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科技创新MBA硕士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1. 各专业(项目)入围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和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和名称 | 总分 | 管理类综合能力 | 英语(二) |
125100工商管理 | 01科技创新MBA | 151 | 70 | 35 |
2. 总成绩计算办法和排序规则
[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满分600分)=初试成绩(满分3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
[排序规则]
同一报考方向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根据统考总分、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3. 组织形式
资格审查、复试均为现场。
4. 缴纳复试费
考生须在复试前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缴纳100元复试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5. 具体安排
(1)资格审查
3日21日07:30-16:00,在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国际一期C502,按面试报到时间分批次对复试考生逐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提前预约确认报到时间)。审核不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
考生在资格审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考生诚信承诺书,以及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携带资料包括: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名表。身份证,所有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成绩单,收入证明,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创业背景考生提供创业经历证明。考生可自愿携带证明自己英语水平、获得奖励、职业资格等情况的证书复印件(材料准备的详细说明,请参看清华MBA项目网站http://mba.sem.tsinghua.edu.cn科技创新MBA复试相关说明,包含纸质版材料的分类、打印要求以及装订顺序)。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2)复试安排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复试包含面试(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面试等候室或考场外候场。
复试面试:3月21日,具体面试报到时间以在清华MBA申请服务系统中预约的时段为准。
面试地点: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国际一期C502。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3月29日 19:00-21:00
考试地点: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学思楼C1-202
6. 注意事项
(1)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思想状况、对本人所在行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维的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相关实践能力等。
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在面试过程中进行,以问答方式考核。
(2)考生应在我院系规定时间,按照指定的方式(地点),按照《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参加所有复试考核环节。
(3)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政策法规”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4)请保持通信方式畅通,及时查看短信/邮箱,关注我院系的通知。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分数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7.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
入围复试的同等学力(含高职高专学历)考生须参加加试,加试另行安排。
加试笔试科目:科目一,战略与营销;科目二,组织与人才。单科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
笔试时间:考试科目一和考试科目二各90分钟
加试笔试地点: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建华楼A509
加试笔试形式:现场闭卷
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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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三峡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各位考生:依据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部署,三峡大学报考点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将全面采用网上确认模式。凡已选择本报考点且符合网报公告相关要求的考生,需通过网络渠道(推荐使用手机操作)提交各类证明材料,经考点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全部流程。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以下要求,按规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网上确认时间须知本次网上确认各项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安排如下:(一)考生材料上传时段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4 日期间完成材料上传与确认操作,每日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 至 22:00,其中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 11 月 4 日 17: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任何提交操作,未按时完成确认的考生本次报名将视为无效。针对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11 月 5 日 17:00 前重新提交符合规范的补充材料,逾期未提交或补充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按放弃报名处理。请考生提前梳理并准备好各类报名资格审核材料,合理安排时间完成上传,避免因临近截止日期网络拥堵或材料问题影响确认进度。(二)考点审核工作时段考点将在 2025 年 11 月 1 日 9:00 至 11 月 5 日 17:00 期间,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统一反馈,同时会辅以短信提醒,考生需密切关注站内消息与手机通知,及时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状态。二、网上确认操作流程(一)系统登录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上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专属系统。(二)协议签署登录后需仔细研读报考点发布的相关公告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明确各项要求后,点击 “同意” 按钮完成承诺书签署,未签署承诺书将无法继续后续操作。(三)材料上传考生需按系统提示分类上传相关材料,其中以下第 1、2 项为全体考生必传材料,其余材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性上传:准考证电子证件照:所有考生均需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照,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拍摄要求如下: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照片需真实呈现考生近期相貌,不得通过 PS 等图片编辑软件进行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做技术处理,严禁使用翻拍照片或普通生活照,且不得与手持身份证照片重复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影响资格审核、考试入场、复试录取及后续学籍注册等环节,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手持身份证照片:所有考生均需上传。拍摄时需将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保持头肩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形成阴影,确保五官清晰可见;身份证上的文字、图案等所有信息需完整、可辨。禁止使用镜像照片或经 PS 处理的照片。户籍、居住证或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根据情况上传:户口所在地为宜昌或神农架地区的,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仅需提供个人单页);户口不在上述地区但选择本报考点报考的,需上传宜昌或神农架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含电子证件及实体卡片,申领凭证或电子记录无效);在宜昌或神农架地区工作的考生,可提交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凭证,若为省直社保参保人员,需额外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证明,且网上确认期间考生应处于在职状态,社保不得断缴(社保参保证明可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 APP 查询打印)。