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信息公告
一、申请我校调剂的考生须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教育部和湖北省关于调剂的相关政策要求。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分数满足原报考专业的《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校线),且满足调剂专业设置的申请调剂的分数要求。
4.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00)、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00)视为工学门类(08)。
5.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有初试科目应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且与申请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调剂考生超过调剂计划数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院系调剂方案,择优遴选,差额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相关院系接收调剂工作方案将于4月8日陆续在学校研招网和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申请调剂的考生应符合相关院系规定的调剂条件,不符合调入专业学科门类要求、初试科目要求,或不满足相关学术条件的考生,将无法通过审核,无法获得调剂复试资格。
122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
530第一临床学院(附属协和医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
请在调剂系统已完成申请的考生,按相关院系调剂方案中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给指定邮箱发送手写签名后拍照或扫描的《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志愿申报表》(下载附件 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志愿申报表)及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院系经审核后会按规定择优遴选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接受复试通知后,凡需重新参加学院统一组织调剂复试的考生,请在调剂复试前完成网上复试报到、资格审核材料提交并缴纳复试费。具体操作流程参见
https://gszs.hust.edu.cn/info/1106/3924.htm。
各院系将采用线上(腾讯会议或其他系统)、线下方式进行调剂复试,请仔细查看院系调剂方案,注意院系发送的相关通知。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相关院系,或联系学校研招办027-87541746(工作时间)。
附件【100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pdf】
附件【122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pdf】
附件【181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pdf】
附件【2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pdf】
附件【242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pdf】
附件【300管理学院会计硕士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pdf】
附件【403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pdf】
附件【516医药卫生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pdf】
附件【530第一临床学院(附属协和医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pdf】
附件【920网络空间安全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pdf】
附件【管理学院会计硕士非全日制调剂复试通知(第二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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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确认公告为确保我校报考点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确认工作顺利开展,保障考生报考流程有序推进,现将网上确认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网上确认时间安排网上确认系统开放时段为 11 月 1 日至 11 月 5 日,每日操作时间为 9:00-17:00;考生提交确认材料的最终截止时间为 11 月 5 日中午 12:00。已完成报名费用缴纳与确认的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研招网),或扫描教育部官方公布的对应二维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按照系统页面提示逐步上传报考所需资料。为避免因材料审核不通过需补充修改时时间紧张,建议考生尽量在 11 月 1 日至 3 日期间完成初次材料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本次硕士研究生报名将视为无效,无法参与后续考试。二、考生需上传的资料清单考生需根据自身报考身份与实际情况,对照以下要求上传对应资料,具体分类如下:(一)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上传的资料需上传三类材料,分别为: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拍摄的照片、本人标准电子证件照,以及本人学生证(若学生证无法提供,可上传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替代)。(二)在我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需上传的资料此类考生需按入学时间区分,上传不同材料:2025 年 9 月入学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仅能以第一学历身份报考,需同步上传四类材料 —— 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照片、本人标准照、第一学历的毕业证原件与学位证原件、第二学位就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026 年毕业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可选择以第一学历报考,也可选择以第二学位就读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若选择以第二学位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需上传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照片、本人标准照、学生证原件。(三)学籍学历核验未通过考生需上传的资料需上传四类材料: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照片、本人标准照、本人学生证、学籍学历核验证明;若因个人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核验未通过,还需额外出具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特别提醒:学籍学历核验证明必须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证明材料无效。