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为安全、公平、科学、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有关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院(以下统称“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建若干个复试小组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设立组长一名,秘书一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专家小组须增加一定比例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校外专家。
研究生院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学校将协调校内纪检监察队伍、研究生教学督导专家和研究生院工作人员以跨学院交叉形式参与研究生复试工作全过程监督。
二、复试分数线调整
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已录取推免生(含强基计划转段生)人数和实际上线考生情况,测算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可以向上调整或维持本单位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学院向上调整复试分数线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不变,其他照顾政策复试分数线以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为基础,按照学校相关政策确定。调剂优秀考生时必须按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执行。
三、调剂
上线考生不足的招生学院要结合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本单位确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实际上线考生情况,根据《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办法》,确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调剂要求。最终拟录取结果以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为准。
四、复试要求和程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一贯表现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招生学院要根据学科特点、专业要求以及人才培养目标,对拟采取的复试方式进行充分评估,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网络远程或混合复试等方式。
所有考生复试工作应于4月20日前完成,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学院根据招生规模实际可分批开展复试,原则上第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不同批次的复试考核形式与标准在同一学科内应一致。具体由各招生学院安排并提前通知考生。
(一)资格审查
各招生学院确定的复试名单须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复试。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应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等有关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核,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若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提出疑问,考生应配合招生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招生学院对享受加分项目与分数线下调优惠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专项计划及照顾政策(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不累加。
(二)复试材料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含调剂考生),应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学院规定的方式提交如下材料: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材料提交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等(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
2.“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5.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
6.申请享受加分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7.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8.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三)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由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自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复试形式与程序
1.招生学院应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含复试形式、内容、时间、地点和复试成绩计算规则等信息)、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考生可登录招生学院网站查询,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应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和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要予以备注说明。
2.招生学院应认真审查核实考生身份及其相关证明材料,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前3个工作日向招生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审核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次,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前收取。
3.招生学院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由招生学院妥善保存一年,确保复试全过程可追溯。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4.复试专家组秘书要在复试时按统一格式填写《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记录每考生一份,由招生学院妥善保存。
5.落实人才分类选拔机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招生学院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复试应结合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精心设计复试内容,通过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学术学位专业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类别(领域)重点考核考生的运用专业基础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以及职业素养。同时,结合考生提供的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采取远程复试的,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应以面试为主。网络面试的面试小组组成、面试程序、面试质量等必须与现场面试保持一致。网络面试采用随机抽题、即时问答等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网络面试包含英语口语及听力,还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好考生心理状况筛查。
复试内容包含笔试的,须确保复试笔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能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确保科学、规范、安全。要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试题,适当延伸对考生学术创新和学术潜质的考察。各学院根据笔试题量决定笔试时间,加强对笔试过程的监控,做好考生身份验证,防止替考。通过网络远程参与复试笔试的考生,学院要提前要求考生合理调整摄像头角度,保证能监督到考生周边环境,确保独自答题,防范答题过程中考生上网查询、向他人求助、AI辅助等违纪作弊行为。学院应对考生答卷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密封处理,以确保阅卷客观公正。
6.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加试,方式由学院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须在复试期间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的加试成绩由招生学院在考试结束后报送研究生院。
9.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成绩的计算
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复试成绩按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定的各项成绩的权重换算成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计算而成。
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X+复试成绩×Y
其中,X为初试成绩权重,Y为复试成绩权重。X原则上占50%-60%,X+Y=1,X、Y权重数值按照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执行,同一个单位确定的权重原则上应相同。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优先复试,优先录取,招生指标如有剩余可接收考生调剂。未能录满招生名额时,可从下一批次复试考生中再次考核择优录取。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独立排序。
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单独考试考生不得跨专业录取。
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录取类别确定
1.拟录取的单独考试考生,录取为回原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2.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为回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3.拟录取的其他考生,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录取为非定向(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
4.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拟录取时须审慎确定录取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学院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原则不得修改。
(四)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拟录取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等情况予以备注说明。
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招生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经学校审批后,将拟录取名单上网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可于复试后在招生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查询。
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招生学院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的导师信息,开学后根据有关规定报送研究生院。
