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考生须知的相关事项
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考生除了需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以外,还应详细了解和掌握以下内容,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考生守则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考生须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须在考前了解考场位置、验证入场、考试时间等注意事项。
3.考生须携带的考试用品为: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部分有需求的科目可携带的考试用品为: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其他用品不得带入考场,如: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
4.考生须使用激光打印机在A4纸上打印准考证,并不得污损条形码;须凭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验证通过后入场参加考试。
5.入场验证时,考生须按要求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验证过程中,须积极配合考试工作人员,不得喧哗,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入场。如验证不能通过,请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
6.考场指令将在考试开考前15分钟播放(宣读),考生须在此之前完成入场。
7.考生须按考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查。
8.考生须按答题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或填涂,并粘贴条形码。
9.正式答题前,须按照“考场指令”要求,使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在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考号等。除在答题卡规定位置按要求填写或填涂相关内容外,不得在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
10.开考指令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11.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不得有偷看、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及抄袭或让他人抄袭等行为。
12.遇有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须先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与试卷内容有关的问题。
13.考试结束指令发出时,须立即停止答题,坐在原位,等待监考员收取全部考试材料并在准考证上签字。经监考员签字的准考证作为考生交卷的凭据,请妥善保存。如考生自行交卷、未经监考员签字验收,造成答题卡遗失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监考员收齐全部考试材料并宣布离场时,考生方可退场。
14.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所有考试材料一律不得带出考场。
15.考试过程中,涉嫌违规的考生接到《违规处理告知书》后,除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需要离开考场外,其他涉嫌违规考生可以选择继续或放弃考试,但须保持冷静,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涉嫌违规的考生可依照《违规处理告知书》的规定,提出书面申诉。
16.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离场,因特殊原因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在考点指定的场所休息、治疗或等待,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
17.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二、其他注意事项
1.考试当日,考生须持下载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外籍护照)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若遗失或遗忘有效身份证件,须在本场考试结束前,将证件送到考点核验,否则本场成绩无效。
2.考生参加考试时只能携带一张相应科目的“准考证”(特别提醒:上、下午考试科目不同,准考证亦不同)。“准考证”涂改无效。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或标记,将按违规处理。
3.考试采用人脸识别验证入场,考生参加两科考试的,须上午、下午按考点要求分别验证后方可入场。入场未按要求验证者,本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4.考前15分钟开始宣读考试注意事项,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责任自负。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离场。
5.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6.考生须考前密切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各考点网站,及时了解相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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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子邮箱:yanzhao@n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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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央财经大学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各位考生:硕士拟录取结果已陆续公示,我校将开展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定向就业协议签订说明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要求,我校将与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普通计划考生签订《中央财经大学2025年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需经甲方(中央财经大学)、乙方(考生供职单位)、丙方(考生)确认后签字盖章。按照教育部民族司有关政策,本年度骨干计划定向协议采用网络签署,具体网签平台开放时间待民族司后期通知(预计5月),骨干计划考生不涉及此次纸质定向协议书签订事宜。我校将于4月22日起陆续寄送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于5月8日前将协议寄出,寄出时间以物流时间为准。如5月8日前未能寄出,我校将执行取消拟录取资格程序。如遇三方协议盖章困难或单位盖章审核周期过长以致无法按期寄回协议,可发送相关证明材料、情况说明至yzb2020@cufe.edu.cn,我校将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邮件并提供解决方案,解决方案仍需单位盖章出具相应证明材料,请各位考生合理分配盖章、审核时间。二、定向就业单位及协议邮寄信息核对定向就业考生请及时登录“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核对本人定向委培单位,并完整填写定向协议邮寄接收地址、接收人、移动电话各项。