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于 2021 年成功获批专业硕士学位授予资格,标志着学校在公共管理人才培养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根据学校规划,该专业计划从 2023 年起正式启动招生工作。有意报考的考生,需参加 2022 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过严格的选拔流程进入专业学习,为未来投身公共管理事业奠定坚实基础。
一、人才培养目标
此 MPA 专业学位授权点,始终以新疆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的总体目标为核心指引,将推动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不懈追求的使命。在人才培养方向上,聚焦于为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非政府公共机构,培育兼具卓越政治思想品质与高尚职业道德素养的专业人才。
这些人才不仅要系统且深入地掌握公共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前沿研究成果,熟练运用公共管理的专业方法与工具,更要具备开展公共管理实践工作、精准进行公共政策分析的核心能力。在知识体系构建方面,要求他们能够融会贯通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现代信息技术等多学科知识,形成综合性的知识架构。同时,还需熟练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如定量分析、定性研究、案例研究等,在实际工作中有效识别、分析并解决公共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复杂问题,成长为高层次、复合型且实践应用能力突出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以满足新时代公共管理事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
二、研究方向设置
该 MPA 专业学位授权点立足新疆独特的地缘优势与区域发展需求,面向西部广阔的发展空间,深度整合政治学、公共管理学、宗教学、法学、民族学等多学科的优质资源,构建起具有鲜明特色与深度研究价值的学科体系。结合新疆本地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多元的民族社会形态以及边疆地区的特殊治理需求,充分发挥学校在相关领域的办学优势,精心规划并设置了多个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研究方向。
其中,行政管理方向着重培养学生在政府组织架构优化、行政流程再造、公共服务创新等方面的实践能力与理论研究水平,助力政府提升行政效率与治理效能;宗教事务管理方向依托新疆多元宗教文化并存的实际情况,旨在培养能够科学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专业人才,为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提供智力支持;西北边疆社会治理方向聚焦西北边疆地区独特的地缘政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问题,致力于培养具备应对边疆复杂社会治理挑战能力的人才,探索符合边疆地区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与路径 ,为筑牢西北边疆安全稳定屏障贡献力量。
三、师资队伍情况
该 MPA 专业学位授权点汇聚了一批学识渊博、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组建起一支实力强劲的师资队伍。在队伍结构上,呈现出年龄梯度合理、学历层次高端、学缘背景多元的显著特点,整体教学水平与科研实力处于行业前列。
在导师团队中,人才济济、成果丰硕。其中,有 1 人担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政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凭借深厚的学术造诣与丰富的教学经验,为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提供国家级的指导与引领;1 人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在教学一线深耕多年,以精湛的教学艺术与无私的育人情怀,培养了大批优秀学子;1 人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在公共管理领域的研究成果具有广泛影响力;1 人被评为国家民委民族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在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研究方面成果卓著;1 人入选新疆文化名家暨 “四个一批” 人才项目,为新疆地区文化建设与公共管理研究注入强大动力;还有 1 人成为新疆 “天山英才” 培养对象,展现出强劲的学术潜力与发展前景。
导师团队以年富力强的中青年教师为骨干力量,他们大多毕业于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中央党校、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国内顶尖高等院校,接受过系统且优质的学术训练,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与前沿的学术视野。
MPA 教育团队在师资配置上追求精益求精,目前团队中拥有 6 名教授,他们作为学科带头人,在各自的研究领域成果斐然,引领着学科发展方向;13 名副教授同样实力出众,在教学与科研工作中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在学历层次方面,团队中已有 20 人获得博士学位,他们以严谨的治学态度与创新的科研精神,不断推动学术研究的深入发展;另有 10 人处于在读博士阶段,持续提升自身学术水平,为团队注入新的活力。
目前,该学位授权点共有 18 名校内导师,所有导师均具备高级职称,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达到 100%,充分保障了教学与指导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在这些导师中,16 人拥有博士学位,博士学位导师占比为 88.9% ,形成了以高学历、高职称教师为主导的优质导师团队,为学生的专业学习与成长成才提供全方位、高水平的指导与支持。
联系电话及地址
联系电话:0991-4112561 0991-4113686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 100 号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科 1 号楼,热忱欢迎有志于公共管理事业的学子前来咨询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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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工业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试科目及大纲调整的通知各位考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我校情况,拟对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初试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进行调整。为便于各位考生备考,现将涉及调整的内容公布如下。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代码081)机械工程(代码0802)专业拟将原自命题理论力学(代码811),调整为工程力学(代码809),考试大纲见附件。 数学统计学与力学学院(代码086)力学(代码0801)专业拟将原自命题材料力学(代码812),调整为工程力学(代码809),考试大纲见附件。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代码083)环境科学与工程(代码0830)和环境工程(专业学位)(085701)专业拟调整自命题微生物基础(科目代码857)为环境微生物学(代码857),考试大纲见附件。社会学院(代码062)社会工作(代码0352 )专业拟调整自命题社会工作原理(代码331)、社会工作实务(代码437)考试大纲中的参考书目,考试大纲见附件。外国语学院(代码092)外国语言文学(代码0502)专业拟将第二单元的原考题日语(代码203)或二外法语(代码262)或英语(一)(代码201)调整为自命题第二外语(代码262),考试大纲见附件。我校2026年硕土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及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预计将于2025年9月正式发布,相关事宜以届时发布版本为准。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有关通知。 (http://yanzhao.bjut.edu.cn/)附件【262第二外语.pdf】附件【331社会工作原理.pdf】附件【437社会工作实务.pdf】附件【809工程力学.pdf】附件【857环境微生物学.pdf】2025-08-05 17: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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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湖南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同时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办学历史积淀深厚。为规范有序开展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实际与人才培养需求,特制定本办法。一、接收计划2026年,湖南大学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2100余名,拟接收直博生200余名。需特别说明的是,上述计划为拟定人数,最终实际接收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信息为准,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动态调整。二、接收专业范围1. 硕士研究生:学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面向推免生开放接收,考生可根据自身专业背景与研究兴趣选择报考;2. 