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025-08-15 10:53:57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为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制定了详细且严谨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指导思想


学校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秉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学科特色与需求,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高质量完成。同时,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具体工作的布置、指导、审查及监督。各学院(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遴选专家和工作人员,并组织考生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此外,各学院(中心)还需成立复试监督巡视组,负责监督复试全过程,公开相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校纪委办则负责监督各单位对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执行情况,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学校还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三、复试相关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与比例


各专业招生人数、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将由各学院(中心)在近期陆续公布。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学校单独划定了复试分数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则由各学院(中心)依据招生计划自行划定。此外,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其复试分数线总分可降10分,单科线不变。若各学院(中心)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学校将统一收回招生计划进行再次分配。


(二)复试方式与时间


学校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工作安排在2025年3月29日至3月31日期间进行。各学院(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复试时间,但需为非全日制专硕专业考生预留充裕时间。


(三)诚信复试承诺


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在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诚信复试承诺书》需与资格审核材料一并提交。


(四)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将在学校研招网发布的相关通知中明确。各学院(中心)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工作要求,制定补充规定。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参加复试。


(五)复试考核


复试内容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管理类联考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笔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笔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科目,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7:3的比例加权相加得出,初试、复试成绩均需转化为百分制。


(六)复试费用


考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需缴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四、调剂政策


学校的调剂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开展,相关信息将在研究生招生网、相关学院网站及“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时间为2025年4月8日至4月15日,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将于3月28日开通,调剂模块将于4月8日开通。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需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需相同或相近。部分专业学位考生在满足条件的基础上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接收调剂考生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相关学院(中心)将提前公布调剂工作办法,并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已缴纳复试费的第一志愿考生参加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其他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五、录取规则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依次排序录取。复试成绩低于满分60%的考生不予录取。未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与公示


学校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各学院(中心)需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公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并严格执行。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中心)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报考学院(中心)提出申诉。学院(中心)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不少于7日。学校咨询电话为027-88386706,咨询邮箱为yjszsb@zuel.edu.cn;监督电话为027-88386196,申诉邮箱为jw@zuel.edu.cn。各学院(中心)的咨询和监督电话详见复试细则。


七、纪律与违规处理


复试工作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相关人员需加强考务纪律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学院(中心)复试监督巡视组将全程参与监督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将严肃处理。考生需遵守报考条件,如有违规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将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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