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医药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提前准备复试材料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和《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5〕1号)等文件的要求,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预计为3月下旬,复试录取办法、一志愿进入复试名单、具体复试时间将于近期在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站陆续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提前做好准备。
(http://www.yjsc.ynucm.edu.cn/)
一、进入复试考生需要提前准备的复试材料及要求
(一)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准考证。
(三)《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考生须提前审查盖章,盖章仅限档案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附件1)。
(四)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从封面到封底均需扫描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五)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六)所有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交《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承诺书》(附件2)。
(七)《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考生除提交以上(一)至(七)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考生提交的《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
(九)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除提交以上(一)-(七)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户口簿彩色扫描件和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考生提交的《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
(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除提交以上(一)至(七)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
(十一)非“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报考时选择定向就业的,除提交以上(一)至(七)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云南中医药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4)或《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承诺书》(附件5)
(十二)本人身份证号码变更、本人姓名变更的,还须提供派出所开具的同名证明或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须注明为同一人)。
(十三)其它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于复试前提交学院。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加分无效。(注: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以教育部下达的名单为准。)
二、资格审查流程
(一)系统上传材料
材料上传时间:复试名单公布之日起至本专业复试报到前。
我校复试资格审查将在考生复试报到前对考生上传的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加分考生)进行严格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系统网址:https://pas.ynucm.edu.cn/
系统账号密码、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上传方法详见复试通知。
(二)现场审核上传材料原件
复试报到时,考生须将上传材料原件携带至复试报到现场,进行现场材料核验。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相关说明
(一)我校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三)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四)有关材料打印件请统一用A4纸打印。
附件1.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2.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承诺书.docx
附件3.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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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依据《东北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25〕65 号)文件要求,结合工商管理学院近年开展推免工作的实际情况与实践经验,特制定本细则,用于规范 2026 年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各项工作。一、组织机构设置为保障推免工作有序推进,学院设立专项工作小组与监督小组,具体组成及职责如下:1.工作小组(1)组长:蒋忠中,全面统筹推免工作整体规划与决策;(2)副组长:贾建锋、吕昫光,协助组长协调推免工作各环节执行;(3)成员:王鹤棋、杨光、芦书豪、程筱航、周忠皓,负责推免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材料审核、考核组织等。2.监督小组(1)组长:韩斌,主导推免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流程合规;(2)副组长:王昱,配合组长开展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监督中发现的问题;(3)成员:各教师党支部纪检委员,参与推免全过程监督,保障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二、工作核心原则坚持以 “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为工作总方针,树立科学的学生评价导向。通过多维度考核,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实现全面发展,切实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将立德树人的根本教育任务贯穿推免工作始终。三、推荐基本条件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突出,思想状态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学习态度勤奋,钻研精神扎实,学业成绩优异,且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实践能力与专业知识应用能力;4.恪守学术诚信,学风端正严谨,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记录;5.道德品行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纪律处分的记录;6.在校期间所有课程均无不及格情况,且无未取得成绩的课程;7.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报考大学英语六级的分数标准。四、推免生资格申请条件分类根据推免类型不同,申请资格分为以下五类,各类别申请人需在满足 “推荐基本条件” 的基础上,额外符合对应要求:1.普通类推免生(1)学习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所在专业排名前 30%;(2)成功获得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参与资格;(3)按要求参加综合考核并取得有效考核成绩。2.支教团推免生(1)学习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所在专业排名前 30%;(2)符合学校支教团推免生的具体招募条件(含服务时长、岗位要求等)。3.国防科工补偿计划推免生需符合国防科技大学针对 “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 推免生设定的全部接收条件(含专业匹配度、培养方向契合度等)。4.创新特长类推免生(1)学习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所在专业排名前 50%;(2)满足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制定的创新特长生选拔标准(如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5.