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发布
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01明确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加强领导、规范程序、严格监督,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02加强组织领导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流程、考务调度和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规范。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成立“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成员由学校纪委、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组成,全过程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
2. 各院(部)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明确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准确领会和掌握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复试人员管理和培训,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并受理举报投诉等事宜。
3. 各院(部)根据实际,成立专业(领域)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明确责任和要求。
03落实信息公开
1.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学校通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招生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
2. 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将开辟复试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
3. 各院(部)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核后,通过单位网站复试专栏等渠道及时公布。一经公布,不得随意调整。
4. 各院(部)要严格执行所公布的工作实施细则,并在本单位网站准确及时公布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04严格复试管理
(一)招生计划分配
1. 学校参照《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考试招生人数,并结合上线生源等情况统筹考虑,以院(部)为单位分专业下达招生限额。
2. 上线人数少于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的专业可适当调整计划,但专业学位计划不得向学术学位调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下达时单列。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 在符合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院(部)应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需要等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2. 上线生源充裕的专业要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 2025年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由学校划定后公布在“复试专栏”。
(三)复试方式
我校所有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调剂复试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各院(部)也可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现场复试形式,但同一专业的调剂复试方式应保持一致。
(四)复试考核内容
1.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在复试成绩中占比分别为40%、10%、50%。
(1)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以笔试(含上机)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以招生章程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为主,时间为2小时;
(2)外语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通过自我介绍、文献阅读翻译及问答等形式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3)综合素质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要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同时要注重全面考核,通过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其中,确因学业水平表现突出的考生,可予适当加分,各院(部)须在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标准并做好相关证明材料核查、公示。
2.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院(部)负责,以笔试形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各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由经济管理学院组织实施。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外国语言文学、翻译等专业的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分别由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单独制订,经学校审核后公布实施。
(五)复试要求和工作纪律
1. 加强复试人员管理。各院(部)按学科领域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单数),应另设一名专职复试秘书。要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在职在岗职工参与复试。要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教育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禁复试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2. 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复试采取“三随机”(即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音像材料须由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督查组负责人签字后交研究生院妥善保存。在公布复试成绩、总成绩前,应安排至少2名人员同时在场、交叉检查,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安全。
3. 统一评分标准。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评定标准原则上要求统一。每名考生复试完毕后,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干扰或影响他人评分。有多个复试小组同时复试的,应提前明确统一的考评标准,尽量消除组间分数差异,正式复试前组织模拟试评,不能在评分后再对分值进行折算或赋值。
4. 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要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验。要进一步加强学历(学籍)审核力度,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各院(部)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3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 强化安全保密。各院(部)要全力做好复试安全保密工作,充分考虑组考方式、复试人数、学科特点等,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防止试题外泄。复试试题管理工作要按照学校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各院(部)应加强试题命制、交接、保管等环节管理,并采取措施保障在本专业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前任何人不得泄露复试试题有关内容。
05规范录取程序
1. 总成绩是录取和奖学金评定的依据
总成绩=(初试总分/系数)×(1-权重)+复试成绩×权重
其中,系数按初试满分计算:满分值为500的为5、满分值为300的为3;权重为30%—50%,由各院(部)自定,须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复试成绩满分100,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 录取基本要求和顺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按总成绩择优录取。如招生章程中按研究方向招生的,须分研究方向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调剂考生根据调剂计划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第四门、第三门、第二门成绩(以准考证上考试时间为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报研究生院。
其他专项计划与正常考生执行同一复试标准,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06积极稳妥做好调剂工作
(一)接收调剂的条件
调剂除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
1.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且符合招生章程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
4. 数学一、二、三及英语一、二间可顺向调剂(例如:数学三不可调至数学二,依此类推)。
5. 符合非全日制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从全日制专业向非全日制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不接收非全日制专业调剂到全日制专业。
6.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8.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10.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二)调剂工作要求及程序
1.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由学院明确调剂基本要求,公布本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制定调剂工作细则时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各学院(部)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考生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在遴选调剂考生时,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进行信息填报。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系统按流程进行操作。
3. 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性,若因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全部承担。我校不接收考生通过邮寄、电话、邮箱等其他方式提交的调剂申请。
07遵守相关工作制度
(一)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指挥、协调。各相关单位须坚决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切实保障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完成。
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依照“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科学处置”的组织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协调原则,针对复试各风险环节,尤其是在考风考纪的监管等方面,强化技术支持与安全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及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复试期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部)、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实行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派出校领导任组长、纪检监察机构与研究生院参与的巡视小组,深入各学院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进入面试场所检查,或抽调复试影像资料检查复试过程。
复试期间,对于考生反映的问题,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落实,对违反学校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专业,将根据不同情况和性质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复试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532-86983322
举报邮箱:jiwei@upc.edu.cn
(三)复议制度
各招生院(部)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由各院(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作出必要的解释。对考生异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四)回避制度
