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关于调整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 考试科目的通知
2025-08-01 11:09:22
来源: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
为进一步优化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试科目设置,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将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部分考试科目进行调整,特通知如下:
1.药学院(学院代码:005)的药学学术学位各专业招生门类由理学(门类代码:07),调整为医学(门类代码:10)。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的业务课考试科目统一调整为药学综合(科目代码:349,满分:300)。考试大纲详见“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工作—下载园地”。
注:药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1055)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的业务课考试大纲同时使用更新后的药学综合(科目代码:349,满分:300 )。考试大纲详见“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工作—下载园地”。
2.基础医学院(学院代码:001)的药理学专业(专业代码:078006)招生门类由理学(代码:07)调整为医学(代码:10)。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的业务课考试科目调整为基础医学综合(科目代码:616)。考试大纲详见“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工作—下载园地”。
3.临床各学院药理学专业(专业代码:100706)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的业务课考试科目调整为基础医学综合(科目代码:616)。考试大纲详见“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工作—下载园地”。
4.具体涉及的专业、原考试科目及调整后的考试科目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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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信息登记、健康状态申报、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调转、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的通知一、所有新生填写通知书邮寄信息请所有2025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含2023优干、2024支教)及时登录“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完整并准确填写通知书、协议邮寄接收地址、接收人、接收人移动电话等信息。系统地址:https://yzgl.cufe.edu.cn:30369/cufeXs/index登录用户名为“xg25+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X为大写,如有括号,单括号占一位)。统考生考生编号即为研招网的15位编号,推免生(含2023优干、2024支教)考生编号详见附件一。系统核对开放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中午12:00。各位新生务必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确认系统内所有信息均无误后,点击下方“信息有变化已经调整,修改保存”选项,左下方保存状态变更为“已保存”即为保存成功。推荐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Edge浏览器、Google浏览器或UC浏览器,如遇浏览器安全提醒,请点击“忽略”或“高级”选项,选择继续访问。注意事项:1. 系统核对开放时间内通知书邮寄接收地址、接收人、接收人移动电话均可多次修改,开放时间一经截止,将无法修改,请各位新生务必仔细确认,确保无误。2. 按照通知书类材料寄送要求,录取通知书接收人及联系方式须为新生本人。3.我校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7月寄出,因校园封闭管理,建议所有新生均采用邮寄方式,并请确保系统中填报的所有移动电话均畅通。如知悉以上情况,确认7月仍可畅通进出校园的拟录取新生,可选择自取通知书,请在邮寄地址处填写“自取”,自取通知书校区仅为学院南路校区,自取时间不早于第一批通知书寄出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待后续通知。二、所有新生申报健康状态所有2025年硕士研究生新生须登录“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如实填写“健康状态申报”栏目,未进行健康状态申报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将无法发放录取通知书,我校校医院将对考生填报内容进行统一审查并备案,如有特殊情况需配合学校进行体检。考生应如实填写,不得隐瞒或谎报病史。研究生新生体检将于新生入学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健康申报隐瞒、谎报经查实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三、调档函及档案调转学校将对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新生和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发放调档函,上述类别新生须持调档函,将人事档案(含工资关系)于入学报到前调入我校。发放调档函的新生(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新生和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须与档案所在单位联系,明确其正式名称后,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上确认调档函单位(信息修改方式同“通知书信息登记”)。档案不能由个人保管,必须由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统一存放,否则不予发放调档函。如系统“档案所在单位”与新生实际情况不一致,请务必于系统核对开放时间截止前(6月10日中午12:00前)完成修改。系统核对开放时间一经截止,该项将无法修改。不发放调档函的新生,档案所在单位以研招网报名填报为准,不再进行更改。自6月10日下午16:00起,非定向就业新生和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系统中“是否调档函”项为“是”)可自行登录“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下载打印调档函,用于本人交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建议使用彩色打印,以便档案部门尽快办理。本校应届生(含2023优干、2024支教)、本校二学位生务必按照当前档案所在单位实际情况填写,如档案仍存放在校者,单位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新生档案由录取学院统一至学校相关部门调取。学校对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新生(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除外)不调取档案,不发放调档函。发放调档函的新生档案可由所在单位在新生入学报到前直接寄送至新生录取学院(请务必明确至学院,请勿寄送至我办),也可由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密封签后交由新生本人于入学报到前(含入学报到当天)提交给录取学院(由于校园管控,为避免校外访客或未报到注册新生不能入校的情况,统一建议采用邮寄方式寄送新生档案)。没有密封签或密封签有破损的,一律拒收,由新生本人负责。通过档案和政治审查者方可入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档案接收地址详见附件二:《硕士研究生新生档案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一览表》。四、党团组织关系办理研究生新生中,人事档案(含党员档案)转入学校的,其党、团组织关系原则上均应转入学校;人事档案(含党员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党、团组织关系一般不转入学校。(1)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北京市委的,通过北京市“党员E先锋”平台办理转接,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转入目标党组织填写党支部名称、党支部编码,具体信息见附件三。党员组织关系不隶属于北京市委可使用全国组织关系转接系统进行转接的,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转入目标党组织填写党委名称、党委编码,并在发起转接时根据人员类别备注需转入党支部名称及编码,具体信息见附件三。党员组织关系不隶属于北京市委且无法使用全国组织关系转接系统进行转接的,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具体转入信息(介绍信抬头、去向等)见附件三。纸质介绍信要求转出党组织为基层党委、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开学报到时(预计9月中旬)在有效期之内。按照上级工作要求,除未对接全国组织关系转接系统的党组织所属党员外,其他通过线下方式转入市内的,应予以拒接。