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 | 南京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有关要求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学院复试工作。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复试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复试专家组,下设若干复试小组;成立招生复试卫生安全工作小组和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须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资格要求
1.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与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招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相同,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院结合生源和招生名额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学院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及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复试要求相同。详见《南京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全日制考生的初试总成绩达到报考学科A类国家线20分以上(不含2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报考学科A类国家单科线,非全日制达到报考学科A类国家线下1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报考学科A类国家单科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初试总成绩达到报考学科国家“少民”考生总分要求20分以上且单科不低于报考学科A类国家单科线。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依据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提前公布,参加复试人数与拟招生人数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数量不足专业可适当降低比例。
3.复试前,各学院对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籍学历证明、成绩单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二)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预计在3月27日-4月2日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将在学院复试细则中公布。
2.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内容须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复试的具体形式、内容要公布在各学院复试细则中,复试科目及范围要以前期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和考生确认的信息为准。
3.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5.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综合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总合成。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综合总成绩满分为800分,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综合总成绩满分为600分。复试成绩、政治思想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任一项考核成绩不合格(合格标准由学院或学科点自定并提前公布)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三)复试工作实施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健全复试工作制度,依据招生政策制定本学院科学、规范、公正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报学校审核后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细则。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一律无效。
2.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应对本学院各学科复试小组的组织工作加以指导和监督,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该学科主要导师组成,学术型研究生复试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组织进行复试,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以学位类别或领域为单位组织进行复试,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考核应侧重于知识应用能力考核。
3.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对考生的身份识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组成应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但不对外公布。学院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4.学院自行安排场地开展复试工作,需要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做好复试环节的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
5.学院全部专业复试结束后1日内,须将进入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三、调剂工作
我校少数生源不足的专业,将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接收调剂,所有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调剂工作预计4月初启动,调剂复试录取办法预计4月8日前在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调剂专业、人数、要求等均以发布的通知为准,请相关考生耐心等待。
四、录取工作
1.招生名额由学院按学术型硕士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三类名额分配至各学科点,分类录取,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名额,统考生以初试总分和复试总分的综合总成绩排名录取,推荐免试生以推荐时的复试成绩排名录取,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名额、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学院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4.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考生为定向在职考生,入学后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学校不安排住宿。
6.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信息公开
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公开相关招生录取信息。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各专业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2.各学院在确定本院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经审核和学院领导确认签字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3.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4.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5.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各学院应在本院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电话号码、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质疑,应及时答复和解释。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4395345,邮箱:gaochan@njau.edu.cn。
六、其他
