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25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秉持“传扬政治文明、引领学术新潮、培养优秀公民、造就卓越领袖”的发展理念,将公共管理学科建设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紧密结合,经过多年发展,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力。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战略定位是为国家发展培养立足中国现实、具有国际视野,具备前瞻、反思和创新能力的卓越领导人才,使学生能够系统掌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的专业知识,运用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备在复杂环境下分析解决公共问题的能力,成为高层次、复合型的公共部门领导者。根据《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政府管理学院2025年面向全国招收200名双证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包含政府治理方向、政府运行保障管理方向)。政府运行保障管理方向面向在各级党政机关和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工作及对该领域感兴趣的人员招考。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 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大学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截止日期前,考生可随时修改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任一阶段未完成,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3.报考类别:定向就业
4.专业代码:125200
5.研究方向:政府治理方向、政府运行保障管理方向
6.考生须严格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以下简称北大研招网)公布的《北京大学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和《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大学(10001)网报公告》的相关要求进行报考。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如下:
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 英语(二)
具体考试内容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四、资格审查与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应同时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院系复试基本要求。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内,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在复试前公布。
复试内容和具体考试安排届时请见政府管理学院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英语能力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登录北大研招网缴纳复试费并下载相关表格,在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复试前我校将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五、录取
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而成。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60分及以上)的考生,以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为准。
六、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1.我院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原则上我院仅针对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院系在录取时予以确定。被我院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报到前签署“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
2. 政府治理方向学习方式为周末上课(周末班)和集中上课(集中班),政府运行保障管理方向采取集中上课方式,上课地点均为北京大学。
3.我院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七、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八、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学费总额为12.9万元。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即在新生入学报到及第二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缴纳6.45万元,未按时交纳或未足额缴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九、入学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北京大学学籍注册; 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入学资格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申请人或考生对院系硕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或考生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2.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硕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642;010-62753903
地址:北京大学廖凯原楼一层125室
邮编:100871
网址:http://www.sg.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地址:北京大学燕园大厦1317房间
邮编:100871
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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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MBA、MPA、MEM、工业工程与管理、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技术转移硕士考生复试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通知一、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周六)18:00-20:00二、考试地点:所报考学院组织安排三、考试形式:开卷笔试四、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进入考场五、考生进校门要求:①考生必须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②考生车辆一律不得进校考场规则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考生凭本人初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三、考生只准携带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书刊、报纸、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不得携带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考生可以查阅书籍但不能互相抄袭,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设备。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放在桌面。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第八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第九条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第十条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第十二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二)组织团伙作弊的;(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025-07-07 11: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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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各毕业生班级: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安徽财经大学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已成立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推免生遴选督查小组及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统筹、监督与审核推免遴选工作。同时,《安徽财经大学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安徽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已在学院官网公布,供全体毕业生查阅学习。