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调档函、现实表现复审表、定向就业协议书、组织关系、户口迁移、录取通知书地址校对等事宜的通知
各位拟录取考生:
现对我校2025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办理调档函、现实表现复审表、协议书、组织关系、户口等事宜通知如下:
1.拟录取考生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
(https://yanzhao.scut.edu.cn/Doctor/Signin.aspx)
下载打印所要求的表单并确认相关信息。
2.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从系统下载现实表现复审表。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考生如无学习工作单位,则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基层党组织、街道办、居/村委会等部门)对拟录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做出全面鉴定,手写或打印均可,负责人签名后加盖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的拟录取考生需从系统下载调档函(华南理工大学应届生和硕博连读考生无需调档),凭调档函到档案管理单位将本人人事档案调至我校。档案寄送要求如下:
(1)非应届考生寄送档案材料为考生全部人事档案。
(2)应届考生档案材料由所在高校档案管理部门将包括《毕业生登记表》等在内的所有学籍材料完全归档后一次性寄出(具体以所在高校统一办理时间为准)。华南理工大学应届生和硕博连读考生档案材料由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档案室直接内部移交。
4.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和国家专项计划的拟录取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协议书由录取院系发放至拟录取考生,协议书甲方落款为“华南理工大学”字样和公章,按照对等原则,乙方的落款字样和盖章需为丙方所在的法人机构名称及公章。考生须按照附件1中所列录取院系接收地址于7月10日前将协议书通过邮政EMS寄出。
5.现实表现复审表、人事档案、协议书应通过邮政EMS或机要通信分开寄送。考生不得自带人事档案报到。考生可在材料寄出两周后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内查询相关材料是否寄达。
6.在职人员及硕士毕业一年以上考生攻读非定向就业类别的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完整的离职证明材料。该类考生须与工作单位之间解除人事(劳动合同、聘用、任职)关系,不允许出现停薪留职或离岗不离职等各种假离职形式;确无工作单位者需提供相关说明。(离职证明材料通过邮政EMS于7月10日前寄出,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北座102,联系人:祝老师,联系电话:020-87113401)
7.我校博士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在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通过后预计于7月中旬发放。考生如未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录取通知书将暂缓发放。拟录取考生根据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和本人情况,于7月8日前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完成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确认。
8.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事宜办理流程见附件2;户口迁移事宜办理流程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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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5年各院(系)拟录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接收地址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2025级研究生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2025级新生户口迁移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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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免实施细则为规范完成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推荐工作,依据《江西理工大学关于印发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4 修订)的通知》《江西理工大学关于印发江西理工大学选拔以直接攻读博士、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实施办法(2024 年修订)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以下简称 “我院”)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一、推免工作原则1.推免工作需坚守科学遴选准则,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考量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综合素养,且始终把思想品德考核放在推免生遴选的关键位置,将其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2.遴选过程中,需重点关注学生在校期间的一贯学业表现,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对学生各方面表现开展综合评价,确保选出的推免生兼具学业能力与综合素养。3.推免工作全过程需严格遵循 “公开、公正、公平” 原则,工作安排、具体要求及最终结果均需通过学院官方渠道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杜绝任何暗箱操作。二、组织机构1.我院成立推免生资格审核专家小组(以下简称 “专家小组”),成员需具备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人数为单数(不少于 5 人),确保审核过程的专业性与客观性。2.专家小组核心职责包括两项:一是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学术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对应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鉴定,排查并排除抄袭、造假、冒名顶替及有名无实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二是组织相关学生在指定范围内开展公开答辩,进一步验证学生学术能力。3.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 “代表作评价” 机制,评价核心不局限于成果数量,更聚焦于成果的创新质量及学生个人在其中的实际贡献,避免 “唯数量论”。4.专家小组及每位成员需针对审核情况出具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且需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确保审核责任可追溯。三、推免条件(一)基础遴选条件学院仅从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任一条件不达标均无申请资格:1.身份要求:需为学校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遴选范围内。2.思想道德要求: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信念,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思想态度积极向上。3.学业成绩要求:学习态度勤奋,钻研精神突出,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素养。其中,四年制本科生前 3 学年所有课程(校级公选课除外)的平均绩点成绩需在本专业排名前 30%;所有课程无积欠情况,且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超出教学计划规定学分额外修读的课程除外)。4.