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 | 南京农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发布通知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排,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拟定于2月24日下午14:00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查询分数,亦可通过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apply/cjcx/)查询分数和专业排名。
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已经经过严格的评分、核分、登分、复核、比对等环节。考生若对考试成绩确有疑问,请在2025年2月25日上午9:00至2月26日下午16:00期间内向我办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查时仅核实有无漏判,成绩累计有无错误,有无登错分。
2、我办届时将开通初试成绩复查申请平台(请阅读原文查看),不受理现场、电话、邮件、传真等其他任何形式的申请,请考生知悉。
3、复查结果通知: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分别由省考试院和我校尽快安排专人复查,请考生于3月1日下午17:00后登录初试成绩复查申请平台查看复查结果。若成绩有误,经上级批准后我校将会对成绩作出更正。
4、复试、调剂等工作安排须在国家线公布后进行,由教育部和省考试院统一部署后另行通知(预计3月下旬),请关注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南农研招”,我校届时将发布相关通知,请安心复习,耐心等待。
其他参考事项:
1、我校2024级各专业录取人数(请阅读原文查看)及2025级各专业已录取推免生人数(请阅读原文查看)。
2、我校2024级各学院专业复试分数线(请阅读原文查看)。
3、请根据上述1、2项信息结合本人专业排名自行做好复试或调剂准备,我办不对任何考生提供进入复试可能性预测。
注: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南京农业大学研招办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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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含专业目录)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包含三类:一是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二是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含推荐免试生与普通招考生),三是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标注的招生人数,为学校拟通过考试招生的人数(不含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最终招生人数需以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录取阶段学校将结合推免生接收数量、生源质量、学科特色、导师队伍规模等因素,对各专业招生名额进行适当调整。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后按要求完成规定学分修习、达到毕业标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需特别说明的是,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不按导师划分招生名额,考生入学后再根据学科方向与个人研究兴趣确定具体研究方向。一、培养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旨在培育两类高层次人才: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扎实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能力;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需具备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同时拥有良好职业素养,同样需满足爱国守法、品德优良、具备社会责任感等基本要求。二、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补充条件部分专业学位因培养定位特殊,报考条件需额外满足以下要求: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符合本章程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的所有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代码 125601):1)符合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2)学业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同时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相关规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符合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的所有要求;2)招生对象仅限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护理专业学位:1)符合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的所有要求;2)招生对象仅限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教育专业学位:1)符合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的所有要求;2)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3)各方向招生对象有明确限制:学科教学(思政)专业仅限教育学类(0401)、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专业考生报考;学科教学(数学)专业仅限数学类(0701)、统计学类(0712)、教育学类(0401)、物理学类(0702)、计算机类(0809)专业考生报考;小学教育专业仅限教育学类(0401)或师范类专业考生报考;教育学学位(学术型):1)符合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的所有要求;2)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3)招生对象仅限教育学类(0401)或师范类专业考生;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学术学位)及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专业学位):1)符合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的所有要求;2)招生对象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本科专业为体育学类专业(本科毕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0402);本科为所在高校 “高水平” 运动员,或持有 “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 规定运动项目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非体育专业考生。三、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一)免初试申请资格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二)报名与录取流程报名时间: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复试与录取:我校将对报名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合格即可确定为拟录取对象;资格限制: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四、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一)报名基本流程报名阶段: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完成这两个阶段操作,缺一不可;网上报名时间: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具体安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时段:9:00—22:00,考生需在规定时段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与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组织实施;报名注意事项:考生需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无法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适用对象:报考地处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报名时工作单位与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政策说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三)初试加分政策加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多项加分项目不可累加):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中,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政策限制:我校不擅自扩大加分范围或另设加分标准,仅执行教育部统一规定。(四)专项计划报考报考要求: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对应计划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报专项计划信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主要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报考;其他专项计划: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五、考生资格审查(一)审查主体与内容我校与各报考点将依据相关规定,安排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与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予考试或录取,发现问题将及时处理;若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将向公安机关报案。