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查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规定,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的查询及复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绩查询
北京交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于2025年2月24日10:00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
进行查询。我校不提供初试成绩排名查询。请考生及时做好查询结果页面截图,留存备用,我校不提供书面成绩单。
二、成绩复查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已经过严格评阅、多轮核对。如考生对成绩有疑义,可提出复查申请,学校研招办将组织专人进行成绩复核。
1.申请时间
2025年2月26日9:00-2月2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网址
北京交通大学硕士招生系统
https://gsadmission.bjtu.edu.cn/master/index/
3.申请方式
考生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硕士招生系统,进入“硕士统招成绩查询”模块查询成绩后,选择申请成绩复查,填写联系方式、需要复查的科目代码和科目名称、原成绩及复查原因,提交申请。成绩复查为线上申请,不接受电话、邮件、现场申请等方式的复查申请。
4.复核方式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对考生成绩进行复核复查时,主要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错分、登错分等,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等问题不在复核复查范围之内,不重新评阅答卷,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复查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查科目成绩总分是否有误,不提供各题目分值。
2025年3月2日17:00以后,考生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硕士招生系统,进入“硕士统招成绩查询”模块查询成绩后,查询复查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三、 其他说明
1.考生如对统考科目成绩复核结果仍有疑义,可在2025年3月3日17:00前,通过我校向考试院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再次申请统考科目成绩复核时考生须填写《北京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查申请表》,写明申请复查的具体内容和理由并本人签字确认后,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bjtuyzb@bjtu.edu.cn。我校汇总考生的申请后上报考试院,考试院负责将再次复查的结果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直接答复考生。
2.有关复试分数线、复试时间、调剂、录取等工作,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微信公众号及各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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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的通知(已更新博士研究生调档函)依据教育部及我校研究生录取的相关规定,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将个人全部档案寄送我校。现将调档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档函的发放方式参加到校现场复试的考生,调档函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放(详见附件)。考生需自行填写档案所在单位、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之后提交给档案管理单位办理调档手续。本校应届毕业生的档案,由各学院负责档案工作的老师直接内部移交至研究生工作部,并且要做好相应的移交记录。二、调档的具体要求本调档函在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开始生效,拟录取资格名单已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布。定向就业以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需办理调档,除此之外,其他考生原则上都必须进行调档。档案邮寄需采用邮政 EMS 或者邮政机要的方式,其他邮寄方式学校将不予接收。三、党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办法(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外转入我校的党员:需提供纸质版党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填写 “中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委员会”,转往单位填写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院”;同时,考生要联系现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在 “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 中同步进行网络组织关系转出操作,系统内转接需统一转至 “中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院委员会”。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请考生在入学时自行携带,完成报到注册后,由各学院专职组织员统一收取,入学报到前暂不接收。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转入我校的党员:考生需联系现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通过 “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 进行网上组织关系接转,不接收纸质版介绍信。系统内具体转往单位填写 “中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学院委员会”。(二)团员组织关系转接考生需通过 “智慧团建” 系统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内具体转往单位填写 “共青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学院委员会”。四、档案接收与管理规范学生通过机要方式邮寄的档案,会先送达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党政办机要室。学院档案接收人员要及时前往签字领取,若领回学院后需要进行交接,必须履行签字交接手续,双方各留存一份交接单,确保档案转递的每个流程都有签字记录。档案接收老师要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对档案进行仔细登记,同时填写硕士研究生档案到校对照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该对照表需在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交至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研究生档案管理工作,并实行专柜存放。