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4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复试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复试工作办法的制定、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单的审定等。明确领导小组机构、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含特殊情况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2.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学院(以下简称“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由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各学院书记须进入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涉及多学院招生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由所涉及学院领导共同组成)。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认真研究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学院细则”)并组织实施以及负责做好考生咨询和解释工作。明确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含特殊情况处理)。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3.网络技术保障组。由学校网络技术中心和教育信息技术中心人员组成,负责复试阶段软硬件设备的学习和完善,以及对参与网络复试的导师助理进行培训。提供复试网络技术驻场服务,一对一或一对多的落实到人。
4.舆情监控处理组。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牵头,学校党政办、网络与信息化管理中心及各二级学院院长等负责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的各项宣传工作,正面引导考生接受可能会面对的各种困难。负责对复试阶段的舆情监控,及时处理和应对。
5.招生督查组。由学校纪检监察、信访部门成立学校研招督察组,负责全校研招工作全程的督查;各二级学院纪委书记牵头成立各学院研招督查组,负责相应学院研招工作督查,负责监督复试录取的整个过程,保证公平、公开、科学。指导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复试过程中违纪考生的处理。督查组的名单须在学院官网发布的复试工作细则中进行明确公示;研究生院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研招现场督查及业务指导。
6.体检工作组。由西华师范大学校医院医院负责人及招生办人员组成,负责体检结果的审定。
7.研招咨询组。由学校研招办及各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员组成,负责接待考生咨询,为考生复试、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8.各学院要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按《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自命题管理办法(暂行)》和《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进行复试的命题工作和导师安排。要规范和发挥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力、责任和纪律要求,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强化复试试题保密管理,并命制充足的试题(库)。
9.各学院要强化复试考核小组工作基本规范,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以及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每个复试考核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品德考核的教师1名,研究生导师若干名。每个复试工作组另配备秘书1人,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对比)等措施,考中严格按照“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原则开展工作。在符合复试小组成员遴选标准的前提下,鼓励学院邀请具有丰富专业实践经验的校外导师参加专业学位硕士复试。考核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和各学院要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强化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具体如下:
1.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4.坚持科学选拔。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复试方式,促进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
5.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措施强化考生服务。
三、复试形式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形式由各学院依据学科特色和专业要求自行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平台见后续通知。具体复试形式、复试时间、复试场地等事宜由学院安排公布。
(一)学校及各学院需做好以下准备: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1)及时、准确解读招生学科复试工作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2)加强对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3)加强对考生的复试纪律的宣传、教育。对考生进行网络或现场复试宣传,告知考生复试流程,强调形式程序的公平、公正、科学原则。
2.做好远程网络复试或现场复试所需软硬件设备、备用设备、场地安排、卫生消毒、后勤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
1.网络远程复试
(1)提前按照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并熟悉软件的使用。
(2)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平板等设备)和配件(话筒、电源、支架、摄像头)若干。
(3)良好的网络环境,最好采用有固定接口的有限网络或者畅通的WIFI环境。如果两者都不具备,请提前在手机运营商内购买准备好流量包。
(4)“双机位”要求。考生使用“双机位”(使用双摄像头)面试。“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考生侧后方,画面须覆盖考生整个复试环境及“第一机位”屏幕)。
(5)面试环境简洁、无遮挡、无死角、无其他人员,建议选择独立、安静、明亮、整洁、封闭的场所,最好是白色背景墙。
(6)复试过程中,考生应关闭所有电子设备的语音提醒,复试过程禁止使用除“双机位”之外其他具有网络、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设备;不得与他人联系、交谈,不得外泄复试内容。
(7)考生在复试时需着装得体,露出五官,不得佩戴耳机等通讯设备,不得无故离开视频区域,视频区域不允许出现其他任何无关人员,桌面不得摆放任何物品。考生回答问题时必须正视屏幕,保证胸部以上以及双手在镜头范围内。
(8)复试过程中,如学院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复试评分的行为,复试将立即停止;情节严重的,复试成绩将记为0分,取消其录取资格。
(9)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准备其他相关材料。
2.现场复试
现场复试考生按照学院复试工作细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考生在网络远程复试和现场复试过程中不得录音录像。如发现私自录音录像在网络或者个人群体之间传播,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复试实施管理
(一)复试内容
复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复试小组具体实施。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要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要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要严格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建立健全“三随机”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各学院要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严格落实规范管理要求,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要规范和发挥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依照《招生管理规定》,各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复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妥善保存一年。复试项目的其他材料妥善保存三年。考生体检表、各学院报送的《西华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待录取名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研究生院统一保管,其余材料均由各学院保管。