直博生:仅设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学院,具备直博生接收资质,具体可接收直博生的专业,需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生在报考前可登录系统查询详细专业信息,确认目标学院与专业的接收资格。三、申请基本条件申请报考湖南大学2026年推免生(含直博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政治素养与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法规,道德品质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术诚信无瑕疵;2. 身份与资格要求:为2026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非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类型),且已在本科所在学校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资格有效性以本科学校推免工作认定结果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3. 专业能力与科研潜力:对报考学科领域具有浓厚的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基础能力,本科阶段学业表现优异,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要求;4. 身心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任务;5. 专项条件要求:除上述通用条件外,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与培养需求,制定额外的申请条件(如科研经历、学科竞赛奖项、外语水平等),考生需同时满足申请学院规定的专项条件,具体可查阅各学院发布的推免生接收工作细则。四、接收工作流程湖南大学推免生接收工作分为“学生申请”与“学校接收”两大环节,具体流程如下:(一)学生申请流程1. 系统注册与缴费: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并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后方可进入后续报名环节;2. 报名与通知确认:志愿填报:考生需在目标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准确选择湖南大学及对应学院、专业;通知确认:考生提交志愿后,需密切关注系统消息,及时查看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若收到相关通知,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考生主动放弃相应资格(包括复试资格、待录取资格),系统将自动取消通知。(二)学校接收流程1. 学院细则制定与公布:各学院需严格依据教育部及学校关于推免生接收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院学科特色与培养目标,制定《推免生接收工作细则》,明确申请材料清单、考核内容与形式、录取规则等核心信息,并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对外公布,确保流程透明、标准公开;2. 申请材料初审:各学院组建专门的推免材料审核小组,由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组成,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明、科研成果等)进行严格审核,重点评估考生的学业基础、科研潜力与综合素质。审核结束后,学院将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或邮件,通知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复试,未通过初审的考生不再单独通知;3. 复试组织与考核:复试原则:各学院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复试,复试过程全程记录,确保可追溯;考核内容:复试采取综合考核形式,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诚信情况、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科研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其中,“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等专项推免生,由相关学院按照专项招生要求单独组织复试;考核结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无论其他考核成绩如何,均直接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4. 待录取通知发送:各学院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后,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按要求及时确认;5. 拟录取名单审定与公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审定,审定通过后,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按规定报送教育部备案,备案通过后正式确定录取资格。五、其他重要事项1. 学术诚信与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须确保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及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造假)或提交虚假材料,不论何时被查实,学校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按规定取消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 入学资格复查:学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对推免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若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时,未能按时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3. 报考唯一性要求: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已被湖南大学接收并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同时上报教育部备案;4. 费用标准:推免生入学后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最终以报湖南省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为准,学校将在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明确告知;5. 体检安排:推免生体检不单独在复试阶段组织,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后进行,具体体检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6. 信息更新与政策调整:学校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如各学院细则、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考生需密切关注。若教育部在招生过程中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根据新政策对本办法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并及时通过官网公布调整内容,以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六、联系方式如需咨询湖南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联系部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楼D栋412室;咨询电话:0731-88822856(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听,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各学院咨询方式可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栏目查询,建议考生优先联系目标学院,获取更具针对性的专业报考指导。2025-09-29 13: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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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工作实施办法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接收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办法。一、组织管理架构学校层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整体规划、政策制定与监督落实,确保接收工作符合国家要求与学校发展需求。学院层面:各招生学院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生接收的各项工作,包括复试安排、资格审查、成绩评定等环节,保障学院接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二、接收基本条件身份资格:考生须为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推荐资格经本科学校公示无异议。品德与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品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无在校期间受处分的情况。学术诚信:秉持诚实守信的学术态度,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学业与能力:学习态度勤奋,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学业成绩良好,专业基础扎实、能力较强;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实践能力。