(五)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六)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招生学院可采取“函调”等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通知书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兰州大学拟定于6月下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六、信息公开公示
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招生学院须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或公示,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受理举报的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校研字〔2009〕61号)受理考生的质疑与申诉,及时调查处理。
七、其他要求
(一)各招生学院应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强化规矩、纪律和红线意识,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严格落实复试考试考核材料安全保密、考场监督管理等制度要求,坚持并进一步完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公正、规范的复试录取办法,及时公布复试及录取结果。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的各类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二)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专家组成。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遵守招生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坚决杜绝复试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招生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不得参与其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各个环节的工作。
(三)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报到前,一旦发现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不予注册学籍;对在复试工作中存在舞弊且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四)做实做细服务。各招生学院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及时、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救济保障等服务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及时受理并帮助考生妥善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各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在此,提醒各位考生要提高对一些社会办学机构或非法网站的警惕及识别判断能力,不要相信所谓的“一对一专业辅导”“保过”“保录”等非法承诺,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切实保护自身权益。
(六)各位考生来校复试期间做好个人交通安全、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如遭遇突发情况,应沉着冷静,及时向亲人、朋友、工作学习单位和我校相关复试学院联系。
八、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1-8912168
邮箱:yzb@lzu.edu.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贵勤楼B3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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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西华师范大学概述(一) 学校基本信息西华师范大学,中文简称 “西华师大”,英文名为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英文简称 “CWNU”。作为四川省重点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它是实施高等教育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长期以来,西华师范大学秉持着严谨的治学态度与卓越的教育理念,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在教育领域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为地方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发展贡献着积极力量。(二)学校地址与校区分布学校法定注册地址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 1 号。目前,学校拥有华凤校区和行署校区。华凤校区具体地址为四川省南充市师大路 1 号,这里教学设施完备,校园环境优美,为师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与生活环境;行署校区地址是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 76 号,该校区同样具备完善的教学与生活配套,两个校区共同承载着西华师范大学的教育使命,为不同专业和需求的学生提供服务。(三)学位授予与教育层次西华师范大学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构建了以普通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同时兼顾普通专科和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的多元化教育体系。这种多层次的教育体系,满足了不同学生群体的学习需求,为社会各界培养了大量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涵盖了众多学科领域,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二、报考条件剖析报考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需满足一系列条件,涵盖统考报考基本条件以及专业学位报考的特殊要求。这些条件的设定旨在确保选拔出具备相应素质和能力的优秀学生,为研究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一) 统考报考的基本条件1. 国籍与政治要求国籍方面,报考人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这一要求明确了报考的主体范围,体现了研究生招生对于考生身份的基本界定,确保招生工作在国家公民范畴内进行,保障了招生的合法性与规范性。政治态度上,考生需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秉持良好的品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是对考生政治立场的基本要求,良好的品德是学术研究和个人发展的重要基石,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保障教育环境和学术秩序的必要条件。这三个方面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对考生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的全面考察。2. 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状况是考生能够顺利完成研究生学业的重要前提。考生需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学校的体检标准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同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这些文件为体检标准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充分考虑了不同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需求,以及对考生平等受教育权利的保障,确保选拔出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研究生学习和科研工作的学生。3. 学业水平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具备报考资格,但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这一规定既给予了应届毕业生和相关类型考生报考的机会,又对其毕业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录取学生具备相应的学历水平。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可直接报考,此类考生凭借已获得的本科学历,表明其具备一定的知识储备和学习能力,符合研究生招生对学历的基本要求。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6 年 9 月 1 日)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可查看学校发布的复试阶段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范围。这一条件为高职高专毕业和本科结业生提供了深造机会,但鉴于其学历背景与本科毕业生的差异,通过加试来检验其是否具备攻读研究生的专业能力。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也可报考,但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这一规定考虑到在校研究生的特殊身份,需要协调好原培养单位和报考学校之间的关系,确保研究生教育的有序进行。(二)专业学位报考条件1. 法律硕士(法学)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首先要符合统考的各项基本要求,这是报考的基础前提,确保考生具备基本的政治素养、健康条件和学业水平。同时,报考前所学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也可报考) 。这一专业限制明确了考生的专业背景,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旨在培养具有深厚法学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要求报考者具备法学专业基础,有助于提高培养质量和专业针对性。2. 法律硕士(非法学)同样需满足统考基本条件,保障考生具备研究生学习的基本素质。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这一专业学位为非法学专业背景的考生提供了学习法律知识、进入法律领域的机会,旨在培养具有跨学科知识背景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满足社会对不同专业知识融合的法律人才的需求。3.特定专业学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管理)报考这几个专业学位的考生,需符合统考中第 1、2、3 项要求,即具备中国国籍、良好的政治品德和健康的身体条件。在工作经验方面,本科毕业后要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还需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 有关规定执行 。这些专业学位注重实践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培养,对工作经验的要求有助于考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高学习效果和职业发展能力,同时也符合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和培养目标。三、报名工作流程与要点(一)报名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必须对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细致的自我审查。这是确保报名顺利进行以及后续考试和录取环节能够正常开展的重要前提。学校在报名流程中,会在准考证开放打印之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核,主要依据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以及教育部返回的学历或学籍校验结果 。在复试阶段,还会进行更为严格的复试资格审查。