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育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充分做好各项考前准备、了解各项考试规定、诚信考试、避免考试违规行为,是大家必须关注的内容。
考前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考试规定、考试规则,可以帮助你避免因考试违规而丧失进入高校的机会。考试中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处罚,并记入本人诚信考试档案。国家已将有关考试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如违规行为触犯了刑法,将按照刑法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属于作弊行为。故再次明确:如考生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等设备考试,不论是否属主观故意和使用与否,均将被视为作弊。从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避免迟到,是顺利考试的前提条件。今年我省继续实行考生手机集中放置、使用智能安检门进行违规物品检查的举措,同时对入场考生进行人脸识别身份核对,请考生提前进行违规物品自查,考试当天尽量不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设备;了解考点位置和周边交通状况,至少提前一小时到达考点,为入场安检留足时间。按照考试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以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为准)参加当科考试。
考生除携带2B铅笔、0.5毫米及以上书写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及必需的文具用品外,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2025年研考统考科目化学(农)(科目代码315)优化了试题设计,减少了运算的复杂程度,在解答过程中不需要使用计算器。自2025年研考起,化学(农)(科目代码315)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考试中也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考试期间,各考点将启用无线信号监测车、“作弊克”等无线电监控设备监测非法无线电讯号,并启用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等设备检查违规物品、查验身份证件。所有考点将实行手机集中管理措施,所有考场也将全面启用视频监控录像系统,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请全体考生诚信应考,避免考试违规行为。
考生进入考场前,请仔细检查有无携带与考试无关用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违规物品一经带入,不论有意、无意,都将作违规处理。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根据《考试指令》要求进行考试。答题前,应认真阅读答题纸上的答题说明,并按答题说明要求答题。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外的答题内容均视为无效。
考试期间各位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各科目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考试结束铃响后必须立即放下笔,否则将按违纪处理。
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试题内容传出考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来自外部的有关试题信息。考试结束后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中的任何一类物品带出考场,也将受到取消本科目成绩的处理。
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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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26年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的重要提醒随着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正式报名工作的启动,依据《华东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报名公告》中的各项规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已对网报阶段完成费用缴纳考生的报名信息展开审查工作。由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功能限制,无法直接获取并下载考生的联系方式以进行点对点通知。为最大限度避免部分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因信息未及时更新而错失考试资格,现特将部分存在问题的考生名单予以公布,以此向相关考生发出友情提醒。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受网报信息采集范围与精度的限制,目前公布的名单可能并未涵盖所有不符合我校报考要求的考生。因此,所有已报名考生均需仔细研读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网报公告,对照相关要求自行核查报名信息。若发现信息存在问题,需及时进行重新报名(新增报名信息)或修改已有报考信息。凡是未按规定要求报名、在网报过程中误填、错填信息,或是填报虚假信息,最终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复试的情况,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一、特定专业报考类别码填写要求针对报考我校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在网报环节选择报考类别码时,必须选定 “12 定向” 这一类别,同时还需仔细、准确地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等相关信息。以下列出的考生需按照此要求,尽快修改自身的报考信息。二、报考年限不符合要求的调整提示经审查发现,部分考生的报考年限未达到我校招生要求,以下列出的相关考生需及时对自身报考信息进行调整,确保符合报考年限规定。三、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时,需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以下列出的应届考生,其高校所在地并非上海市,不符合报考点选择要求,需及时修改报考信息中的报考点相关内容。四、同等学力考生准考资格审查说明(一)审查范围除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及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外,其他同等学力考生均需参与准考资格审查。(二)材料提交要求若为本科结业考生,需准备由本科教务处盖章确认的大学本科成绩单;若为高职高专考生,需准备进修本科期间的成绩单。(三)提交时间上述材料需在 10 月 15 日之前提交至学校研招办,以完成准考资格审查。(四)审查结果影响只有通过准考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可进行后续的网上确认及费用缴纳等手续。若考生未按要求进行准考资格审查,导致网上确认后仍无法获得考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限制学校明确不接收在校研究生报考硕士研究生,以下列出的相关考生需及时修改自身报考信息,避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影响考试资格。六、学籍学历校验问题处理办法根据网报数据审核结果,部分考生存在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的问题。相关考生需先认真检查自身报考信息,按照以下办法修改信息;若确保信息填写无误后,学籍学历校验仍存在问题,需进一步按以下步骤操作。(一)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处理步骤此类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25 日之前,准备好相关成绩证明以及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将材料提交至学校研招办。提交材料时,需在相关说明中注明 “2026 硕士报考(自学考试 / 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 报名号 + 姓名”。(二)国(境)外学历考生处理步骤已获得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目前尚未获得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成绩证明;上述两类考生均需在 2025 年 10 月 25 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研招办,且在材料说明中注明 “2026 硕士报考(境外学历)+ 报名号 + 姓名”。