1.复试过程中,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2.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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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荆亦课堂暨2026级清华MBA招生宣讲会举行8月21日,紫荆亦课堂暨2026级清华MBA招生宣讲会在北京亦庄举行。清华产业创新MBA学术主任、清华经管学院创新创业与战略系教授朱恒源,清华经管学院MBA教育中心主任马嘉,清华经管学院校友、《财经》杂志执行主编谢丽容,清华MBA校友、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张昌武,以及与清华MBA共建“产业移动课堂”的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大未来产业企业代表共同出席。活动吸引了众多关注产业创新与清华MBA项目的优秀人才,现场氛围热烈。在“紫荆课堂”环节,朱恒源教授以《中国产业创新的未来挑战》为题,从产业革命背景出发,深刻剖析了当前产业创新的特点与挑战。他指出,中国早期的模仿式创新相对容易,但在全球进入产业范式探索的“无人区”后,创新将变得愈加艰难。因此,迫切需要一批既理解技术,熟悉产业运行的规律,又适应社会发展、具备组织与领导能力的新一代企业家。清华MBA产业创新项目正致力于培养这样具备创新精神的未来领导者,持续推动新兴产业范式的探索与构建。在圆桌论坛环节,谢丽容女士、朱恒源教授和张昌武先生从不同视角,就“大变局下的产业创新:为什么难,怎么解?”展开深入讨论。谢丽容指出,产业创新的核心在于人才。优秀的创新人才需将课堂学习与实践经验相结合:既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又能应对真实挑战,具备多元能力。他们是推动产业持续创新的关键。作为中国商业航天事业的开拓者与整合创新者,张昌武则从实践者视角提出,产业创新需兼顾“技术上可实现、商业上可持续、社会上可接受”三方面。在竞争日趋激烈、人工智能不断降低技术壁垒的背景下,企业既要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又要在组织内部建立“正直、开放、创新、激情”的价值观,方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产业创新MBA的学术主任,朱恒源谈到了在教育实践中培养产业创新人才的思考。他披露,清华大学的产业创新MBA项目,除了通常的MBA核心课程之外,还有针对性地开发了系列特色课程,包括:“新兴技术的商业前景”、“产业创新分析”、“数智时代的产品创新”、“创新型组织”以及“产业创新投融资”五门课程;另外,学生需在培养阶段完成产业创新综合实践(Innovation Capstone Project,以下简称ICP)。ICP选取中国产业创新前沿的共性问题,组织同学们以小组为单位,针对一线企业真实的创新挑战,综合运用在项目中学到的知识技能,进行认真的研究探索,提出解决方案的建议。在项目宣讲环节,马嘉从培养目标、项目设置、课程体系与师资力量等方面,全面介绍了清华MBA的特色与优势。她提到,去年入学的产业创新MBA学生中,科技背景的学员占比超过一半,技术研发类工作职能比例最高,充分体现了项目对高技术人才的吸引力。清华MBA课程旨在帮助学生更新知识体系、拓展国际视野并提升实战能力。为此,课程以中国案例为基础,强调落地与本土化教学,并通过多样化的实践项目,将课堂所学有效转化为真实商业经验。随后,现场举行了“产业移动课堂”颁证仪式。清华MBA将携手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大未来产业方向——未来信息、未来健康、未来制造、未来能源、未来材料、未来空间的代表企业,共建“移动课堂”,帮助学生深入一线,理解企业运营模式与产业发展趋势。本次授证的企业包括: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北京融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奥通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利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马嘉为六家企业颁发合作证书。活动最后,现场设置了清华MBA项目咨询会,清华MBA老师们为考生提供面对面分项目咨询,帮助大家深入了解各项目特色与培养路径。本次宣讲会不仅为优秀人才深入了解清华MBA提供了平台,也体现了教育与产业实践的深度融合。未来,清华MBA将继续携手产业前沿力量,拓展学生学习与实践空间,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层次人才,推动中国产业创新迈向新高度。2025-09-09 13: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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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南京中医药大学(3228)报考点网上报名公告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要求,南京中医药大学将承担南京地区 2026 年报考本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组织与考试实施工作。为保障报名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本报考点网上报名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点接收范围依据教育部、江苏省考试院的政策规定,结合南京中医药大学报考点的实际承接能力,本报考点仅接受以下两类考生报名,具体范围如下:报考南京中医药大学,且当前就读学校位于南京地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南京中医药大学,且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位于南京地区的考生。二、网上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流程(一)网上报名环节报名时间与平台报名分为预报名与正式报名两个阶段: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两个阶段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均为 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登录系统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超出上述规定时间后,报名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补报申请,且已提交的报名信息无法修改。考生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指定报名平台完成报名操作。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校验报名期间,教育部将通过系统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校验结果;若未能通过网上校验,需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信息的补充核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全国高等教育学历学籍查询平台,提前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确保报名时信息填报准确。特殊情况说明:对于在网上报名时暂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承诺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获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需根据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要求,出具相关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对于在网上报名时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但承诺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该证书的考生,需根据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要求,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报名考试费缴纳选择江苏省内报考点(含本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 前完成网上报名考试费的支付;若超出该时间未缴费,将视为报名无效。网上确认阶段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缴费申请,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二)网上确认环节确认要求与流程考生需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完成本人图像信息采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并按系统提示提交本人手持居民身份证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实时关注本人提交材料的审核状态;若审核结果为 “不通过”,需在报考点规定的补充材料提交时间内,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未按报考点规定完成网上确认操作的考生,其报名资格将被取消,无法参加后续考试。确认准备与信息审查2025 年 11 月 1 日前,考生需登录报名平台、报考点官方网站或官方公众号,仔细查看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明确网上确认的具体流程、材料上传要求等内容,并按公告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南京中医药大学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的具体操作要求,将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确认信息提交后,招生单位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审查通过后,方可准予考生参加考试。对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考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招生单位有权拒绝其参加考试。