专项计划证明材料: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的考生,需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内页照片;若入伍时间早于大学入学时间,还需补充提供参军入伍期间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相关证明;大学专科阶段入伍退役后取得本科学历并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需额外上传专科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校研究生报考证明:现为在校研究生的考生,需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文件,文件需有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学籍学历验证材料: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按以下分类上传对应材料:(1)以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上传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3)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上传就读高校开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4)往届毕业生中,2001 年及以后毕业的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 年以前毕业的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高校毕业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额外上传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6)大学期间或毕业后更改过姓名、身份证号的考生,除上传上述对应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外,还需补充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四)提交确认所有材料上传完毕后,仔细核对无误,点击 “确认并提交” 按钮完成操作,材料提交后不可修改,请考生务必谨慎核对。(五)结果查询提交后持续关注审核结果,若系统显示 “审核通过”,则表明网上确认已成功完成;若显示 “审核不通过”,需按提示及时补充完善材料并重新提交。三、重要注意事项考生上传材料时,仅需在对应材料类别窗口上传相关文件,不属于本人所需提交的材料类别,可直接点击 “下一步” 跳过,无需额外操作。材料提交后请保持关注审核进度,收到 “审核不通过” 通知时,需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反馈意见补充修改材料并重新提交,逾期未处理将影响报名资格。考点在审核过程中,若发现考生提交伪造证件,将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使用临时身份证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需在考试前准备好有效居民身份证,以便入场时进行身份核验,务必妥善保管身份证件。针对少数因学历、身份等信息存疑的考生,考点将另行通知进行现场审核,未收到现场审核通知的考生无需前往考点,按网上确认流程办理即可。考生需对填报及上传的所有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导致报名确认失败、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点将对所有考生提交的报考资格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审核工作需要一定时间,请考生保持耐心,避免频繁咨询,及时关注系统反馈即可。2025-11-11 18: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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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安财经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各位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工作部署,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我校报考点将全面采用线上确认模式完成统考网报信息核验工作。为保障此项工作规范、高效推进,确保每一位考生顺利完成确认流程,现将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确认对象范围本次网上确认仅面向两类考生:一是报考范围符合我校报考点接收要求;二是网报时已选择“西安财经大学”作为报考点(对应报名号前四位为6139),且已成功缴纳报名费用。反之,若考生不符合我校报考点接收条件、未完成报名缴费或网报信息提交未成功,均无法参与本次网上确认流程。二、网上确认时间安排本次网上确认设置材料首次提交与补充提交两个关键时段,考生需严格遵守时间节点,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1. 首次材料上传时段:2025年11月2日中午12:00至2025年11月5日中午12:00(均以北京时间为准)。2. 补充材料上传时段:针对首次提交材料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17:00前完成补充材料提交(北京时间)。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审核不通过导致后续补充材料时间不足,建议所有考生尽量在11月4日中午12:00前完成首次材料上传。确认期间,考生需持续关注研招网平台动态,实时查询本人材料审核进度,直至显示“审核通过”。若收到审核不通过通知,需立即按照系统提示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三、网上确认操作流程本次网上确认全程通过线上系统完成,整体流程依次为:研读网报公告→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填报身份证有效期限→上传各类证明材料→报考点审核材料→考生查询审核结果。具体操作环节说明如下:(一)材料上传操作指南考生需使用本人学信网账号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该系统支持手机端与电脑端两种登录方式,推荐优先选择手机端扫描对应二维码登录;若使用电脑端操作,建议选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入系统。登录后按系统提示逐步完成材料上传操作。(二)审核结果查询与应对网上确认期间,考生应定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若系统显示“审核通过”,则意味着网上确认流程已全部完成;若显示“审核不通过”,务必在规定的补充材料时段内,按照系统提示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超过时限仍未提交正确材料的,将视为网上确认失败。四、网上确认所需材料清单考生需根据自身报考身份,按要求准备并上传相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清晰、有效。(一)全体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不得进行修图处理。特别强调: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入学后身份核验、学籍档案存档,以及毕业与学位申请时的信息比对。若因照片不符合规范导致后续毕业或学位授予受阻,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若因照片问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后果同样由考生本人负责。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时需确保身份证信息清晰可辨,本人面部与身份证人像一致,具体拍摄标准可参照相关规范执行,未按要求上传的材料将不予通过审核。(二)不同类型考生附加材料1.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上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有效期请设置为最长6个月。2. 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自考考生需提交省级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单、自考准考证等证明文件;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所在高校网络教育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届时毕业证明”。3. 户口在陕西省的往届生:需同时上传①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②户口本(含户号页及本人信息页)或集体户口个人单页扫描件。4. 非陕西户籍但在陕工作的往届生:需完整上传以下五类材料,缺一不可:①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②本人与陕西本地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专用章);④近3个月及以上的工资发放单据(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部门专用章);⑤近3个月及以上由用人单位在陕西社保部门缴纳的社保或公积金缴费凭证(需加盖社保机构公章,且缴费单位名称需与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名称一致,若不一致需额外提供相关说明材料)。5.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者:除按对应身份上传上述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扫描件。注意:《入伍通知书》不作为有效材料;《入伍批准书》通常存放在个人档案中,若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交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6. 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 往届生:需上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毕业的往届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7. 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导致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提供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8. 在校研究生:需提交就读院校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9. 西安财经大学教职工:需上传《西安财经大学教职工报考硕士审批表》,该表格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获取。10. 身份证核验未通过考生:若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需重新上传身份证人像面与国徽面清晰照片;若为其他证件类型,需提交对应有效证件的完整照片。五、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在网上确认环节需准确填写身份证有效期信息,务必确保在考研各关键节点,身份证处于有效状态。2. 登录研招网完成确认前,考生需仔细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内容。网上确认成功即视为考生已签署该承诺书,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违约后果。3. 考生需认真研读我校报考点及所报考院校发布的各项公告信息。若因个人原因选错报考点,将无法在我校完成确认流程;若未按报考院校要求完成报名及确认操作,导致后续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4. 报名费用需在网上报名阶段完成缴纳,未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将被判定为无效,无法参与网上确认。5. 每位考生仅能对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多报或重复确认均无效。6. 在以往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因作弊被处以暂停参加考试处罚,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考生,不得报考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7. 