系统地址:https://yzgl.cufe.edu.cn:30369/cufeXs/index登录用户名为“xg25+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X为大写)。系统核对开放时间:2025年4月18日-4月20日20:00考生务必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确认系统内所有信息均无误后,点击下方“信息有变化已经调整,修改保存”选项,左下方保存状态变更为“已保存”即为保存成功。系统开放时间内可多次修改,开放时间一经截止,将无法修改,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确认,确保无误。推荐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Edge浏览器、Google浏览器或UC浏览器,如遇浏览器安全提醒,请点击“忽略”或“高级”选项,选择继续访问。三、系统各项填报指南通知书、协议邮寄接收地址、接收人、移动电话:请如实填写,接收人及联系方式建议填写本人,我校将使用顺丰快递邮寄。定向委培单位所在地码:6位数字,为单位所在省、市、区行政区划代码(可登陆民政部官网查询http://xzqh.mca.gov.cn/map)。定向委培单位名称:如有修改,请务必如实填写,后续学校、学院将根据考生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时提交材料进行核对,如有虚假填报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拟录取或入学资格。移动电话:请更新为个人常用电话,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本次系统仅用于定向就业信息核对及协议寄送填报,除开放可填报信息外,其余内容无需调整或修改。四、定向就业协议寄回考生需寄回一份由乙方盖章和本人签名的定向就业协议,协议寄出时间需于5月8日前(含8日),寄出时间以物流时间为准。(推荐使用顺丰快递寄送,不接受顺丰同城、闪送等同城配送,使用同城配送服务者将拒收)收件人:严老师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联系方式:15101089034(此号码仅用于接收快递,不接受咨询)2025-08-04 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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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川北医学院2025级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的通知2025级研究生新同学:一、报到时间及地点2025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9月6日,全体新生统一在川北医学院顺庆校区报到,具体报到地点及要求由各院系安排并通知。二、2025级新生联络群我校2025级新生群QQ群号码1031924641,请大家通过本人学号+姓名验证申请。三、温馨提示(一)增强安全意识,认真做好到校途中的安全防范。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车(船)票,不乘坐无营运资质或存在超载、故障等安全隐患交通工具,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注意用电安全。(二)增强防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谨记“四不”——不轻信、不泄密、不汇款、不刷单。(三)防范极端天气。注意防暑降温,尽量避免待在高温、高湿及不通风的环境里,若出现不适,应及时就医。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注意防范强对流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四)其它事项,详情可见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须知。四、学校研究生处咨询电话(一)档案、请假等事宜:0817-2240594(二)选课、培养计划等事宜:0817-2240295(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住宿等事宜:0817-22402972025-09-15 14: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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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免实施细则为规范完成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推荐工作,依据《江西理工大学关于印发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4 修订)的通知》《江西理工大学关于印发江西理工大学选拔以直接攻读博士、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实施办法(2024 年修订)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以下简称 “我院”)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一、推免工作原则1.推免工作需坚守科学遴选准则,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考量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综合素养,且始终把思想品德考核放在推免生遴选的关键位置,将其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2.遴选过程中,需重点关注学生在校期间的一贯学业表现,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对学生各方面表现开展综合评价,确保选出的推免生兼具学业能力与综合素养。3.推免工作全过程需严格遵循 “公开、公正、公平” 原则,工作安排、具体要求及最终结果均需通过学院官方渠道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杜绝任何暗箱操作。二、组织机构1.我院成立推免生资格审核专家小组(以下简称 “专家小组”),成员需具备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人数为单数(不少于 5 人),确保审核过程的专业性与客观性。2.专家小组核心职责包括两项:一是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学术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对应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鉴定,排查并排除抄袭、造假、冒名顶替及有名无实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二是组织相关学生在指定范围内开展公开答辩,进一步验证学生学术能力。3.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 “代表作评价” 机制,评价核心不局限于成果数量,更聚焦于成果的创新质量及学生个人在其中的实际贡献,避免 “唯数量论”。4.专家小组及每位成员需针对审核情况出具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且需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确保审核责任可追溯。三、推免条件(一)基础遴选条件学院仅从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任一条件不达标均无申请资格:1.身份要求:需为学校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遴选范围内。2.思想道德要求: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信念,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思想态度积极向上。3.学业成绩要求:学习态度勤奋,钻研精神突出,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素养。其中,四年制本科生前 3 学年所有课程(校级公选课除外)的平均绩点成绩需在本专业排名前 30%;所有课程无积欠情况,且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超出教学计划规定学分额外修读的课程除外)。