外语水平要求:需达到以下任一条件:(1)英语水平: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2)日语水平: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3 等级成绩不低于 95 分,或取得 N3 及以上等级合格证书,或全国大学生日语四级 / 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3)其他语种:需取得对应语种的相应级别成绩证明,具体级别参照同层次外语要求执行。学术诚信要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品行纪律要求: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若曾受学校纪律处分,需已按规定程序解除处分。身心健康要求: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能正常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生活。毕业资格要求:预计毕业时能按规定完成所有学业任务,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二)学术专长与竞赛加分条件1.在满足上述基础遴选条件的前提下,若学生的学术专长或竞赛经历符合《附加分计分办法》(详见附件)相关规定,可按对应标准获得附加分,具体要求如下:2.学术专长范围限定:仅限两类成果 —— 一是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二是独立参与、作为主力成员参与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奖(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执行,且要求不低于国内赛事的难度与认可度)。3.特殊情况说明:学生与直系亲属(如父母、兄弟姐妹),或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人员(如导师、高年级教授)合作取得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推免遴选的参考依据,不纳入学生个人推免综合评价成绩的计算体系;在其他条件完全相同的情况下,此类有合作成果的学生可优先考虑。四、推免指标及分配1.我院 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总指标为 15 人,指标数量依据学校整体分配方案及我院学生规模、学科实力确定。2.结合我院学科设置特点及发展规划,推免指标按专业进行精准分配:(1)安全工程专业:推免指标 6 人;(2)行政管理专业:推免指标 4 人;(3)应急管理专业:推免指标 5 人。3.指标统筹规则:若某一专业的推免申请人数未达到该专业分配指标数,剩余指标由学院根据其他专业的申请热度与学生质量,统一统筹调配使用,确保指标不浪费。五、推免生成绩评定1.推免生的最终竞争力通过 “推免综合成绩” 体现,成绩计算与附加分规则如下:2.推免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推免综合成绩 = 课程平均绩点成绩 + 附加分,两项成绩直接相加,无权重折算。3.课程平均绩点成绩计算规则:课程平均绩点成绩 =Σ(某门课程成绩 × 该课程学分)÷ 所修课程学分之和。其中,课程范围为前六个学期除校级公选课以外的所有课程;所有课程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参与计算,补考、重修成绩不纳入计算(避免学生通过 “刷分” 提升绩点);经学院、教务处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确保特殊情况学生的公平性。4.转专业学生绩点计算补充规则: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平均绩点成绩,以转入后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读的课程中,第一次正考成绩为准;若涉及转专业前后课程编号重复的情况(如公共基础课),取转专业后培养方案内要求修读的课程编号对应的首次成绩进行计算,避免重复计分或漏计。5.附加分相关规定:(1)业绩认定截止时间:开展推免工作当年的 8 月 31 日,此时间点后取得的成果(如竞赛获奖、论文发表)不再纳入附加分计算。(2)附加分上限:附加分总分不超过 6 分,避免附加分过度影响学业成绩的核心作用。(3)加分项数量限制:附加分一、二、三类加分项目,每类最多可计入 2 项(同一类别下的多项成果可累计加分,但不超过类别上限);四、五类加分项目,每类仅以最高分计入 1 次(不重复加分)。(4)具体计分方法:详见附件《推免生候选人附加分实施细则》,不同类型成果的加分标准在附件中明确界定。六、推免流程推免工作按以下步骤有序推进,每个环节均明确时间节点与操作要求:1.申请材料提交(1)时间要求: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需在 9 月 11 日 9:00 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2)材料内容:需包含 3 类核心材料 —— 一是填写完整、签字确认的《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二是由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出具的正式学生成绩单(需加盖公章);三是相关成果(如学术论文、竞赛获奖证书)与奖励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电子档 1 份(电子档需按 “姓名 - 材料类型” 命名)。(3)材料提交要求:所有相关材料需装入统一规格的纸质档案袋,档案袋封面需清晰注明学生姓名、专业班级及联系电话,提交至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 212 办公室,由专人接收并登记。2.学术专长审核与答辩(1)答辩组织:对提交学术专长材料的学生,由专家小组统一组织公开答辩,答辩地点与时间提前在学院网站通知,允许其他学生旁听。(2)过程记录:答辩全程需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以备核查。(3)结果处理:答辩结果需在答辩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通过专家小组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需在推免系统及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其相关学术专长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3.资格审核与成绩排序(1)资格初审: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依据本细则 “推免条件”,对申请学生的身份、成绩、外语水平、诚信记录等进行逐一审核,剔除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形成 “资格合格名单” 并公示。(2)成绩计算:对资格合格的学生,由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统一计算课程平均绩点成绩,结合专家小组审定的附加分,得出每位学生的推免综合成绩。(3)排序与拟名单确定:按专业对学生的推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推免指标数量,确定 “拟推荐资格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针对拟推荐资格名单中业绩真实性、附加分计算准确性的申诉,申诉需以书面形式提交,附带相关证明材料。4.名单上报与校级公示(1)名单上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诉问题核查处理后,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填写《江西理工大学推免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至学校研究生院。(2)校级公示: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的拟推荐资格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9 月 18 日 17:30 后,学校不再受理任何与推免资格相关的申诉请求。5.最终审定经校级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审定,审定通过的学生正式获得推免生资格,由学校统一发放《推免生资格证明》。七、监督电话为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设立多级监督渠道,接受师生监督举报:学院监督:监督电话为 0797-8312319,联系人:李老师,受理时间为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研究生院监督:监督电话为 0797-8312730,电子邮箱为 yzb@jxust.edu.cn,主要受理推免政策解读与跨学院申诉问题。学校纪委监督:监督电话为 0797-8312746,电子邮箱为 jcs@jxust.edu.cn,主要受理推免过程中的违规违纪线索举报。八、其他事项1.工作指导与政策依据:我院推免工作在学校研究生院的统一指导下开展,所有推免工作(包括流程安排、时间节点、材料要求)及相关政策,均需在不违背学校总体推免政策的前提下实施;本细则中未详细说明的内容,以学校研究生院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为准。2.