三、接收专业范围及人数规定(一)接收专业硕士推免生:学校公布的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硕士推免生,但不包含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及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类别与领域。直博生:学校所有学术型博士招生专业,均具备直博生接收资格,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二)接收人数限制硕士推免生:各专业接收硕士推免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该专业 2026 年招生计划总数的 50%。直博生:各学术型博士授权一级学科接收直博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该学科 2026 年博士招生计划总数的 20%,且每个学术型博士授权一级学科接收直博生人数通常不超过 3 名。计划占用: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名额,将占用对应学科及指导教师 2026 年的招生计划额度。四、学制设置普通类推免硕士生:各专业基本学制统一为 3 年,学生需在 3 年内完成课程学习、科研实践与学位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推免硕士生:基本学制为 4 年,该计划旨在培养农村教育领域专业人才,学制设置结合培养目标与实践需求制定。直博生:基本学制为 5 年,采用本博贯通的培养模式,学生需在 5 年内完成从本科衔接至博士阶段的全部培养任务。五、接收工作流程(一)报名阶段报名时间:2025 年 9 月 22 日。报名渠道:推免生需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报考我校的志愿信息,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二)资格审核阶段研究生院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对推免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符合我校接收条件的推免生,将收到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审核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三)复试阶段复试组织:推免生需按照复试通知中的具体要求,参加由对应招生学院及学科组织的复试考核。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专业知识能力测试与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两部分,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学术潜力与外语沟通能力。复试方式:复试的具体组织方式(如线上 / 线下、笔试 / 面试等)与考核办法,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成绩评定: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 分及以上为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的推免生,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进入后续环节。过程管理: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录像资料将作为复试核查与争议处理的重要依据,确保复试过程可追溯、结果可复核。(四)体检阶段体检安排: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的推免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学校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影响: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及学校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推免生,将不予录取,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五)待录取阶段待录取通知发送:研究生院将在规定时间内,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确认:推免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接受待录取的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不再保留其录取名额。后续限制:已被我校成功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六)公示与备案阶段结果公示:学校将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平台为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审核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上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最终备案,备案完成即确定正式录取资格。六、其他补充说明(一)学费标准普通推免生:每年学费为 0.8 万元。直博生:每年学费为 1 万元。会计专业硕士推免生:每年学费为 1 万元。“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推免生:每年学费为 0.55 万元。新增学位授权点: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我校新增学位授权点并开展招生,其学费标准将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执行。(二)奖助政策国家助学金:所有被接收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硕士推免生每年 0.6 万元,直博生每年 1.3 万元,助学金按学年发放。学业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在入学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具体奖励标准按学校当年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国家奖学金:符合国家奖学金申报条件的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推免生每年 2 万元,直博生每年 3 万元,评审流程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开展。(三)培养相关安排导师互选与课题参与:推免生在被录取后,可提前与学校优秀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并在导师指导下提前参与课题研究工作,为研究生阶段的学术研究奠定基础。直博与本硕博贯通培养:推免生在满足接收学科选拔条件,且所报考导师符合当年博士招生条件的前提下,可申请直接攻博,进入本硕博贯通培养体系。拟接收直博生的导师,需先参照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自行审核确认自身是否具备博士招生资格;直博生名额将占用导师 2026 年的博士招生计划。若直博生所选导师在 2026 年无法开展博士招生工作,将由所在学科统筹协调,为直博生更换指导教师,或调整其培养类型为硕士生培养。课程选修:学校鼓励推免生参与本硕博贯通培养,支持推免生在本科阶段提前选修部分研究生课程,缩短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周期,以便更早进入课题研究环节。本硕博贯通培养的具体规定,由学校教务处与研究生院联合制定并另行发布。(四)跨学科申请推免生可在相近学科范围内,跨学科申请攻读我校研究生,具体的跨学科申请要求(如前置专业限制、补充材料提交等)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跨学科申请的推免生,必须参加接收学科组织的复试,由接收学科根据复试表现确定是否予以接收。七、纪律要求制度与人员管理:各招生学院需严格执行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与操作流程,建立健全导师集体决策机制与监督机制,确保接收工作规范有序。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教师组成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前需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培训、规则讲解与方法指导,确保其熟悉招生政策、掌握考核标准。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我校推免生,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接收工作公平公正情形的相关人员,必须全程回避推免生接收的各项工作,不得参与资格审核、复试考核、成绩评定等环节。监督与透明度: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需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的监督,主动公开复试流程、考核标准、成绩评定方式等信息,提高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违规处理:若在复试录取期间发生舞弊、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纪律的事件,一律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若行为构成违法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025-09-29 15: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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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学校概况上海电力大学由中央与上海市共同建设,日常管理以上海市为主,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自 1985 年起,学校开启本科层次办学;2006 年,正式开展硕士层次办学;2018 年,成功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在学科授权方面,学校目前拥有 9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 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同时具备 1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 1 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类别。