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允许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失去录取机会等,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这种严格的资格审查制度,既保障了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也确保了被录取学生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能力,能够顺利完成研究生学业。(二)报名阶段划分1. 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网上预报名时间设定在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天的 9:00 - 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同样是每天 9:00 - 22:00。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进行报名。在报名过程中,考生需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严格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需要注意的是,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则不得再进行修改。这一规定旨在避免考生信息混乱,确保报名工作的准确性和有序性。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这要求考生在报名前充分了解各专业的招生要求、培养目标和就业前景,结合自身的兴趣和专业优势,做出慎重的选择。同时,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包括就读学校、专业课程成绩等,以及提供真实的材料,如学历证书、成绩单等。在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时,务必如实申报,不得隐瞒或虚报,这不仅关系到考生的诚信问题,也可能影响到后续的录取结果。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这一校验过程能够及时发现考生学历信息中的问题,如学历证书编号错误、学籍状态异常等,以便考生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对于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报考资格的有效性。2. 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并非统一固定,而是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的整体安排以及本地区的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密切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官方通知,及时了解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在网上确认时,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工作 。根据核验工作的实际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以便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这些材料是确认考生身份和报考资格的重要依据,考生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所有考生都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这是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的关键环节。一旦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将一律不作修改。因此,考生在确认前应仔细检查各项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报考专业、考试科目等,避免因信息错误而导致后续考试和录取出现问题。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如无法参加考试、录取资格被取消等,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还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这是参加考试的必要条件之一。未按时缴纳报考费的考生,将被视为报名无效,无法参加考试。此外,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这些电子信息将用于准考证制作、考场身份验证等环节,对于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若考生不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完成网上确认,将无法参加 2026 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错失深造的机会。(三) 特殊考生报名要求1.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严格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这一信息的准确填报是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基础,能够确保相关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准确审核。报考点将对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进行初审 ,通过查阅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初步判断考生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学校会在复试前进行复审 ,进一步核实考生的资格,确保政策的严格执行和公平落实。只有经过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才能在考试和录取过程中享受相应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如加分、优先录取等。2. 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同样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这些信息包括考生的个人基本情况、符合加分政策的具体条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等。有关部门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 ,依据相关政策标准,对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 ,再次确认考生的资格,确保加分政策的合理实施。例如,对于在志愿服务、科研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考生,若符合初试加分政策条件,经审核通过后,可在初试成绩中获得相应的加分,增加其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竞争力。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无法在考试中获得相应的分数优惠。3.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这一选择明确了考生的报考专项计划类别,便于招生单位进行分类管理和审核。同时,考生需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这些信息对于评估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服役经历具有重要意义。在复试前,考生还须向学校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审 ,以证明其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报考条件。学校将对这些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若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复审,从而失去参加该专项计划复试的资格。4. 免初试考生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 ,这一专门的报名系统为免初试考生提供了便捷的报名渠道,同时也便于对考生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和审核。逾期不得补报,因此考生需严格遵守报名时间,避免错过报名机会。学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 ,复试内容和标准将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和专业要求进行制定。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这为优秀的退役人员提供了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机会,体现了国家和学校对退役人员的重视和支持。若考生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将无法享受免初试政策,需要参加正常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四) 推荐免试生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进行报名 。这一系统是全国推免生报名和录取的统一平台,确保了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这一规定避免了推免生资源的浪费,维护了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秩序。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因此推免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积极与招生单位沟通,完成报名、复试和录取等相关手续,确保能够顺利获得研究生入学资格。四、入学考试安排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关键环节,这两个阶段紧密相连,共同构成了选拔优秀研究生的重要机制。初试是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素养;复试则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更加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深度考察。(一)初试1.初试时间与科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天的考试时间和对应科目都有明确安排。12 月 20 日上午 8:30 - 11:30,考生将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试,思想政治理论主要考查考生对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和理解,管理类综合能力则侧重于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数学运算和写作能力,这两门科目对于不同专业的考生来说,是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重要基础。12 月 20 日下午 14:00 - 17:00 为外国语考试,包括英语、俄语、日语等语种,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这对于研究生阅读外文文献、参与国际学术交流等具有重要意义 。12 月 21 日上午 8:30 - 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开考,这些科目根据不同专业设置,旨在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是对考生专业素养的直接检验。12 月 21 日 14:00 开始,进行业务课(二)的考试,进一步深入考查考生在专业领域的知识和能力,为选拔专业人才提供重要依据。2. 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在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需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考专业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建议考生多打印几份准考证,分别妥善保管,以防丢失或损坏,影响正常参加考试。3. 考试科目信息获取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初试考试科目等详细信息,考生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 。招生专业目录是考生了解招生信息的重要指南,其中包含了各个专业的招生计划、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参考书目等内容。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研读招生专业目录,根据自身兴趣和专业优势,选择合适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并了解相应的考试科目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备考。