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诺丁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MBA) 招生倒计时
01 专业介绍
宁波诺丁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是一个立足全球视角的顶尖管理教育项目,专为希望在商业与管理领域实现职业跃升的专业人士打造。该项目致力于培育具备战略远见和全球竞争力的商业领军者,通过系统训练提升领导力、战略思维与决策能力,助力学员在快速变化的商业环境中抢占先机。
课程体系广泛覆盖工商管理核心领域,包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运营管理、战略领导力等关键学科,着重培养学员的专业素养与批判性思维。借助精心设计的核心课程与丰富的选修模块,学员可依据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定制专属学习路径。特色课程“管理学项目”为学员提供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机会,直面真实商业难题。
在整个学习过程中,项目注重提升学员的问题解决能力、商业分析能力与领导潜能。同时,通过探讨前沿议题,引导学员深入研究商业伦理、可持续发展、创新管理等当代商业核心话题,使其能在瞬息万变的全球市场中以负责任的态度引领未来。课程强调实践学习,通过案例分析、小组项目、与行业领袖对话等多种形式,营造沉浸式学习氛围。
学习期间,学员将获得个性化的职业咨询与导师指导,助力规划职业发展方向。完成学业后,学员不仅能掌握扎实的商业管理知识与实践技能,更能具备应对未来商业挑战的战略思维与领导自信,成为引领商业变革的新一代管理者。
02 为什么选择我们?
“三冠”认证
诺丁汉大学商学院获得了国际商学院协会(AACSB)、工商管理硕士协会(AMBA)及欧洲质量改进体系(EQUIS)三大权威机构的认证,全球仅不足1%的顶尖商学院能获此荣誉。
QS排名领先
在2026年最新QS世界大学排名中,诺丁汉大学位列第97名,跻身世界前100。这一成绩彰显了其世界一流的教育质量、卓越的科研实力与出色的学生体验,使其成为备受关注的全球知名学府。此外,依据2024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宁波诺丁汉大学工商管理学科在中国大陆高校中位列15-25名。
真正的全球化体验
MBA项目横跨英国、中国、马来西亚三大校区,学员有机会在不同校区交流学习。此外,还能参与国际学习活动,与全球企业高管对话、参访世界知名企业,并与行业专家深入探讨,积累宝贵的国际商业实践经验。
世界一流师资团队
诺丁汉大学商学院(中国)汇聚了一支国际化师资队伍,110余位学术人才来自全球17个国家和地区,95%以上拥有海外博士学位。学院师资实力雄厚,现有6位学者入选爱思唯尔“2024中国高被引学者”,另有3位学者入选斯坦福大学与爱思唯尔联合发布的“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
行业与社交网络
学院与微软、中国中车、德勤、毕马威、中国银行等全球领军企业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学员将融入由国际学生、顶尖教授、行业领袖组成的多元社群,并享有覆盖全球的10,000+精英校友网络资源——这些优质人脉将为学员开启终身职业发展机遇。
灵活的课程安排
课程采用非全日制模式,主要在周末授课,方便学员兼顾全职工作与MBA学习。
聚焦可持续发展与创新
课程围绕商业创新与可持续发展展开,帮助学员掌握设计兼具盈利性、可持续性与创新性的商业解决方案的能力,为应对未来挑战做好充分准备。
学位及认证
顺利完成学业后,学员将获得英国诺丁汉大学硕士学位,且该学位可申请中国教育部学历认证。
03 入学要求
学历要求
申请者需持有相关领域的二等一荣誉学士学位(2:1)及以上学历(或国际同等学历),或拥有被认可为等同于荣誉学士学位的相关职业资格。
工作经验要求
需具备至少三年全日制毕业后工作经验,且其中包含管理类岗位经验。
面试要求
作为录取流程的一部分,符合入学条件的申请者需参加并通过面试。对于特别优秀的申请者,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个性化评估。
04 英语语言要求
母语非英语且学位非在全英语教学大学获得的学员,需提交英语语言测试成绩。课程最低英语要求如下:
雅思成绩6.5分,各项不低于6.0分;
PTE Academic 71分,各项不低于65分;
新托福成绩90分,其中写作和听力不低于19分,阅读不低于20分,口语不低于22分。
05 专业课程
必修课程
会计与金融、市场营销、运营管理、战略管理、领导人才与组织、商业经济学、可持续决策与组织、创业与创造力、管理学项目
选修课程
公司金融、商业伦理、创新管理、数字经济中的商业智能、国际学习考察、项目管理
06 如何申请
准备申请所需材料:
英文自荐信;
大学期间完整的学术成绩单(中英文,需由学校教务处盖章扫描件);
学位、学历证书扫描件(在海外高校取得学位者,还需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两份由雇主/老师签名的英文推荐信(其中一封须来自最近毕业的学术机构教员);
英语语言能力测试成绩单(如雅思或PTE);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彩色2寸免冠证件照(白色背景无边框,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不低于320*240像素,高宽比为4:3,大小为100-500KB,JPG格式)。
扫描二维码线上提交申请
申请截止日期:2025年8月15日
07 欢迎垂询
如需了解更多MBA项目详情,欢迎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发送邮件至mba@nottingham.edu.cn;
致电+86 (0)574 8818 0000 ext. 8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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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政法大学报考点(1153)网上报名公告依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与《北京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的要求及精神,现就中国政法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53)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的相关事宜发布公告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考生在报名启动前,必须仔细查阅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北京教育考试院、目标报考单位及我校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全面了解报考条件与相关政策。考生需符合《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同时满足目标报考单位和我校报考点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报考流程。二、报考点选择规则网上报名时,考生须按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若因未遵循本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或参加考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可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范围1.就读学校位于北京,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若报考本校或京外招生单位(需排除三类情况 —— 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使用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三小时,以及报考军事院校),须选择我校报考点。(2)其他京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若目标报考单位为我校,须选择我校报考点。(3)特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就读院校未设立报考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艺术类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若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军事院校除外)的 035101 法律(非法学)或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可选择我校报考点或 1164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考点。若我校报考点报名缴费人数即将超出考位容量,将根据实际考位情况适时关闭接收此类考生报名的功能。报考我校 “单独考试” 项目的考生(其中 “援藏计划” 除外),须选择我校报考点。2.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条件的往届生考生(1)户口或工作地要求:考生需拥有北京户籍,或在报名当年 1 月至 9 月期间,已在京连续缴纳满 6 个月(含 6 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不计入内)。(2)报考点选择:若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可选择我校报考点;若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军事院校除外)的 035101 法律(非法学)或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可选择我校报考点或 1164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考点。若我校报考点考位紧张,将适时关闭接收此类考生报名的功能。(3)材料准备:考生需提前准备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首页须加盖户口所属单位红色公章;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北京户籍证明原件)、《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需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险权益” 平台查询打印,且记录中的流水号、校验码需清晰可辨,在有效期内可核查真伪,否则视为无效)。