华北电力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125100)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

2025-08-19 18:17:27 来源:华北电力大学MBA教育中心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12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现已启动,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申请。


一、申请条件


申请调剂至我院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是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是申请调剂工商管理(125100)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具备以下学历及工作经验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是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我校工商管理(125100)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方式及截止时间


申请方式如下:申请我院非全日制调剂的考生请于2025年4月8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零点开通后,在系统中填写调剂申请。


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8日中午12:00。


三、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交验材料


(一)资格审核时间


2025年4月9日8:00-11:30、4月10日8:00-11:30。考生可根据个人时间安排选择参加复试日期,两个日期为同一批次调剂,统一录取。


(二)资格审核地点


教一楼326。


(三)需交验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原件复试时查验),若丢失请到户口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出具带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证明,照片上盖有公安局户籍科的公章。


2.初试准考证。要求准考证照片、身份证照片、学生证照片与考生本人必须一致。


3.往届生: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应届生:学生证复印件1份(照片页和注册页在同一页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以上考生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在线验证具体申请步骤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4.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视同原件)。


5.华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政审表。


6.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份,并提交书面申请。


7.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


8.调剂申请书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1份。


9.根据我校规定,资格审查时要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4月10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10.关于调剂的更多详情见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y.ncepu.edu.cn/zsxx/sszsxx/38cf3f9823bc4c919bcabff453706513.htm。


四、复试安排与内容


(一)面试时间


4月9日、4月10日两天,考生可根据个人时间安排选择日期参加复试。


(二)面试形式


工商管理(125100)的考生面试形式为先进行资审,资审合格的考生随机组成小组进行面试。


(三)复试内容


考生根据我校2025年复试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参加复试。工商管理(125100)复试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理论(面试),满分25分。


2.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面试),满分30分。


3.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由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每组10人,复试时间为40分钟(10分钟案例阅读,30分钟小组面试)。


五、注意事项


1.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接受在职定向考生调剂,非定向考生申请调剂,须在复试前提交“调剂申请书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同一页纸上,模板见附件3),并在拟录取后签署定向协议。


2.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3.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禁止将复试相关内容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公布。


5.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6.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本通知如有内容与大学最新政策冲突,我院将按大学最新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10)61773353


网址:https://business.ncepu.edu.cn/


附件下载:


硕士生入学考试政审表.docx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调剂申请书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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