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25200)
一、学科简介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学科。
二、培养方向
我院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专业学位设有三个主要研究方向:当代中国政府治理;边疆安全与社会治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三、培养目标
云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旨在为公共部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云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型为“非全日制”,学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标准学制为3年,弹性学制为3—4年,即学习年限最长为4年,4年仍未完成学习、实践任务,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只授予结业证书。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见《课程设置表》)
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38学分。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四方面基本模块。其中,核心课为19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8学分,选修课8学分,实践课为3学分。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不少于16课时。
1、核心课是学生必修课程。按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教指委[2019]14号)的要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外国语”和“学术规范和论文写作”为学位教育必设课程;“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和“社会研究方法”为本专业必设课程;“政治学”、“电子政务”为云南民族大学MPA中心选设课程。
2、专业方向必修课是与专业方向密切相关的课程,包括:“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当代中国边疆治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方向必修课。
3、专业选修课包括突出我校本专业点办学特色、研究生知识、能力扩展的课程。
4、实践课包括参加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事务实践,开展社会调查,参加学术活动、学术讲座,参加全国MPA研究生案例大赛等。
六、培养方式
(一)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是公共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构建知识结构的主要途径。课程学习应按照培养计划严格执行,其中核心课、必修课和选修课主要在培养单位集中学习,社会实践可在培养单位或企事业单位开展。任课教师应采用多元、互动的教学方式,综合运用讲授、研究、案例分析、体验、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把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鼓励教师采用案例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并逐步增加在教学中使用案例的比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聘请具有扎实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公共部门管理人员担任行业导师,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2、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3、重视和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通过课程学习和实践活动提高研究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4、学习方式以集中面授与在职学习相结合。每年组织2次面授,集中讲授课程,组织重要实践环节,丰富研究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提高研究生的基础理论素养,训练核心的职业实践能力。根据社会实践计划,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在完成自己的业务工作的过程中或利用业余时间开展社会调查和公共管理业务实习培训,提高认识社会、分析公共管理问题、解决公共管理问题的能力。
(二)导师指导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集体培养,导师负责制度。在第一学期学习结束前通过师生双向互选,学院和学科组协调,确定导师。硕士生的培养,采取集体指导与导师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导师为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培养工作。研究生导师要采取切实措施,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帮助学生按时制定好个人培养计划。要加强学生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写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训练。导师同时要做好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和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教育工作,协助学院、学校职能部门处理学生的突发事件。
七、文献阅读、学术和社会实践
(一)文献阅读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广泛阅读各种专业文献、资料和论著。
(二)学术活动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听学术讲座,以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三)社会实践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参加社会实践。包括政府管理事务、非政府公共组织管理事务、事业单位管理事务实践,社会调查,以及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全国MPA研究生案例大赛等实践活动。重点培养研究生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提高认识社会,分析公共管理问题、解决公共管理问题的能力。
1、实践课安排在第1-4学期进行,每学期集中学习完成后,研究生到学校与公共组织共建的公共管理社会实践基地,或研究生本人所在工作单位进行社会实践。每学期社会实践完成后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社会实践报告,经导师评阅成绩合格获0.5学分,4个学期共2学分。研究生在教师指导下阅读文献、参加学术活动,经指导教师和学院认定成绩合格,可获1学分。
2、支持并鼓励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全国MPA研究生案例大赛。学院为参赛队伍配备案例指导老师,提供参赛经费指导老师由学院研究生导师担任;学院为参赛队伍提供一定科研经费支持;参赛队伍撰写的案例分析报告正式提交,成员可申请获得部分实践课学分。
八、开题与论文撰写
(一)开题报告的撰写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确定学位论文的研究主题,选择恰当的研究方法完成选题论证,制订研究方案。选题应属于公共管理的学科范畴或实践领域,应属于应用型研究,侧重利用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解决公共管理过程中的实际问题,避免选择纯理论问题为研究主题,选题应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和实践价值,研究方法宜选择实证研究、案例研究或个案研究方法,选题论证合理、深入,研究方案可行。最后按规范完成开题报告的撰写并提交开题报告完成开题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
(二)学位论文的撰写
MPA学位论文的写作是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
1.按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指导委员会关于学位论文的要求,MPA学位论文可分为学术型和应用型等,以应用型为主。MPA应用型学位论文的选题及撰写可参考以下四种类型及要求,即案例分析型论文、调研报告型论文、政策分析型论文、问题研究型论文四种类型。其中,案例分析型论文、调研报告型论文、政策分析型论文三种类型论文字数要求为2-4万字,问题研究型论文要求字数为3-5万字。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论文应体现本专业学位的特点,要求学生选题紧密结合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鼓励学生选择与自己的工作领域或工作岗位相关的问题展开论文研究。