硕士研究生档案主要包含:高中学籍档案、本科(或专科)学籍档案、党团员档案材料、单位人事档案(针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等。以上材料由学院统一收集,按照研工部的要求审核完成后,需在十月中旬前将档案及《档案移交登记表》送至研工部 215 室。若新生入校前已是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其党员发展材料由所在学院党委审核齐全后统一归档保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会不定期对学院接收档案的情况进行检查,各学院务必认真、细致、严谨地开展工作,高度负责,确保 2025 级新生档案顺利接收。学生在调档过程中若有疑问,可向相关学院负责档案接收的老师咨询。附件: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函.doc附件: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调档函.pdf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25 年 3 月 24 日2025-09-02 11: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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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级新生档案接收与户口迁移地址相关说明为保障 2025 级新生顺利办理档案转接与户口迁移手续,现将相关地址及对接信息明确如下,供新生参考执行。一、新生档案接收核心信息新生需按以下指定信息办理档案投递,确保档案准确送达对应部门:1.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本次 2025 级新生档案接收主体为清华大学2.档案接收单位详细地址:具体投递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清华校区 A 楼 105 室3.档案接收地邮编:上述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为 5180554.档案接收部门:负责统筹接收新生档案的部门是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招生办5.档案接收人及联系电话:为区分不同学历层次新生对接需求,联系人及电话分设如下:(1)博士新生对接:由赵老师负责,咨询及沟通电话为 0755-86543994(2)硕士新生对接:由张老师负责,咨询及沟通电话为 0755-26036120二、新生户口迁移地址说明2025 级新生如需办理户口迁移,可选择以下任一地址作为迁移目的地,地址信息如下:户口迁移地址选项:(1)选项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1 号(2)选项二:清华大学三、重要注意事项1.信息变动说明:本文所提及的档案接收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户口迁移地址等内容,若后续因工作安排需要调整,最终以学校实际发放给新生的调档函内容为准,调档函信息将作为最终执行依据2.后续要求通知:关于新生档案调档的具体操作流程、材料要求,以及户口迁移的详细办理步骤、所需证明文件等,学校将在后续单独发布专项通知,请新生持续关注官方渠道信息,避免遗漏重要安排2025-09-08 14: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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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关于核对(修改)2026年硕士考生网报信息项的提醒各位报考河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为确保广大考生精准完成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填报,顺利推进后续报考流程,我校已完成对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者网报信息的初步核查工作。针对核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与信息填报疑点,现将具体疑问类型、潜在成因及对应解决办法整理如下,敬请各位考生仔细对照核实并及时完善信息。一、学籍学历校验异常处理指引若您在网报系统中收到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提示,请务必高度重视。以下将详细说明各类校验异常的具体情形、可能原因及操作建议,考生可结合自身情况逐一排查修正。(一)常见校验异常及解决办法1 校验结论:毕业年月信息存疑导致未通过可能原因:网报时毕业年月填写有误解决建议:请严格参照本人毕业证书上标注的毕业年月进行准确填写,确保年月信息与证书完全一致。2 校验结论:毕业学校或学历代码信息存疑导致未通过可能原因:毕业学校名称填写错误,或对高职高专、本科结业、本科毕业等不同学历对应的代码区分不清解决建议:首先核对并修正毕业学校名称,需与毕业证书上的学校全称完全匹配;同时仔细区分各类学历对应的代码,避免混淆不同学历层次的标识信息。3 校验结论:毕业学校信息单独存疑导致未通过可能原因:一是网报时毕业学校名称填写错误;二是考生毕业院校曾发生过名称变更,填报时未使用毕业时的学校名称解决建议:以毕业证书上载明的学校名称为准进行修改填报,若学校已更名,需填写毕业时的学校旧称。4 校验结论:学历代码信息单独存疑导致未通过可能原因:对高职高专、本科结业、本科毕业等不同学历类型的代码区分错误,导致填报失误解决建议:重新查阅学历代码对应说明,明确自身学历层次所属代码,准确完成修改。5 校验结论:学习形式与学历代码信息均存疑导致未通过可能原因:学习形式填写不准确,或对各类学历对应的代码认知模糊解决建议:先仔细核对本人学习形式(如全日制、非全日制等)并修正;再参照学历代码说明,确认并填写与自身学历匹配的代码。6 校验结论:学习形式信息存疑导致未通过可能原因:网报时学习形式填写错误解决建议:结合自身教育经历,准确界定学习形式并完成修改。7 校验结论:姓名、身份证号无匹配学籍信息可能原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填写错误,或考生曾办理过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手续解决建议:首先反复核对网报系统中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若确认填报无误,需提前准备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及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材料。8 校验结论:姓名、学历证书编号无匹配学历信息可能原因:学历证书编号填写错误,或考生持有国外学历,或曾办理过姓名变更解决建议:仔细核对并修正学历证书编号;提前准备学历认证报告及姓名变更证明(如户口本上注明的曾用名记录);境外留学生需填写学历认证书编号,格式参考“教留服美[2018]08888”“教留服合美[2018]08888(合作办学)”。9 校验结论:系统显示存在研究生学籍可能原因:考生目前为在校研究生,或曾考取研究生但未办理注册入读手续解决建议:若为在校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报考证明;若为未注册入读情形,需先办理现有研究生学籍注销手续。(二)校验异常需准备的证明材料若考生确认网报系统中的学籍学历信息填报无误,但仍出现校验未通过提示,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以备网上确认及后续学校资格审查使用:1 基础材料:应届生需准备学信网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建议将报告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境外学历考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 身份信息变更补充材料:姓名、身份证号码曾发生变更的考生,除上述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准备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文件。