校区分布上,设有杨浦、临港两个校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 16000 余人,教职工总数达 1200 余人,其中专任教师 800 余人,已构建起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办学过程中,学校始终坚守 “立足电力、立足应用、立足一线” 的办学方针,当前已明确以清洁发电、智能电网、电力储能和电力人工智能作为最新办学定位,精准对接能源电力产业的发展需求。以服务国家战略、推动行业进步及保障学生高质量就业为核心驱动力,学校积极探索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近年来,学校在 70 余家能源电力企业设立研究生工作站,形成了长期稳定且合作深入务实的校企合作关系,其研究生培养成果还荣获 2022 年度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24 年,学校成立能源电力卓越工程师学院,进一步深化与能源电力行业的深度合作,推动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在服务国家战略和助力产业升级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新步伐。就业方面,学校研究生去向落实率长期保持在 99% 以上,在上海市高校中位居前列。作为能源电力特色院校,学校与多家能源行业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毕业研究生进入能源电力行业的比例稳定在 60% 以上,其中超半数入职国家电网公司,充分体现出突出的行业贡献度与社会认可度。同时,学校毕业生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区域,近三分之二的毕业生选择在长三角地区就业,成为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人才支撑力量。二、招生计划与学制安排(一)招生人数2026 年,学校计划招收(含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 1565 名,其中包含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4 名。具体分类来看,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433 名,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1070 名,专业学位授权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62 名。需要注意的是,录取阶段,各学院、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以及实际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二)学制规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两年半,学校在培养过程中会严格按照学制规定执行。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进行全脱产在校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明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住宿安排方面,在学校住宿资源充足的前提下,会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提供住宿,届时学生需依据国家、上海市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缴纳相应住宿费;学校不安排非全日制定向硕士生住宿。三、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条件(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考生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中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此外,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报考非全日制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本部分(一)中第 1、2、3 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之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本部分(一)中的所有要求。四、统考报考流程及时间安排硕士研究生统考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报名,随后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关于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招生单位会在本考点为所有报考该学科专业的考生组织考试。其他考生需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一)网上报名要求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时段为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时段同样为 9:00—22:00。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时,考生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此后考生可通过 “研招网” 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依据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考生需按照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号、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历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同样需准确无误。报名期间,系统会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需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符合教育部有关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规定的考生,报名时需按要求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后续还需按要求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材料,供招生单位复核。残疾考生若需要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相关安排。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循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报名时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学校官方网站等平台发布的信息,主动了解考试安排与要求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网上确认要求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或前往报考点指定地点,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将不再补办确认手续。网上确认时,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及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五、资格审查学校会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以此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其参加考试;若考生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获取报考、录取资格,一经发现,无论其处于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均会取消其资格。六、初试安排硕士研究生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考试科目为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 14:00 开始,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七、复试安排(一)资格审查学校在复试前,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以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无法参加复试。若考生在网报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在复试审查中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二)复试组织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及组织管理等,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由学校另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通常会在 2026 年 4 月底前完成。