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详见招生目录):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入学之日前,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相关专业本科的8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至少一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日2天前将成绩单和发表学术论文的证明材料提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处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初试成绩上线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截止日2天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6.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7.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1)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或本科结业后,达到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工程类专业、医学院护理专业、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纪检监察方向招生。
9.符合教育部有关“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规定的,可报考该专项计划。我校该专项计划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向理工农医类专业学位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0.符合教育部有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规定的,可报考该专项计划。我校该专项计划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向专业学位倾斜。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申请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调剂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直接改变报考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11.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加分项目不累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1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得相互调剂。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复试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适当调整。
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33教育综合、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等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余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三、报考方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复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取得“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6)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办理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
(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间由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请在网上确认通知规定日期前寄达我校研招处。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不得涂改和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研考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复审于复试前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六、划线与复试
学校坚持质量为先、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办学定位和人才选拔要求划定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各学院(系)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之上,确定本学院(系)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七、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进行体检,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八、政审与录取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的同时可以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报考定向就业硕士生的,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九、学制
各学院(系)专业的学制请查询研究生院网上通知(网址:http://www.grs.zju.edu.cn/2024/0704/c62899a2943231/page.htm)
十、学费、奖助政策与住宿
1.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没有特别标注的为8000元/学年)。
2.奖助学金: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jxj/list.htm)。
(2)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等,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3)助学金:包括基础助学金、科研助学金、学业优秀奖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具体根据学校资助管理文件执行。
(4)困难补助:对于全日制非在职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校开放学费缓交、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专项助学金等。
3.全日制研究生均安排住宿。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根据各校区住宿资源、科研平台及教学计划等情况统筹安排。其中,部分学院(系)新生需要跨校区住宿(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十一、联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处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综合楼702室
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
Email:yjsy-zsb@zju.edu.cn
招生目录查询:http://www.grs.zju.edu.cn/yjszs/
2.各招生学院(系)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各学院(系)联系方式可查询
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3/0823/c28498a2793128/page.htm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2024.10.14)
我校研招网将及时发布招生相关信息。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请关注我校研招网,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zs/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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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学院简介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成立于 1987 年,拥有近四十年的办学历史,积累了深厚的学术底蕴。学院的会计学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同时也是国家级特色专业。经过长期的发展与建设,学院构建起了从本科、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学院拥有工商管理(会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会计学学术硕士、会计硕士(MPAcc)、审计硕士(MAud)、资产评估专业硕士 4 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能够全面满足财会审计领域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需求。在科研方面,学院实力雄厚,建有多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平台,如重庆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与审计治理研究中心、重庆市廉政建设与审计治理中心等,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学术精湛、师德高尚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 104 人,其中专任教师 82 人,博士学位教师占比超过 62%,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达 67%。师资队伍中汇聚了一批国家级和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包括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全国税务领军人才、教育部教指委委员等。学院的教学成果显著,建有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重庆市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多个省部级优秀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同时,学院高度重视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聘请了三百余位来自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大型企业集团和金融机构的业界精英担任校外导师,构建了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致力于培养具备扎实理论功底和卓越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二、培养目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持 “规范、质量、特色、品牌” 的理念,面向会计职业需求,培养具有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宽视野,能够胜任企事业单位财务总监、总会计师等高层次会计管理职位的人才。三、培养方向会计学学术学位研究生:设立会计理论与方法、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审计理论与方法三个研究方向。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结合学校工商管理学科和会计国家级特色专业的特色与优势,设置财务总监(CFO)、管理会计 (MA)、智能会计(AIA)、碳会计(CA)和技术转移与评价估值(TTE)五个培养方向。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Aud):依托学校财经特色和多学科融合发展的优势,设置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和碳审计四个培养方向。