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CAMEA 清华大 经济管理学院现场认证完成
2024年12月26日至27日,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CAMEA)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现场认证完成。此次认证是在CAMEA认证新标准下开展的首批院校认证,对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和EMBA项目的教育质量进行了全面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CAMEA认证工作启动于 2012 年,是国内首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认证,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CDGDC)和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CNMESC)联合组织开展,旨在推动中国工商管理教育质量持续提升。清华经管学院于2012年率先通过该认证。
认证座谈会上,CAMEA认证理事会副理事长兼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亓彦伟强调:CAMEA认证是学位中心和MBA教指委联合组织开展的国内第一个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在创建和树立中国教育认证品牌、引领中国管理教育内涵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新推出RAISE的认证新理念,即R-教育使命、A-能力导向、I-产教融合、S-社会贡献、E-赋能系统五个方面,高度契合了中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推出的认证新标准更加强调目标导向、价值引领、服务需求,更加突出产教融合、科技驱动、数智赋能。
CAMEA认证专家组设置坚持“高水平、高规格、高影响”原则,覆盖领域专家、行业专家、境外专家等多种类型,并特设观察员全程观摩。
清华大学副校长姜培学院士在讲话中提到:多年以来清华大学始终肩负为国家培养高素质高层次人才的重要使命。经管学院为大学做了很多贡献。当前清华大学致力于推动MBA教育的国际化、特色化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机构合作,帮助学生拓宽国际视野并丰富实践经验,我们将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和教育方法,持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
评估环节中,清华经管学院院长白重恩教授汇报学院情况。他提到:中国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对管理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经管学院是一座桥梁: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桥梁,科技与商业之间的桥梁,不同学科之间的桥梁、中国与世界之间的桥梁。经管学院在科技与商业之间的桥梁作用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清华大学在科学技术方面有非常强的各种学科。我们希望通过桥梁的作用更好地实现创造知识、培育领袖、贡献中国、影响世界的学院使命。
清华经管学院副院长徐心教授介绍了工商管理硕士项目情况。清华MBA的办学目标是培养能够在企业、产业、行业和社会中有担当的未来领导者。为此开办了科技创新MBA和产业创新MBA两个创新的办学方向。同时不断推出教学新方法、新理念,注重科教融合和产教融合。办学中践行“以我为主、博采众长、融合提炼、自成一家”理念。
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肖曦教授、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主任张友生、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副主任黄静、清华经管学院党委书记薛健教授、MBA项目主任马嘉、EMBA项目主任贾莉等参与了认证座谈。
认证期间,CAMEA认证专家组对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MBA和EMBA项目进行了深入考察,分别与学校领导、研究生院领导、学院领导、项目组代表、支持保障部门代表、教师代表、在校学生、校友代表以及合作企业代表等进行甚多座谈交流。此外,专家组还观摩了EMBA课堂,并对学院的教学平台清华x-lab进行了参观。
在12月27日的认证专家现场反馈会议上,专家组对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教育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赞扬了学院在教学质量、课程创新、国际化水平、学生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卓越表现。专家组认为,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项目充分体现了中国高质量MBA教育的标准,在中国管理教育界发挥了示范的作用、旗手的作用,为中国管理教育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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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为规范开展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推荐工作,依据青岛理工大学《青理工校发[2021]33号文》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机构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统一部署,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组成如下:1. 组长:孟凡勇、赵辉 2. 副组长:柳志广、万鹏、董德坤 3. 成员:申建红、王志强、张振森、朱雪欣、刘玮琳、刘丁、宋晓峰 4. 秘书:田东、高鹏磊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院推免细则、分配专业推免名额、审核学生申请资格、组织综合排名核算、确定拟推荐及候补名单、处理推免过程中的异议与申诉。二、推免名额分配工程造价专业有毕业生 104 人,总分配名额 6 个,候补名额 3 个;工程管理专业毕业生 98 人,总分配名额 6 个,候补名额 3 个;工业工程专业毕业生 101 人,总分配名额 5 个,候补名额 3 个;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毕业生 60 人,总分配名额 3 个,候补名额 2 个;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毕业生 36 人,总分配名额 3 个,候补名额 1 个。 各专业毕业生合计 399 人,总分配名额合计 23 个,候补名额合计 12 个。三、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申请参与学院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8项条件,缺一不可:1. 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直接排除推免资格)。 2. 身份条件: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6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及独立学院学生。 3. 学业表现条件:学习态度勤奋,善于钻研,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基础;本科阶段所有课程首次考试(考核)均无不及格记录。 4. 学术诚信条件: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或校级及以上处分记录。 5. 品行素养条件:社会责任感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品行优良,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或实践活动,综合素质良好。 6. 身心健康条件: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能够正常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 7. 成绩排名条件:本科前6个学期学习总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环节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需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前30%(含30%);若专业排名前30%的总人数低于该专业推免指标,可按排名依次顺延至满足指标人数。 8. 外语水平条件:需提供以下任一外语水平证明(证明需在当年9月1日前获得):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60分,或六级成绩≥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75分(成绩有效期2年); (3)GRE考试成绩≥295分(成绩有效期5年); (4)雅思(IELTS)考试成绩≥5.5分; (5)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五级(PETS-5)成绩≥60分; (6)第一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学生,需提供等同于大学英语四、六级水平的官方成绩证明。 