现将学院推免遴选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推免名额分配学校已向我院下达 2026 年推免生拟推荐总名额 26 人。结合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及学院各专业实际情况,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专业具体名额分配如下:财政学专业:拟推荐 7 人;税收学专业:拟推荐 11 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拟推荐 1 人;行政管理专业:拟推荐 4 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拟推荐 2 人;社会保障专业与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共用推免指标 1 人。二、遴选工作时间安排学院推免遴选工作按以下时间节点分阶段推进,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时间要求:(一)申请材料接收阶段接收时间:9 月 5 日(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说明:此时间段为申请材料接收唯一窗口,逾期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二)材料审核阶段9 月 6 日至 9 月 9 日,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核实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符合度,为后续答辩环节提供依据。(三)公开答辩阶段9 月 10 日(周三)下午,学院将组织申请推免的学生开展公开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及流程将另行通知,答辩成绩作为推免遴选的重要参考依据。三、申请材料报送要求拟申请推免资格的同学,需按以下要求准备并提交材料,确保材料规范、完整:(一)材料装订顺序申请材料需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便于审核:《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表》(即原附表一);《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汇总表》(即原附表二,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大学英语成绩报告单复印件(如四六级成绩单等);本科阶段学习材料:本科成绩单(需提交 PDF 版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为 “身份证号_姓名”);学院提供的 “本科前三年基本情况一览表”(需包含前六个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及学生在专业内的排名信息);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如学科竞赛、荣誉表彰等);学术科研材料:科研成果复印件(如论文、专利等);论文查重报告(需本人签名确认);思想政治表现评价及班级推荐意见材料。(二)材料提交要求原件核验:所有装订的复印件材料,均需同时提供原件供审核人员核验,原件与复印件排列顺序需保持一致;提交完整性:所有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均需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提交完毕,材料缺失或不完整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提交时间认定:纸质版材料以现场提交时间为准,电子版材料以发送成功时间为准;提交地点与渠道: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博文楼 301 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汇总表》及 PDF 版本科成绩单(按 “身份证号_姓名” 命名),需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四、班级宣传动员要求各班级辅导员需切实做好推免遴选工作的宣传与动员,将推免相关文件、通知传达至 2026 届所有毕业班的每一位应届本科毕业生,确保学生充分了解遴选政策、流程与要求,并督促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积极准备申请材料,按时参与遴选。特此通知。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1 日2025-09-28 15: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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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一、湖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政策全貌(一)政策沿革与此次调整要点湖南大学的同等学力申硕政策在长期的发展进程中,不断顺应教育改革趋势与社会需求进行优化。早期,其政策主要聚焦于基础的学力要求与课程设置,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以及对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视,政策逐步在招生条件、培养模式以及学位授予标准等方面进行完善。在招生条件上,对学历、工作经验及学术成果的考量日益全面;培养模式从较为单一的教学方式,转变为多元化、注重实践与理论结合的培养体系;学位授予标准则更加严格,对论文质量、科研成果等提出了更高要求。相较于以往,2025 年政策有着多方面的显著调整。在招生环节,报名时间与流程进行了优化,使得考生报名更加便捷高效,减少了时间冲突与手续繁琐的问题,如明确规定了各阶段的具体时间节点,避免考生错过关键步骤。在培养阶段,课程设置更加贴合市场需求与行业前沿,增加了实践课程的比重,旨在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例如,对于一些应用型专业,引入了企业实际项目作为教学案例,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就能接触到真实的工作场景。学位授予方面,加强了对论文质量的把控,不仅延长了论文开题到预答辩的时间,还提高了创新成果的要求,以确保学位的含金量。(二)新政策核心内容解读2025 年湖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政策的核心内容涵盖多个关键部分。申请条件方面,在政治素养上,要求考生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品德且遵纪守法,这是对人才思想道德层面的基本要求,确保培养出的人才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与社会责任感。学历资质上,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工作 3 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以及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均具备申请资格。同时,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需做出一定成绩,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相关材料证明具备申请硕士学位资格以及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能力,还需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这体现了对申请者专业能力、工作背景及单位支持的综合考量。申请流程包含多个严谨的步骤。网上注册与报名申请时间为 10 月 25 日 - 11 月 20 日,申请人需登录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严格按照 “查看申请流程 — 上传电子照片 — 填写基本信息 — 提交学位申请” 流程操作,这一环节是整个申请流程的基础,确保申请人信息的准确录入与系统登记。资格审核与考核环节,申请人需携带一系列资格审核材料参加学院组织的审核和复试,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英语水平证明以及学术成果相关证明等,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一般采取面试形式并全程录音录像,必要时开展笔试,全面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现场确认和信息采集时间为 11 月 21 日 - 11 月 30 日,资格审核合格且参加复试的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参加,主要进行资格核查与现场照相,信息采集完成后生成《资格审核表》并由本人签字确认,这一步骤确保了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最后,学院根据各方面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院官网公布录取名单,整个流程环环相扣,保障了招生的公平公正与科学性。培养方式上,学院按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教学,严格参照学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执行。同等学力人员在研究生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并成绩合格。同时,申请人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相关通知进行网上报名并参加考试,从平台注册到获得学位全程不得超过 6 年,若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考试但未完成学位申请,经申请、审核和审批后可颁发结业证书,这种培养方式既保证了培养质量,又给予学生一定的时间弹性。学位授予过程中,研究生导师在学位论文指导上发挥关键作用,严格把控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全过程质量,确保论文进展顺利,论文开题到预答辩时间不少于 1 年。学院组织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并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创新成果要求按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标准执行。