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入学同济大学MBA申请已全面开启!
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简介
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下称 “同济 MBA”)自 1993 年正式创办,始终坚守 “创造管理新知,造就业界精英,践行可持续发展,应对全球挑战” 的核心使命,凭借严谨务实的作风在商科教育领域稳步深耕。该项目以 “管理 + 科技 + 产业” 为核心方向,专注于复合型管理人才的培育,旨在构建一个助力科技产业化与技术商业化的完善生态体系,依靠管理的力量推动科技产业化进程,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这一创新理念的引领下,同济 MBA 对项目内容、课程设置、师资团队及运营模式进行深度优化,始终将 “以学生为中心” 的教育理念贯穿于各项工作中,不断提炼管理领域的新知识,助力科技创新突破,为产业发展创造更多价值。
同济 MBA 充分依托同济大学强大的学科优势,扎根于经济与管理学院。学院以数智化、绿色化、融合化 “三化” 为驱动,为传统学科注入新的发展活力,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平台搭建等多个维度全面推进 “人工智能 +” 战略,重视跨学科的交叉融合,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交流,全力打造经管学科的新质生产力。
在课程设置上,同济 MBA 精心开设了科技创业与投资、金融科技创新与应用、机器人与人工智能、创新与数字化转型、医疗智能管理决策等特色课程,满足学生的定制化学习需求,有效拓宽学生的学术视野,同时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实践机会。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学生不仅能系统掌握管理领域的专业知识,还能熟悉前沿科技在产业中的实际应用,进而更好地实现管理与科技、产业的有机结合。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同济 MBA 高度重视案例实践与校企合作,着力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整个课程体系,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业精神;积极为学生创造海外交流的机会,助力学生培养全球视野和跨文化领导能力。学院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社会发展需求,努力成为国家重大复杂工程管理的引领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探索者、企业创新转型的推动者、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者,在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主动承担责任,积极贡献力量。
学院综合实力雄厚,先后获得 AACSB、EQUIS、CAMEA、PMI-GAC 等国内外权威机构的认证,彰显了其在商科教育领域的卓越地位。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位列 A + 档,工商管理学科处于 A 档。2025 年 3 月,全日制 MBA 项目参与英国《金融时报》(Financial Times,简称 FT)排名,成功跻身全球第 31 位,在中国大陆区排名第 5 位,毕业生薪资增幅(Salary Percentage Increase)高达 238%,位居全球第 4 位、中国第 1 位。2024 年 9 月,管理学硕士项目入选英国《金融时报》2024 年管理硕士全球百强榜单,位列第 13 位,连续 9 年稳定保持在全球 50 强行列。
同济 MBA 项目总览
重大革新!同济 MBA 推出 9 大培养方向!
1.(全日制)同济综合管理 MBA
学习方式:全日制
学制:2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4 年
授课语言:中文
培养目标:专注于培养既懂管理、又懂科技和产业,具备国际化视野、创新精神以及较强执行力的复合型卓越管理人才。
2.(全日制)同济综合管理国际 MBA(英文)
学习方式:全日制
学制:2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4 年
授课语言:英文
培养目标:致力于培育拥有全球化战略眼光,能够引领企业创新发展,具备出色跨文化沟通与管理能力的国际化高端管理人才。
3.(非全日制)同济综合管理 MBA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学制:2.5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5 年
授课语言:中文
培养目标:着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可持续发展理念,能够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做到知行合一,拥有卓越管理能力的新兴产业精英。
4.(非全日制)同济综合管理国际 MBA(英文)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学制:2.5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5 年
授课语言:英文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具备国际视野,能够整合各类多元资源,推动企业国际化发展与跨文化合作,拥有卓越领导能力的合作型领导者。
5.(非全日制)同济技术转移 MBA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学制:2.5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5 年
授课语言:中文
培养目标:专注于培育具备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以及资本运作能力的复合型科技产业领军人才。
6.(非全日制)同济科技创业与投资 MBA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学制:2.5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5 年
授课语言:中文
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拥有国际化视野、资源整合与价值创造能力,能够引领科技创业项目成长、推动产业投资发展的科技型企业家。
7.(非全日制)同济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 MBA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学制:2.5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5 年
授课语言:中文
培养目标:着重培养具备战略决策与运营管理能力,能够推动并引领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产业发展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8.(非全日制)同济医药医疗产业 MBA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学制:2.5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5 年
授课语言:中文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具备创新精神、资源整合和价值对接能力,活跃于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和健康管理领域的复合型领导者。
9.(非全日制)同济 AI 湾区智链 MBA—— 深圳产教融合基地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学制:2.5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5 年
授课语言:中文
培养目标:专注于培育具备前沿 AI 技术素养、国际视野与创新思维,能够运用智能科技链接全球商业网络,推动大湾区及全球商业创新与融合发展的高端复合型管理人才。
同济 MBA 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守法律法规,拥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全面发展,具备成为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的基本素质。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同济大学规定的体检标准。