回避与报备要求:(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专家小组成员、学院行政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存在收费辅导教学关系、亲属雇佣关系的人员)报名参加本院推免,需在推免工作启动前主动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推免审核、答辩等环节;若有非直系亲属报名参加推免,需主动向学院报备,说明亲属关系。(2)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若存在需报备的亲属或利益关联关系(如亲属在学校或学院担任领导、教师职务),也应在提交申请材料时主动向学校研究生院报备声明,隐瞒不报者将取消推免资格。(3)责任追究:对未按规定报备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据《江西理工大学教职工纪律处分办法》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3.违规处理与资格取消:(1)若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论文发表证明、虚报竞赛获奖信息、篡改成绩单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公平公正的行为(如恶意举报、干扰答辩秩序),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已被高校录取的,由学校通知录取高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由录取高校取消其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 3 年。(2)学生若在毕业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未解除,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并及时告知相关录取高校。附件:推免生候选人附加分实施细则(该附件已在学院官网开放下载,截至本细则发布时,下载次数为 18 次)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2025 年 9 月 10 日2025-09-24 09: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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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5 级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及往年录取新生复学的工作通知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相关条款,已被录取的新生(除录取资格无效者外),可按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条件与期限由招生单位制定。经我校批准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将纳入当年招生计划进行管理。我校 2025 级硕士研究生新生,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最长不超过两年):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需居家休养治疗疾病的;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确诊怀孕的;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参与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其中,因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可延长至退役后 2 年;其他原因申请保留的,通常保留 1 年;若有国家政策或学校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需注意的是,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学生不具备学籍,不享有在校学生的各项待遇。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需完成以下材料准备:填写《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1 份;填写《西安工程大学保留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协议书》2 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入伍批准文件、医学诊断证明等)。上述材料的纸质版需在开学报到时交至研招办(临潼校区行政楼 140 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研招办邮箱(xpu_yzb@163.com)。2023 级、2024 级已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申请复学需提交:《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复学申请表》1 份;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书、医学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材料同样在开学报到时交至临潼校区行政楼 140 办公室(研招办),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上述邮箱。若放弃复学,请及时与研招办老师联系。重要提示:保留入学资格仅限录取当年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年限不得变更。获批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无法获得录取年度的研究生学籍。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供查验。逾期未取得或未通过核验的,其录取资格及保留入学资格将自动失效。研招办联系电话:029-81369220邮箱:xpu_yzb@163.com附件【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协议.docx】已下载36次附件【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复学申请表.docx】已下载29次2025-08-22 11: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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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网上报名公告各位推免生:2026 年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报名工作即将启动,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推免生报名相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一、报名系统与操作指引报名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直博生)需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在线完成志愿填报操作。操作流程:“推免服务系统” 的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四川省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中的指引内容,按要求完成注册、填报等流程。二、推免生报名及相关工作时间安排9 月 18 日起:推免生可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及个人基本信息、学业背景、科研经历等资料的填报工作。9 月 22 日 9:00:“推免服务系统” 志愿填报功能正式开放,推免生可开始选择西南石油大学相关专业,提交志愿申请。9 月 23 日 9:00:学校各招生学院可登录系统,向符合审核条件的推免生发送 “复试通知”;推免生在收到学院发送的 “复试通知” 后,可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9 月 25 日 9:00:各招生学院可向通过复试的推免生,在系统内发送 “待录取通知”。9 月 25 日 14:00:推免生可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对学院发送的 “待录取通知” 进行确认,明确是否接受待录取资格。10 月 20 日:2026 年推免生报名相关工作截止,“推免服务系统” 将正式关闭,不再接受志愿填报、通知确认等操作。三、推免生申请具体流程(一)普通推免生(含直博生)申请流程信息查询与志愿填报:申请人需先登录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阅《西南石油大学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办法》、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各招生学院制定的推免生接收细则;随后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准确填报志愿。