3.在京就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生(以下简称 “二学位考生”)(1)报考前提:需获得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允许报考的许可。(2)身份认定:若以第一学历报考,须以往届生身份参与,视同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条件的往届生;2026 年毕业的二学位考生若以第二学位报考,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视同就读学校在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3)报考点要求:按对应身份报考且符合本公告条件的二学位考生,可选择我校报考点。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栏注明 “XX 学校二学位在读”;网上确认时,须提交 “二学位在读身份证明(如学生证)及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包含同意报考与在读情况说明),其中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无需提交户籍或社保证明。(二)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范围1.报考对象为除中国政法大学以外的其他京内招生单位的考生。2.报考除我校之外的其他招生单位,且毕业院校(艺术类院校除外)设有报考点的京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3.报考京外招生单位 035101 法律(非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以外专业的考生(我校应届毕业生除外)。4.在京外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在京实习或参加培训班的学生)。5.符合三类情况的考生: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使用非常规考试用纸;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三小时;报考军事院校。6.报考 “强军计划”“援藏计划”,或报考除我校之外其他招生单位 “单独考试” 的考生。7.为帮助考生准确选择报考点,我校已制作 “中国政法大学报考点选择政策图解”(详见附件),考生可结合自身情况,对照本公告要求判断是否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三、报考点考场分布与安排我校报考点考场分为海淀校区(地址:海淀区西土城路 25 号)和昌平校区(地址:昌平区府学路 27 号),具体安排如下: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场统一安排在昌平校区。2.特定专业学位考生:除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外,报考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这 9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报名结束后,我校将结合两校区考场容量与考生人数,统筹分配考试地点。3.其他考生:除上述两类考生外的其余考生,考场通常安排在昌平校区。四、网上报名流程与要求1.报名时间与平台(1)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 至 22:00。(2)网上正式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 至 22:00。(3)操作平台: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 “研招网”),填报报名信息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2.报名信息填写与修改(1)信息核对:考生须认真填写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并反复核对确保无误。(2)修改规则: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任何信息。(3)关键信息限制:“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三项关键信息,提交后无论是否缴费均无法修改。若需调整,须在报名截止前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报名并缴费。3.学历(学籍)校验(1)系统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2)提前准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确保校验顺利。(3)未通过处理:未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并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验。4.报考责任声明考生须认真阅读并遵守目标报考单位与我校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及政策,合理选择报考单位与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条件、填写错误信息、提交虚假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初试费缴纳要求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初试费;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五、网上确认安排1.确认信息查询:我校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的时间、方式及具体要求,将在后续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中说明,请考生密切关注。2.确认必要性:所有符合目标报考单位及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均须完成网上确认;未按时确认或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3.确认材料与流程(1)材料提交:考生需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2)信息核对:考生须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予修改;报名信息须与身份证信息完全一致,不得使用曾用名或曾用身份证号报名,否则报名无效、不予确认。六、其他注意事项1.信息获取与通信要求(1)信息查询:考生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北京教育考试院、我校报考点及目标报考单位官网,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2)通信保障:考生填写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需准确,“移动电话” 保持畅通,以便接收通知;因信息填写不当或未及时查看信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发布渠道:我校主要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官方公众号、研招信息平台发布信息,辅以电话、邮件、短信通知。2.初试费收费标准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 号)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初试费标准为每人 138 元。3.退费规则(1)不予退费情况: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报考点已启动考务组织、安排考试资源,一律不予退费。(2)可退费情况: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确认或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还,预计 2025 年 12 月底返还至缴费账户。考生请勿注销缴费账户,退费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4.特殊群体考生便利服务(1)服务范围:我校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提供必要支持与合理便利。(2)申请要求:需在网上确认结束前提交以下材料:《北京教育考试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考生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患病考生提供两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材料提交方式: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 cuplyanzhao@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 “考生合理便利申请 + 报名号 + 姓名”。5.准考证打印要求(1)打印时间:考前十天左右,考生登录研招网(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2)打印规范: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3)使用要求: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6.报考点联系方式我校报考点联系部门为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10-58908070;考生在报名、确认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咨询。7.官方信息渠道我校报考点通知、公告均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yjsy.cupl.edu.cn)发布;建议考生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 微信公众号(搜索 “zgzfdx_yjszs” 或扫描二维码),及时掌握招生考试动态。8.未尽事宜说明其他未在本公告提及的事宜,详见教育部、北京市发布的相关通知。