四、综合排名成绩计算办法推免综合排名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成绩”与“综合能力成绩”两部分构成,满分10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排名成绩 = [(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值/本专业平均学分绩点第一名值)×100]×80% + 综合能力成绩×20%** (一)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规则1. 课程范围:仅计算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以下课程成绩: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以及额定学分的公共选修课(若公共选修课模块学分超出额定要求,选取成绩较高的课程计入)。 2. 计算标准:严格按照《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明确的学分绩点计算方法执行,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5位,确保精度。 3. 成绩认定:以课程首次考试(考核)成绩为准;办理缓考手续且未参加首次考试的,以缓考成绩为准;首次考试无故旷考的,成绩按“不合格”认定,不计入有效绩点。 (二)综合能力成绩计算规则综合能力成绩从“科研论文(Z1)、科研竞赛(Z2)、参军入伍(Z3)、志愿服务(Z4)、国际组织实习(Z5)、综合荣誉(Z6)”6类指标进行评价,所有成果需在当年9月1日前获得,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 成绩构成:综合能力成绩 = ∑(Zi成绩×Zi权重),其中Z1-Z6单项满分均为100分,权重分别为:Z1占30%、Z2占50%、Z3-Z6各占5%。 2. 单项认定规则: (1)Z1(科研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若有多篇论文,仅取1篇最高质量的计入。 (2)Z2(科研竞赛):仅限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要求);若有多项竞赛获奖,仅取1项最高级别奖项计入。 (3)Z3(参军入伍):以学生提供的服兵役证明为准,按服役时长与表现评定成绩,具体参照学校相关优抚政策执行。 (4)Z4(志愿服务):仅限参加国家、省、市、校级官方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按活动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评定成绩,多项服务经历仅取1项最高级别计入。 (5)Z5(国际组织实习):以学生提供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相关机构、国际非政府组织)实习证明为准,按实习时长与岗位相关性评定成绩,仅取1次最高质量实习经历计入。 (6)Z6(综合荣誉):仅限获得国家、省、市、校级官方授予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等),按荣誉级别评定成绩,多项荣誉仅取1项最高级别计入。 3. 特殊成果处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依据,不纳入综合能力成绩计算;在综合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此类成果可作为优先推荐的辅助依据。 4. 计算依据:Z1、Z2的具体评分标准,参照《管理工程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科技创新成果计算办法》执行。 五、推免工作实施程序推免工作按“细则公示—学生申请—材料审核—综合排名—名单确定—学校审定”的流程分步开展,具体步骤如下:(一)细则公示阶段学院根据学校推免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在学院官方网站全文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保学生充分了解申请条件与流程。(二)学生申请阶段1. 申请时间: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限内,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2. 材料清单: (1)《青岛理工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需手写签字); (2)《青岛理工大学推免生承诺书》(承诺确认“待录取”后不擅自放弃,违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本科前6学期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提交原件及PDF扫描件,扫描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pdf”); (4)外语水平证明、科研成果证明、竞赛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若有非直系亲属参与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需额外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 3. 专业身份说明:申请时专业身份(如转专业、辅修专业)变更未满1学期的学生,需向原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由原学院协助完成资格初审。(三)材料审核阶段1. 资格初审:学院联合学校学生处、团委、保卫处、教务处等部门,对申请学生的身份、成绩、奖惩记录等基本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 成果审核: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成员需为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进行真实性与有效性审核,重点排查抄袭、造假、冒名等问题: (1)实行“代表作评价”机制,聚焦成果的创新质量与学生个人实际贡献; (2)每位专家需对学生的特殊专长项目(如论文、竞赛)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3)若三分之一及以上专家认定某学生成果存在问题,立即取消其推免申请资格;学术论文需额外提交学术检索报告(如知网、万方检索证明); (4)审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审核的成果不纳入综合排名。(四)名单确定阶段1. 综合排名:学院按各专业推免名额,在专业内根据学生综合排名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同时按学院总推免名额0.5倍的比例(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排名确定候补名单,候补名单需标注“候补1”“候补2”等序号,明确替补顺序。 2. 名单公示:拟推荐名单与候补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学校审定阶段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拟推荐名单进行终审,审定通过后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正式获得推免资格。六、推免工作要求 (一)违规违纪处理1. 严格查处推免过程中的学术不端行为,对提交虚假材料(如伪造论文、虚报奖项)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国家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同时按学校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如通报批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等)。 2. 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违规线索,学院需及时上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开展调查,确保处理结果公正合规。(二)推免资格取消情形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2026年入学前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 未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或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2. 受到法律制裁、行政处罚,或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校级及以上处分; 3. 被查实在推免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等行为。(三)监督与申诉机制1. 监督制度: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与监察部门监督,学院需公开咨询与申诉渠道,确保过程透明;工作小组成员需签署《推免工作廉洁承诺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 申诉流程:学生对推免结果有异议的,需按《青岛理工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办法(修订)》(青理工校发〔2017〕8号)规定,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交申诉,说明申诉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小组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学生对学院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四)信息公示制度1. 公示内容:学院需在网站公示推免程序、时间安排、资格初审名单、综合排名成绩、拟推荐及候补名单、咨询与申诉电话等关键信息,确保学生知情权。 