材料准备提醒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审核可能出现的 “不通过” 情况,预留出补充上传材料的时间,提前整理并核对个人报名材料,尽量提前完成材料上传,避免因逾期导致报名无效。(三)准考证打印环节打印时间与方式考生需及时关注报名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在考试前 10 天左右,凭网上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打印后不得在正、反两面进行涂改或书写,否则将影响考试入场。准考证使用说明考生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与复试时,均需出示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避免遗失或损坏。三、其他注意事项报名考试费标准与退费规定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联合发布的文件(苏价费〔2007〕423 号、苏财综〔2007〕92 号、苏教财〔2007〕89 号)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按每人 120 元的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对于已完成报名缴费但未参加考试、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情况,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请考生谨慎决策。报考点选择提醒所有拟在江苏省内选择报考点,或拟报考南京中医药大学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务必认真查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南京中医药大学报考点发布的网上报名相关公告,明确报名要求,并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报考点,避免因报考点选择错误影响报名。报名信息管理规定网上报名期间,每位考生仅可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重复报名提交的信息将被系统自动筛选,最终以考生确认的唯一有效信息为准。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提交后,将无法进行修改,请考生在确认前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确保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等关键信息准确无误。报名责任说明若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个人原因误填、错填报考信息,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或复试、无法被录取,以及入学后无法完成学籍注册等问题,所有遗留问题均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对于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考试准备提醒考生需重点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南京中医药大学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以及准考证上标注的提醒说明(例如:本校所有专业的考试科目均不允许考生携带计算器入场等),并按照要求提前做好考试准备,避免因不符合考试要求影响考试。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残疾考生若需要在考试过程中申请合理便利,务必在网上报名期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与南京中医药大学报考点取得联系,按报考点要求办理相关申请手续;超出规定时间提交的申请,将无法受理。信息查询与咨询方式考生可通过南京中医药大学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学校研究生院官方平台,查询硕士研究生报名及招生的相关信息。若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5-85811028,工作人员将为考生提供解答。2025-10-22 11: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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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知合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知合奖学金”,是由我校杰出校友谈旭东先生出资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其设立目的在于助力南京工业大学 MBA 项目的长远发展,同时吸引更多在 “德行、学问、能力” 三方面均表现突出的优秀校友生源报考我校 MBA。结合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的独特属性,依据奖学金设立宗旨,特制定本套评定实施细则。一、奖励标准与评选对象本奖学金的评选范围限定为当年成功录取的南京工业大学 MBA 研究生新生。评选过程中,我校 MBA 校友生源将享有优先获得奖励的权利。若优先评选后仍有剩余名额,则将其用于奖励其他符合条件的优秀新生。其中,我校 MBA 校友生源具体指两类考生:一是曾在南京工业大学就读过的考生;二是由校友企业推荐,并最终被我校 MBA 录取的考生。该奖学金每年计划评选 10 名获奖者,每位获奖者将获得 5000 元的奖励资金。二、评选基础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强烈的爱国情怀。严格遵守国家宪法与各项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拥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在个人品行方面无不良评价。学习态度勤奋刻苦,在学业或相关领域表现优异,具备显著的发展潜力,未来可期。三、具体评选标准满足以下任意两项条件中的一项,即可申请本奖学金:在当年我校 MBA 录取新生中,属于第一志愿报考的校友生源,且其管理类联考成绩位列前二十名,同时面试成绩达到优秀等级。作为我校 MBA 第一志愿录取新生,在近三年内,曾在学术研究水平、专业业务能力、社会公益服务等任一领域,获得过工作单位或社会相关机构颁发的奖励。经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知合奖学金” 评审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估审核后,当年最终确定的获奖人数不得超过 10 人。在奖学金正式发放之前,若获奖候选人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或因违反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而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其获奖资格将被直接取消,空缺名额由备选人员按顺序递补。四、评选操作流程每年 9 月 1 日之前,MBA 教育中心需向当年录取的 MBA 新生,正式公布《南京工业大学 “知合奖学金” 评定实施细则》,确保每位新生知晓评选相关事宜。截止到 9 月 5 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录取新生,需向 MBA 教育中心提交奖学金申请表,以及各类能够证明自身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9 月 10 日之前,MBA 教育中心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综合考量申请新生的管理类联考成绩、专业业务能力、所获荣誉奖励以及综合素质等多方面因素,初步筛选出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名单,即初选名单。9 月 15 日之前,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知合奖学金” 评审领导小组将组织会议,对初选名单进行讨论审核,确定最终的入选名单。随后,需将入选名单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及奖学金捐赠单位,并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五、奖学金发放方式奖学金将在获奖学员完成第一学年学费缴纳后,一次性进行发放。通常情况下,发放仪式会安排在当年的 MBA 开学典礼上同步举行,以彰显对获奖学员的鼓励与认可。MBA 教育中心需根据最终获批的获奖名单,结合每位申请者的学费实际缴纳情况,确定最终的奖学金发放名单。同时,需将发放结果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及捐赠单位,确保信息透明可追溯。六、其他补充说明对于本实施细则中未明确提及的事项,将按照《知合奖学金捐赠协议》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校方与捐赠方就相关事宜达成新的调整意见,也需依据双方沟通一致的内容进行处理。本实施细则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实施,其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工业大学 MBA 教育中心所有。