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妥善推进 2025 年我校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北京邮电大学自身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准入的初试成绩合格标准
考生初试需满足总分 75 分、单项成绩 20 分的合格线,凡是达到该标准的考生,均具备参加复试的资格。
二、复试时间与复试形式
2025 年我校针对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将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从原则上来说,同一招生专业必须统一复试形式,且复试的整个过程都需进行录音与录像。关于复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安排以及地点信息,将由考生所报考的学院自行确定,并直接通知到每位考生。
三、复试实施流程
1、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需在 5 月 16 日之前,将下述材料发送至报考学院的指定邮箱 学院邮箱可参考《北京邮电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链接为
https://yzb.bupt.edu.cn/content/content.php?p=8_4_577
邮件需按照 “2025 年港澳台招生_姓名” 的格式命名,材料文件的后缀格式可选择 jpg、pdf 或 zip:
(1)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扫描件;
(2)港澳地区考生需提交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扫描件;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交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以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扫描件;
(3)大学学习期间的成绩单扫描件,该成绩单需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4)若为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个人信息页与注册页的扫描件;若为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对于学历证书是在境外获得的考生,还需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扫描件;
(5)由两名与考生报考专业相关、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同等职称的学者出具的书面推荐信扫描件;
(6)各报考学院根据实际需求要求考生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携带上述所有材料的纸质版,同时还需携带招生简章中要求提交的体检报告,以及各学院要求考生准备的其他考试相关物品。
对于拟录取的考生,在入学报到阶段,各报考学院将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再次审查,并核实考生的报考资格。若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规定或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获取报考、复试及录取资格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复试内容设置
(1)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
该部分考核主要聚焦考生个人的实际表现,考核内容涵盖考生的政治立场与态度、理想信念追求、道德品质修养、科学精神素养、诚实守信意识、遵纪守法情况、团队协作能力以及心理健康状态等多个方面。
(2)专业面试考核
专业面试重点对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与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进行考核。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的专业面试,将重点评估考生的学术素养水平、对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与灵活运用能力,以及科研创新潜力;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面试,则会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功底、实践应用能力和职业素养水平。
(3)心理测试环节
心理测试采用线上测试的方式进行,未按要求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关于心理测试的具体操作流程,考生可点击查看《北京邮电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学生心理测量操作步骤及说明》。
四、复试录取核心原则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核算,其中外语听说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等在复试总成绩中所占的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自身专业特点自行确定;
2、若考生的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将直接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 初试成绩 ÷1.5× 初试成绩权重 + 复试成绩 × 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在入学总成绩中所占的权重范围为 30%-40%,具体权重数值由各学院自主设定;
4、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进行量化计分并计入总成绩,但如果该部分考核结果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录取;
5、学校将以考生的入学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结合考生的心理测试结果、政治审核结果,综合考量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监督与举报联系方式
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投诉邮箱为 yzb@bupt.edu.cn,联系电话为 010-62285173-805;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监督与举报受理工作,监督举报电话为 010-62281998。
六、其他补充说明
1、在复试录取全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行为,或是通过弄虚作假方式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情况,一律不予录取;对于已经完成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已办理入学手续的考生,将取消其学籍;
2、学校明确规定,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存在此类情况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主动向报考学院如实告知相关情况;