四、招生计划会计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拟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生 31 人(不含推免生)。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拟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生 130 人(不含推免生)。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Aud)拟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生 51 人。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的指标数为准。五、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六、报名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一)网上报名要求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相关网站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相关证件进行复核。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要求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七、报考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一旦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网上确认前自行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下载并打印备查。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相关认证材料。八、入学考试(一)会计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初试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具体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初试科目:101 思想政治理论、201 英语一、303 数学三、832 会计与财务。复试复试由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组织。复试时间:预计为 2026 年 3 月下旬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专业课测试(成本会计学),详见相关汇总表。英语听力和口语面试。综合面试,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加试高级会计学、管理会计学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内容的具体分数与比例另行通知。(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初试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具体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初试科目:199 -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0 分)、204 - 英语二 (100 分)。复试复试由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组织。复试时间:预计为 2026 年 3 月下旬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内容:思想政治理论测试。专业课测试,详见相关汇总表。英语听力和口语面试。综合面试,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加试中级会计实务、成本会计学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内容的具体分数与比例另行通知。(三)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Aud)初试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具体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初试科目:199 -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0 分)、204 - 英语二 (100 分)。复试复试由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组织。复试时间:预计为 2026 年 3 月下旬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内容:思想政治理论测试。专业课测试,详见相关汇总表。英语听力和口语面试。综合面试,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加试中级会计实务、成本会计学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内容的具体分数与比例另行通知。九、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由学校组织进行。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执行。十、录取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 50%),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课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参见学校相关规定。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十一、学制、学费与资助体系学制:全日制(非定向)类别研究生 3 年。学费标准:学术学位硕士 7000 元 / 生 / 年;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 13000 元 / 生 / 年(以上级文件核定为准)。奖助学金:报考全日制(非定向)类别,可以根据入学考试成绩择优获得新生入学奖学金。读研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 (600 元 / 月),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参与国家奖学金 (2 万元 / 人)、学业奖学金等评选,并可申请研究生三助岗位。十二、授予证书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按照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分别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证书、会计硕士学位证书、审计硕士学位证书。十三、其他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将记入相关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初试复试参考书等信息可通过相关渠道查阅。学校硕士研究生住宿标准有差异,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情况收取。会计学院的研究生就读南岸校区。本招生简章中,如有与教育部及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收硕士研究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和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政策为准。2025-10-23 11: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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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相关事项通知各位考生: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复核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初试成绩查询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4日(星期一)9:00起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查询本人成绩。二、初试成绩复核1.考生如对统考科目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月24日(星期一)9:00至2月25日(星期二)16:00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告(https://mp.weixin.qq.com/s/OaN_vNMYK3uY-xEAhOie6w)2.考生如对自命题科目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月24日(星期一)14:00至2月25日(星期二)23:00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考生登录—硕士考生登录”,申请成绩复核。2月27日(星期四)10:00起考生可再次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查看成绩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答题纸姓名、考生编号是否与考生本人对应,考生答卷有无漏评、漏阅,小题得分是否有加分错、登分错,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不得查阅答卷。三、其他1.考生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申请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账号说明:用户名为本人报名时所用证件号码(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初始密码为本人考生编号(15位),请及时修改。若忘记密码,请点击“忘记密码”找回。2. 研招办联系方式:021-62821069,yzb-ss@sjtu.edu.cn招生学院联系方式:https://yzb.sjtu.edu.cn/zsjz/sszs?c=231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2025-02-192025-07-01 10: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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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一、贵州师范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章程制定背景与目的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校选拔创新型人才、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的关键举措。为规范推免生接收流程,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实际与招生需求,特制定本章程。二、推免生接收工作原则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遵循以下三大原则,保障选拔过程科学、公平、透明:(一)科学选拔原则以提升选拔质量为核心目标,突出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重点强化对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的评估,确保选拔出具备扎实基础与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二)公平公正原则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与评审机制,确保接收工作环节设计科学合理、操作程序严谨规范,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三)信息公开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将接收工作的报名、复试、录取等各环节信息全面公开,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确保工作透明度。三、推免生接收计划我校2026年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及计划数,详见《贵州师范大学2026年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目录将明确各专业拟接收人数,供考生参考。