学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拥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毕业时间满 3 年(从大学本科毕业时间到 2026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3 年以上;
② 拥有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毕业证明或大学本科结业证明,且毕业或结业时间满 5 年或 5 年以上;
③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且获得学位时间满 2 年或 2 年以上;
申请英文授课项目的考生,需具备优秀的英文应用能力,无需提供海外语言考试成绩。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学历要求需与申请条件 4 保持一致。
同济 MBA 申请流程图
考生申请方式
2025 年 5 月 - 11 月 申请阶段:登录https://applytjsem.tongji.edu.cn 或微信小程序 “同济经管专业学位中心” 进行在线申请,之后参加同舟见面交流会,交流会结束后会给出优秀 / 良好 / 一般的评估结果。
2025 年 10 月 - 12 月 笔试阶段:参加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管理类联考),具体流程包括 2025 年 10 月进行联考网上报名,2025 年 11 月完成联考网上确认,2025 年 12 月参加联考笔试,2026 年 3 月公布联考笔试分数线。
2026 年 3 月 - 4 月 复试阶段:联考成绩达到同济 MBA 复试线后,参加复试面试,通过包含政治考试、背调、政审、体检等在内的复试环节,最终根据初试(联考)成绩与复试(面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被录取者将成为拟录取新生。
同舟见面交流会时间安排

注:若交流会安排时间有变动,请以同济 MBA 官网、官微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同济 MBA 申请系统已开启!
“同舟计划” 诚挚邀请您加入
同济经管
专业学位中心
报名同舟见面交流会
在线申请
可登录https://applytjsem.tongji.edu.cn 或微信小程序 “同济经管专业学位中心” 完成在线申请。
注意事项
在填写申请材料之前,请务必充分了解各项目的详细信息,项目一旦选定并提交材料,将无法进行更改。
提交申请材料之前,若需要更改申请项目,请发送邮件至:tongjimba@tongji.edu.cn 说明具体情况,招生办将在 2 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
同济 MBA 招生咨询
电话:021-65982778
邮箱: tongjimba@tongji.edu.cn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 1500 号同济大厦 A 楼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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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华东理工大学 2026 年将继续开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 “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现将相关事宜详细说明如下:一、招生计划安排华东理工大学 2026 年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总名额为 18 人,具体分配如下:普通计划:15 人,面向符合普通计划招生对象要求的考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3 人,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名额,面向符合该专项招生条件的考生。二、招生专业范围骨干计划招生专业以《华东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其中非全日制专业不参与骨干计划招生,其余专业均开放骨干计划报考通道;学校将在总招生计划框架内,结合学科发展需求统筹分配名额,重点向优势学科专业倾斜,尤其是理工农医类专业。根据要求,理工农医类专业在骨干计划中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65%。三、招生对象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华东理工大学骨干计划的考生,需首先满足《华东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同时必须通过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报考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后续报考流程。(二)普通计划招生对象普通计划招生对象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青海省等省份(自治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时间满 3 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第二类:生源地为贵州省的少数民族考生;湖南省(包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内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时间满 3 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三)专项计划招生对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的招生对象,不限制民族,具体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生源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名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时间满 3 年及以上。四、报名流程说明(一)报考资格审查资格申请渠道: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设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提交申请信息(平台入口为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首页中的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申请所需材料可参考往年通知中的相关要求;申请时间:资格申请平台开放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 9 时至 10 月 24 日 22 时,考生需在该时间段内完成申请信息提交,逾期将无法提交;审核结果查询:考生提交申请后,需及时登录平台查看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在线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需根据反馈补充材料,或改报普通研究生计划;专项类别选择:报考骨干计划相关专项的考生,在填写资格申请信息时,需准确选填 “类别” 一栏,确保信息与报考专项一致。(二)网上报名报名前提:仅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骨干计划考生,方可参与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与平台: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报名操作,具体时间以平台通知及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要求为准;报考点选择:考生需按照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发布的公告要求,选择正确的报考点,避免因报考点选择错误影响报名有效性;报名信息填写:在填写报名信息时,“专项计划” 需选择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报考类别” 需选择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 需按照签署的考生登记表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上的文字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 需按照该公章所属部门的实际所在地填写。