南京工业大学 MBA 教育中心2017 年 11 月 1 日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知合奖学金” 评定实施细则.doc2025-08-28 15: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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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单位简介贵州中医药大学始建于 1965 年,1978 年开启研究生教育历程,1981 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发展历程中亮点纷呈:2016 年成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7 年获教育部批准具备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2018 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贵州中医药大学,2021 年成功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中医学、中药学两大一级学科获博士学位授权,中医专业获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坐落于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的 “林城” 贵阳,拥有花溪、甲秀两个校区。自创办以来,学校始终秉承 “厚德明志,笃学力行” 的校训,坚守 “发展为先、质量为本、创新为源、育才为用” 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为核心使命,积极服务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及其产业发展,助力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进步。如今,学校已形成以中医药为特色、多学科协同支撑、办学层次完备的格局,成为集教学、科研、医疗于一体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二、招生专业和计划贵州中医药大学 2026 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主要分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类。本年度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916 人(该数量不含推荐免试生及 “5+3” 一体化转段生),其中包含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5 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情,考生可查阅《贵州中医药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需注意的是,各学科(专业)的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 2026 年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及实际生源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三、培养目标及类型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两类: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要求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实践创新型人才:要求拥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四、报名要求(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报考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工作年限计算从高职(专科)毕业之日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需在近两年内(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三篇及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为准)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由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认定),方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报考 100800 中药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本条第 1、2、3、4 项要求;报考 101100 护理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本条第 1、2、3 项要求,且学历须为护理类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报考代码以 “1005”“1006” 开头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符合本条第 1、2、3、4 项要求;其中,除 1005Z3 中医药事业管理、1006Z1 中西医结合心理学外,其余专业均不接收前置学历为非医学类、药学类的考生跨考。(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报考学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根据专业类别满足相应条件:报考 105300 公共卫生、105600 中药、045400 应用心理、085400 电子信息、086000 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本条(一)中第 1、2、3、4 项要求;报考代码以 “1057”“1059” 开头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临床)、针灸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本条(一)中第 1、2、3 项要求,且学历须为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此类专业;报考 105400 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本条(一)中第 1、2、3 项要求,且学历须为护理类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报考 125200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本条(一)中第 1、2、3 项要求,且学业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报考 03510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本条(一)中第 1、2、3、4 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本条(一)中第 1、2、3、4 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具备报考资格);报考 105800 医学技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本条(一)中第 1、2、3 项要求,且按研究方向需满足对应学历条件:(1)医学检验技术方向:需为医学技术类(仅限医学检验技术)、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医学影像技术方向:需为医学技术类(仅限医学影像技术、智能影像工程)、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康复治疗技术方向:需为医学技术类(仅限康复治疗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运动康复、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4)医学实验技术方向:需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5)运动康复技术方向:需为运动康复、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休闲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三)报名流程与要求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报名时间与平台:网上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具体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名平台: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奖惩信息填写:考生网上报名时,需如实准确填写高中毕业以后的奖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情况,以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的其他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报名信息修改: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后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考生需牢记最终报考学校的学院、专业、方向、报考类别等关键信息;学历(学籍)校验: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提前登录相关平台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因学历(学籍)信息校验问题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安排: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通用要求:所有考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技术服务: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残疾考生便利申请:残疾考生若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学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安排。