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学院调剂公告
一、学院简况
管理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恪守“质量立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的办学理念。立足四川,面向全国,以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及行业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深度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以管理学科为基础,融合经济、信息、统计和大气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科教产教融合、政产学研用协同,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致力于培养具备健康心智体魄、良好人文素质、系统理论知识、扎实实践能力的,具有社会责任感、公共意识和创新精神,熟练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理论、管理方法及信息技术的,体现“新文科”教育教学理念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专门管理人才。
学院现设有财务与会计系、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系、旅游管理与市场营销系;拥有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农业硕士(农业管理)、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旅游管理(MTA)四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现有5个本科招生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旅游管理),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在校研究生、本科生2600余人。具体详见
https://glxy.cuit.edu.cn/xygk/xyjj.htm
二、拟接受调剂的专业
全日制,087100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型),普通计划
全日制,120200工商管理学(学术型),普通计划
三、调剂基本要求
1.考生报考条件须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规定。
2.考生初试成绩需满足“调出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调入专业”我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的初试科目以及初试报考专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同批次的调剂复试,遴选标准可不相同。
5.单独考试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含强军计划考生、援藏计划考生、农村师资计划考生)、已被录取的校外推免生不能调剂至我院。
6.调剂基本要求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内容执行。
四、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
1.开放时间:2025年4月12日12:00时整
2.关闭时间:2025年4月16日12:00时整
五、调剂复试通知
1.本批次调剂系统至少开通12小时后视情况关闭后,学院将根据调剂条件遴选考生。
2.对于拟接受调剂申请的考生,学院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其发送调剂复试通知,考生将会收到该系统发送的短信通知。考生应当在12小时内点击“接受”复试通知,以便学院提前做好复试工作安排。
3.对于不能入围本批次调剂复试的考生,学院将在本批次调剂系统关闭后的36小时内,为其解锁调剂志愿。若本批次调剂复试结束后仍未录取满额,考生可根据下一批次调剂公告的安排,再次申请调剂。
4.咨询电话:028-84833034,QQ群:957179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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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招生调剂公告(第五批次)根据《福建农林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第五批次)公告如下:学院简介及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1.学院简介:经济与管理学院始于1936年成立的福建协和大学农业经济系、1940年成立的福建省立农学院农业经济系,两大文脉汇集而成,几经调整,于2021年1月重新组建。学院现有教职工150人,其中专任教师124人,教授27人,博士生导师24人。现有师资队伍中,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国家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农业农村部神农青年英才1人、国家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1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省高层次人才B类5人、省高层次人才C类10人。学院现在校生2987人,其中本科生2054人、博硕士生933人。学院拥有1个农林经济管理博士后流动站、1个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包含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和涉农企业经营与管理二级学科);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分别为农林经济管理(包含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等2个二级学科)、工商管理(包含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等3个二级学科)、应用经济学(包含区域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等3个二级学科);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分别为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会计专业硕士(MPAcc)、金融专业硕士(MF)、数字经济专业硕士(MDE)、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设有农林经济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8个本科专业,其中,农林经济管理、金融学2个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4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拥有4个国家部委级研究平台:外交部中国-太平洋岛国减贫与发展合作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集体林业改革发展研究中心、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南太平洋岛国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合作研究基地,以及福建普惠金融研究院、福建乡村旅游研究中心、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等17个省级和校级研究平台,在农林经济管理学科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平台资源和扎实的研究基础。近年来,我院坚持“一体两翼”的学科发展目标,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积极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普惠金融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教学科研和决策采纳成果,获得国家最高领导人肯定性批示的决策咨询1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重要刊物发表理论文章4篇,主持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33项,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奖、梁希林业科技进步奖等省部级奖项28项,福建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等教学科研奖励2项,在《经济学(季刊)》《中国农村经济》《金融研究》《Forest policy and economics》《Technological Forecasting and Social Change》等国内外高质量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学科实力不断夯实。2.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1)农林经济管理学科前身最早源于1936年创办的福建协和大学农科,后续于原福建林学院林业经济系和原福建农学院农业经济系。1982年原福建林学院获批林业经济管理硕士点,1984年原福建农学院获批农业经济管理硕士点,1996年,原福建林学院林业经济系与北京林业大学联合建立林业经济及管理博士点,2001年,原福建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与原福建林学院经济管理系合并,组建经济与管理学院(合署旅游学院),获批林业经济管理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获批农业经济管理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2007年获批建立农林经济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同年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二类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008年林业经济管理教学团队被列为省级教学团队;2012年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获批福建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016年获批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2017年入选福建省高原学科。2022年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现已形成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涉农企业经营与管理三个成熟的学科方向和完整的“本-硕-博”一贯制的人才培养学科体系。拥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集体林业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合作研究基地等3个部级科研平台(团队、基地)和6个省级科研平台。在2023年中国软科最好学科排名中排名第9。