祝愿各位考生报考顺利!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10 月 10 日2025-10-22 14: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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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通知及要求,现将华东师范大学 2025 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 “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报名等工作事项公告如下(博士研究生相关工作将另行发布公告)。一、资格审核与报名流程有意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需先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待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报名操作。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平台的开放时间为 2024年10月15日上午8时至10月26日晚上22时,仅在此时间段内开放。考生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申请信息提交,并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以便根据结果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研究生计划。特别提醒:考生需密切关注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审核工作相关通知公告,并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确保审核流程顺利推进。资格申请在线审核通过后,考生需按照华东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学科目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的规定及指定时间,完成报名工作。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务必在 “备用信息” 栏准确填写两类招生对象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见第二部分):一是生源地信息,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等;二是项目类别,包括普通项目、南疆专项、克拉玛依专项、工程专项。二、招生对象范围(一)普通项目生源地位于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 3 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生源地位于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中,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 3 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二)专项项目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简称 “南疆专项”):招生对象不限制民族,也不限制生源地。其中,在职考生需为当前在南疆地区高校工作的人员;被录取的考生毕业后,需定向到南疆地区高校就业。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简称 “克拉玛依专项”):招生对象不限制民族,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生源地为新疆(含兵团),或报名时已在新疆(含兵团)工作满 3 年及以上。民族地区工程人才专项(硕士)(简称 “工程专项”):招生对象不限制民族,生源地要求与普通项目一致。报考上述专项项目的考生,在进行资格申请时,需在 “类别” 一栏中准确选填对应专项类别。三、招生学科与计划数量2025 年华东师范大学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数为 48 人,具体学科分配及计划数说明如下:南疆专项设有特定的招生学科,且计划数单独列出,共计 7 人。其中,04 门类下的 0401 教育学招生计划 4 人,0451 教育招生计划 1 人;14 门类下的其他学科招生计划 2 人;07 门类、08 门类、10 门类及 14 门类中的 1403 设计学无南疆专项招生计划。普通项目、克拉玛依专项、工程专项的招生学科范围及计划数合计 41 人(其中包含工程专项 2 人、克拉玛依专项 3 人)。具体学科范围为:04 门类、07 门类、08 门类、10 门类、14 门类(1403 设计学除外)下的所有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招生学科;工程专项的招生学科仅限工程类专业学位,即招生学科代码前 3 位为 085 或 086 的学科(具体可参考学校招生学科目录)。上述三类项目按学科门类编制计划数,其中 04 门类下 0401 教育学招生计划 11 人、0451 教育招生计划 11 人;07 门类其他学科招生计划 15 人;08 门类招生计划 2 人;14 门类下其他学科招生计划 2 人;10 门类及 14 门类中的 1403 设计学无此三类项目招生计划。四、考试与录取规则骨干计划考生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遵循 “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的原则。骨干计划学校分数线以教育部划定的骨干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国家分数线)为基础,按以下规则确定:(1)南疆专项单独划定学校分数线;(2)普通项目、克拉玛依专项、工程专项按照招生学科划定学校分数线,不区分考生生源地及项目类别。对于生源地为西藏、新疆,以及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还有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除南疆专项、克拉玛依专项、工程专项外,普通项目录取考生中汉族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20%。被录取的考生,需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与招生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工作所在单位(仅针对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具体签订事宜另行通知)。其中,在职考生入学后不办理户口迁转手续。五、其他重要说明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同时兼报硕士研究生普通计划。华东师范大学骨干计划不接受调剂申请。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学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若上级部门发布新的工作要求或政策调整,学校将遵照最新要求执行。六、克拉玛依专项详细说明(一)专项设立背景为进一步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助力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实施、推动新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华东师范大学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以合作共建形式,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与前沿学术研究工作。双方通过完善教育教学布局、健全人才培养体系,致力于培养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时代新人,为新疆产业集群发展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二)培养与管理模式通过克拉玛依专项招收的研究生,学籍归属华东师范大学。培养过程将结合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的资源优势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入学第一学年在华东师范大学就读,期间日常管理由华东师范大学统一安排,严格按照学校日常管理规范及要求执行;从第二学年起,华东师范大学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将根据各自学科资源优势、培养条件,协商确定分段培养方案。(三)学位授予方式研究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达到学位授予要求后,将按照华东师范大学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如需了解更多关于 “克拉玛依专项” 的信息,可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官网查询,或联系该校区李老师,联系电话:0990-6633038。七、咨询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54344721咨询邮箱:yjszs@admin.ecnu.edu.cn官方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2024 年 10 月 25 日补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关于南疆专项的通知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 2025 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的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关于报考 2025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工作的通知》2025-09-17 1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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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为保障 2025-2026 学年秋季学期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结合学院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实际需求,现将 9 月重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全体师生需密切关注并按要求落实。