(二) 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2026 年 3 月底、4 月初 ,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另行发布通知,考生需密切关注学校官方网站和相关渠道的信息。复试是对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进一步考查,对于考生能否最终被录取起着关键作用。复试科目、考试内容范围等相关信息,详见复试阶段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范围 。考生在复试前,应充分了解复试科目和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和准备。可以通过查阅相关专业书籍、参考历年复试真题、参加复试辅导班等方式,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同时,考生还需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培养,包括英语口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以在复试中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专业素养。五、招生录取规则(一)学习方式与修业年限在西华师范大学的研究生培养体系中,学习方式主要划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这两种类型。全日制研究生被纳入学校的正式招生计划,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他们需全身心投入到校园学习生活中,专注于学术研究与专业知识的深度学习 。这种学习方式为学生提供了沉浸式的学术环境,使其能够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类资源,与导师和同学进行密切的学术交流,从而在专业领域取得更为深入的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同样被纳入招生计划,然而他们的学习模式更为灵活。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非全日制研究生通过多种方式和灵活的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这使得在职人员能够在不中断工作的前提下,提升自身的学历和专业素养,实现工作与学习的有机结合。在修业年限方面,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设定为 3 年 。在这三年里,学生需要系统地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参与科研项目,撰写学术论文,为未来的学术研究或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同样为 3 年 ,不过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由于其专业的特殊性和对实践经验的高度重视,基本修业年限为 2.5 年 。这种差异化的修业年限设置,充分考虑了不同专业的特点和培养需求,旨在为学生提供最适宜的学习时间和成长空间,确保他们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达到相应的专业水平和能力要求。(二) 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主要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这两种模式,这两种就业方式在就业方向、档案管理、培养费用以及奖助待遇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之前,就需要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共同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这一合同明确了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去向,他们必须回到定向单位就业。这种就业方式通常适用于那些与特定单位有合作关系或者对特定领域有明确就业意向的学生,通过定向培养,能够为单位输送专业对口的人才,满足单位的人才需求,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了稳定的就业保障。在档案管理方面,定向研究生的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依旧保留在原工作单位 ,这有助于维持学生在原单位的相关权益和福利。然而,毕业后他们不会获得派遣证及报到证 ,因为其就业单位已经明确,不需要通过派遣证来确定就业去向。在培养费用上,定向研究生的培养费用一般由定向单位承担 ,这体现了定向单位对人才培养的投入和支持。但在奖助待遇方面,定向研究生一般在校就读期间不能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 ,这是由于其培养费用由定向单位负责,与非定向研究生在资金支持来源上存在差异。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毕业时,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 “双向选择” 的就业模式 。他们在录取时并没有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拥有更大的就业选择空间,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专业能力和职业规划,在市场上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入学前,非定向研究生需要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入到院校 ,这是为了便于学校对学生进行统一管理,保障学生在学习期间能够享受到学校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资源。如果不能按期转入档案,学员将会取消入学资格 ,这体现了档案管理在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性。毕业后,非定向研究生会获得派遣证及报到证 ,凭借这些证件,他们可以顺利办理就业手续,实现就业。在培养费用上,非定向学员进修主要是为了提升自己的能力,其培养费用一般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不过非定向生培养费也有部分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 。在奖助待遇方面,非定向的学员在校期间能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 ,这有助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质。西华师范大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招生时,原则上倾向于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这是因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习方式较为灵活,适合在职人员在工作之余进行深造。而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往往已经在工作岗位上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他们通过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习,可以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相结合,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所在单位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这种招生倾向也符合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定位和发展需求,有助于提高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就业竞争力。(三) 推免生接收西华师范大学积极接收全国各地优秀的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对于有意向通过推免方式进入学校深造的学生来说,可以通过两个重要途径查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信息。一是查阅学校的招生专业目录,其中详细列出了各个专业的招生计划、研究方向以及是否接收推免生等信息 。二是登录教育部的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该系统汇聚了全国各高校接收推免生的相关信息,是推免生了解招生政策、选择报考专业的重要平台。推免生在申请过程中,需要通过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办理一系列关键手续,包括报名、缴费、复试、录取等 。这一系统的使用,确保了推免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和公开化,为推免生和招生单位提供了便捷、高效的交流平台。学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的详细信息,包括推免生的申请条件、选拔流程、复试要求等,均可在 2026 年推免工作专题中查询 。考生应密切关注该专题,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积极参与推免生选拔,以增加自己被录取的机会。(四)招生计划与专项计划西华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正式下达时间预计在 2026 年 3 月份左右 ,届时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将根据全国的教育资源配置和人才需求情况,确定学校的具体招生规模。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 “拟招总数”“拟招推免” 信息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拟招总数” 涵盖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数量,为考生提供了该专业总体的招生规模信息 。“拟招推免” 则明确表示了相关专业可接收推免生人数的上限 ,这有助于考生了解推免生在招生计划中的占比,从而更准确地评估自己通过统考进入该专业的竞争程度。学校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的数量将以另行公示为准 。在招生过程中,由于推免生的申请情况和选拔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实际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可能会与拟招推免人数有所差异。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在统考生复试阶段用于招收统考生 ,这一举措充分保障了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为统考生提供了更多的入学机会,确保了学校能够选拔出最优秀的研究生生源。学校所有专业均对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开放 ,这体现了学校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重视和支持。专项计划包含于发布计划中 ,学校会在复试工作开展前,结合专项计划考生的报名考试情况,严格按照复试工作相关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 。在安排过程中,学校会充分考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特殊情况和需求,制定相应的复试标准和录取政策,确保他们能够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参与竞争,为他们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助力他们实现自己的学业和职业目标。(五) 录取原则西华师范大学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中,始终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综合地考量考生的各项素质和能力。学校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这其中既包括初试成绩,它反映了考生在基础知识和专业素养方面的水平;也涵盖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则更侧重于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以及对学科前沿的了解程度 。除了考试成绩外,学校还会结合考生平时的学习成绩,这能够体现考生在本科阶段的学习态度和知识积累情况 。思想政治表现也是重要的考查因素,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是研究生应具备的基本品质,它关系到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和未来职业发展中的价值取向和道德准则 。业务素质同样不容忽视,包括考生的专业技能、实践能力、科研潜力等 ,这些素质对于研究生能否在专业领域取得良好的发展至关重要。