三、资料上传具体要求上述需上传的所有资料,均需以图片形式提交。其中,考生个人照片需由本人亲自拍摄,不得使用他人照片或翻拍旧照;其他纸质类证明材料,需使用原件通过扫描生成图片后上传。所有上传图片的大小、尺寸、格式必须符合系统规定,确保内容清晰、信息完整。若因图片模糊、信息缺失导致网上确认无法通过,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具体要求细分如下:(一)考生照片上传要求个人标准照:需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容彩色电子证件照,背景为白色(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等场景);拍摄时需保持坐姿端正,双眼平视镜头,嘴巴自然闭合,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的占比约为 2:3。手持身份证照片:需拍摄本人上半身手持身份证(正面)的画面,确保头部不被遮挡,面部五官清晰可辨,身份证正面的所有信息(文字、图案、个人信息等)完整可见,无模糊或遮挡情况。特别提醒:考生提交的个人标准照与手持身份证照,均不得使用修图软件进行美化处理(如各类商业机构拍摄的精致证件照等),也不得通过翻拍已有照片获取;照片需如实反映考生近期真实相貌,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美瞳或隐形眼镜;拍摄环境需保证光线均匀,避免脸部出现高光、光斑、阴影或红眼问题;头发长度及造型不得遮挡五官,也不得在面部形成明显阴影。上传的个人标准照将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数据库、教育部学籍学历照片库、考生提交的手持身份证照进行系统自动比对,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系统会将考生状态标记为 “待补充材料”,考生需重新拍摄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照片。若后续多次比对仍存在问题,将直接影响考生正常参加考试及未来的毕业流程。(二)纸质证明材料上传要求学生证:需完整上传学生证的封面页、个人信息页(含照片与基本身份信息)、注册页(需有完整注册记录)。若学生证未按规定注册,或不慎丢失且无法及时补办,需上传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丢失的考生,还需额外上传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需确保验证报告上的验证码或编号清晰完整,无模糊或遮挡,便于系统顺利核验信息。四、网上确认其他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均需对照上述要求,完整上传必需的证明材料。若考生所报考的招生单位对材料有额外要求,需严格按照招生单位规定,补充上传对应的其他资料。如在资料准备或上传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我校报考点或所报考的招生单位咨询。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随时关注研招网发送的短信通知,同时注意关闭手机的信息屏蔽、拦截功能,避免错过重要通知。根据通知内容不同,考生需采取相应行动:若通知要求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需按照通知明确的时间与地点准时前往;若通知提示需补充材料,需在 11 月 5 日中午 12:00 前完成补充材料的上传;若通知显示确认通过,考生可安心投入后续备考;若通知告知确认失败,考生将无法参加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对考生个人材料的审核,将贯穿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全过程,考生需对本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责任。若发现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报名条件不符,将不予准许其参加考试或录取,一经发现此类情况,将随时进行处理。若查实考生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报考点与招生单位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责任。2025-10-23 09: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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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修订)为统筹推进学院 2025 年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流程规范、落实到位,结合上级部门要求与学院发展实际,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一)学科定位与方向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立足区域文旅发展需求,以 “服务国家战略、助力地方经济” 为导向,构建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核心学科方向包括:旅游规划与区域发展:聚焦西北地域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研究旅游目的地规划设计、区域旅游协同发展、乡村旅游振兴等课题,为地方文旅产业布局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方案;文化旅游与遗产管理:围绕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多民族民俗文化等特色资源,探索文化旅游融合路径、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模式,推动文化资源向旅游经济价值转化;智慧旅游与数字服务:顺应产业数字化趋势,研究旅游大数据分析、智慧景区建设、在线旅游服务优化等领域,培养具备数字技术应用能力的旅游管理人才;旅游教育与人才培养:结合师范院校优势,探索旅游专业教育改革、实践教学体系构建、职业技能培训等内容,为行业输送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二)学科建设举措团队建设:加强学科梯队培育,引进与培养高层次人才(如行业专家、青年学术骨干),组建跨领域研究团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平台搭建:依托现有科研平台(如区域旅游发展研究中心、文化遗产旅游研究基地),拓展合作渠道,与政府文旅部门、龙头企业共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成果转化: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应用于地方实践,参与旅游规划编制、政策咨询、项目论证等工作,提升学科社会服务能力;学术交流:定期举办学科研讨会、学术论坛,邀请国内外专家讲学,支持教师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拓宽学术视野。二、人才培养工作(一)本科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优化:核心课程:强化旅游管理学、旅游经济学、旅游市场营销、旅游规划原理等专业基础课,确保学生掌握核心理论知识;特色课程:增设 “西北旅游资源开发”“民俗文化旅游”“智慧旅游技术应用” 等特色课程,凸显地域与行业特色;实践课程:增加实习实训、社会调查、项目设计等实践环节,与景区、酒店、文旅企业建立实习基地,提升学生实操能力;教学模式创新:采用 “案例教学 + 项目驱动” 模式,结合行业真实案例开展课堂讨论,引导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引入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利用 MOOC、虚拟仿真实验等资源,丰富教学形式;质量保障:建立课程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学生评教、同行评议、督导检查等方式,监控教学质量;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选题紧密结合行业实际,确保成果具备实践价值。