2.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完成实践任务,修满学分,撰写开题报告通过开题,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后,提交学位论文申请。申请论文经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学术不端检测合格后,参加云南民族大学MPA教育中心组织的预答辩环节,经预答辩通过后,由MPA教育中心聘请不少于2名校外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匿名评审。评审通过后向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提交答辩申请书,由MPA教育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MPA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学生通过正式论文答辩后方可申请学位。
九、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社会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云南民族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2年6月
-
中央财经大学关于2025级非全日制拟录取工商管理硕士(MBA)选择班型的通知中央财经大学2025级MBA复试工作已结束,为保证录取工作顺利完成,请拟录取非全日制考生于5月6日16:00之前,登录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网站(http://mba.cufe.edu.cn/)首页的考生服务系统,选择班型,具体步骤如下:1、 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选择班型”:2. 点击“可选班型”,下拉勾选申请的班型(班型的差别见下文“注意事项”):3. 确认选好班型后,点击下方的“保存”键,刷新后“已选班型”显示为所选班型,则表示班型选择已完成。(一)注意事项1、非全日制的班型分为周末班和集中班:周末班上课时间为每周六日(除寒暑假及节假日),集中班一般为每月下旬4-5天(包含周末2天,除寒暑假及节假日。如时间有调整,以学校后续通知为准)。2、龙马金融领导力研究方向仅设有集中班,其他研究方向设有集中班和周末班。3、如集中班中选择某一研究方向的学生少于10人,则此类学生须选择集中班的其他可开设研究方向。4、请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好上课方式。申请时间截止后,不予修改。(二)联系我们电话:010-62288130邮箱:mbazs@cufe.edu.cn官方微信公众号:中财MBA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招生推广部 北二平房A05室 邮编:1000812025-08-04 11:30:16
-
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1. 2026年我校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的拟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可通过《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进行查询。该《专业目录》包含丰富的关键信息,如各招生学院(部)的咨询方式、对考生前置学历专业的要求、具体考试科目、学位类型(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等,是考生规划报考方向的重要参考依据。2. 特别提示:《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五位数为“Z”的专业属于我校自设专业,此类专业围绕学科发展前沿与特色方向设置,考生在选择时可重点关注其培养目标与课程体系。3. 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的生源质量、学科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对初始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招生资源的合理配置。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及时公布,考生需留意相关通知。二、报考基本条件(一)国籍要求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合法的报考资格。(二)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考生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习惯,符合研究生阶段对思想政治素养的基本要求。(三)身体健康要求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科研与实践活动需求。(四)学业水平要求考生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学业水平条件:1. 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需注意的是,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即新生报到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2. 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往届本科毕业生)。3. 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报考更高层次或不同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4.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规定专业(具体哪些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需参照《专业目录》),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2)已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及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能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正式学习证明与完整成绩单;且报考专业需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语种均可)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外语专业考生无需满足此项要求)。(五)特殊身份考生要求1. 我校明确规定,研究生不得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若为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当前就读学校的同意,并在考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本指南第六点“报名”中(二)的相关内容);在网上报名时,此类考生须在“备用信息1”字段中填写“在读”字样。此外,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从原培养单位办理完成退学手续,确保学籍状态符合我校要求。2. 考生须严格符合《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如部分专业对前置专业的限制、对科研经历或实践能力的特殊要求等,确保自身条件与专业培养需求高度匹配。三、几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特殊报考条件(一)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考生除需满足本指南第二点“报考基本条件”的所有要求外,还需满足前置学历专业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即前置学历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具体而言,非法学专业指非普通本科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非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公安与司法大类相关法律专业、非自学考试形式法学类本科专业,且未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背景。(二)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考生需同时满足本指南第二点“报考基本条件”的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前置学历专业)须为法学专业。法学专业具体包括:普通本科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公安与司法大类的有关法律专业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本科毕业生、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三)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教育管理(教育专业学位)考生需满足本指南第二点“报考基本条件”中(一)(二)(三)(六)的各项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复试前按照招生学院(部)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进修成绩单等):1. 本科毕业后,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需先满足我校相关学业要求(具体为: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及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与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外语专业考生除外),且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此条件仅适用于工商管理专业)。