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南

2025-08-15 10:34:05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为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学校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学科特色与需求,严格规范考核流程,确保复试录取质量。同时,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具体工作的布置、指导、审查及监督。各学院(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实施细则、遴选专家和工作人员、组织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等。校纪委办负责监督各单位对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保证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与名单


各专业招生人数、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由各学院(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由各学院(中心)依据招生计划自行划定。两类专项计划考生与非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同时参加复试。


(二)复试方式


学校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考生需到校参加复试考核。


(三)复试时间


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30日至4月1日进行,其中笔试时间为3月30日上午。各学院(中心)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复试时间,但需为非全日制专硕专业考生预留充裕时间。


(四)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包括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资格审查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复试阶段完成,由各学院(中心)组织进行。


(五)成绩计算方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复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20分,包括笔试(满分150分)和综合面试(满分70分)。笔试测试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时间为3小时;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进行测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六)资格审查与复试费


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学校研招网发布的通知,各学院(中心)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补充规定。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原则


学校全日制各专业不接收调剂,非全日制专业是否接收调剂将另行公告。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调剂。


(二)调剂条件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剂单位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三)调剂程序


在达到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院(中心)按照接收调剂计划数乘以200%—300%的比例确定调剂复试人数。如申请调剂人数低于接收调剂计划数乘以200%,则以实际申请人数为上限。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收调剂的学院(中心)将提前在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学院(中心)负责。已经向我校缴纳复试费的第一志愿考生,参加我校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第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参加我校调剂复试,需缴纳复试费。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二)复试成绩要求


非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32分(满分220分)为不合格,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10分(满分220分)为不合格。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信息公开


各学院(中心)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公告、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联系方式等,并严格执行。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拟录取名单在学院(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报考学院(中心)提出申诉,学院(中心)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学院(中心)公示结束后,学校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监督机制


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准确把握客观标准,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学院(中心)复试监督巡视组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责任


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视为已承诺遵守这些政策规定。


(二)违规处理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未尽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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