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2024年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MBA)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招生名额及复试名单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拟施行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根据招生名额和生源情况确定,招生名额、复试人数以及其他调剂要求,详见下表: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请通过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及成绩计算
(一)复试形式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含专业综合面试和专业基础笔试)、英语能力、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笔试。复试分数满分100分,复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
1.专业综合: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实际管理经验、表达与沟通能力等;
2.英语能力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
3.科研实践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结合管理实践,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4.专业基础笔试:
(1)考试时间:2024年3月29日9:00-10:00;
(2)考试方式:线下笔试(闭卷);
(3)考试科目分值:满分100分,按比例计入专业综合成绩;
(4)考试地点与考场:后续通过官方QQ复试群公布;
(5)不指定参考书目。
5.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1)考试时间:2024年3月29日10:30-12:30;
(2)考试方式:线下笔试(开卷);
(3)考试科目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4)考试地点与考场:后续通过官方QQ复试群公布;
(5)考试大纲参见附件9。
6.思想政治审查
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考生提交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具体要求详见《云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附件5)。
三、复试准备与材料提交
1.考生须认真阅读《云南财经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线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1),知悉理解规则内容,并严格按规则执行。
2.考生须提前知悉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有关复试录取的各项要求和工作安排,提前规划好个人行程,确保准时参加复试考试。
3.做好复试材料准备及提交工作:考生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若所提供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按下表要求准备复试提交材料。
四、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报到、缴费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缴费时间:2024年3月28日09:00至19:00
2.资格审查、缴费地点:云南财经大学南院逸夫楼410室
注: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方式完成复试费用缴纳和复试材料的提交,逾期不缴纳费用、不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合格或补充材料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及地点
1.全日制(含企业经营管理、金融工商管理两个方向)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08:30至13:30;
(2)面试地点:云南财经大学南院思远楼。
2.非全日制(含企业经营管理、一带一路工商管理两个方向)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15:00至18:00;
(2)面试地点:云南财经大学南院思远楼。
3.具体面试地点后续通过官方复试QQ群公布。
五、复试成绩计算及相关要求
(一)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2.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英语成绩×20%+专业综合成绩×50%+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成绩×2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60%+复试成绩×40%。
所有各项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三)复试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考生复试成绩将通过商学院MBA教育中心网站公布。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的1个工作日内向商学院MBA教育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六、拟录取及公示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1.依据提前公布的招生专业方向招生名额:
①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从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②若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后仍有招生名额剩余,则按总成绩择优拟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
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不区分专业研究方向,与普通考生区别,单独排名择优拟录取。
④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免初试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复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成绩、外语成绩确定排名。
2.按专业研究方向分别拟录取。
3.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只按定向就业方式录取。
4.以下情况考生不予拟录取:
(1)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及格。
(3)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不合格。
(二)拟录取公示
1. 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非全日制考生未按要求提交定向协议书,全日制考生未按要求完成人事档案调档手续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列入拟录取公示名单。
2. 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3.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录取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七、体检
(一)体检要求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项目
1. 五官科:视力/矫正视力。
2. 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甲状腺、脊柱。
3. 内科:血压、发育及营养情况、神经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
4. 心电图。
5. 化验检查:肝功、肾功、血糖测定。
6. 胸部X透视(肺结核)。
(三)体检报告提交
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近2个月内(按提交截止时间计算)的体检报告。
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时间:4月12日22:00前。
体检报告提交方式:提交一份体检报告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wanglunmba@ynufe.edu.cn,文件以“体检报告+准考证号+姓名”命名。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将按照体检不合格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相关费用
根据物价局批准标准,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复试费:100元/人,所有费用缴纳后概不退费,请考生谨慎缴费。
九、违规处理
(一)复试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云南财经大学和报考学院(中心、所)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特别提醒: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二)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十、监督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各培养单位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参与监督工作。考生如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在4月20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
(二)投诉方式
电话:0871-65114879
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十一、咨询渠道
联系部门:商学院MBA教育中心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5114085
联系邮箱:wanglunmba@ynufe.edu.cn
联系平台:
第一志愿全日制考生复试QQ群:790538683
第一志愿非全日制考生复试QQ群:696905883