复试参与:申请人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确认接受学院发送的 “复试通知” 后,需按照申请专业所属学院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形式、考核内容以学院通知为准)。待录取确认:各学院对通过复试的申请人发放 “待录取通知” 后,申请人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登录确认,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直博生额外材料提交:申请直博生的推免生,除完成上述流程外,还需提交两项专项材料:一是个人自述(内容需包含学术兴趣、科研规划等),二是 2 份专家推荐信(推荐人需为相关领域专业教师);上述材料可在《西南石油大学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办法》对应的下载板块获取,按要求填写后提交至相关学院。(二)退役人员免初试申请流程资格条件: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若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可申请免初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报名要求: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操作;超出规定时间后,系统将关闭报名通道,不再接受补报。(三)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安排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的推免生接收工作,将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学校会根据专项工作整体安排,另行发布具体通知,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动态。2025-09-29 17: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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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各学院,行政有关部门:为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推免工作(简称推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和《安徽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安工大〔2021〕1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二、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团委、教务处、科研处、创新创业学院和体育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推免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的推荐和接收工作。三、推荐条件推荐条件参照《安徽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安工大〔2021〕123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体质健康,当学年体质测试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四、推荐名额分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名额,确定我校推免指标分配原则与各学院推免名额(另行通知)。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纳入学校整体推免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五、推免程序及时间安排推免工作包括推荐和接收工作,时间互不交叉。推荐工作参考工作日程安排,接收工作参考接收办法安排。六、工作日程1.9月1日前,各推荐单位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教务处提供分专业成绩基础数据。2.各学院规定日期前,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学生准备好相关奖励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推荐单位做好奖励证明材料分类登记工作,即收集材料并将登记表及有关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初审后及时送各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部门认定后在登记表上签字、盖章。3.9月11日前,各学院按照规定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按学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各学院拟推荐名单等相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各学院收齐汇总好推免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每个推免生成绩单单独以 身份证号_姓名.pdf 命名放至同一文件夹下。最终推免名单经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公示的拟推免名单(包括学生姓名、院系、本科专业名称、综合测评成绩等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工作专栏上进行公示。七、工作要求1.推免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应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推免文件精神,根据学校的工作进度和要求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2.坚持科学遴选、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各学院要科学分配本单位推免名额,确定本单位重点支持专业范围,推免指标要重点支持基础、交叉、前沿学科,优先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重点人才培养改革等。3.坚持规范管理。(1)要严格执行推免生名额和选拔标准,不得为某单一方面或部分群体单列推免生名额、单独排队或破格,不得擅自降低推免选拔标准.(2)要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报考。(3)要严格管理并规范使用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本科阶段学业成绩原则上使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确保成绩真实可信.(4)要严格审核全面发展分值加分,对申请学术活动加分的推免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现场公开答辩考核,并给出答辩认定结论;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奖励加分明细应公示。(5)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强化对本单位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单位参加推免招生的监管。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所有与学生直系亲属或其他需回避人员共同完成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一律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体系。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6)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4.加强监督检查。(1)各学院对本单位的推免管理制度、细则等进行自查,对不符合上级规定的事项,要迅速整改并在推免工作启动前完成。(2)推荐学生的质量关系到我校学术声誉,各学院要重视对学生推荐后的管理,提醒和督促学生珍惜机会。若出现未能按期毕业或未能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纪律处分等问题,不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取消其推免资格。