(二)特殊资格复审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资格初审分工:有关部门、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其中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资格由报考点初审,其余资格由对应部门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复审通过方可享受相应政策或参加专项计划考试;未按规定申报或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政策,也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资格复核材料提交: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士兵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处理: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调剂说明: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申请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调剂。(四)推免生资格审查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五)责任声明考生须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与相关政策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六、初试时间及初试地点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考生需在准考证打印后,按报考点要求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七、复试及录取(一)复试基本要求复试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相关规定,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获得复试资格,我校将适时安排复试;录取原则: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开展。(二)非全日制考生特殊要求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与定向单位产生纠纷的,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三)少数民族考生身份认定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阶段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范围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四)加分政策执行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不擅自扩大加分范围或另设标准。(五)报考信息与资格终审信息锁定: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资格无效;学历(学籍)审核:我校不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六)应届考生毕业资格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八、奖、助学金、科研奖励及学费(一)推免生专项奖励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后第一学年可优先参与学业奖学金评选,该奖学金标准为 10000 元。(二)研究生资助体系学校建立完善的研究生资助体系,主要包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在校三年期间共计发放 18000 元;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提供贷款支持;研究生 “三助一辅” 岗位:包含助教、助研、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为研究生提供实践机会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减免: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研究生减轻经济负担。(三)专项奖励校长特别奖: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表彰在学业、科研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按评选条件择优发放;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依据国家相关评选办法执行。(四)交流学习机会学校不定期选派部分研究生前往对口支援高校进行交流学习,为研究生提供拓宽学术视野、提升能力的平台。(五)学费标准研究生学费按照国家及西藏自治区相关收费文件与政策执行,具体标准以学校当年公布的收费通知为准。九、其他事宜(一)资格审查贯穿原则在整个招生过程及考生入学后,我校将多次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考生,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二)政策调整与信息公布若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与程序,我校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报名时间、网上确认时间、考试时间等关键节点,以教育部统一规定为准。(三)政策冲突处理本章程内容若与教育部及国家有关规定不符,以国家最新规定为准;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有更新要求,从其最新规定。(四)学校信息及联系方式招生单位代码:10695;学校地址:渭城校区: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 6 号;秦汉校区: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四路;联系部门: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邮政编码:712082。2025-09-30 09: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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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25 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指引热烈欢迎各位同学成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25 级研究生,正式融入我校大家庭!为帮助新生高效、顺利完成报到事宜,现将报到期间的重要事项整理并通知如下:一、新生报到核心流程1.报到时间2025 年 8 月 30 日当天,报到工作将从 8:00 开始,至 17:00 结束,请新生合理规划行程,在规定时段内抵达办理,避免错过时间。2.报到地点本次报到地点设置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北京校区,具体位置为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 45 号内的劳动广场,新生可提前通过地图软件查询路线,预留充足赶路时间。3.所需携带材料(1)报到时必验材料:所有新生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出示三类核心材料 —— 我校发放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考研初试准考证,这是工作人员核验新生身份的关键依据,缺一不可。(2)入校后需补交材料:所有新生入校后,均需提交纸质版政审表原件;定向培养新生额外需提交定向培养协议原件(一式三份)及身份证复印件(需将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作为备用);非定向培养新生需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党团员组织关系材料(含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证或线上平台办理证明等,有则必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于一张 A4 纸备用),若有户口迁移需求,还需携带户口迁移证明。4.住宿相关安排(1)住宿办理流程:学校已为全体研究生新生统一分配宿舍,住宿手续办理点位于北京校区研究生公寓一层,该地点同时提供卧具购买服务(新生可自愿选择)。新生需先完成所有报到手续,再前往研究生公寓办理入住。(2)不住宿说明:若新生无需在校住宿,需在报到时主动向所在学院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此类新生无需前往研究生公寓办理住宿手续。(3)逾期报到处理: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新生,必须提前向所在培养学院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若无故不报到或请假后逾期未到,将按 “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处理。二、学费缴纳与助学贷款办理1.学费缴纳要求新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前缴清相应费用。根据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研究生必须按要求缴纳学费,未按时缴纳者将无法办理学籍注册,影响正常入学。具体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可查看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新生入学须知》。2.绿色通道办理需要办理绿色通道手续的新生,可在迎新当天前往一站式学生服务中心(位于致远楼一层 104 室,服务时间为 8:00-17:00)登记,并提交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若迎新当天未能及时办理,后续可联系学生处周老师咨询补办,联系电话为 88562184。三、新生档案调转要求1.需调转档案的新生范围仅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新生需办理档案调转,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新生无需参与。2.档案调转方式新生档案有两种调转途径:一是按我校 2025 年 5 月在研究生处官网发布的要求,由档案存放单位直接寄送至新生的录取学院;二是由档案存放单位加盖密封签后,交由新生本人携带,在入学报到前(含报到当天)提交给录取学院。需注意:档案无密封签或密封签破损的,学校一律拒收,后果由新生本人承担。