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山西大学(1401、1426)报考点考场查询及考生须知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1日-2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我报考点考场查询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一、考前准备
考生须提前查看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我校考点及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公众号考前发布的有关公告及赴考注意事项。
(一)牢记考试时间
12月21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8:30-11:30 业务科一
12月22日下午14:00-17:00 业务科二(科目代码不为9XX)
12月22日下午14:00开始 业务科二(科目代码为9XX)
科目代码为9XX(考试时间为3小时以上或有特殊工具要求)的,2024年12月22日下午14:00开始,结束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yz.chsi.com.cn/)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要仔细核对准考证上考生信息及照片图像,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说明”“报考点说明”“招生单位说明”“考试地点”栏信息。
(三)考试物品携带提示
请考生妥善保管好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避免因证件不全无法进入考场考试。考生只准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等考试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点。招生单位自命题试题袋需考生本人拆启、密封,请考生提前准备小刀和胶棒等相关用具。根据教育部及招生单位相关说明,我校考点所有考生均不允许携带计算器。
根据相关要求,手机等通讯设备一律不准带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校外考生确有必要携带手机进入学校的,请在安检前提前将手机存放至各考点安排的手机存放处,妥善保管号牌,于考试结束后到相应号码箱处凭号牌有序领取手机。注意:手机存放处不受理其他智能产品的存放,请考生提前做好安置。为保障考生尽快入场,防止丢失,请考生只带考试用具参加考试。
二、考场安排
(一)考试地点
坞城校区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东山校区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东街63号
(二)考场分布
山西大学坞城校区报考点(1401)考场安排在文科楼、理科楼,考场分布情况如下:
理科楼: 1——43考场、70——76考场
文科楼:44——69考场、77——94考场
山西大学东山校区报考点(1426)考场安排在求真楼。考场分布情况如下:
求真楼: 1——88考场
(三)考场查询
考生从下方链接中查询自己的考场号、座位号、考试教室、考场位置等信息。如发现姓名或考生编号与本人所持准考证不符,请及时联系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351-7011714)核实。
坞城校区报考点(1401)的考生请登录以下链接查询考场:
网址:https://www.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295183714
东山校区报考点(1426)的考生请登录以下链接查询考场:
网址:https://www.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295182753
三、入场须知
(一)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当场考试考前90分钟开始,校外考生可凭借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我校考点。坞城校区考生从西门进入,东山校区考生从南门进入,校外车辆及考试陪同人员不允许进入校园,建议各位考生合理规划出行时间,提前规划好交通线路,按时参加考试。为确保顺利入场,建议所有考生至少提前一小时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考生最晚应在8:10(13:40)到达考试地点,自觉排队。
(二)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考生不得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考生进入考点前,按照考点考场具体设置,在考务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将手机存放于考场楼宇前手机集中存放处。考生将手机带入考场将被认定为作弊。
(三)入场前“智能安检门”核验、身份证核查。首场考试入场核验7:20开始,其他场次为开考前60分钟(上午7:30,下午13:00),请考生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验。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要求,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需接受“智能安检门”等检查,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安全检查、违禁物品检查,接受人脸识别身份核查。考生应尽量避免穿带有金属的衣服饰品,防止因考点、入场检查延误时间、影响顺利考试。
考生进入安检通道,经过智能安检门进行安检,一次一人依次通过。对出现的相关情况按如下流程处理:
1、未引发安检门报警的考生直接通过安检通道,进入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环节;2、引发报警的考生,由安检员引导到指定位置,询问引发报警的物品,用金属探测仪再次进行全面检查,排在其后的考生根据安检员指令,继续依次通过安检门接受检查;3、确认引发报警的考生是否携带手机等禁止带入的电子产品,若携带违规物品,考生须将物品送出考点处置,重新排队通过智能安检门进行安检;4、经确认未携带违规物品的考生,须重新排队通过智能安检门,无异常报警后方可允许通过。
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须提前开具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并提前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安检时携带相关材料,主动向安检人员说明情况,考点将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已通过安检的考生因特殊原因离开考点(考场)后,再次进入时应重新按照流程进行安检。
(四)进入考场就坐前,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全方位违禁物品检查,按照《考场信息核对表》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考生方可进入教室。考生进入考区后至考试结束前不能离开。每科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四、考场须知