2. 公示期限:资格初审名单、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终审后的推荐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无效,不得作为推免依据。(五)回避制度1. 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含工作小组成员、专家审核小组成员),若与申请学生存在直系亲属、近姻亲或其他利益关联关系,需主动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回避申请表》,申请回避相关审核、排名或决策环节。 2. 申请学生若有亲属参与学院推免工作,需提前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未按规定报备的,取消推免资格。(六)责任追究制度1. 学校对推免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管理松懈、审核不严、违规操作的学院、职能部门或审核专家,严肃追究当事人与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的进行全校通报。 2. 对存在违规推免问题的学院,学校将按本年度推免名额的50%核减其下一年度推免名额,确保推免工作严肃性。七、特别说明1. 符合推免条件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放弃推免资格声明》,声明需存档备查。 2. 已确定为拟推荐的学生,必须按要求填写《青岛理工大学推免生承诺书》,拒不填写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3.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公开公示。 4. 公示与咨询渠道: (1)学院公示地点:管理工程学院办公楼(C1—2)3楼大厅宣传栏、学院官方网站; (2)学院申诉与监督电话:0532-86875173、0532-86870803; (3)学校举报渠道:教务处电话0532-8507112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532-85071099。 5. 本细则未明确的特殊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商议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6. 本细则由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 2025年9月3日2025-09-26 17: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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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纪守法、具备良好道德品质,拥有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两类:一是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管理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二是拥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计划1. 总体计划:2026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381人,招生范围包含推荐免试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774人、全日制专业型硕士1413人、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194人。2. 计划参考说明: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标注的招生名额,以2025年招生计划为基数拟定,仅作参考使用。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2026年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数、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统考生源质量及学科发展需求等因素,进行相应增减调整。3. 专项计划:2026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0人,该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三、招生类型与专业1. 招生类型:2026年我校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硕士研究生,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2. 专业覆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25个一级学科与24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2个专业学位类别。四、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需提供相关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成绩单需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或提供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5. 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相关专业的报考要求。(二)专业学位专项报考条件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需按特定规定执行:1. 法律硕士(法学):须满足(一)中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报考);2. 法律硕士(非法学):须满足(一)中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3. 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代码125200):除满足(一)中第1、2、3条要求外,还需符合下列工作经验要求之一: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注: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相关规定。(三)推免生报考条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已于9月下旬启动,具体详情可查看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截止教育部规定日期未被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四)退役人员免初试报考条件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可补报。五、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一)网上报名1. 时间: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正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报名时段均为9:00—22:00(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可另行公布相关工作安排);2. 渠道: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负责组织实施。(三)报考点选择1.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2. 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四)报名注意事项1. 所有考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主动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可补办;2. 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院研招办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3. 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五)初试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多项加分项目不可累加):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 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要求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供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七)政策申报要求符合初试加分、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八)非全日制考生报考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否则视为不满足报名条件,不予允许参加考试。(九)奖惩情况填报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六、考试资格审查1.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须仔细阅读当年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充分了解各专业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重要信息;2.