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 年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针对 2025 年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项目,特制定本硕士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1. 各专业(项目)复试入围分数线
为明确复试准入标准,现将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项目的入围分数线公布如下,考生需达到对应科目分数要求方可参与复试:

2. 总成绩核算方式与排序规则
(1)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满分为 1000 分,其构成公式为:总成绩 = 初试成绩(满分 500 分)+ 复试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0.5 +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4.5。初试成绩在总成绩中占比直接对应满分分值,复试笔试与面试成绩则按既定系数折算后计入总分。
(2)排序规则
录取名单将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照 “复试面试成绩→初试成绩” 的先后顺序进行二次排序,以此明确拟录取人员的先后位次。
3. 复试组织形式
本次硕士统招生复试的资格审查环节与复试考核环节,均采用现场形式开展,考生需按要求前往指定地点参与相关流程。
4. 复试费用缴纳要求
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登录 “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 完成复试费用的缴纳,缴费金额为 100 元。需特别注意的是,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考生最终未参加复试,已缴纳的 100 元复试费用均不予退还。
5. 复试具体安排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将于 3 月 22 日(周六)至 3 月 23 日(周日)期间,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内逐一对复试考生进行,具体的审查时间与地点将通过邮件单独通知考生。
现场审查材料要求:考生需现场出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若考生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需现场展示(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同时,需提交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承诺书。
线上材料提交要求:在资格审查开始前,考生需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以下材料: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需上传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且需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红章)、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自述(内容需涵盖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与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此外,还需上传 1 页 A4 纸规格的中文简历、5-6 页的中文自我介绍 PPT;持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需额外上传(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所有上述电子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为 3 月 21 日(周五)上午 9:00,考生需在此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逾期未提交将影响资格审查结果。
审查结果影响:未参与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一律不予录取。且无论最终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成绩单在内)均不予退还。
(2)复试考核安排
复试考核包含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其中面试环节将同步进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复试笔试:笔试时间为 3 月 22 日(周六),考试形式为现场闭卷笔试,具体的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通过邮件通知考生。
复试面试:面试工作将于 3 月 22 日(周六)至 3 月 23 日(周日)期间以现场形式开展,每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分组及地点,将通过邮件单独告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6. 复试注意事项
(1)复试考核重点聚焦于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包括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未来的职业发展潜力。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将融入面试过程,通过让考生回答外文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2)考生需严格按照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规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依据《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的要求,全程参与所有复试考核环节,不得缺席或迟到。
(3)在参加复试前,考生务必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的 “政策法规” 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确保充分了解复试相关的政策法规与纪律要求,避免因不知情导致违规。
(4)请考生保持报考时预留的通信方式畅通,及时查看短信与邮箱信息,密切关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发布的各类复试相关通知,避免错过重要安排。
7. 招生计划调整情况
经研究决定,2025 年清华大学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项目(专业代码:025800)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名额为 33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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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125100)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江西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与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五)落实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二、组织领导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2.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全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受理举报投诉等事宜。3.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及时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对舆论舆情跟踪处理等。4. 学院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强化安全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及服务意识,确保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按照方案和程序进行。三、招生计划四、复试资格及审查(一)复试资格1. 复试专业分数线(1)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按照计划1:1.4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资格名单。复试分数线要求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151分,单科管理类联考成绩不低于70分,英语成绩不低于35分。(2)深圳创新研究院工商管理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25年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要求,即具备复试资格。2. 复试资格名单(1)第一志愿复试名单。(详见附件)(2)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在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前提下,学院将根据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专业素养、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等因素确定,并在调剂平台中通知。3. 加分项目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提供资料经学校核实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中可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二)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1. 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2. 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3. 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4. 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6. 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7. 江西理工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8. 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公章)、外语水平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9. 全日制定向考生及非全日制考生录取时必须签订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现场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需提交以上材料纸质档,其中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核验。五、复试方式2025年工商管理(125100)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形式。六、复试内容1. 心理测试所有申请复试考生在复试前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总分。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70分),外语听说能力(30分)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总分)。3. 笔试(1)专业笔试。专业笔试内容为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复试参考书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专业笔试试卷卷面总分为100分。(2)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政治笔试考试范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试时长为60分钟,政治笔试试卷卷面总分为30分(开卷)。(3)专业加试。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卷面总分数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分)。4. 复试总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0.5+综合面试成绩*0.4+政治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为百分制)*0.15.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初试成绩占60%的权重、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即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七、复试时间安排八、录取工作(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学科(专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三)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1. 