四、推免生接收条件申请我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考生需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本科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能力倾向。4. 诚实守信,学术作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5. 品行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受处分记录。五、推免生接收程序推免生接收工作分为网上报名、复试通知、复试三个核心阶段,具体流程如下:(一)网上报名1.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8日前,已取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完成报名操作。2. 报名平台: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3. 报名操作: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网上缴费,并选择填报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二)复试通知1. 通知时间:2025年10月10日前,各培养单位(招生学院/部门)组织专人对申请本单位的推免生材料进行审核遴选,结合生源质量与招生计划,确定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2. 通知方式: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 (三)复试安排各培养单位需结合本单位学科特色与专业需求,制定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复试具体要求,并在复试前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细则内容。1. 复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5年10月10日—10月12日,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另行通知考生。2. 资格审查:审查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只有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需提交材料:取得我校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需向对应培养单位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本人学生证、有效身份证;(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3)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或合格证书;(4)体现个人学术能力与成果的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5)《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按培养单位要求填写)。3. 复试内容:考核维度:涵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掌握的广度与深度,以及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形式:包括面试、笔试(专业能力测试)等,具体考核组合形式与流程,由各培养单位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确定。4. 复试成绩计算与使用:成绩构成: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占100分,面试占100分。合格标准: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或面试任一单项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进入录取环节。成绩公示: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各培养单位需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考生复试成绩,接受考生查询。六、推免生录取规则1. 拟录取资格审查:各培养单位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需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材料进行全面复查,确认材料真实、资格合规后,方可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2. 不予录取情形:推免生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未按规定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2026年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仍处于受处分期间且处分未解除的;已通过推免被我校录取后,又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3. 违规处理: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发现,均取消其录取资格。4. 待录取确认: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确认后方被我校拟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5. 录取检查:学校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最终录取检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国家或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七、推免生体检要求1. 体检阶段:体检安排在拟录取阶段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通知。2. 体检方式:拟录取考生需按培养单位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提交符合要求的近期体检报告。3.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执行。八、推免生接收信息公开公示1. 公开平台与责任:各培养单位需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要求,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开辟研究生招生专栏,专门用于公布推免生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严格落实“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做好考生咨询的解释说明工作。2. 公开内容:在推免生复试录取阶段,各培养单位需及时在专栏内公布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复试成绩等信息;学校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3. 咨询渠道公开:各培养单位需在本单位招生专栏公布联系方式,指定专人负责处理考生关于复试录取的咨询与申诉,及时为考生答疑。九、推免生接收申诉处置流程1. 首轮申诉:在复试录取期间,考生若对某培养单位的硕士招生环节存在异议,可向该培养单位提交书面形式的具名申诉,培养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给出书面答复。2. 二次投诉:若申诉人对培养单位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投诉,投诉材料需包含培养单位此前的答复意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最终处理决定。3. 材料要求:不接受以违规录音、录像、录屏等形式获取的内容作为投诉材料。十、其他说明事项1. 信息送达认定:学校及各培养单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官方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公开或发送的招生信息、文件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如未及时查看信息、预留联系方式失效等)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 章程解释权:本章程由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十一、联系方式1. 单位代码:106632. 联系部门: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3.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4. 邮政编码:5500255. 联系电话:0851—832271122025-10-09 10: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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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招生考核流程硕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包含初试与复试两个关键阶段,二者均为招生考试的必要环节,共同构成完整的考核体系。其中,初试环节由国家统一统筹组织,复试环节则由华侨大学自主安排实施,初试与复试的具体时间节点均由教育部统一划定。从初试实施方式来看,主要分为全国统一考试与推荐免试两种类型。在考试科目设置上,分为教育部统一命题科目与华侨大学自主命题科目两类,不同学科专业的具体考试科目将在后续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二、招生类别划分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在学习方式与就业方式上均有明确分类,不同类别针对不同需求的考生,具体如下:(一)学习方式分类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两类学习方式的考生在招生考试环节,均严格遵循国家统一制定的政策要求与标准,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性与规范性,不存在政策差异。(二)就业方式分类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考生需根据自身职业规划与就业需求,在报考阶段明确选择对应的就业方式,后续录取及培养环节将依据该选择执行相关政策。三、招生计划与专业设置2026 年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拟招生总规模为 2065 人,该计划包含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与推荐免试考生。在招生计划的具体分配上,不同学习方式与学位类型的分布如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 1692 人,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计划招生 734 人,专业学位研究生计划招生 958 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 373 人,所有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均为专业学位类型。关于具体招生学科专业、各专业拟招生人数等详细信息,考生可查阅《华侨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 / 非全日制)》。需特别说明的是,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数量,仅作为考生报考参考,并非最终录取人数。在录取阶段,华侨大学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推荐免试生实际录取人数、第一志愿统考考生上线人数、考生生源质量以及学校学科发展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对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确保招生计划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四、学制与学习年限规定华侨大学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标准学制统一为 3 年。为保障培养质量,同时兼顾特殊情况,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包含休学、保留学籍等情形)一般不超过 5 年,考生需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全部培养环节与学业要求。