现有师资队伍中,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曾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农林经济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国家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农业农村部神农青年英才1人、国家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1人、闽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3人、福建省高校青年拔尖人才(领军人才后备)1人、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3人、省高层次人才B类3人、省高层次人才C类7人,6人获“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获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养”计划。近5年,专任教师共立项国家级研究项目9项,立项省部级研究项目18项;发表权威论文16篇;决策咨询得到国家领导人批示1篇,得到省部级领导批示15篇。(2)应用经济学学科源自1982年创办农村金融专业,1986年在农业经济硕士点下招收农村金融方向硕士研究生;2003年创办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2006年1月获批区域经济学硕士点,2011年3月获批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本学位点拥有“双国家级”平台支撑,分别是中国—太平洋岛国减贫与发展合作中心(外交部减贫与发展合作中心)及南太平洋岛国研究中心(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设有福建省高校特色新型智库(福建普惠金融研究院)和福建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海峡两岸休闲农业发展研究中心),加之“金砖国家智库合作中方理事会”理事单位的智库平台,在普惠金融及农村金融、金融风险管理、农村社会保障、农产品贸易和农业跨境投资等研究方向具有一定特色。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服务海丝核心区建设,成为两岸及部分重点“一带一路”国家与地区研究的重要智库;农村小微金融、数字乡村普惠金融和“三农”保险与保障研究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县域经济发展方向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社区农业发展及乡村营造实践展开,国别与区域研究重点是太平洋岛国。现有师资队伍中,入选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省级高层次人才3人、“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1人、“福建农林大学青年拔尖人才”1人、福建省科技特派员5人,多名老师被聘为乡村振兴方面的智库专家。近5年,专任教师共立项国家级研究项目7项,立项省部级研究项目12项;发表权威论文14篇;决策咨询得到国家有关部门采纳2篇,得到省部级领导批示4篇。(3)工商管理学学科始建于1992年,2003年获得企业管理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旅游管理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得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工商管理学科于2009年被列为校级重点学科,2012年被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财政厅列为省级重点学科,2013年获得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2016年获得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授予权。工商管理学科充分发挥省高原学科优势,依托部委级科研平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集体林业改革发展研究中心”,省级科研平台“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乡村旅游研究中心”“海峡两岸休闲农业发展研究中心”“绩效管理研究中心”“海峡商业管理研究中心”等,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科具有明显的特色。按照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和新文科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学校农科林科传统优势,推动工商管理与农林的学科交叉融合,形成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涉农企业经营与管理、乡村旅游与文化传承管理、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四个特色研究方向。多方合作,教研结合,为工商企业、政府决策、学术机构、公益组织、学生成长提供重要支撑,在涉农企业经营管理领域形成明显特色和较强影响力。现有师资队伍中,省管理型会计领军人才1人、省高层次人才B类2人、省高层次人才C类3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3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近5年,专任教师共立项国家级研究项目14项,立项省部级研究项目31项;发表权威论文32篇;全国百优案例20篇;决策咨询得到国家有关部门采纳10篇,得到省部级领导批示17篇。调剂的专业及指标调剂政策及要求1.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2.调剂复试分数线:我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相关专业的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调剂人数大于指标数按复试比例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入复试,不足复试比例全部进入复试。3.我院调剂政策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专业具体调剂政策以学院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全国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中,以下可视为相同:(1)201-英语一和 204-英语二可视为相同;(2)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和 396-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自命题数学与统考数学类科目不可视为相同)。4.调剂政策:(1)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接收调剂专业要求: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工商管理学、1203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不分先后顺序,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2)区域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接收调剂专业要求:0201理论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专业不分先后顺序,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3)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接收调剂专业要求: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工商管理学、1203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不分先后顺序,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调剂复试注意事项1. 学院招生专业若有调剂名额,将在2025年4月8日后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展调剂招生。调剂考生须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报考我院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8小时(锁定期间考生无法填报新的志愿,请慎重填报)。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则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2.学院对申请同一专业且符合调剂要求的同一批次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按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计算结果向上取整,同分者一并进入复试。学院在复试前在学院官网公示调剂复试考生名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学院指定的日期根据安排参加复试。3.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学院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4.调剂考生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是否接受拟录取。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调剂考生需慎重考虑,一旦确认接受拟录取,学院不予解除其拟录取资格。其他1.各招生专业复试要求、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录取办法等详见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发布的《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其附件https://jjglxy.fafu.edu.cn/23/cc/c269a402380/page.htm。2.学术型硕士QQ咨询群:542805760;咨询电话:0591-837893823.本公告由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说明。2025-08-14 09: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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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即,我校部分专业有调剂名额,缺额信息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发布。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要求陆续开通相关专业调剂,根据调剂工作进程适时关闭相关专业调剂。现将调剂工作办法公布如下:一、调剂复试形式及内容调剂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或线下复试进行(与第一志愿复试形式保持一致),网络远程复试使用“云考AI”平台,复试时应选择独立、安静、整洁、明亮、封闭的场所。西华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信息中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范围,纳入此次网络远程复试和线下复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中;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也以网络远程在线复试或线下复试形式单独进行。