复试总成绩普通计划考生低于60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5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总分普通计划考生低于12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9分。(注:专项计划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2. 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加试科目中考试成绩低于60分。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4.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18分。5. 未达到学科(专业)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学科(专业)可依据本学科特点,提出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但须于复试前对考生公布。(四)录取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排名;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初试成绩相同者,按专业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五)调剂考生待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 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里设置为“待录取 ”状态, 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 ”。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 我校“待录取 ”通知,且无法取得联系,则视为自动放弃,可取消其 拟录取资格。(六)考生体检。拟录取考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提交的体检报告应客观真实,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新生入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七)学院拟录取信息。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在复试结束72小时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学习方式、学院举报电话与邮箱、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电话与邮箱。监督电话及邮箱如下:经济管理学院:0797-8312254,9120110031@jxust.edu.cn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yzb@jxust.edu.cn校纪委:0797-8312746,E-mail:jcs@jxust.edu.cn九、其他1. 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2. 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3. 实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等,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4. 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5. 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等复查不合格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6.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西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十、学院联系方式联系老师:曾老师学院电话:0797-8312777附件【2025年经济管理学院MBA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名单.xlsx】2025-08-22 17: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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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5〕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科学、公平和公正基础上,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学习贯彻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求,稳妥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安全、科学、公平、公正。二、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校院协同,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三、组织管理学校成立由校行政主要领导牵头,分管副校长、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调剂和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监督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落实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制度,维护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所有招生行为都要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和认可才能进行,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学院为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责任主体,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副)院长、系主任和导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学院以学科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纪检处和研究生院成立复试工作督查组,加强对复试过程的检查和督导。四、复试安排及相关要求(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二)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2025年3月中下旬启动,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2025年4月8日启动,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三)复试方式1.线下现场复试。2.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3.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4.如有必要,经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招生单位可对考生再次复试。5.严格过程监管,全程录音录像。(四)复试内容及形式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以面试为主要考查形式,全面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方面能力,复试总分300分,包括英语面试50分和综合面试250分。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同一专业(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必须统一。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采用笔试的形式,科目以《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加试科目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考查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各专业复试小组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六)体检在公布复试结果以后,拟录取考生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扫描提交给学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体检结论,对考生提出是否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意见。五、复试组织(一)基本原则1.公平性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2.科学性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3.差额复试原则。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实施办法研究生院制定《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和《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各招生学院制定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一般应包括录取原则、组织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分组)、工作安排(复试分数线、时间和地点、复试方式和内容、复试流程、录取办法)、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咨询和申诉方式等内容。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一般应包括基本条件、复试名单遴选原则、工作安排(调剂系统、调剂复试的时间和地点、复试方式和内容、复试流程、录取办法)、考生咨询方式等内容。(三)资格审查根据要求,提前通过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pas.swfu.edu.cn/)提交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交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准考证等电子版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入学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六、录取1.考试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个部分,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百分制)×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转化为百分制按“初试成绩÷5”计算,初试成绩(满分300分)转化为百分制按“初试成绩÷3”计算。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包括英语面试50分和综合面试250分),转化为百分制按“复试成绩÷3”计算,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2.加分,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加分。3.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批次、分专业、分类型进行总成绩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4.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考生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考生成绩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拟录取名单(包括一志愿或调剂等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不得录取。七、监督(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全过程负责。(二)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纪检处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随机到复试现场检查。(三)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在网上公布。(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咨询、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咨询和申诉。学院应主动公开学院投诉举报电话,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3863605,纪检监察处举报联系电话0871-63863035。八、其他(一)复试费。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为10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180元/人,考生在复试前通过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在线缴费。