此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是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 ,只有身体健康的考生才能顺利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科研任务。学校会对以上这些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在评估过程中,学校会组建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各学科领域的专家、教授以及招生工作人员,他们将严格按照招生录取规则和标准,对每一位考生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综合评价,确保录取的考生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发展潜力,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要求,为学校的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做出积极贡献。(六) 联合培养西华师范大学积极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与宜宾学院、西昌学院等高校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致力于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在专业设置方面,学校专业目录中 农艺与种业、 畜牧专业招收的部分硕士研究生与宜宾学院联合培养 。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招收的部分硕士研究生与宜宾学院、西昌学院联合培养 。电子信息部分硕士研究生与宜宾学院联合培养 。这些联合培养专业的设置,充分整合了各方的优势资源,为学生提供了更广阔的学习和发展平台。在培养模式上,联合培养的研究生首先在西华师范大学报到入学 ,这标志着他们正式成为学校的一员,开始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生活。入学后,他们将取得研究生学籍 ,学籍的取得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学习资格。第一学年,研究生在西华师范大学学习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 ,学校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丰富的教学资源,能够为学生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第二学年,由导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研究方向,决定学生到联合培养学校或在西华师范大学进行课题研究 。这种灵活的安排,充分考虑了不同专业的特点和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有助于学生更好地开展科研工作。在整个培养过程中,双方学校将共同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 ,充分发挥双方导师的专业优势,为学生提供全面、深入的指导。最后一学期,研究生需在西华师范大学进行论文送审、答辩、毕业授位等工作 ,确保学位授予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在学位证书发放方面,毕业证和学位证均由西华师范大学统一发放 。这表明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在完成学业后,将获得西华师范大学的官方认可,其学历和学位具有与本校其他研究生同等的法律效力和社会认可度。这种联合培养模式,不仅拓宽了研究生的培养渠道,提高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也加强了学校与其他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做出了积极贡献。(七) 保留入学资格对于被西华师范大学录取的新生而言,若因个人原因需要保留入学资格,学校提供了相应的政策支持。新生需要在入学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这一申请应详细说明保留入学资格的原因、预计保留的期限以及未来的学习计划等内容,以便学校全面了解学生的情况,做出合理的审批决策。经学校同意后 ,新生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一般设定为一年 ,这一期限既给予了学生足够的时间处理个人事务,又确保了学生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回归校园,继续学业。需要注意的是,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将纳入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这意味着学校在制定招生计划和资源分配时,已经将这部分学生考虑在内。学校会为他们保留相应的学习资源和培养名额,待他们恢复入学资格后,能够顺利地融入研究生学习生活,享受与其他正常入学学生同等的教育服务和培养待遇,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学业发展的连续性。(八)毕业与学位授予无论是全日制研究生还是非全日制研究生,只要纳入西华师范大学的招生计划,在毕业时都将遵循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学校将根据学生的修业年限,确保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业任务,包括课程学习、科研实践、论文撰写等 。学业成绩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学生需要在各学科的学习中取得合格及以上的成绩,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只有在修业年限和学业成绩等方面都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学校才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 。这一毕业证书是学生完成研究生学业的重要证明,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在学位授予方面,当学生的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 ,这包括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如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研项目并取得相应的研究进展等;在专业知识掌握上达到深入、系统的程度;在综合素质方面具备独立从事专业工作和研究的能力 ,均可以向学校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学位证书是对学生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为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和学术深造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通过明确的毕业与学位授予标准,西华师范大学确保了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为社会输送了大量优秀的专业人才。2025-10-31 17: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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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一、申请调剂需满足的条件申请调剂的考生,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和拟调入专业相同或者相近;初试统考科目需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统考科目一致(其中,201 - 英语一和 204 - 英语二被视作相同;301 - 数学一、302 - 数学二、303 - 数学三、314 - 数学(农)和 396 - 经济类综合能力也视为相同)。有关调剂的具体要求,可查看我校后续发布的调剂需求公告。若考生申请调剂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需以定向就业的形式进行申请。非全日制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且不能参与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比。《南京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对考生本科阶段的就读专业、身体条件有明确要求,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学业也有明确规定,调剂考生必须满足这些要求。我校学术学位类专业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其他调剂相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4〕4 号) 执行。二、调剂申请的方式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其他申请方式均不被接受。我校调剂志愿的锁定时间为 24 小时,考生的申请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学校会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复试名单将由相关学院进行公示,而调剂拟录取名单则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三、复试办法及复试材料提交要求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要按照相关学院的安排参加复试。复试的具体要求,可参考研究生院网页公示的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链接为:https://gra.njtech.edu.cn/zsw/info/1021/1529.htm调剂考生需要提交的复试审核材料均为扫描件,具体如下:2025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历证明:往届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对于毕业时间较早而无法在线验证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应届本科生需提供学生证(包含个人信息及学校盖章页)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自学考试应届生需提供省级考试院出具的成绩证明或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成绩单: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往届生可从本人档案中复印一份,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考生需提供英语等级证书。报考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其他能够反映考生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以本科结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若在复试时已取得本科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经学院审核后,可免除加试。以上材料需按顺序整理并扫描,然后按顺序合成一个 PDF 文件,文件命名方式为:调剂复试审核材料 + 拟调剂专业代码(6 位)+ 姓名,材料的提交方式详见各学院的复试方案。四、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安排根据工作安排,我校计划分批次开启调剂系统,首次开放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8 日 0:00,且开启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调剂安排。五、拟接收调剂的专业情况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4 月 3 日2025-08-20 09: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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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章程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多科性大学,以工为主,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突出,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协同发展。它是国家首批地方高校“111计划”建设单位,也是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还是山东省首批高水平大学“强特色”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53年,2004年正式更名为青岛理工大学。