3、选择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以及选择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必须在正式录取之前提交符合要求的三方定向就业协议,若未能按时提交,将无法获得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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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部推荐优秀202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管理学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依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河财政文〔2025〕28 号,下称 “推免办法”),结合学部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一、组织机构设置为保障推免工作全程公开、公正、公平,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管理学部组建三类专项工作组,具体如下:(一)遴选工作组组 长:王永伟副组长:许卫华、谢香兵、崔春生、闫伯汉、龚文海、董红杰、曹飞、李志兰、徐贵宏成 员:刘俊苹、翟若洋、潘晨嫣、于自云、张朵、娄原菁、牛志英(二)遴选监督工作组组 长:贺捷副组长:蒋会超成 员:鲁利芳、王洁洁、郑飞、张淼、陈书伟(三)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学部层面复核小组:由潘克勤、秦洁、任爱莲、李培林、方拥军、张金岭、曹永辉、闫伯汉、申香华、陈莉、徐珂、杨斌组成,负责学术专长结果的最终复核。学院层面审核小组:(1)工商管理学院:李志兰、李岚、董伶俐、陈钢、冷元元(2)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陈浩东、张沛沛、韩卫卫、何贝、杨德磊(3)会计学院:谢香兵、叶建华、刘婧、张焰朝、白澄宇(4)审计学院:董红杰、石青梅、李凯、李斐、张会芹(5)数据科学与电子商务学院:崔春生、陈莉、李怀强、史晓东、刘红彬(6)旅游管理与会展学院:徐贵宏、尚雯雯、杨慧敏、马梦瑶、杨群涛(7)政府管理学院:陈伟涛、袁校卫、杨婷婷、胡晓明、王会光二、推免申请条件(一)基础申请要求符合推免办法规定的学生,需自行向学部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且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备深厚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日常表现积极向上,获得师生广泛认可。学业成绩优异,基础知识扎实,已完成大学前 6 学期(五年制专业为前 8 学期)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与限选课学习任务,且两类课程无不及格记录;所有主修课程首次考核加权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0,同时在本专业(或专业方向)排名进入前 20%。外语能力需达到以下标准之一:非外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 分(或其他语种通过全国四级考试),或雅思成绩≥5.5 分,或托福成绩≥80 分;外语类专业学生需通过外语专业四级考试。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发展潜力。恪守学术诚信,学风严谨,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及受处分记录。(二)综合成绩核算规则教务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以下公式核算综合成绩并进行排名:Z(综合成绩)=X(学习成绩)×90% + S(素质成绩)×5% + T(特殊学术专长成绩)×5%各分项成绩核算说明如下:学习成绩(X):依据学生前 6 学期(五年制专业为前 8 学期)所有主修课程首次考核的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计算得出。素质成绩(S):综合评价学生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身心状态、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由学校推免生遴选素质考核工作组结合学生互评结果、日常行为表现等综合确定。特殊学术专长成绩(T):用于评估学生科研潜质,由管理学部依据相关细则制定推免遴选实施办法并组织评定。学生特殊学术专长范围原则上限定为: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核心成员参与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执行,且不得低于国内赛事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依据,不纳入特殊学术专长成绩核算,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三、推免名额分配方式学部推免名额分配遵循 “学部统筹规划、学院具体落实” 的原则,分两步实施:(一)学部统筹比例分配学部根据学校下达的总推免名额,按照下属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占学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比例,计算并下达各学院初始推免指标。其中,国际商学院各专业按专业归属合并至对应专业所在学院,确保名额分配基数公平,与各学院学生规模相匹配。(二)学院自主分配实施各学院在获得学部下达的初始推免指标后,结合本学院专业分布特点,在坚持整体公平竞争、兼顾学科发展平衡的前提下,依据本学院制定并经学部审核通过的《推免工作方案》(附件 1),开展学院内部名额分配工作。四、推免工作流程(一)工作启动与政策公示管理学部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向 2026 届毕业生发布通知,公开推免政策要求,正式启动当年推免工作。(二)学生申请与材料提交学生自愿报名,向所在专业所属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三)素质成绩公示学校推免生遴选素质考核工作组依据素质成绩核算细则,确定申请学生的素质成绩,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四)资格审核与学术专长认定由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各学院开展资格审核与特殊学术专长认定,分两步进行:学院层面审核:各学院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依据学部制定并经学校审核通过的 “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对本学院申请学生的资格与特殊学术专长进行认定。需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论文、竞赛获奖等材料,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需出具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将结果报送学部遴选工作组、遴选监督工作组及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复核小组进行复核。学部层面复核:学部遴选工作组统筹协调各学院报送材料与结果的复核、整理、汇总工作;学部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复核小组对各学院报送结果及材料进行复审鉴定;学部遴选监督工作组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通过复审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需在推免系统及学部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特殊学术专长成绩核算。(五)成绩汇总与材料复审教务部汇总学生学习成绩、素质成绩、特殊学术专长成绩,对成绩证明材料进行复审,确定综合成绩及材料复审结果。(六)初步名单公示与推荐教务部依据《管理学部推荐优秀 2026 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方案》,确定初步推荐名单与候补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等额推荐的学生填写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学部签署推荐意见,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七)学校审定与系统上传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按规定公示名单,公示时间执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示结束后,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信息上传。五、推免生后期管理要求推免生可申请就读我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也可申请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对于申请其他高校的推免生,学校将积极向其他高校(尤其是重点高校)相关专业进行推荐。推免生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具体流程与要求,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及申请高校相关专业规定执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学年出现推免办法第十六条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免资格,并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备。