(二)复试考生的资格
1.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进入我校045103学科教学(语文)、045108学科教学(英语)、045115小学教育、045118学前教育、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复试的考生比例均不低于120%。
2.各学院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数量制定计划数及复试线并予以公布。考生须达到学校和学院确定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才能进入复试。复试考生名单将由各学院公布。复试安排等将在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cwnu.edu.cn/)发布。
(三)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我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初步定于3月26日开始,各学院组织一志愿考生(3月26日开始,4月7日前结束)和调剂考生(4月9日开始,4月13日前结束)分别进行复试。
各学院要统筹考虑、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复试工作细则,确定后须报招生办审核备案,经批准后方可公布并通知考生。
(四)资格审查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复试前,各学院要积极运用“两识别”、“四对比”等措施,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实施,具体由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在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进行。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各学院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3.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①证件相关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PDF格式),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已取得证书的往届考生: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PDF格式),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证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交PDF格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新生入学前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复试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生、网络教育生的毕业证书进行核验。
②复试资格审查表(样表请见附件1,此项材料由复试学院提供)。
③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生)。
④其他相关材料。学院要求考生提交的其他材料,以及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及所获奖励等的其他材料,由考生自行选择在参加专业复试时是否提交给复试小组。
⑤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的考生,还须在复试时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享受少数民族政策且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还须在复试前,提交本人户籍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定向培养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出具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事部门同意接收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就业的证明;在职考生出具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格式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下载,定向单位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的民族、户籍、工作单位等关键信息必须与报考信息一致。
⑦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西华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手写签名后与资格审查资料一并提交。
4.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的考生,不予复试。
5.对于教育部诚信记录库中有不良记录的考生,相关学院可以不予复试。
6.所有网上提交材料将审核原件,请考生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填写信息,如因填写信息错误或者填报信息虚假而导致不能复试及录取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承担。
7.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所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将根据教育部后台信息及时通知考生,考生无需再次提交资料。如对加分政策有疑问,请联系0817-2568034。
(五)复试项目
主要包括资格审查、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创新精神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体检,以及相关学院认为还需要考核的内容(如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实践及科研活动经历等)。
1.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满分为50分,试题由学院组织命制,试题内容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参考范围》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各专业在此基础上命制试卷。若个别专业在此项考试中确须设置实践能力考核类题型,该类题型分值所占比例不得高于50%。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考生须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类题型,该类题型分值为30分。
2.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40分,由各学院根据《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组织开展。
全面考核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考查。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10分,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实际听说的应用能力。由各学院根据《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办法》,在面试过程中组织进行。
所有考试项目的命题工作由各学院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要求执行,试题格式以《办法》随发的样式为准。原则上要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确保复试试题安全。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须加强对命题教师的保密教育。
网络远程复试每位考生都是单独进行,以上1、2、3项考试在考生面试时统一进行,三项考核总体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现场复试考生具体复试流程,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细则为准。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加试科目、参考书目请参看我校发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参考范围》。
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以及跨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等考生是否加试,由各学院根据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培养要求自行确定。
5.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不参加体检(含复检),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结果在规定时间内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给出体检结果使用结论。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表可于拟录取后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察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附件3)。
(六)调剂