考生需仔细核对《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中的各项内容,尤其要重点核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证书编号、毕业时间、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等关键信息。需特别注意的是,网上确认阶段无法修改网报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8. 我校报考点的考试地点统一设置在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标注为准。9. 考生需主动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我校报考点公告及报考院校官方渠道,及时了解考试安排、注意事项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我校研究生招生及报考点的各类通知公告,均会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10. 学校通过信息平台、官方网站、电话、短信等任一方式向考生推送的通知、文件及消息,均视为已有效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未及时查看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六、诚信考试相关提示为引导考生树立诚信应考意识,现将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重点提示如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相关规定明确:在依法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的处罚。2. 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指出:教育考试机构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若发现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等材料获取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及考试成绩的,将直接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3. 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报考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考生存在伪造证件情况的,需第一时间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依法依规处理。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要求妥善完成网上确认各项工作,预祝大家报考顺利!2025-11-18 14: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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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26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海国家会计学院(Shanghai National Accounting Institute,SNAI)于2000年9月正式成立,同时也是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AFDI)的所在地——该学院由中国政府创设,旨在推动区域能力建设与政府间财经人才培养。学院以 “中国特色、国际一流” 为发展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恪守 “不做假账” 校训,坚持 “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 办学方向,始终致力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多年来,学院打造了一系列品牌人才培养项目,包括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全国首个高级管理人员会计硕士学位项目(EMPAcc),以及在英国《金融时报》全球排名中位居前列的 EMBA 项目。经过 20 余年发展,学院已成为国家级高端财会人才培养主阵地、财税会计法规培训主力军与会计诚信宣传教育主渠道,形成 “应用型高端人才 + 实践型博硕项目 + 国际化学位” 协同发展的 “高精专特新” 格局。在硕士研究生教育领域,学院以 “五育并举、立德树人” 为核心,通过搭建 “政产学研” 协同平台、整合高端特色资源、改革研究生全周期培养模式等举措,着力培育学生 “灵动、自在、释放、多元” 的时代特质,构建 “铸魂、强体、砺能、塑格” 四位一体育人新范式,致力于培养政治过硬、专业精深、作风扎实、体魄强健的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新时代财经英才。自 2004 年起,学院成为国内首批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单位;2011 年 3 月,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代码 80402),随后陆续开展会计硕士(MPAcc,代码 125300)、审计硕士(MAud,代码 125700)、税务硕士(MT,代码 025300)、金融硕士(MF,代码 025100)培养工作;2017 年 9 月,与上海财经大学合作启动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培养项目。在质量认证方面,学院 2015 年获评全国首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AAPEQ)A 级成员单位,2020 年通过 AAPEQ 维持认证;2024 年 9 月,成功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与审计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研究生选拔质量、培育拔尖创新人才的关键举措。为确保推免生选拔工作科学规范、公平择优,现就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相关安排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申请人需满足《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明确的全部要求,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标准,具体条件以该管理办法规定为准。二、接收名额及学制(一)接收名额2026 年学院可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总名额为 62 名,各专业具体名额分配如下:金融专业(MF,代码 025100):5 名;税务专业(MT,代码 025300):5 名;会计专业(MPAcc,代码 125300):47 名(其中 01 方向 24 名、02 方向 23 名);审计专业(MAud,代码 125700):5 名。(二)学制与专业目录学制:所有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学制均为 2 年;专业目录: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正式专业目录,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信息为准。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生接收的相关规定,2026 年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流程如下:(一)网上报名申请人需参照《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通知》中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的全部操作,确保信息填写完整、材料提交合规。(二)填报专业志愿志愿填报要求:已在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名的申请人,在取得本科母校推免资格后,必须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我院的志愿,以便接收并确认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系统开放时间:“推免服务系统” 的具体开放时间,需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官方公告;资格认定: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填报我院志愿的申请人,将视为自动放弃推免候选人资格,不再纳入后续选拔范围。(三)复试安排复试名单确定: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将组织专人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结合专业需求、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通知发放:拟复试名单确定后,学院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首批复试通知将于 9 月 23 日 9:00 起发放;申请人收到通知后,需尽快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避免因延误确认影响复试资格;复试时间:学院首批推免生复试时间为 9 月 23 日 - 24 日,具体复试流程、考核形式、注意事项等,将另行通过官方渠道通知考生。(四)录取流程拟录取名单确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复试合格考生的综合表现,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待录取通知确认:拟录取考生需按 “推免服务系统” 提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一经接受,学院将不再取消,考生需慎重决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需经上级招生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学院官方渠道公示,公示期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要求:体检流程:拟录取考生需自行前往居住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需包含内科、外科、视力、辨色力、血压、体重、腹部 B 超(肝、脾、胆、胰、肾)、心电图检查、X 线胸部检查、血液化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与《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结果处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完成后,考生需按后续通知要求,提交体检结论表格及本人填写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流程:拟录取考生需填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相关表格,经所在单位(学校、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区 / 村委会)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后续通知要求提交;结果处理: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按国家规定不予录取。