(四)初试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多项加分项目不可累加):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属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五)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学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六)专项计划报考要求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若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申请报考;其余专项计划:按相应文件规定执行。(七)免初试资格申请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相关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学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八)报考资格审核学校和报考点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相应资格(其中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资格由报考点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对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该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申请调剂至该计划;未申请该加分的,不可参加该计划调剂。(九)推免生报名要求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相关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五、初试安排(一)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二)考试时间与方式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 14:00 开始:业务课(二);时间要求: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由报考点和学校公布。(三)初试科目设置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100 分)、英语(一)(100 分)、英语(二)(100 分)、数学(二)(150 分)、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00 分)、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0 分)、管理类综合能力(200 分)、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150 分)、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150 分)、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150 分)、法律硕士综合(法学)(150 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编制及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学校自命题科目:包括中药专业基础综合(300 分)、中药综合(300 分)、护理综合(300 分)、卫生综合(300 分)、心理学专业综合(300 分)、生物化学(150 分)、分析化学(150 分)、数据结构(150 分),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各科目具体内容如下:(1)350 -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611 - 中药综合:均包含中药药剂学(100 分)、中药鉴定学(100 分)、中药学(100 分);(2)308 - 护理综合:包含基础护理学(100 分)、内科护理学(100 分)、外科护理学(100 分);(3)353 - 卫生综合:包含流行病学(100 分)、医学统计学(100 分)、营养与食品卫生学(100 分);(4)347 - 心理学专业综合:包含普通心理学 (100 分)、变态心理学 (100 分)、社会心理学 (100 分);(5)338 - 生物化学:仅包含生物化学(150 分);(6)801 - 分析化学:仅包含分析化学(150 分);(7)802 - 数据结构:仅包含数据结构(150 分);专业科目查询:各招生类别及专业的具体考试科目,考生可查阅《贵州中医药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六、复试安排(一)复试必要性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二)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确定并公布我校各招生类别及各招生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由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在复试及录取办法中另行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四)复试时间、内容、程序等将在我校复试及录取办法中确定,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届时关注。(五)报考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六)我校将在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七)考生须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公布,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九)如有必要,经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我校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七、调剂所有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须符合我校相应报考条件、复试成绩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在我校复试及录取办法中确定并公布。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我校将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九、录取(一)录取工作按照我校复试及录取办法进行。(二)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即不能更改“定向”“非定向”。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三)我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将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上报。(四)我校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录取当年我校录取通知书上报到日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校将加强对相关证书的核验。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则录取资格无效。(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完7日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由我校进行审核。(七)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八)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再次审核相关录取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十、违规处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8000—11000元/人/学年,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照审批后标准执行。向符合相关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相关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及我校各类奖学金。十二、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一)根据研究生培养需要,各专业研究生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二)原则上住宿由我校或培养基地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十三、学制和毕业就业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毕业论文答辩通过,政治考核合格,准许毕业。定向生根据定向就业协议要求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生根据国家就业有关规定自主择业。十四、其他说明(一)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另行制定。(二)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三)本章程未尽事宜及与相关管理规定表述不一致的,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2025-10-24 10: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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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一、报到时间安排2025 级硕士研究生新生的统一报到日期设定为2025 年 9 月 6 日,请各位新生合理规划行程,在规定日期内到校办理报到手续。