两年制辅导员推免生(1)学习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所在专业排名前 50%;(2)符合学校学生工作处关于两年制辅导员推免生的遴选条件(如学生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五、推免名额分配1.推免类型范围学院 2026 年推免类型包括普通类推免、支教团推免、国防科工补偿计划推免、创新特长类推免、两年制辅导员推免。其中:(1)创新特长类推免生资格由学校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认定;(2)支教团推免生选拔结果由学校团委确认;(3)两年制辅导员推免生遴选工作由学校学生工作处组织开展。2.普通类推免名额及考核人数分配2026 年学院普通类推免生总名额为 66 名,名额分配以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为依据,按比例统一核算(核算时采用 “四舍五入” 方式确定具体名额)。同时,各专业参与综合考核的人数为该专业推免名额的 150%(同样采用 “四舍五入” 方式确定人数),各专业具体分配情况如下:(1)工业工程专业:参与综合考核人数 15 人,推免人数 10 人;(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参与综合考核人数 15 人,推免人数 10 人;(3)工商管理专业:参与综合考核人数 8 人,推免人数 5 人;(4)会计学专业:参与综合考核人数 23 人,推免人数 15 人;(5)市场营销专业:参与综合考核人数 8 人,推免人数 5 人;(6)金融学专业:参与综合考核人数 17 人,推免人数 11 人;(7)经济学专业:参与综合考核人数 8 人,推免人数 5 人;(8)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参与综合考核人数 8 人,推免人数 5 人。综上,全院各专业参与综合考核总人数为 102 人,普通类推免总名额为 66 人。六、遴选程序及推免资格确定推免资格确定需遵循 “申请 - 审查 - 考核 - 评定 - 审核 - 备案 - 确认” 的完整流程,具体步骤如下:1.申请与资格审查符合对应推免类别申请条件的学生,需由本人主动提交推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及对应负责部门(如团委、学生工作处等)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学生方可获得参与选拔考核的资格。2.拟推免名单初步评定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依据本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结合各类别推免名额及学生考核成绩,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3.资格审核与备案(1)拟推免名单需先提交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2)学校审核通过后,报辽宁省招考办进一步审核;(3)省招考办审核通过后,最终报教育部备案;(4)经教育部备案通过的学生,正式获得推免资格。4.信息确认与报名已正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两项操作:(1)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确认个人推免相关信息;(2)登录国家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免报名的注册与信息填报。普通类推免生遴选补充说明普通类推免生的具体遴选流程(含考核形式、考核内容、成绩核算标准等),将结合学院实际工作安排及各专业人才培养特点进一步细化,确保遴选过程的规范性、公正性与科学性。相关细化要求将在后续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学生密切关注学院通知。2025-10-13 13: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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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知合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知合奖学金”,是由我校杰出校友谈旭东先生出资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其设立目的在于助力南京工业大学 MBA 项目的长远发展,同时吸引更多在 “德行、学问、能力” 三方面均表现突出的优秀校友生源报考我校 MBA。结合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的独特属性,依据奖学金设立宗旨,特制定本套评定实施细则。一、奖励标准与评选对象本奖学金的评选范围限定为当年成功录取的南京工业大学 MBA 研究生新生。评选过程中,我校 MBA 校友生源将享有优先获得奖励的权利。若优先评选后仍有剩余名额,则将其用于奖励其他符合条件的优秀新生。其中,我校 MBA 校友生源具体指两类考生:一是曾在南京工业大学就读过的考生;二是由校友企业推荐,并最终被我校 MBA 录取的考生。该奖学金每年计划评选 10 名获奖者,每位获奖者将获得 5000 元的奖励资金。二、评选基础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强烈的爱国情怀。严格遵守国家宪法与各项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拥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在个人品行方面无不良评价。学习态度勤奋刻苦,在学业或相关领域表现优异,具备显著的发展潜力,未来可期。三、具体评选标准满足以下任意两项条件中的一项,即可申请本奖学金:在当年我校 MBA 录取新生中,属于第一志愿报考的校友生源,且其管理类联考成绩位列前二十名,同时面试成绩达到优秀等级。作为我校 MBA 第一志愿录取新生,在近三年内,曾在学术研究水平、专业业务能力、社会公益服务等任一领域,获得过工作单位或社会相关机构颁发的奖励。经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知合奖学金” 评审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估审核后,当年最终确定的获奖人数不得超过 10 人。在奖学金正式发放之前,若获奖候选人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或因违反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而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其获奖资格将被直接取消,空缺名额由备选人员按顺序递补。四、评选操作流程每年 9 月 1 日之前,MBA 教育中心需向当年录取的 MBA 新生,正式公布《南京工业大学 “知合奖学金” 评定实施细则》,确保每位新生知晓评选相关事宜。截止到 9 月 5 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录取新生,需向 MBA 教育中心提交奖学金申请表,以及各类能够证明自身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9 月 10 日之前,MBA 教育中心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综合考量申请新生的管理类联考成绩、专业业务能力、所获荣誉奖励以及综合素质等多方面因素,初步筛选出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名单,即初选名单。9 月 15 日之前,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知合奖学金” 评审领导小组将组织会议,对初选名单进行讨论审核,确定最终的入选名单。随后,需将入选名单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及奖学金捐赠单位,并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五、奖学金发放方式奖学金将在获奖学员完成第一学年学费缴纳后,一次性进行发放。通常情况下,发放仪式会安排在当年的 MBA 开学典礼上同步举行,以彰显对获奖学员的鼓励与认可。MBA 教育中心需根据最终获批的获奖名单,结合每位申请者的学费实际缴纳情况,确定最终的奖学金发放名单。同时,需将发放结果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及捐赠单位,确保信息透明可追溯。六、其他补充说明对于本实施细则中未明确提及的事项,将按照《知合奖学金捐赠协议》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校方与捐赠方就相关事宜达成新的调整意见,也需依据双方沟通一致的内容进行处理。本实施细则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实施,其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工业大学 MBA 教育中心所有。南京工业大学 MBA 教育中心2017 年 11 月 1 日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知合奖学金” 评定实施细则.doc2025-08-28 15: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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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东华大学MPA拟录取考生后续录取工作通知各位MPA拟录取考生:恭喜你们通过MPA复试,被东华大学拟录取!