196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9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5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目前,学校下辖黄岛、市北、临沂三个校区,占地面积约160.7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约109.47万平方米。学校构建了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科涵盖理工经管文法艺等7大学科门类,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专业博士授权学科点,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开设71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达34700余人。其中,土木工程入选省高峰学科,机械工程入选省优势特色学科。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环境/生态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一)接收专业及人数情况除工程管理(专业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外,我校其余全日制学科、专业均能接收推免生。具体的接收专业可查看《青岛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推免生名额会依据报考情况在招生总数里灵活调整,最终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相关系统中确认的人数为准。(二)申请需满足的条件1. 申请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所在学校是2026年具备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院校。2. 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 需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没有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4. 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并且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5. 在校期间如果参加过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且表现突出的,会被优先考虑。(三)申请与接收的流程1. 个人申请: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然后申报青岛理工大学。2. 资格审核与复试:学校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后,会通过该系统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复试,具体的复试安排会另外通知。3. 录取:我校会根据复试结果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网上接受待录取后,就进入我校的待录取名单。待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会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确定获得我校推免生资格。(四)推免生可享受的优惠政策1. 推免生能够优先选择导师。2. 接收的推免生可以享受学校的奖助学金。具体的优惠政策可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五)其他相关说明1. 申请人必须保证填写资料的真实性,不然一经发现,会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已经被确定为我校推免生的,在毕业前如果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者有重修科目,又或者不能正常毕业,也会取消其推荐免试生资格。2. 已经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能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会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3. 关于时间进程和相关要求,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六)联系方式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2-85071303、0532-85071198微信公众号:青理研招研究生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嘉陵江东路777号邮编:2665202025-09-26 17: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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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26年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的重要提醒随着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正式报名工作的启动,依据《华东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报名公告》中的各项规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已对网报阶段完成费用缴纳考生的报名信息展开审查工作。由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功能限制,无法直接获取并下载考生的联系方式以进行点对点通知。为最大限度避免部分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因信息未及时更新而错失考试资格,现特将部分存在问题的考生名单予以公布,以此向相关考生发出友情提醒。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受网报信息采集范围与精度的限制,目前公布的名单可能并未涵盖所有不符合我校报考要求的考生。因此,所有已报名考生均需仔细研读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网报公告,对照相关要求自行核查报名信息。若发现信息存在问题,需及时进行重新报名(新增报名信息)或修改已有报考信息。凡是未按规定要求报名、在网报过程中误填、错填信息,或是填报虚假信息,最终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复试的情况,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一、特定专业报考类别码填写要求针对报考我校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在网报环节选择报考类别码时,必须选定 “12 定向” 这一类别,同时还需仔细、准确地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等相关信息。以下列出的考生需按照此要求,尽快修改自身的报考信息。二、报考年限不符合要求的调整提示经审查发现,部分考生的报考年限未达到我校招生要求,以下列出的相关考生需及时对自身报考信息进行调整,确保符合报考年限规定。三、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时,需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以下列出的应届考生,其高校所在地并非上海市,不符合报考点选择要求,需及时修改报考信息中的报考点相关内容。四、同等学力考生准考资格审查说明(一)审查范围除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及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外,其他同等学力考生均需参与准考资格审查。(二)材料提交要求若为本科结业考生,需准备由本科教务处盖章确认的大学本科成绩单;若为高职高专考生,需准备进修本科期间的成绩单。(三)提交时间上述材料需在 10 月 15 日之前提交至学校研招办,以完成准考资格审查。(四)审查结果影响只有通过准考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可进行后续的网上确认及费用缴纳等手续。若考生未按要求进行准考资格审查,导致网上确认后仍无法获得考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限制学校明确不接收在校研究生报考硕士研究生,以下列出的相关考生需及时修改自身报考信息,避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影响考试资格。六、学籍学历校验问题处理办法根据网报数据审核结果,部分考生存在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的问题。相关考生需先认真检查自身报考信息,按照以下办法修改信息;若确保信息填写无误后,学籍学历校验仍存在问题,需进一步按以下步骤操作。(一)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处理步骤此类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25 日之前,准备好相关成绩证明以及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将材料提交至学校研招办。提交材料时,需在相关说明中注明 “2026 硕士报考(自学考试 / 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 报名号 + 姓名”。(二)国(境)外学历考生处理步骤已获得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目前尚未获得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成绩证明;上述两类考生均需在 2025 年 10 月 25 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研招办,且在材料说明中注明 “2026 硕士报考(境外学历)+ 报名号 + 姓名”。(三)学校更名导致校验不通过的处理步骤因本科就读学校更名,导致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需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在 2025 年 10 月 25 日之前提交至学校研招办,同时在材料说明中注明 “2026 硕士报考(学校更名导致校验不通过)+ 报名号 + 姓名”。(四)个人更名导致校验不通过的处理步骤因个人姓名更改,导致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需准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本个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更改证明,在 2025 年 10 月 25 日之前提交至学校研招办,且在材料说明中注明 “2026 硕士报考(个人更名)+ 报名号 + 姓名”。2025-10-28 15: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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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为规范推进我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工作,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发展实际与研究生培养需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申请基础要求与材料提交(一)核心参考依据推免生申请条件、学院接收专业范围及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均以《辽宁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含直博生)学位研究生章程》为准,考生需提前查阅该章程明确具体要求。(二)材料提交安排纸质版材料邮寄:考生需在复试前,将所有要求提交的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学院指定地址,供审核使用。地址为: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 1 号辽宁师范大学综合教学楼管理学院 534 室,邮政编码:116081;联系电话:0411-82155188,联系人:赵老师。电子版材料提前发送:为便于提前审核,考生可在复试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确保材料与纸质版内容一致。二、报名时间、要求与流程(一)报名时间与平台具备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10 日 12:00 前,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免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逾期系统关闭后无法提交申请。