我校调剂基本要求及相关程序详见《西华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七)成绩计算、使用办法及报送要求
1.考生总成绩计算及使用
①考生(网络远程复试)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考生总成绩 =(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②考生(现场复试)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考生总成绩 =(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③调剂考生(网络远程复试及现场复试)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考生总成绩 =(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 =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学术或实践成果附加分
学校按复试学院、复试批次、专项计划类别、复试专业、学习方式、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合格考生。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若有相同的,依次按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值、复试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由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取消待录取资格的名额,将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可按学院复试工作细则中规定的学术或实践成果附加分。加分原则在3分范围内酌情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向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妥存备查。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4.成绩报送要求
①复试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数据一览表,须同时有填表人、复试小组负责人、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签名方生效。
②学院在向研究生院报送签字盖章的复试成绩排名时,须按要求如实登载相关成绩数据,并同时报送该名单电子版。复试结束后,由各学院公布复试成绩和排名。学校将在录取完成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保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③经学校统一公示后,拟录取名单需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予以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者。
4.复试项目中有出现违规、作弊等不诚信行为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7.调剂考生未按要求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者。
8.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者。
9.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10.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规定,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九)复试费用缴纳
1.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的规定,参加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元/人,加试80元/人。
2.交费时间及方式见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十)做好兜底支持保障
各学院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对于地处边远山区、贫困地区等网络信号较差的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校将进行技术兜底保障。请确有困难的考生提供支撑材料,于3月25日前将申请发送邮件到yzb@cwnu.edu.cn,我校将积极协调复试平台提供方、教务处、学工部、网络中心等部门提供技术、复试场地、网络保障等复试所需必要合理的协助。
(十一)严肃考风考纪
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和复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之一。请考生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诚信参加复试调剂。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要细化复试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督管理机制等。复试工作方案须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专职工作人员,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工作的其他利害管理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工作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和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院会同学校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人员采取线上平台和复试现场巡视督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复试线、复试工作办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开发布。学院复试工作细则、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4.实行复议制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投诉和申诉,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受理投诉或申诉的部门为四川省教育考试院(028-85156581,成都市高新区芳草街26号),学校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0817-2568600,jwjcc@cwnu.edu.cn,学校华凤校区办公大楼318室),学校研究生院(0817-2568034,yzb@cwnu.edu.cn,学校华凤校区办公大楼131室)。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
六、其他
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调剂办法另行发文通知。
1.本《办法》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本《办法》适用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3.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四川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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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药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的通知各位考生:中国药科大学已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正式发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阅。现将2026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的具体安排通告如下:一、网上报名时间中国药科大学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至12月4日,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内容,并严格依照简章要求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及报考材料提交。二、报名系统入口考生需登录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操作。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访问。三、报考材料提交说明(一)提交时间与方式考生须于2025年12月4日前,将全部报考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达至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为江宁校区行政楼705室。为保障材料安全,请优先选用顺丰快递或邮政EMS邮寄,材料寄出日期将视为提交时间。邮寄信息如下:收件人:研招办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大学城龙眠大道639号邮编:211198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二)材料格式与装订要求所有纸质材料均需使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排列并逐页编号(可手写页码),采用左侧订书机装订。具体材料清单及内容要求详见招生简章。