二、调剂要求(一)基本要求我校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5〕8号)等文件精神进行,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须达到学校和学院确定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1. 考生须符合各学院可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报考条件(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2.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要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和学院确定的相关学科、专业进入我校一志愿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 调剂考生一志愿专业范围。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二)调剂专业要求1.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范围。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需调剂专业的学术范围进行充分论证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可发布确定所需调剂专业的一志愿专业范围。2. 我校“同一学科门类”调剂原则:● 学术学位:① 专业代码前2位相同,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07理学、08工学、09农学、12管理学、13艺术学可调剂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 专业学位:① 专业代码前3位相同,在满足其他调剂基本要求的情况下,可调剂我校相同或相近的专业。② 035101法律(非法学)仅能接受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 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互调:专业代码前2位相同,学术学位可以调剂相应的专业学位,专业学位调入学术学位需初试考英语一。3.申请调剂到我校学术学位专业的考生,初试外国语考试科目必须为“201英语一”。申请调剂到我校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初试外国语考试科目必须为“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4.申请调剂到我校085600材料与化工、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085701环境工程、083500软件工程专业、0854电子信息类专业的考生,初试第三堂考试科目原则上为统考数学一(301)、统考数学二(302)。5.申请调剂到我校045101教育管理、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三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下同)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6.跨专业调剂要求以及是否加试参考《西华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025年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7.我校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申请调剂到全日制专业。8.我校不接受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考生的调剂申请。9.我校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申请调剂到非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10.我校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非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申请调剂到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11.我校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其他专业,也不接受其他专业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该专业。12.我校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调剂申请。13.我校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的调剂申请。14.我校不接受其他不符合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调剂工作办法要求的考生。三、调剂工作流程及办法若考生符合我校调剂要求且有意调剂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请在调剂系统按要求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如下:1.考生自行登录调剂系统查看我校公布的调剂相关信息,按要求自审调剂资格,填报调剂志愿;2.我校相关专业将通过调剂系统对初审合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3.申请调剂考生及时在调剂系统对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进行回复,并按我校复试工作要求准备复试;4.调剂考生按我校的安排参加相关专业组织的复试;5.从其他学校调剂到我校复试的调剂考生,各二级学院不需要其提供调剂表、报考信息表、复试资格审查表。6.经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合格、同意待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调剂系统查看,决定是否接受我校“待录取”;7.我校审查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做最后审查、进行录取。特别说明: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我校不会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的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我校不会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的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我校不会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我校不会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外的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四、其它注意事项若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最新政策,以最新公布政策为准。请随时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的复试录取工作专题,复试时间及复试要求等信息将在此处发布。若考生对调剂复试工作有疑问的,可咨询相关学院、专业复试工作联系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院:https://yjsy.cwnu.edu.cn/2025-08-19 13: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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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公告根据我院复试情况,结合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现公布我院接受调剂生源相关信息及调剂规则:一、调剂专业注:最终计划数以调剂系统显示余额为准二、调剂规则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在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备注要求为准。2. 符合A类考生的国家线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 调入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 申请调入工商管理学(1202)和应用经济学(0202)考生初试科目须考英语(一)和数学(三)。三、遴选办法1. 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2. 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3. 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4. 报考专业研究方向与调入专业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优先遴选进入复试。5. 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优先遴选进入复试。四、调剂要求1. 欲调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2. 学院审查调剂考生资格,并通过研招网发送接受复试通知。3. 考生须在我院复试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同意接受复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五、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办公电话:0371-62506113Email: cli@zut.edu.cn2025-09-02 09: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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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学院:为切实强化我校学位授予点建设成效,持续提升研究生培养的整体质量,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25年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任务,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5〕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位点建设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范围本次专项合格评估的对象,为202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设立的我校学位授予点,具体包括以下三类:1 机械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2 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3 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硕士授予点二、核心评估内容本次评估将全面核查各学位授予点是否符合并持续满足现行学位授予点申请基本条件,重点检验学位授予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效性。