一、教学工作安排(一)新学期开课准备与教学秩序保障课程核对与教材发放:任课教师需在 9 月 18 日前登录学校教务系统,核对所授课程的上课时间、地点、班级人数及教学大纲,确保课程信息准确无误;教材发放工作于 9 月 16 日 - 17 日在学院资料室开展,学生需凭学生证按班级错峰领取,若有教材缺失或版本不符情况,需及时向教学管理办公室反馈。首课检查与教学规范:学院教学督导小组将于 9 月 19 日 - 23 日开展 “首课检查”,重点检查教师是否按教学大纲授课、教学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课堂纪律是否良好;要求任课教师提前 10 分钟到达教室,调试多媒体设备(如投影仪、音响、PPT 播放系统),避免因设备问题影响上课进度;若遇设备故障,需第一时间联系学院行政办公室协调解决。实践教学前期筹备:本科 2022 级、2023 级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的秋季学期实践课程(如景区认知实习、酒店运营实训),需在 9 月 25 日前确定合作实践基地及带队教师,实践方案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于 9 月 30 日前向学生公布。(二)研究生教学与培养推进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后课程安排:2025 级硕士研究生需在 9 月 20 日前完成选课确认,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根据导师指导选择专业核心课、选修课及学术讲座模块,确保选课符合培养方案要求;研究生导师需在 9 月 22 日前与所带新生开展首次培养沟通,明确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目标、科研方向及阶段性任务(如文献阅读计划、开题准备时间节点)。高年级研究生科研进度跟踪:2023 级硕士研究生需在 9 月 25 日前向导师提交开题报告初稿,导师需在 10 月 8 日前完成初稿审核并反馈修改意见,确保 11 月中旬顺利完成开题答辩;2024 级硕士研究生需在 9 月 30 日前确定毕业论文研究框架,与导师沟通后制定详细写作计划,明确数据收集、初稿撰写、修改完善的时间节点。二、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一)新生入学报到与入学教育本科及研究生新生报到:本科 2025 级新生报到时间为 9 月 16 日 8:30-17:00,报到地点为学院一楼大厅,需携带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档案材料(密封)、党团组织关系证明等;硕士 2025 级新生报到时间为 9 月 17 日 9:00-16:30,报到地点为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需携带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本科成绩单(加盖公章)。新生入学教育系列活动:9 月 18 日开展 “学院概况与学科介绍” 讲座,由学院院长讲解旅游学院发展历史、学科特色、师资力量及就业前景,帮助新生快速了解学院;9 月 19 日组织 “校规校纪与学术诚信” 教育,由学院党委副书记解读学校考勤、奖惩、学术规范等制度,强调学术不端的后果;9 月 20 日开展 “新生适应性交流” 班会,由辅导员组织,高年级学生分享学习、生活经验,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二)老生返校与日常管理老生返校登记:本科 2022 级、2023 级、2024 级及研究生 2023 级、2024 级学生需在 9 月 15 日前返校,登录学院 “学生返校登记系统” 填写返校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校,需提前向辅导员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请假时长不超过 7 天。学风建设与考勤管理:辅导员需从 9 月 19 日起开展课堂考勤,每周汇总考勤情况,对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按学校规定处理;9 月 23 日组织 “新学期学习规划” 主题班会,引导学生制定学期学习目标,明确四六级考试、考研备考、专业证书考取(如导游证、酒店管理师证)的计划。三、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一)科研项目申报与成果统计2026 年度省级社科基金项目筹备:学院科研办公室于 9 月 18 日 14:30 在学院会议室召开 “省级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动员会”,邀请有申报经验的教师分享申报技巧,解读 2026 年申报指南(如重点资助方向、申报材料要求);有意向申报的教师需在 9 月 30 日前确定项目选题,与学科带头人沟通后形成申报初稿,10 月中旬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稿评审。2025 年上半年科研成果统计:教师需在 9 月 25 日前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填报 2025 年 1 月 - 6 月期间的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授权专利、横向课题结题等),并上传成果证明材料(如论文首页、专著版权页、结题证书);科研办公室将于 10 月 8 日前完成成果审核与统计。(二)学科团队建设与学术交流学科方向研讨:9 月 20 日下午召开 “旅游规划与区域发展”“文化遗产旅游”“智慧旅游” 三个学科方向的团队研讨会,各团队成员需汇报近期研究进展、遇到的问题及下一步计划,共同探讨跨团队合作的可能性。校外专家讲座安排:9 月 26 日上午 9:30 邀请国内知名旅游管理学者(XX 大学 XXX 教授)开展学术讲座,主题为 “数字经济背景下旅游产业创新发展路径”,讲座地点为学院报告厅,全体教师及研究生需参加,会后安排互动交流环节。四、行政与后勤保障工作(一)办公设备维护与物资采购办公设备检修:学院行政办公室于 9 月 16 日 - 17 日联系设备维修公司,对教师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的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新学期正常使用;教师若发现设备故障,可随时向行政办公室报修。教学与科研物资采购:教学所需的实验器材(如旅游规划绘图工具、酒店实训道具)、科研所需的文献资料(如专业数据库购买、学术期刊订阅),需在 9 月 25 日前由相关负责人提交采购申请,经学院院长审批后,由后勤管理部门统一采购。(二)安全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检查:9 月 22 日上午由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学院教学楼、实验室、资料室、仓库等区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灭火器是否过期、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电路是否老化;对发现的隐患,需在 9 月 25 日前完成整改。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管理员需在 9 月 18 日前对旅游规划实验室、智慧旅游实验室的设备(如 GIS 软件、虚拟仿真系统)进行安全检查,更新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9 月 20 日前组织实验室使用人员(主要为研究生)开展安全培训,确保规范操作。五、联系方式与信息查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课程安排、教材发放、实践教学咨询,联系电话:0931-XXXXXXX,办公地点:学院 203 室;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新生报到、老生返校、考勤管理、奖助勤贷咨询,联系电话:0931-XXXXXXX,办公地点:学院 105 室;科研办公室:负责科研项目申报、成果统计、学术交流咨询,联系电话:0931-XXXXXXX,办公地点:学院 205 室;行政办公室:负责办公设备维护、物资采购、安全排查咨询,联系电话:0931-XXXXXXX,办公地点:学院 101 室;信息查询:学院所有工作通知(如课程调整、活动安排、申报通知)均会发布在学院官网 “通知公告” 板块,师生需每日登录查看,避免错过重要信息。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2025 年 9 月 15 日2025-09-22 14: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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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太原理工大学考点注意事项一、考试时段安排本次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2 月 23 日:上午 8:30 - 11:30,下午 14:00 - 17:0012 月 24 日:上午 8:30 - 11:30,下午 14:00 - 17:00特别说明:科目代码为 5XX(考试时长超过 3 小时或有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将于 12 月 25 日 8:30 开始进行。二、考点位置分布太原理工大学考点包含明向考区和迎西考区两个部分。其中,明向考区的考场设置在行勉楼与行知楼;迎西考区的考场则分布在思贤楼、逸夫楼和思韵楼。考场的具体教室安排已在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公布,考生需在考前及时查阅。为避免考试当天迟到,建议各位考生提前熟悉考场所在位置。由于考生进入考场前需进行安全检查、身份核验等工作,且需排队等候,所以请考生务必在考试当天早晨 7 点 30 分之后进入考区,有序排队完成验证等流程。另请注意:依据教育部及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的最新要求,考生需通过 “智能安检门” 接受安检,且手机不得带入考点的封闭区域,这可能会导致考生等待安检的时间延长。请考生提前做好出行规划和个人物品管理等相关准备工作。