复试工作人员均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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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各学院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一、工作原则1.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考风考纪,健全监督机制,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3.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落实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复试方式:线下现场复试。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5日-27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将于4月8日之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视调剂生源情况自行确定)。三、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名单由学校公布。2.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根据调剂志愿和缺额情况确定。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单独划定并由学校公布。4.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5.同一专业、类别(领域)既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的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统一划定相同的复试分数线。四、资格审核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办理复试相关事宜,资格审核在各学院进行。考生在复试前须按规定时间提交以下材料(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或由学院通知)。1.全日制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①学生证;②身份证;③本科学习成绩单;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身份证;②本科(或专科)毕业证;3.未通过网上报名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4.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复试前使用学信网系统,综合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加强对考生的核查。五、复试内容1.专业课考核:具体科目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满分100分。2.综合面试: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与科研潜质等(80分)。满分100分。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考核重点。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多维考察。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加强试题安全保密管理。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复试笔试、面试命题、评卷等流程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要求进行。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达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填写《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小组成员按要求在成绩单上签字。6.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专科毕业至入学报到时满2年以上或本科结业)报考的考生,需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其中任意一门加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加试的具体形式由学院自行确定。六、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七、总成绩计算和录取原则1.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2)×30%{其中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的其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70%+(复试成绩总分/2)×30%)}。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顺次录取。报考吉林省新农科长白山创新学院的所有专业、“科技小院”专项的所有专业、农学院的农艺与种业专业、植物保护学院、菌物学院的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中药材学院的中药学专业,按研究方向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顺次录取。2.专业课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加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八、纪律要求1.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综合运用“二识别”“三随机”“四比对”方式进行复试工作。(“二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四比对”: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2.各学院要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和程序,健全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并加强培训,使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全程回避相关工作。3.各学院复试全程须录音录像,以备复查。复试前考生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过程外泄,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学校有权追究其责任,并取消复试成绩。4.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环境。5.对复试录取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6.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报到后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7.各学院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复试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学院须第一时间上报,按相关要求及时处理。九、其他1.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各学院网站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十、咨询及申诉方式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4533048、3049。电子邮箱:203106852@qq.com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y.jlau.edu.cn/。2025-08-25 15: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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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一、工作原则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二、组织管理1.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审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遴选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审查复试结果;协调处理复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监控,受理并处置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2.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科目命题和确保试题试卷等考核材料的保密管理;培训复试专家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调档和政审。3.学科(领域)复试专家组(1)工商管理学(学术型硕士)(2)工商管理(专业型硕士)(3)会计(专业型硕士)(4)国际商务(专业型硕士)职责: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组织本学科(领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4.学院复试监督小组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三、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备注:根据复试情况,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略有调整,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四、复试基本条件1.各专业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如下: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3.我院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4.会计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3;其他三类专业复试按国家线执行。五、调剂1.调剂基本要求“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5年4月8日开放,学校将在2025年4月8日后陆续开通相关专业的调剂系统,我校调剂系统每批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和研招网调剂系统。①符合我院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③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视为相同),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调剂复试相关通知。④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⑤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图书情报(1255)、工程管理(1256)、审计(0257)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⑦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提出的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⑧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制定选拔标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考生选拔规则,但不得低于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要求与条件,具体见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⑨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能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调入全日制。2.调剂程序①学校公布各学科专业缺额。研招办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在调剂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②考生申请调剂。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③学院审核调剂志愿。学院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④考生确认复试通知。考生及时在调剂系统中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⑤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根据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六、复试安排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1.复试名单(见附件5)2.复试时间 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9日-4月3日。 3.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120元/次,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附件4),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及未录取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4.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3)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成绩单等证明材料。(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7)本人手写签名《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8)《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附件2),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9)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交:《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3)。