四、其他注意事项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需确保提交的申请表及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无伪造、篡改、隐瞒等情况;若核查发现材料虚假或信息不实,学院将立即取消其推免生申请资格,且已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政策依据参考: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将严格按照《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执行,申请人需提前认真研读该管理办法,明确各项要求;政策调整应对:若本通知内容与教育主管部门后续下发的最新文件存在不一致,将以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学院将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公告调整内容,申请人需持续关注,避免错过重要信息;咨询方式:如需咨询推免生接收相关问题,可通过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指定联系渠道沟通,具体咨询信息将在学院官方平台公布。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2026 年 9 月 15 日2025-09-22 09: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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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MEM)招生简章一、项目核心优势与培养定位作为国内工程管理领域的标杆项目,同济大学工程管理硕士(MEM)依托学校深厚的工科积淀与 “双一流” 建设平台,以经管学院获评 A + 的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科为支撑,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育人体系。项目始终秉持 “强工程 + 强管理” 的核心培养理念,在建设工程、工业工程、物流工程、人工智能应用、医院建设与运行管理等方向构建了系统化课程模块,精准对接智能建造、智能制造、大数据信息管理、汽车与新能源等前沿行业需求。截至目前,项目已累计培养两千余名工程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凭借多学科交叉的综合素养,能够高效解决新生产模式下的管理、经济、法律等复合型问题,成为兼具技术功底与管理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在国际认证方面,该项目不仅首批通过 IPMA、PMI-GAC 等权威机构认证,更成为国内唯一同时斩获 AACSB、EQUIS 两大国际顶尖商学院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课程体系与国际专业资质实现深度互认。二、非全日制研究生政策说明(一)非全日制研究生定义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其他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被具备研究生教育资质的高等院校录取后,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以非脱产形式开展学习的研究生。这类学生可在从事职业工作或社会实践的同时,通过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完成学业。(二)MEM 非全日制项目特殊规定报考限制:该项目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仅面向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开放。就业方式:采用定向就业模式,考生在被录取前需分别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书。就读待遇:考生的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无需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与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统一安排住宿,不纳入校级奖助体系;毕业生不列入学校就业计划。三、非全日制 MEM 招生核心信息(一)招生专业与承办院系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学位)、(125602)项目管理(专业学位)。招生院系:由(040)经济与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及培养工作。(二)招生规模2026 年工程管理与项目管理两个专业计划合计招收 200 人。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当年报名考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三)报考条件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同济大学规定的体检标准;学业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且截至 2023 年 9 月 1 日前毕业满 3 年(含 3 年);②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截至 2024 年 9 月 1 日前毕业满 2 年(含 2 年);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证书,且截至 2021 年 9 月 1 日前毕业满 5 年(含 5 年)。(四)学制与学习年限非全日制 MEM 项目学制为 2.5 年,具体培养安排以入学当年公布的培养方案为准。(五)学费标准与奖学金设置学费标准:实行单独备案收费,2026 级非全日制项目学费为 26.8 万元,分两期缴纳,每年各缴纳总费用的 50%。最终标准以物价部门备案信息为准。奖学金方案:为完善培养体系,学校拟为 2026 级非全日制 MEM 考生设立多元化奖学金,涵盖新生奖学金、校企联合奖学金、同济 MEM 品牌特殊贡献奖学金、优秀学员奖学金、海外交换与游学奖学金、清晖项目管理奖学金、资格证书奖学金、赛事及实践类奖学金等八大类别。最终奖学金细则以当年正式公布的方案为准。四、报名流程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具体安排如下:(一)网上报名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 至 22:00。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 至 22:00。报考点选择:非全日制考生需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以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三)准考证打印考前 10 天左右,通过学校准考资格确认的考生,可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指定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五、考试安排(一)初试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考试科目:上午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下午为(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或(242)德语,考生可任选其一。考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另行通知。(二)复试分数线划定:在学校基本分数线基础上,划定本专业复试分数线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相关信息将在同济大学 MEM 官方平台公布。复试时间:拟定于 2026 年 3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综合能力三个模块,考试形式为口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参加复试。六、录取规则录取依据: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结合身心健康状况、整体素质及政审结论,按照择优原则确定录取名单。调剂政策:未通过本项目复试但达到教育部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可自愿申请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定向就业要求:拟录取的非全日制 MEM 考生需在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书,其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体检要求:考生入学时须参加体格检查,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及同济大学相关规定,未达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2025-10-30 09: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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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以工学为优势学科,管理学与艺术学形成鲜明特色,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理学、医学、经济学、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学校是教育部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首批试点高校、全国地方高校新工科建设牵头单位、上海市 “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 试点建设单位,现已构建起本科、硕士至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一、招生类型及计划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 15 个一级学科与 12 个专业学位类别,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2300 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200 名(包含推免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00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考生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可查阅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与上海市教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二、报考条件(一)基本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二)学业水平要求考生需满足以下任一学业水平条件: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满足相应学业要求:获得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满 2 年及以上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 成绩≥425 分),同时通过国家组织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 门及以上主干课程考试;本科结业生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 成绩≥425 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三)专业学位特殊报考条件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125600 的 01 方向)等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二)(三)项基本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本科毕业后,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此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需同时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有关规定。