(3)凡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所获推免资格,并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4)在推免工作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如被检举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或由于工作渎职造成学校工作损失、影响学校声誉、产生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八、咨询申诉渠道推免工作期间学校咨询、监督、申诉电话及邮箱:电话:0555-2311612(研究生院)、2311499(纪委办);电子邮箱:agdyzb@163.com(研究生院);jwbgs@ahut.edu.cn(纪委办)。2025-09-16 17: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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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 2026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公告浙江大学热忱欢迎全国各类高校的优秀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的方式前来我校攻读研究生学位。为规范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安排公告如下:一、申请基本条件想要申请我校推免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三)秉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优良学风,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的行为,也无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四)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发展潜力与专业实践能力。(五)符合招生学院(系)依据学科专业特色制定的其他学术方面要求。(六)身体健康状况需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七)预计可获得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最终资格认定以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的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教育部备案的申请,均视为无效申请。二、报名相关安排(一)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完成注册与登录操作,随后提交报名申请(相关填报步骤及常见问题可参考《W 系统申请填报步骤及常见问题说明.docx》)。(二)报名时间各学院(系)的报名起始时间、截止时间、联系电话及报考注意事项。(三)报名流程1.申请人登录系统后,点击 “申请” 按钮,选择 “免试生申请” 选项,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若需修改已填报内容,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自行操作调整。每位申请人仅可填报一个志愿。2.各学院(系)将根据自身工作进度,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安排复试考核工作。申请人后续可根据学院(系)的通知,或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核时间安排、材料审核结果及考核结果等信息。3.已报名参加我校相关学院(系)夏令营活动的申请人,无论是否成功获得入营资格,均需进入该系统提交免试生申请;填报信息时,系统会自动调取其报名夏令营时填写的信息,申请人可结合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个人信息与报考信息后提交。4.2025 年 9 月下旬,申请人在取得正式推免资格后,需按照教育部及我校各相关招生学院(系)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考志愿填写、接收并确认我校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操作环节。(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1.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本科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能力证明(如四六级成绩单等)。2.各学院(系)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或证明文件;若申请人有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成果,或在科技类活动中获得的奖项,需一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3.若申请本科直博项目,还需提供至少两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拥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三、初审与复试考核规则(一)各学院(系)完成申请材料初审后,将通过指定方式通知需要参加复试的申请人,明确复试时间与具体流程。(二)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严格按照报考学院(系)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三)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形式,坚持择优录取原则。各学院(系)将结合本单位学科特色与生源情况,自行制定并公布具体的复试录取选拔办法及差额比例。(四)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核算,成绩低于 60 分(即不及格)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五)所有参加复试的申请人都必须参与综合面试,且面试全过程将进行录音录像留存,确保考核过程公平、透明。(六)各学院(系)在复试与录取环节中,将秉持实事求是原则,对申请人开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状况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申请人,不予录取。四、其他重要事项(一)申请人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或有违背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不当行为,将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已取得的学籍。(二)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全部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未通过;(2)自推免生报名之日起至入学报到之日止,受到任何形式的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中,计入毕业要求学分的相关课程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等级(即 80 分及以上);(5)在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三)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 2026 年 3 月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等级的医院完成体检,并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将体检表邮寄至浙江大学录取学院(系)。体检结果不合格的申请人,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五、研究生招生处联系方式博士研究生招生咨询邮箱:yjsy-zsb2@zju.edu.cn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邮箱:yjsy-zsb@zju.edu.cn若上级主管部门发布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据此作出相应调整,并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公告。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2025 年 7 月 28 日2025-10-10 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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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海电机学院报考点网报公告一、报考资格与报考点选择(一)上海电机学院报考点受理范围1. 报考院校限定上海电机学院报考点对受理的报考院校有明确范围,具体涵盖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以及陕西省的各招生单位。