4.外语水平要求:需达到以下任一条件:(1)英语水平: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2)日语水平: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3 等级成绩不低于 95 分,或取得 N3 及以上等级合格证书,或全国大学生日语四级 / 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3)其他语种:需取得对应语种的相应级别成绩证明,具体级别参照同层次外语要求执行。学术诚信要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品行纪律要求: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若曾受学校纪律处分,需已按规定程序解除处分。身心健康要求: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能正常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生活。毕业资格要求:预计毕业时能按规定完成所有学业任务,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二)学术专长与竞赛加分条件1.在满足上述基础遴选条件的前提下,若学生的学术专长或竞赛经历符合《附加分计分办法》(详见附件)相关规定,可按对应标准获得附加分,具体要求如下:2.学术专长范围限定:仅限两类成果 —— 一是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二是独立参与、作为主力成员参与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奖(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执行,且要求不低于国内赛事的难度与认可度)。3.特殊情况说明:学生与直系亲属(如父母、兄弟姐妹),或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人员(如导师、高年级教授)合作取得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推免遴选的参考依据,不纳入学生个人推免综合评价成绩的计算体系;在其他条件完全相同的情况下,此类有合作成果的学生可优先考虑。四、推免指标及分配1.我院 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总指标为 15 人,指标数量依据学校整体分配方案及我院学生规模、学科实力确定。2.结合我院学科设置特点及发展规划,推免指标按专业进行精准分配:(1)安全工程专业:推免指标 6 人;(2)行政管理专业:推免指标 4 人;(3)应急管理专业:推免指标 5 人。3.指标统筹规则:若某一专业的推免申请人数未达到该专业分配指标数,剩余指标由学院根据其他专业的申请热度与学生质量,统一统筹调配使用,确保指标不浪费。五、推免生成绩评定1.推免生的最终竞争力通过 “推免综合成绩” 体现,成绩计算与附加分规则如下:2.推免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推免综合成绩 = 课程平均绩点成绩 + 附加分,两项成绩直接相加,无权重折算。3.课程平均绩点成绩计算规则:课程平均绩点成绩 =Σ(某门课程成绩 × 该课程学分)÷ 所修课程学分之和。其中,课程范围为前六个学期除校级公选课以外的所有课程;所有课程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参与计算,补考、重修成绩不纳入计算(避免学生通过 “刷分” 提升绩点);经学院、教务处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确保特殊情况学生的公平性。4.转专业学生绩点计算补充规则: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平均绩点成绩,以转入后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读的课程中,第一次正考成绩为准;若涉及转专业前后课程编号重复的情况(如公共基础课),取转专业后培养方案内要求修读的课程编号对应的首次成绩进行计算,避免重复计分或漏计。5.附加分相关规定:(1)业绩认定截止时间:开展推免工作当年的 8 月 31 日,此时间点后取得的成果(如竞赛获奖、论文发表)不再纳入附加分计算。(2)附加分上限:附加分总分不超过 6 分,避免附加分过度影响学业成绩的核心作用。(3)加分项数量限制:附加分一、二、三类加分项目,每类最多可计入 2 项(同一类别下的多项成果可累计加分,但不超过类别上限);四、五类加分项目,每类仅以最高分计入 1 次(不重复加分)。(4)具体计分方法:详见附件《推免生候选人附加分实施细则》,不同类型成果的加分标准在附件中明确界定。六、推免流程推免工作按以下步骤有序推进,每个环节均明确时间节点与操作要求:1.申请材料提交(1)时间要求: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需在 9 月 11 日 9:00 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2)材料内容:需包含 3 类核心材料 —— 一是填写完整、签字确认的《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二是由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出具的正式学生成绩单(需加盖公章);三是相关成果(如学术论文、竞赛获奖证书)与奖励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电子档 1 份(电子档需按 “姓名 - 材料类型” 命名)。(3)材料提交要求:所有相关材料需装入统一规格的纸质档案袋,档案袋封面需清晰注明学生姓名、专业班级及联系电话,提交至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 212 办公室,由专人接收并登记。2.学术专长审核与答辩(1)答辩组织:对提交学术专长材料的学生,由专家小组统一组织公开答辩,答辩地点与时间提前在学院网站通知,允许其他学生旁听。(2)过程记录:答辩全程需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以备核查。(3)结果处理:答辩结果需在答辩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通过专家小组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需在推免系统及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其相关学术专长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3.资格审核与成绩排序(1)资格初审: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依据本细则 “推免条件”,对申请学生的身份、成绩、外语水平、诚信记录等进行逐一审核,剔除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形成 “资格合格名单” 并公示。(2)成绩计算:对资格合格的学生,由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统一计算课程平均绩点成绩,结合专家小组审定的附加分,得出每位学生的推免综合成绩。(3)排序与拟名单确定:按专业对学生的推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推免指标数量,确定 “拟推荐资格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针对拟推荐资格名单中业绩真实性、附加分计算准确性的申诉,申诉需以书面形式提交,附带相关证明材料。4.名单上报与校级公示(1)名单上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诉问题核查处理后,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填写《江西理工大学推免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至学校研究生院。(2)校级公示: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的拟推荐资格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9 月 18 日 17:30 后,学校不再受理任何与推免资格相关的申诉请求。5.最终审定经校级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审定,审定通过的学生正式获得推免生资格,由学校统一发放《推免生资格证明》。