五、初试与复试安排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初试与复试工作,均参照《华东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包括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复试形式、复试内容等要求,与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初试复试规范保持一致。六、录取工作规则(一)录取政策与分数线划定骨干计划研究生录取遵循 “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的政策。学校将在教育部统一确定的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结合骨干计划招生计划、生源报考情况、各学科专业比例要求以及学校发展需求,自主划定骨干计划复试分数线,随后组织复试工作,并根据复试结果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其中,除专项计划外,普通计划录取考生中的汉族考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普通计划录取总人数的 20%。(二)报考与调剂限制兼报限制:报考骨干计划的硕士研究生考生,不得同时兼报硕士研究生普通计划,且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及其他照顾政策;调剂限制:骨干计划考生的调剂仅允许在骨干计划范围内进行,不允许调剂至普通计划。同时,调剂考生需符合相关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不符合专项要求的考生无法参与对应专项的调剂。(三)录取类别与协议签订录取类别:所有通过骨干计划录取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不设非定向就业录取名额;协议签订:在拟录取阶段,被录取考生需与华东理工大学、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考生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完成且生效后,学校方可正式办理录取手续,未按要求签订协议的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四)修业与学习年限通过骨干计划录取的考生,其修业年限与学习年限要求,与学校通过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保持一致,不单独设置特殊年限要求,具体年限以对应专业培养方案为准。七、其他注意事项学制、学费与奖助:骨干计划考生的学制设置、学费收费标准,以及奖助政策(包括奖学金、助学金等),均参照《华东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与普通计划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待遇;档案与户口管理:(1)档案管理:骨干计划录取的非在职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华东理工大学;在职考生的人事档案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保管,无需转入学校;(2)户口迁移:所有被录取的骨干计划考生,在入学报到时均不办理户口迁转手续,户口保留在原户籍地或原单位;毕业后就业要求:(1)就业方向: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需严格履行定向协议约定,返回定向地区和定向单位就业,不得擅自变更就业去向;(2)派遣管理:在职研究生毕业后,由学校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毕业后,派遣回定向地区的就业单位;若毕业离校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非在职研究生,将派遣回定向省份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3)档案转回:毕业生档案需按照规定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4)违约处理: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约定、擅自变更就业去向的毕业研究生,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记入个人征信档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专项计划详情查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的详细介绍,考生可通过该校区官方渠道获取相关信息;政策解释与调整:本招生办法由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在招生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当年发布的最新招生政策,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补充规定并及时公布,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推进。2025-10-28 15: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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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商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为精准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免试方式攻读研究生,依据《扬州大学推荐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扬大教务〔2025〕57 号)文件要求,扬州大学商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特制定本综合测评细则,用于规范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选拔评价工作。一、综合测评总评成绩构成综合测评总评成绩采用 “学业成绩 + 综合表现成绩” 的加权计算模式,具体公式为:综合测评总评成绩 = 学业成绩(权重占比 80%)+ 综合表现成绩(权重占比 20%)二、学业成绩核算标准1.分值设定:学业成绩在综合测评体系中满分计 80 分,是综合测评的核心基础项。2.成绩来源:学业成绩核算以扬州大学校教务系统成绩库为依据,仅统计学生前三年本专业教学计划内规定的 “应修课程成绩”(按第一次考试的加权学分成绩计算);其中,通识公共选修课、辅修课程的成绩不纳入学业成绩核算范围。3.计算方式:学业成绩的具体换算公式为 ——学业成绩 = 教务系统内学生加权学分成绩(该成绩满分 100 分)×80%三、综合表现成绩评定规则综合表现成绩满分计 20 分,涵盖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特殊经历、重大贡献及荣誉四大类,各类别均设得分上限,具体评定规则如下:1. 科研成果(本项累计得分上限 7 分)科研成果包含学术论文、官方认定科研成果、授权专利、学术著作四类,按以下标准计分:(1)学术论文: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按期刊收录级别计分 —— 在 CSSCI、SSCI、SCI 或北图核心期刊发表的,每篇计 4.2 分;在 CSCD、SCD、EI(仅限境内中文期刊)收录期刊发表的,每篇计 2.1 分;在其他核心期刊发表的,每篇计 0.7 分。(2)官方认定科研成果: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科技单位承认的科研成果,按认定单位级别计分 —— 获国家级科技单位承认的,每项计 2.8 分;获省级科技单位承认的,每项计 0.7 分。(3)授权专利:本科阶段以排名第一身份取得 “授权发明专利” 的,每项计 1.4 分。(4)学术著作: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出版学术著作的,每部计 5.6 分。2. 竞赛获奖(本项累计得分上限 7 分)竞赛获奖按赛事级别、奖项等级及参与排名计分,具体规则如下:(1)全国 “挑战杯” 竞赛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竞赛(原 “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本科阶段参与并获奖的,按奖项等级及排名计分 —— 获第一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7 分、排名第二者 5.6 分、排名第三者 4.2 分、其他成员 2.8 分;获第二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5.6 分、排名第二者 4.2 分、排名第三者 2.8 分、其他成员 1.4 分;获第三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4.2 分、排名第二者 2.8 分、排名第三者 1.4 分、其他成员 0.7 分。