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进行核验。5.复试方式和内容(1)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如下: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英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4)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250分,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察。(5)二类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的形式为笔试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七、录取1.复试成绩计算工商管理学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MIB)研究生复试成绩由四部分组成,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测试(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考核(满分250分)。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复试成绩由五部分组成,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听力测试(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考核(满分250分)。总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2.录取规则(1)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②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④复试成绩不合格(折合成百分制60分以下)者;⑤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⑥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⑦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⑧体检不合格者。(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第一志愿考生默认为接受拟录取。(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5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否则无效。3.录取类别(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调档函》上规定的时间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4)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定向就业协议书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八、学费及奖助学金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九、体检学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周内,须将个人在近三个月内二甲医院以上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录取学院,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为方便考生,我校校医院可进行复试体检。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十、复试监督和复议1.我院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3.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十一、其他注意事项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视为自行放弃。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3.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我校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联系电话: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731-84617053 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2.《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3.《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4.《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5.《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6.《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面试安排》附件1-6.zip2025-08-26 14: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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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原则(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二、组织领导(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包括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方案的制定,复试过程的监管,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加强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服务保障,做好考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复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加强工作监督,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成立以下工作组:1.应急处置与服务保障组:分析研判形势及风险点,做好考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开展保密教育,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做好复试期间的复试组织、技术支持、安全保障及后勤保障。组长:研究生院负责人成员:党政办公室(保密办、网络信息中心)、宣传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校医院)、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有关负责人2.监督巡查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各学院复试现场进行巡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受理有关申诉,及时调查并给以回复。确保招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组长:纪委机关、研究生院负责人成员:纪委机关、研究生院有关工作人员(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任)任组长,并作为第一责任人,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等为主要成员,包括相关领域的专家(一般应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若干名,全面负责指导、实施学院复试工作。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和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复试专家组及工作督查组。1.资格审查组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主要职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2.复试专家组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若干个复试专家组,每组由不少于 5 人的本学科的研究生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承担科教融汇协同育人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院,要与相关科研院所研究生导师组成联合复试专家组。近亲属参加2025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或者存在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主要职责: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含保密),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确定复试结论。3.工作督查组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督查组,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主要职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三、复试要求1.各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要求,以《武汉工程大学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方案为基础,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信息公开、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应包括:复试初试分数线、复试形式、复试时间、拟招生人数、复试内容、复试程序、复试要求、调剂条件、录取规则等。承担科教融汇协同育人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院,还要聚焦联合招生的学科专业和工作实际,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应包括调剂基本条件、工作要求及流程等。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应于复试或调剂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未按要求公布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一律无效。2.各学院应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加强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确保工作质量。考中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严防“作弊”。3.各学院应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分工,事先准备好复试相关场所、环境、设备、资料、试题等,并提前进行演练。4.各学院应以考生为中心,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尤其要耐心做好淘汰考生的疑问解答工作。要提前将复试形式和复试各项要求告知考生,确保考生有足够时间准备相关资料,做好相关安排。采取现场复试的,要精心做好入场、候考、饮水、秩序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要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要安排专门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指导与服务。同时,应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对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5.各学院应做好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工作,与复试相关的全套纸质、音视频等资料应妥善保存备查。复试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公布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复试和总评成绩。6.各学院要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处置出现的问题,确保复试工作平稳有序。7.各学院应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命题、制卷、监考、评卷、统分与登分、复试信息发布、复试结果公示等关键岗位和环节必须安排2名以上教职工完成,并签字确认。8.各学院应设立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部门和通讯地址,明确电话的接听时间并保证在该时间内有人接听,确保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9.各学院应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四、复试工作(一)复试形式 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等,但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应采取同一复试形式。具体形式由招生学院确定并通过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公布。(二)复试时间2025年3月下旬-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各学院公布为准。(三)复试名单确定各学院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1.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项计划招生指标和生源情况,自主确定、单独划线。其他学科(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均不得低于国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学院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学院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他学术要求。