QQ群仅接受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实名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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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作为国家筛选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关键环节,复试录取工作在整个招生流程中占据重要地位。为扎实推进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以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5〕6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复试核心准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与全省教育大会部署,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全面评估、综合考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准则。复试录取工作始终以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目标,严格遵循教育部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各项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流程,加强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全力保障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有序开展,确保过程公平、结果公正、选拔科学。二、组织管理架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的统筹指导职责,同时对全校复试工作的合规性、公正性进行监督。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与录取相关工作,并对工作落实过程进行内部监督。三、复试资格标准(一)考生需达到教育部发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考生)》,同时满足我校部分学科专业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二)符合学校复试相关要求的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考考生。(三)符合学校复试具体要求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考生。(四)符合学校复试条件的 “退役人员二等功免初试” 报考考生。四、复试流程管理(一)复试时间与形式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在 3 月 25 日至 3 月 30 日期间进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计划在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的一周内完成。复试工作以现场复试为主要形式,各招生单位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具体的复试时间、形式及地点,考生需及时关注。(二)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考生需按照各复试院所的统一要求,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以供审核:《山西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需考生打印后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山西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签字并加盖有效印章;初试准考证,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需印在同一页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且报告有效期需延长至 2025 年 7 月;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同样延长至 2025 年 7 月);国(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前置学历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加盖本校教务部门公章,其他考生需从个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补充材料,包括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同等水平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各复试院所根据实际需求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复试内容设置复试遵循客观真实原则,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修养、科学态度、诚信意识及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针对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不同培养目标,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复试侧重考察考生的学术素养、学科知识掌握与应用能力、科研创新潜力;专业学位复试侧重评估考生的专业基础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及职业素养。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满分 100 分):各招生单位结合本学科专业特色,自主确定测试形式,并依据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合理设计试题内容;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 100 分):测试内容与形式由各招生单位自主制定;综合素质复试(满分 100 分):涵盖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评估;参考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专业发展潜力;同时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以及本专业之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还有心理健康状况与语言表达能力;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 100 分):考试方式与内容由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跨专业加试(每门课程满分 100 分):各学科专业自主确定复试形式,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五、录取工作管理(一)复试结果整理与公示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核算,具体公式如下:普通专业:复试总成绩 = 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 ×40% +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 ×10% + 综合素质复试成绩 ×50%;管理类联考专业:复试总成绩 = 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 ×30% +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 ×10% +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 ×10% + 综合素质复试成绩 ×50%。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考生总成绩采用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 ÷ 初试满分 ×100)×60% + 复试总成绩 ×40%。复试成绩不合格情形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未通过;(2)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低于 60 分;(3)综合素质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4)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低于 60 分。拟录取名单确定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及复试细则中明确的录取规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单位需按时向研究生院提交每位考生的复试登记表、复试成绩汇总表及分学科专业拟录取情况汇总表。经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各招生单位在其官方平台公示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情况;研究生院根据各招生单位招生计划审核拟录取名单,汇总后公示全校拟录取考生信息。待录取通知发送各招生单位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向待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二)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复试阶段学校不组织统一体检,录取考生在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六、信息公开与违规处理(一)各招生单位需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与服务意识,维护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加强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本办法规定,规范操作流程。同时,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对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的信息进行公开公示,确保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及复试结果承担全部责任。若考生或工作人员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三)实行监督与巡视制度。学校及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开展全面监督、巡视与检查,确保工作合规。(四)实行回避制度。若当年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相关工作人员需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本单位的复试相关工作。(五)研究生院及各院所需在官方网站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与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其中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六)实行复议制度。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间内受理考生的投诉与申诉,对经查证属实的问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或申诉人。七、其他补充说明(一)调剂考生被拟录取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二)所有参加复试的非全日制考生中,若报考类别为 “非定向就业”,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在录取阶段将报考类别自愿更改为 “定向就业”,并按规定时间将申请书提交至研究生院。