(二)研究生人才培养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扎实理论功底、较强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能在旅游管理领域从事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方式:导师负责制:实行 “导师 + 学术团队” 指导模式,导师全程指导研究生科研与论文写作,学术团队提供跨领域支持;科研能力培养:要求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鼓励申报校级、省级研究生创新项目;实践能力提升:安排研究生参与地方文旅项目调研、规划编制等实践活动,或到合作单位实习,积累行业经验;毕业要求:严格把控毕业论文质量,从选题、开题、撰写到答辩,各环节均需通过严格审核,确保符合研究生培养标准。三、科研与社会服务(一)科研工作重点课题申报:组织教师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级科研项目等,鼓励跨学科联合申报;成果产出:引导教师聚焦学科前沿与地方需求,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专著、编写教材,形成高质量科研成果;科研平台建设:完善现有科研平台运行机制,提升平台科研承载能力,争取新增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二)社会服务内容政策咨询:为地方政府制定文旅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提供专业咨询,参与文旅行业标准制定;项目服务:承接旅游景区规划、乡村旅游开发、文旅品牌策划等项目,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与解决方案;人才培训:为地方文旅部门、企业开展管理人员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业人才素质;文化传播:通过举办文旅活动、编写科普读物、开展公益讲座等方式,传播地域文化与旅游知识,助力文旅惠民。四、师资队伍建设(一)师资引进与培育人才引进:根据学科发展需求,引进具有博士学位、行业经验或高层次学术背景的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在职培育:支持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参加访学进修、开展博士后研究,提升学术水平;鼓励教师参与行业实践,到文旅企业挂职锻炼,积累行业经验,促进 “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梯队建设:建立青年教师导师制,由资深教师指导青年教师教学与科研,助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二)师资考核与激励考核机制:建立科学的师资考核体系,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个维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职称评定、岗位聘任挂钩;激励政策:对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科研经费支持、优先推荐申报项目等激励,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五、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一)学生日常管理思想教育:开展爱国主义、职业道德、诚信教育等主题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职业观;学风建设:通过制定学风建设细则、开展学习经验交流会、设立学习标兵等方式,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心理健康:配备专职心理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咨询、心理讲座等活动,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二)就业指导服务就业信息推送:及时向学生发布企业招聘信息、招聘会通知,搭建校企就业对接平台;就业指导课程:开设就业指导课,内容包括简历制作、面试技巧、职业规划等,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校企合作就业:与文旅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开展校园招聘、定向培养,为学生提供就业岗位;升学与创业支持:为考研学生提供复习指导、资料分享,为创业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孵化支持。六、合作与交流(一)校企合作实习基地建设:与国内外知名文旅企业(如景区、酒店、文旅集团)共建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联合培养:与企业合作开设 “订单班”“特色班”,根据企业需求定制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技术合作:与企业合作开展科研项目、技术研发,共同解决企业运营中的实际问题,实现互利共赢。(二)校校合作国内合作:与国内高校旅游学院建立合作关系,开展课程共享、师资互派、学生交流等活动;国际合作:与国外高校开展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学术交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拓展学生国际视野。七、联系方式学院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咨询,联系电话:0931-797XXXX(具体号码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课程、考试、实习等教学相关咨询,联系电话:0931-797XXXX;科研与社会服务办公室:负责科研项目、社会服务合作咨询,联系电话:0931-797XXXX;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管理、就业指导、奖助勤贷等咨询,联系电话:0931-797XXXX;信息查询:学院相关通知、工作动态将通过西北师范大学官网 “旅游学院” 板块发布,师生可定期登录查询。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2025 年 6 月 23 日2025-09-22 14: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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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教学助理岗位招聘公告发布日期:2025 年 8 月 1 日 17:08:44为进一步保障学院教学与管理一线工作的有序开展,现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学助理岗位人员 1 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一、岗位主要职责本次招聘的教学助理岗位,是学院教学管理体系中的关键岗位,核心工作内容包括协助开展各类教学辅助事务,保障教学工作的顺畅运行,同时为学院教师与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教学事务支持及相关服务。二、应聘基本条件1.基本素质方面需满足以下要求:(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2)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具备强烈的责任心,且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完全胜任该岗位的日常工作需求。2.教育背景要求:应聘人员需取得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学历学位需符合国家及学校认可标准。3.