同等学力学位论文列入学校论文重点抽检对象,参照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执行,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并向教育部报送学位授予信息,这一系列严格的流程保证了学位授予的质量与权威性。学费缴纳方面,同等学力人员须缴纳课程学习费用和申请硕士学位费用,课程学习费用为 4 万元 / 人,申请硕士学位费用为 2 万元 / 人,申请硕士学位费用中包含论文答辩费。缴纳课程学习费用后方可通过入学资格审核,缴纳申请硕士学位费用后方能论文送审,若因考试不合格、答辩未通过等原因未获得学位,所缴费用不予退回,明确的费用规定与缴纳条件有助于规范招生与培养过程中的财务管理。二、申请条件:人才选拔的标尺申请条件作为湖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的第一道关卡,犹如一把精准的标尺,全面衡量着申请者的综合素养,其涵盖的品德与政治素养、学历学位基础、专业成绩与能力以及工作单位支持等多个维度,对人才选拔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 品德与政治素养要求在人才选拔中,对申请者品德与政治素养的要求是基石性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这是确保人才具备正确政治方向与家国情怀的关键。一个具有深厚爱国情感的人,在学习与研究过程中,会将个人的成长与国家的发展紧密相连,从而在学术道路上更具使命感与责任感。例如,在科研领域,当面临国际竞争与技术封锁时,爱国的科研人才会凭借对国家的忠诚与担当,不畏艰难,努力突破技术瓶颈,为国家科技进步贡献力量。具备良好品德与遵纪守法的品质,则是个人在社会与学术环境中立足的根本。良好品德体现在学术诚信、团队合作、社会责任感等多个方面。在学术研究中,严守学术道德,杜绝抄袭、造假等行为,才能维护学术的纯洁性与公信力。在团队合作中,尊重他人、乐于助人的品德能促进团队的和谐协作,提高科研效率。而遵纪守法更是保障社会秩序与公平竞争的基础,只有遵守法律法规,才能在学术与职业道路上稳步前行。考量申请者的品德与政治素养,可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在申请材料审核中,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表现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了解其在工作单位、社会活动中的政治态度与道德行为。在面试环节,设置相关问题,如询问申请者对国家重大政策的理解与看法,对社会道德事件的观点等,以考察其政治觉悟与道德判断能力。还可通过背景调查,了解申请者在过往经历中的行为表现,是否有违法违纪记录,是否在学术活动中遵守道德规范等。(二)学历学位基础条件剖析已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 3 年以上等学历学位条件的设置,具有多方面的合理性。从知识积累与实践经验融合的角度来看,学士学位是本科阶段知识学习的结晶,而 3 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则为申请者提供了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机会。在工作中,他们能够接触到实际问题,积累解决问题的经验,这种实践经验反过来又能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例如,一名工科专业的申请者,在工作中参与实际工程项目,通过解决工程中的技术难题,能更深入地理解专业知识的应用场景与局限性,从而在申硕学习中,更有针对性地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对于没有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以及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同样具备申请资格,这体现了政策对多元化人才的接纳与认可,拓宽了人才选拔的渠道。这一学历学位条件对考生有着深远影响。对于有学士学位且工作 3 年以上的考生来说,他们在申请时具备了一定的优势,其工作经验能在复试、面试等环节中得到充分展示,增加录取的可能性。在学习过程中,他们的实践经验也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研究生课程知识,提高学习效果。而对于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政策为他们提供了进一步提升自己、拓展学术领域的机会,打破了学历背景的单一限制,激励更多不同背景的人才追求更高的学术成就。2025-11-11 17: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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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徽理工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各位研考考生: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我校报考点将持续采用网上确认方式完成报名信息审核工作。确认阶段,考点将通过线上系统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实时反馈审核结果。请全体考生务必认真研读本公告的全部内容与要求,定时登录系统查询审核进度,若需补充或修改材料,须在指定时限内完成。特别提醒: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确认,或最终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无法参与本次考试。现将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网上确认适用对象仅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在我校报考点办理网上确认手续:已选择我校报考点完成网上报名及费用缴纳,且属于安徽理工大学2026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注意:报考外校且初试涉及画板类工具使用、非常规考试用纸,或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3小时的本校考生除外);以及报考我校建筑学专业的所有考生。不符合上述范围、未完成报名缴费或网上报名未成功的考生,我校报考点将不予受理其网上确认申请。二、网上确认时间节点(均以北京时间为准)1 材料上传时段:10月31日8:00至11月4日18:00,此时间段结束后不再受理材料提交。2 集中审核时段:10月31日至11月5日,逾期将停止审核工作。3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11月5日中午12:00,超过该时间将无法提交补充材料。温馨提示:为避免因初次材料审核不通过而缺乏充足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考生务必在11月4日18:00前完成首次材料上传。三、网上确认系统登录方式考生需通过研招网指定的网上确认系统进行操作,该系统支持手机端登录,考生可通过研招网官方渠道查询并进入系统。四、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及规范(一)必备材料清单及提交要求考生登录系统后,需按系统指引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影像(禁止上传复印件):1 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将用于准考证制作)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以上两类照片为所有考生的必传材料,缺一不可。2 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上传学生证个人信息页的清晰照片;若学生证不慎遗失,需提前补办或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3 往届考生:需提交毕业证书的原件影像。4 身份证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需上传本人身份证人像面与国徽面的完整照片;持非身份证报考的考生,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相关影像。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照片。6 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结合自身情况补充对应材料:若因网报时误填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学习形式等信息导致校验失败,应届考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校验不通过,除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外,还需额外提供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文件。(二)准考证照片上传规范准考证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及公安部门的照片比对环节,直接影响审核结果。考生必须严格遵照网上确认系统内明确的照片上传标准提交照片,确保符合尺寸、背景、妆容等各项要求。五、审核结果解读及后续操作我校报考点完成材料审核后,通常会在24小时内通过系统向考生推送审核结果。考生需保持关注,及时登录系统查询结果,并根据考点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材料补充或修改事宜。审核结果具体说明如下:1 “待审核”:表明考生提交的确认申请尚未进入审核流程,请耐心等待系统更新结果。2 “审核通过”:代表考生上传的材料完整且符合要求,已完成本次报名确认,后续可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3 “待补充材料”:说明提交的材料中存在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考生需依据系统提示的问题,在指定时间内修改并重新上传材料。补充材料提交后,需再次登录系统查询二次审核结论。若有必要,考点将通知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4 “审核不通过”:意味着考生未通过资格审核。若考生对审核结果存在异议,可按照学校后续发布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报考材料到我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核。