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复试合格拟录取后,均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未按要求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三)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本办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及学校相关规定为准。2025-08-26 1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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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2026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华中农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各位考生:为保障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工作顺利开展,请所有选择“4208 华中农业大学”作为报考点(报名号以4208开头)的考生,认真研读本须知,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操作。一、网上确认时间安排本次网上确认的集中办理时段为10月31日9:00至11月4日17:00。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确认专属系统,按提示上传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若材料审核未通过,考生需在补充上传材料截止时间前完成修正提交,该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7:00。特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确认流程的考生,其本次硕士研究生报名将自动失效。二、网上确认核心材料清单(一)基础身份类材料1. 本人近3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需符合证件照标准规范。2. 本人手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拍摄的照片,确保身份信息清晰可辨。(二)学历学位相关证明1.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上传本人所在武汉市高校的有效学生证扫描件或照片。2. 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本人本科毕业证书的电子影像材料。3. 户籍及社保要求:(1)武汉市户籍的往届考生(包含本科未毕业的在籍自考生、网络教育应届毕业生、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等),需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的电子材料;若为集体户口,仅提供个人单页即可。(2)户籍未随迁至武汉的往届考生,需提供以下任一有效材料:武汉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正式卡片式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办理凭条及相关记录无效)的正反两面电子件;武汉市社保局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可选择7-9月、8-10月或9-11月任一时间段),凭证需带有社保局授权码以便核查。此类考生在网上确认资格审核期间需处于在职状态,社保不得断缴。(三)专项计划报考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额外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内页电子影像。若入伍时间早于大学入学时间,还需补充提交参军入伍期间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官方证明材料。以大专学历入伍,退伍后取得本科学历并以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提供专科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四)特殊身份考生补充材料1. 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需上传就读学校(武汉市内)的学生证,或由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原件的电子件。2. 在校研究生(含硕士、博士):需提供就读培养单位(武汉市内)的学生证或在校证明,同时必须上传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文件。(五)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网上报名阶段显示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针对性上传以下证明材料:1.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本科期间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还需额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电子材料。2. 自学考试应届毕业生:需上传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3. 网络教育及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境外高校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提交由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证明中需明确标注考生个人身份信息、就读时间、所学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等核心内容。4. 往届毕业生: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前毕业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毕业后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需补充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六)推免生特殊说明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待录取确认手续的推免生,无需参与本次网上确认工作。三、材料上传标准规范(一)通用材料上传要求(所有考生均需遵守)1. 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标准:(1)拍摄时间为近3个月内,照片为正面、免冠、无妆彩色,背景可选蓝色或白色,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及录取备案。(2)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宽高比例为3:4。(3)人像要求:正脸居中,人脸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均需在±10度范围内;眼睛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的高度占图像总高度的30%-50%;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平视睁开,耳朵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肩颈端正,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占比约2/3。(4)外观要求:脸部无任何遮挡,头发不得遮盖五官及造成阴影;照明均匀,面部及鼻部无高光、光斑,无阴影及红眼问题;对焦清晰,图像层次分明不模糊。(5)其他禁忌: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照片需真实反映本人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等软件进行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不得通过翻拍照片获取。(6)重要提示:请务必严格按照上述标准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影响资格审核、考试入场、复试录取及后续入学注册等环节。2. 手持身份证照片标准:(1)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建议大小不超过10M。(2)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姿态端正,双眼平视睁开,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颈保持水平。(3)脸部无遮挡,头发不遮盖五官;身份证信息完整清晰,无遮挡、无手指遮挡关键信息。(4)光线均匀无反光,面部无高光光斑,图像清晰不模糊;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照片需真实有效,严禁修图及翻拍。(5)重要提示:照片不符合要求将导致审核不通过,影响后续流程。(二)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材料细则1.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应届考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 自学考试应届毕业生,提交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单。3. 网络教育及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就读高校出具的包含个人信息、就读详情及预计毕业时间的应届证明。4. 往届毕业生按毕业时间提供对应材料:2001年后毕业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前毕业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5. 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额外提交公安部门变更证明或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三)其他补充材料要求1. 往届考生、在籍自考生、网络教育应届考生及境外高校应届考生,需按要求上传武汉市户口本相关页面或社保、居住证材料(具体参照本须知第二部分“学历学位相关证明”第3点要求)。2.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内页电子影像。四、重要注意事项(一)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提交的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真实有效且符合规范。若存在提供虚假或无效材料的情况,一经发现,无论处于报名、考试、录取、就学还是毕业阶段,均将取消其相应资格。(二)诚信承诺说明:考生需仔细阅读网上确认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完成网上确认且审核通过的考生,视为已签署该承诺书。(三)报名信息核对:考生仅可保留一条有效网上报名信息,需认真核对本人网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完成确认。