(二)资格审核与复试通知学院成立 “推免生审核小组”,对报名考生的申报信息与提交材料分批次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遵循 “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遴选” 原则,确定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审核通过后,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回复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三)复试组织与待录取确认学院按学科分批次组织复试工作,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试结束后,学校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 “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收 “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将按规则递补录取。三、复试形式、时间与平台(一)复试形式我院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复试,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形式开展,不设线下复试环节。(二)复试时间学院将根据各学科报名情况与工作进度,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将单独通知每位考生,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三)复试平台与模拟演练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平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需提前在该平台完成账号注册与设备调试。复试前,学院将组织所有考生进行复试模拟演练,帮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与复试流程,具体演练安排另行通知;每位考生的模拟演练连线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分钟。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复试设备(如电脑、手机、麦克风、摄像头等)与安静封闭的复试环境;若模拟演练中设备或环境未达要求,连线老师将提出改进意见,考生需严格落实整改,确保正式复试顺利进行。关于网络远程复试的详细要求、系统操作步骤等,考生可参考《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网络远程考生须知》。四、复试内容与规范要求(一)复试内容构成复试包含 “综合能力水平测试” 与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两大板块,重点评估考生专业能力、创新潜力与综合素质:综合能力水平测试:满分 100 分,具体分值分配与考核内容如下:(1)外语听力与口语交流能力(10 分):通过外语问答、日常交流或专业话题讨论,考查考生外语听说应用能力;(2)专业知识考核(60 分):聚焦考生对报考专业核心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综合素质(30 分):评估考生的科研创新意识、学术发展潜力、实践经历、团队协作精神等综合素养。各专业专业知识考核科目:所有专业均采用线上面试形式考查专业知识,具体对应科目如下: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信息系统;信息资源管理专业:信息资源建设、信息分析;会计学专业:中级财务会计;课程与教学论(旅游教育)专业:旅游学;旅游管理(专业代码 120203)专业:旅游学;图书情报专业:图书馆学与情报学基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意识、诚实守信情况等;该考核不作量化计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复试规范要求复试时长: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所有问题已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考核。身份核验:复试前,学院将通过人脸识别、证件比对等方式严格核验考生身份,严防 “替考” 等违规行为。考场纪律:(1)复试期间,考生需在指定候考场所等待,面试考生与候考场所严格分离;(2)考生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等具有拍照、摄像、存储或传输功能的设备带入复试考场;(3)正式面试开始后,除考场工作人员与当前面试考生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面试考场;考生面试结束离开候考场所前,需携带好所有个人物品,面试后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场所。诚信要求:复试前,考生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学院将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在我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及相关信息。补充复试:若有必要,经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可对考生组织再次复试,复试结果以最终补充复试成绩为准。五、录取规则与资格管理(一)录取基本原则严格遵循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结合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 = 专业知识考核成绩 + 综合素质成绩 + 外语听力与口语交流能力成绩,满分 100 分;总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排序规则:同一学院、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的考生,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该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无论总成绩高低,均不予录取。直博生特殊要求:直博生录取计划纳入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被我校拟录取的直博生,不得再报考其他招生单位。(二)录取资格取消情形推免生(含直博生)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2026 年入学报到时(具体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申请过程中提交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伪造篡改等行为;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荐免试资格;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期间,受到违法处罚或校纪校规处分;已被我校拟录取,仍报名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入学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三)拟录取结果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将通过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发布,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公示期按相关规定执行。六、其他说明违规处理:对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若考生在报名或复试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无论何时发现,均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细则解释权: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由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所有条款均以学校相关文件为执行标准;细则未明确的事宜,按照《辽宁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含直博生)学位研究生章程》及国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一)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411-82155188 联系人:赵老师祝各位考生复试顺利!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22 日2025-09-26 15: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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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科技大学报考点公告根据《教育部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生须知》等文件,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分为网上填报信息与网上确认两大阶段。所有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并按报考点安排完成确认,唯有全部步骤完成,报名方可生效。北京科技大学考点(报考点代码:1108,以下简称 “1108 报考点”)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北京科技大学校本部,现将具体报考事宜公告如下:一、报考资格基础条件考生需符合《教育部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同时满足所报考招生单位及 1108 报考点的专项要求。考生须认真研读并严格遵循所报考招生单位与所选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及政策规范,审慎选择招生单位、报考点并填报志愿。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政策要求,或因个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虚假填报、提交虚假材料、未按要求提交必备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二、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一)报名阶段划分北京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 “研考”)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报与初试费网上支付,并依据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二)具体时间节点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 - 13 日,每日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 - 27 日,每日 9:00-22:00。三、1108 报考点选择条件(一)强制选择 1108 报考点的考生类型1. 特定招生单位的北京应届考生报考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8)或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招生单位代码:83401)的北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 1108 报考点办理报名与确认手续。此类考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北京高校第二学位在读本科生,但不包含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开放教育中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毕业的本科生。2. 特定招生单位的其他符合条件考生报考北京科技大学(10008)或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83401)的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须选择 1108 报考点:(1)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地区的非应届毕业考生;(2)2025 年报名前(2025 年 1-9 月)在京连续缴纳 6 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的非应届毕业考生;(3)报考北京科技大学的单独考试考生。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报考上述两所招生单位时,需选择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可通过 “研招网” 查询各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报公告,了解其他报考点要求。