五、报考条件说明不同类型考生报考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需满足对应的条件,具体分为通用报考条件、专业学位专项条件以及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三类:(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华侨大学制定的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生活;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教育部另有规定的除外):(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此类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华侨大学当年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将无法正常入学;(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 2 年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华侨大学相关学业要求(非全日制硕士考生除外),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阶段,向报考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参加复试。具体学业要求包括:①已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 6 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需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②具有 CET、GMAT、TOEFL、IELTS、GRE、PETS 等相关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且成绩达到该考试满分的 60% 及以上,需提供相应证书或成绩单;(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此外,在读研究生若需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避免出现学籍冲突。(二)专业学位报考专项条件部分专业学位类别对考生有额外要求,具体如下: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满足上述(一)中所有通用条件,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满足上述(一)中所有通用条件,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代码 125400)、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上述(一)中第 1、2、3 项通用条件;(2)学业背景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三)“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两个核心条件:一是属于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二是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通用报考条件。六、报名流程安排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推免生报名与统考生报名两类,两类考生的报名流程存在差异,具体安排如下:(一)推免生(免初试资格考生)报名普通推免生报名: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在系统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将不再保留;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关于推免生报名的详细流程与要求,考生可查阅《华侨大学 2026 年推免生招生章程》;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报名: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二)统考生报名统考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统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守相关约定,逾期将无法补办报名手续。若考生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 网上报名要求(1)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可能会针对预报名与正式报名发布具体工作安排,考生需关注相关通知;(2)报名平台与信息填写: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需特别注意的是,华侨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研究生的考生,在 “报考类别”(就业方式)选项中,必须选择 “定向就业”,否则将无法获得考试资格;(3)学历(学籍)信息校验: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 “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考生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但在学信网可查询到本人学历(学籍)信息,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将本人的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考生)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考生),以电子版或扫描件(PDF 格式)形式提交,提交材料的命名需遵循 “考生网上报名编号 - 考生姓名 - 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名称” 格式;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为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PDF 格式),材料命名遵循 “考生网上报名编号 - 考生姓名 - 自考生学历说明 / 网络教育考生学籍说明” 格式:①自学考试考生需提供自学考试历史成绩单及准考证,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学籍相关证明或成绩单;②手写签名的《关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说明》;③有效居民身份证;(4)同等学力考生材料提交: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将本人修读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与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以电子版或扫描件(PDF 格式)形式提交,材料命名遵循 “考生网上报名编号 - 考生姓名 - 同等学力报考材料” 格式;(5)初试加分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符合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无法享受加分政策;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可累加;符合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华侨大学将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无法享受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6)“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名: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填报该专项计划,并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需在复试前向华侨大学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限士兵),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在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相关信息,且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在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调剂;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2. 网上确认要求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与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网上确认,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的准确性,按照报考点核验工作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需特别提醒的是,华侨大学(单位代码 10385)仅为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并非报考点,考生需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接收条件及网上确认具体事宜公告,按报考点要求完成确认。3. 报考资格审核华侨大学将根据相关招生政策与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是否具备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允许参加考试、录取,学校将在招生全过程中进行核查,一旦发现不符情况立即处理。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若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将无法获得考试资格。此外,在网上报名期间,若考生收到报名系统或短信发送的关于报考事项的通知,需及时查看并按要求处理,避免因延误影响报名。七、初试相关安排(一)初试时间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考试时间安排如下: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所有考试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需严格遵守时间要求,避免迟到。(二)初试地点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负责统一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信息将在准考证上明确标注,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与考场规则。(三)初试科目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的初试考试科目,可查阅《华侨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 / 非全日制)》,不同学科专业的科目设置存在差异,考生需根据报考专业做好备考准备。(四)命题与考试大纲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中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历史学专业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这些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由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除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外,其他考试科目(即自主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华侨大学自行组织,相关考试说明将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考生可登录查询,了解科目考试范围与要求。(五)初试形式与科目安排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形式均为笔试,各科目具体考试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下午: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长均为 3 小时,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考生需以准考证、报考点及华侨大学发布的说明为准。