四、学习方式、报考类别、学制及收费标准(一)学习方式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与职业规划选择: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学习,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实践实习等培养环节,确保投入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完成学业。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在从事本职工作或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通过周末集中授课、节假日学习、线上线下结合等灵活时间安排与多样化学习方式,进行非脱产学习。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2026年我校全国统考非全日制专业包括:045101教育管理、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3. 学历学位证书说明:无论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要在我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标准,均可按照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获得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并被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证书,两类证书均受国家法律认可,具有同等效力。(二)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考生需结合自身就业规划自主选择:1.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的报考类别,将在录取阶段自动生成对应的录取类别信息,毕业后需按照该类别对应的就业方式落实工作;一旦报名信息确认,报考类别、录取类别及就业方式均不可修改,考生需谨慎决策。2.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照合同约定到定向单位就业。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如劳动争议、离职手续办理等),需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3.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按照“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就业,学校将为其提供就业指导、招聘信息推送等就业服务。4. 特殊规定: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及对口支援专项计划的考生,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不得选择非定向就业。 (三)学制与培养校区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学制、学费标准,以及培养(住宿)所在校区等信息,可参考《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及培养所在校区》文件,最终信息以学校研究生院正式公布的内容为准。(四)收费标准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将参照东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中公布的相关内容执行;最终收费标准需以入学当年相关主管部门(如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批复的标准为准,考生可提前登录该栏目了解往年收费情况,为学业规划做好经济准备。五、奖助办法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将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2026)》执行。该方案仅适用于人事档案完整转入我校,且未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全日制研究生,自2026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施。方案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等多种奖助类型,具体的申请条件、资助标准、评审流程等细节,考生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方案全文,提前了解奖助政策,为研究生阶段的学业生活提供保障。六、报名流程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并按要求缴纳报考费,逾期将不再补办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一)报考点选择考生需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的要求,选择本人学习所在地、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具体的报考点选择要求,可参考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对应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避免因报考点选择错误影响报名流程。(二)网上报名1. 报考资格自查: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研读本指南中的报考条件、《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定,逐一核对自身条件,确认符合报考资格。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期间,我校将安排专人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包括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的证明材料、“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专项证明材料、跨学科考生的前置专业信息、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报名信息等;考生需按照要求报考并提交材料,若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应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否则将不予准考。2. 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具体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预报名阶段填写的信息与正式报名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报名开放时段为9:00-22:00,考生需在该时段内完成报名信息的填写与提交。3. 报名平台与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的网报公告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考生的报名号、登录密码,以及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是后续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关键依据,务必截图保存并妥善留存,避免丢失。4. 奖惩情况填报:考生需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的奖惩情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时,因违纪、作弊行为所受处罚的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的情况;以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说明的其他奖惩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5. 学历(学籍)校验与材料补充: (1)网报期间,“研招网”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确认信息的有效性与准确性。 (2)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无法参加考试。考生需在报名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进入硕士网报模块提交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及操作说明以系统提示为准,常见材料包括: ① 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届时可毕业考生:提交学习期间的完整成绩单及在读证明(需注明预计毕业时间)。 ② 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交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或主考院校、网络教育平台)出具的成绩证明,证明需明确标注已修课程成绩及预计毕业时间。 ③ 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④ 已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 在读研究生: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退学证明,证明需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明确标注“同意报考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或“已办理退学手续”。 ⑥ 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除提交上述学历(学籍)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目前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户口簿个人信息页(需标注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记录),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证件号码变更证明。6. 初试加分与照顾政策申请:符合《管理规定》条件,且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照《管理规定》及“研招网”的要求,准确填报申请信息(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加分、少数民族地区考生照顾政策等)。教育部将组织相关部门、报考点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最终加分情况以教育部下达的审核结果为准;相关考生需在复试前,按照我校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如退役证、户籍证明等),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的加分或照顾政策。需注意的是,加分项目与照顾政策不可累计享受;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与照顾政策(具体规定可参考《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7. 报名信息真实性责任: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如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等关键信息)、填报虚假信息、伪造报名材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8. 诚信考试承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在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诚信参加考试。9.残疾考生如需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三)网上确认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具体信息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2.所有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可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七、考试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整体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考生需按要求依次完成各阶段考核,具体安排如下:(一)初试阶段考试时间与地点: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为初试统一时间,考生需在该时段内参加所有科目考试;初试具体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规划安排,考生需在考前通过准考证确认具体考场信息。准考证获取与使用:考前 10 天左右,考生需自行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考试时间、地点、允许携带的考试用品等关键信息及要求,均以准考证标注内容为准。需特别说明的是,本年度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中,无考试时长超过 3 小时的科目,且无需要使用计算器、画板、画笔等特殊工具的自命题科目,考生按常规考试用品准备即可。入场凭证要求:考生参加初试与复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请考生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使用和保管证件,避免因证件遗失或损坏影响考试。考试科目查询: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可参考《东北师范大学 2026 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部分对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会在《专业目录》“备注” 栏中明确标注。其中,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包括:101 思想政治理论、201 英语(一)、204 英语(二)、202 俄语、203 日语、301 数学(一)、302 数学(二)、303 数学(三)、311 教育学专业基础、312 心理学专业基础、314 数学(农)、333 教育综合、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398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397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97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除上述科目外,其余考试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科目。(二)复试阶段复试资格与名单确定:各招生学院(部)(以下简称 “招生院部”)会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因素,在复试开始前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具体成绩要求及复试名单。复试前,各招生院部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复试细则(包含复试时间、地点、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与复试名单,考生需及时关注查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组织,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专业目录》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若某专业合格生源数量不足,将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我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破格复试申请。加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部分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加试具体科目、跨学科报考的认定标准等,可参考《专业目录》相关内容;是否属于跨学科报考,由各招生院部根据考生前置专业与报考专业的关联性进行判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四类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该科目成绩将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复试结果影响: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我校不再对其进行后续录取流程审核。报考资格审查:复试开始前,我校将对所有进入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籍证明等报名材料,以及考生整体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全面的审查。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不得参与后续考核。复试规则依据:复试相关的具体规定与细节要求,以复试前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考生需以该办法内容作为复试准备与参与的核心依据。八、录取流程(一)拟录取名单确定与公示各招生院部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细则,综合考量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统一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接受考生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再进入后续录取流程。(二)体检安排体检工作将在考生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后组织开展。体检标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对身体条件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九、其他重要说明特殊招生类型办法:推荐免试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及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办法,将由我校另行制定并发布,相关考生需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后续通知。退役人员免初试政策:根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内容:“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此类考生的招生计划单独列出,相关考生需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审核通过后,需在全国统考考生复试期间,按照对应招生院部的复试安排参加复试。考生军功表彰是否符合免初试条件,由教育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与免初试复试环节。