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提交初试加分材料及“双少”考生资格审查的通知

2025-08-12 18:04:25 来源:湘潭大学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的相关政策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以下条件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一)网上报名时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二)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按教育部规定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网上报名时已按要求申报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3月17日下午17:00前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bm.xtu.edu.cn/logout)


招生项目为“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用户名为准考证号(15位数),初始密码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为18位数字(最后一位为X的,X为大写),进行“初试成绩加分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办理。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根据《湘潭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将相关证明文件(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在3月17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大楼A311研招办。若材料无法清晰辨认或不全,或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视为审查不通过,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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