八、复试、调剂与录取规则(一)复试基本要求华侨大学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原则上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复试采用差额形式组织,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某一学科专业的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将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确保复试的公平性与有效性。(二)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额外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无需参加加试。(三)复试调剂录取详细办法关于复试、调剂、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包括体检要求、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标准等内容,考生可查阅《华侨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该办法一般在录取当年 3 月中下旬发布,考生需及时关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最新政策与流程。九、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标准2026 年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根据学习方式与专业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学费标准为 8000 元 / 生・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35000 元 / 生・学年;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30000 元 / 生・学年;新闻与传播专业:20000 元 / 生・学年;计算机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15000 元 / 生・学年。需说明的是,上述学费标准若因物价部门政策调整发生变化,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2025-10-23 11: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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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细则为落实学校《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1〕63 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共管理学院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用于规范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的推荐工作。一、推荐对象与核心条件(一)推荐对象范围仅限重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非全日制、成人教育等类型的本科毕业生不纳入本次推免推荐范围。(二)基本资格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社会责任感强,道德品行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入学要求,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纪违法记录;学业进度达标,需按期完成本科前三学年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与实践环节任务,且获得相应学分(其中外语类、体育类课程需达到毕业要求的规定学分);同时,需满足以下任一外语水平要求: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425 分,或托福考试成绩≥80 分,或雅思考试成绩≥6.0 分;学业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GPA)需参照《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重大校〔2010〕233 号)计算,且排名需位于本专业前 40%;课程成绩合规,数学类、英语类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不得有补考记录;其他课程若有补考(重修)情况,累计不得超过 1 科,且该科补考(重修)已通过;交换生成绩认定,经学院推荐前往国内外大学学习的优秀交换生,其推免排名认定以在重庆大学学习期间的综合成绩为依据,交换期间在外校取得的学习成绩不纳入推免成绩的最终核算范围。二、推免工作实施规则(一)名额分配方式学院首先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推免生总名额,按照各专业(方向)的学生人数占比进行初步分配,分配过程中采用 “向下取整” 原则确定各专业(方向)的基础名额;初步分配后剩余的名额,由学院结合学科发展规划、专业建设需求及人才培养目标,统筹调整并再次划分至各专业(方向)。(二)申请材料要求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学生,需主动向学院提交推免申请,并提供能证明个人综合能力、专业素质、特长优势及其他相关的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所有提交的材料需经学院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纳入推免评审范围,审核未通过的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三)综合成绩核算学院以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为核心依据,按照专业(方向)进行统一排名,排名结果作为确定推免资格初选名单的关键标准;其中,综合成绩 = 平均学分绩点 + 奖励分值;平均学分绩点与奖励分值的复核工作由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平均学分绩点严格按照《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重大校〔2010〕233 号)计算;奖励分值的计算依据《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分值表》执行,具体构成如下:奖励分值 = 科创成果类奖励分值 + 竞赛成果类奖励分值 + 公益成果类奖励分值;奖励分值设置上限约束:总奖励分值最高不超过 0.4 分;同时,科创成果类、竞赛成果类、公益成果类三个类别各自的累计奖励分值上限均不超过 0.2 分,单个类别分值达到上限后,超出部分不再累计计入总奖励分值。(四)特殊学术专长审核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门负责对申请奖励分值的学生所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审核过程中,需组织包含教师代表与学生代表的公开答辩会,重点排查材料中的抄袭、造假、冒名顶替及有名无实等问题;专家审核小组及小组内每位成员,需对学生提交的多项科研成果实行 “代表作评价” 机制,评价重点聚焦于成果的创新质量与学生个人在成果中的实际贡献,审核结束后需出具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由参与审核的成员签字存档;答辩全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答辩结果需在学院内公示 3 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未合格的成果,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的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特殊学术专长的认定范围原则上限定为:学生在本科阶段,在《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分值表》规定类别的期刊上,以规定作者署名方式发表的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力成员参与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执行,但要求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若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人员合作所得,仅作为推免评审的参考依据,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的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此类学生;若在推免过程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情况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三、推免推荐工作流程成立工作小组:学院设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全面负责本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小组以学院院长为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分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学生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各系主任及教师代表;成绩排名公示:学院对平均学分绩点(GPA)位于本专业前 40% 的学生名单进行复核筛选,并按学分绩点高低进行排序;排序结果需在学院一楼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指标数量公示: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免试指标限额总数,结合本细则 “推免工作实施规则” 中相关名额分配规则,计算确定学院各专业(方向)的推荐免试资格指标数;指标数确定后需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反馈;学生申请与材料审核: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与《申请推免资格学生个人情况报备声明》,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进入下一环节;特殊学术专长评审公示:学院组织公开答辩会,对有特殊学术专长的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鉴定;评审鉴定结果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成果方可纳入综合成绩计算;初选名单公示:学院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初选名单;初选名单需在学院内公示 3 天,公示期间接受异议反馈,公示无异议的名单进入下一环节;名单审核与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对推免生资格名单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需由学院加盖公章,正式上报学校本科生院;后续手续办理: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初选合格学生,需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在指定时间内完善推免相关的其他手续,确保推免流程合规完成;就业状态说明:应届本科毕业生若被录取为推免研究生,其就业状态将认定为 “升学”;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发放就业协议书,也不再出具打印出国成绩的学院证明。本实施细则由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7 月 9 日2025-09-29 09: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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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培养目标致力于培育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严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道德品质,拥有服务国家与人民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此类人才需扎实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既包括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也涵盖具备较强实际问题解决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类别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就业方式则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在考试招生环节,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遵循相同的政策与标准。