(三)学校更名导致校验不通过的处理步骤因本科就读学校更名,导致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需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在 2025 年 10 月 25 日之前提交至学校研招办,同时在材料说明中注明 “2026 硕士报考(学校更名导致校验不通过)+ 报名号 + 姓名”。(四)个人更名导致校验不通过的处理步骤因个人姓名更改,导致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需准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本个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更改证明,在 2025 年 10 月 25 日之前提交至学校研招办,且在材料说明中注明 “2026 硕士报考(个人更名)+ 报名号 + 姓名”。2025-10-28 15: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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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MBA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工作及网上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的通知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相关精神,结合我校 MBA 专业调剂的基础准则,现就该专业接收调剂考生的相关工作事宜,发布通知如下:一、调剂专业及计划安排二、调剂的基本条件考生需符合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的报考资格。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保持相同或相近,且必须处于同一学科门类范畴内。考生初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需与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一致。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进行专业间的相互调剂。学校将依据考生的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筛选考生参加调剂复试。三、调剂工作实施流程有意向调剂的考生,需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调剂申请,并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该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收学校发送的调剂复试通知,并按照通知中的安排参与调剂复试。复试结束后,学校会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接收拟录取通知,若未按时确认,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四、调剂资格审核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在 4 月 6 日之前,将所需材料扫描成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mba@njnu.edu.cn,邮件及文件命名格式需为 “调剂申请 + 考生编号 + 姓名”。未经过资格审核,或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与后续的复试环节。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诚信复试承诺书》(需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扫描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扫描件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已获得相关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在报名阶段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或 “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原件扫描件个人详细简历(需包含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关键信息)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其他能够体现个人能力、工作业绩的相关文件扫描件五、调剂系统开通具体时间我校 MBA 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的开通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6 日 0:00,系统开放时长不低于 12 小时。其他联系方式咨询电话:贾老师,联系号码为 025-83598576、025-85898295钉钉交流群:328100047772025-08-29 1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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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调档函、现实表现复审表、定向就业协议书、组织关系、户口迁移、录取通知书地址校对等事宜的通知各位拟录取考生:现对我校2025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办理调档函、现实表现复审表、协议书、组织关系、户口等事宜通知如下:1.拟录取考生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anzhao.scut.edu.cn/Doctor/Signin.aspx) 下载打印所要求的表单并确认相关信息。2.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从系统下载现实表现复审表。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考生如无学习工作单位,则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基层党组织、街道办、居/村委会等部门)对拟录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做出全面鉴定,手写或打印均可,负责人签名后加盖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的拟录取考生需从系统下载调档函(华南理工大学应届生和硕博连读考生无需调档),凭调档函到档案管理单位将本人人事档案调至我校。档案寄送要求如下:(1)非应届考生寄送档案材料为考生全部人事档案。(2)应届考生档案材料由所在高校档案管理部门将包括《毕业生登记表》等在内的所有学籍材料完全归档后一次性寄出(具体以所在高校统一办理时间为准)。华南理工大学应届生和硕博连读考生档案材料由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档案室直接内部移交。4.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和国家专项计划的拟录取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协议书由录取院系发放至拟录取考生,协议书甲方落款为“华南理工大学”字样和公章,按照对等原则,乙方的落款字样和盖章需为丙方所在的法人机构名称及公章。考生须按照附件1中所列录取院系接收地址于7月10日前将协议书通过邮政EMS寄出。5.现实表现复审表、人事档案、协议书应通过邮政EMS或机要通信分开寄送。考生不得自带人事档案报到。考生可在材料寄出两周后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内查询相关材料是否寄达。6.在职人员及硕士毕业一年以上考生攻读非定向就业类别的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完整的离职证明材料。该类考生须与工作单位之间解除人事(劳动合同、聘用、任职)关系,不允许出现停薪留职或离岗不离职等各种假离职形式;确无工作单位者需提供相关说明。(离职证明材料通过邮政EMS于7月10日前寄出,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北座102,联系人:祝老师,联系电话:020-87113401)7.我校博士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在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通过后预计于7月中旬发放。考生如未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录取通知书将暂缓发放。