岗位履职能力要求:需能够独立或协助完成以下工作 —— 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进度动态管控、教学考勤统计与管理、教学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教学质量评估辅助工作、考试组织与管理、学籍信息维护与管理、教材采购与发放统筹管理、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及实施辅助管理、教学信息上传下达与内外协调;同时需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4.其他补充要求:工作中需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拥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及跨部门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性格开朗外向,能快速适应工作环境。三、招聘工作流程安排1.应聘材料提交:(1)应聘人员需先行下载并填写《助理岗位申请表》《助理岗位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1、附件 2);(2)需同时附上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其中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额外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3)所有材料需整合为压缩包或按顺序命名后,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 24:00 前发送至指定招聘邮箱 kdwfxy@cumtb.edu.cn,邮件主题需严格按照 “教学助理岗位 - 姓名” 格式填写,避免因信息不规范导致材料遗漏。2.资格审核与面试通知:(1)学院将成立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本次招聘条件及岗位具体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筛选确定初选人员名单;(2)初选人员确定后,学院将另行成立招聘考核工作小组,并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 18:00 前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初选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3.拟录人员公示与后续事宜:(1)面试结束后,学院将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对拟录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按学校规定执行);(2)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学院将组织拟录用人员前往指定医疗机构开展入职体检;(3)体检合格者,由学院协助对接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签订等入职手续,相关工作需在 2025 年 8 月 20 日前完成。四、人员聘用方式1.身份性质:本次招聘的教学助理岗位人员,身份为编外聘用人员,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用工形式采用第三方劳务派遣模式。2.合同期限:首次聘用时,受聘人员需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 2 年。3.日常管理与考评:(1)工作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校内指定办公区域;(2)日常管理:由文法学院按照学校人事管理规定及学院内部工作制度执行,受聘人员需服从学院的工作安排;(3)工作考评:受聘人员需专注于本岗位业务工作,定期接受文法学院组织的工作考评(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薪酬调整、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4.违规处理与续聘、解聘规则:(1)在聘期内,若受聘人员出现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学院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若行为造成特别恶劣影响,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将立即终止聘用关系,不再予以聘用;(2)聘期内,若受聘人员各年度考核结果及聘期期满考核结果均为 “合格” 及以上等次,由学院汇总其工作表现及考评情况后上报学校,经学校研究审议后,决定是否予以续聘;(3)若聘期内任一年度考核结果或聘期期满考核结果为 “基本合格” 及以下等次,学院将依据劳动合同约定及学校规定,予以解聘处理,终止聘用关系。五、薪酬福利待遇1.社会保障:受聘人员入职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将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即 “五险一金”);2.工资待遇:具体工资标准将根据学校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岗位工作强度及应聘人员综合能力水平面议确定,发放方式按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及学校财务制度执行。六、相关附件说明1.附件 1:《助理岗位申请表》,文件格式为 xlsx,截至本公告发布时,该附件已下载 60 次;2.附件 2:《助理岗位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文件格式为 xls,截至本公告发布时,该附件已下载 66 次;3.应聘人员可通过公告原文链接下载上述附件,若下载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文法学院行政办公室咨询。发布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发布时间:2025 年 8 月 1 日2025-09-04 10: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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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一、新生须登录 “长安大学迎新系统”(链接:https://hello.chd.edu.cn/,预计 8 月 10 日之后开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到。随后,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科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额外准备 1 份复印件)、8 张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到住宿所在校区办理报到手续。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到,须提供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由本人事先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请假申请。截至 9 月 12 日仍未报到者,将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此外,报到期间学校不安排接站车辆,新生需自行选择交通工具到校。二、所有非定向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的非在职考生,需按照调档函上的通信地址和规定时间,督促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寄发档案。报到时档案未到的学生,将无法办理报到手续。三、所有非定向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的非在职考生,需转接党、团关系。其中,党员组织关系需由毕业院校或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通过线上渠道转接:陕西省内单位需与录取学院党委联系,明确具体转入的党支部名称;陕西省外单位可直接填写至学院党委。