评估内容涵盖培养方向与学科特色、招生选拔机制、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教材开发、案例教学实施、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贡献、学术交流合作、学风建设成效、办学条件保障及管理制度建设等多个维度,其中以下七个方面为核查重点:(一)办学方向把控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动摇,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健全完善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三全育人"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地见效。(二)办学定位规划确立清晰的办学定位与发展目标,不断提炼学科专业的核心竞争力与特色优势,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升服务能力。(三)质量标准执行按规范制定并严格执行本学位点硕士学位授予基本标准,确保不低于国家《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科学制定培养方案并根据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完善;学位点整体建设水平原则上需达到2024年发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四)管理制度建设在招生录取、培养过程、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关键环节建立明确的操作规范与责任体系,尤其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答辩评审及学位评定等重点环节,需健全制度流程并确保有效落实,建立科学合理的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五)师资队伍建设将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能力精湛作为研究生导师选聘的首要标准,定期组织导师开展业务培训与师德教育,落实导师教书育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专业学位硕士点需配备一定比例具备行业一线实践经历的专任教师。(六)教学质量保障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教学核心地位,构建科学系统的课程体系,建立课程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测与持续改进机制,提升教学实效。(七)学风建设成效常态化开展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健全学术不端行为查处与防范机制,确保本学位点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三、评估实施流程及要求本次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将依托"学位授予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统一开展。评估全流程,包括评估方案发布、基础数据采集、相关材料上传、专家评审评议、评估结果反馈及学校申诉复核等环节,均通过该系统线上完成。各相关学院及学位点需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规范推进工作,确保流程规范、数据准确。四、工作时间节点安排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各相关学位点的专项评估工作方案需由对应的学科评议组或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于2025年11月5日前上传至指定系统,方案发布后评估工作正式启动。请各参评学位点提前对照本次评估内容清单,系统梳理各类支撑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特色鲜明,全面覆盖评估指标要求。同时,要严格开展材料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全力保障本次专项合格评估工作高质量完成。2025-11-14 15: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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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2026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下达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现遵循“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核心原则,就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事项发布公告如下:一、招生计划与对象范围2026年我校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拟定招生规模为11人,具体分省计划安排如下:内蒙古自治区1人、广西壮族自治区1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9人。在最终录取的考生中,汉族考生所占比例将严格控制在20%以内,确保政策向少数民族考生倾斜。二、招生专业范围参照《福建农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我校本年度骨干计划招生专业涵盖理学、工学、农学三大门类,具体可报考专业以招生章程中明确列出的内容为准。三、报考基本条件报考我校骨干计划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核心条件:(一)资格审核要求已通过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骨干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确保符合专项计划的报考资质。(二)学业水平要求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达到《福建农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标准,包括学历背景、成绩要求等相关条件。(三)就业承诺要求考生需签署书面承诺,保证毕业后返回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毕业后需回到原工作单位履职;非在职考生则需在定向地区落实就业单位并完成报到。四、报名流程与要求报名工作分为资格确认、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三个关键环节,考生需按规定依次完成,具体要求如下:(一)专项资格确认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设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提交个人申请信息。该平台入口位于研招网首页,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提交,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报名环节。资格申请平台的开放时段为2025年10月9日9:00至10月24日22:00,逾期将不再受理。(二)网上报名操作考生在获取网报校验码后,需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的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填报。报名成功后,须在指定时段内完成网上确认手续,确认报名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其报名资格将自动失效。五、重要注意事项(一)复试分数线划定规则我校将针对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按不同学科专业分别划定复试分数线,确保分数线设置符合各专业的招生实际与人才培养需求。(二)报考与调剂限制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同时兼报普通研究生招生计划。在调剂阶段,骨干计划考生仅可在该专项计划内进行调剂,不得调剂至专项计划以外的专业;未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也不得申请调剂至该专项计划录取。(三)政策衔接说明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福建农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栏发布的相关通知执行。若本公告内容与教育部后续发布的最新政策存在冲突,以教育部最新规定为准。六、咨询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11-18 0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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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三批调剂公告一.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4月17日—4月18日9:00后续缺额专业将持续发布,请随时刷新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我校志愿。二. 调剂复试安排采用线下面试形式,面试时间为调剂系统关闭后次日或次日起,可提前做好准备。三. 调剂专业方向第三批调剂拟接收专业方向:备注:缺额专业及缺额量为初步统计,后续可能稍有变化(例如预录取考生放弃),准确专业及缺额量见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四. 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https://yjsgl.zcmu.edu.cn/show/5670;2.初试成绩达国家一区基本线;3.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5.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五. 调剂流程调剂流程可参考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通知https://yjsgl.zcmu.edu.cn/show/57972025-09-05 15: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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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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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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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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