拟录取考生根据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和本人情况,于7月8日前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完成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确认。8.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事宜办理流程见附件2;户口迁移事宜办理流程见附件3。 扫码查看或下载附件附件1:2025年各院(系)拟录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接收地址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2025级研究生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转移须知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2025级新生户口迁移须知2025-08-07 15: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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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南京理工大学考点(3203)公告各位考生,请务必仔细研读以下全部内容,衷心祝愿大家在考试中发挥出色,顺利完成考试!一、考试基础信息考试日期:2025 年 5 月 18 日,考生需严格按照该日期准时参加考试,避免因时间记忆偏差错过考试。考试地点:本次考试安排在南京理工大学(具体地址为孝陵卫 200 号)的第四教学楼。考生进入校园时,需凭借准考证从南大门进出。考点附有平面示意图,方便考生提前熟悉场地布局。校内的考试区域将实施封闭管理,考生必须经过安检流程,方可进入封闭考试区域。为避免因突发情况耽误入场,建议考生至少提前 45 分钟抵达考点。二、考场规则与要求所有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内开展,考试的整个过程都将处于视频监控之下,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考生需认真、细致地阅读《考生守则》《考生须知》等相关文件,深刻牢记考试纪律要求。特别提醒,严禁携带手机等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一旦违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自考试开始后,无论考生是否出于故意、手机是否开机、是否实际使用,一律按照作弊行为进行处理。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以及在网上报名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场考试。在每科考试结束之前,考生不允许提前交卷,也不得提前离开考场。考生需携带的考试用品包括: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对于部分有特殊需求的科目,考生还可携带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用品。除此之外,其他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例如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以及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考生需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答题卡上进行作答或填涂,并正确粘贴条形码,确保答题信息准确无误。考试开始 15 分钟后,迟到的考生将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该科目的考试,且在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离场。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内部,考生需提前了解考点周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方式,避免因交通问题影响考试。三、详细考生守则考生需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与考试工作相关地点的秩序。考前,考生应提前了解考场的具体位置、入场验证流程、考试时间等重要注意事项,做好充分的考前准备。关于考试用品的携带要求,与前文一致:需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部分有需求的科目可携带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若考点为考生统一提供考试文具,则无需自行携带)。禁止携带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进入考场。考生需使用激光打印机,在 A4 规格的纸张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后不得污损准考证上的条形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凭借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所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经验证通过后方可入场。入场验证环节,考生需按照要求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在验证过程中,要积极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的工作,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以免影响其他考生正常入场。若出现验证无法通过的情况,需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进行后续处理。考场指令将于考试开考前 15 分钟进行播放(或宣读),考生需在指令播放(宣读)前完成入场手续,进入指定考场。考生需根据自己的考号,在考场内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置在桌面左上角位置,以便监考员随时进行核查。考生必须按照答题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或填涂,并规范粘贴条形码,确保答题信息能够被准确识别。在正式开始答题前,考生需依据 “考场指令” 的要求,使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在指定的位置填写姓名、考号等个人信息。除了在答题卡规定位置按要求填写或填涂相关内容外,不得在答题卡的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否则可能影响答题成绩。只有在开考指令正式发出后,考生才可以开始答题,严禁在开考指令发出前提前答题。考生需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得有吸烟、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等行为;同时,严禁出现偷看、传递答案、交换试卷或答题卡,以及抄袭他人答案或让他人抄袭自己答案等违规作弊行为。若在考试过程中遇到试卷字迹模糊不清、卷面存在缺损、污染等问题,考生需先举手示意,待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出疑问。但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与试卷内容相关的问题,以免影响考试公平。当考试结束指令发出时,考生需立即停止答题,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监考员收取全部考试材料,并在准考证上签字确认。经监考员签字的准考证,将作为考生交卷的重要凭据,考生需妥善保管。若考生自行交卷,且未经监考员签字验收,由此造成答题卡遗失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只有在监考员收齐全部考试材料,并宣布可以离场后,考生方可有序退场。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所有与考试相关的材料,一律不允许带出考场,考生需在离场前将这些材料交由监考员统一处理。在考试过程中,若考生涉嫌违规,并接到《违规处理告知书》,除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需离开考场外,其他涉嫌违规的考生可选择继续参加考试或放弃考试。但无论选择何种方式,考生都需保持冷静,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对于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将其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涉嫌违规的考生可依据《违规处理告知书》中的相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诉。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离场。