2.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学院根据复试形式、复试内容等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3.根据生源情况,各招生学科(专业)分批进行复试。针对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学校将根据学科(专业)发展情况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再次分配。(四)资格审查各学院应根据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报考条件”的要求,严格审核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尤其应加强对考生学历、学籍的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复试资格审查组组织实施。考生的报考信息以网上确认时的信息为准,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具体要求:1.证件核查。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需提交以下材料:(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境外高校届时可毕业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成绩单、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影印件各一份。(3)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已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且通过学校资格审核的,根据规定可免初试直接参加复试,经复试考核合格可直接录取。(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中之一证明材料影印件一份,录取前必须签署定向就业合同。学历(学籍)信息检验存疑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2.身份确认。各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3.复试费交纳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费为100 元/人次。各学院要对复试费交纳情况进行核查,未交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4.承诺书签订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复试。各学院要进行认真核查,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规范、复试结果有效。(五)复试内容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的内容。可通过考生递交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考查。复试考核具体内容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科学规范确定。1.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可通过收听音(视)频方式或对话方式考核。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2.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复试科目相关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题型,难易度适中,便于实时作答。采取现场复试的,采用闭卷笔试考核方式,考试时间不低于90分钟,具体时长由学院根据复试科目特点和考查需要确定。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可采用面试环节植入考试方式,即考生随机抽取相应题目作答,当场展示作答结果等;也可采用网络化传统闭卷考试方式,即使用统一网络平台,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轮次考生统一时间进场,在视频监控下、规定时间内答题并按要求提交答案。具体方式、要求等由招生学院确定。3.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通过面试方式考核。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要求考生提供相应的背景支撑材料作为复试评分的参考依据,但事先需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加试形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复试形式自定。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高职高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6.数学加试。加试形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复试形式自定。调剂考生由初试科目不含数学的第一志愿专业调入我校初试科目含数学的专业时,须加试数学。数学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7.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六)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各学院可根据选拔人才需求自行制定,且应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2.总成绩计算。根据不同复试形式,确定初试和复试成绩权重。采用现场复试:初试总分300分专业的,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初试总分500分专业的,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初试总分300分专业的,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初试总分500分专业的,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五、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加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六、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条件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相关调剂要求。(二)调剂工作要求1.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2.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各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综合考虑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初试成绩、一贯学业表现等择优调剂。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3.学校调剂工作方案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由招生学院按规定在调剂方案中公布并执行。(三)调剂注意事项1.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学校和各学院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信息,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培养、奖励、就业等相关政策,做出理性选择。2.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资格审查时须向培养单位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中之一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七、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各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2.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根据调剂批次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3.各学院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副院长联合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各学院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须向学校提交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予录取。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5.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保密要求,所有参与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需进行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承诺书。九、信息公开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另行公示。学院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学院或学科、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十、其他工作(一)体检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二)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招生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校将组织心理健康线上测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须签署并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十一、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27-87940025;邮箱:yzb@wit.edu.cn武汉工程大学纪委机关,监督电话:027-87195662;邮箱:witjw@wit.edu.cn十二、附则1.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湖北省相关招生文件为准。2025-08-27 17: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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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复试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二、复试形式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三、复试时间我校各学院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22日—3月25日进行,各学院将于3月18日左右公布第一志愿上线名单、复试细则和日程安排,3月28日前公示复试成绩。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关注各学院网站。我校调剂系统将在4月8日开放,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四、复试内容按照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我校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测试)三部分内容。其中专业综合能力占80%,外语听说能力占20%,综合素质能力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等专业复试中均加试政治理论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参见《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附件1)。五、复试纪律1.考生请提前认真学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办法中关于考试纪律的内容;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守信的意识。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违规作弊行为,复试过程中不得私自录音、录像。复试期间及复试后,严禁将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查实即按舞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上报相关部门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3.考生若存在报考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以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4.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在复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复试成绩或复试资格:(1)复试过程中与他人谈话、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2)复试过程中与周围考生存在私下接递物品行为的;(3)复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监考老师视线范围的;(4)复试未完全结束前传播复试相关内容的;(5)拒绝、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侵害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6)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六、其他说明1.享受加分政策且满足复试条件的考生可持相关证明先参加复试,实际加分情况以教育部提供的名单为准;如考生未在学院公布的复试名单中,请及时与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联系;2.我校会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情况确定调剂专业和调剂名额,最终以调剂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不设预调剂环节,考生届时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报名;3.