3.本校相关新生的档案处理以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录取的硕士新生、以本校第二学士学位生身份入学且档案仍留存在我校的硕士新生,无需自行办理档案调转,学校将统一进行内部档案流转。4.档案调转时限与特殊情况新生档案最晚需在入学报到当天调入我校,未按时调入将影响学籍注册,责任由新生自行承担。若因特殊情况导致档案无法全部按时到校,需提前向录取学院提交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四、新生体检安排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要求,所有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必须完成体检。体检的具体要求(包括体检时间、地点、项目、注意事项等),可查阅本文附件《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25 级研究生新生体检通知》。若体检结果不合格,将对学籍注册造成影响,请新生高度重视并按要求完成。五、其他特别说明1.户口迁移要求:关于户口迁移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等细节,详见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新生入学须知》,新生可提前阅读准备,避免遗漏材料。2.党团组织关系与人事档案调转:2025 级研究生新生的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人事档案邮寄要求,可登录我校研究生处官网,查看《关于 2025 级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邮寄的说明》(官网链接:https://news.culr.edu.cn/grs/zs/zsjy_tzgg/fd77c1c0837d43978cf2972920de3387.htm),并按说明规范办理。3.入学资格审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择期开展入学资格与身份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请新生确保自身报名及录取信息真实有效。4.新生集中活动:2025 年 8 月 31 日,学校将组织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参加开学典礼及新生入学团建活动,请所有新生预留该时间段,不得无故缺席,具体活动细节将在报到时进一步通知。附件: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25 级研究生新生体检通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研究生处2025 年 8 月 27 日2025-09-03 15: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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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的通知各位参加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我省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 2 月 24 日正式对社会开放查询服务。届时,考生可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门户网站(网址:www.jseea.cn),按照系统提示操作查询个人考试成绩。我校在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管理工作中,已严格完成试卷评阅、分数核算、成绩登记以及多轮复核等全流程工作,确保成绩统计的准确性与规范性。若考生在查询成绩后,对本人某一科目评卷结果存在疑问,可申请成绩复核。需注意的是,复核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具体为 2 月 25 日至 2 月 26 日 17:00,逾期提交的申请将不再予以受理。此外,成绩复核申请仅接受电子邮件方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接待现场申请、不受理电话申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申请。申请复核的考生,需先准确填写《2025 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详见附件 1),再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yzb@cczu.edu.cn。为便于工作人员高效处理,邮件主题务必按照 “姓名 + 考生编号 + 成绩复核” 的格式命名,每人仅限申请复核一门科目。成绩复核工作全部完成后,对于经复核确认成绩存在差错的考生,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 3 月 3 日前通过电话方式单独通知考生本人;对于成绩复核后确认无误的考生,将不再进行额外通知,请考生留意电话信息即可。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该要求将由教育部统一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密切关注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信息,无需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咨询此方面内容。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后续将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与安排,在常州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动态,避免错过重要信息。如需了解复试科目相关内容,考生可查询我校此前发布的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常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2 月 23 日附件1 2025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2025-08-26 17: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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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是高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贵州民族大学(以下简称 “我校”)选拔创新型人才、提升研究生生源整体质量的重要手段。依据教育部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接收章程。一、工作原则(一)秉持科学选拔的基本准则,以提升选拔质量为核心目标,着重考查考生能力,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力与专业能力倾向的评估,确保选拔出具备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二)恪守公平、公正的基本准则,从工作流程设计到执行环节,均保障接收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与程序规范性,为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平等机会。(三)遵循信息公开的基本准则,将接收工作的报名、复试、录取等各环节信息全面公开,确保过程透明,主动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二、接收计划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初始计划人数等详细信息,可查阅《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需注意的是,各专业最终实际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并非固定,将结合学校总体研究生招生计划、当年推免生生源质量与数量等因素动态调整,最终录取数据以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完成正式录取的结果为准。三、接收条件(一)考生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非应届或未取得推免资格者不符合申请条件。(二)拥有崇高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日常遵纪守法、积极向上,且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三)学习态度勤奋踏实,专业钻研精神突出,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在过往学习或实践中展现出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与报考专业匹配的专业能力倾向。(四)恪守学术诚信,学风严谨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材料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五)品行表现良好,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亦无受到校级及以上纪律处分的记录。(六)申请专业存在特殊要求:申请法律(非法学)专业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类专业(具体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申请法律(法学)专业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法学类专业。(七)满足报考学院针对推免生设定的其他具体条件,各学院特殊要求可查阅对应学院发布的推免接收细则。四、接收程序(一)网上报名已取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8 日(含当日)前,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登录后,须按照系统提示及我校要求,完成报名信息填写、报考志愿填报及相关费用缴纳等操作,逾期未完成将视为放弃申请。(二)复试通知2025 年 10 月 9 日(含当日)前,各培养学院将组织由专业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在 “推免服务系统” 内对申请本学院推免生的考生材料进行综合审核与择优筛选。筛选结束后,学院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系统内及时查看并确认。(三)复试1.各接收推免生的培养学院需提前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流程、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在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复试工作。