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含定向就业研究生)需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进行招收。三、招生专业及计划(一)招生专业查询途径考生若需了解学校招生专业,可通过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进行查询;也可前往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处主页,查看招生专业、初试参考书目、复试参考书目以及各专业招收计划等详细信息。同时,学校所有专业均接受符合条件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报考。(二)招生计划数额2026 年,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200 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5 人。需要注意的是,该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计划需以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数额为准,且拟招生人数中包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各专业最终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以实际录取情况确定。待上级部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后,学校会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四、报考条件(一)基本报名条件凡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修养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中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拟录取考生需在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视为无效。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相关专业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其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学校 040200 心理学、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045400 应用心理专业的考生,须满足以下学术条件之一:一是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近的 4 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二是近 3 年内,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 1 篇,或作为主要完成者(通常为前三位)取得过高学术水平或较高应用价值的其他科研成果 1 项。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此外,在读研究生若需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二)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考试报名条件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按照相应规定执行: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符合上述基本报名条件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中第(一)(二)(三)项的要求。本科毕业后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三)推荐免试相关规定学校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专业,均可以接收推免生;但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不接收推免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 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经本科毕业学校(需为具有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且符合学校接收推免生政策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进行填报,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复试通过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拟录取为学校硕士研究生。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并且,凡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享受学校最高奖学金。关于推免生的具体接收办法,可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四)立功表彰免试相关规定对于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获得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若计划报考学校,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将不再补办报名手续。学校会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将拟录取为学校硕士研究生。五、报考程序报考过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逾期将不再补办相关手续。(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安排: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为正式网上报名时间,每日 9:00—22:00;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所有考生均需在此期间完成网上报名,并后续参加网上确认。报名操作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严格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专业填报限制: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报名信息真实性要求: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同时,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其中包括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的处罚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此外,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需在复试前,按要求将学历(学籍)核验材料提交至学校。初试加分政策申报:符合上级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会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享受相应的照顾或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要求: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且需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报考条件核查责任: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诚信考试要求:考生须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按要求准确填写和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同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后续信息关注: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研究生处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报考费缴纳:考生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学校研究生处发布的有关通知。补充材料提交:考生在进行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逾期将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确认:考生须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电子信息采集:考生应按照报考点的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三)报考点选择一般考生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特定考生报考点选择:济宁市驻地高校(包括学校曲阜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以及工作或户籍在济宁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凡报考学校的,须选择学校报考点(3770 曲阜师范大学)进行报名、网上确认,并在学校曲阜校区参加考试。其中,学校日照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本校时,应选择日照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进行报名和网上确认。(四)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教育部规定的期限内(通常为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且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六、初试(一)初试日期和时间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定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北京时间为准: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考查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考查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考查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 14:00 开始,考查业务课(二)。(二)初试科目考生可参考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公布的《曲阜师范大学 2026 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曲阜师范大学 2026 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具体的初试科目。(三)考试科目及分值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的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情况如下:一般情况下,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科目满分依次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教育学、历史学门类学术学位,以及体育、应用心理等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图书情报、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金融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该科目满分为 150 分。