三、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 - 10 月 13 日;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 -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时段均为 9:00—22:00,逾期无法报名。报名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统考指定报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完成报名流程。报名要求:所有考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主动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学历(学籍)查询平台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特殊政策申报: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条件,或计划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无法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申请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供学校复核,相关报考事项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对与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材料提交: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按核验工作需要提交相关补充材料。境外学历认证: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确认责任:所有考生须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招生单位与报考点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报考点与招生单位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四、初试及复试安排考试阶段划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 - 21 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初试科目:详见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确定。复试安排: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由我校按教育部规定另行发布;复试办法与程序也将在复试前公布。复试资格审核:我校在复试前,将严格采用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以及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资格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不予安排复试。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加试办法与程序将在复试前公布。破格复试说明:我校不设置破格复试形式。五、录取规则拟录取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办法详见当年我校公布的复试工作办法。学历资格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体检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执行。定向就业审核: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六、学制、学费与奖助办法基本政策:学校将依据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政策,制定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办法,具体内容可参见我校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费用与奖助说明: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须按学校公示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及相关资助政策。七、就业、住宿与培养校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非定向就业,学生可根据自身职业发展规划自主择业;住宿安排: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定向就业,考生被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且不转入户口与档案;住宿安排:学校不提供住宿。培养校区: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长宁校区就读;艺术设计学院、国际创意设计学院及全日制工程管理(MEM)硕士研究生:在松江、长宁两校区就读;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松江校区就读;具体校区安排以学校当年研究生入学相关通知为准。八、其他说明诚信考试要求:考生须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初试期间,需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考场纪律;复试期间,需遵守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且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政策依据: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若上级部门发布或提出新的工作要求,学校将遵照执行。九、联系方式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7791223申诉电话:021-67791257(此电话不受理招生咨询)学校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 333 号2025-10-20 15: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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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直属的唯一普通高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与教育部共建,是一所拥有悠久历史、光荣传统与鲜明特色的高等院校。建校七十余年来,学校始终与党和国家发展同频共振,持续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与大力支持,不仅为我国各级党政机关、工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培育了大批优秀人才,还为共和国的劳动英模、大国工匠提供了深造平台。自 2012 年起,学校开启服务国家特需的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2018 年,开始面向香港地区招收研究生;2021 年 11 月,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正式开展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 3 个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培养工作;2025 年 9 月,学校新增公共管理学、法律、资源与环境、工商管理、会计 5 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形成 “1 个学术学位点 + 7 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的全新发展格局,标志着学校发展迈入新阶段。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2026 年,我校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20 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40 人(其中全日制 180 人、非全日制 160 人)。各招生专业及对应招生人数,可参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 “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作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2026 年,我校继续参与教育部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招生 5 人(全日制 2 人、非全日制 3 人),该专项计划的招生专业范围,可查看招生专业目录中 “备注” 栏内容,专项计划招生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文件为准。我校硕士研究生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二、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考生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除外):(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持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除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外,还须满足: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或其他本科学习阶段,修读过 8 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必修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并能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方可获得复试资格;(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我校,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由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正式函件(需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及部门盖章原件)。