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学校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复试突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等,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
2、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指定一人,负责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
3.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近亲属参加当年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相关专业教师担任,实行组长责任制。
4.学院做好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
5.对所有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
1.学校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生源富余的学科专业可在此基本要求上,再划定复试分数线,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3.对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单科下降5分,总分下降20分。各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之上,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考生须达到学院确定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才能进入复试。
(二)复试方式
2025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线下方式。具体请考生关注各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的复试方案,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三)考生资格审查
1.做好心理素质普测。各学院要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复试准备工作,公布拟复试考生的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前,各学院须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其他相关就业证明(在被录取前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考生最终需要上传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以及提交方法请以各学院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3.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4.规范执行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除上述加分项目外,各学院不得擅自扩大加分范围、另设标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各学院应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6.各学院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要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校院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
(四)复试基本内容和主要形式
1.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等。具体复试安排以各学院后续通知为准,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官方网站。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类考核成绩之和,总分为100分。
2.复试主要内容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一般应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基本方面,各方面内容所占复试成绩的百分比由学院在复试方案中制定。专业素质能力主要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的情况。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面试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制定,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应统一。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2025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复试成绩比重须在30%-50%之间,学院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
6.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在全国统一报名前已完成,不再重复进行,但须做好推免生进一步确认工作。
三、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调剂到该专业。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各学院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9.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
10.符合所申请调剂学院规定的其他具体调剂要求。
(二)调剂具体要求
1.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调剂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术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学院拟发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三)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各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包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4.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5.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6.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四、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名额。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学院当年的招生计划。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属地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被我校拟录取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5.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6.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信息公开
1.招生计划公开。各学院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编制分专业计划,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2.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本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3.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各专业复试结果,结果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5.调剂方案公开。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6.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7、学院对于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也要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六、学校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教科南207室
电话:0571-88320119
传真:0571-88320119
E-mail:yzb@zjut.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
通讯地址:浙江杭州拱墅区潮王路18号
邮编:310014
各学院咨询及申诉渠道请查看相应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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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公告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以及《安徽大学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需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复试环节。二、复试工作安排我校本年度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预计在5月中旬启动,具体时间及要求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报考学院网站的公告,并保持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前需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三、录取办法(一)成绩计算办法考生的初试总分与复试总分分别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出考生总成绩。其中,初试总分权重占比为60%,复试总分权重占比为40%。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 =(初试总分÷1.5)×60% + 复试总分×40%。复试总分、总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二)录取学校将综合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体检结果等因素,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保持一致。(三)不予录取的情况1.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3.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4.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提供虚假信息;5.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四)考生拟录取结果经学校审核后,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四、咨询电话和申诉渠道研招办咨询电话:0551—63861850;学校纪委办监督电话:0551—63861581。五、其他事项(一)诚信考试。考生应确保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并承诺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一旦发现考生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存在问题,将取消其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二)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视情况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安徽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5月9日2025-08-27 15: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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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 和湖南省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特制订本细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二、管理机构(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院领导成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专干等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宣传、后勤、安全等工作。(二)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学院复试应急管理小组)组长:学院党委书记成员: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及其它党委委员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三)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选派人员组成,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学科专业复试根据复试考生人数分成若干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人员不少于 5 名,且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同时配备 3 名秘书(政治素质考核、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口语面试各 1 名),全程记录复试情况。