(四)违规报考限制: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往年研究生考试中因作弊被停考且仍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具备本次报考资格,此类考生报名及网上确认均无效。(五)身份证保管与使用:考生需妥善保管本人居民身份证,提前准备符合要求的手持身份证照片。网上确认期间若身份证遗失,可凭临时身份证拍摄照片并上传;若在确认期结束前仍未上传有效身份材料,将无法通过确认,报名无效。考试时必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刷证入场,无有效身份证者不得进入考场。(六)材料审核跟踪:考生上传材料后,需在网上确认期间持续关注审核结果。若审核不通过,需在系统提示的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内完成重新提交,逾期未补充导致确认未完成的,报名无效。(七)考试文具要求:考生需自行携带必备文具入场,包括黑色中性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直尺。其他特殊文具需求请以准考证标注为准,严禁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八)准考证打印安排:考试前10天左右,考生可使用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用A4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该证件是成绩查询、复试、录取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务必及时下载并保存电子文档,12月21日教育部网报系统关闭后将无法补打。2025-11-14 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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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学校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依据教育部和甘肃省招生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在保障复试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前提下,遵循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把德放在首位,将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着重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完善分类选拔机制。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实行分类选拔,学术学位重点考查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以及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管理。复试前严格执行 “两识别”(采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 “四比对”(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强化考生身份复核。复试期间坚持 “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次序、随机安排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严格调剂管理。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调剂,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严格录取管理。按照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细致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发布调剂、录取信息,保证咨询渠道畅通,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平稳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执行 “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 的规程,审议并决策考试招生中的重大事项。加强应急处置、舆情应对以及录取数据的审核报送工作。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统一审核各院系的复试、调剂、录取有关操作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进行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调剂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二)研究生院负责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调剂复试工作。(三)各招生学院具体开展面试、实践能力等考核工作。(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将派专人对调剂复试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面试环节规范统一。招生学院组织的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同时向考生开通咨询监督电话,畅通考生联系渠道。三、复试兰州财经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一)复试时间调剂复试由招生学院分别组织,从 4 月 8 日开始,4 月 28 日前完成拟录取工作,具体时间由招生学院通知。(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提交材料:(1)考生需按要求向招生学院提交复试所需材料,包括(原件):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并将以上证件按顺序复印到 A4 纸上交报到处备案。同时提交其他补充材料(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考生提供六级成绩单,拥有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书的考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生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提交《兰州财经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1)。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若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学历 (学籍) 信息有疑问,考生应配合招生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 (学籍) 核验并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复试资格。(2)所有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交《兰州财经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 2),考核不合格或者无考核表者,一律不准予复试。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部门填写;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应届生由就读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所在学院(或二级单位)党委填写。(3)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还需提交《报考 2025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递交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 “户籍证明”、县级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 “民族成份证明” 和单位委托培养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5)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项目的考生,还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加分相关证书以及其他考生个人认为需提交的证明或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项目考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6)复试的考生应缴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 号)文件,复试费 100 元 / 人,全校统一标准,通过兰州财经大学财务处统一支付平台缴费,不缴费者不能参加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还。缴费方式:①用手机搜索并关注 “兰州财经大学财务处” 微信公众号,关注成功后,进入微信公众号主页,点击菜单 “学生缴费”-“学费缴纳”,进入 “校园统一支付平台”。②进入 “校园统一支付平台” 登录界面后,输入本人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身份证号(末尾是字母的请大写)初始密码:Lzufe@身份证号后 6 位(末尾字母为大写字母)预计缴费时间:4 月 8 日 - 4 月 15 日③登录成功后,首先核对个人信息及缴费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 “其它缴费”,选择 “缴费项目”, 点击右下角 “缴”-“填入本人手机号”-“确认支付”- 完成后续支付操作。④发票打印:缴费完成后 “点击左上≡”-“已缴费查询”-“点击右上≡”- 选择 “其它缴费”- 点击交易记录 -“电子票据查询” 即可查询打印缴费发票。