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对口支援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单独设置,招生对象为受援高校的在职教师,且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含本科同等学力)与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同时符合本报考指南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此类考生需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包含初试与复试),网上报名时,须在 “备用信息 1” 字段中填写 “对口支援” 字样。复试录取工作将按照当年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录取工作文件执行,考生报考类别须选择 “定向就业”,毕业后需回到原工作单位服务。现役军人报考: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需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定的规定与流程办理报名、考试等手续,确保符合军队与地方教育部门的双重要求。招生声明:我校从未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研究生招生信息发布、宣传推广、报名协助等相关工作。具体声明内容可参考《东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的郑重声明》。政策调整与补充:本报考指南中未提及的未尽事宜,我校将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若 2026 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新政策对相关安排进行调整,并及时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调整内容,确保招生工作符合国家最新要求。十、咨询方式及监督举报途径考生需密切关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各招生院部官网发布的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招考流程、时间节点、政策要求等信息。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服务号 “东师研招” 推送招考相关资讯,建议考生关注该服务号,及时获取最新动态。若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一)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08(二)招生院部咨询关于报考专业的培养方向、课程设置、导师信息、跨学科报考判定标准、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等具体问题,需咨询对应招生院部,各招生院部的咨询方式可参考《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部)及咨询方式》文件。(三)其他专项咨询方式学籍相关问题:咨询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电话:0431-85099629;学制及培养环节问题:咨询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电话:0431-85098152/9602;奖助学金、档案管理、定向合同问题:咨询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办公室,电话:0431-85099691;住宿相关问题:咨询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办公室,电话:0431-85099717;学位授予相关问题:咨询学位办公室,电话:0431-85099638;学费相关问题:咨询财务处,电话:0431-85099359;就业相关问题:咨询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电话:400-998-7757。(四)监督举报方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监督,具体监督举报方式以东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官方网站公布的内容为准,考生与社会各界可通过该渠道反映招生过程中的问题。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9 月2025-09-29 15:13:59
-
扬州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根据上级部门关于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文件规定与工作要求,为保障扬州大学报考点相关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该报考点网上报名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报考点基本信息(一)报考点代码本次扬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的专属代码为 3213,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需准确填写此代码,避免因代码错误影响报名流程。(二)报考点名称本报考点的正式名称为扬州大学,是经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的、负责扬州地区特定考生群体硕士研究生报名及确认工作的指定机构。二、报考点接纳考生范围说明扬州大学报考点仅针对特定考生群体开放,具体接纳范围如下:仅承接扬州地区内,报考扬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以及江苏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其中,选考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不在本报考点接纳范围内)。考生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方可选择本报考点进行报名:属于扬州地区高校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考生,报名时须准备好本人身份证与学生证,以备后续审核;户籍所在地为扬州地区的往届考生,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目前在扬州地区工作的往届考生,除身份证、毕业证外,还需提供近三个月(即 8 月、9 月、10 月)在扬州地区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且该证明需有社保机构盖章;全国范围内报考扬州大学风景园林专业、美术与书法专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扬州大学报考点进行报名,不得选择其他报考点。三、网上报名与确认流程(一)网上报名安排报名时间划分:网上报名分为预报名与正式报名两个阶段。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两个阶段的报名时间均为每天 9:00 至 22:00,考生可在此时间段内登录指定平台完成报名操作。报名平台与缴费要求:报名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 之前,采用 “网上支付” 的方式缴纳报考费用。只有在收到缴费成功的信息后,考生才可凭借网上报名编号确认网报信息;若未按时缴费或缴费不成功,报名将视为无效,且逾期无法补报,也不能补缴费用。(二)网上确认要求确认前期准备:在 2025 年 11 月 1 日之前,考生需登录研招网、扬州大学报考点门户网站或其官方公众号,仔细查看关于网上确认的相关公告信息,明确网上确认的具体流程、上传资料的要求等内容,并按照报考点发布的公告提前做好网上确认的各项准备工作。确认操作与材料提交:考生需在规定的网上确认时间内,依照报考点的要求完成本人图像采集以及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并按规定提交本人手持居民身份证的照片等相关材料。在网上确认期间,考生要及时关注本人提交材料的审核情况,若审核结果为不通过,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相关材料。若考生未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其报名将无效,无法参加后续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四、网上确认材料准备清单(一)基础材料准备考生需根据本报考点接纳的考生范围要求,准备好相应的证件及材料,例如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证与学生证、往届考生的身份证、户口簿(或社保缴纳证明)与学历学位证等,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二)专项计划考生附加材料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以及 “退出现役证”,这两份材料是专项计划报名审核的重要依据,考生需妥善保管并按要求提交。(三)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对于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在进行网上确认前,需提前准备好以下相应材料: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此证明自身学历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应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用于确认其当前的学籍状态;属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且在 2026 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机构(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材料;学历证书是在境外获得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确保境外学历得到国内认可;对于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外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其相应的国外成绩证明等材料;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需上传电子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簿),或由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目前为在校研究生的考生,需提供由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其具备报考资格。