(三)体检安排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八、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需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同时满足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需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考生若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需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若在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执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在这 7 个专业学位之间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这 7 个专业学位。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若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需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与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招生单位需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更改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来组织复试录取。九、录取规则学校会严格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规则如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序;若初试总成绩仍相同,按考生单科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对于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将招收调剂考生,录取规则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旦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十、其他说明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需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招生专业目录中 “拟招人数” 栏标注的人数为参考人数,录取阶段,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所有考生均需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认自身具备报考资格。若考生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便通过考试,学校也不予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按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网上确认前,需将相关证书(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按顺序整理打包,压缩包以 “26 同等学力材料 + 报名号 + 姓名” 的格式命名,发送至学校研招办指定接收渠道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若逾期学校研招办仍未收到相关材料,将按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若考生在网报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在复试审查中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学校会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新生需按时报到,若无法按时报到,需提供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的新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会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若发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均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有关文件为准。相关招生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 “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 微信公众号。2025-10-28 1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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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会计硕士复试工作办法一、会计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办法制定依据依据《黑龙江科技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招生与培养情况,特制定本会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办法。二、工作原则设定(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确保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推免工作的规范性与公信力。(二)全面考查科学选拔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重点评估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及科研潜质等综合素质。其中,学术学位推免生侧重考查专业能力、创新能力与科研潜力;专业学位推免生侧重考查专业能力、实践能力与应用能力。(三)客观评价原则考生的专业能力考核成绩需进行量化统计;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原则上需量化呈现,或明确划分等次结果,确保评价标准客观可衡量。(四)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原则实行差额复试机制,坚持择优录取,以确保生源质量为核心,秉持“宁缺毋滥”的准则,严格筛选符合要求的推免生。三、推免生申请条件1. 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2. 为当前就读高校中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教育部备案的申请,均视为无效申请。3. 学习态度勤奋,钻研精神刻苦,本科阶段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能力发展潜力。4. 品行表现良好,诚实守信,学术作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行为及学术不端记录。5. 外语语种需符合所报考专业统考科目对外语语种的要求。6. 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四、组织管理架构(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会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并决策复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对复试工作进行亲自把关、协调与督查。(二)复试工作小组组建会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从复试委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包含5名专家及1名秘书,核心职责为负责复试过程中的考核与评定工作。(三)复试工作纪检小组设立会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复试工作纪检小组,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本次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督,保障工作合规性。五、申请程序说明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参加复试。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将不再保留。六、复试与拟录取流程(一)复试名单确定与通知1. 通过对考生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查与评议,确定最终复试名单。2. 复试通知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直接发送给考生,内容包含复试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3. 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收到复试具体安排;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复试”,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二)复试内容设定考生参加复试时,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该科目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内容整体分为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具体如下:1. 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5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掌握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及专业应用能力;侧重评估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专业能力倾向,同时加强对实践经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2.