三、考场规则要点考生进入考场所在教学楼时,需主动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供工作人员检查,证件不齐全者不得进入。进入考场教室时,考生须接受金属探测仪的全身检测,请积极配合。同时,考试当天尽量不要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防止影响按时入场和考试状态。考生若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将按作弊处理。严禁在准考证的正反面进行涂改或抄写。考生要仔细核对考试材料(如科目名称、试题页码、答题卡张数等),并认真核对考生信息条形码,确保粘贴正确。若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实施自命题网上评卷,考生必须在指定位置准确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要求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且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纸)规定的区域内作答。凡是因漏贴、错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考生信息,以及未在规定区域内答题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开考 15 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交卷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继续考试,也不得在规定区域逗留或交谈。考生若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存在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若存在组织作弊、替考及被替考、向他人出售或提供作弊器材、试题、答案等违法行为,考生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追究责任。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互相监督,共同维护考风考纪,营造公正、公平的考试环境。祝愿所有考研学子都能发挥出最佳水平,成功金榜题名!2025-08-18 11: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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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第二轮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本着“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云南中医药大学在2025年第一轮博士复试工作结束后,仍有部分招生指标空缺,为做好学校第二轮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选拔人才质量和招生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须贯彻执行教育部、云南省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规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第二条 我校2025年第二轮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采用 “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是指学校不统一组织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由考生提出申请,各学院审查、考核后,经学校审定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第三条 我校2025年第二轮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类型分为普通计划和储才计划(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计划)。(一)普通计划。普通计划招生选拔方式为“申请-考核”制。(二)储才计划。储才计划招生选拔方式为“申请-考核”制。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第四条 学校成立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所有工作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第五条 各博士招生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所属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第三章 招生类型和招生计划第六条 招生类型:学校2025年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两大类,第二轮只招收学术学位,学习方式为全日制,需全脱产学习。学术学位招生选拔方式采用“申请-考核”制。第七条 招生计划:学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拟招生55人(含储才计划8人)。第二轮拟招生中医学学术学位3人,其中1人为储才计划。详见附件2025年第二轮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四章 学制学费学位第八条 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推迟毕业)。第九条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学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4000元/学年。第十条 博士研究生修完我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后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并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可授予相应的博士学位。超过学习年限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普通计划:按云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和毕业学位授予条件等相关文件执行。储才计划:按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培养和毕业学位授予条件等相关文件执行。第五章 报考条件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药卫生事业,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违反学术诚信行为,无违法违纪行为。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2025年9月1日)。第十三条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第十四条 报考“中医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医学类(学科门类代码10,不含护理学、护理)硕士及学士学位和学历。 第十五条 招生选拔方式为“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研究生考生英语水平原则上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必须提供支撑材料):(一)CET-6成绩≥425分;(二)托福(TOEFL)成绩≥80分;(三)雅思(IELTS)成绩≥6.0;(四)新GRE成绩≥300分;(五)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六)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发表过至少一篇SCI收录的文章。第十六条 报考“中医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考生需要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科研业绩具体条件须符合招生学科专业规定的学术条件及相关要求。(一)需要近3年有从事科学研究的经历,须符合以下任一项(必须提供支撑材料):1.主持至少1项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参与至少1项国家级或省级科研项目。(二)要求近3年的学术创新成果,须符合以下任一项:1.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含共同第一作者)1篇及以上,或中文核心、CSCD期刊论文(第一作者)1篇及以上;2.以第一作者发表科技核心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3.以编委及以上身份参编学术专著2部及以上;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3)1项及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1)1项及以上;5.获得1项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特别提醒:已报考我校2025年第一轮博士研究生未被拟录取的考生,本轮次不得再报考相同研究方向。凡被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第二轮博士研究生报名考试。第六章 报名流程第十七条 报名分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上报名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提交报名相关材料2个阶段。所有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否则报名无效。网上报名1.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25年6月7日00:00—2025年6月10日中午12:00,登录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据实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中国研究生n/bsbm)2.