三、复试基本条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所报考专业对应的学科专业 B 类考生分数线要求。考生符合《吉首大学 2025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审核。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数量低于招生计划 150% 的学科专业,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四、调剂学院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方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若学院学科专业的调剂计划人数少于 2 人,将不开通调剂系统,学院内招生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一)调剂基本要求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B 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细见我校 2025 年招生简章)。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 B 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入上述相关专业,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不得调入上述相关专业。对申请同一专业,报考不同学校或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如报考学校、专业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如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统考成绩、专业相关度以及综合能力择优遴选确定复试名单。学院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后,考生应在 6 小时内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如有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照遴选规则确定的排位顺序顺延通知其他考生参加复试。其它《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的调剂要求。(二)调剂的基本程序公布缺额信息公告:学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复试分数线等情况,公布缺额信息,最终缺额信息以学校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布调剂信息为准。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为 12 小时(部分调剂人数少的学科(专业)适当延长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考生申请调剂:所有符合我院各相关学科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调剂申请。发送复试通知:报名系统关闭后,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对符合学院复试要求的,学院将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在 6 小时内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如有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照遴选规则确定的排位顺序顺延通知其他考生参加复试。考生缴费:在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费缴纳(120 元 / 次)。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复试流程参照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凡未能完整参加所有复试环节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调剂考生按照各学科专业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完成后,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向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 6 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录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终审,审核未通过者,将取消录取。五、复试总体安排(一)复试准备1. 学院准备(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并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准确解读招生学科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2)细化流程、模拟演练,做好应急预案。全面审视、认真思考,细化复试环节全过程,实现无缝链接、闭环管理,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有效组织、科学管理,充分借助模拟演练,完善复试流程、积累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复试时的各项应急预案。(3)做好复试现场所需软硬件设备、场地安排、后勤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2. 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1)必要文具。(2)按照学院要求准备其他相关材料。(二)复试时间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定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报到,3 月 29 日 - 30 日正式复试,具体以学院复试通知为准;调剂志愿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8 日 - 4 月 20 日,具体以学校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的调剂信息及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系统发送的调剂复试通知为准。(三)缴纳复试费收到复试通知后,请考生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费缴纳(缴费流程见附件 1)。复试费 120 元 / 次,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四)资格审查学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审查。考生在完成复试费缴纳后,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需提交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单。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以报考时信息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应届生除外)、社保证明(应届生除外)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2)。《吉首大学 2025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 3),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五)复试方式和内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办法,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安排专人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学院将分批次提前公布复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具体安排,复试过程将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具体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三部分。1. 笔试复试笔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加试。闭卷考试,满分均为 100 分,考试科目以《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专业课: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时长 120 分钟。思想政治理论:依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报考会计(125300)和工商管理(125100)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并将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长 120 分钟。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具体科目见《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长为 120 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2. 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内容进行考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具体由学院自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责任感、协作性等方面。评分以 “合格” 或 “不合格” 衡量,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 “不合格” 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人文素养和心理健康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3. 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 100 分。4. 心理测试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在进入学院复试前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指南另行通知。未进行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六、录取1. 总成绩计算方法(1)学术型硕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外语能力测试占总成绩 5%、专业课笔试占总成绩 10%、综合面试占总成绩 25%),计算方式如下:初试折合百分制成绩(A)= 初试总成绩 ÷5(满分为 500 分成绩除以 5);复试成绩(B)=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5% + 专业课笔试成绩 ×25% + 综合面试成绩 ×25%;总成绩 = A×60% + B。(2)专业型硕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 50%,复试成绩占 50%。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成绩(其中,会计(125300)和工商管理(1251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占复试成绩比例不低于 1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初试成绩(A)= 初试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3×50%;复试成绩(B)= 专业课笔试成绩 ×10% +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5% + 综合面试成绩 ×25% +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 ×10%;总成绩 = A + B。2. 录取原则(1)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加试中任一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原则上 60 分为合格分);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舞弊者,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总成绩为考生是否录取的基本依据,学院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生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4)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在本学科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如该学科内无递补人员,则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招生计划。(5)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学校发送通知后的 6 小时内明确是否接受拟录取。3. 其他情况(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2)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3)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6)已被录取的新生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逾期 2 周未报到者,取消其录取资格。