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排名查询的通知
2025-08-04 14:23:30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
报考本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即日起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查看自己的初试成绩排名。能否进入复试环节,请考生未来持续关注东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官方网站、东北师范大学MBA微信公众号中发布的相关通知。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nenu.edu.cn/zsKsdCs/enterViewCsCj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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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专业初试科目的通知各位有意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为持续优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科目体系,更好地契合高层次人才选拔需求,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经校内相关招生学院提出调整申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现确定对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部分专业的初试科目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以下专业的初试第四单元考试科目,将由原 “816 数据结构与算法设计” 调整为全国统考科目 “408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涉及专业包括:085411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085400 电子信息(方向:大数据技术与工程,雷丁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0810J2 人工智能、085410 人工智能、083500 软件工程、085405 软件工程、085409 生物医学工程、075100 气象(方向:气象信息与大数据)。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此次科目调整信息,提前做好备考规划。后续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导致科目设置需进一步调整,我校将以正式发布的《2026 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届时会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请考生持续留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6 月 3 日2025-08-29 10: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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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章程我校热切欢迎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26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上述两类统称推免生。为使我校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一、申请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二)须获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四)外语水平要求:1.本科为非英语专业(一般类)的推免生,要求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2.本科为非英语专业(艺体类)的推免生,要求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00分及以上水平;3.本科为英语专业的推免生须达到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4.大学外语非英语语种的推免生须达到全国大学相应语种四级及以上水平。(五)本科学习期间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六)学部(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接收专业以“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信息为准。三、申请程序(一)所有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均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交纳报名费。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功能开通时间预计为2025年9月22日。(二)复试时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申请推免硕士生:(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2)大学英语CET-4成绩单或外语等级证书;(3)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要求必须有教务处公章);(4)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2.申请直博生:(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2)《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3)《报考天津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4)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要求必须有教务处公章);(5)两封《2026年报考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特别说明】1.证件、证书类均需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复试时提交到报考学部(院),一经提交,恕不退还。2.直博生计划纳入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为保障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四、接收工作安排(一)我校分批次审核推免生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二)我校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在10月13日前完成。(三)学部(院)对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五、复试录取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六、信息公开及公示: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各学部(院)要对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异议受理电话:23766157(研招办)七、资助与奖励政策(一)所有录取为全日制非在职培养的推荐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享受国家助学金和第一学年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二)学校设立“树人奖学金”,用于奖励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在职培养的推免生。1.对本校推免生录取为教育硕士的学科教学(思政、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历史、地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化学、物理、地理)、政治学、心理学、世界史、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特色优势学科(领域)硕士生的推免生,完成报到手续进入学习阶段后,每人可获得奖学金10000元。2.被我校任何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优秀推免生,其在推荐学校专业成绩排名前5%者(高水平大学前25%者)(百分比四舍五入取整,成绩排名以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为准),完成报到手续进入学习阶段后,每人可获得奖学金10000元。3.被我校录取为直博生的,完成报到手续进入学习阶段后,每人可获得奖学金15000元。4.以上所述第1项、第2项和第3项奖学金,不可兼评兼得。(如有变动,请以天津师范大学最新文件为准)八、学费所有推免生均应按期缴纳学费(学费标准将以天津师范大学最新文件为准)。九、其他说明(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二)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3.2026年秋季学期入学报到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三)复试期间不安排体检,新生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注: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2025-09-18 1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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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2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4号)、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我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留学归国青年学者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奋进行动”,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提质”专项行动方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我校复试录取仅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中的“南疆高校教师专项”(以下简称“南疆专项”)开放接收调剂申请,除此之外,不接受任何理由的破格申请和调剂申请。