(一)考生入场后,在《山西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签到表》上相对应的座位号栏内签字并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的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须认真核对考试材料,在试题、答题卡的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涂、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考生领到统考科目答题卡、试题册和“考生信息条形码”后,应首先在试题册首页和每张答题卡(正反面)指定位置正确地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栏目,并将“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在每张答题卡“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位置”区域。考生领到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卷后,应在监考员下发的自命题科目答题纸上正确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如招生单位提供条形码,请将条形码粘贴在自命题答题纸左上角条形码框内,并注意条形码顺序。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应在答题卡、答题纸的规定区域内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统考科目作答选择题时,须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选项的方框涂满、涂黑;如需改动,需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作答非选择题,考生须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在各题规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特别要看清各题题号,凡答题错位、超出本题答题区域作答造成无法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五)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后不得再重新续考。考生交卷出场后,须到考点指定场所等待,本场考试结束后才能离开考点。
(六)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全国统考科目,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纸装入原试卷袋内密封并在骑缝处签字,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七)考试结束后,须按工作人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场内滞留。
(八)特别提醒:我考点所有考场都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无线通信屏蔽仪,安排视频监考员对考场监控进行实时观看,设有专门的巡视人员不定时地使用有关设备对考场内无线信号进行监测,发现违纪、舞弊行为将依规处理。
五、诚信提醒
本次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以诚应考,以信取胜。如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设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为0351-7011714、0351-7010322,各楼均设有举报箱。我校将在各考区及时张贴有关考试工作人员和违纪作弊考生的曝光告示。
欢迎广大考生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监督权力,与我们一起维护考风考纪,共同营造公正、公平、和谐的考试环境。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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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研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华中农业大学考点公告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4〕4号)《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院函〔2024〕97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湖北省2025年研考(初试)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报考情况,现将本考点有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时到本考点参加考试。2.本考点考场设在三教、四教;22日下午设计类考试(910、911代码科目),考场设在景园楼。学校将于12月20日18:00—12月22日18:00对三教、四教进行封场。华中农业大学第三教学楼华中农业大学第四教学楼3.考生不得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无线电信号通讯功能设备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应主动将手机等设备按考点要求送交集中管理,自觉在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门口接受智能安检门检查。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二次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因手机存放、安检和身份核验需要,请考生尽早核验入场。4.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考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考场配备电子时钟,考生自带准考证上规定的文具、身份证和准考证,核验证件后入候考区(三教A、B、C座的101室-103室;四教B座104室-110室),考场门口监考老师将持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安检。5.考前50分钟(第一科考前60分钟),考生可以核验身份证进入候考区。6.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并视为缺考;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如下附件:阅读原文1.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华中农业大学考点考场安排索引表(考前一天公布)2.考场规则3.考生注意事项4.安检注意事项5.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7.湖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温馨提示2025-08-01 11: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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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点及相关情况介绍一、基本情况我校的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权点(下文简称“MPA学位点”)于2005 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文批准为全国第3批 MPA 培养单位,2013年通过了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教学合格评估,成绩“良好”;2016年,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的“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成绩 C(在全国当时 243个招生单位中位居第65名)。十多年来,我校的 MPA 教育,始终秉承“能力本位,价值引领,立足浙江,服务基层”的培养理念,狠抓教学规范,注重教育质量,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层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 MPA 在校生有近千人,研究生专业导师105人。