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严格审核,确定考生考试资格;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一经发现立即处理;3. 复试前,我校将组织专人审查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录取;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5. 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七、初试安排(一)初试时间与科目1. 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安排如下: (1)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2)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3)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4)12月21日下午14:00开始:业务课(二); 注: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我校所有初试科目考试时长均为3小时。2. 方式:初试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可查看《准考证》、考点公告及我校公告。(二)准考证下载考生需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三)考试注意事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考试地相关要求;在考点参加考试时,需自觉服从考点学校规定,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八、复试安排(一)复试基本要求1. 普通考生:需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分数线”);我校部分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可能高于国家分数线;2.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按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B类考生国家分数线执行。(二)复试形式与要求1. 复试形式:主要包含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2. 成绩标准:我校对复试考核总成绩设立合格标准,部分学科专业还将对复试单项考核成绩设立合格标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 特殊要求: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限于同等学力考生)是否需加试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4. 具体安排:复试时间、要求及程序,可查看我校后续发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九、调剂安排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与程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须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十、体检安排考生拟录取后,须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以下文件执行: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2.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3. 《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十一、政审与录取(一)录取原则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二)政审要求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与品德情况;函调的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三)学习与就业方式1. 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者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与标准;2.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 (1)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2)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转人事档案、组织关系,不迁移户口;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 (3)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四)报到与入学资格保留1. 报到要求:被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无法按时报到的,需凭相关证明向所在学院提前请假,请假期限最长为两周,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 入学资格保留: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者除外),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条件与期限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五)学历证书要求1.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开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者,录取资格无效;2. 推免生(不含符合免初试资格的退役人员)若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六)新生复查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发现不符合标准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十二、学制、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制与学费2026级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及学费标准,可通过我校官方渠道查询(具体以学校公布内容为准)。(二)奖助政策1. 奖助体系: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导师助研金、学校助研金、“三助一辅”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提升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2.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3. 政策依据: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及发放办法,以我校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 十三、违规处理1. 诚信要求:考生须诚信参加考试,初试期间需遵守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及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需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2. 处罚依据: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3. 具体处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并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四、其他说明(一)学校有仓前、玉皇山、下沙三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未来科技城、西湖之滨和钱塘江畔。(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全脱产学习,学校将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一般采用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原则上学校不安排住宿。(三)2026年学校将与浙江省人民医院及行业企业,在多个专业联合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涵盖护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材料与化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领域。