二、组织领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相关工作办法,由研究生院组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简称“各单位”)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各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按照教育部及学科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对各类申诉进行调查复议等。各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参加复试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明确复试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学校派专人到复试场所监督巡查。三、复试工作(一)复试方式根据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二)复试管理各单位应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经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正式启动复试工作前,提前向社会公布。各单位复试细则中应明确复试形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各专业拟录取人数、复试人数、复试安排、录取办法等规定。复试细则中还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邮件、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各单位应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及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同时,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各单位应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复试成员应坚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各单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同时,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试题、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复试命题、笔试、阅卷工作须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学校相关组织要求执行。笔试部分的命题、阅卷、核分、登分等环节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面试部分须由面试小组精心组织,做好抽题、分组等工作,认真记录面试内容、签署面试成绩和评语。复试试题管理工作要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执行,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确保科学、规范、安全。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落实保密责任,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复试工作,严格按保密要求和复试规范执行,确保公平公正。要指定专人做好文字记录,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各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单位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三)复试分数线我校按照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类别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单位在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且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精准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各单位复试分数线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四)复试人选各单位应在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或本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结合《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有关说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各单位应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明确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人数等。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准自行通知考生参加复试。(五)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各单位须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等。未经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通过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复试费每人80元。复试具体审核材料及内容如下: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的学生证;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4.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入学前取得,入学具体时间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下同);5.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6.以下几类情况者,复试资格审核作不合格处理,不得进行复试:大专毕业时间(从毕业后到入学前)不满2年、非国民教育序列的党校文凭、任何高校的肄业生及其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7.有特殊要求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办理。例如,①报考法律(法学)与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有毕业专业的要求;②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0]等专业须符合研究生毕业满2年或本科毕业满3年或大专毕业满5年(从毕业后到入学前)等条件;8.报名确认信息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六)复试内容及复试形式各单位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特点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复试形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不断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含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复试形式包括自行确定的笔试(包括答题、撰写实验或研究设计等)和必须开展的面试(包括综合口试、外语听说测试、实验技能考核、心理健康测试等)。各单位也可根据学科和人才选拔需要,自行决定复试考生提供相关学术材料(如论文、研究计划或方案等),且须提前告知所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单位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单位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6个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复试中组织开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除正常复试外,还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须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重点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面试不及格或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如有笔试,由各单位在复试细则中对笔试成绩的要求予以说明。复试的具体内容、科目及要求参见各单位复试细则。(七)复试分数与拟录取结果复试成绩为复试中各种考核形式的成绩之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25%-50%的范围内。复试成绩:(1)初试满分为300的,复试满分大于等于150,小于等于300;(2)初试满分为500的,复试满分大于等于250,小于等于500;具体由各单位在上述分数范围内确定。