到2021年底,已授予两千多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其中校优秀毕业生576人,涌现出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代表雷洁畅、现任浦江县委书记俞佩芬、现任磐安县委书记金艳等杰出校友。MPA学位点现有行政管理、教育管理、党务与群团管理3个培养方向。它们在招生宣传、常规教学、专业实习、学位论文、社会服务、公共价值传承、时代精神弘扬等方面省内业界口碑较好,发展势头良好。 本学位点共有国家级科研平台1个,省部级科研平台3个。国家级课程2门,其中线上课程1门,线上线下课程1门;省级课程7门,其中线上课程2门,线上线下课程3门,线下2门。承担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5项。二、师资队伍现有校内专任教师105人,其中教授44人,占专任教师比例达41.9%;副教授48人,占比达45.7%;拥有博士学位84人,占比达80%;其中,35岁以下9 人,36岁—45岁39人,46岁—55岁39人,56岁以上16人。其中有:应小丽,博士,教授,法政学院党委委员、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负责人。入选浙江省社科规划“十三五”学科组专家、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51人才工程队伍”,兼任浙江师大工委副主席、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副会长。出版学术专著(合)著6部,在《政治学研究》、《中国行政管理》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40篇,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部级项目等10余项,获4项省部级和厅局级学术奖,获“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新时代浙江省“万名好党员”、“我最喜爱的研究生导师”、“郑晓沧奖”等荣誉称号。研究领域为基层治理、地方政府与农村发展等。吴卡,现任法政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教授,美国天普大学访问学者,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兼任浙江省政协委员、省高校法学类专业教指委委员、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金华市法学会副会长等。近年来出版专著两部,在《法学家》《法商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多篇咨询报告获中央领导和省领导批示,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等课题十余项,多次赴美国、肯尼亚、南非、坦桑尼亚等国家开展交流与调研。邓佑文,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负责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专家,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兼任金华市地方立法研究院执行院长、浙江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宪法与地方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主要从事宪法学、行政法学的教学与研究,主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宪法学等课程。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课题两项、其他省部级项目七项,出版学术著作两部。在《法商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四十余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转载。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多项学术奖励,获教育部首届全国学宪法讲宪法总决赛杰出指导教师奖,第四届“浙江省突出贡献中青年法学专家”提名奖,第五届浙江师范大学“我最喜爱的研究生导师”荣誉称号。蔡连玉,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授,浙江师范大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高等教育学、比较教育学(英文项目)博士生导师,教育博士(教育领导与管理/学生成长与教育)导师,教育经济与管理、高等教育学专业硕士生导师,教师教育专业硕士生导师、学位点负责人,MPA(教育管理)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博士,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教育与社会工作学院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教育政策与管理、教育信息化管理。主持研究国家社科、教育部人文社科等课题多项,出版学术专著3部,主编教材2部,在《教育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90篇,其中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教育学文摘》转载(摘)或索引6篇,获江西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二届优秀高等教育科研成果三等奖、浙江省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三等奖等学术奖励。周志山,博导,二级教授、双龙学者特聘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当代性,聚焦生态文明观、公共民生观等领域研究。在《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等报刊发表论文60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转摘和收录10余篇。代表性著作有《马克思社会关系理论及其当代意义》等6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2项、浙江省规划课题6项(重点2项)。成果获浙江省哲社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浙江省教学成果奖1项。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主持浙江省精品课程2门,被评为省师德先进个人、校教学名师。章剑锋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主任,曾任马克思主义副院长(主持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法政学院党委书记,行知学院党委书记,兰溪市委常委,副市长。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领域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子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11项,在《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光明日报》等发表论文30余篇,多篇调研报告获省领导批示。多项成果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等科研教学奖励20余项,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浙江省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王锟,博导,双龙学者特聘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致力于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关系研究,出版《孔子与二十世纪中国思想》等著作5部。