(二)可选择 1108 报考点的京外招生单位考生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 “业务课 2” 考试科目代码不在 “910-929” 区间内的考生,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选择 1108 报考点:北京科技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就读于京内无报考点院校,且报考单位所在地区为湖南或江西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在读第二学位本科生);就读于京内艺术类院校,且报考单位所在地区为湖南或江西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在读第二学位本科生);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地区,且报考单位所在地区为湖南或江西的非应届毕业考生;2025 年报名前(1-9 月)在京连续缴纳 6 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报考专业为除 1251 工商管理、1252 公共管理、1253 会计、1254 旅游管理、1255 图书情报、1256 工程管理、1257 审计、035101 法律(非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外的其他专业,且报考单位所在地区为湖南或江西的非应届毕业考生。(三)其他京内考生报考点选择指引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其他京内考生,需按以下规则选择报考点:“业务课 2” 考试科目代码在 “910-929” 之间的,须选择所报考招生单位指定的考点;报考军事院校的,须选择 1161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报考 1251 工商管理、1252 公共管理、1253 会计、1254 旅游管理、1255 图书情报、1256 工程管理、1257 审计等 7 个专业的,应选择 1113 北京邮电大学、1118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1156 中华女子学院、1157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1155 北京城市学院、1165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考点;报考 035101 法律(非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等 2 个专业的,应选择 1153 中国政法大学或 1164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考点。(四)特殊群体补充要求在京就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生,需在网上确认阶段提交证明材料,包括能证明二学位在读身份的学生证,以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五)报考点接收限制考生需仔细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1108 报考点不接收北京教育考试院明确要求选择其他指定考点的考生。(六)报考点满员应对措施报名期间,若 1108 报考点报名缴费考生达到容量上限,北京教育考试院将关闭该报考点接收报考京外招生单位考生的报名功能,并适时启用备用报考点。考生需及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及 1108 报考点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避免错过报名时机。四、网上报名具体要求(一)身份信息与诚信承诺网上报名(含调剂)时,考生必须使用当前有效身份信息(曾用名、曾用身份证号等均为无效信息);若使用无效身份信息报名、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均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二)关键信息填写与修改规则依据《教育部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考生需认真填写并反复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人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所有信息一律不得修改。特别注意:“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三项关键信息,提交后无论是否支付初试费,均无法修改;若需调整,须在报名截止前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初试费;逾期不再开放补报通道,也无法修改任何信息。(三)考试方式与报考类别选择报考单独考试相关专业的考生,考试方式需选择 “单独考试”,报考类别选择 “定向就业”;其他专业考生考试方式统一选择 “全国统考”。报考北京科技大学非全日制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报考类别” 必须选择 “定向就业”,网报时需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信息。(四)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规范2026 年毕业的在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可选择按非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按二学位应届生身份报考;2026 年无法毕业的在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无论以何种身份报考,在读二学位考生均需在 “备用信息” 栏注明 “在读二学位,一学位 XX 专业、二学位 XX 专业”;已毕业并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以非应届生身份报考。(五)学历(学籍)与考生来源填报细则非应届毕业生(含以非应届身份报考的二学位考生):毕业证书编号按《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的 “证书编号” 填写(若二者不一致,需联系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确认),学位证书编号按《学位证》上的 “证书编号” 填写;考生来源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 “科学研究人员、高等教育教师、中等教育教师、其他在职人员、其他人员” 中选择对应类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含以应届身份报考的二学位考生):无需填写毕业证书编号,考生来源选择 “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注册学号” 按在校实际注册学号填写。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考生来源选择 “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注册学号” 按在校注册学号填写。2026 年入学报到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开放教育考生: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与注册学号,考生来源选择 “其他人员”。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毕业证书编号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填写,“备用信息” 栏注明 “留学生”;考生来源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类别。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不填写学历证书编号,考生来源选择 “其他人员”,且须在 2026 年入学报到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六)学历(学籍)校验与认证要求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相关平台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查询到学历(学籍)信息的考生,需尽早到相关平台申请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前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完成学历认证。考虑到学历(学籍)认证反馈周期较长,建议考生提前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发现问题,尽早办理认证或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避免影响后续报名流程。五、网上确认流程与要求(一)确认方式1108 报考点采用全程网上确认方式,考生无需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只需凭研招网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按系统指引完成确认操作。(二)材料上传与审核考生需严格按照报考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审核材料;若材料不符合要求,需在指定时限内重新上传;待报名系统提示 “确认成功”,方视为完成网上确认流程。材料上传、重新上传及网上审核的具体时间与详细要求,将在《网上确认公告》中另行发布,考生需持续关注相关通知,避免遗漏重要信息。(三)确认流程与责任界定网上确认时,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需求,按要求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及网上报名编号,并认真核对、确认网报信息;若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予考试。特别提示:系统反馈 “审核通过”,代表考生已顺利完成 2026 年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若提示 “审核不通过”,考生需按提示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逾期未补充或补充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完成确认,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信息关注义务选择 1108 报考点的考生,在网上确认前后,需密切关注研招网、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北科研招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因未及时查看通知导致的问题,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六、其他注意事项考生上传材料后,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需按提示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确保不影响确认进度。考生需保证填报及上传的所有信息、材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证明或无效(过期)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取资格;若发现考生伪造公文、证件、印章,报考点将第一时间通知公安机关处理。考生需合理规划报名与确认时间,尽量提前完成网报与材料上传,避免在临近网上报名或网上确认截止时操作,防止因网络拥堵、材料准备不足等问题导致报名或确认失败,无法参加考试;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也不得修改任何报名信息。1108 报考点在确认期间提供电话咨询与邮件咨询服务,考生若遇到问题,可通过上述方式咨询;报考点不接受校外考生现场咨询,请勿前往现场。考生需主动关注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各类信息,具体事宜可通过咨询报考点、招生单位,或查阅其网站、公众号了解;报考政策及动态可登录 “研招网”“北京教育考试院” 网站及公众号查询,主动掌握考试安排,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因未及时关注通知造成的损失,由考生个人承担。1108 报考点积极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提供考试便利服务,有相关需求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结束前向报考点提交申请材料,将《北京教育考试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报考点将依据上级部门要求进行审核,确定可提供的便利事项。2025-10-27 10: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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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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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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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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