六、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反复核对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确保所有内容真实、准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操作。2 上传的证件照片须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影像,客观呈现本人近期真实容貌,严禁化妆、使用修图软件过度修饰,否则将导致审核不通过。3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的整个流程中均不可修改。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4 网上报名期间,一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且该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即锁定,不得更改。5 若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遗漏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及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入学后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的,所有遗留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2025-11-13 09: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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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致力于培育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要求学员具备过硬的政治思想觉悟与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通过系统培养,使学员全面掌握公共管理领域的核心理论、专业知识与实用方法,拥有开展公共管理实践及公共政策分析的专业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及现代科技等多学科知识,借助科学研究方法有效解决公共管理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最终成长为应用型与复合型兼具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二、招生院校概况西南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作为国家首批 “双一流” 建设高校,同时入选 “211 工程”“特色 985 工程” 及 “2011 协同创新计划” 重点建设序列,校内设有研究生院。学校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中心城市,亦是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 核心城市的成都。该校始建于 1896 年的山海关,初名 “北洋铁路官学堂”,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工程教育高等学府,更是中国土木工程、矿冶工程、交通工程高等教育领域的发源地,同时还是 1921 年中国首次组建 “交通大学” 的重要源头之一。在长达 129 年的办学历程中,西南交通大学始终与中华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见证并参与了民族奋进的光辉历程,孕育形成了 “竢实扬华、自强不息” 的交大精神,秉持 “严谨治学、严格要求” 的办学传统,践行 “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 的校训。学校累计培养各类人才 40 余万名,其中不乏茅以升、竺可桢、林同炎、黄万里等杰出代表。师生群体中涌现出 3 位 “两弹一星” 元勋、65 位海内外院士以及 38 位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改革开放以来更是培育了我国轨道交通领域的 10 余位两院院士。邓小平同志曾高度评价:“这所学校出了不少人才。”三、2026 年招生计划西南交通大学 2026 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专业代码为 125200,拟定招生人数为 320 人。四、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制定的体检标准。学历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且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须在 2023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招生单位规定的学业要求、具备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须在 2021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须在 2024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学位证书)。非全日制 MPA 仅面向在职且定向就业的考生开放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 务必选择 “定向”。入学前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档案、人事等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且不参与奖学金、助学金评定。退役人员若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者,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段内,登录相关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五、报名流程及要求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考生需依次完成各阶段操作。(一)网上报名相关规定报名时间分为预报名与正式报名两个时段: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 至 22:00。考生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交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本人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进行报名。考生需准确填报个人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处罚的相关信息。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予以严肃处理。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在线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查询平台核实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限内完成核验工作,及时到权威认证机构办理学历(学籍)认证,并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符合特定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分政策,加分分值为 10 分,且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录取权,多项加分项目不可累加,加分政策有效期为相关条件达成后的 3 年内,且不适用于单独考试。可申请加分的条件包括:一是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二是属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涵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对于工作单位与户籍均位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已申请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有初试加分政策。报考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满足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同时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面向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其他专项计划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资格或报考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相关部门及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学校将在复试前开展资格复审,最终确定考生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其中,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资格由报考点负责初审,其他资格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也无法参与相关专项计划的初、复试。(二)网上确认相关规定除推免生外,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的核对与确认工作,逾期不再办理。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密切关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站、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公告。网上确认阶段,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供工作人员核对。其中,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额外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必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交由报考点进行核验。