同一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同专业复试成绩权重可以不同,但相同专业应采用相同标准;同一专业在不同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的,复试成绩权重由各单位制定。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般将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计算总分进行排序,有特殊说明的参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复试说明。各单位综合初试与复试成绩重新计算分数、排序并经仔细核对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注明拟录取考生的拟录取类型。四、调剂报考少干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我校南疆专项。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南疆专项接收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即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须相同。调剂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给予生源充足专业参加复试但被淘汰考生以同等的调剂复试机会。调剂考生按报考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执行国家基本分数线中报考少干计划考生总分要求,单科不限。生源调剂信息须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考生通过“调剂服务系统”报名,考生报名后,接收调剂生的单位将及时审核考生报考信息并通知相关考生复试。五、录取工作1.拟录取公示。各单位拟录取名单,须经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签名、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后报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进行公示。对拟不录取考生,各单位应在研究生院审核结束后将结果告知考生本人。研究生院在全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对我校本年度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2.调档审查。对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的考生,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向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必要时派专人去所在单位了解情况。切实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的考核,将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道德品质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对在职人员要注重考察其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要注重考察其在校时的综合一贯表现。3.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我校全日制定向生源和非全日制生源均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方可录取。各单位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协议书的签订,完善录取手续。4.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及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研究生院将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教育部审批通过或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5.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等报考考生须于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六、其他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组织,认真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确保我校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复试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学校相关部门将视情节追究其责任。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按规定参加复试,视为放弃本次复试,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南京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3月15日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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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指引亲爱的 2025 级研究生新同学:热烈欢迎你加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学术大家庭,开启研究生阶段的深造旅程!为帮助你顺利完成入学手续,确保入学流程有序推进,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入学指引内容。一、入学报到时间与地点1.报到时间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的现场报到时间统一定为 9 月 7 日。若后续报到时间有调整,学校将第一时间通过招生网、迎新网发布通知,请各位同学切勿提前到校。2.报到地点(1)博士研究生,以及硕士研究生中除法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之外的其他专业同学,需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与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良乡校区报到。该校区具体地址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长于大街 11 号(多宝路)。(2)法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需持录取通知书与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望京校区办理报到。该校区具体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 1 号。3.报到特殊情况处理未按上述规定时间报到的同学,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若确有特殊情况(如疾病、不可抗力等)无法按时报到,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之前,向所属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二、迎新系统登录与操作说明1.系统开通时间学校计划于 8 月 15 日开通迎新系统,具体开通时间需以学校迎新网(https://welcome.ucass.edu.cn/)“通知公告” 栏目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同学们密切关注该网站动态。2.系统登录流程(1)迎新系统入口需通过学校迎新网内的指定链接进入,首次登录前必须完成账号激活操作,未激活账号无法登录系统。(2)账号激活步骤:点击迎新系统登录页面的【账号激活】按钮,按照页面提示输入考生号(即新生录取通知书上条形码下方的数字),完成信息验证后即可激活账号,并获取个人专属学号;后续登录迎新系统需使用该学号。3.系统核心操作要求登录迎新系统后,同学们需重点完成三项操作:一是查看并确认报到相关信息,确保个人信息无误;二是按照系统指引缴纳学费(具体缴费流程见后续 “学费与住宿费缴纳” 部分);三是上传符合要求的个人照片、填报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以上操作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可能影响开学报到。三、档案传递具体要求1.档案接收范围界定(1)录取类别为 “定向” 的研究生,其档案学校不予接收,无需办理档案传递;(2)录取类别为 “非定向” 的研究生,必须在 9 月 15 日前(以邮件邮戳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逾期未转入的将影响入学资格审核。2.档案整理规范若个人档案中的人事档案与党员档案分别存放在不同机构(如原工作单位、户籍地人才市场、原就读学校等),需先联系相关机构将两类档案合并,统一整理成一份完整档案后再邮寄,不可分开传递。3.档案封装与传递方式(1)档案必须进行密封处理,且需在档案袋封口处加盖档案存放机构的公章(即密封章),未密封、未盖章或密封不完整的档案,学校一律不予接收;(2)档案传递需采用 “公对公” 形式,可选择邮政 EMS 或机要通道,优先推荐使用邮政 EMS(便于跟踪物流信息),个人快递、平邮等方式均不认可。4.调档函使用说明在邮寄档案前,需将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调档函中的 “粘贴联” 裁剪下来,平整粘贴在档案袋的外包装表面(需确保粘贴牢固,不脱落),未按此要求操作的档案可能无法被准确识别和接收。5.特殊群体档案处理(1)2025 届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新生,需将调档函直接交至自己本科 / 硕士阶段所属的学院,由学院统一办理档案转出;(2)往届毕业生且个人档案目前仍保留在本校的新生,需将调档函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学校档案室邮箱(a81360112@163.com),邮件主题需注明 “2025 级研究生 + 姓名 + 档案调档”。6.