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拟录取考生后续录取工作更新。一、时间安排4月25日-5月7日: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考生可以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学生平台——硕士研究生报考——复试成绩查询/录取结果查询”查询复试成绩及录取信息(使用准考证号(考生编号)和身份证号登录,请及时修改密码,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9:00-16:00)。4月下旬: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学生平台——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结果查询——录取材料下载”,按照要求进行健康状况自主申报和政审,要求见下文通知。5月20日前:复试通过考生按照要求进行政审。5月中下旬起考生可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学生平台——硕士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硕士研究生报考——材料接收状态查询”查询政审通过情况。6月1日前:定向培养考生将培养协议寄达学院。6月下旬或7月上旬: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核准后,学校寄发完成健康状况自主申报和政审表到达并审查合格;定向就业协议与体检表寄达相关学院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二、健康状况申报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本校招生专业实际要求,全部拟录取考生须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学生平台——硕士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结果查询”,进行“健康状况自主申报”(使用准考证号(考生编号)和身份证号登录,请及时修改密码,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9:00-16:00)。我校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况筛查及存档。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考生须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如瞒报、虚报病史,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也请各位同学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基础入职套餐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至我处(可接受三个月以内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可参考体格检查表。三、政审1、自行下载《东华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doc》(以下简称政审表);2、如实填写政审表的个人信息。准考证号即为考生编号,拟录取院系所填写人文学院,拟录取专业填写公共管理(MPA);3、将政审表交相关部门填写盖章:有工作单位的历届生,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暂无工作单位的历届生到街道、居委会、村组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4、于5月20日前将政审表寄到MPA教育中心。请在封面的正面写上“研究生政审材料”字样。四、培养协议非全日制定向考生需签署定向培养协议。协议模板请点此下载:东华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两方模板)-2025MPA.pdf 培养协议填写模板.pdf两方协议一式两份打印后填写签字,于6月1日前寄到MPA教育中心。五、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中心大楼南楼226室人文学院MPA教育中心戴老师(收)邮编:200051 联系方式:15221718835建议通过顺丰快递寄出材料,请勿使用闪送或顺丰同城急送!六、注意事项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完成健康状况自主申报和政审表到达并审查合格;定向就业协议与体检表寄达相关学院的考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预计6月下旬7月上旬开始寄发录取通知书。东华大学MPA教育中心2025年4月29日2025-09-15 17: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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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公告接收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作为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强优秀创新人才选拔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我校2026年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招生也是育人”的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2.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3.确保考生的自主报考,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招收其他高校的推免生。4.进一步加强学院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指导作用。5.以人为本,信息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组织实施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对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各项工作。3.各学科/领域复试专家小组负责推免生复试考核,择优选拔。三 、招生专业招生专业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四、接收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6.报考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五、报名所有推免生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六、复试1.各学院组织推免生资格审核和复试,复试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口语与听力、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综合素质等。具体要求请查看各学院推免接收工作方案和工作程序。2.复试形式以综合考试为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并填写《2026年西安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七、公示及录取1.学院向复试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2.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公示,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3.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1)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4)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5)未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对在推免生招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推荐高校,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八、信息公开、申诉与监察1.各学院公开推免生接收方案、复试录取办法等。2.各学院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3.研究生院会同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4.