七、监督电话为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设立多级监督渠道,接受师生监督举报:学院监督:监督电话为 0797-8312319,联系人:李老师,受理时间为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研究生院监督:监督电话为 0797-8312730,电子邮箱为 yzb@jxust.edu.cn,主要受理推免政策解读与跨学院申诉问题。学校纪委监督:监督电话为 0797-8312746,电子邮箱为 jcs@jxust.edu.cn,主要受理推免过程中的违规违纪线索举报。八、其他事项1.工作指导与政策依据:我院推免工作在学校研究生院的统一指导下开展,所有推免工作(包括流程安排、时间节点、材料要求)及相关政策,均需在不违背学校总体推免政策的前提下实施;本细则中未详细说明的内容,以学校研究生院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为准。2.回避与报备要求:(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专家小组成员、学院行政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存在收费辅导教学关系、亲属雇佣关系的人员)报名参加本院推免,需在推免工作启动前主动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推免审核、答辩等环节;若有非直系亲属报名参加推免,需主动向学院报备,说明亲属关系。(2)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若存在需报备的亲属或利益关联关系(如亲属在学校或学院担任领导、教师职务),也应在提交申请材料时主动向学校研究生院报备声明,隐瞒不报者将取消推免资格。(3)责任追究:对未按规定报备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据《江西理工大学教职工纪律处分办法》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3.违规处理与资格取消:(1)若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论文发表证明、虚报竞赛获奖信息、篡改成绩单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公平公正的行为(如恶意举报、干扰答辩秩序),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已被高校录取的,由学校通知录取高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由录取高校取消其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 3 年。(2)学生若在毕业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未解除,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并及时告知相关录取高校。附件:推免生候选人附加分实施细则(该附件已在学院官网开放下载,截至本细则发布时,下载次数为 18 次)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2025 年 9 月 10 日2025-09-24 09: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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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各位考生:根据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我校部分招生学科专业尚需开展调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剂程序及原则(一)我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8日以后,相关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指标及具体调剂系统的开放时间请登录相关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网站查看各学院陆续发布的调剂公告。满足学院相关学科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请按学院调剂公告时间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二)各学科专业将根据发布的学科专业调剂要求遴选考生,按不低于1:1.2的差额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发出复试通知(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人数通知)。(三)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2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由各学院在网站公布,不排除会有考生放弃复试资格,后续有替补调剂名额的可能性,未选上考生是否保留调剂志愿信息请考生自己斟酌。(四)如申请调剂的考生接到学院的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内进行回复是否参加复试,不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五)同一时段每位考生仅能申请我校一个学科专业的调剂。(六)我校调剂工作全部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其他方式概不受理。第一志愿报考云南民族大学申请调剂校内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否则无效。二、调剂要求(一)申请调剂的考生考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二)申请调入学科专业必须满足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包括《云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该学科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三)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B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及我校各学院确定的调入学科专业最低复试成绩要求(包含单科和总分)。(四)申请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学科专业代码前4位一致,具体由各学院根据其学科专业确定要求。(五)考生初试科目应与申请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我校招生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中含全国统考科目的,申请调入的考生初试科目中应含全国统考科目且与初试科目名称与我校的一致,考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601-609)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自命题数学专业,未考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601-609)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入我校初试科目含数学的专业。(六)除外国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外,我校仅接收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收其他语种考生。(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有1个工程硕士指标可用于调剂,欢迎报名时选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工程类专业考生申请调剂(另行通知)。(八)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已一志愿录满招生名额,故不再接收报名时选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申请调剂。