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后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提交材料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3.报名费:“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费免收。4.报名注意事项:(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考生,我校不再受理补报事宜。(2)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以提交时间最晚的报名信息为准。(3)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类别”,报名信息提交后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更改。(4)网报成功后点击“下载报名信息表”按钮,下载《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按要求填写本人自述、学习或工作单位意见并盖章(无单位者可不盖章,但请在“单位意见”处注明“无工作单位”)并签字承诺。(5)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安排进入考核初审和初试。(二)提交报名材料1.在报名系统报名成功后,请考生于2025年6月11日00:00至6月13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系统网址:https://pas.ynucm.edu.cn/)在线提交报名材料。考生操作手册详见后续通知。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报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并审核通过的,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报名。材料报送不全造成报考失败由考生承担责任。3.提交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从博士报名系统中下载(“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处需盖章)。(2)政治审查表:从博士报名系统中下载。(3)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博士报名系统中下载,需由推荐专家手写签名。(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评阅意见书及答辩决议等(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答辩决议)。(5)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公章(应届硕士研究生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单位人事档案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加盖档案部门公章)。(6)有效居民身份证。(7)学历学位证书:①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无可以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非学历教育取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生须上传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本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学位证书;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学位证书;且必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③持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考生,须上传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8)英语水平证明材料。(9)学术业绩支撑材料(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杂志封面、目录、全文,SCI收录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专利证书,专著封面、目录、版权页,获奖证书,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任务书等)。(10)其他获奖或参与社会活动情况证明材料。(11)根据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5000字,并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12)其它与学术能力相关的证明材料。(13)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须经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报考,并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全脱产学习的证明。第七章 考核程序第十八条 考生考核程序(一)资格审查按照《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二轮)》《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阶段。(二)材料初审根据各招生学院制定的评分细则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分(百分制计分),根据评分排序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或研究方向拟录取人数的3倍。(三)综合考核1.根据《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采取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相结合,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5分钟。2.综合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科专业面试、科研能力考核、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3.综合考核时间学院另行通知。(四)总成绩折算总成绩为百分制,由材料初审成绩占40%和综合考核成绩占60%构成。第八章 录取第十九条 各博士招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体检合格,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公布。第二十条 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第二十一条 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25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或学位证者,取消录取资格。第二十二条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11 非定向就业”和“12 定向就业”两种,根据考生填报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专项计划规定为准。录取类别为“11 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按照《调档函》要求将档案转入云南中医药大学。录取类别为“12 定向就业”的考生一律不调取档案。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以《录取通知书》注明的为准,在读期间一律无法变更。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再次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四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学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有关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第九章 体检第二十六条 考生必须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具体安排由招生学院通知。第十章 报考费用及学习待遇第二十七条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缴纳复试费,相关事宜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考生报考所需一切费用(体检费、往返旅费、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录取后在校学习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一章 奖助政策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云南省有关政策及文件要求,我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详见《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助政策》,网址:http://www.yjsc.ynucm.edu.cn/)。有关奖助学金等级、奖励标准、覆盖范围以及实施管理办法等,按我校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章 其他第二十九条 凡在报名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无论在招生录取全程任何环节被发现,一律取消其报考、考试或录取资格。第三十条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相关辅导班,概不办理邮购复习参考书、历年考核题目等事宜,具体专业方面问题可向各博士招生学院咨询。