以上所有材料,考生需提前准备妥当,关于材料的具体格式、提交方式等详细要求,考生可关注我校报考点后续发布的网上确认信息指南。五、重要提醒事项(一)材料审查与责任说明扬州大学报考点将对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若发现材料存在造假、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若因不符合本报考点考生范围要求或选错报考点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网上确认、不能参加考试,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二)报考信息与资格责任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报考信息出现误填、错填等情况,导致无法进行网上确认、不能参加考试与复试、无法被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三)考试准备与信息关注考生需重点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扬州大学报考点以及所报考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标注的提醒说明,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四)初试时间告知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确定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考生需牢记该时间,合理安排复习计划,避免因时间记忆错误影响考试。(五)残疾考生便利申请残疾考生若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务必在网上报名期间(即 2025 年 10 月 27 日之前)与扬州大学报考点取得联系,按照报考点的要求办理相关申请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2025-10-29 15:59:02
-
北京邮电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妥善推进 2025 年我校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北京邮电大学自身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办法。一、复试准入的初试成绩合格标准考生初试需满足总分 75 分、单项成绩 20 分的合格线,凡是达到该标准的考生,均具备参加复试的资格。二、复试时间与复试形式2025 年我校针对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将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从原则上来说,同一招生专业必须统一复试形式,且复试的整个过程都需进行录音与录像。关于复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安排以及地点信息,将由考生所报考的学院自行确定,并直接通知到每位考生。三、复试实施流程1、报考资格审核考生需在 5 月 16 日之前,将下述材料发送至报考学院的指定邮箱 学院邮箱可参考《北京邮电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链接为https://yzb.bupt.edu.cn/content/content.php?p=8_4_577 邮件需按照 “2025 年港澳台招生_姓名” 的格式命名,材料文件的后缀格式可选择 jpg、pdf 或 zip:(1)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扫描件;(2)港澳地区考生需提交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扫描件;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交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以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扫描件;(3)大学学习期间的成绩单扫描件,该成绩单需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4)若为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个人信息页与注册页的扫描件;若为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对于学历证书是在境外获得的考生,还需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扫描件;(5)由两名与考生报考专业相关、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同等职称的学者出具的书面推荐信扫描件;(6)各报考学院根据实际需求要求考生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携带上述所有材料的纸质版,同时还需携带招生简章中要求提交的体检报告,以及各学院要求考生准备的其他考试相关物品。对于拟录取的考生,在入学报到阶段,各报考学院将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再次审查,并核实考生的报考资格。若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规定或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获取报考、复试及录取资格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2、复试内容设置(1)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该部分考核主要聚焦考生个人的实际表现,考核内容涵盖考生的政治立场与态度、理想信念追求、道德品质修养、科学精神素养、诚实守信意识、遵纪守法情况、团队协作能力以及心理健康状态等多个方面。(2)专业面试考核专业面试重点对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与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进行考核。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的专业面试,将重点评估考生的学术素养水平、对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与灵活运用能力,以及科研创新潜力;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面试,则会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功底、实践应用能力和职业素养水平。(3)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采用线上测试的方式进行,未按要求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关于心理测试的具体操作流程,考生可点击查看《北京邮电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学生心理测量操作步骤及说明》。四、复试录取核心原则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核算,其中外语听说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等在复试总成绩中所占的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自身专业特点自行确定;2、若考生的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将直接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3、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 初试成绩 ÷1.5× 初试成绩权重 + 复试成绩 × 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在入学总成绩中所占的权重范围为 30%-40%,具体权重数值由各学院自主设定;4、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进行量化计分并计入总成绩,但如果该部分考核结果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录取;5、学校将以考生的入学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结合考生的心理测试结果、政治审核结果,综合考量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五、监督与举报联系方式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投诉邮箱为 yzb@bupt.edu.cn,联系电话为 010-62285173-805;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监督与举报受理工作,监督举报电话为 010-62281998。六、其他补充说明1、在复试录取全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行为,或是通过弄虚作假方式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情况,一律不予录取;对于已经完成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已办理入学手续的考生,将取消其学籍;2、学校明确规定,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存在此类情况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主动向报考学院如实告知相关情况;3、选择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以及选择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必须在正式录取之前提交符合要求的三方定向就业协议,若未能按时提交,将无法获得录取资格。附件:2025 年北京邮电大学面向港澳台招生考试复试名单2025-09-08 10:26:03