若遇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线上转接,需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 “中共长安大学委员会”,去向为 “长安大学 XX 学院”。入校后,党员档案经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后方可接收。团员组织关系直接转至长安大学所录取学院的团委,即 “长安大学 XX 学院团委”。介绍信有效期截止到开学前 7、8 月的,视为有效介绍信。四、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生活用品需自行购置;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除外)不安排住宿。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若暂时无法缴纳学费,可向生源地区县学生资助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到校后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通过 “绿色通道” 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六、根据西安市公安局户口迁移相关规定,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具体户口迁移事宜,可查阅长安大学保卫处官网(链接:http://gac.chd.edu.cn/hz/list.htm)“服务指南 — 户政” 栏目。七、新生请登录长安大学迎新系统(网址:http://hello.chd.edu.cn/),激活账号后,在 8 月 21 日 - 8 月 28 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缴费:(一)网上银行缴费:登录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官网(http://jcc.chd.edu.cn),依次点击 “网上缴费”-“学号及密码登录”-“查看全部”-“学杂费”-“进行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支付)。费用超过 3 万元的学生,可点击分次缴费按钮分笔支付。(二)微信缴费:关注 “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 公众号,通过 “微缴费 - 缴费通道 - 校园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学号及密码登录)- 学杂费” 进行缴费。费用超过 3 万元的学生,可点击分次缴费按钮分笔支付。(三)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缴费: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 APP,登录后搜索 “学费”,依次进入 “生活缴费(全部)- 长安大学”,输入学号及缴费区间 “2025-2026” 即可缴费(服务专线:029-85235852/85236106)。(四)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迎新网站申请 “绿色通道”,申请完成后,按照上述(一)、(二)种缴费方式缴纳剩余费用。具体操作:在订单页面最下方点击 “是否贷款” 后的 “是”,贷款金额仅可抵扣学费和住宿费,输入贷款金额后,系统会自动计算剩余应缴金额,完成支付即可。若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及住宿费总和,差额部分将在新生入学后退回至新生银行卡(卡号登记事宜将在新生入学后通过信息门户通知)。八、当前学费发票均为电子发票。缴纳学费后,可通过 “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 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 “微缴费”-“缴费通道”-“校园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学号及密码登录)”,在菜单栏中选择 “订单”-“开具发票”-“票据”,即可查看并下载电子发票。九、入学后,中国银行将为新生统一办理借记卡,用于发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补助等。请新生报到时携带 1 份身份证复印件,并及时关注学院通知配合办理。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6 月 16 日2025 级研究生新生收费标准项目明细表2025-08-22 15: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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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报考首都师范大学!依据《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25 日,考生可登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https://yz.chsi.com.cn)进行研招统考网上正式报名,每日报名时段为 9:00—22:00。想了解研招统考网报流程?戳下面视频就能知晓考生要提前确认自己的学信网账号状态,同时登录 “学信档案” 核实学历(学籍)信息是否准确,以免对报名造成影响。大家还可以参照《2024 年统考考生需准备的网报信息》,把个人信息整理到 word 或 excel 表格中,保存好电子版,防止因网络不畅导致网页过期、已填报信息保存失败等情况。在网报平台,考生不仅能查询各省市招办、招生单位、报考点在网报期间发布的网报公告,还能了解网上支付常见问题、查看下载报考信息、知晓网上确认及准考证下载等报考相关内容。注意:预报名成功的考生,其报名数据有效,无需在正式报名阶段再次报名。已报名成功的考生可登录网报平台查看本人网报信息,下载报名信息表。2024 研招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按照管理规定,所有考生都要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考生要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温馨小贴士:考生可通过以下方法用微信绑定学信网账号,接收重要消息提醒,像 “学历(学籍)校验结果”“缴费结果通知” 等提醒,以及确认期间的消息提醒等,最终请以系统信息为准。一定要关注学信网服务号(微信号:chsi_chesicc),之后才能继续操作:1、扫描以下二维码绑定学信网账号。2.在 “学信账号 - 绑定学信网账号” 菜单栏里,点击进入绑定页面,如下图:注:已有学信网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绑定,没有学信网账号的用户,请先注册,然后再绑定。为方便大家网上报名,小编整理了 11 个报名注意事项,一起来看看!(1)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yz.chsi.com.cn(2) 进行实名注册,进入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3) 填写考生信息,包括学籍学历、基本信息、户籍档案、家庭主要成员、学习与工作经历、奖惩情况、联系方式等是否报过名未报过名 已报过名阅读公告和考试承诺书并点击认可(4) 仔细阅读各省以及招生单位网报公告,选择招生单位、考试方式及专项计划 (9) 修改或查询报名信息(10) 系统测试和预报名(报名数据有效):2023 年 9 月 24 日 - 27 日 9:00-22:00(5) 选择报考专业、研究方向以及考试科目 正式报名:2023 年 10 月 8 日 - 25 日 9:00-22:00(6) 选择报考点并阅读省、报名点网报公告确认报名信息并提交,生成并牢记报名号(8) 完成网上支付,报名完毕网上确认 (11) 由各省级招办自行确定公布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研招网,下载准考证并打印,时间在考前十天左右考试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3 日 - 24 日(25 日)(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2)进行实名注册,要牢记注册的学信网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查询信息、下载准考证和调剂时仍会用到。