只有报考这些院校的考生,才有可能符合该报考点的受理条件。这一设定旨在集中资源,优化报考点的服务与管理,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高效开展。2. 考生条件要求上海市高校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凭借其在上海市高校的学籍身份,可选择上海电机学院报考点。他们在报考时,需提供能证明其应届身份的相关材料,如学生证、学籍证明等,以便顺利完成报名流程。户籍在上海的非应届考生:这类考生需出示本人本市户口簿,若户口簿信息存在疑问或不便提供,也可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有效户籍证明。这些材料是确认其户籍归属的关键依据,只有满足户籍条件,才能在该报考点报考。工作在上海的非应届考生:需要提供 2025 年连续六个月在上海的社保缴费成功记录。这一要求通过社保记录,客观地验证了考生在上海的工作状态与时长,保证报考点选择的合理性。考生可通过社保网点打印,或在随申办 APP 下载电子版的《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作为缴费记录的有效证明。特定专业考生:报考上海电机学院工业设计工程、设计专业的所有考生,无论其户籍或工作地在哪,报考点必须选择上海电机学院报考点。这是基于专业考试的特殊性与专业性,为保证考试组织的有序性与针对性所做的规定。3. 特别提醒对于不在上述范围内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则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若考生因不符合上海电机学院报考点受理范围,而执意选择该考点,导致最终不能进行确认和参加考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这就要求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研读报考点的受理条件,准确判断自身是否符合要求,避免因报考点选择失误,而错失考试机会。二、网上报名关键信息(一)报名时间安排网上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考生务必牢记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报名。预报名及缴费在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开展,每天 9:00 - 22:00。正式报名及缴费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同样是每天 9:00 - 22:00 。预报名是给考生熟悉报名流程、提前填报信息的机会,已在预报名阶段完成信息填写、生成报名号并成功缴费的考生,无需在正式报名阶段重复报名。(二)报名流程指引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进行报名。进入研招网后,先仔细浏览报考须知,这些须知包含了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各类政策要求和注意事项。按照要求,考生需逐步填写个人信息、报考院校及专业等内容。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若想重新填报,也可取消原报名信息后再次填报,但最终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一旦逾期,则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例如,若考生在填报过程中发现专业代码填写错误,在规定时间内可自行修改;若想更换报考院校,也可重新填报,但要确保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操作并保留正确的报名信息。(三)报名要求细则1. 志愿填报限制为保证考试组织和招生工作的有序性,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这就要求考生在报名前,综合自身兴趣、专业背景、职业规划以及各招生单位的专业实力、招生情况等因素,慎重做出选择。比如,考生若对计算机专业感兴趣,在众多招生单位中,要对比不同学校该专业的师资力量、科研成果、就业前景等,最终确定一个招生单位的计算机专业进行报考。2. 报考条件遵循考生必须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这些报考条件涵盖学历要求、学业水平要求、健康状况要求等多方面。比如,报考硕士研究生,一般需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等。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信息填报规范考生应如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信息涉及考生的个人身份、学历学位、联系方式、报考志愿等重要内容,任何虚假或错误信息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例如,若考生在填写学历信息时造假,或者填错联系方式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联系,都可能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情况,此时后果需考生自行承担。4.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满足特定条件,即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这里的高校学生范围广泛,包括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报名时,考生除了要完成常规报名流程,还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详细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在复试前,考生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以证明自己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5. 信息主动获取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不能就此放松。后续的考试安排、网上确认流程、注意事项等信息,对考生顺利参加考试至关重要。考生应通过定期查阅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这些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比如,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可能会发布关于考试防疫的要求,报考点可能会公布网上确认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招生单位可能会更新复试安排等,考生及时掌握这些信息,才能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三、网上确认要点解析(一)确认时间规定网上确认时间是考生需要重点关注的关键节点。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上海电机学院报考点的网上确认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5 日 12:00 。这期间是首次材料上传的时间范围,考生必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材料的初次上传,逾期将无法上传材料,这可能导致考生无法完成网上确认,进而失去考试资格。对于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考生,也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其截止时间为 11 月 5 日 17:00 。这就要求考生在提交材料后,要及时关注审核结果,一旦收到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的通知,要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材料的上传,以确保网上确认顺利完成。例如,若考生在 11 月 3 日收到审核不通过通知,需补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那么该考生必须在 11 月 5 日 17:00 前完成补充材料的上传。(二)提交材料清单根据考生类别的不同,所需提交的材料也有所差异。上海市高校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要准备有效居民身份证,这是证明考生身份的关键证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用于验证其学籍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且背景为白色,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对照片的规格、清晰度、着装等都有严格要求;若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 ,以此证明其符合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户籍在上海的非应届考生:除了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证明其学历信息;本人上海市户口簿或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用于确认其户籍所在地;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同样要提交《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 。