-
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依据《东北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25〕65 号)文件要求,结合工商管理学院近年开展推免工作的实际情况与实践经验,特制定本细则,用于规范 2026 年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各项工作。一、组织机构设置为保障推免工作有序推进,学院设立专项工作小组与监督小组,具体组成及职责如下:1.工作小组(1)组长:蒋忠中,全面统筹推免工作整体规划与决策;(2)副组长:贾建锋、吕昫光,协助组长协调推免工作各环节执行;(3)成员:王鹤棋、杨光、芦书豪、程筱航、周忠皓,负责推免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材料审核、考核组织等。2.监督小组(1)组长:韩斌,主导推免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流程合规;(2)副组长:王昱,配合组长开展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监督中发现的问题;(3)成员:各教师党支部纪检委员,参与推免全过程监督,保障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二、工作核心原则坚持以 “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为工作总方针,树立科学的学生评价导向。通过多维度考核,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实现全面发展,切实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将立德树人的根本教育任务贯穿推免工作始终。三、推荐基本条件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突出,思想状态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学习态度勤奋,钻研精神扎实,学业成绩优异,且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实践能力与专业知识应用能力;4.恪守学术诚信,学风端正严谨,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记录;5.道德品行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纪律处分的记录;6.在校期间所有课程均无不及格情况,且无未取得成绩的课程;7.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报考大学英语六级的分数标准。四、推免生资格申请条件分类根据推免类型不同,申请资格分为以下五类,各类别申请人需在满足 “推荐基本条件” 的基础上,额外符合对应要求:1.普通类推免生(1)学习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所在专业排名前 30%;(2)成功获得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参与资格;(3)按要求参加综合考核并取得有效考核成绩。2.支教团推免生(1)学习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所在专业排名前 30%;(2)符合学校支教团推免生的具体招募条件(含服务时长、岗位要求等)。3.国防科工补偿计划推免生需符合国防科技大学针对 “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 推免生设定的全部接收条件(含专业匹配度、培养方向契合度等)。4.创新特长类推免生(1)学习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所在专业排名前 50%;(2)满足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制定的创新特长生选拔标准(如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5.两年制辅导员推免生(1)学习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所在专业排名前 50%;(2)符合学校学生工作处关于两年制辅导员推免生的遴选条件(如学生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五、推免名额分配1.推免类型范围学院 2026 年推免类型包括普通类推免、支教团推免、国防科工补偿计划推免、创新特长类推免、两年制辅导员推免。其中:(1)创新特长类推免生资格由学校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认定;(2)支教团推免生选拔结果由学校团委确认;(3)两年制辅导员推免生遴选工作由学校学生工作处组织开展。2.普通类推免名额及考核人数分配2026 年学院普通类推免生总名额为 66 名,名额分配以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为依据,按比例统一核算(核算时采用 “四舍五入” 方式确定具体名额)。同时,各专业参与综合考核的人数为该专业推免名额的 150%(同样采用 “四舍五入” 方式确定人数),各专业具体分配情况如下:(1)工业工程专业:参与综合考核人数 15 人,推免人数 10 人;(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参与综合考核人数 15 人,推免人数 10 人;(3)工商管理专业:参与综合考核人数 8 人,推免人数 5 人;(4)会计学专业:参与综合考核人数 23 人,推免人数 15 人;(5)市场营销专业:参与综合考核人数 8 人,推免人数 5 人;(6)金融学专业:参与综合考核人数 17 人,推免人数 11 人;(7)经济学专业:参与综合考核人数 8 人,推免人数 5 人;(8)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参与综合考核人数 8 人,推免人数 5 人。综上,全院各专业参与综合考核总人数为 102 人,普通类推免总名额为 66 人。六、遴选程序及推免资格确定推免资格确定需遵循 “申请 - 审查 - 考核 - 评定 - 审核 - 备案 - 确认” 的完整流程,具体步骤如下:1.申请与资格审查符合对应推免类别申请条件的学生,需由本人主动提交推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及对应负责部门(如团委、学生工作处等)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学生方可获得参与选拔考核的资格。2.拟推免名单初步评定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依据本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结合各类别推免名额及学生考核成绩,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3.资格审核与备案(1)拟推免名单需先提交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2)学校审核通过后,报辽宁省招考办进一步审核;(3)省招考办审核通过后,最终报教育部备案;(4)经教育部备案通过的学生,正式获得推免资格。4.信息确认与报名已正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两项操作:(1)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确认个人推免相关信息;(2)登录国家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免报名的注册与信息填报。普通类推免生遴选补充说明普通类推免生的具体遴选流程(含考核形式、考核内容、成绩核算标准等),将结合学院实际工作安排及各专业人才培养特点进一步细化,确保遴选过程的规范性、公正性与科学性。相关细化要求将在后续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学生密切关注学院通知。2025-10-13 13:51:03