在《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光明日报》等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3篇。获浙江省社科联人文社科成果奖3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4项,其中重点2项。入选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151人才工程”、省“之江青年学者”、校特聘教授,现为浙江省马克思主义学会理事、金华市特聘“社科视窗”特约专家。三、学位点研究特色和优势(一)2023年起,我校MPA学位点的主要招生方向有:1. “行政管理”方向它主要通过大量的“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网络教学”和“主题论坛”等教学模式,着力培养具有现代的行政管理理念、专业的行政管理素养以及科学的公共管理技能,进而成为具有“国家意识、人文情怀、科学精神、专业素养”且服务于基层公共管理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管理人才。2. “教育管理”方向它主要通过大量的“实践教学”“合作教学”与“互动教学”,培养具备管理学、教育学和教育政策学等基本知识,掌握现代教育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具备从事教育管理的基本能力,能在国内外教育管理领域从事学校决策和过程管理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3.“党务与群团管理”方向本方向以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公共管理变革为指引,以公共管理核心课程为依托,以党务管理、群团管理、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等课程和社会实践为侧重点,通过“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网络教学”和“实务论坛”等方式,着力提高学生公共管理素养和综合技能,推进基层党建、群团管理和社会治理创新。(二)方向优势1.“行政管理”方向“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现为省级重点专业,以此为主体的“行政管理”方向也成绩斐然,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各层面成效显著、成果颇丰。其中近年来专任教师担任、兼任省级及以上的会长、副会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委员等达29人次;发表有份量的专业论文86篇,研究专著17篇;承担省级及以上纵向科研课题27项,横向课题58项,课题经费达136万。近期,尤其在是“面向非洲,分享中国治理经验”“面向地方,助推基层治理创新”“面向军转干部群体,助力其专业能力提升”“面向全体学生,提供公益性就业培训”等方面深耕细作、口碑较好。2.“教育管理”方向本方向依托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博士点、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点、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院、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办学,师资力量雄厚。多年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取得了优秀的成绩。在重要成果方面,目前团队已完成政策咨询项目15项,6份调研报告获副省级以上批示,10余份获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采纳,为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提案提供咨询33次,且部分提案已经被国家和省政府采纳。社会影响方面,团队于五年内发表期刊论文174篇,出版著作12本。2020年12月,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院首次入选中国智库索引(CTTI),成为浙江师范大学第二个入选的智库机构。3.“党务与群团管理”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专业现为国家级重点专业,以此为主体的“党务与群团管理”方向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成效显著。其中,专任教师担任、兼任省级及以上的会长、副会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达20余人次;新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7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60余项;在三报一刊发文20余篇,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150余篇;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5项、三等奖1项。四、研究生培养特色和成果(一)培养特色第一,始终遵循 MPA 教育理念,初步建立了以“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引领”为核心的“三位一体”的公共管理教育体系。一方面,我们细化 MPA 教育每一环节,使 MPA 研究生的“能力本位”“价值引领”落到实处。另一方面,通过案例教学、实践教学、情境模拟、实地调研等,培养 MPA 研究生核心公共管理核心能力。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建构“课程主导、实践验证、案例聚焦、服务体现”的“课程思政”“过程思政”“管理思政”“服务思政”的“全流程”、“立体式”MPA 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第二,紧密结合地方特色,始终将“浙江经验”全过程贯穿于 MPA教育之中。在诸如“后陈经验”、“枫桥经验”、“金华无证明城市”的放管服改革、“义乌经验”、“温州模式”等大量一线素材中找寻“公共管理的知识”和“公共管理中的知识”。比如,行政管理培养方向组建了以基层社会治理与创新为主题的研究团队,持续的在浙江各地农村、城市一线开展调研活动,挖掘田野素材,其中的“公共管理案例教学”“公共管理案例分析大赛”“公共管理教学案例入库”及其他研究成果就是建立在广泛的田野调查基础之上,形成了较为鲜明的田野实证研究取向。 (二)培养成果在秉持“公共情怀、管理能力”的MPA培养宗旨以及践行“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引领”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中,本学位点教育成果突出:第一,基于“浙江经验”的“课程思政”教学模式逐步形成。结合浙江省政府近年来推出的诸如“三改一拆”行动、“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分类”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师生有机互动,实地调研适时编著了诸如《农村垃圾分类何以成功——来自金华六角塘村的实践》、《三改一拆背后的两难抉择》等教学案例。团队成员先后获批了《基于案例的行政伦理学“课程思政”改革》等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教学改革项目,《合村并居背景下能人治理的幻象与重构》等10项作品被纳入到公共管理教指委的案例库或认定为浙江省、校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第二,专业教学、实践教学丰富多彩。MPA学位点不仅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教指委主办的中国大学生“案例中心杯”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而且联合省内高校发起了浙江省大学生公共管理大赛案例大赛,搭建了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等8个专业实践基地和训练平台,构建了“公管名家讲坛”、“公管悦读坊”、“市长(书记)论坛”等立体化的特色论坛文化,通过抓读、听、讲、看、观、问、写、唱、赛等环节,切实提升MPA学生的综合素质。