(四)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参考书目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学校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六)考生应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七)本招生简章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国家最新的相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八)联系方式学校名称:杭州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346学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政编码:311121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联系方式:0571-288651432025-10-20 09: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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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东北大学考点考生须知一、考前准备篇1. 准备考试证件考生可于12月11日起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2. 准备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如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透明文具袋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手表(智能手环)、各类耳机、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计算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尽量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及任何形式、款式的包或拎兜,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3. 查询考试地点报考点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代码为2101)的考场分布在南湖校区何世礼教学馆和逸夫教学楼;报考点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招考办(代码为2144)的考场分布在浑南校区1号公共教学楼。具体考场对应教室信息可于考试前一天(12月20日)关注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公告栏或“东大研招”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二、考试入场篇1. 提前抵达考场考生务必于开考前至少1小时抵达考场所在教学楼馆,排队等待入场。排队时须听从现场考试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保持合理间距。2. 完成身份核验考生进入教学楼馆时须出示本人纸质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配合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前科目考试。3. 接受安全检查完成身份核验后,考生须在考试工作人员指引下通过安检门并接受人工安检。冬季室外温度较低,为避免因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或携带可能导致安检设备误报的金属制品,造成安检设备频繁报警,入口拥堵,排队等待时间过长的情况,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手表(智能手环)、各类耳机、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计算器等物品前往考场所在教学楼馆,尽量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及任何形式、款式的包或拎兜,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上述物品请存放在宿舍。并提前抵达教学楼馆排队履行入场程序接受安检。三、考场纪律篇1. 自觉服从管理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 遵守考场规则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3. 违规严肃处理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四、其他事项篇考试期间注意合理饮食、避免辛辣、生冷食物,以免造成身体不适,影响考试。考前及考试期间注意天气变化,做好防寒保暖,及时增添衣物。注意调整作息,保持充沛精力。学校已于近期陆续发布自命题科目答题规范(适用于报考东北大学考生)、考场规则及网上评卷统考科目考生答题规定。请关注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公告栏的通知公告,或关注“东大研招”微信公众号详细了解具体信息。2025-08-01 10: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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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关于核对(修改)2026年硕士考生网报信息项的提醒各位报考河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为确保广大考生精准完成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填报,顺利推进后续报考流程,我校已完成对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者网报信息的初步核查工作。针对核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与信息填报疑点,现将具体疑问类型、潜在成因及对应解决办法整理如下,敬请各位考生仔细对照核实并及时完善信息。一、学籍学历校验异常处理指引若您在网报系统中收到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提示,请务必高度重视。以下将详细说明各类校验异常的具体情形、可能原因及操作建议,考生可结合自身情况逐一排查修正。(一)常见校验异常及解决办法1 校验结论:毕业年月信息存疑导致未通过可能原因:网报时毕业年月填写有误解决建议:请严格参照本人毕业证书上标注的毕业年月进行准确填写,确保年月信息与证书完全一致。2 校验结论:毕业学校或学历代码信息存疑导致未通过可能原因:毕业学校名称填写错误,或对高职高专、本科结业、本科毕业等不同学历对应的代码区分不清解决建议:首先核对并修正毕业学校名称,需与毕业证书上的学校全称完全匹配;同时仔细区分各类学历对应的代码,避免混淆不同学历层次的标识信息。3 校验结论:毕业学校信息单独存疑导致未通过可能原因:一是网报时毕业学校名称填写错误;二是考生毕业院校曾发生过名称变更,填报时未使用毕业时的学校名称解决建议:以毕业证书上载明的学校名称为准进行修改填报,若学校已更名,需填写毕业时的学校旧称。4 校验结论:学历代码信息单独存疑导致未通过可能原因:对高职高专、本科结业、本科毕业等不同学历类型的代码区分错误,导致填报失误解决建议:重新查阅学历代码对应说明,明确自身学历层次所属代码,准确完成修改。5 校验结论:学习形式与学历代码信息均存疑导致未通过可能原因:学习形式填写不准确,或对各类学历对应的代码认知模糊解决建议:先仔细核对本人学习形式(如全日制、非全日制等)并修正;再参照学历代码说明,确认并填写与自身学历匹配的代码。6 校验结论:学习形式信息存疑导致未通过可能原因:网报时学习形式填写错误解决建议:结合自身教育经历,准确界定学习形式并完成修改。7 校验结论:姓名、身份证号无匹配学籍信息可能原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填写错误,或考生曾办理过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手续解决建议:首先反复核对网报系统中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若确认填报无误,需提前准备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及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材料。8 校验结论:姓名、学历证书编号无匹配学历信息可能原因:学历证书编号填写错误,或考生持有国外学历,或曾办理过姓名变更解决建议:仔细核对并修正学历证书编号;提前准备学历认证报告及姓名变更证明(如户口本上注明的曾用名记录);境外留学生需填写学历认证书编号,格式参考“教留服美[2018]08888”“教留服合美[2018]08888(合作办学)”。9 校验结论:系统显示存在研究生学籍可能原因:考生目前为在校研究生,或曾考取研究生但未办理注册入读手续解决建议:若为在校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报考证明;若为未注册入读情形,需先办理现有研究生学籍注销手续。(二)校验异常需准备的证明材料若考生确认网报系统中的学籍学历信息填报无误,但仍出现校验未通过提示,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以备网上确认及后续学校资格审查使用:1 基础材料:应届生需准备学信网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建议将报告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境外学历考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 身份信息变更补充材料:姓名、身份证号码曾发生变更的考生,除上述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准备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文件。3 研究生学籍补充材料:存在研究生学籍的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正式证明。