(二)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西南林业大学网站、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西南林业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https://yz.chsi.com.cn/) (https://www.swfu.edu.cn/) (https://www.yjsy.swfu.edu.cn/) 请考生密切关注以上官方渠道发布的相关通知。各学院的复试工作安排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三)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执行上级政策并作相应调整后及时公布。2025-09-05 15: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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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细则(第一志愿考生)根据辽宁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第一志愿考生)如下:一、一志愿考生复试相关安排(一)复试方式学院对一志愿考生采取线下复试方式。(二)复试地点与时间1.笔试时间和地点会计硕士(MPAcc)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管楼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会计综合(60分钟):9:00-10:00;思想政治(60分钟):10:10-11:10。同等学力加试(2科,基础会计学和管理学,每科30分钟):13:30-14:30,地点为经管楼310。工商管理硕士(MBA)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上午,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管楼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管理综合(30分钟):9:00-9:30;思想政治(60分钟):9:40-10:40。同等学力加试(2科,基础会计学和人力资源管理,每科30分钟):10:50-11:50,地点为经管楼310。学硕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上午,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济管理学院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经济学(30分钟):9:00-9:30。2.面试时间和地点会计硕士(MPAcc)面试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管楼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第一场:8:30-12:00;第二场:13:30-17:00。工商管理硕士(MBA)及学硕面试时间为3月27日下午13:00-17:30,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具体分组安排当天在经济管理学院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三)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1.专业课笔试(经济学(学硕)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30分钟;管理综合(MBA)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30分钟;会计综合(MPAcc)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核内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2.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60分钟,开卷考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时事政治的理解与关注、基本政治观点正确、逻辑分析的严密完整、文字表达流畅等四个方面。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成绩计入总成绩。3.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100分满,时间20分钟)(1)考核内容:一是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等;二是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三是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和礼仪规范等。(2)考核要求:主要采用问答形式,要有记录和评语,并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面试记录表》,综合面试成绩为各位主考教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值,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3)考核小组:学院选拔业务水平高、政治素养好的教师(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综合面试考核小组,小组设组长1人,另安排秘书1名,面试前要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中至少安排1名外语听说能力强的教师对考生进行外国语口语测试。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每科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外,须加试两门本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四)复试资格审查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具体材料如下: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都复印);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4.应届生证明和成绩单(应届考生);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6.《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7.《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1—7材料(A4纸复印或打印,以上所有材料不用提交原件)供学校留存,相关材料请做好备份,提交后存档恕不退还。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请于3月27日上午8:20至9:00之间上交到经济管理学院106室。二、拟录取(一)拟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2.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2)加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审核材料者不予录取;(5)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录取。3.达到学校复试合格标准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如果录取总成绩相同,录取优先顺序以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为准。4.调剂考生复试合格,但在研招网拒不确认接受拟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按空缺名额对排名在后的复试合格考生依次发放拟录取通知,直至额满为止。(二)复试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加权后的总和,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为:(1)学术型研究生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笔试成绩×0.3+综合面试成绩×0.7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0.8+外语口语成绩×0.2(2)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0.3+综合面试成绩×0.6+政治笔试成绩×0.1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成绩(三)录取总成绩的计算1.学术型研究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5)×0.32.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3)×0.3三、考生入学后的复查和体检(一)复查: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学业审核、学籍学历等复核,复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二)体检: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将组织已录取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执行。四、其他事项 1.本办法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如上级有新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按新的政策执行。 2. 学院复试联系人及电话:于老师, 024-56860720。请各位考生提前加入复试工作群(会计硕士复试工作QQ群:835487955; MBA及学硕复试工作QQ群:1023508115,申请入群填写考生姓名及初试成绩)。2025-08-22 09: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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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二、组织管理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招生学院两级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巡查小组,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进行巡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察。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三、基本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1.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为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在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降20分,单科分降10分。各招生学院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且须在学院复试细则中写明报研招办备案,并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开。四、复试工作(一)复试安排1.第一阶段:一志愿考核阶段,复试对象为符合成绩要求的一志愿考生。2.第二阶段:调剂阶段,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分批次开展选拔。所有调剂考生均要通过国家“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3.第一阶段在4月7日前完成。第二阶段在4月8日至28日期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招生学院向考生公布。(二)复试人数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三)资格审查凡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的考生,须按照学院通知在复试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登录网址:https://yjszs.cauc.edu.cn/,登录账号密码见登录界面提示)复试前,各学院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考生应按照招生学院的要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中提交各项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各招生学院发布的通知公告。证明材料清单: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3.《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下载,手写签名);4.学历学籍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4)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5)尚未取得毕业证(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自考生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6)尚未取得毕业证(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7)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或本科结业《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8)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学籍)验证报告;5.