若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河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六、监督与申诉渠道学生对推免工作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管理学部遴选监督工作组或学校监督领导小组反映。学部公开监督电话、邮箱,确保投诉、申诉、监督渠道畅通。具体联系方式如下:管理学部监督电话:13803817043监督邮箱:glxbbkjx@huel.edu.cn联系人:刘老师、翟老师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部2025 年 6 月 10 日2025-09-19 14: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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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关于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和遴选细则为规范推进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严格落实《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开展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障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与遴选细则。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为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统筹领导与规范管理,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院推免工作,成员构成如下:组长:董丽敏副组长:潘黎勇、蔡萌组员:戚静、王宏超、徐茂明、李尚君、孔妮妮、吕元智、孙剑、朱倩云、刘畅(负责纪检监督)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分配推免名额、审核学生申请资格、核算综合成绩、确定拟推荐名单、处理推免过程中的异议与申诉。二、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总名额,结合学院各专业应届毕业生规模、学科发展需求及人才培养特色,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如下:汉语言文学(光启班):4 人;汉语言文学(世承班):10 人(含卓越师范生培养专项 9 人);汉语言文学(师范类):8 人(含卓越师范生培养专项 6 人);历史学(师范类):10 人(含卓越师范生培养专项 8 人);世界史(非师范类):2 人;古典文献学(非师范类):2 人;档案学(非师范类):1 人。各专业名额仅用于本专业推免,不跨专业调剂;若某专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足,剩余名额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分配至其他需求专业。三、推免生申请基本资格申请学院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 6 项条件,缺一不可:身份资格: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2026 届应届毕业生;其中,卓越师范生培养专项仅面向按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师范生及符合条件的转专业师范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定向培养及委托培养学生。思想品行资格: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在校期间受到校级及以上纪律处分者,均不予推荐。学业表现资格:学习态度勤奋,学业成绩优秀,诚实守信;本科阶段无课程考试不及格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学术不端记录。绩点资格:按学院规定的成绩绩点计算范围(含专业核心课、必修课等),平均绩点不低于 3.0(绩点计算标准按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外语水平资格: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需提供四级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官方电子证明)。优先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经审核符合推免基本条件后,可优先获得推免资格。四、推免工作程序与遴选规则(一)基本原则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 核心原则,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推荐,不单独组织推免生遴选考试(含笔试、面试)。(二)综合成绩构成推免最终综合成绩满分为 100 分,由 “学业成绩(70 分)”“特殊学术专长(20 分)”“社会贡献(10 分)” 三部分构成,具体计算规则如下:学业成绩(70 分)以学生本科阶段指定课程的平均绩点为基础,注重过程性评价,计算公式为:学业成绩 = 学生平均绩点 ÷ 4 × 7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确保精度统一。特殊学术专长(20 分)仅认可学生本科阶段取得的以下成果(成果需与本专业学业相关,且在申请推免前获得),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成果不计分;同一类别有多项成果的,仅取分值最高的一项,不重复累加,总分上限为 20 分:(1)科研论文(上限 10 分)在《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中国语文》《文艺研究》《历史研究》《世界历史》《档案学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加 10 分;在 CSSCI 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加 6 分;在 CSSCI 来源期刊扩展版、CSSCI 来源集刊、北大核心期刊(不含增刊、特刊)发表学术论文:加 3 分;注:发表论文需满足字数≥3000 字,需提供正式出版物作为认定依据;若为与导师联合发表(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需导师出具书面推荐信,明确学生在论文中的贡献度比例,按比例折算得分。(2)竞赛获奖(上限 10 分)师范生技能竞赛:省级以上(不含省级)一等奖加 10 分、二等奖加 7 分、三等奖加 3 分;省级一等奖加 6 分、二等奖加 4 分、三等奖加 2 分;学科 / 技能 / 创新创业竞赛:按《2024 年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学科竞赛目录》认定级别,A 类竞赛一等奖加 10 分、二等奖加 7 分、三等奖加 3 分,B 类竞赛一等奖加 7 分、二等奖加 5 分、三等奖加 2 分;竞赛设特等奖的,等同一等奖加分;B 类竞赛加分上限为 7 分;注:非目录内竞赛获奖不计分,需提供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官方获奖名单作为认定依据。社会贡献(10 分)认可学生本科阶段的以下社会服务经历,同一类别有多项经历的,仅取分值最高的一项,总分上限为 10 分:入伍服兵役:加 7 分(需提供服兵役证明原件);参加国家级志愿服务:加 3 分(需提供国家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赴学校认定的国际组织实习:加 3 分(需提供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证明)。(三)资格审核与答辩各专业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成员需为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 5 人),对申请学生提交的科研论文、竞赛获奖等材料进行真实性、有效性审核,排除抄袭、造假、冒名等情况;审核小组组织相关学生在指定范围内开展公开答辩,重点考查成果的创新质量及学生个人实际贡献;答辩全程需录音录像,答辩结果需公开公示;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需对学生成果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成果,不得纳入综合成绩计算。(四)专项推免规则卓越师范生培养专项推免生需单独排名,仅可报考本校相关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点,遴选时着重考查学生的学科基础扎实程度、教师素养及学科教育研究能力。