线下转入由学校党委和北京市委教育工委严格审核把关,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通过。(2)团组织关系办理:团组织关系调转需完成线上和线下办理。线上通过组织系统办理(京内高校“北京共青团”系统,京外高校“智慧团建”系统),线下持团员证办理,两种方式均在9月开学后按照学校团委和学院团组织统一安排办理。原则上请同学们保留原团组织关系至入学,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转入我校,请与录取学院团组织联系。线下办理只需要新生凭团员证办理即可,不需开具介绍信等材料。校团委咨询电话:010-62288115。五、户口迁移(一)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新生和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入学报到后,本着自愿的原则,非北京正式户口的新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户口在京外)或“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在京内高校)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开具户口迁移证时,内容要准确详实,“出生地”及“籍贯”必须填写到市、县、旗或区,户口“迁往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特别注意:迁往地址须严格按照此地址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或添加内容)。(二)“户口迁移证”上注明的有效时间不影响入学后学校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请勿担心。(三)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保卫处户籍管理科将发出具体通知,统一办理新生户口迁入。保卫处户籍管理科咨询电话:010-62288352。根据公安机关相关规定,每年新生在入学时统一办理户口迁入,入户工作结束后派出所将不再受理任何入户申请,逾期未按要求办理户口迁入的新生视为自愿放弃,在校期间再无机会将户口迁入学校。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后,由保卫处统一管理至毕业,期间不可办理迁出。(四)落户周期约三至四个月,在此过程中无法使用户籍,请注意保管好个人身份证,若丢失,落户后才能补办。(五)北京正式户口新生、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新生(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除外)不予办理户口迁移。六、其他注意事项(一)新生入学须知、住宿安排等工作目前尚未开展,请耐心等候,并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二)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择期审查新生入学资格与身份,不符合要求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七、联系方式如有档案转寄、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移等方面的问题,请直接联系通知中各相关部门、学院,其余问题请邮箱咨询:yzb2020@cufe.edu.cn。请仔细核对“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中各项信息,如系统中有不可修改的信息出现错误,请先确保可修改信息填报正确并完成保存,将不可修改的错误信息截图并标注、提供正确信息发送至研招办咨询邮箱。其中,证件号码出于隐私保护,显示为星号;当前阶段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文件,显示为“无上传文件”。此两处内容为正常,请勿报送此两处错误信息。2025-08-04 10: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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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数线发布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一、普通计划二、专项计划三、其他说明1.各招生学院(部)可根据学科特点、招生计划数量等确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专业分数线)。2.符合教育部特殊类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25日前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服务系统”,(https://yjszs.dlut.edu.cn/zsbm/logon) 在“初试成绩加分申请”模块上传符合加分项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件)扫描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进行审核。2025-07-31 17: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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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帮助广大考生清晰了解宁波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顺利完成报考流程,现将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报名流程等关键信息整理如下,供考生参考。一、招生名额安排2026 年宁波大学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总计 3970 人,该名额包含推荐免试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招生计划、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等各类专项名额。招生类别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 3473 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 497 人。各专业最终实际招生人数并非固定,将根据 2026 年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推荐免试研究生实际录取人数,以及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的生源质量与数量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实际录取人数,以最终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中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2026 年学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定为 33 人,该计划名额最终需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二、报考资格要求(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学业水平需达到以下任意一项要求: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后,需满 2 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且需提供所报考专业 6 门本科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单,成绩单需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或提供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若为在读研究生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附加条件部分专业学位报考需满足额外要求,具体规定如下: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上述(一)中的所有基本条件,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上述(一)中的所有基本条件,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需满足上述(一)中第 1、2、3 条的基本要求。学业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相关规定。(三)报名信息与专业条件匹配要求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必须与所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相符,若信息不匹配,将无法获得考试资格。考生可查阅宁波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各专业具体要求,如有疑问,需在报名前咨询相关学院(学部)。(四)推荐免试研究生报考要求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已被宁波大学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若推免生在规定日期截止前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失效。