2.复试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2 日,具体复试时段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生需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复试的前置环节,由各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只有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与复试。已获取我校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至报考学院(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1)本人有效学生证(需包含注册信息页)、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推免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免资格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3)在校期间完整的学业成绩证明(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包含本科阶段所有已修课程成绩);(4)符合我校或报考专业要求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四六级成绩单)或相应合格证书;(5)若有学术成果(如公开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结题证明)或获奖经历(如国家级、省级竞赛奖项),需提供相关成果或证书;(6)《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需由考生所在本科院校党组织或相关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4.复试内容:复试以综合面试形式开展,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养与专业潜力,具体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掌握的广度与深度、科研创新意识及创新思维、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等。各学院可根据报考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各项考核内容的分值权重,形成具体考核方案并提前公示。5.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使用:考生复试成绩是我校推免生录取排名的核心依据,复试成绩总分设定为 100 分。其中,复试成绩总分低于 60 分的考生,将被直接认定为复试不合格,学校不予录取。各培养学院需在复试工作结束后的两日内,在本院官方网站上公示所有考生的复试成绩,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五、录取(一)拟录取名单确定前,各培养学院需对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材料、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信息进行全面复核,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符合录取要求,复核无误后再上报学校研究生院。(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推免生,学校将明确不予录取:1.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2.2026 年秋季入学前,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因延迟毕业等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备并经学校同意除外),或在此期间受到校级及以上纪律处分的;3.已通过我校推免接收流程并确认录取,却再次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4.体检结果不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的。(三)对于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如伪造成绩、编造学术成果),或在复试环节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如作弊、替考)的考生,一经查实,无论处于录取流程的哪个阶段,甚至在入学后发现,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四)复试合格的考生,需在我校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该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五)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省级招生考试院初步核查,且通过教育部最终录取检查后,我校将为合格考生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若在各级检查中发现拟录取考生不符合国家或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六、体检体检工作安排在推免生拟录取阶段开展,具体时间与方式由各培养学院通知。拟录取考生需按照学院要求, either 参加学校或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 or 提交由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在规定时间内的体检报告。体检标准严格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编号: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编号:教学厅〔2010〕2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七、信息公开公示(一)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在各培养学院官方网站开辟 “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专栏”,集中公布推免生接收的相关信息。信息公开需做到内容准确、格式规范、覆盖全面、发布及时,并严格遵守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的原则,由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及时回应考生关于公开信息的咨询。(二)在推免生复试录取全阶段,各培养学院需在本院专栏内依次公开: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本科院校、报考专业等关键信息)、考生复试成绩(含各项考核得分及总分);学校研究生院将在官方网站上统一公示全校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三)各培养学院需在本院公开专栏内明确公布推免工作咨询电话与申诉邮箱,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接考生,及时处理考生关于复试安排、成绩查询、录取政策等方面的咨询,以及涉及公平性、规范性的申诉请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处理结果。(四)学校监督、复议及申诉受理部门: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政策咨询、流程复议,联系电话:0851-88124402,电子邮箱:gzmu_yz@163.com;贵州民族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主要负责监督推免工作全过程,受理考生关于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联系电话:0851-88924267。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9 月 21 日2025-09-29 10: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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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油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的通知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和安排,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即将开通查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绩查询1.面向对象:考生编号以10425开头的考生(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考生)。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请向报考单位咨询成绩查询时间及方式。2. 查询开始时间:2025年2月24日14:003.查询方式:考生须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或报名号)注册并登录我校“硕士考生查询系统”(http://upc.yanzhao.edu.cn/kspt/ )查询(之前注册过但忘记密码的可以使用“找回密码”功能),不接受电话查询。“专业排名(区分学习方式)”说明:系统中公布的排名为考生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学院所报考专业(或领域)全部考生(不包含已接收的推免生)中的顺序,例如:考生报考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全日制085410人工智能专业,看到的排名即为在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人工智能这个专业中所有研究方向的全日制考生中的排名。专业排名仅供各位考生参考,能否进入复试还须根据我校各专业划线方式、统考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等综合判断,详情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复试办法与复试名单。二、成绩复核申请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均已经过数次严格核对,考生如对本人成绩仍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 1.受理时间:2025年2月25日至2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复查条件及规定: (1)复核范围:仅限于复核科目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内容。