(五)学生申请流程符合资格的学生自愿报名,填写《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需提供 2 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出具的推荐信;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含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科研成果证明、竞赛获奖证书、社会贡献证明等);材料提交后,由所在专业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初步审核。五、推免工作时间安排9 月 3 日: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免工作方案与遴选细则;9 月 5 日:将学院推免工作方案与遴选细则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官网全文公示;9 月 6 日 —9 月 11 日:各专业组织资格审查与成果审核,由专家审核小组完成材料鉴定,将审核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9 月 12 日:(1)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核各专业上报材料与审核结果;(2)启动 “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流程,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拟推荐名单;(3)在学院官网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同时将拟推荐名单及汇总材料上报学校教务处。六、推免生接收程序与规则志愿填报范围:除卓越师范生培养专项外,其他推免生可自主选择报考国内任意招生单位及专业;卓越师范生培养专项推免生仅限报考本校相关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点;系统操作要求:推免生需在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上完成志愿填报、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本校报考提示:报考上海师范大学的推免生,需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上海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含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了解本校接收细则与安排。七、监督与申诉机制监督渠道: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学院纪检监督(组员刘畅负责)及学生、教师监督,确保过程透明、结果公正;申诉流程:学生对推免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说明申诉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也可直接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反映;联系咨询:学院推免工作联系人:朱倩云老师,联系电话:64322805;咨询时间为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可咨询资格审核、成绩核算、名单公示等相关问题。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25 年 9 月 3 日2025-09-26 17: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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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南京师范大学自身制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经过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复试环节的严格考核,再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审查与审定后,现正式对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本次拟录取名单的详细信息已整理成附件,考生可自行查阅。本次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期限为 5 月 22 日至 5 月 28 日。在公示期间,若相关单位或个人对拟录取名单存在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材料应明确异议理由、异议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核实处理。特别提醒,公示结束后的拟录取名单并非最终录取结果,还需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确定正式录取资格。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监督联系电话为 025-85891893,电子邮箱为 yzb@njnu.edu.cn,考生如有其他疑问,也可通过上述方式咨询。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5 月 22 日附件:【2025 年硕士录取名单公示.pdf】2025-08-28 17: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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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丨福建师范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相关事宜的通知一、成绩查询安排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定于2月24日15:00正式向考生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个人成绩。(扫描上方二维码可直接跳转至查询页面)二、成绩复查相关规定1. 复查说明:所有成绩在公布前都经过了仔细的复查与校对。若考生对成绩仍有疑问,可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其中,统考科目由学校汇总后上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复查,自命题科目则由学校组织专人统一复查。2. 复查范围:不允许考生查阅答卷原卷,复查仅针对答卷的漏改、漏统、错统情况,主要核对卷面各项累计分,包括小项累计分、总分以及卷面成绩与公布成绩是否一致等,评卷的宽严程度不在复查范围内。3. 复查流程:考生需自行填写《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每位考生原则上只能申请复查一门科目,若申请超过一门,仅对第一门进行复查。申请表下载地址: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管理→文档下载,该文档包含“打印版”和“手写版”两个范本,有打印条件的考生可选用“打印版”,无打印条件的可使用“手写版”)。填写完成后,需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并将申请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一同扫描或拍照,在2月26日15:00前发送至yzb@fjnu.edu.cn邮箱。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申请、申请表信息不完整或有误、无法识别、未手写签名以及扫描或拍照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4. 结果反馈:3月7日之后,复查结果将通过成绩查询系统反馈给考生。三、其他需注意事项1. 信息发布途径: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安排,将及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安心准备后续事宜,耐心等待通知,并密切关注相关信息。2. 成绩排名情况:学校不提供专业成绩排名的查询服务,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将由考生所报考的学院按规定公布。3. 复试及调剂信息:在教育部公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学校会结合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等,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包含调剂信息)。在复试通知发布前,考生请勿提前来校。4. 咨询方式:若考生有其他问题,可发送电子邮件至yzb@fjnu.edu.cn进行咨询。