(2)全国教指委组织的学业相关全国性学科竞赛:本科阶段参与并获奖的,按奖项等级及排名计分 —— 获第一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3.5 分、排名第二者 2.8 分、排名第三者 2.1 分、其他成员 1.4 分;获第二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2.8 分、排名第二者 2.1 分、排名第三者 1.4 分、其他成员 0.7 分;获第三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2.1 分、排名第二者 1.4 分、排名第三者 0.7 分、其他成员 0.35 分。其中,个人赛成绩统一按 “排名第一” 标准计分。(3)其他学业相关全国性竞赛:本科阶段参与并获奖的,按奖项等级及排名计分 —— 获第一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2.8 分、排名第二者 2.24 分、排名第三者 1.68 分、其他成员 1.12 分;获第二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2.24 分、排名第二者 1.68 分、排名第三者 1.12 分、其他成员 0.56 分;获第三等级奖项:排名第一者 1.68 分、排名第二者 1.12 分、排名第三者 0.56 分、其他成员 0.28 分。个人赛按 “排名第一” 计分,同一学生多次获奖仅取最高分 1 次,不重复累计。(4)国际赛事:计分标准参照上述国内同类赛事执行,但具体要求不得低于国内赛事标准。3. 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及国际组织实习(本项累计得分上限 2 分)本科阶段有以下经历之一的,每项计 2 分(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1)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2)参与志愿服务经历;(3)在国际组织实习经历。需注意:相关经历需提供 “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材料” 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具的认定材料”,否则不予计分。4. 其他重大贡献或荣誉(本项累计得分上限 4 分)除上述类别外,本科阶段有以下重大贡献或荣誉的,按对应标准计分:(1)省级竞赛获奖:参与江苏省 “挑战杯” 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竞赛(原 “互联网 +”)并获第一等级奖项的,按排名计分 —— 排名第一者 3.33 分、排名第二者 2.66 分、排名第三者 2 分、其他成员 1.33 分。(2)荣誉称号:获国家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的,每项计 4 分;获省级同类荣誉的,每项计 2 分。(3)项目结项:参与项目并完成结项的,按项目级别及排名计分 —— 国家级(含省级重点)项目:排名第一者 2.66 分、排名第二者 1.33 分、其他成员 0.67 分;省级项目:排名第一者 1.33 分、排名第二者 0.67 分、其他成员 0.33 分。四、综合测评注意事项1.学业成绩核算仅以 “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 为准,补考、重修成绩不纳入学业成绩计算范围。2.同一奖项得分遵循 “从高原则”:若同一奖项符合多项计分标准,仅按最高分值计 1 次,不重复累计;若同一学年内,学生参与 “学科竞赛排行榜同一榜单下设的不同赛道” 并获奖,同样仅取最高分 1 次。3.成果与经历的时间限定:科研成果(含论文、论著、专利等)、竞赛获奖、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其认定依据的 “记载日期” 必须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之前;晚于该日期的成果或活动,均不纳入综合表现成绩计分范围。4.材料认证要求:申请者提交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需满足两个条件 —— 一是成果所列 “第一单位” 必须为 “扬州大学”,二是需通过学校科学技术处、人文社会科学处、图书馆等相关部门认证;若成果 / 奖项为 “与直系亲属合作” 或 “与学历 / 职称 / 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人员合作” 取得,该类成果 / 奖项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表现成绩,但在综合测评总分相同时,可优先考虑。五、细则解释与发布信息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扬州大学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最终解释。本细则发布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5 日,自发布之日起用于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2025-09-25 14: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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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2025年研考初试成绩查询及相关通知一、初试成绩查询根据上级要求及相关工作安排,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查询通道预计于2025年2月24日10时开通(预计开通时间),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本人成绩。1.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查询网址: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查询时,姓名、证件号码、准考证号为必填。2.通过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查询网址:http://yzk.cau.edu.cn/sscjcx/index,输入准考证号、证件号码后登陆查询。二、初试成绩复查统一命题科目及我校自命题科目全部采用网上评卷方式,工作程序成熟规范、评卷管理严谨细致,各题得分均经过双评(审)或多评(审)后生成,评卷质量、数据准确性均有保证。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向报考学院提出复查申请。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成绩复查主要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错分、登错分等;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本人应于2月26日-27日两天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可下载并填写《中国农业大学2025年研考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将复查申请表、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报考学院联系人邮箱(http://yz.cau.edu.cn/col/col41739/index.html), 邮件标题:复查科目代码+姓名+准考证号。我校成绩复查工作本着保密、慎重、严肃、细致的原则,由招生学院和研究生院分别选派专人认真复核,复核结果由招生学院通知考生。三、其他学校复试基本要求、复试时间等将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的总体安排择时发布。请考生留意我校研招信息网通知公告,(http://yz.cau.edu.cn/)或关注我校研招官方微信CAUYZB,同时也请考生届时积极留意各学院相关通知。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佳绩!2025-07-31 16: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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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委第二巡察组工作圆满结束的公告一、巡察工作概况在过去的一个月里,党委第二巡察组深入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开展工作。