(7)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籍。七、招生计划管理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单位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但必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录取数不得超过学院的总招生计划数,调整招生计划时及时对外公布。推免生均包含在下达的 2025 年招生计划内。截止 4 月 18 日,学院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调整。八、信息公开学院复试工作方案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院统一公布。学校对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复试工作方案等信息在研究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学校发布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 7 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九、复试监督及纪律要求学院将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复试工作方案,明确复试、调剂相关原则、程序和相关要求,报研究生院审核。学院严格遵守复试录取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贯彻 “公平、公正、客观准确” 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学院将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会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查处。学院在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健全信访举报制度。学校统一公布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和电话号码,受理考生申诉及信访举报事宜,具体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电话: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 0743-8561096,学校纪委办 0743-8564814。十、体检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期间,向学院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扫描件。十一、其他注意事项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考生在复试中有舞弊行为,将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联系电话:吉首大学研招办:0743-8561096;吉首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743-8564492。其它未尽事项由吉首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吉首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2025-08-26 15: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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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按照教育部对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及教育部、黑龙江省最新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1.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领导、组织和监督,组织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巡视各学院、学科复试情况,协调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2.成立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巡查小组,对黑龙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重点环节进行巡视检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3.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与宣传部、教务处、信息与网络中心、后勤保障处、校医院、安全保障部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保障复试期间相关工作正常运行。4.各招生学院成立由5到7人组成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招生学科(专业)负责人、导师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成立复试小组并进行纪律和业务培训,负责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材料和复试结果,负责解释和处理考生对专业复试结果提出的异议。5.各招生学院按硕士招生学科(专业)设置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由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组长1人,记录员1人(可由组员兼任),负责组织考生资格审查、专业素养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核。二、复试工作原则1.各招生学院要高度重视复试工作,严格复试考核标准,提高复试质量,择优选拔,通过复试环节,选拔出更多的优秀生源。各招生专业应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要实行分类选拔,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面试、笔试、实验和实践操作等多种考核形式。复试合格考生数低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应及时启动调剂工作。2.全日制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等不同类型的专业,应进行分类复试。同一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划定相同的一志愿复试分数线。3.我校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可进行合格复试。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要进行差额复试。根据一志愿上线生源比例,学术学位差额复试比例为不低于130%,专业学位差额复试比例为不低于150%。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4.申请黑龙江大学“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单项成绩(任一考试科目单科成绩或初试总分)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该专项考生参与学校统一的复试考核,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上线生源充足时,进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为120%。将“考生初试总成绩与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要求的差值”作为该专业计划考生的初始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划定复试名单。5.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授权下,对国家认定的符合初试成绩加分和初试免试情形的考生予以初试加分和初试免试。(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②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2)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网址:https://yz.chsi.com.cn/tm)6.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7.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根据目前一志愿生源情况并结合近年调剂生源情况,黑龙江大学在2025年招生复试录取环节,不进行破格复试。各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院、专业应积极开展调剂工作,完成招生计划。三、复试形式及内容根据我校工作实际,一志愿考生复试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请一志愿考生在确定复试具体时间后,按要求抵达我校,在复试时间段内凭准考证进入校园。1.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学院在复试的面试环节组织进行。一志愿考生在复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材料。2.复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面试、笔试、实验、实践操作等,由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3.会计硕士(MPAcc)、图书情报硕士(MLIS)、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内容参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其考核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复试考查主要内容四、成绩计算及录取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满分210分(管理类联考相关专业的政治考核60分,专业考核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60分,思想政治考核满分3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3.一志愿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4.“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含推免)择优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如下: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要求)*60%+复试总分(折合成百分制成绩)*40%对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初试总成绩与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要求差值高者优先。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5.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如有必要,经黑龙江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6.复试不合格考生(含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参加相同专业的调剂。五、复试工作要求1.复试须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记录员负责对每位考生面试过程和内容逐一进行详细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2.各招生学院要合理设置线下复试考场,规范考场布置,设置备考区,隔离备考考生,营造良好的复试环境。3.复试现场要安排专人负责备考区的秩序维护,进入备考区的考生,身上所携带的移动通讯设备需上交至工作人员保管,复试结束后予以返还;复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所在区域,不得在备考区逗留,不得与备考考生交谈,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4.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要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5.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与参加面试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诚信复试承诺书》应存档备查。6.各招生学院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复试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7.各招生学院要安排工作人员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全程可倒查。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如发现考生有考试作弊行为,应立即取消作弊考生的复试资格并上报研究生院做进一步处理。8.复试期间各学院应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安排人员及时接听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六、时间安排与纪律要求1.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安排,我校初步确定于3月14日至24日进行一志愿复试。2.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保密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3.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4.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5.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巡查小组受理考生举报,受理电话为0451-86608428、0451-86608729(功能升级中)、0451-86608305。