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云南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10680联系部门: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崇德楼505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871-65918241第一临床医学院联系电话:0871-63184632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微信公众号:云中研究生本章程解释权归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考生应在报考前认真阅读该章程相关内容,通过网上报名提交信息后,即表示考生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全部内容。若遇政策变化,我校招生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附件:2025年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二轮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2025年6月6日2025-09-08 15: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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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 号)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工作提示,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工作准则(一)遵循按需招生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量,秉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少勿劣的标准,切实提升研究生选拔质量。(二)强化复试的标准化与制度化建设,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的平衡,综合评估考生的思想品德、过往学业、科研潜力等,着重考察其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三)进一步强化各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充分发挥复试小组的作用,明确其学术权力与责任,提升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全面提高复试录取工作质量。(四)依据学科专业对人才选拔的需求及各学院特点,精准制定策略,保障复试考核的公平公正与科学有效。各学院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需遵循 “随机确定考生顺序”“随机组建复试小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的 “三随机” 原则。(五)深化信息公开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规范透明。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一)符合重庆医科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二)考生初试成绩达到重庆医科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三、复试安排第一阶段:一志愿考生复试(3 月 25 日起各学院陆续启动)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考生,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官网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中选择学院,并前往所选学院参加复试。第二阶段:调整(系统开放时间以学校和学院通知为准)包含同一专业不同方向间、不同学院间的调整。同一专业不同方向间仅开放一次校内调整。在第一阶段复试中未通过的一志愿考生,可向本学院或其他学院本专业有剩余计划的所有方向申请调整,需通过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提交调整申请。第三阶段:调剂(按教育部规定,自 4 月 8 日起分批次开展)调剂工作将根据各学院各专业情况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和学院通知为准。学校会在校内调整阶段,同步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及我校研招网官网陆续公布调剂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按照我校研招网官网的调剂通知准备申请材料。四、复试录取基本流程(一)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下达的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类专项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长学制及上线生源等,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增减,并按调整后的计划开展招生。(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按二级学科专业划定。对于招生计划与达到《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 “国家分数线”)的考生人数比例超过 1:1.2 的学科专业,将按 1:1.2~1.5 划定本校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学科专业的差额复试比例略有差异;其余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参照国家分数线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下达计划等额划定。(三)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学院,并按学院要求提交复试材料。各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将不予复试。(四)学院按二级学科专业(专业目录中分方向的,按方向)统一组织复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五)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再次审核,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六)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 7 个自然日的公示。(七)学校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名单。(八)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九)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五、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执行学校复试录取政策、发布相关信息、指导、检查和监督学院复试工作,保管考生复试成绩材料及复试录像光盘等。(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并对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三)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并组建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至少 5 名政治素质高、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具体承担考生的复试工作。六、复试形式与内容专业素质测试:满分为 30 分,重点考察考生大学期间的学习表现与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等。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 40 分,其中外国语占 20 分,综合素质占 20 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及礼仪等。科研素质 / 临床技能测试:满分为 30 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考生测试临床技能,重点考察临床操作能力;其余考生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七、同一专业内招生方向和学院的调整(一)原则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考生选择学院、申请调整招生方向和学院,均须通过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进行,未通过该系统的调整无效。若考生申请调整的实际人数超过本学院本专业(方向)的招生计划,须进行差额复试录取,复试比例不限。考生申请调整招生方向时,由申请学院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参加复试及重新提交复试材料。若申请学院确定无需重新复试,则根据剩余招生计划,按本方向申请调整考生的一志愿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其余复试拟录取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二)注意事项各学院通过官网发布剩余计划情况。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提交选择学院、调整招生方向和学院的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放弃本阶段复试录取资格。未参加第一阶段一志愿复试选择学院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阶段本学院本专业招生方向间的调整,但可参加招生学院间的调整。调整结束后仍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申请其他专业调剂。八、调剂(一)原则我校所有调剂专业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无效。