(四)考试大纲及命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属于全国统一命题的科目包括 101 思想政治理论、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201 英语(一)、204 英语(二)、301 数学(一)、302 数学(二)、303 数学(三)、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311 教育学专业基础、312 心理学专业基础、313 历史学专业基础、333 教育综合、397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08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97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这些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也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学校自命题科目:除上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外,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其他科目均由学校自行命题,且学校所有自命题科目在考试过程中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五)初试成绩查询考生初试成绩的查询方式,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考生可届时登录查询。七、复试录取(一)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依据教育部会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属于一区,将依据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二)复试名单确定方式学校会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等因素,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名单。同时,学校会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三)复试安排学校会对所有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组织复试,若有必要,还可进行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四)复试资格审查学校在复试前,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材料、学生证、定向就业合同等报名材料原件,以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参加复试。(五)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学校研究生处及各学院官网公布;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等信息,由学校另行公布。(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以学校发布的其他具体通知为准;跨学科专业报考学校的考生,不需要进行加试。(七)特定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过程中进行,该科目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外国语测试安排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九)初试加分政策审核符合上级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会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加分项目不进行累计,若考生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按最高项加分;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的照顾或加分政策。(十)调剂安排初试结束后,学校会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安排,具体的调剂要求和程序,将由学校按照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 “研招网” 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十一)录取规则拟录取名单确定:学校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成绩),同时参考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学校会通过面试、函调等多种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类别及要求: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新生报到要求: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若不能按时报到,须有正当理由,并凭有关证明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2 周。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或者请假后逾期未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考生,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视为无效。新生复查:新生报到后,学校会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标准的新生,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十二)体检安排考生的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开展,体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同时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具体体检安排可查看学校发布的复试通知。八、学制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同样为 3 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 录取的教育硕士,学制为 4 年。九、学费及奖助学金(一)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8000 元 / 学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 / 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为 13000 元 / 学年,其中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8000 元 / 学年。特殊计划硕士研究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 录取的教育硕士,按照 3 年学制缴纳学费。需注意的是,若学费标准有调整,将以山东省发改委最新批复文件为准。(二)奖助体系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生提供多种类别的奖助学金,具体如下: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 6000 元 / 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覆盖范围为 100%(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除外)。国家奖学金: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表现特别优异的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 20000 元 / 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奖励和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除外),具体奖励标准以学校发布的文件为准。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学校设有曲阜和日照两个校区,各招生学院(所)的培养校区,考生可通过查看研究生处主页公布的招生章程或各学院简介了解。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学校发展规划、院系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招生学院(所)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十一、毕业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成绩合格,顺利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后,学校准予其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对于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学校将授予其相应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十二、违规处理办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招生单位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需教育引导考生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于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其中,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会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若行为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至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十三、其他事宜招生计划参考说明: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是学校参考 2025 年录取人数等因素确定的,仅作为参考,在实际录取时,会根据国家下达给学校的 2026 年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情况及上线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考生个人问题处理责任: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问题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章程冲突处理原则:本章程中其他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内容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十四、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 57 号邮政编码:273165联系部门: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37-4455327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可通过学校官方渠道查询研究生处相关信息2025-10-21 14: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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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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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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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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