(五)退役人员免初试报考要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三、报名流程安排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具体要求如下:(一)网上报名阶段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预报名阶段的具体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二)网上确认阶段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流程由相关报考点负责组织实施。(三)报名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环节,需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无法补办报名手续。若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报考点选择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等)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五)初试加分政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可累加。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属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要求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报考宁波大学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申请该计划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供学校复核。若审核或复核未通过,考生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招生计划。(七)政策申报要求符合享受初试加分、照顾政策、免初试资格或报考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申请信息。若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相关专项计划的初、复试。四、报考资格审查所有报考宁波大学的考生,需仔细阅读学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全面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重要信息。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生是否具备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所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予考试。学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安排复试。对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学校要求其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含推荐免试研究生),无论在招生流程的哪个阶段,一经查实,将立即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五、初试安排硕士研究生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下午 14:00 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任何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其成绩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六、复试安排(一)复试基本要求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教育部确定的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A 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 “国家分数线”)。部分专业若上线生源充足,实际进入复试的分数线可能会高于国家分数线。学校将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当年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确定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名单。(二)复试形式与要求复试主要包含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形式,其中面试为必不可少的环节。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复试的具体时间、要求及流程,届时将在宁波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部分专业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不仅限于同等学力考生)是否需要在复试中加试本科主干课程,需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的具体说明。七、调剂安排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与流程,将由学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阶段,考生需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遵循系统流程完成调剂申请。八、体检安排体检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执行。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需到宁波大学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体检时间将另行通知。九、录取安排(一)录取基本原则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学习方式与就业类型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入学前规定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宁波大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转移人事档案与组织关系,不办理户口迁移,学校不安排住宿,不负责就业派遣事宜。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学校不承担连带责任。(三)报考信息与资格终审经考生确认后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若发现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被学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需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若因故无法按时报到,需凭相关证明提前向所在学院(学部)请假,请假最长期限为两周,逾期未报到且未请假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四)学历资格终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时,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推荐免试研究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时,若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学校处分,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五)新生入学复查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标准,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十、违规行为处理考生需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需严格遵守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需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中的约定,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若考生为在校生,其所在学校将按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学籍;若为在职考生,学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将依法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十一、学费与奖助政策宁波大学 2026 级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费标准,以及学校现行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内容,可查阅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平台发布的信息,了解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发放标准与流程。十二、其他重要说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所有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 “定向就业”,否则将视为不满足报名条件,不予安排考试。