档案接收地址与联系方式(1)硕士研究生档案接收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 11 号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生工作处档案管理办公室(行政楼 112 室);收件人:112 档案室;邮编:102488;联系电话:010-81360112。(2)博士研究生档案接收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 11 号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生工作处档案管理办公室(行政楼 114 室);收件人:114 档案室;邮编:102488;联系电话:010-81360112。四、户口迁移相关说明1.户口迁移基本原则(1)定向就业研究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入学后户口仍保留在原户籍地或原工作单位;(2)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口,若选择迁移,迁入户口性质为 “高校集体户口”,需严格遵守《北京市高校集体户口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3)户口迁移窗口期:入学时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在校学习期间(包括整个研究生阶段)将不再受理户口迁移申请,不可中途补办。2.户口迁往地址所有选择迁移户口的新生,户口迁往地址需统一填写为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长于大街 11 号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不可自行修改地址(地址错误将导致户口无法正常迁入)。3.户口信息填报要求迎新系统开通后,无论是否选择迁移户口,所有新生均需在系统内准确填写 “户口迁移意愿” 及相关信息(如迁移地址、户籍所在地等),确保信息真实、完整。4.户口迁移材料与提交(1)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户口迁移材料需由新生本人自带,在报到当天现场提交给学校户籍办理窗口的工作人员,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户口迁移,不再补办;(2)京外生源材料:需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 “户口迁移证” 原件,且需在迁移证背面粘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无涂改);(3)北京高校生源材料:此前本科或硕士阶段在北京市其他高校就读,且户口仍保留在原高校集体户的新生,需提供两项材料 —— 本人 “常住人口登记卡” 原件(背面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原高校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原高校户籍管理部门公章)。5.详细要求查询渠道关于户口迁移的更多细节(如迁移证填写规范、材料补办流程等),可查阅附件《关于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该附件将在迎新网同步发布。五、党组织关系转入流程1.转接系统使用学校统一通过 “党员 E 先锋” 系统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所有需转入党组织关系的党员,均需通过该系统完成基础信息填报与转接申请。2.转接方式分类(1)线上转接:除两类特殊党员外(一是县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二是所属党组织未对接全国组织关系转接系统的党员),其余党员均需通过 “线上” 方式在 “党员 E 先锋” 系统内完成转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2)线下转接:属于上述两类特殊情况的党员,需由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即原党组织所属的基层党委)开具纸质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报到时提交给学校党委组织部。3.咨询联系方式若在党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遇到问题(如系统操作故障、材料准备疑问等),可联系学校党委组织部咨询,联系电话:010-81360305。六、团组织关系转入安排1.团员证准备团员新生需携带本人团员证办理团籍转入手续,若团员证遗失,需提前在原团组织所在单位(如原学校、原工作单位团委)补办,补办好后方可办理转入。2.转出介绍信要求若原团组织要求开具 “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介绍信抬头需准确填写为 “共青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委员会”,不可出现抬头错误(如漏写 “共青团”、错写学校名称等),否则将影响转接。3.团员档案处理(1)团员档案包含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等核心材料(不含团员证),需归入个人学籍档案中,由档案存放机构或本人随学籍档案一同传递;(2)若团员档案由本人携带,需妥善保管(建议使用文件袋密封),避免丢失、损坏或涂改,在开学报到时提交给所属学院的团委负责人。4.线上转接信息查询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的具体流程(如系统入口、操作步骤、截止时间等),将通过两个渠道发布:一是学校 “青春社科大” 公众号的推送,二是社科大团委网站或迎新网的通知,同学们可随时关注这三个平台,后续会适时更新信息。七、学费与住宿费缴纳事宜1.费用标准(1)学术型研究生学费:博士研究生每学年 10000 元,硕士研究生每学年 8000 元,学费按学年缴纳;(2)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各专业硕士(如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的具体学费标准不统一,可通过两个渠道查询 —— 一是相关学院发布的 2025 级招生简章,二是学校招生网、迎新网发布的 “专业硕士学费通知”;(3)住宿费:实际收费标准不高于每学年 1200 元,具体费用将按照北京市教育部门备案的标准执行,按学年缴纳。2.缴费时间与方式新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具体缴费时间、缴费平台(如学校统一缴费系统、银行转账等)及操作流程,将在学校迎新网发布 “2025 级研究生缴费通知”,请同学们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操作,避免逾期缴费影响报到。3.银行卡准备要求学校在校期间发放的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补助(如国家助学金、助研补助等),均需发放至新生本人开户的 “中国工商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中(该卡可在外地开户,也可在北京开户,开户后需在迎新系统内填报卡号信息),请同学们提前准备好该银行卡。4.现场办卡安排新生报到当天,学校将协调中国工商银行工作人员在报到现场设置办卡点,为未提前准备工行一类卡的同学提供现场办卡服务,同学们可根据个人需求自主选择是否现场办卡(办卡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八、入学体检相关规定1.体检组织方式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新生入学体检的相关要求,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工作由学校医务室统一组织,具体体检时间(一般在报到后 1-2 周内)、体检地点(校内或指定合作医院)及注意事项,将在报到后由学院通知。2.体检费用(1)常规入学体检费用:由新生本人承担,标准为每人 160 元,需在现场报到当日缴纳(可现金或移动支付);(2)PPD 检查费用:若因个人健康情况(如既往病史、体检初筛异常等),学校要求提供 PPD(结核菌素试验)检查结果,需另外缴纳 PPD 检查费用,具体费用以开展检查的专科医院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费用由新生直接支付给医院)。九、其他注意事项1.新生安全教育学习(1)学习要求:每位新生在入校前必须完成 “新生安全教育” 在线学习,学习成绩合格后方可正常报到,未完成学习的将影响入学资格;(2)学习平台与流程:①关注学校保卫处官方公众号 “平安社科大”;②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底部菜单栏【安全教育】,选择【开始学习】;③在学校列表中找到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并点击进入;④使用 “考生号” 作为登录账号,“考生号后 6 位” 作为初始密码登录学习;(3)平台开启时间:学习平台的具体开启时间尚未确定,将在学校迎新网发布公告,请同学们随时关注,开启后需在 1 周内完成学习。2.一卡通与图书馆使用权限新生报到后,需先在学校 “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完成个人信息同步(认证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将在报到时发放),信息同步完成后,一卡通的 “图书馆使用权限” 将自动激活,无需前往图书馆单独办理开通手续,可直接凭一卡通进入图书馆、借阅图书。3.学院专项通知查询部分学院(如法学院、商学院等)可能会针对本学院新生发布 “专项入学注意事项”(如专业报到要求、行李准备建议等),请新生在报到前关注所属学院的官方网站,或在迎新网 “学院通知” 栏目查询,及时获取学院专属通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2025 年 8 月2025-09-02 11:36:18
考研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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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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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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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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