-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厦门大学的管理学科拥有深厚的历史积淀,自 1921 年学校创办之时,商学部便随之成立。历经百年的发展与沉淀,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始终坚守校主陈嘉庚先生的爱国情怀,践行 “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的校训,如今已跻身中国最具竞争力的十大商学院行列。目前,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构建了完善的管理学人才培养体系,涵盖本科、硕士及博士三个学历层次。在会计学、企业管理、创业学、财务学、市场营销学、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旅游管理等专业领域,均设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学与管理科学与工程这两个一级学科,还分别设立了博士后流动站。其中,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管理科学、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审计学 8 个专业成功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还拥有会计学领域唯一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 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借助管理学院在会计、财务学科的突出优势,厦门大学打造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 —— 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该研究院是中国财务管理与会计学科中唯一入选 “985 工程” 二期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作为中国大陆较早开展会计博士学位教育的院校,厦门大学培养出了中国首位经济学(会计学)博士等一大批优秀的会计专业人才。在管理学院的毕业生中,近半数投身于财务、会计和金融领域,学院也因此被誉为中国 “CFO 的黄埔军校”。学院组建了一支具备国际化视野和高水平教学科研能力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 168 人,包括 74 名教授和 52 名副教授,超过 70% 的教师有过在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留学、进修或从事研究工作的经历。一、申请专业本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共有两个,具体信息如下:第一个专业的代码为 125300,专业名称是会计硕士,属于专业学位类型,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第二个专业的代码是 125700,专业名称为审计硕士,同样属于专业学位类型,学习方式也为全日制。二、申请条件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需具备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修养良好,诚实守信,学风严谨,身心健康,无任何违反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的行为记录。应为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且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有较大希望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本科就读院校原则上需为国家高水平大学或国内重点大学;若毕业院校不属于上述类别,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所在的学科,原则上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属于国家公布的 “一流学科” 建设点;为国家重点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评估结果达到 B + 及以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靠前。英语能力需达到优良水平,且至少满足以下其中一项要求:(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2)新托福(TOEFLiBT,不包含家庭版)考试成绩达到 90 分及以上,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学术类雅思(IELTSAcademic)考试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对管理学领域具有浓厚兴趣,立志从事管理学相关研究工作,且已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或拥有潜在的研究能力。注:厦门大学支教生的申请条件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三、申请程序(一)申请流程自 8 月 20 日起至 9 月 10 日,申请人可登录厦门大学推免生管理系统,在线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提交预报名申请,并上传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上传完成即视为报名申请成功。待教育部正式开通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后,所有申请我院且通过我院考核、同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考生,必须在该教育部系统内完成报名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和确认我校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网上录取流程,否则此次申请将被视为无效。(二)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厦门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该表格需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管理系统生成并打印。两份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专家签名必须为手写签名,不可使用电子签名。空白推荐信表格可在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1 份,成绩单需包含学业排名证明,且必须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院系的公章。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能够展现申请人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其他材料。若申请人有学术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参与承担的课题等)或各类获奖证书,需提供相应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学生证原件。个人自述表 1 份。请将上述材料按照从 1 到 8 的顺序整理合并为一个 PDF 文件(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10M),并上传至报名系统。注:成功入围考核的申请人,需在参加考核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原件。四、其他事项报名系统中显示的可报名专业若存在变动,将以教育部公布的我校 2026 年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最终录取专业则以教育部推免系统中的录取确认结果为准。申请人需确保所填报的信息、提交的材料真实且准确。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不符合申请条件,一经核实,将立即取消其考核资格、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我院将依据学科特色及相应的培养要求,结合申请人的报名信息开展综合评估,从中择优确定入围考核的名单。入围考核的通知计划通过邮件、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申请人。收到通知的申请人需按照我院安排参与考核,未入围考核的申请人将不再另行通知。具体的考核时间与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若本报名通知的内容与上级部门及学校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存在差异,以上级部门和学校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准。本通知中未提及的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五、联系方式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 MPAcc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嘉一 407电话:0592-2186775E-mail:mpacc@xmu.edu.cn管理学院2025 年 8 月2025-09-12 15:42:54
-
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
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
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 其他人都在看
- 热门推荐
-
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入学MBA(05金融方向、06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投管理方向)全国联考报考指南 -
1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含MBA)
-
2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25年工程管理硕士(MEM) 招收调剂通知
-
3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2025年四次调剂复试流程
-
4复旦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
-
5中央财经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审计硕士(MAud)接收调剂考生的通知
-
62025年MPAcc招生录取政审调档通知
-
72025年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调剂复试通知
-
8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
9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旅游管理专硕MTA项目意向登记公告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