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提起申诉,学院将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29-83858211九、联系方式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29-838582112025-09-17 1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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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解读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重要部署,阜阳师范大学商学院于2025年8月9日发布了一篇题为“一图读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文章。该文以简洁明了的方式,对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旨在帮助广大师生和基层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政策。一、背景与意义形式主义问题一直是困扰基层工作的一大难题,它不仅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可能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和群众满意度降低。为解决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制定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其核心目标是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精简会议文件、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让基层工作人员能够更加专注于实际工作,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二、主要内容1.精简会议文件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时长,避免不必要的会议召开,确保会议内容务实高效。同时,对文件的印发进行严格管理,减少重复性文件的印发,提高文件质量。推广使用电子文件和线上办公系统,减少纸质文件的使用,既节约资源又提高工作效率。2.优化工作流程对现有的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去除繁琐、不必要的环节,简化办事程序。通过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高效、顺畅地推进。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减少重复劳动和信息不对称问题。3.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形式主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严肃问责。同时,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师生和基层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通过定期开展工作评估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基层工作的真实情况,为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提供依据。三、实施效果与展望自《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实施以来,阜阳师范大学商学院的工作效率得到了显著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明显减轻。通过精简会议文件、优化工作流程和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不仅减少了形式主义的滋生土壤,还激发了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未来,商学院将继续深化形式主义整治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确保基层减负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师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工作观,共同推动学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总之,整治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续努力、久久为功。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营造出更加务实、高效、和谐的工作环境,为学校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2025-08-22 1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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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调剂工作由我校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办理相关手续。一、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以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报考条件为准)。2.原则上,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4.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调剂学术,相关要求由各招生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会或学术分委会审议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二、调剂工作要求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小时,1小时后考生可自由选择保留志愿、修改志愿或转移志愿。2.每位调剂考生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志愿,专业有研究方向的必须选择研究方向,多报专业志愿或不选择研究方向均视为无效报名。3.我校将于教育部调剂系统关闭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对申请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根据学科需要结合考生初试科目、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择优选择考生进入复试名单。4.我校调剂复试实施现场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三、调剂工作程序1.我校将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分批调剂,未在教育部调剂系统中留有有效志愿的考生一律不得进行调剂复试。2.工作程序:我校公布调剂缺额专业信息→拟申请调剂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调剂系统关闭→研究生院对申请调剂考生志愿(剔除无效报名)进行审查和筛选,组织相关学院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调剂系统对调剂生源发出复试通知→组织调剂复试。3.调剂系统关闭后,如有考生志愿转移或放弃复试,学院可申请顺位增补复试名单。4.对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参照《南京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5.调剂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复试通知操作,否则将取消调剂复试资格;复试结束后,学校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拟录取操作,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6.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8日-28日,我校调剂复试原则上4月上旬启动,4月28日前分批次完成所有调剂复试,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四、联系方式1.招生办公室:电话:025-86869222;电子邮箱:degree@njmu.edu.cn2.各招生学院:https://yjszs.njmu.edu.cn/2022/0921/c10177a221821/page.htm2025-08-01 15: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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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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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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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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