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2025-09-08 10:26:03 来源: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为妥善推进 2025 年我校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北京邮电大学自身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准入的初试成绩合格标准


考生初试需满足总分 75 分、单项成绩 20 分的合格线,凡是达到该标准的考生,均具备参加复试的资格。


二、复试时间与复试形式


2025 年我校针对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将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从原则上来说,同一招生专业必须统一复试形式,且复试的整个过程都需进行录音与录像。关于复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安排以及地点信息,将由考生所报考的学院自行确定,并直接通知到每位考生。


三、复试实施流程


1、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需在 5 月 16 日之前,将下述材料发送至报考学院的指定邮箱 学院邮箱可参考《北京邮电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链接为


https://yzb.bupt.edu.cn/content/content.php?p=8_4_577


邮件需按照 “2025 年港澳台招生_姓名” 的格式命名,材料文件的后缀格式可选择 jpg、pdf 或 zip:


(1)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扫描件;


(2)港澳地区考生需提交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扫描件;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交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以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扫描件;


(3)大学学习期间的成绩单扫描件,该成绩单需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4)若为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个人信息页与注册页的扫描件;若为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对于学历证书是在境外获得的考生,还需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扫描件;


(5)由两名与考生报考专业相关、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同等职称的学者出具的书面推荐信扫描件;


(6)各报考学院根据实际需求要求考生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携带上述所有材料的纸质版,同时还需携带招生简章中要求提交的体检报告,以及各学院要求考生准备的其他考试相关物品。


对于拟录取的考生,在入学报到阶段,各报考学院将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再次审查,并核实考生的报考资格。若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规定或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获取报考、复试及录取资格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复试内容设置


(1)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


该部分考核主要聚焦考生个人的实际表现,考核内容涵盖考生的政治立场与态度、理想信念追求、道德品质修养、科学精神素养、诚实守信意识、遵纪守法情况、团队协作能力以及心理健康状态等多个方面。


(2)专业面试考核


专业面试重点对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与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进行考核。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的专业面试,将重点评估考生的学术素养水平、对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与灵活运用能力,以及科研创新潜力;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面试,则会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功底、实践应用能力和职业素养水平。


(3)心理测试环节


心理测试采用线上测试的方式进行,未按要求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关于心理测试的具体操作流程,考生可点击查看《北京邮电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学生心理测量操作步骤及说明》。


四、复试录取核心原则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核算,其中外语听说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等在复试总成绩中所占的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自身专业特点自行确定;


2、若考生的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将直接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 初试成绩 ÷1.5× 初试成绩权重 + 复试成绩 × 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在入学总成绩中所占的权重范围为 30%-40%,具体权重数值由各学院自主设定;


4、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进行量化计分并计入总成绩,但如果该部分考核结果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录取;


5、学校将以考生的入学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结合考生的心理测试结果、政治审核结果,综合考量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监督与举报联系方式


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投诉邮箱为 yzb@bupt.edu.cn,联系电话为 010-62285173-805;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监督与举报受理工作,监督举报电话为 010-62281998。


六、其他补充说明


1、在复试录取全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行为,或是通过弄虚作假方式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情况,一律不予录取;对于已经完成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已办理入学手续的考生,将取消其学籍;


2、学校明确规定,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存在此类情况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主动向报考学院如实告知相关情况;


3、选择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以及选择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必须在正式录取之前提交符合要求的三方定向就业协议,若未能按时提交,将无法获得录取资格。


附件:2025 年北京邮电大学面向港澳台招生考试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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