第三,教师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明显。MPA学位点持续加大正面师德师风典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模范引领、榜样激励,鼓励和促进学科成员努力践行“四有”好教师,涌现了诸多正面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团队成员中有多位获得了“全国MPA教育优秀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新时代浙江省“万名好党员”、校“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和浙江师范大学“最美教师”、“我最喜爱的研究生导师”、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思政先锋奖和优胜奖等荣誉称号,培养了扎根山乡,振兴乡村的党的全国十八大代表雷洁畅,以及致力地方现代化建设的市(厅)级领导、县委书记、县长、重点中学校长等优秀公共管理人才。第四,学习致用等综合能力显著提升。MPA学位点始终秉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理念,把学问做在大地,师生实地调研编著公共管理教学案例多项。其中多项案例获得了浙江省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和校省两级优秀教学案例等各级奖励。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先后获得了第四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铜奖1项、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1项;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5项,国家奖学金获得者4人。由于我校MPA教育的非全日制、在职教育等特殊属性,因而MPA研究生不存在初次就业等情况。但是,经过正规、系统、专业的MPA学习后,他们的综合能力、职业操守、专业素养等均得到了最大程度地提升,从而他们日后更加专业、人性、系统的管理、服务打下了良好基础。据“浙江师范大学MPA联盟”等不完全统计,2021年来用人单位对我校MPA毕业研究生的满意度仍高达100%,毕业后在2021年得到进一步职位提拔的达61人次,获得“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浙江省三八红旗手”等省级荣誉称号的达 17人次。2025-09-05 14: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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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春学期开学初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的通知一、报到注册1.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报到注册时间为2月15-16日。研究生应根据学校及学院相关返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返校办理报到手续,并于2月16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个人信息栏提交学期注册申请。2.各学院应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学期注册手续,欠费不予注册,逾期不予补注册。未进行学期注册的研究生不能选课、不能参加中期考核与开题、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等。二、课程教学1.本学期研究生“学堂在线”课程于第一周(2月17日起)开课,其他课程于第二周(2月24日起)开课。2.校级研究生公共课选课人数不足15人、各学院开设的硕士研究生专业课选课人数不足10人时,将于本学期暂停开课,已选课的研究生可退选此课,也可根据个人培养计划改选其他相关课程。3.课程重修手续于开学后第一周内(2月17-21日)集中办理。校级研究生公共课重修手续由研究生本人向各学院申请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办理,专业课重修手续由研究生本人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办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者,重修成绩不予认可。4.研究生选课时间为2月17-23日。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选课,未选课的已修课程将作为旁听课程处理:该门课程成绩不予认可、学分不计入个人总学分。5.校级研究生公共课的任课教师临时调、停课需报研究生院同意并备案;专业课教师临时调、停课需报学院同意并备案。6.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如确需调整,相关学院需填写“扬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经学院分管院长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对方案进行相应调整。相关表格可至研究生院网页“表格下载”中查询下载。三、成绩管理1.承担2024-2025学年秋学期校级研究生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学院需提醒各任课教师于2月28日前将课程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将试卷(或作业)及课程成绩单报研究生院培养科留存。2.各学院上学期专业课成绩应于2月28日前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专业课考核资料由学院根据学籍档案归档要求做好整理和保管。四、项目管理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结题工作将于开学后启动,2025年(全年所有批次)拟毕业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项目主持人)必须参加本次结题(一年仅此一次),未参加结题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研究生本年度不得申请论文答辩。结题具体要求届时另行发文通知。五、系统维护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各环节高度关联,且新旧系统正在更迭,各位研究生、教师(导师、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应根据岗位职责及时登录系统完成各类操作手续(注册、个人信息校核修改、成果录入、成绩录入等各类申请和审核),保证系统内培养流程畅通。2025-08-08 13: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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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浙江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的通知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和安排,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4日14:30后公布。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官网进行成绩查询。查询网址: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已经过严格复核。