调剂计划与调剂复试人数的比例一般控制在 1:2~1:5,具体比例由各学院和专业制定。(二)基本条件(需同时满足)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医学类(10)和工学类(08)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可调剂到我校理学(07)学术学位。除上述专业类别外,我校其他专业的调剂应在同一专业门类范围内进行,即专业代码前 2 位须相同(可授不同专业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专业范围内调剂)。4. 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包括三类:201 英语一和 204 英语二;301 数学一、302 数学二、303 数学三、314 数学(农)和 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314 数学(农)和 315 化学(农)〕。5.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条件并申请调到普通计划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经审核,加分后达到报考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得复试资格,学校将予以公布;该专业原已公布的复试名单不受影响。申请调到普通计划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3 月 26 日 18:00 前,将本人书面申请、退出现役证、入伍批准书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zb01@cqmu.edu.cn)审核,逾期不再受理。6. 按学校 2024 年夏令营指导意见,通过我校夏令营考核的优秀营员,若未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选择以公开招考方式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夏令营专业 2025 年度硕士研究生,且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该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7. 符合照顾政策及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管理规定》执行。经审核,加分后达到报考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得复试资格,学校将予以公布;该专业原已公布的复试名单不受影响。符合教育部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3 月 26 日 18:00 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zb01@cqmu.edu.cn)审核,逾期不再受理。(三)注意事项学校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和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发布调剂信息,并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向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学院一般按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政治和外国语成绩之和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若政治和外国语成绩之和相同,则按初试总成绩遴选;若初试总成绩也相同,则一并进入复试。调剂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 1:2~1:5,当申请调剂考生数小于或等于本专业调剂计划数时,所有考生全部进入复试。九、录取(一)复试期间,考生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有诚信记录问题或考试违纪舞弊行为;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情况。(二)考生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成绩低于 60 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四)考生的录取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初试成绩 ÷5×0.6 + 复试成绩 ×0.4。其中,复试成绩 = 专业素质测试成绩 + 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科研素质 / 临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各学院应在二级学科(专业目录内分方向的,按方向)范围内,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将在本专业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排序:初试成绩;初试统考政治与外国语科目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有笔试的按复试面试总成绩;无笔试的按复试 3 个部分中的某部分成绩,由学院结合本单位复试办法确定)。(五)非直属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计划的复试及录取:学校将部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计划安排为与非直属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联合培养硕士生需在我校非直属附属医院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过程,在籍期间享受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待遇。经第一阶段复试未被所选学院拟录取的考生,可在第二阶段启动前自愿申请该专业的联合培养计划,在满足我校复试录取要求的前提下,直接录取为联合培养研究生,学院按申请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二阶段在同一专业内调整学院时,参照以上原则拟录取联合培养计划。第二阶段复试录取后,若联合培养计划仍有缺额,学校将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调剂复试录取,考生申请调剂即视为自愿到非直属附属医院进行培养。十、师生双选考生在复试及拟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选择。研究生与导师的互选工作,将在复试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导师的招生计划由学院按照 “绩效优先” 原则自主确定。师生双选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十一、体检被录取的考生在开学报到时,需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十二、严肃考风考纪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范畴,需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各学院的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复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对在复试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刑法修正案 (九)》《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三、监督和复议(一)各学院需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对外公布咨询和申诉渠道。(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结果负责,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结果负责。对于争议较大、无法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对其再次组织复试。(三)如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校纪委进行申诉。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中共重庆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3-68486606十四、其他(一)在本次复试录取工作中,学校保留根据生源情况实时调整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的权利。(二)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做好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护,平安应考。(三)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对我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更多复试细则请查阅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cqmu.edu.cn/)2025-08-20 13: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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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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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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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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