我校及各学院、学部以网站、电话、邮件、短信、各通信平台方式公开或发送的相关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我校发送待录取通知时,若考生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我校将顺次递补,不再另行通知;4.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携带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齐全方可参加复试),并按资格审查单中需要项目准备所有资料,具体详见《2025年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附件2);5.参加复试的全日制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生,非全日制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50元/生(宁价费发【2017】7号)。第一志愿参加复试的考生在3月20日—3月28日完成缴费(附件3)。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将不予退费;6.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方式另行通知;7.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我校的相关规定为准。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附件1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docx】【附件2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doc】【附件3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方式.pdf】【附件4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pdf】【附件5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docx】【附件6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录取方案.docx】【附件7宁夏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学院(学部)接收考生咨询电话及专用邮箱.pdf】2025-08-14 15: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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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招生的原则,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高质量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确保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二、复试时间及方式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 2025 年 3 月下旬启动(具体时间和复试安排由学院向考生公布)。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今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以现场复试方式进行。三、复试内容与形式1.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考核(笔试,满分 100 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 100 分)、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满分 100 分)和学院要求的其它考核内容(满分 100 分)。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具体复试形式和考核内容以及各部分权重见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工作细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 对以同等学力(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时间每门为 2 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 100 分,60 分以上(含)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一科目的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试卷满分为 100 分,60 分以上(含)合格。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专业课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 30%-70% 之间,由各学院自定。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按下式计算:复试总成绩 = 专业课考核成绩 × 专业课考核成绩权重 + 外语听说能力成绩 ×10%+ 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 ×(1 - 专业课考核成绩权重 - 其他考核成绩权重 - 10%)+ 其他考核成绩 × 其他考核成绩权重。(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外语类专业和管理类联考专业成绩计算办法由学院自行确定并在复试工作细则中明确。复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60 分以上(含)为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学院有其他不予录取条件的须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四、复试流程1. 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2)学院在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其中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复试线:在国家 A 类线基础上总分降低 22 分,单科各降 5 分。(3)我校不破格复试录取线下生。2. 确定并通知复试考生学院根据复试分数线确定本单位复试考生名单,将复试考生名单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并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提醒考生查看学校与学院的相关通知和复试工作细则。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3. 资格审查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达到复试分数线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在报到时须提供如下材料:(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3)应届生: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入学时提交审查)。非应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对于报考 “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证明章的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5)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课程进修成绩单、在 CN 刊物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的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复印件)。(6)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1)。(7)《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见附件 2)。(8)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具体附加材料要求由各学院结合学科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自行确定。(9)符合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说明:以上(1)-(7)为必须项,(8)、(9)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学院要求提交。学院须留存以下材料:(1)-(4)项复印件各 1 份,(5)-(9)项各 1 份,所有复印件均需采用 A4 规格纸张,按(1)-(9)顺序装订在一起。4. 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各学院按照本单位复试工作细则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复试过程中全面实行全程录音录像。5. 体检体检在入学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6. 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复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安排,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的硕士生,随同专业统考生一起复试。复试内容、程序与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要求相同。学校根据相关学院免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人数,差额下达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专项招生计划。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硕士生复试综合成绩单独排名,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依序拟录取。五、调剂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计划缺额情况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后续将在网上公布调剂工作办法,各二级招生学院将根据本单位调剂工作需要公布相应的调剂工作办法,请有调剂需求的考生及时关注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告。六、拟录取1. 综合成绩 =×60% + 复试总成绩 ×40%2.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规则、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3. 对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可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对其提供的证明材料经过核实后,予以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4.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招办,研招办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5. 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出书面申请,导师和学院同意后,由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6. 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须转入学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各学院在复试、调剂过程中,应提前将相关管理规定告知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满足有关要求才能录取。7. 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考生注意事项1. 资格审查将于复试前进行,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学院复试细则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并按时到校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环节。考生无故不按时报到或者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2. 复试期间,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将严格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和消毒制度,提供公用消毒用品,全面保障复试师生的身体健康。3. 考生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见附件 3),严禁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严禁以任何方式对其他人转告复试试题、答卷和相关考试内容。八、其他事项1. 各学院为考生提供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考生如对学院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诉。申诉人对学院的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招办投诉,投诉材料应包含学院对申诉和投诉的答复。不采纳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的内容作为复议材料。2. 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学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3.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4. 