从 2025 年 4 月 16 日起至 5 月 16 日止,他们坚守岗位,历经 20 个工作日,全身心投入到巡察任务中,如今这项重要的工作已经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二、感谢与致意在巡察工作开展期间,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广大的师生们,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的态度,全力支持并配合巡察组的工作。他们的理解、协作与付出,为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也使得整个工作过程得以高效推进。在此,党委第二巡察组向每一位为巡察工作贡献力量的师生表达最诚挚的感谢。三、公告发布为了让大家知晓巡察工作的结束,特此发布此公告,让全体师生能够了解到这一阶段工作的重要成果,也希望大家能够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状态,共同推动学院的持续发展。党委第二巡察组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2025-08-28 11: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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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及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说明我校各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具体招生计划,以各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考生可自行查阅对应学院通知了解详情。二、接收专业范围 1. 推免硕士生接收专业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全日制专业,涵盖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与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均开放接收推免硕士生。 2. 直博生接收专业我校所有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资格的博士招生专业,均可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即招收直博生。三、申请流程与要求(一)申请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我校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2. 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学风严谨端正,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3. 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专业基础扎实、素养良好,拥有研究生培养潜力;4. 已获得本科就读高校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5. 若在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等经历(即学术专长生),在同等申请条件下将享有优先录取资格;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二)申请材料清单申请人需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且必须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其处于招生工作的任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1. 《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需按要求填写完整);2. 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确保成绩信息真实有效;3. 校级及以上级别各类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需清晰体现获奖名称、级别与获奖时间;4. 国家英语四级证书、六级证书或对应成绩单的复印件各2份,用于证明英语水平;5. 若申请人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论文复印件1份(非必交材料,如有可补充);6. 仅直博生需提交的材料: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职称(或其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三)申请操作流程申请工作通过指定系统线上完成,具体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1. 系统注册自9月18日起,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操作。2. 志愿填报与后续环节(1)志愿填报:9月22日至10月16日期间(各学院可能会发布具体报名时间,以学院官方通知或公示信息为准),申请人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志愿;(2)志愿审核与复试通知:9月23日至10月18日,各招生学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考生提交的报考志愿及申请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审核完成后会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同意复试”通知及复试安排。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按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线上确认接收复试通知,并按时参加复试;(3)待录取通知与确认:9月25日至10月18日,各招生学院将对复试合格、拟同意录取的考生,在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并明确告知考生待录取的专业类型。考生需按照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线上完成“待录取”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四、初审与复试安排1. 初审组织各学院将结合本学院招生计划及考生申请情况,制定具体的复试录取办法,该办法需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执行。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负责,审核的具体标准与流程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材料初审结束后,学院会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明确复试时间与相关要求,申请人需及时回复是否确定参加复试。2. 复试要求复试以提升选拔质量为核心目标,重点考查考生能力,尤其强化对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学院将结合考生复试成绩、申请材料情况及综合素质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复试成绩、各学院咨询与申诉渠道等详细信息,可在各招生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所有申请人必须按照报考学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每位申请人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0分钟,面试全过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确保流程规范可追溯;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进行,具体的复试实施办法、复试成绩构成比例及差额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与生源情况自行确定。