4 特殊类别材料:提前毕业考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准备的具体材料请直接咨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二、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类别注意事项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此特别提醒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务必对照教育部上述文件要求,再次确认本人报考类别是否符合规定。如报考类别存在偏差,请及时登录网报系统进行修改,避免影响后续报考资格审核。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网报信息核对与修改工作,仔细排查各类信息疑点,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其他疑问,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方渠道获取进一步指导。2025-11-13 16: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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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商大学数字媒体工程与人文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为规范有序推进我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严格落实《湖南工商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及上级部门推免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色与研究生招生实际,现将我院推免生招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招生专业及计划2026年我院推免生招收涵盖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两类,各专业代码、名称及计划说明如下:1. 学术型硕士专业专业代码050101,专业名称文艺学专业代码050105,专业名称中国古代文学专业代码050106,专业名称中国现当代文学 专业代码050108,专业名称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2. 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专业代码055200,专业名称新闻与传播专业代码125500,专业名称图书情报注: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该专业招生计划的50%;2026年各专业最终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学校正式公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二、组织领导架构为保障推免生招收工作公平、规范、高效开展,学院设立三级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如下:(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核心职责:全面统筹学院推免生复试组织、录取决策等全流程工作;审定考生复试总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按程序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确认,办理正式录取相关手续。(二)学科专业推免复试小组核心职责:根据学院统一安排,具体实施对应学科专业的推免生复试工作,包括制定本专业复试考核细则、组织现场面试、客观评定考生表现、记录复试过程并提交考核意见。(三)复试监督小组核心职责:对推免生复试录取各环节(资格审核、考核过程、成绩评定、结果公示等)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与投诉,对反映问题及时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协助学校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维护招生公平性与严肃性。三、推免生申请条件申请我院推免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品德修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严格恪守学术规范,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学术不端记录。2. 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已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本科期间学业成绩优异,对报考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与创新实践能力。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颁布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适应硕士阶段的学习、科研与实践任务。4. 符合湖南工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及教育部关于推免生报考的其他相关要求。四、申请流程(一)系统注册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免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2025年9月18日),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与网上缴费操作,确保报名资格有效。(二)填报志愿1. 志愿填报时间:2025年9月22日9:00起,考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选择“湖南工商大学-数字媒体工程与人文学院”及对应报考专业,完成志愿填报。2. 后续联系要求:成功报名的考生需加入“2026年湖南工商大学数字媒体工程与人文学院推免群”(QQ群号:1039358023),并保持个人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复试通知、考核安排等重要信息。(三)复试通知接收与确认2025年9月23日9:00起,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同意复试的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确认回复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四)待录取通知接收与确认2025年9月25日9:00起,学校将根据复试结果,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确认回复是否接受待录取,逾期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五、申请材料准备考生需在复试前准备以下申请材料,并按要求提交:1. 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及专业成绩排名证明,需加盖学校本科生院或教务管理部门公章,确保成绩与排名真实有效。2.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包括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托福/雅思成绩报告等(如有其他语种水平证明,可一并提交)。3. 《湖南工商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需按表中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确认。4.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1份,需由本科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反映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5. 学术成果与获奖证明材料,包括在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其他能证明个人专业能力或学术成就的材料,也可一并提交。6. 各类资格证书、荣誉表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体现个人学习能力、实践经历或综合素质优势。7.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含注册页)的扫描件,确保证件信息清晰可辨。材料提交要求:将上述所有材料整合为一个PDF格式电子版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学科专业+联系电话.pdf”,按学院通知要求提交。六、复试及录取安排(一)复试形式与要求1. 复试形式:采用线上面试方式开展,具体面试平台与操作指南将提前通过推免群告知考生。2. 复试要求:复试全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确保考核过程可追溯;考生需提前调试设备、测试网络,按规定时间进入面试房间,遵守复试纪律,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3. 复试时间与内容:复试具体时间、考核环节及流程,将由学院另行通知;考生需密切关注推免群信息,避免错过重要安排。(二)复试考核内容与成绩标准1. 考核内容: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团队协作意识等)、专业能力(对报考专业基础理论与前沿知识的掌握程度)、科研潜质(学术敏感度、创新思维、研究规划能力)、心理素质及思想政治素质与社会适应性。2. 成绩标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录取环节。(三)录取流程1. 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招生计划等因素,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2.