考生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将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按照报考点的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所有考生必须全程参与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环节,主动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确认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均不予补办。考生应充分了解并严格遵循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合理选择志愿与报考点,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政策理解偏差、网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六、初试安排(一)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站公布为准),登录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需妥善保管以备后续使用。(二)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具体考试时段以《准考证》标注为准。(三)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两门,均属于全国统考笔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分别是:204 英语二、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详细的考试时间、科目要求等内容,可查阅《准考证》相关说明。(四)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参加加试,加试科目为公共政策学与公共行政学。七、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一)学习安排学制设置:基本学制为 2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5 年,不支持提前毕业。学习方式:采用在职非全日制学习模式,授课安排在双休日,实行周末班授课形式,且需到指定地点参加线下学习。授课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课程设置:课程教学环节在一个学年内完成,分为两个学期开展。核心课程包括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宪法与行政法、社会研究方法等;特色专业课程涵盖公共经济学、领导理论与实践、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城市规划与管理等多个领域。同时,学院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实践基地,通过科研实训、社会实践等方式提升学员实践能力。考勤管理:若因个人或工作原因无法到校上课,可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若长期无法上课,建议办理休学手续,跟随下一年级学习。采用学分制管理,学员需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二)学费标准总学费为 84000 元,采用分年缴纳的方式,每年缴纳 42000 元。(三)论文与答辩导师选择:实行导师双向选择制,学员根据自身论文研究方向选择校内导师,导师根据当年名额进行选择,具体安排以 MPA 教育中心通知为准,可通过学院及学校相关网站查询导师信息。开题要求:申请开题需满足三个必备条件,即缴清两个学年学费、至少修满 24 学分、确定导师且导师同意提交申请。开题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每年至少组织 4 次开题机会,未通过者可参加后续开题。答辩安排:每年组织两次答辩,大致安排在五一节后第一个周末和十一月第一个周末,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申请答辩需满足学制满 2 年、缴清全部学费、修满规定学分、开题通过满 6 个月且论文方向与开题一致、导师同意等条件,答辩预报名每年开展两次,分别在 1 月和 7 月。论文要求:论文需通过中国知网检测,重复率需控制在 15% 以下。(四)学位授予学员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修满相应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将获得教育部认可的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双证)。需注意的是,目前无硬性要求必须通过英语六级,获得硕士学位后可报考博士,但不设直博或推荐攻读在职博士资格。2025-11-03 09: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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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 招生简章一、项目亮点跨界融合:公共管理与卫生健康深度结合,培养 "健康中国" 急需的公共治理人才学科优势:公共事业管理(软科 A)、健康服务与管理(软科 A+)双 A 学科支撑平台资源:依托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科研平台师资力量:政、企、医三界专家组成的导师团队,多方资源联动学习模式:3 年学制,周末授课,非全日制学习,获教育部认可双证二、项目概况1. 项目定位南方医科大学 MPA 项目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是全国少数以卫生政策与健康治理为核心特色的公共管理硕士项目。依托学校医学、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学科优势和附属医院资源,培养熟悉中国国情、具有全球视野的高层次公共治理人才。近三年生源质量稳步提升,超过 80% 学员来自卫生健康系统核心单位,形成了高价值校友网络。2. 学校优势南方医科大学前身为 1951 年创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1979 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作为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中唯一的医学院校,学校 15 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前 1%,科研实力雄厚,连续 9 年跻身全国高校科研 30 强。3. 教学资源项目由卫生管理学院负责管理,学院拥有完整的本科 — 硕士 — 博士培养体系,设有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博士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及多个专业硕士点。学院平台建设完善,拥有多个省部级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科研成果丰硕。4. 培养方向行政管理(卫生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公共卫生政策)社会保障(社会医疗保障)应急管理(卫生应急管理)三、培养模式项目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主要采用周末授课方式:学分制管理:修满学分、通过论文开题和答辩方可获得学位多元化教学:启发式、互动式和案例教学相结合方向化培养:按专业方向定制课程和指导双向选择导师:学生与导师互选,学院统筹安排四、学制与费用学制:3 年,最长不超过 5 年学费:每生每年 2.7 万元,三年合计 8.1 万元(以学校最新标准为准)五、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学业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且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高职高专毕业或本科结业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需加试)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六、考试科目初试: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 分)204 英语二(100 分)复试:综合素质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能力科研能力七、报名方式招生简章预计于 2025 年 9 月发布,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并完成确认。八、招生录取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初试 + 复试),结合思想政治表现确定拟录取名单。九、毕业认证完成培养方案要求、修满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后,颁发国家承认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十、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61648497(王老师)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 1023 号 - 1063 号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2025-09-23 17: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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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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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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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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