我校及各学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九、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79-69868577(研招办)0379-64231439(校纪委)电子信箱:yzb@haust.edu.cn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63 号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致远楼 222 房间)邮政编码:471000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c.haust.edu.cn/附件【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2: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doc】附件【附件3:考场规则.docx】2025-08-29 17: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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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全面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统筹做好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二、指导原则根据上级相关要求,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规范管理,积极稳妥做好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三、组织管理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北京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建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组和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三级管理模式的研究生招生组织管理体系。各级管理组织层层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细化工作流程、形成合力,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稳定、科学严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四、复试工作(一)复试分数线我校在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并公布我校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北林研招”微信公众号中的后续相关通知公告。(二)复试比例1.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应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20%-150%。2.合格生源基本满足招生计划,但不需要调剂生源的学科专业可适当按低于120%的比例组织复试。3.合格生源少于招生计划,需要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应先进行一志愿复试,一志愿复试工作结束后开展调剂。接收调剂后生源仍不足的学科专业,其原招生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学科。(三)复试时间所有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在4月20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官网通知。(四)资格审查各类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yzb.bjfu.edu.cn/) 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一志愿考生凭考生编号/身份证号登陆,调剂考生需按流程进行注册。查验审核的基本材料及要求如下,材料提交办法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后续通知。1. 统考考生、联考类考生(应届本科毕业、往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查验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单,入学时交验毕业证),联考类考生的往届毕业生同时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留取③复印件。2. 以同等学力报考学术型硕士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①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四级成绩单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原件其中一项;②发表的论文原件。留取相应的复印件。其中专科毕业必须两年或两年以上。3. 单独考试考生:要求同1,注意毕业时间必须满足本科毕业4年或4年以上。其提交的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写上考生编号及姓名)要与原件进行核对。4.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按1或2审查,同时须提交“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5.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按1或2审查,同时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五)复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复试费100元/人,通过我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入结算平台缴纳(操作指南见附件)。(六)复试的方式和内容1.复试方式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具体方式和安排见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2.复试内容⑴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实际情况,采取限定时间的开放性论文或综合性试题等多种形式对考生的专业知识进行测评,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同等学力加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少于60分者不予录取。⑵外语(含小语种)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听力与口语测试由学院或学科专业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详细的评分标准,单独测试或与综合面试一并进行。⑶综合面试(满分150分)。由各学科专业负责组织,重点考察其专业基础、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⑷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 采用开放性试题考核或者限定时间的开卷考试)。由学院负责组织,除联考类考生外,其他考生不需参加。⑸诚信评判和违规考生查处。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认真进行答卷核查等工作,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甄别力度。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⑹心理健康和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各学院结合本院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的考察。(七)复试成绩1.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外语听力、口语+综合素质面试(管理类联考考生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2.复试满分成绩350分,达到210分为合格(管理类联考考生总分450,达270分为合格)。五、入学总成绩1.考生入学总成绩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0%)+复试总成绩×(50%-30%)。所有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考生的最终录取以入学总成绩排名为准。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六、调剂工作对于满足国家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进行调剂。1、第一志愿报考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接收调剂生源,可接收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且符合国家调剂基本条件和学科专业调剂要求的优秀考生。2、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①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③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原则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调剂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④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3、单独考试考生和未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考生不允许调剂。4、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经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5、考生申请调剂流程确定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须同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中填报调剂申请,上传资格审查及相关支撑材料,具体提交办法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后续通知。七、录取工作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2.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两类。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①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查不合格。②复试总成绩不合格。③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④体检不合格。⑤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4.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学科专业、学院同意和研究生院批准,可先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资格学生占本学科专业当年招生名额,名单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检查通过。5.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如果放弃录取资格,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学科、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6.除单考生、原单位定向生外,对其他录取新生可依据相关政策要求将户口迁入我校集体户。7.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监督渠道: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336079/62338214/62338380;电子邮箱:yzb@bjfu.edu.cn;北京市研招办:010-82837456。八、政审及调档1.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政审,政审工作由所在拟录取学院负责。政审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2.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含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非全日制生)均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开学前档案不到校者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九、复议程序1.考生对复试过程、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复议申请。2.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确认有异议的,将责成相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书面上报调查结果。3.相关学院对考生本人做出解释与说明。4.经调查确实存在问题的,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十、体检安排及其他1.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在拟录取后在当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完成后将体检报告邮寄给录取学院,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各学院指定信箱(详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2.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北林研招”微信公众号和各学院网站的具体通知。十一、联系方式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336079/62338214/62338380电子邮箱:yzb@bjfu.edu.cn2025-08-08 17: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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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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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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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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