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通过8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含公共课)考试成绩单(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和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7.报考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定向协议书;8.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四)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加分项目不累计。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我校将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五)复试方式1.复试方式:分为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形式。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方式,招生学院复试方式确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具体详见各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2.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我校选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复试系统,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现场预留应急电话1部,由招生学院对外公布。(六)复试缴费1.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2.缴费方式:网络远程复试缴费:考生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现场复试缴费:复试现场缴纳。(七)复试组成及考核内容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专家组逐一与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给出考核结论。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综合能力考核招生学院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落实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招生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或领域的实际情况确定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形式及分数权重,在各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综合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等方面。(1)专业综合测试招生学院自行命制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采取现场复试方式的以笔试形式开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以面试或线上笔试形式开展,具体考核形式由招生学院确定并向考生公布。(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考生在本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和研究能力,考察考生专业领域以外其他知识的掌握情况,科研能力、沟通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生备考期间,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每个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3.加试(1)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以网络远程复试开展的以线上笔试方式开展考核。加试各科目的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2)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按照百分制进行折算,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折算后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复试内容、分值权重和计算方法,经学校研招办审核备案后,在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五、调剂工作(一)调剂条件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2.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满足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接收调剂考生的条件要求。(二)遴选规则1.招生学院要规范制订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在本单位调剂工作细则中提前公布。严禁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2.招生学院可根据相关学科发展方向、培养目标、专业相关度等因素,制定专业性、学术性的遴选条件及其他业务要求,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3.对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学校根据调剂名额,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的基本原则,分批次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三)调剂工作程序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或外单位)的调剂考生,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本校(或本单位)的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学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2.考生登录调剂专业所在学院网站查看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了解拟调剂人数、调剂申请条件、调剂遴选规则、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等调剂信息。3.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如考生确有解锁需求,请与所报专业联系人申请。调剂系统开放前招生学院须在学院网站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开放与截止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以招生学院在学院主页发布的公告为准。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调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5.各招生学院在调剂系统关闭后组织调剂考生选拔工作,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招生学院负责。招生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请勿屏蔽系统通知),须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6.我校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请勿屏蔽系统通知),须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接受待录取,我校将不接受取消待录取申请,请考生在接受待录取通知时慎重决定。六、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七、录取管理(一)计划管理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合格生源复试的具体情况,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可能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二)总成绩录取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成绩总分500分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折算百分制)×50%。初试成绩总分300分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总分折算百分制)×50%。复试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三)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市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四)录取规则录取时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录取规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告知考生。(五)优先录取规则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2.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总成绩相同(保留两位小数)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六)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3.复试成绩(折算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6.未经我校(或相关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8.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10.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八、体检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九、入学复查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已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信息公开(一)各招生学院必须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于复试前向社会公布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二)复试工作完成后,各学院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必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招生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公示7日。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十一、监督和复议(一)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学校将对各学院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研招办、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二)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校及各招生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三)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研究生院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十二、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十三、联系方式中国民航大学研招办 咨询电话:022-24092146中国民航大学监察处 监督电话:022-24092242电子邮箱:caucyjs@cauc.edu.cn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www.cauc.edu.cn/yjsy/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https://yjszs.cauc.edu.cn/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学院联系方式:点击链接进入查询附件【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已下载2407次附件【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pdf】已下载2337次附件【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政治审查表.pdf】已下载2598次2025-08-18 15: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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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研究生招生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我校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第三条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落实责任制和监督制。