对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评分宽严程度有异议等问题不在成绩复核范围之内。 (2)统考科目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核,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核。 (3)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精神,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考生对评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招生单位提出申请。 3.申请程序: (1)考生登陆我校“硕士考生查询系统”(http://upc.yanzhao.edu.cn/kspt/ )初试成绩页面,网上提交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申请仅接受系统提交,不接受其他方式申请。申请一旦提交则不能修改,每位考生仅有一次申请复核的机会。(2)考生复核申请统一提交相关部门复核。4.结果反馈:考生可于2月28日下午登录我校“硕士考生查询系统”,点击“初试成绩查询”查看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结果。统考科目成绩复核结果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反馈后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三、分数线和复试方案1.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后,我校复试方案将通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招生网发布。2. 学校各招生院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含复试分数线)将随后发布,请考生届时关注报考学院网站的信息。四、咨询方式成绩复核采取网上申请方式,如果考生不能正常登录“硕士考生查询系统”可电话咨询我办。工作日值班电话:0532-86981390、86981979,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2025-08-04 16: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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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 2026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公告浙江大学热忱欢迎全国各类高校的优秀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的方式前来我校攻读研究生学位。为规范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安排公告如下:一、申请基本条件想要申请我校推免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三)秉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优良学风,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的行为,也无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四)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发展潜力与专业实践能力。(五)符合招生学院(系)依据学科专业特色制定的其他学术方面要求。(六)身体健康状况需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七)预计可获得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最终资格认定以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的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教育部备案的申请,均视为无效申请。二、报名相关安排(一)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完成注册与登录操作,随后提交报名申请(相关填报步骤及常见问题可参考《W 系统申请填报步骤及常见问题说明.docx》)。(二)报名时间各学院(系)的报名起始时间、截止时间、联系电话及报考注意事项。(三)报名流程1.申请人登录系统后,点击 “申请” 按钮,选择 “免试生申请” 选项,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若需修改已填报内容,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自行操作调整。每位申请人仅可填报一个志愿。2.各学院(系)将根据自身工作进度,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安排复试考核工作。申请人后续可根据学院(系)的通知,或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核时间安排、材料审核结果及考核结果等信息。3.已报名参加我校相关学院(系)夏令营活动的申请人,无论是否成功获得入营资格,均需进入该系统提交免试生申请;填报信息时,系统会自动调取其报名夏令营时填写的信息,申请人可结合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个人信息与报考信息后提交。4.2025 年 9 月下旬,申请人在取得正式推免资格后,需按照教育部及我校各相关招生学院(系)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考志愿填写、接收并确认我校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操作环节。(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1.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本科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能力证明(如四六级成绩单等)。2.各学院(系)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或证明文件;若申请人有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成果,或在科技类活动中获得的奖项,需一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3.若申请本科直博项目,还需提供至少两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拥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三、初审与复试考核规则(一)各学院(系)完成申请材料初审后,将通过指定方式通知需要参加复试的申请人,明确复试时间与具体流程。(二)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严格按照报考学院(系)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三)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形式,坚持择优录取原则。各学院(系)将结合本单位学科特色与生源情况,自行制定并公布具体的复试录取选拔办法及差额比例。(四)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核算,成绩低于 60 分(即不及格)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五)所有参加复试的申请人都必须参与综合面试,且面试全过程将进行录音录像留存,确保考核过程公平、透明。(六)各学院(系)在复试与录取环节中,将秉持实事求是原则,对申请人开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状况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申请人,不予录取。四、其他重要事项(一)申请人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或有违背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不当行为,将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已取得的学籍。(二)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全部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未通过;(2)自推免生报名之日起至入学报到之日止,受到任何形式的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中,计入毕业要求学分的相关课程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等级(即 80 分及以上);(5)在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三)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 2026 年 3 月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等级的医院完成体检,并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将体检表邮寄至浙江大学录取学院(系)。体检结果不合格的申请人,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五、研究生招生处联系方式博士研究生招生咨询邮箱:yjsy-zsb2@zju.edu.cn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邮箱:yjsy-zsb@zju.edu.cn若上级主管部门发布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据此作出相应调整,并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公告。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2025 年 7 月 28 日2025-10-10 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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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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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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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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