个别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通过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交申请理由(不提供来电、来人、邮件等查询和申请服务)。(https://yjsy.zju.edu.cn/open/zsss/ZsssCjfhList) 申请时间为2月25日至2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核查一门科目,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学校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核,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复查内容:考生个人信息是否正确(是否是本人答卷)、答题内容有否漏评;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正常;小题得分有否漏统漏登、小分相加是否和总分一致等。复查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问题。核查结果将于3月3日在复核系统回复。 考生凭准考证号+姓名+密码登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初始密码为网报时身份证件号码后六位。登录成绩复核系统后请尽快修改密码。如无法登录或不能修改密码请用网报时填写的邮箱发邮件到yjsy-zsb@zju.edu.cn,邮件内容请务必包含身份证和准考证照片、准考证号、姓名、报考专业等基本信息。后续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所报考学院(系)网上通知。如果考生有疑问需要咨询,可以联系电子邮箱yjsy-zsb@zju.edu.cn。2025-09-04 15: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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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一、项目简介沈阳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第九批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授权资格的高等院校。学校对学员的培养采用学分制,学制为2年,学员在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后,颁发沈阳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二、招生对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总监、部门经理,需要系统更新管理知识的中高层管理者,以及想考取研究生学历的其他人员。三、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四、报名流程1、网上报名(1)网报日期:2024年10月份(以教育部通知为准)(2)报名网站: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和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学校代码为11035专业代码为125100)(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http://www.chsi.com.cn)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2、网上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五、考试方式及科目(1)初试科目:英语(满分100分)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两科其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包括(数学、逻辑推理、写作)。(2)全国联考时间为:2024年12月份(以教育部门通知为准)联系部门:沈阳大学MBA教育中心学院网址:http://mba.syu.edu.cn咨询电话:024-62721532;024-62266198手机微信号:15204089527,139983094212025-08-22 10: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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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的通知各位参与我校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选拔的考生:一、拟录取名单公示安排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核与复试考核环节,我校已确定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拟录取人员名单。该名单现已正式公示,公示周期为2025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共计7个自然日。在公示期间,若各位考生或相关人员对拟录取名单存在疑问或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提出反馈。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拟录取资格并非最终录取依据,拟录取考生需经过我校公示无异议、通过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审核,且经教育部最终审查批准后,方可获得正式录取资格。二、放弃录取资格办理要求若拟录取考生因个人规划调整等原因,自愿放弃我校2026年推免生录取资格,需按以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一)材料准备1. 下载并如实填写《放弃录取或入学就读资格申请表》,申请表获取渠道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指定平台查询;2. 准备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将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二)提交要求1. 纸质材料提交:上述两类材料需于2026年3月10日(含当日)前,提交至我校研招办办公地点;2. 电子材料提交:同时需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研招办专用接收渠道;3. 注意事项:申请表的具体填写规范及完整办理流程,已在表格底部附有详细说明,请考生仔细阅读并严格遵照执行。三、后续录取及报到事宜拟录取考生需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平台发布的后续通知,及时了解录取确认、档案转接、报到注册等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与具体要求。其中,报到环节尤为重要,凡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办理报到手续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25-11-18 13: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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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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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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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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