(九)非全日制专业调剂,考生须满足在职定向及接收专业报考条件等要求。(十)我校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求选拔调剂考生,在学校调剂要求上增设其他调剂要求。申请调剂的考生在符合学校层面调剂要求的情况下,还须满足各学院制定的其他调剂要求,具体可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调剂公告和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各学科专业的其他调剂要求。三、复试安排复试按《云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复试要求以各学院复试通知为准。四、拟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和计划数见附件。注:实际接收学科专业及调剂录取人数,学校和各学院将根据各学科专业申请人数和实际录取情况适当调整,部分学科专业也可能多次开通调剂系统,请考生及时关注各学院发布的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附件:云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学科专业及名额统计表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4月7日附件【云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学科专业及名额统计表.xls】已下载17980次2025-09-08 10: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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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南京理工大学考点(3203)公告各位考生,请务必仔细研读以下全部内容,衷心祝愿大家在考试中发挥出色,顺利完成考试!一、考试基础信息考试日期:2025 年 5 月 18 日,考生需严格按照该日期准时参加考试,避免因时间记忆偏差错过考试。考试地点:本次考试安排在南京理工大学(具体地址为孝陵卫 200 号)的第四教学楼。考生进入校园时,需凭借准考证从南大门进出。考点附有平面示意图,方便考生提前熟悉场地布局。校内的考试区域将实施封闭管理,考生必须经过安检流程,方可进入封闭考试区域。为避免因突发情况耽误入场,建议考生至少提前 45 分钟抵达考点。二、考场规则与要求所有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内开展,考试的整个过程都将处于视频监控之下,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考生需认真、细致地阅读《考生守则》《考生须知》等相关文件,深刻牢记考试纪律要求。特别提醒,严禁携带手机等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一旦违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自考试开始后,无论考生是否出于故意、手机是否开机、是否实际使用,一律按照作弊行为进行处理。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以及在网上报名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场考试。在每科考试结束之前,考生不允许提前交卷,也不得提前离开考场。考生需携带的考试用品包括: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对于部分有特殊需求的科目,考生还可携带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用品。除此之外,其他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例如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以及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考生需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答题卡上进行作答或填涂,并正确粘贴条形码,确保答题信息准确无误。考试开始 15 分钟后,迟到的考生将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该科目的考试,且在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离场。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内部,考生需提前了解考点周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方式,避免因交通问题影响考试。三、详细考生守则考生需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与考试工作相关地点的秩序。考前,考生应提前了解考场的具体位置、入场验证流程、考试时间等重要注意事项,做好充分的考前准备。关于考试用品的携带要求,与前文一致:需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部分有需求的科目可携带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若考点为考生统一提供考试文具,则无需自行携带)。禁止携带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进入考场。考生需使用激光打印机,在 A4 规格的纸张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后不得污损准考证上的条形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凭借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所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经验证通过后方可入场。入场验证环节,考生需按照要求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在验证过程中,要积极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的工作,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以免影响其他考生正常入场。若出现验证无法通过的情况,需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进行后续处理。考场指令将于考试开考前 15 分钟进行播放(或宣读),考生需在指令播放(宣读)前完成入场手续,进入指定考场。考生需根据自己的考号,在考场内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置在桌面左上角位置,以便监考员随时进行核查。考生必须按照答题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或填涂,并规范粘贴条形码,确保答题信息能够被准确识别。在正式开始答题前,考生需依据 “考场指令” 的要求,使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在指定的位置填写姓名、考号等个人信息。除了在答题卡规定位置按要求填写或填涂相关内容外,不得在答题卡的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否则可能影响答题成绩。只有在开考指令正式发出后,考生才可以开始答题,严禁在开考指令发出前提前答题。考生需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得有吸烟、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等行为;同时,严禁出现偷看、传递答案、交换试卷或答题卡,以及抄袭他人答案或让他人抄袭自己答案等违规作弊行为。若在考试过程中遇到试卷字迹模糊不清、卷面存在缺损、污染等问题,考生需先举手示意,待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出疑问。但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与试卷内容相关的问题,以免影响考试公平。当考试结束指令发出时,考生需立即停止答题,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监考员收取全部考试材料,并在准考证上签字确认。经监考员签字的准考证,将作为考生交卷的重要凭据,考生需妥善保管。