(三)填报与材料真实性说明考生须确保网上报名信息准确无误,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所有材料均以报名时已取得的为准。请特别注意材料中需本人签字并填写日期、加盖公章以及提交原件等具体要求。如因信息填写错误、材料不全或存在虚假内容,导致报名无效、无法参加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四)硕博连读考生注意事项硕博连读考生提交的《中国药科大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中,“课程审核意见”栏须至江宁校区行政楼703办公室办理;“研究生院审核意见”由研招办统一审核后盖章确认。相关推荐:南京理工大学MPA 南京大学MPA 东南大学MPA 宁波大学MPA2025-12-02 12: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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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经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主题案例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学院(单位)及项目首席专家: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的统一部署,2024年度主题案例立项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已正式启动。为保障我校结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结项范围本次结项验收的对象为我校2024年度主题案例已立项项目的首席专家。二.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结项材料需通过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官方网站在线提交。项目首席专家应登录系统,按要求上传电子版结项材料。结项报告须经首席专家所在学院进行初审,重点审核材料的政治导向、内容完整性和格式规范性,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签字盖章,并将扫描件上传系统,纸质版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具体时间节点安排如下:项目首席专家提交材料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4日。请各位专家提前准备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学校集中审核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11日。研究生院将对各项目提交的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建议专家尽早提交,以便预留充足的审核时间。三.相关工作要求结项材料应确保内容充实、格式规范,符合学术规范,杜绝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各项目首席专家应高度重视本次结项工作,认真组织材料撰写,严把案例质量关,并严格遵守时间节点。系统将在截止时间后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如在材料提交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协调解决。2025-12-01 17: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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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近期印发的《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5〕283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精神,现就项目立项申报的具体事项安排如下。一、项目申报条件除《通知》中明确的基本条件外,申报单位及个人还需符合以下要求:各单位可推荐申报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2项,所有项目须排序后统一报送(我校推荐限额为重大项目3项、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20项);项目主持人及主要参与成员(独立申报项目限前3名,联合申报项目限前5名)原则上只能主持或参与1项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申报重大项目者不受此项限制;已承担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依托我校建设的河南省学位管理研究中心,在申报选题中如契合《通知》所列方向中的第12、13、14及16类主题,可单列申报并参与评审。二、申报流程与时间节点(一)初版材料提交(截止11月11日17:00前)申报人应填写项目立项申请书及相关汇总表格,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以下材料:立项申请书纸质版六份,采用简易装订;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份,内容应真实完整,附目录索引;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述三项材料的电子版文件。纸质材料请提交至文渊楼117室,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二)校内评审与结果公示(11月12日至14日)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推荐上报教育厅的项目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在评审过程中,将根据申报质量及限额情况,对部分项目的申报类别进行适当调整,可能作降档处理。(三)正式材料提交(11月13日)经学校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将最终版直接提交至研究生院。(四)系统上报(11月14日)研究生院将统一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上传至省级评审管理系统。2025-12-01 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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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主题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部署,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主题案例征集与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核心征集主题本次案例征集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设立以下四个主题方向:(一)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聚焦构建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国家近期发布的重要规划文件均将其置于战略核心位置,强调通过科技创新驱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并前瞻布局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未来网络等前沿领域,以夯实国家现代化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本主题鼓励申报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产业链供应链优化、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等实践展开的案例。(二)“人工智能+”行动关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千行百业的深度融合与实践创新。国家相关意见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均指出,要充分发挥人工智能的引领与赋能作用,推动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变革,塑造发展新动能。本主题旨在征集人工智能在工业制造、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伦理法律、核心技术突破及未来产业孵化等领域的应用探索案例。(三)文化传承与创新致力于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深刻领会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精神,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推动其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本主题重点支持围绕中华文化数字化保护与传承、现代文化治理体系构建、文化科技融合与新业态发展、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等方面的案例。(四)高水平对外开放与“走出去”服务国家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聚焦新时代“走出去”的多元实践。旨在展现我国在推动商品、服务、资本、技术、标准、品牌、人文交流等领域深度参与国际合作与全球治理的成果。本主题鼓励申报反映企业在国际化经营、国际产能合作、教育人文交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以及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二、项目申报要求(一)申报对象与条件本次征集面向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扎实的学术功底和丰富的案例开发或教学经验。