学校严格复试过程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复试前,由各招生学院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复试中,坚持 “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对已录取的新生,学校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三)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1 号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涉及的专业有:经济学院的政治经济学 (020101)(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西方经济学 (020104)(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经济思想史》)、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20106)(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经济思想史》)、区域经济学 (020202)(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统计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劳动经济学(020207)(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统计学》《劳动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的世界经济 (020105)(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国际经济学》《世界经济》)、产业经济学 (020205)(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国际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020206)(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实务与政策》);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的国民经济学(020201)(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统计学》《管理学》);财政与税务学院的财政学 (含税收学)(020203)(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财政学》《税收学》);“一带一路” 经济研究院的区域经济学 (020202)(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统计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经济学院的数字经济(025800)(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统计学》《经济思想史》);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的国际商务(025400)(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合作》)。2 号笔试科目为计量经济学,对应的专业是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的数量经济学(020209)(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统计学》《国民经济统计学》)。3 号笔试科目为国民经济统计学,对应的专业是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的统计学(授经济学学位)(027000)(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西方经济学》《抽样调查》)。4 号笔试科目为统计学专业综合,对应的专业是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的应用统计(025200)(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西方经济学》《抽样调查》)。5 号笔试科目为金融学综合,对应的专业是金融学院的金融学(含保险学)(020204)(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财政学》《金融学》)、金融工程(0202Z1)(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财政学》《金融学》)。6 号笔试科目为金融与经济学综合,对应的专业是金融学院的金融(025100)(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金融学》《管理学原理》)、保险(025500)(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金融学》《管理学原理》)。7 号笔试科目为财务会计学,对应的专业是会计学院的会计学(120201)(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管理学》《会计学原理》)。8 号笔试科目为会计学综合,对应的专业是会计学院的会计非全(125300)(专业学位)。9 号笔试科目为财务管理学,对应的专业是会计学院的资产评估(025600)(专业学位)。10 号笔试科目为经济法学,对应的专业是法学院的法学(030100)(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11 号笔试科目为法理学,对应的专业是法学院的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经济法》《商法》)、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宪法》《民法》)。12 号笔试科目为中国共产党历史,对应的专业是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1)(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政治学基础》《思想道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3)(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政治学基础》《思想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教育 (030505)(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政治学基础》《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030506)(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政治学基础》《思想道德与法治》)。13 号笔试科目为市场营销学,对应的专业是工商管理学院的企业管理(120202)(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西方经济学 微观部分》《人力资源管理》)。14 号笔试科目为旅游学,对应的专业是工商管理学院的旅游管理(120203)(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旅游经济学》《市场营销学》)。15 号笔试科目为技术经济学,对应的专业是工商管理学院的技术经济及管理(120204)(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西方经济学 微观部分》《创新管理》)。16 号笔试科目为管理学原理,对应的专业是工商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非全日制(125100)(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市场营销学》《战略管理》)。17 号笔试科目为旅游学概论,对应的专业是工商管理学院的旅游管理非全日制(125400)(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旅游经济学》《市场营销学》)。18 号笔试科目为运筹学,对应的专业是信息工程与人工智能学院的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程序设计(语言任选)》《算法与数据结构》)。19 号笔试科目为 C 语言程序设计,对应的专业是信息工程与人工智能学院的电子信息(085400)(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计算机组成原理》《数据库原理》)。20 号笔试科目为设计综合理论,对应的专业是艺术学院的设计学(140300)(学术学位,同等学力加试《素描》《色彩》)。21 号笔试科目为素描,对应的专业是艺术学院的美术与书法(135600)(专业学位)。22 号笔试科目为新闻与传播学综合,对应的专业是商务传媒学院的新闻与传播(055200)(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新闻编辑学》《广播电视学》)。23 号笔试科目为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法,对应的专业是商务传媒学院的国际中文教育(045300)(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语言学概论》《中国文化概论》)。24 号笔试科目为公共管理学,对应的专业是公共管理学院的公共管理非全日制(125200)(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公共行政学》《公共政策分析》)。25 号笔试科目为英汉互译,对应的专业是外语学院的英语笔译(055101)(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英语阅读》《英语写作》)、英语口译(055102)(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英语阅读》《英语写作》)。26 号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对应的专业是会计学院的会计(非全)、工商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非全)、旅游管理(非全)、公共管理学院的公共管理(非全)(均为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参考相应专业)。专业课笔试科目大纲详见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兰州财经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科目及考试大纲》。综合素质面试主要包括以下考察内容:(1)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2)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3)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6)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志愿服务等)情况或实际工作中的表现;(7)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8)人文素养、表达能力、举止及仪态等;(9)综合素质面试尽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重点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一定的外语听说能力,全面评估考生的外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会计(非全)、工商管理(非全)、旅游管理(非全)、公共管理(非全)的思想政治理论采用笔试考核形式,成绩计入复试总分。其他专业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由各招生学院在面试环节进行考核,结合《兰州财经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当场给出是否合格的评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成绩核算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政治理论(会计 [非全]、工商管理 [非全]、旅游管理 [非全]、公共管理 [非全])满分均为 100 分。考生录取成绩实行百分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时初试与复试成绩权重为: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5(管理类专业学位除以 3)×70%+ 复试成绩 ×30%专业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 ×50%+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30%+ 英语测试成绩 ×20%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时初试与复试成绩权重为: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 / 3)×60%+ 复试成绩 ×40%其中,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 ×30%+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30%+ 英语测试成绩 ×20%+ 政治理论成绩 ×20%(五)同等学力加试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报考工商管理 [非全]、旅游管理 [非全]、公共管理 [非全],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视为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各学院组织完成,加试科目为笔试形式,满分 100 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六)调剂调剂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 7 个专业学位。