七、其他1.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为定向在职人员,学校不提供住宿,不予办理人事档案与户籍转移。2.按教育部要求,切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lju.edu.cn/)和“黑大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3.拟录取考生须在公示期间向我校提交思想政治考核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4.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为考生提供招生咨询服务,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451-86608428、0451-86608729(功能升级中)、各学院咨询电话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执行。6.本方案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附件【附件2.黑龙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pdf】附件【附件1.2025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分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pdf】2025-08-28 1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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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苏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基本要求(一)复试分数线1.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招生专业/方向考生的初试情况和招生计划,自主确定不低于教育部2025年A区复试分数线。(1)同一专业/方向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复试分数线一致。(2)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方向应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该专业/方向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3)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方向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进入复试的人数。(4)若同一专业/方向进入复试的最低分考生初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复试。2. 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分数线按照国家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总分降20分进行划线。单考生原则上实行等额复试。(二)免试(初试)生复试1. 已经接收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需要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复试。2.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试(初试),直接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复试。(三)加分项目在教育部下发的符合加分规定的名单中的考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三、复试组织(一)复试形式和缴费一志愿复试工作均线下进行,复试费为80元/人。考生于复试前通过支付宝扫码缴费,未按时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请勿重复缴费。(二)复试时间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于3月下旬启动,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学科/方向复试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请各考生及时关注。(三)复试资格审查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由各单位留存备查):1.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初试《准考证》(可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提供注册有效的学生证)。2.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其中:(1)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持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对于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由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相关证明。3. 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4. 填写完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5. 除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以外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②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6.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请按序整理,前期已申请加分的考生,须携带加分材料原件现场复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故意隐瞒身份、违反相关规定,或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录取后发现,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四)复试考核研究生复试包括笔试(技能)和综合面试两部分。1. 笔试(技能)(150分)笔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笔试科目应与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一致。所有专业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笔试科目主要为思想政治理论测试;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和会计综合测试;其他专业主要为专业能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笔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笔试科目在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公布,所有加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2. 综合面试(150分)综合面试由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部分组成。各单位要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求、专业特点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促进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综合面试中可包含对考生实践或实验能力的测试,或其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绩计入面试成绩,具体办法由各单位自定。鼓励各单位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心理测试。(五)复试计分复试成绩(300分)=笔试(技能)(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四、调剂(一)基本条件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3. 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5. 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调剂。6.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二)调剂时间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将于4月8日起开通,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调剂系统”提出申请。未通过“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我校接收调剂生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五、体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六、录取1. 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对于录取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复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所在单位再次组织复试。2.复试成绩(满分300分)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两门加试课程成绩(满分100分)有任意一门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 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要调转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或非全日制的考生要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受目前我校条件限制,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4.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5. 2025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监督与复议1.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于复试开始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实名举报、投诉等事宜。2.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成立复试督查小组,监督和检查本单位复试工作。学校成立复试督查小组,加强对各单位复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学校督查电话:0512-65227655;E-mail:sdyzb@suda.edu.cn。八、其他事项1.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2. 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继续复试的资格或录取资格,如果已经录取,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3. 我校及相关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将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相关信息,考生若联系方式有变更,须及时告知到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4. 有关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有关政策与信息以研究生院及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官方网站公布为准。5.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8-01 16: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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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做好自治区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5〕1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学校的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管理(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工作,统筹管理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工作职责为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命题复试小组和复试专家组的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组长:学院院长 成员:学院纪委书记、副院长(分管科研和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分管MBA教育)、副院长(援疆)(二)复试小组 根据学院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学院按专业成立多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人数为5人(含组长),成员原则上由本专业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导师组成,另设助理1 人(不可兼任),负责记录整个复试过程。 (三)督察工作小组 为确保学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研究生督察工作小组,督察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保证申诉渠道畅通,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中的重大和特殊问题,并及时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四)保障小组 为确保学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保障小组,保障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复试工作所涉及的现场布置、设备调试、耗材准备,及其他支持、服务和保障工作。三、复试 (一)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7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25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1. 复试时间 (1)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工商管理:非全日制:3月27日-3月31日;全日制:3月27日-4月2日 2. 场地安排 (1)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至善楼4楼工商管理学院。 (2)工商管理: 资格审核:3月27-28日在知行楼8楼MBA教育中心;3月31日在知行楼9楼。 复试地点:知行楼8楼MBA教育中心,具体场地另行通知。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初试成绩满足《新疆财经大学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官网 https://yjsy.xjufe.edu.cn/),且资格审核通过。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三)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由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科或专业(领域)特点确定。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1.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学术学位) (1)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每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③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重点考查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 ④专业笔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笔试科目《管理学》,详情查看《新疆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官网 https://yjsy.xjufe.edu.cn/)。 ⑤加试(单科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企业管理考生加试科目为《企业战略管理》和《市场营销学》,技术经济及管理考生加试科目为《企业战略管理》和《供应链管理》。详情查看《新疆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官网 https://yjsy.xjufe.edu.cn/)。 (3)复试成绩折算办法 复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评*20% +综合能力考核*40% +专业笔试成绩*40% 学院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2.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1)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每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③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重点考查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 ④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折算办法 复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评*20% + 综合能力考核*60% + 思想政治理论考核*20% 学院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 严格复试资格审核。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的身份审核及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免初试考生的资格审核。 2. 资格审核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 (2)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应届考生需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若无可不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及管理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 5 门主干课程成绩合格的有效证明。 (5)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户籍材料及定向就业合同。 (6)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复试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或提交资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凡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具备复试资格。 3. 加分及照顾政策资格审核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核。是否具备加分资格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系统中下载的相关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名单信息为准。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并计入考生初试成绩。初试加分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能同时享受。四、调剂 按学校总体方案执行。具体政策以调剂系统中发布的信息为准。五、录取 按学校总体方案执行。六、体检 按学校总体方案执行。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按学校总体方案执行。相关附件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2025-08-15 15: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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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等文件要求,为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德才并重,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创新潜质、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核,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规范招录程序,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处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日常工作。(二)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由校纪委副书记任组长,研究生院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生院、各招生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中的问题。(三)各培养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一级学科带头人、专业(领域)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导师代表。负责组织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及时处置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等。(四)各培养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纪检委员任副组长。负责检查监督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中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与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五)各一级学科、专业(领域)成立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由一级学科带头人、专业(领域)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本学科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相应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六)各学院以本方案为依据,制定科学、规范、公正的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各学院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与录取方案主要包含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名单、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名单、各学科复试小组名单、复试实施具体办法、面试时间和地点、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与地点等(专业课笔试科目按招生简章设置,使用同一复试科目笔试试卷的学科专业须在同一时间组织笔试,由一级学科、专业(领域)所在学院统一协调和组织)。复试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各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需报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和实施。三、复试基本条件(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二)复试名单确定所有学科专业采取差额形式复试,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在达到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各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初试成绩排名和差额比例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统一的专业排名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第一志愿复试名单将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学校根据公布的调剂原则确定,名单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四、考生资格审查(一)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应在复试前指定专人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收取相关复印件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3.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单。5.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证明,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该类考生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7.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8.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打印《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和《报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9.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考生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由各学院留存。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二)加分资格审查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在复试前3天(以提交时间为准)向研招办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研招办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相应的分数。逾期将不予受理。(三)复试费缴纳参加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可通过微信平台缴费,复试费缴纳标准:120元/人。缴费时间:另行通知。缴费方式:微信平台缴费。缴费步骤:打开手机微信,点击微信右上角“添加朋友”,选择“公众号”后搜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关注并进入该公众号后点击“常用业务-学生在线缴费”进入登录界面,输入学生身份证号、姓名和验证码登录,选择考试费项目后完成缴费。