5. 通讯畅通要求:请考生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及时查看并回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系统站内消息、电子邮件等相关信息。6. 时间调整说明:上述相关时间安排若有变动,学校将另行通知。2025-08-20 11: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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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召开“十四五”规划总结与“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会一、会议概况7月13日上午,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召开了一场重要的专题会议,聚焦于“十四五”规划的总结、“十五五”规划的编制以及学科专业设置的调整优化工作。此次会议汇聚了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点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以及各系主任等核心人员,由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廷龙亲自主持。二、会议内容张廷龙院长在会议伊始,详细传达了学校关于相关工作的部署要求,并对学院“十四五”规划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了系统性的总结。他指出,在推进“十五五”规划编制以及学科专业优化调整的过程中,需要从“高水平、增特色、强应用、智能化”这四个关键方向入手。张院长强调,要实现“学科-学位点-专业”的一体化分析与谋划,深入剖析当前的发展现状,并科学地规划未来的发展目标与战略。与会人员围绕学院的未来发展定位、学科专业布局的优化等重要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讨,并积极提出了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三、领导讲话院党委书记乔静在会议总结发言中指出,“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以及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工作对于学院的长远发展和内涵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她强调,全体人员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其考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各项决策部署。乔书记提出,学院的发展要紧密围绕国家和区域的重大发展战略,同时积极对接新兴产业的需求。在工作中,要妥善处理好“校与院”“变与常”“远与近”“主与次”“内与外”“难与易”等多方面的关系。她要求立足学院实际,科学谋划未来发展路径,明确任务责任分工。工作小组要切实担当起责任,周密部署各项工作,明确责任,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高质量完成调研、研讨以及发展规划的撰写工作。乔书记还强调,要科学推进三项工作的开展,在系统总结“十四五”规划实施成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学科的特色优势,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全力推进学院的高质量发展。四、后续工作安排会议结束后,学院将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开展广泛且深入的调研论证工作。通过这一系列举措,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任务,为学院在“十五五”时期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2025-08-25 17: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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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调剂工作由我校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办理相关手续。一、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以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报考条件为准)。2.原则上,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4.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调剂学术,相关要求由各招生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会或学术分委会审议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二、调剂工作要求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小时,1小时后考生可自由选择保留志愿、修改志愿或转移志愿。2.每位调剂考生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志愿,专业有研究方向的必须选择研究方向,多报专业志愿或不选择研究方向均视为无效报名。3.我校将于教育部调剂系统关闭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对申请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根据学科需要结合考生初试科目、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择优选择考生进入复试名单。4.我校调剂复试实施现场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三、调剂工作程序1.我校将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分批调剂,未在教育部调剂系统中留有有效志愿的考生一律不得进行调剂复试。2.工作程序:我校公布调剂缺额专业信息→拟申请调剂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调剂系统关闭→研究生院对申请调剂考生志愿(剔除无效报名)进行审查和筛选,组织相关学院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调剂系统对调剂生源发出复试通知→组织调剂复试。3.调剂系统关闭后,如有考生志愿转移或放弃复试,学院可申请顺位增补复试名单。4.对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参照《南京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5.调剂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复试通知操作,否则将取消调剂复试资格;复试结束后,学校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拟录取操作,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6.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8日-28日,我校调剂复试原则上4月上旬启动,4月28日前分批次完成所有调剂复试,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四、联系方式1.招生办公室:电话:025-86869222;电子邮箱:degree@njmu.edu.cn2.各招生学院:https://yjszs.njmu.edu.cn/2022/0921/c10177a221821/page.htm2025-08-01 15: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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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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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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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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