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6)金融、保险、国际商务、应用统计、资产评估、数字经济专硕同时接收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考生。(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和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接受调剂,初试成绩达到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兰州财经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仅限专业学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限新疆生源。(8)具体调剂信息以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服务系统开通专业为准。其他要求均按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调剂规则(1)学校第一批次调剂系统打开时间为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 12 小时。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其开通和关闭时间须在研究生院报备后,在各招生学院官网及时发布公告,有意向调剂的考生,需随时关注公告。(2)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必须在规定时间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进行网上调剂。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申请志愿、一志愿报考情况、初试成绩、专业背景、诚信状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遴选准许参加复试的考生,确定复试名单。各招生学院向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发布。入围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均应在网上确认是否参加复试。(3)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不予录取。(七)体检学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四、录取调剂考生需在 4 月 28 日前完成录取,录取名单以总成绩的排序结果为依据。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初试成绩总分的高低;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据初试专业基础课成绩的高低确定是否录取;初试无专业基础课的以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是否录取。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和政治理论成绩任何一项<60 分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参加排序,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成绩<60 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和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五、申诉和投诉受理考生反映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及进行的申诉和投诉,学校按规定进行调查,经调查属实的问题,将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复议。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受理考生申诉和投诉电话:0931-5252132邮箱:jwjczybgs@lzufe.edu.cn六、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 496 号邮编:730020联系电话:0931-4670578邮箱:yanban@lzufe.edu.cn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lzufe.edu.cn/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4 月 3 日附件【附件1 兰州财经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已下载1803次附件【附件2 兰州财经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docx】已下载2179次2025-09-02 15: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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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依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为扎实推进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准则,以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为关键,充分发挥复试在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方面的作用。在保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前提下,规范复试管理流程,确保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二、复试形式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形式,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特性和专业需求,在保证公平且便于操作的基础上自主选定。三、复试内容复试涵盖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的考核。各学院可依据学科知识考核的具体要求,自主决定是否增设其他考核内容,相关考核细则将在学院复试方案中公布。1. 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尤其关注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概念的理解与把握,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知晓情况,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潜在发展能力。2. 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评估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以及与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经历,还有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学院可要求考生提供能体现学业成果和综合能力的材料,如竞赛获奖证书、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能力证书等,这些材料将作为综合能力考核的参考依据。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侧重于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通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状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程度等。考核方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在其复试方案中明确,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4.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为笔试形式,每门课程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5. 心理健康评测作为评估考生个性心理特征的重要途径,心理健康评测结果将为复试录取提供参考。6. 诚信评判加强对考生诚信情况的评估,将其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录取的关键依据。考生在复试前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于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将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健全举报制度,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审核与甄别力度。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若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查实,均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予以严肃处理。四、复试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工作遵循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各学院于3月28日左右启动复试相关工作。1. 复试分数线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科特点,按一般不低于120%的比例差额划定复试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达到学校该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方可进入复试环节。2. 制定复试方案各学院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复试流程、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原则上为30%-50%,由各学院根据考核需求自行确定。3. 资格审查复试前,学院须对拟允许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存在疑问的考生,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加分政策要求的考生,须在3月27日前向学校研招办提交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研招办审核认定。4. 