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无需重复注册;(3)填写考生信息(学籍学历、基本信息、户籍档案、家庭主要成员、学习与工作经历、奖惩情况、联系方式)时,要认真阅读报名页面的提示信息,准确填报,带 * 的文本框为必填内容,证件号码等需使用半角英文输入法输入;考生填写学历(学籍)信息后会进行网上校验,可查看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家庭主要成员和学习与工作经历均至少要完整填写一项;(4)不要开启有网页拦截功能的软件;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要慎重选择,一旦生成报名号后就不可以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须取消已有的报名再添加新的报名信息,已取消的报名信息不可用于网上确认;(5)报考专业名称前面有 “(专业学位)” 字样的为专业学位的专业,其他为学术型专业;(6)报名过程中,要认真阅读各省市招办、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由于违反公告造成无效报名的,由考生自行负责;(7)牢记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号,它是考生在报考点网上确认的重要信息,如遗失,可凭考生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报系统查询;(8)参加统考网报的考生,需要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9)修改或查询自己的报名信息时,要注意招生单位、考试方式及报考点等信息是不可修改的内容;请在网报结束前登录确认所填信息,建议将所有信息保存;在需网上支付的报考点报考的考生请检查网上支付是否成功(银行卡扣费即为成功支付);(10)预报名期间的报名信息是有效数据,不需要重复填报;(1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温馨提示:填写考生信息功能持续开通到 10 月 25 日,没填的考生不用着急。考生信息在报名结束前都可以修改,务必多次确认信息是否有误。报名号生成后,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允许修改。每人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数据。正式网报结束后任何信息均不能修改。请考生仔细阅读页面文字,认真填写信息并反复核对。请考生牢记学信网的用户名和密码(为避免个人信息泄露,请设置复杂密码并定期修改),后期下载准考证、参加调剂仍然需要使用。最后,如果在网报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咨询,可以先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帮助中心搜索一下,你的大部分问题都可以得到解答。2025-08-19 14: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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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告一、复试资格1.复试资格确定原则 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所报考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专业研究方向(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区分),进行初试总分排名,分别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报考专业第一阶段复试资格:(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所报考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专业研究方向,进行初试总分排名,按比例参加报考分委员会的临床技能考核,临床技能考核考生范围按照以下原则确定:①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1时,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临床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②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2时,按照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临床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③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3时,按照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临床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考核结果运用原则:临床技能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时,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成绩排序在报考分委员会最后10%的考生为临床技能考核不合格,确定为复试不合格,不得参加报考学科专业学位其他复试内容考核。临床技能考核合格者,获得第一阶段学科复试资格。(2)报考其他专业(除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外)、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所报考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专业研究方向,进行初试总分排名,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报考专业第一阶段复试资格:①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1时,按照录考比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②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2时,按照录考比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③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3时,按照录考比约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2.复试资格查询登录南方医科大学硕士招生系统查询:https://yjszs.smu.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二、复试内容1.考生综合素质(共100分)重点考核考生对国家时政的了解、学术的认知水平及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采取抽题问答形式进行,共100分。2.外语应用能力(共100分)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能力。采取抽题问答形式进行,共100分。3.专业基础能力(共100分)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对专业前沿知识了解。采取抽题问答形式进行,共100分。4.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共200分)(1)临床技能考核:主要针对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进行,共200分。第一部分由学校统一进行人机对话考试,满分100分;第二部分由各临床分委员会组织现场临床技能操作考核,满分100分。采取分站式考核的方式,以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本科生实习结束应具备的基本临床技能水平为考核标准。