二、报到地点说明不同类型的研究生报到地点有所区别,具体安排如下:工商管理专业非全日制研究生,以及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研究生,需前往南京审计大学莫愁校区办理报到。除上述两类研究生外,其余所有 2025 级硕士研究生,均在南京审计大学浦口校区完成报到流程。三、需准备的证件与材料新生报到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及材料,确保手续顺利办理:录取通知书:需提供原件,这是新生入学的重要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身份证:需准备原件,同时额外准备 1 份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学历相关证明: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若为境外学历背景,还需额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确保学历资格符合要求。四、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助困举措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学校提供以下助困支持:“绿色通道” 政策: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研究生,可依据学校 “绿色通道” 相关规定,先行办理入学手续,无需因费用问题延迟入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在入学前,按照户籍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前往户籍所在县(市、区)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办理成功后,需将贷款资金汇至南京审计大学财务处指定账户,具体信息如下:账号:125903435610202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江北新区支行户名:南京审计大学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注明考生编号、本人姓名、录取专业及所属学院,以便财务处准确核对到账信息。五、缴费相关事宜(一)缴费时间要求新生需在开学前一周,完成所有应缴费用的缴纳,只有缴清费用后,方可正常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二)具体缴费方式新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完成缴费:微信公众号缴费:在微信中搜索并关注 “南京审计大学财务服务” 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 “财务服务” 栏目,选择 “网上缴费” 选项,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缴费操作。网上缴费平台缴费:登录南京审计大学网上缴费平台(网址:http://jf.nau.edu.cn),登录账号为新生本人学号,默认登录密码格式为 “nau_+ 姓名拼音首字母大写 + 身份证后六位”(例如:新生张三,身份证后六位为 123456,则密码为 nau_ZS123456),登录后按系统指引完成缴费。(三)银行卡相关说明学校将为每位 2025 级硕士研究生新生统一配发银行卡,该银行卡将在开学后统一发放给新生。此银行卡主要用于学校各类经费的发放,包括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三助” 岗位津贴等,是新生接收学校各类补贴的重要账户。请新生注意,在毕业离校之前,不得对该银行卡进行销户操作,以免影响各类经费的正常发放与接收。六、资格复查与入学体检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学校将对 2025 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开展以下两项重要工作:资格复查:在新生入学报到后的 3 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学历信息、录取资格等。入学体检:在新生入学报到后的 1 个月内,学校将组织新生完成健康复查(即入学体检)。入学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学校将另行通知,请新生留意相关通知信息。只有资格复查与健康复查均合格的新生,方可完成学籍注册,正式取得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七、其他注意事项报到请假规定:若新生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在 9 月 6 日报到,需凭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重大事件证明等),向录取学院提交书面请假申请。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未报到的新生,除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无法报到的情况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生活用品准备:学校不统一为研究生新生购置卧具(如被子、床垫、枕头等)及生活日用品(如洗漱用品、衣物收纳用品等),请新生在入学前自行准备齐全,确保入学后的正常生活。安全提示:学校浦口校区内地势存在起伏,为保障校园安全与秩序,校区内禁止使用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望新生严格遵守。新生在前往学校报到的旅途中,需提高安全意识,注意自身人身安全与财物安全,避免携带大量现金,妥善保管好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证件。在校园内及周边,如遇到流动推销人员或上门推销人员,请勿轻信其推销内容,不要购买相关物品,谨防上当受骗,保护自身财产不受损失。信息浏览与学习:建议新生在暑期期间,主动浏览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录取学院的官方网站,了解学校的基本情况、校园文化、学科专业特色等校情信息,同时自行学习学校发布的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培养方案等内容,为入学后的学习与生活做好准备。信息获取渠道:对于本入学须知中未提及的未尽事宜,以及入学前后的最新通知信息,新生需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通知公告,确保不遗漏重要信息。咨询方式:若新生在入学准备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随时咨询学校研招办或录取学院,具体联系方式可参考本须知 “第八部分 联系方式”。八、联系方式为方便新生咨询入学相关问题,现将学校各相关学院 / 部门的联系老师及联系电话整理如下: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6 月 16 日2025-08-27 17: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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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等工作的通知一、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5年2月24日13:00(预计开通时间)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查询本人初试考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考生对成绩如有异议,可向我办提出复核申请,有关要求如下:1.受理方式: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系统操作指南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详细了解。不受理现场和其他形式的申请。2.受理时间:2025年2月24日14:00(预计开通时间)至2月2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3.复核内容:登分、合分(小题分、大题分、总分),是否漏评,错评。评卷教师宽严尺度把握等其它问题不在复核之列。4.结果反馈:复核结果将于3月上旬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内信的方式通知考生,请及时登录查看。 三、后续工作我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安排及要求等将于3月中旬陆续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neu.edu.cn/)公布,请届时关注。 四、咨询方式电话:024-83687556(工作时间)邮箱:neuyzb@mail.neu.edu.cn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2月20日2025-07-06 19: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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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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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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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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