复试考核专业知识笔试、综合能力面试、线上复试均由各学院组建的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同一学科专业的各复试小组,其考核方式、考核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保持一致。其他内容的考核组织形式由学院自行确定。5. 体检新生入学报到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6. 其他考生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方可录取,成绩合格的标准由学院在复试方案中明确。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成绩不合格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五、调剂对于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各学院将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制定调剂政策,具体事宜由学院另行通知。六、录取学院依据教育部和学校制定的录取工作规定及要求,结合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参考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同时综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4月10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各学院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籍、学历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或上报。七、公示学院将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同时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八、申诉渠道各学院成立纪检督查小组,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负责调查处理本学院招生录取过程中的考生申诉问题,具体信息详见学院复试方案。考生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按程序向研究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申诉。申诉邮箱:yanzhaoban@xust.edu.cn九、信息查询、联系方式1. 招生单位代码:西安科技大学---107042. 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xust.edu.cn3. 联系方式:研究生院 029-838582112025-08-21 18: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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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发布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精神,为统筹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二、复试方式线下(现场)复试。三、组织管理1.复试录取工作由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研究生院、纪检监察机构依照职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小组,组长由本学院主要领导担任,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2.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2)确定相关学科(专业)招生人数,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复试小组”),确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并负责对复试小组进行政策和规则的培训。(3)审核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内容、复试标准及复试流程,并组织做好复试命题工作和安全保密工作。(4)确定考生需提交的复试补充材料及相应格式要求,明确考生复试环境要求等。(5)审核复试考生名单、调剂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6)审核各学科(专业)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7)公布复试结果,并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的考生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3.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严格按照“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原则组织复试,“三随机”过程均须视频记录。(2)各学院需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3)确定复试程序、复试各项工作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并组织实施,确保每个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等标准统一。(4)负责复试和加试科目的命题、考务、阅卷工作。(5)审定本学科(专业)的《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6)拟定复试考生名单、调剂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7)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四、调剂工作调剂工作按“海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基本条件”执行。五、复试工作1.复试时间各学院于4月26日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其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于4月8日前完成。2.复试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原则上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复试比例为120%;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1)第一志愿考生: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简称“国家复试分数线”)和学院的实际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的考生复试资格。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在不低于“国家复试分数线(B类考生)”的前提下,可根据学科(专业)复试比例及考生成绩划定复试分数线。(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海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基本条件”有关规定执行。(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于报考学科(专业)复试前与报考学科(专业)所在的学院取得联系(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应人员名单之中),并提供合同书、服务期满的考核报告等材料。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③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4)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考生名单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告。3.资格审查各学院要严把复试入口关,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进行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生在复试前按学院指定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招网下载)。(3)应届本科生的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5)持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上各专业的报考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课程成绩单、发表论文情况等)。(7)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毕业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8)《海南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须本人所在单位的考核部门鉴定并盖章,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部门作鉴定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作鉴定并盖章。此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9)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在读学校(主考学校)提供的学习相关证明。(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1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提供:①本人户口本;②《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12)学院要求或自主提交的其他材料,如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社会实践经历、专家推荐信等。少数民族考生身份等信息以报考时查验的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最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提交。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4.加试以下考生须加试两门课程:①毕业满两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的专科生;②本科结业生;③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生;④《海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需加试的专业考生。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海南大学2024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学院复试前。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成绩,加试单科成绩须达到招生学院公布的最低分数线,任何一门课程不合格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5.