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双一流”建设办公室、教务部、人事处、战略发展部、科学技术研究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部和财务处负责人。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方案、办法,分配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监督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切实做好保密安全检查,决策处置突发事件,问责处置落实不力、违规违纪情况等。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第四条 研招办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2.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我校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3.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5.起草、报批和公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6.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7.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8.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9.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五条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后勤服务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制定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模拟演练、决策处置突发事件等。第六条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第七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1.考务工作组 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负责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保密安全管理,全面做好考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期间,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整理归档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试题、考生答卷、评分记录、面试记录等书面材料,形成考生复试档案,整理复试视频影像资料,妥善封存保管,确保复试流程可回溯。2.复试专家组 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每个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名专任教师(其中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60%,若考核分不同环节进行,则关键环节不少于5名专任教师,一般环节不少于2名专任教师),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另配备秘书1-2人(秘书须为在岗教职人员),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记录复试情况等。复试专家组的组成人员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3.技术保障组 做好复试网络和系统的保障工作,调试复试所用硬件和软件,指导考生做好复试设备的准备和系统测试。4.后勤保障组 做好复试场地、办公用品等保障工作,对复试场所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清洁、消毒。5.监督检查组 由学院纪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做好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第八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复试管理第九条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用于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第十条 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1.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各学院复试分数线在学院网站公布。2.专项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线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外,不接收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线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不接收调剂考生。3.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审核通过的,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各学院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且须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第十一条 加分政策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加分项目不累计。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我校将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由各学院通知享受相应政策后上线考生参加复试并公示。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在计算总成绩时将加分分数计入考生的初试总成绩(单科不加分)。第十二条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对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第十三条 复试人数比例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第十四条 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各学院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交如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3.学历学籍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未取得毕业证(须2025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4)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6.其他自定义材料(1)《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和日期)。(2)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3)非全日制考生在复试前应阅读并签订《南开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告知书》。考生需提交的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各学院通知为准。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按照学院复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时间和提交方式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第十五条各批次复试前,在我校网站及各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我校不做破格复试。第十六条 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1.复试方式:原则上我校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2.复试时间、地点:2025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确定,将会在学院网站上陆续公布,请以各学院网站通知为准并提前做好准备。3.达到我校及学院复试分数线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含调剂考生和因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上线考生)须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3月24日14:00-3月26日14:00,确认网址:https://yzxt.nankai.edu.cn/intern/frontend/web/gs-grade-master-retest/index。 4.复试费用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每次90元/生。缴费方式:以各学院网站通知为准。5.复试组成复试可以由笔试、综合面试、实验、实践操作及其他考核测试组成,具体方式以学院公布为准。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每门满分为100分,有任意一门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考核形式为笔试。对于在报名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即使目前已取得本科毕业证,报名信息不得修改,复试时仍须加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十七条 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南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2.复试成绩中构成和权重,如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实验、实践操作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等由招生学院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即复试成绩计算公式为复试中各考核方式百分制成绩乘以该考核方式占复试成绩权重的积之和。第十八条 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第十九条 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各学院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提升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严禁复试小组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与复试无关的工作。对不称职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并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申请调剂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研招办将会同我校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网上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第二十条 复试保障及应急预案我校预计现场复试4000人左右。研究生院及时协调学校各部门为研究生复试做好住宿、餐饮、水电等保障工作,学院应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考生、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熟练掌握工作流程,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各学院复试过程和进展,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避免形成舆情事件和遗留问题。第四章 调剂管理第二十一条 调剂条件学校部分学院的少数专业接收调剂生,基本条件如下,接收调剂专业范围及具体条件由调剂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南开大学调剂专业的调剂成绩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2.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3.调入专业可接收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专业范围内。第二十二条 调剂要求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调剂考生,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我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3.调剂系统开放前接收调剂生学院将在学院网站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4.各学院调剂细则,由我校研招办统一审核。