3. 录取否决情形若申请人出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或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将不予录取。五、待录取与公示流程1. 待录取名单报送各学院自行组织完成复试工作后,需在10月18日前,将同意待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名单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2. 名单审核与公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学院报送的待录取名单进行审议,确定最终拟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若公示内容需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详细说明,并就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由学校报送至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备案。3. 录取确认说明推免生(含直博生)的最终录取结果,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学校不再单独寄发《推荐免试生接收函》,考生无需领取校验码与登记表,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操作。六、体检安排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需按照我校要求,及时前往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含二级甲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完成后,需将带有明确体检结果的体检表,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周内寄送至报考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并结合招生学院相关规定执行。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七、奖励资助政策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可按照学校当年发布的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参与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具体资助标准与申请流程以当年办法为准。八、其他注意事项1. 各学院将根据推免生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工作,每一批次的考核与评分均独立开展,按综合评价结果择优选拔,未经复试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2.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例如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等),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3.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或在毕业前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其录取资格;4.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5. 我校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含直博生)中,直博生的入学资格仅在录取当年有效;6. 直博生入学后身份为博士生,可按照学校规定享受博士生相关奖助学金待遇。若直博生因任何原因转为攻读硕士学位,自确定转段之日起,将终止享受博士生待遇,且需如数退还已享受的直博生与硕士生待遇差额后,方可办理转段相关手续;7. 学校纪检监察室将对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8. 本通知内容若与国家最新发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存在不一致,以国家政策为准;9. 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所有。九、咨询与申诉方式 1. 申诉流程考生若对推免生接收环节的相关工作存在异议,需先以书面形式(需实名)向报考学院提起申诉,学院需对申诉内容予以受理并作出明确答复;若考生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一步提起申诉。 2. 咨询与申诉联系方式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东教科南楼207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邮编:310014联系电话:0571-88320119传真:0571-88320119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2025-09-30 10: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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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工业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试科目及大纲调整的通知各位考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我校情况,拟对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初试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进行调整。为便于各位考生备考,现将涉及调整的内容公布如下。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代码081)机械工程(代码0802)专业拟将原自命题理论力学(代码811),调整为工程力学(代码809),考试大纲见附件。 数学统计学与力学学院(代码086)力学(代码0801)专业拟将原自命题材料力学(代码812),调整为工程力学(代码809),考试大纲见附件。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代码083)环境科学与工程(代码0830)和环境工程(专业学位)(085701)专业拟调整自命题微生物基础(科目代码857)为环境微生物学(代码857),考试大纲见附件。社会学院(代码062)社会工作(代码0352 )专业拟调整自命题社会工作原理(代码331)、社会工作实务(代码437)考试大纲中的参考书目,考试大纲见附件。外国语学院(代码092)外国语言文学(代码0502)专业拟将第二单元的原考题日语(代码203)或二外法语(代码262)或英语(一)(代码201)调整为自命题第二外语(代码262),考试大纲见附件。我校2026年硕土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及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预计将于2025年9月正式发布,相关事宜以届时发布版本为准。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有关通知。 (http://yanzhao.bjut.edu.cn/)附件【262第二外语.pdf】附件【331社会工作原理.pdf】附件【437社会工作实务.pdf】附件【809工程力学.pdf】附件【857环境微生物学.pdf】2025-08-05 17: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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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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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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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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