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一般为 2.5-3 年,各专业具体学制可通过查阅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旅游管理专业为中法合作项目,基本学制 3 年,其中 2 年在国内学习,1 年在法国学习,顺利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可同时获得中国、法国双方院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073 海运学院 - 中外合作项目” 招收的交通运输专业为中西合作项目,基本学制 3 年。符合中方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获得宁波大学颁发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若选择在第二学年赴西班牙学习 1 年,且符合外方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还可获得外方学校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实行全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采用集中(业余时间)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不实行脱产学习,授课地点安排在宁波大学相关校区,具体上课安排将由相关学院(学部)通过官网后续通知。海运学院、海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办学地点位于宁波大学梅山校区。2026 年学校与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合作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合作专业为机械、计算机技术,相关招生信息可查阅招生目录中 “018 科学技术学院” 板块。2026 年学校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合作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合作专业为机械、计算机技术、材料与化工,相关招生信息可查阅招生目录中 “070 科教融合学院” 板块。2026 年学校与国科温州研究院联合培养学院合作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合作专业为物理学,相关招生2025-10-30 1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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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招收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MBA)体验营通知为了让同学们深入了解北京邮电大学MBA项目特色,体验学习氛围,加强相互联系,吸引更多优质生源,我院将举办招收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MBA)体验营。欢迎同学们踊跃参加。01申请体验营的报名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后,有2年(到202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4)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02体验营安排1.9月8日起,登录我校MBA教育中心网站“专硕报名服务系统”在线注册。(https://sembm.bupt.edu.cn/#/) 同学们提交申请材料时需要选择申请批次,并在所选批次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前确认提交,每位同学仅可选择一个批次进行申请。各批次的申请截止时间、体验营时间见“体验营日程安排”。2.若材料有误,专硕教育中心将在报名服务系统回复站内信并解锁材料,同学们可按要求修改并再次提交;若材料无误,同学们可在系统中查看进度。3.组织同学参加体验营体验营活动包括北邮MBA项目介绍、课堂体验和综合考核。(1)项目介绍:体验营当天,有北邮MBA项目介绍、招生咨询,帮助同学们深入了解北邮MBA项目特色,同学们可选择性参加。(2)课堂体验:体验营当天,同学们可进入MBA课堂,沉浸式体验北邮MBA学习氛围,同学们可选择性参加。(3)综合考核:体验营综合考核内容为个人综合素质面试,形式为线下中文面试。03体验营结果体验营结合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综合考核结果评选出“优秀营员”。同学们可以在报名服务系统中查询体验营评选结果。获得“优秀营员”的同学若参加招收2025年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北京邮电大学MBA(非全日制)并满足相应复试要求,参加2025年三月下旬左右的复试且复试成绩合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为2025年硕士研究生。04体验营日程安排(如体验营时间与学校重大活动时间冲突,以后续通知为准)备注:1.每批次人数达到上限,系统可能会提前关闭。2.2025年北京邮电大学MBA招生政策最终以我校及我院招收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2025-08-05 13: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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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召开202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会议 全面推进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建设16日上午,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郭建鹏教授首先介绍了全校研究生学习经历调查的整体情况,并对202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他指出,各学院要主动回应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新要求,结合本次培养方案修订,加快推动建立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培养分类发展、融通创新机制,积极探索有组织的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新范式,以及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研究生培养全流程各要素,大胆开展研究生培养模式系统性改革。会上,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李勤喜教授、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吴顺情教授、能源学院副院长李剑锋教授、电影学院常务副院长谢晓晶教授、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牛霖琳教授分别作经验分享,为各学院结合学科特色开展研究生培养改革提供借鉴思路和工作方法。谢兆雄在总结讲话中对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领会新时代要求,充分认识本次培养方案修订的重要意义。国家和社会对高层次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单位要认真思考、积极探索适应国家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科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切实将方案修订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要明确指导思想与核心原则,确保修订方向不偏航。要坚持立德树人,强化价值引领。要坚持服务需求,突出目标导向,紧密对接国家重大需求、区域发展需要,坚持推进分类培养。要优化培养模式,积极探索推进学科交叉融合。三是要聚焦重点任务,推动修订工作精准发力。要针对当前教育领域的突出问题,探索超常规人才培养新范式。他指出,各单位要将本次培养方案修订作为推进人才培养改革的起点,要在方案实施过程中,不断地总结经验和修正完善,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以适应新时代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6月16日下午以及6月20日,各学院按照六个学部进行分组,依次开展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汇报。与会人员就如何高质量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展开了积极的交流与深入的研讨。根据工作安排,各学院将在暑期前完成培养方案修订,确保新方案能够在2025级开始实施。此次方案修订工作是我校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培养模式的系统性革新,加快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国家输送更多具备学术创新力与实践竞争力的拔尖创新人才。2025-07-31 11:16:29
考研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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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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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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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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