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50分):包含三个维度,一是创新精神及创新能力(10分),二是外语听说能力(20分),三是求学或工作阶段的学术成果、科研经历、学科创新竞赛参与完成情况,同时涵盖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质、举止礼仪及表达能力等(20分)。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复试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总成绩=(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90%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10%。复试合计满分100分,所有成绩计算保留四位小数;复试分值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三)复试报到材料提交考生在复试报到前,需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正反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本人信息页及注册情况页)。2. 本科阶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或成绩专用章。3. 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例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专业英语考试成绩单、司法考试资格证等,以及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可证明个人素质与能力的材料。(四)体检要求说明体检安排在考生入学报到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五)拟录取流程1. 学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进行综合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2. 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接收通知后,即完成录取流程。3. 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视为主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不再进行补录。七、其他说明事项1. 集体决策制度:在复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最终结果承担责任。2. 巡查和监察制度:管理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督查工作组,对推免生招生的全过程进行巡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同步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流程合规。3. 考生违规处理:考生在申请过程中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招生规定,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4. 工作人员违规处理: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若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八、联系方式1. 办公地点:管理学院MPAcc教育中心2. 学院联系电话:0451-880362693.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80364184.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2025-10-09 09: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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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2022 级各班级: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将我院 2026 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与推荐指标分配关于 2026 年推免生的申请条件、各专业推荐指标分配标准,具体内容已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各班级及申请学生可查阅该实施细则获取详细信息。二、申请推免生总积分计算方法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由三部分构成,分别是考试课总评成绩、获奖情况得分、科研与创新能力得分,具体计算规则如下:成绩构成占比:前六个学期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在综合测评中占比 70%,获奖情况占比 15%,科研与创新能力占比 15%。专业内部推荐积分公式:学生总积分 = 专业成绩分 + 科研分 + 获奖分。其中:专业成绩分 = 前六个学期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 ×70%;科研分 =(本人科研积分 ÷ 本人所在专业内科研最高积分)×15;获奖分 =(本人获奖积分 ÷ 本人所在专业内获奖最高积分)×15。补充说明: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以及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体现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均已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作为积分核算与资格评审的重要参考。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证明、竞赛获奖奖项证明,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获奖正式文件(不含各类公示材料)。其中,论文期刊分类标准按出刊时间划分:2024 年 2 月 1 日(不含当日)前出刊的论文,参照《安徽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参考目录(2021)》分类;2024 年 2 月 1 日(含当日)后出刊的论文,参照《安徽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参考目录(2023)》分类。若学生在某一加分维度(如科研、竞赛)存在多项可加分情况,原则上仅选取其中一项计算积分(具体按《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奖及科研与创新能力积分细则(修订)》执行,每一类别仅认可一项加分,且仅需提供该项目的证明材料)。三、推免工作时间节点本次推免申请材料准备与提交时间节点明确如下:材料准备阶段:9 月 3 日 —9 月 4 日,申请学生需依据《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及学院发布的推免工作相关通知,梳理个人相关材料,完成材料整理与填写。材料提交阶段:纸质材料提交:9 月 4 日 17 时前,申请学生需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含各类证明材料原件)提交至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广学楼 307 室),由艾科妮老师接收。电子版材料提交:9 月 4 日 17 时前,申请学生需将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统一提交;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为 “班级 + 学号 + 姓名”。特别提醒: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的接收截止时间均为 9 月 4 日 17 时,逾期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四、推免申请材料要求(一)学院教学办提供材料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将为各专业推免工作提供基础材料支持,具体包括:各专业学生前六学期必修考试课总成绩排名表、学生个人前六学期必修考试课成绩单。(二)申请学生需提交材料申请学生需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所有表格需使用指定模板(模板可参照学院发布的相关附件),相关加分细则与参考标准可查阅对应附件:材料清单:需用 A4 纸打印,由学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清单需完整列明提交的各类材料名称与份数。附件类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 1 份):其他证明材料: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需提供原件 1 份与复印件 1 份;所有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均需提供原件 1 份与复印件 1 份,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一致,由学院留存备案。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 年 9 月 1 日2025-10-13 09: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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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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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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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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