若考生自行交卷,且未经监考员签字验收,由此造成答题卡遗失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只有在监考员收齐全部考试材料,并宣布可以离场后,考生方可有序退场。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所有与考试相关的材料,一律不允许带出考场,考生需在离场前将这些材料交由监考员统一处理。在考试过程中,若考生涉嫌违规,并接到《违规处理告知书》,除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需离开考场外,其他涉嫌违规的考生可选择继续参加考试或放弃考试。但无论选择何种方式,考生都需保持冷静,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对于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将其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涉嫌违规的考生可依据《违规处理告知书》中的相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诉。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离场。若因特殊原因(如身体不适等)需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需在考点指定的场所休息、接受治疗或等待,直至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若考生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存在违纪、作弊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若涉嫌违法犯罪,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交当地公安机关,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四、《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第五条:考生若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将携带的物品未放在指定位置;(二)未在规定的座位上参加考试;(三)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之前就开始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仍继续答题;(四)在考试过程中,出现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等行为;(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七)将试卷、答卷(包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八)使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进行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九)存在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第六条:考生若违背考试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二)抄袭他人答案,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便利条件;(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五)由他人冒名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八)传递、接收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九)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或者试图获取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第八条: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与考试工作相关场所的秩序;(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三)以威胁、侮辱、诽谤、诬陷等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合法权益;(四)故意损坏考场内的设施设备;(五)实施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第九条:考生若存在第五条所列的考试违纪行为之一,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若存在第六条、第七条所列的考试作弊行为之一,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目的成绩均无效;对于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当次考试的各科成绩均无效。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若情节特别严重,可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一)组织团伙进行作弊;(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行为;(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若存在前款所述的严重作弊行为,也可给予延迟毕业时间 1 至 3 年的处理,在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第十条:考生若存在第八条所列的行为之一,将终止其继续参加该科目的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均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若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考生通过作弊行为获得考试成绩,并凭借该成绩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对于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考生,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者学籍。第十二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教育考试机构应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一)代替考生参加考试,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二)组织团伙进行作弊;(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五、考点平面示意相关提示本次考试的考场设置在第四教学楼,考生可通过南大门进入校园,校内的明苑餐厅可作为考生参考的场地标识,便于考生快速找到考场位置。建议考生提前查看考点平面示意图,熟悉校园内的路线,避免考试当天迷路。2025-08-28 11: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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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招生 | 宁波诺丁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申请开放01 学校概况宁波诺丁汉大学于 2004 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所拥有独立校园和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同时也是英国诺丁汉大学全球教育体系的重要成员。学校致力于培养立足中国、具备国际视野且能适应未来发展的创新型高级人才,面向全球招收本科、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现有注册学生超 10,000 名,来自 60 多个国家和地区。