每位首席专家限牵头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团队规模建议为3至5人,每位团队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二)案例类型与数量案例分为“教学型案例”和“研究型案例”两类。“教学型案例”应注重案例的可读性、教学的适用性、设计的启发性,并需配套完善的教学指导材料。“研究型案例”应强调学理深度、实践规律总结与理论创新。学校最终可向上一级机构推荐的项目总数不超过6项,每个主题方向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每个获推荐项目提交的案例成果总数不超过5个,其中必须包含至少1个“教学型案例”。三、工作流程安排(一)网上申报申报时间窗口为2025年12月12日至12月25日。申报团队首席专家需在此期间,使用实名信息登录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官方网站进行教师会员注册或登录。在线填写并提交《2025年度主题案例征集项目申报表》,申报阶段无需报送纸质材料。(二)校内评审与推荐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动员符合条件教师组建团队申报。研究生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的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四、项目管理与验收(一)立项评审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重点考察选题价值、团队实力、方案可行性等,结果经审定后公示。(二)中期检查计划于2026年6月左右组织项目中期交流与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三)结项验收结项验收工作拟于2026年9月启动,包括成果评审、专家审定等环节。对于验收合格且优秀的成果,将按规定收录入库,并有机会获得宣传推广和一定的资助奖励。五、重要事项说明首席专家应对所申报项目及最终成果的政治方向、意识形态、真实性、原创性负全部责任,确保成果无知识产权争议。优秀案例成果将在相关平台进行集中展示、推广,并择优用于教学交流与研讨。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2025-12-01 15: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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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标准汇编》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及相关研究生教育政策的最新要求,持续优化学位授予流程,提升培养质量,学校对硕士学位授予标准进行了系统梳理与完善,制定了新增学位点的授予标准,并对部分现有标准作出必要修订。现形成《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标准汇编》(以下简称《汇编》),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予以正式发布,请各单位遵照执行。一、主要修订内容本《汇编》以《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标准》(湖理工政发〔2025〕1号)为蓝本,重点进行了以下三方面调整:(一)新增学位授予标准在一级学科层面,增列“物理学(0702)”硕士学位的授予标准。在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方面,新增“国际中文教育(0453)”与“能源动力(0858)”两个类别的学位授予标准。(二)更新已有标准内容对“电子信息(0854)”硕士专业学位的授予标准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标准自2025级入学的研究生开始适用。(三)规范编制单位表述结合学校学科布局与学院设置的实际情况,对部分标准中涉及的编制单位名称进行了统一与规范,确保表述准确一致。二、实施安排与效力说明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标准汇编》正式生效。原《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标准》(湖理工政发〔2025〕1号)文件中,未被本《汇编》修订或替代的条款继续有效。若以往相关规定与本《汇编》存在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汇编》为准。2025-12-01 14: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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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候选人的通知一、工作背景与目的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候选人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具体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二、支持对象与条件(一)支持对象本计划面向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培育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二)遴选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素质过硬;勤奋刻苦,学风端正,恪守学术道德,无学术不端记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截至2025年8月31日年龄不超过30周岁;预计毕业时间原则上不早于2027年6月;硕士与博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应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体现学科交叉特征;博士阶段所学专业须为理学门类,且有志于长期投身科技事业;研究方向应立足国家战略需求、产业趋势及产业链关键环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重点方向或薄弱环节,积极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在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获得过国家级奖学金;同等条件下,曾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身份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者优先推荐。三、推荐名额安排各相关学院推荐人数上限为15人。学校将组织评审,最终确定15名候选人上报省科协。四、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一)个人申报环节申请人需登录中国科协指定平台完成账号注册,选择“申报人”身份,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申报前应详细了解各全国学会情况,选择3至5个意向托举单位。填报完成后,从系统导出推荐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学院。(二)学院初评与报送学院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与平台填报内容一致。学院组织初评,结合遴选条件与推荐限额,综合考虑申请人已有成果及科研发展潜力,择优确定候选人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填写推荐汇总表,连同候选人申请材料(纸质版三份及电子版),于11月11日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三)学校评审与公示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四)材料审核与上报科学技术研究院对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通过申报平台提交至省科协。五、相关说明与管理要求入选者须在培育期内完成不少于240学时的培育活动,学时完成情况将作为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未达标者将取消资格。中国科协为入选者提供总额不超过4万元人民币的学术资助经费。入选者须遵守项目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履行相应义务。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推荐工作公平、规范、有序开展。2025-12-01 10: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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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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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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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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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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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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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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