3 研究生学籍补充材料:存在研究生学籍的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正式证明。4 特殊类别材料:提前毕业考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准备的具体材料请直接咨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二、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类别注意事项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此特别提醒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务必对照教育部上述文件要求,再次确认本人报考类别是否符合规定。如报考类别存在偏差,请及时登录网报系统进行修改,避免影响后续报考资格审核。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网报信息核对与修改工作,仔细排查各类信息疑点,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其他疑问,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方渠道获取进一步指导。2025-11-13 16: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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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接收2026级推免生复试考核(第二批) 拟录取名单公示发布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各位参与推免的考生:我校 2026 级推免生第二批复试考核工作已顺利完成。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所填报专业情况,并结合各学院推免生招生计划,经择优筛选后,确定了本次推免生复试考核结果名单。目前,各学院正陆续对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可查看文末附件。一、公示相关注意事项对于考核成绩达到及格线(即 60 分及以上)但未被直接录取的考生,均具备递补资格(若报考学院设有额外要求,则以学院具体规定为准)。若前期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学校将结合剩余招生计划,按照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处于 “递补” 状态的考生,请主动与报考学院保持沟通,了解最新进展。拟录取考生需满足我校关于接收 2026 级推免生的各项规定,同时必须获得本科所在院校的正式推荐资格,方可最终成为我校 2026 级推免生。所有拟录取考生须严格遵循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流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接受我校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的操作,至此方可顺利完成录取流程。本次公示的成绩范围覆盖所有参与本次我校推免生复试考核的考生,公示周期为 7 个自然日。二、各学院咨询方式(工作时间内)考生若对考核相关事宜存在异议,可联系报考学院咨询,各学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财政税务学院:联系人李老师,咨询电话为 010-61776102,沟通邮箱为 lyblh@163.com。会计学院(专业学位方向):仅提供咨询电话,号码为 010-62288839。经济学院:联系人祝老师,可拨打的咨询电话包括 010-61776454 与 17801241163,也可发送邮件至 zhuwei429@163.com 咨询。法学院:联系人梁老师,推免招生专用邮箱为 cufelawyjs@126.com,咨询电话为 010-62288865。文化与传媒学院:咨询电话为 61776085,咨询邮箱为 boyan516@126.com,建议在工作时间内联系。三、招生录取政策咨询渠道若考生对招生录取政策存在疑问,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本公示由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正式落款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1 日。2025-10-22 13: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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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2026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各相关学院:为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及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遵循党的教育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学校将对当前实施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开展全面修订与完善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修订范畴本次修订涵盖当前所有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的博士与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此外,本科直博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培养方案也在修订范围内。二、修订参照标准各学院需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发布的《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查询链接:https://www.acge.org.cn/encyclopediaFront/enterEncyclopediaIndex) 《江苏科技大学 2026 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江苏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江大校〔2025〕139 号,详见附件 1、2)为基础,同时结合各专业学位全国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最新发布的指导性培养方案,进一步优化并规范研究生培养机制。在此前提下,结合自身专业特色与发展需求,完成已有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并制定新增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三、修订核心准则传承与优化并重:总结并延续本学位点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以及《江苏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5 版)为根本依据,明确各类别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定位与学位授予基本条件,凸显学科自身特色与优势,按照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推进培养方案修订。同时,结合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实际状况,对学科(领域)简介、培养目标、研究方向、课程设置、学位论文要求等关键环节进行优化调整。各学科在修订培养方案过程中,需开展充分调研,逐项落实工作,重点关注培养目标的调整、学术成果要求的变化、学位论文要求的更新以及课程设置的优化完善。