截至目前,宁诺已培养 17 届本科毕业生、18 届硕士毕业生,并自 2009 年起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学校下设诺丁汉大学商学院(中国)、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理工学院三大学院。2024 年,其工程学、社会科学总论、经济与商务、材料科学、环境 / 生态学分别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0.23%、0.44%、0.85%、0.92% 和 1%;机械工程、电力电子工程等 6 门学科入选 2023 “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其中,诺丁汉大学商学院(中国)获得 EQUIS 五年期最高认证,以及全球仅 6% 院校拥有的 AACSB 认证。据学校 2022 届硕博生就业报告显示,选择就业的硕士毕业生中,91.7% 进入世界 500 强或中外知名企业机构;77.8% 的博士毕业生入职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所有博士毕业生均进入知名企事业单位。英国诺丁汉大学是一所拥有 143 年历史的世界顶尖高校,为英国 “罗素大学集团” 及国际顶尖研究型大学联盟 U21 的创始成员,多个专业享誉全球,科研实力位居全英第 7 位。02 专业特色采用全英文授课,推行小班化互动教学;教材均从英国诺丁汉大学引进;教学与质量保障体系同步英国诺丁汉大学标准;师资由英国诺丁汉大学委派,或按同等标准在全球范围内选聘;可共享英国诺丁汉大学的网络及教学资源;毕业颁发与英国诺丁汉大学本部完全一致的学位证书,该证书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制以 1 年为主(部分专业为 2 年);实行申请制入学,无需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设有丰厚的奖学金项目。03 专业列表诺丁汉大学商学院(中国)■ 创业与创新管理学 理学硕士■ 金融和投资学 理学硕士■ 国际商务 理学硕士■ 国际管理 理学硕士■ 金融和投资学 理学硕士(研究方向:专业会计)■ 国际管理 理学硕士(研究方向:商业分析)■ 国际管理 理学硕士(研究方向:市场营销)■ 国际商务 理学硕士(研究方向:供应链管理)■ 金融科技 理学硕士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应用语言学 文学硕士■ 金融和投资学 理学硕士(研究方向:货币与金融经济学)*■ 国际传播学 文学硕士*■ 数字影视制作 文学硕士(2025年新增)■ 国际高等教育 文学硕士■ 国际关系与国际商务 文学硕士*■ 国际关系与世界历史学 文学硕士*■ 英语翻译 文学硕士■ 对外英语教学 文学硕士理工学院■ 城市化与可持续发展环境 理学硕士*■ 计算机科学 理学硕士备注1. 金融和投资学专业(研究方向:专业会计)和计算机科学专业为两年学制,其余均为一年学制。2. 教育部学位认证文件只显示专业名称,不显示研究方向名称。3. *专业可申请在职研究生学制(2-4年)。另有一年制研究型硕士项目MRes (Master of Research) 可供选择:化学工程与技术可持续能源与建筑技术智能建造智能设计研究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电子工程电气工程研究型硕士项目的申请流程与博士一致,详细信息可参考学校官网。此外,还有一年制研究型硕士(MRes)项目可供选择,包括:化学工程与技术、可持续能源与建筑技术、智能建造、智能设计研究、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电子工程、电气工程。该类项目申请流程与博士项目一致,详情可参考学校官网。04 入学要求本科成绩要求:申请者通常需具备二等上荣誉学士学位或同等水平的优秀成绩。国内高校毕业生需以大学期间全部成绩申请:国内 985、211 及 “双一流” 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总平均分需不低于 80 分;其他院校本科毕业生,总平均分则需达到 85 分以上。审核委员会在作出录取决定前,可能会根据申请者材料要求其参加相关面试或能力测试。英语语言成绩要求:母语非英语且本科学位非全英授课院校授予的申请者,需提交英语语言测试成绩。符合条件但未达直接录取标准的申请者,可申请入学前(通常为当年 7-8 月)参加学校英语语言教学中心的学术英语课程,通过课程测试后即满足入学语言要求。英语语言要求豁免政策:英国诺丁汉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及英国诺丁汉大学马来西亚校区的毕业生,无需提交额外英语能力证明。在海外院校获学位或有多国 / 多校就读经历的申请者,可访问官网查看具体豁免政策。05 申请方式学校采用英国式申请制择优录取,依据申请者的本科成绩、英语成绩及其他材料作出决定,无需参加全国统考。申请网址:https://oaas.nottingham.edu.cn 申请材料: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大学完整成绩单(中英文)学位及学历证书扫描件(海外学位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文件)两份英文推荐信(至少一封来自在读 / 最近毕业院校的授课教师)英文自荐信英语语言测试成绩单(如雅思、托福、PTE)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白色背景无边框的彩色 2 寸免冠证件照申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5 年 5 月 31 日* 英语语言成绩单及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位、毕业证书扫描件,须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前提交。06 学费及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费:2025/26 学年全日制国内研究生学费为 120,000 元 / 学年;其中国际商务(研究方向:供应链管理)一年制学费为 150,000 元 / 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希望之星奖学金(全额奖学金,13 万元 / 人):面向 6 名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授课型硕士申请者,旨在帮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覆盖范围。■ High Achievers 奖学金(50% 学费减免):面向中国国籍全日制授课型硕士申请者,申请者需在 2025 年 5 月 31 日前提交奖学金申请。■ 校友奖学金(15% 学费减免):英国诺丁汉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及诺丁汉大学马来西亚校区的本科毕业生申请该校研究生项目,可享受此项减免。■ 亲属奖学金(10% 学费减免):宁波诺丁汉大学校友或在读学生的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申请该校研究生项目,可享受此项减免。* 以上奖学金仅适用于中国大陆全日制授课型硕士研究生,详情请参考官网。07 颁发证书学校整合英国诺丁汉大学优势学科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引进国际一流学位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学生毕业将获得与英国诺丁汉大学本部完全一致的学位证书,该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08 联系我们招生咨询:电话:+86 (0574) 8818 0182邮箱:Admissions@nottingham.edu.cn其他申请相关问题,可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咨询。 更多信息详见学校官网。2025-08-15 11: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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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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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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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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