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3. 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接受后,完成录取流程。七、其他注意事项1.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需在2026年入学报到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未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2. 考生需保证报名信息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若发现存在虚假信息或伪造材料,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3.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生招收工作相关人员,若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院推免生,需主动向学院申请回避;未按规定回避且影响招生公平的,将依规追究相关责任。4. 研究生学费标准、住宿安排、奖助学金政策等未尽事宜,可参考学校当年发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咨询学院研招工作人员。5. 我院推免生招收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若本通知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不一致,以上级政策为准。6. 本通知由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通过指定联系方式咨询。八、联系方式1. 联系人:何老师2. 联系电话:0731-88688327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考生可在此时间段内致电咨询推免相关问题。湖南工商大学数字媒体工程与人文学院 2025年9月17日2025-09-26 11: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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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相关事宜通知依据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现就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拟录取名单审核西北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点击查看)将上报教育部进行审核,最终的录取名单以教育部的审核结果为准,审核未通过者将不予录取。二、拟录取考生材料提交事宜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zbm.nwnu.edu.cn;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下载并提交相关材料。(一)签订相关协议(2025 年 4 月 25 日前完成)拟录取普通考生拟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就业类别:非定向或定向。选择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签订非定向协议书(一式二份,双面打印),毕业后自主择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需由学校、考生和工作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无需签订定向协议书)。拟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双面打印),未签订者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须由本人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双面打印)。工作单位必须位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 5 个自治区、30 个自治州、119 个自治县(旗)。未签订该协议者,拟录取资格将被取消。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由本人、工作单位和定向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预计 5 月开通线上签约功能)(二)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2025 年 4 月 25 日前完成)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该表由考生及其所在单位填写,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填写;应届本科生由就读院系党委(党总支)填写。复试时未提交该表的考生,使用系统自动生成的表格,已提交的无需重复提交。(三)调取档案(2025 年 7 月 10 日前完成)所有签订非定向协议的考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定向考生必须调取档案。调档函电子版由系统自动生成,学校不再邮寄纸质调档函。若档案所在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档案单位不一致,考生需致电学院修改后重新下载调档函。调档提交工作需在 2025 年 7 月 10 日前完成,若在此时间内无法调档,考生可在新生入学时将档案直接交给所在学院,开学两周后学校将不再接收考生档案。档案可通过国家机要部门寄送或当面转交到拟录取学院,若通过快递公司邮寄档案,考生需及时跟踪物流信息,防止档案丢失。(四)党组织关系办理(2025 年秋季入学前完成)拟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新生党员,必须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西北师范大学党委。办理转入手续时,新生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需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向新生组织关系转往单位发起转接申请,转接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西北师范大学 XX 学院委员会,具体接收党支部为 “中共西北师范大学 XX 学院 X 支部委员会”。原则上,所有新生党员转入党组织关系均需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外省个别未使用该系统的单位,可由转出党组织开具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五)住宿登记所有拟录取为全日制的考生,须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登记住宿信息,学校将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宿舍。确因特殊原因选择不住宿的考生,在入学报到时,需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办理手续,由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并做好日常教育管理。拟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学校不安排住宿。三、录取通知书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于 6 月中旬发放。拟录取考生务必在 4 月 30 日前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核对本人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可修改为自取或更新邮寄地址,系统将按照更新后的信息发放。自取:本校应届生、通讯地址为 “西北师范大学” 的考生,录取通知书自取;其他需自取的考生,须将通讯地址栏修改为 “自取”。自取时,考生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到拟录取学院领取。邮寄:填写校外地址考生的通知书将通过 EMS 寄出。未修改地址的考生,将按网上报名时填报的 “通讯地址” 发放。四、其他事项拟录取考生若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录取资格,务必第一时间告知学院或研招办。考生要真实签订协议、按期提交相关材料。因弄虚作假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提交的材料全部邮寄到各相关学院,各学院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可点击查看。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4 月 10 日2025-09-02 18: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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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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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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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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