分类培养精准施策: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需聚焦学生知识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课程教学与科研训练的紧密结合,不断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则要以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增加教学案例库课程的开设数量,积极邀请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以及课程建设过程,切实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科技赋能教学革新:积极倡导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教学环节,构建研究生智能教学新模式。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研究生培养工作深度融合,各专业课程需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特点,设置人工智能在本学科领域应用相关的课程,鼓励开设人工智能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的课程,培养研究生的跨学科应用能力。促进交叉共享资源:秉持继承与创新发展的理念,全面延续按一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的原则与做法,持续推进硕博贯通培养模式,实现课程资源共享。支持并鼓励跨学科联合制定培养方案、共同组织教学活动,允许研究生在全校范围内,根据自身需求和学习能力,择优选择跨学科课程,充分实现优质课程资源的共享,为研究生个性化发展提供更广阔的自主选择空间。四、工作推进步骤学院筹备与初稿审定阶段(2025 年 7-10 月):相关学院需组建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组,广泛调研国内外高校的先进经验,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深入研讨。各学院必须召开专题论证评审会议,参会人员需包括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以及校外高校、企业专家,对新制定或修订的培养方案进行答辩与评审。工作组需认真听取并吸收评审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培养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10 月 30 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完成对修订(制定)的培养方案初稿的审定工作,并将培养方案初稿的纸质版(需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对于学院共建的学科,由相关学院联合设立工作组,且由牵头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学校审查与学院完善阶段(2025 年 11-12 月):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提交的培养方案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内涵审查,随后将审查结果反馈给相关学院。各学院需组织学科专家根据反馈意见,对培养方案内容进行修订完善。校级审议阶段(2026 年 3 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对新制定(修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审议。方案完善与实施准备阶段(2026 年 4 月):研究生院依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和建议,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内容的完善工作,同时开展课程编码、系统数据录入以及书面文本汇编等工作。教学大纲制定阶段(2026 年 5 月):各学院需制定相应的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大纲,并于 5 月 30 日前将大纲汇编成册,上报至研究生院。五、其他相关事项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按时提交各类相关材料。联系人:鲁老师联系电话:0511-84445705电子邮箱:justpyb@126.com附件:2026 版培养方案附件.zip《江苏科技大学 2026 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江苏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江科大校〔2025〕139 号)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格式模版研究生教学大纲格式模板修(制)订培养方案的学科范围及所属学院汇总表开设研究生公共课课程汇总表各学科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表培养方案论证报告(空表)研究生院2025 年 7 月 1 日2025-08-27 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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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修订)为统筹推进学院 2025 年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流程规范、落实到位,结合上级部门要求与学院发展实际,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一)学科定位与方向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立足区域文旅发展需求,以 “服务国家战略、助力地方经济” 为导向,构建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核心学科方向包括:旅游规划与区域发展:聚焦西北地域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研究旅游目的地规划设计、区域旅游协同发展、乡村旅游振兴等课题,为地方文旅产业布局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方案;文化旅游与遗产管理:围绕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多民族民俗文化等特色资源,探索文化旅游融合路径、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模式,推动文化资源向旅游经济价值转化;智慧旅游与数字服务:顺应产业数字化趋势,研究旅游大数据分析、智慧景区建设、在线旅游服务优化等领域,培养具备数字技术应用能力的旅游管理人才;旅游教育与人才培养:结合师范院校优势,探索旅游专业教育改革、实践教学体系构建、职业技能培训等内容,为行业输送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二)学科建设举措团队建设:加强学科梯队培育,引进与培养高层次人才(如行业专家、青年学术骨干),组建跨领域研究团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平台搭建:依托现有科研平台(如区域旅游发展研究中心、文化遗产旅游研究基地),拓展合作渠道,与政府文旅部门、龙头企业共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成果转化: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应用于地方实践,参与旅游规划编制、政策咨询、项目论证等工作,提升学科社会服务能力;学术交流:定期举办学科研讨会、学术论坛,邀请国内外专家讲学,支持教师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拓宽学术视野。