严禁任何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我校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第五章 录取管理第二十三条我校在本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市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二十四条 计划管理2025-07-30 17: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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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招生的原则,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高质量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确保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二、复试时间及方式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 2025 年 3 月下旬启动(具体时间和复试安排由学院向考生公布)。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今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以现场复试方式进行。三、复试内容与形式1.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考核(笔试,满分 100 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 100 分)、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满分 100 分)和学院要求的其它考核内容(满分 100 分)。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具体复试形式和考核内容以及各部分权重见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工作细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 对以同等学力(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时间每门为 2 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 100 分,60 分以上(含)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一科目的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试卷满分为 100 分,60 分以上(含)合格。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专业课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 30%-70% 之间,由各学院自定。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按下式计算:复试总成绩 = 专业课考核成绩 × 专业课考核成绩权重 + 外语听说能力成绩 ×10%+ 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 ×(1 - 专业课考核成绩权重 - 其他考核成绩权重 - 10%)+ 其他考核成绩 × 其他考核成绩权重。(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外语类专业和管理类联考专业成绩计算办法由学院自行确定并在复试工作细则中明确。复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60 分以上(含)为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学院有其他不予录取条件的须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四、复试流程1. 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2)学院在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其中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复试线:在国家 A 类线基础上总分降低 22 分,单科各降 5 分。(3)我校不破格复试录取线下生。2. 确定并通知复试考生学院根据复试分数线确定本单位复试考生名单,将复试考生名单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并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提醒考生查看学校与学院的相关通知和复试工作细则。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3. 资格审查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达到复试分数线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在报到时须提供如下材料:(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3)应届生: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入学时提交审查)。非应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对于报考 “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证明章的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5)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课程进修成绩单、在 CN 刊物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的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复印件)。(6)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1)。(7)《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见附件 2)。(8)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具体附加材料要求由各学院结合学科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自行确定。(9)符合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说明:以上(1)-(7)为必须项,(8)、(9)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学院要求提交。学院须留存以下材料:(1)-(4)项复印件各 1 份,(5)-(9)项各 1 份,所有复印件均需采用 A4 规格纸张,按(1)-(9)顺序装订在一起。4. 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各学院按照本单位复试工作细则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复试过程中全面实行全程录音录像。5. 体检体检在入学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6. 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复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安排,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的硕士生,随同专业统考生一起复试。复试内容、程序与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要求相同。学校根据相关学院免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人数,差额下达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专项招生计划。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硕士生复试综合成绩单独排名,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依序拟录取。五、调剂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计划缺额情况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后续将在网上公布调剂工作办法,各二级招生学院将根据本单位调剂工作需要公布相应的调剂工作办法,请有调剂需求的考生及时关注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告。六、拟录取1. 综合成绩 =×60% + 复试总成绩 ×40%2.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规则、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3. 对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可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对其提供的证明材料经过核实后,予以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4.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招办,研招办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5. 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出书面申请,导师和学院同意后,由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6. 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须转入学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各学院在复试、调剂过程中,应提前将相关管理规定告知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满足有关要求才能录取。7. 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考生注意事项1. 资格审查将于复试前进行,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学院复试细则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并按时到校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环节。考生无故不按时报到或者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2. 复试期间,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将严格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和消毒制度,提供公用消毒用品,全面保障复试师生的身体健康。3. 考生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见附件 3),严禁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严禁以任何方式对其他人转告复试试题、答卷和相关考试内容。八、其他事项1. 各学院为考生提供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考生如对学院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诉。申诉人对学院的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招办投诉,投诉材料应包含学院对申诉和投诉的答复。不采纳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的内容作为复议材料。2. 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学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3.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4. 我校及各学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九、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79-69868577(研招办)0379-64231439(校纪委)电子信箱:yzb@haust.edu.cn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63 号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致远楼 222 房间)邮政编码:471000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c.haust.edu.cn/附件【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2: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doc】附件【附件3:考场规则.docx】2025-08-29 17: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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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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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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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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