复试(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以及综合文化素质等。在复试期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向我校提交《海南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2)笔试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笔试应在有监控设备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参照初试的考务安排,笔试总分为100分。(3)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含专业知识考核(40%)、综合能力考核(40%)以及英语应用能力考核(20%)。①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专业能力素养。②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的考查。③英语应用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口头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笔试总分×50%+面试总分×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体检体检工作由各学院参照相关文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六、拟录取工作1.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组成,考生的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1)初试总成绩根据考试科目数量、统考科目分值,初试总成绩计算方式有以下几种(按百分制计算):初试总成绩=总分(500分)÷5初试总成绩=统考总分(300分)÷3(2)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对于调剂考生,初试总成绩只计算与调入专业相同的统考科目成绩,各学院调剂复试前需在学院网站上向考生公布。2.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1)各学院按综合总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对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如对第一志愿考生作出不录取决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复试小组成员签名的书面材料,并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同等条件下,参加海南大学面向2024年研究生招生而组织的夏令营并表现突出的考生优先录取。(2)综合总成绩排名相同的,按计入综合总成绩的初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初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的统考数学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数学成绩相同,则按外语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外语成绩相同,则按思想政治理论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3)各学院于复试结束3天后对考生公开综合总成绩及排名。(4)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学籍(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七、工作要求1.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学院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2.违规违纪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3.各学院须按照本办法,遵守“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安排、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需要调剂的学院)、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专业等信息)须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4.所有涉及招生的工作人员须认真、严格地执行有关规定。如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八、申诉及联系电话1.考生如对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报考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1735。邮箱:hdyzb@hainanu.edu.cn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25-08-13 14: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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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云南省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2025年3月22日至30日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8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二、复试方式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三、复试基本要求初试成绩(含加分后的成绩)须符合《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四、资格审查复试前,我校各学院将审查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提交电子版材料进行资格审核。(https://pas.swfu.edu.cn/)1. 准考证(研招网下载pdf格式)。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双面彩色扫描)。3.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和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pdf格式)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彩色扫描)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pdf格式)。4.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附件3)(彩色扫描)。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彩色扫描)。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必须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彩色扫描)及《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书》(附件5)(彩色扫描)。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加分项目支撑证明材料。6.非全日制考生必须提交《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书》(附件5)(彩色扫描)。7.考生亲笔签字的《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彩色扫描)。8.大学期间成绩单(彩色扫描)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彩色扫描)。9.可选择提供补充材料: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10.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均以图片(jpg或jpeg格式)或者pdf文档上传至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并在系统缴纳复试费。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五、复试内容和程序1.按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请各考生认真查看。2.3月22日起,各学院组织考生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3.复试结束后,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六、录取1.各学院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考生责任自负。3.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将无法录取。4.在各学院公布复试结果以后,拟录取考生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见附件4,并在学院通知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上传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5.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违规处理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我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联系方式考生如有招生政策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各学院联系,各学院招生咨询电话见附件6。附件:1.各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2.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3.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4.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表5.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书6.西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咨询电话2025-09-05 15: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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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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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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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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