若因特殊原因(如身体不适等)需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需在考点指定的场所休息、接受治疗或等待,直至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若考生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存在违纪、作弊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若涉嫌违法犯罪,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交当地公安机关,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四、《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第五条:考生若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将携带的物品未放在指定位置;(二)未在规定的座位上参加考试;(三)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之前就开始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仍继续答题;(四)在考试过程中,出现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等行为;(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七)将试卷、答卷(包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八)使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进行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九)存在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第六条:考生若违背考试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二)抄袭他人答案,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便利条件;(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五)由他人冒名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八)传递、接收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九)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或者试图获取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第八条: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与考试工作相关场所的秩序;(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三)以威胁、侮辱、诽谤、诬陷等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合法权益;(四)故意损坏考场内的设施设备;(五)实施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第九条:考生若存在第五条所列的考试违纪行为之一,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若存在第六条、第七条所列的考试作弊行为之一,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目的成绩均无效;对于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当次考试的各科成绩均无效。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若情节特别严重,可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一)组织团伙进行作弊;(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行为;(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若存在前款所述的严重作弊行为,也可给予延迟毕业时间 1 至 3 年的处理,在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第十条:考生若存在第八条所列的行为之一,将终止其继续参加该科目的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均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若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考生通过作弊行为获得考试成绩,并凭借该成绩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对于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考生,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者学籍。第十二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教育考试机构应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一)代替考生参加考试,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二)组织团伙进行作弊;(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五、考点平面示意相关提示本次考试的考场设置在第四教学楼,考生可通过南大门进入校园,校内的明苑餐厅可作为考生参考的场地标识,便于考生快速找到考场位置。建议考生提前查看考点平面示意图,熟悉校园内的路线,避免考试当天迷路。2025-08-28 11: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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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及加分和照顾政策复试相关事项的说明一、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招生学院复试名单公布前向招生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影印件。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条件满足后的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中国研招网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已按要求申请的考生,需在招生学院复试名单公布前向招生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政策的考生需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的影印件。三、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统考考生),须在中国研招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已按要求申请的考生,还需在招生学院复试名单公布前向招生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满足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其复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所报考学院(专业/研究方向)的复试分数线,其中总分线降低10分,单科线不变。2025-09-18 16: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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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关于2025年MBA03方向调整的补充说明各位考生:为契合 MBA 学科的发展态势,同时依据我院的招生实际状况,现就我院 2025 年 MBA03 方向所开设的班级以及计划招生的人数做出如下调整,最终的招生名额将以广西大学研究生院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2025-09-02 0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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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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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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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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