(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1)符合上述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报考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1)符合上述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报考条件” 中第 1-3 项要求;(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相关规定。(三)其他特殊报考说明“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报考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各项要求。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相关信息,招生专业可查看招生专业目录中 “备注” 栏内容。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报考: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此类考生报考我校,须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并按我校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具体要求请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及相关通知),逾期不得补报。报考责任提示:相关考生须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及各专业报考具体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备注” 栏),确认满足报考条件后再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参加复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三、报名流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完成这两个阶段操作,主动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无法补办。(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正式网上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 9:00—22:00;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日 9:00—22:00。报名平台及要求:报名平台为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发布的网上通知公告(发布于我校 “研究生处官网 - 招生 - 通知公告” 板块)要求,确认完全符合我校各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未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误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报名阶段,考生可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阶段结束后,不再开放补报通道,也无法修改报名信息。报考点选择:报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招生单位代码:12453)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按所选报考点要求完成网上确认;其他报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的考生,需按照上级部门、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相关要求和报考点公告,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拟选择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报考点(代码:1157)的考生,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我校 “研究生处官网 - 招生 - 通知公告” 板块发布的报考点公告,确认符合全部条件后,方可选择该报考点。因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注意事项:(1)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2)考生需准确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弄虚作假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3)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网上报名开始前,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查询结果填报网上报名信息;(4)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上述区域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由报考点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复审,未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5)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详见《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审核;(6)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报名时选择该专项计划并填报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参与该专项计划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申请调剂至该专项计划;未申请加分的,不得参与专项计划调剂;(7)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对应政策或不得参与专项计划考试;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须提前了解解放军及我校相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不明之处需提前与我校联系;(9)报考我校的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提供考试便利服务,须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安排;(10)考生须认真了解并严格按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11)考生须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12)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3)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确认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并按报考点要求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考生须密切关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查看所选报考点的网上确认通知。确认时间:以所选报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确认材料与流程:考生网上确认时须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按核验要求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供核对: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日期仍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普通高校 / 成人高校 /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大学本科 / 高职高专毕业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已获硕士 / 博士学位人员提供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所选报考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学历(学籍)核验补充要求: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按报考点及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完成核验。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盖章成绩单;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于复试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照片(认证书编号需清晰完整)。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鉴于认证反馈周期约一个月,考生须提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认证;信息确认责任:所有考生须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含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特殊政策申报:(1)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备注中注明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具体要求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考生须持续关注教育部最新通知;(2)我校将安排专人审核考生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与考试、录取,一经发现立即处理;若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四、资格审查与准考证打印我校在报名、考试(含初试、复试)、录取及入学各阶段,将按要求严格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无论何时查实,均按规定取消其报名、考试(含初试、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须在考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五、考试安排(初试、复试、调剂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我校初试和复试自命题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可参考相关招生材料。(一)初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北京时间),具体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 管理类综合能力(8:30—11:30);12 月 20 日下午:外国语(14:00—17:00);12 月 21 日上午:业务课(一)(8:30—11:30);12 月 21 日下午:业务课(二)(14:00—17:00);各科目满分: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均为 100 分或 150 分(具体以科目要求为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 200 分。