工作在上海的非应届考生: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 。此外,要提供 2025 年连续 6 个月在上海的社保缴费情况证明,可通过社保网点打印,或在随申办 APP 下载电子版的《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若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也要提交《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 。报考上海电机学院特定专业考生:报考上海电机学院工业设计工程、设计专业的所有考生,需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确认要求解读所有考生都需在规定的 2025 年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5 日 12:00 时间内,认真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这是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的重要环节,逾期将不再补办。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其报名信息将无效,无法参加后续的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这就要求考生在确认前,要仔细检查报名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报考院校及专业、报考点选择等内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如无法参加考试、无法被录取等,均由考生自行承担。例如,若考生在报名时误填了报考专业代码,确认后将无法修改,可能导致该考生无法参加该专业的考试。若考生不按照规定上传材料,导致网上确认不通过,责任同样由考生本人承担。所以,考生在上传材料前,要仔细阅读报考点发布的材料上传要求,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规范性,如照片的格式、大小、背景要求,各类证明材料的有效性等,都要严格符合规定。四、其他重要提示汇总(一)报考费用说明在本市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69 号文件规定,报考费标准为 128 元 / 人。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需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费用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完成报名流程,若未按时缴费,报名将视为无效 。(二)同等学力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人员,其报名条件相对特殊。在报名前,这类考生务必提前咨询所报考的招生单位,详细了解招生单位对于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要求。只有在取得招生单位的同意,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后,才具备报考资格。例如,有些招生单位可能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提供进修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材料,考生需提前做好准备 。(三)在读研究生报考对于在读研究生而言,若计划报考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这是因为研究生的培养涉及到培养单位的教学资源、培养计划等多方面安排,未经同意报考,可能会导致学籍管理混乱、培养计划冲突等问题。在读研究生需提前与培养单位沟通,说明报考意向,按照单位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获取书面同意证明 。(四)考试地点信息上海电机学院本次考试地点拟设在临港校区,具体地址为浦东新区水华路 300 号。不过,考生最终的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这是因为在考试组织过程中,可能会因报考人数、考场安排等因素进行调整。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要仔细核对考试地点信息,提前规划前往考场的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五)学籍学历证明获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是证明考生学籍和学历信息的重要材料。考生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申请和下载。具体操作流程为:访问学信网 “学信档案”,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成功登录后,点击顶部菜单中的 “在线验证报告” 栏目,即可申请相应报告 。对于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往届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这通常是由于学历信息存在特殊情况,如学历证书丢失、学历认证系统无法识别等,此时需要通过更为复杂的学历认证流程,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证明其学历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六)境外文凭学位认证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的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这是为了确保境外学历学位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与我国相应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认证流程包括申请注册、实名认证、实人认证、填写申请表、上传材料以及支付认证费等步骤,费用为 360 元 / 人 。考生需提前了解认证要求,准备好需要认证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国 (境) 外学习期间使用的护照 (通行证) 及签证 (签注)、本人近期标准证件照片等材料,避免因认证问题影响报考 。(七)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操作流程为:登录研招网,进入用户中心,点击 “准考证下载”,选择存储位置,将 PDF 格式准考证保存到电脑,然后打开 PDF 格式的准考证,选择 A4 幅面白纸进行横版打印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这是为了保证准考证信息的完整性与准确性,防止因涂改而被误判为作弊行为。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务必妥善保管,建议多打印几份备用 。(八)后续安排关注关于报考点工作的后续安排事宜,如考试防疫要求、考场规则调整、成绩查询通知等,考生需密切关注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的最新公告。该网站会及时发布各类与考试相关的重要信息,考生定期浏览,能够确保获取最新消息,避免因错过重要通知而影响考试 。(九)政策遵循说明以上所提供的招生信息,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的规定执行。这是因为国家政策具有权威性和统一性,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必须以国家规定为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025-10-28 16: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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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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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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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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