二、人才培养工作(一)本科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优化:核心课程:强化旅游管理学、旅游经济学、旅游市场营销、旅游规划原理等专业基础课,确保学生掌握核心理论知识;特色课程:增设 “西北旅游资源开发”“民俗文化旅游”“智慧旅游技术应用” 等特色课程,凸显地域与行业特色;实践课程:增加实习实训、社会调查、项目设计等实践环节,与景区、酒店、文旅企业建立实习基地,提升学生实操能力;教学模式创新:采用 “案例教学 + 项目驱动” 模式,结合行业真实案例开展课堂讨论,引导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引入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利用 MOOC、虚拟仿真实验等资源,丰富教学形式;质量保障:建立课程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学生评教、同行评议、督导检查等方式,监控教学质量;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选题紧密结合行业实际,确保成果具备实践价值。(二)研究生人才培养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扎实理论功底、较强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能在旅游管理领域从事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方式:导师负责制:实行 “导师 + 学术团队” 指导模式,导师全程指导研究生科研与论文写作,学术团队提供跨领域支持;科研能力培养:要求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鼓励申报校级、省级研究生创新项目;实践能力提升:安排研究生参与地方文旅项目调研、规划编制等实践活动,或到合作单位实习,积累行业经验;毕业要求:严格把控毕业论文质量,从选题、开题、撰写到答辩,各环节均需通过严格审核,确保符合研究生培养标准。三、科研与社会服务(一)科研工作重点课题申报:组织教师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级科研项目等,鼓励跨学科联合申报;成果产出:引导教师聚焦学科前沿与地方需求,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专著、编写教材,形成高质量科研成果;科研平台建设:完善现有科研平台运行机制,提升平台科研承载能力,争取新增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二)社会服务内容政策咨询:为地方政府制定文旅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提供专业咨询,参与文旅行业标准制定;项目服务:承接旅游景区规划、乡村旅游开发、文旅品牌策划等项目,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与解决方案;人才培训:为地方文旅部门、企业开展管理人员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业人才素质;文化传播:通过举办文旅活动、编写科普读物、开展公益讲座等方式,传播地域文化与旅游知识,助力文旅惠民。四、师资队伍建设(一)师资引进与培育人才引进:根据学科发展需求,引进具有博士学位、行业经验或高层次学术背景的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在职培育:支持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参加访学进修、开展博士后研究,提升学术水平;鼓励教师参与行业实践,到文旅企业挂职锻炼,积累行业经验,促进 “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梯队建设:建立青年教师导师制,由资深教师指导青年教师教学与科研,助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二)师资考核与激励考核机制:建立科学的师资考核体系,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个维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职称评定、岗位聘任挂钩;激励政策:对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科研经费支持、优先推荐申报项目等激励,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五、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一)学生日常管理思想教育:开展爱国主义、职业道德、诚信教育等主题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职业观;学风建设:通过制定学风建设细则、开展学习经验交流会、设立学习标兵等方式,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心理健康:配备专职心理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咨询、心理讲座等活动,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二)就业指导服务就业信息推送:及时向学生发布企业招聘信息、招聘会通知,搭建校企就业对接平台;就业指导课程:开设就业指导课,内容包括简历制作、面试技巧、职业规划等,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校企合作就业:与文旅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开展校园招聘、定向培养,为学生提供就业岗位;升学与创业支持:为考研学生提供复习指导、资料分享,为创业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孵化支持。六、合作与交流(一)校企合作实习基地建设:与国内外知名文旅企业(如景区、酒店、文旅集团)共建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联合培养:与企业合作开设 “订单班”“特色班”,根据企业需求定制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技术合作:与企业合作开展科研项目、技术研发,共同解决企业运营中的实际问题,实现互利共赢。(二)校校合作国内合作:与国内高校旅游学院建立合作关系,开展课程共享、师资互派、学生交流等活动;国际合作:与国外高校开展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学术交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拓展学生国际视野。七、联系方式学院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咨询,联系电话:0931-797XXXX(具体号码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课程、考试、实习等教学相关咨询,联系电话:0931-797XXXX;科研与社会服务办公室:负责科研项目、社会服务合作咨询,联系电话:0931-797XXXX;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管理、就业指导、奖助勤贷等咨询,联系电话:0931-797XXXX;信息查询:学院相关通知、工作动态将通过西北师范大学官网 “旅游学院” 板块发布,师生可定期登录查询。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2025 年 6 月 23 日2025-09-22 14: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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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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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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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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