(联系电话:0731-85623986黄老师或0731-85623225周老师)。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调剂考生的缴费方式由学院另行通知。五、复试方式和内容学校明确招生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招生工作小组基本规范和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行为基本规范,细化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考工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复试应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考工作方案,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狠抓细节,扎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相关工作。要加强与考生的联系,考前核实考生的联系方式,确保能及时联系考生。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各学院如因特殊原因,确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须报研究生院批准。复试分批次安排。先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安排见报考学院网站。第一志愿复试结束,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根据计划完成情况,公布调剂计划和调剂复试信息,参加调剂的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参加调剂计划的复试,调剂复试相关安排见报考学院网站。(一)复试时间各学院在3月10日-4月28日完成复试。第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2日-23日,调剂复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二)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重视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查。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考核。1.笔试(闭卷考试)复试笔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同等学力加试。专业课: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考试时长不得少于90分钟。满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理论:依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的要求,对报考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并将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长不得少于90分钟。满分为100分。2.面试面试是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是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1)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2)测试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以及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情况。(4)考生参与实习、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计算机、外语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情况等。(5)发表论文、授权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成果。面试还需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和职业道德等方面。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组织形式多样,可以和面试同时进行,也可以由专门的测试小组单独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际运用英语知识的能力,以口语对话或笔试等形式考察学生英语听说能力。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六、破格复试的政策及要求对初试公共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等考试科目)成绩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分以内(含2分),但业务课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破格复试工作严格按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申请条件及程序详见我校2025年破格复试公告。七、调剂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进行调剂。所有考生的调剂都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一)调剂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二)调剂程序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我校将公布调剂计划信息,考生可以填报调剂志愿,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相关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具体程序如下:1.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相关学科专业的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3.学校根据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综合素质、培养潜力等因素确定复试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4.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5.学校根据复试及录取结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6.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三)其他要求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学科专业变更和学习方式变更(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须按照要求进行调剂。2.学校按照各学科专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学术要求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3.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八、录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一)总成绩的计算方法1.满分500的专业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初试政治理论+初试外国语)×1.5+业务课1+业务课2〕/6×60%+复试笔试成绩×1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20%。2.满分300的专业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初试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联考〕/3×60%+政治理论成绩×5%+专业综合考试成绩×1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5%+面试成绩×20%。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二)录取规则按照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1.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2.同一批次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3.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录取。4.如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录取。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录取。6.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安排在统考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合格后单独排序录取。(三)其他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者。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3.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5.体检或心理健康普查不合格者。6.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学院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上述条件的要求。九、体检拟录取考生在当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扫描后发至各学院研招办邮箱。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十、奖助学金及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为所有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学校不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奖助学金办法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学费收费标准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62号)、《关于调整我校部分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中南林发〔2024〕60号)文件为准。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十一、其他事项(一)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招办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二)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校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三)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学费收费按照学制年限收取。(四)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五)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或者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学校不负责提供住宿。(六)被录取的新生(推免生除外)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期满入学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七)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和心理健康普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八)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十二、联系方式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联系方式:0731-85623266 电子邮箱:yjsyyzb@csuft.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5年硕士招生)2.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 电话联系方式:0731-85623108 电子邮箱:jwjcc@csuft.edu.cn3.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崇德楼1202室4.联系人:王老师 贺老师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 报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附件2.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docx附件3.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docx2025-08-27 11: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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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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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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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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