此项考核内容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考生复试首项内容,作为考生是否继续进行复试其他内容考核的依据,无临床技能考核成绩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2)科研能力考核:主要针对报考我校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进行。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的科研热情,以及运用本科阶段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科研潜质等。可采取抽题问答或其他形式,共200分。5.成绩计算方法 (1)入学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2)复试成绩满分500分,由考生综合素质100分,外语应用能力100分,专业基础能力100分,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200分构成。三、复试报道(一)复试报到时间我校拟定第一轮复试报到时间为3月23日-25日。(二)复试材料要求1.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往届本科考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章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2)应届本科考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章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3)同等学力等考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专科毕业证、带章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届时可毕业证明、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2.考生复试时所需材料:(1)初试准考证(2)复试通知书(3)二代居民身份证(4)签字笔和空白纸若干(5)学科要求的其他考试用品或材料四、复试组织各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分委员会所辖各招生单位按学科划分进行统一复试,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跟踪落实。1.复试分组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原则上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按一、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进行设置,按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辖培养单位进行统一复试。2.复试形式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下复试方式进行。3.考生资格审查由分委员会统一安排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4.复试要求 (1)考生须按照复试通知要求和安排参加复试,无故不遵守规定时间和复试安排一律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考生须诚信复试,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②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为确保招生质量,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五、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由我校在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六、录取工作各分委员会负责本分委员会所辖招生单位各学科统一录取工作。1.录取原则各复试小组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为录取唯一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由本组其它考生按入学总成绩排名顺录。(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2)复试阶段有违纪行为者;(3)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入学总成绩或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低于60分者; (5)不同意复试小组调配导师者;(6)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2.导师确定采取双向选择和内部调配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导师。具体实施:复试结束后,根据本学科招生计划数,按入学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由导师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者即确定导师,双向选择落空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指定导师。3.录取类型学科复试录取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分专业计划,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监督核查。根据国家文件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学术学位的硕士研究生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七、信息公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将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按要求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公示、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八、提醒1.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要求和信息,只通过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短信、QQ群或邮件等形式联络考生,但不会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位考生认真分辨信息来源,谨防诈骗。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主页,如有最新消息或变动,我们将及时发布。2.各专业复试考核内容无指定参考教材,我校从未出售或公开历年考题和复习资料,请考生谨防上当。 3.研究生招生问题咨询及申诉方式:电话020-61648036,61648841,也可直接到校本部研究生院3楼招生办现场申诉。4.南方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2025-08-01 10: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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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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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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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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