详细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以《准考证》及报考点、我校公告为准;考试地点:详见所选报考点的通知公告;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科目与所报考专业普通考生一致;命题范围:(1)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如思想政治理论、英语、管理类综合能力等),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编制;(2)我校自主命题的初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可参考相关招生材料。(二)复试1.成绩要求:我校以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一区基本分数线要求为基础,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于复试前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2.复试安排: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前统一进行。复试将对考生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和专业英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等进行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方式、复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附录3)。复试安排和相关要求详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前另行通知)及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前另行通知)。我校将对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缴纳复试费100元/人。(三)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满足我校基本学业要求(见报考条件)及获得复试资格后,在复试时按要求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加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仅限同等学力考生)》(附录4)。(四)调剂复试我校按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复试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及接收调剂政策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教育部所公布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及我校各专业调剂具体要求,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复试。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其他招生单位。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含各学院)的调剂要求、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我校不向考生的拟调剂院校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五)考风考纪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我校在复试中设置针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相应题目,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七、健康检查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考生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八、录取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市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制定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前另行通知)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而成的考试综合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将对合同进行严格审核。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九、学习方式、住宿情况及就业方式(一)学习方式、住宿情况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培养所在校区均为我校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我校招生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学习方式详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录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以到校集中授课形式为主安排学习和研究(非全日制学生前三学期每学期集中一个月左右脱产到校学习,采用讲授、研讨、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拓展训练、实地调研等方法组织和实施教学活动,同时聘请国内外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和教授前来授课。第四、五、六学期按学校要求参加论文研讨和答辩。研究生须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参加实习实践活动、专题讲座、开题报告、论文指导、答辩等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其基本学制内,学校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到校集中授课期间,学校根据当年实际住宿情况进行安排。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食宿费用自理。课程设置、学习时间安排等咨询相关学院。学校不负责支付非全日制硕士生各类工资、补贴、医疗费用等费用。(二)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协议就业,学习期间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并按学校当年户籍管理规定自主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考生本人所填报的报名信息录取。注意事项:1.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仅限“定向就业”;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可以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在报名时任选。2.我校公共管理学(学术学位)、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法律(法学)、会计、资源与环境专业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工商管理专业仅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十、学制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学生录取后于2026年9月入学。我校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均为5年。在校期间,学生可参考本人学业情况根据学校学籍管理相关制度提出提前毕业申请。十一、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一)学费标准及缴费说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学费标准均为人民币。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学费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见附录1,住宿费为1020元/学年,须另缴。(二)奖助学金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学生除外)可享受助学金。同时,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为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新政策及规定执行。十二、毕业和学位授予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十三、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一)招生信息发布渠道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通知的主要渠道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我校通过研究生处网站及研究生招生专用邮箱等发布、发送的相关信息,均视为已送达。考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或未按通知规定完成相关工作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各招生学院网站见我校校园网主页“教学单位”。(三)有关材料发放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以及其他通知均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相关招生学院网站发布,不寄发书面通知;录取通知书由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寄发。(四)禁办考研辅导班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和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我校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五)招生政策调整如果国家或学校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将按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本章程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时予以公布。(六)现役军人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2025-10-22 1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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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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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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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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