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校联动共筑升学桥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牵头 2026 年研究生招生宣讲会(郑州大学专场)预告
为助力有意向报考研究生的同学更全面地知晓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四所高校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与人才培养特色,上述四所院校将联合前往郑州大学开展专场研究生招生宣讲会,现诚挚邀请各位同学积极参与,把握与院校直接沟通的宝贵机会!
一、活动核心信息总览
本次宣讲会聚焦 “政策解读 + 院校特色 + 互动答疑”,旨在为郑州大学学子搭建与四所北京高校对接的桥梁,具体核心信息如下:
1.活动时间:2025 年 6 月 22 日(星期日)14:00 至 17:30,全程约 3.5 小时,含宣讲与答疑环节;
2.活动地点:郑州大学主校区中心体育馆东配馆,建议提前规划路线,避免迟到;
3.环节时长安排:
(1)14:00—14:40:北京科技大学专场宣讲;
(2)14:40—15:20:北京林业大学专场宣讲;
(3)15:20—16:00:北京交通大学专场宣讲;
(4)16:00—16:40: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专场宣讲;
(5)16:40—17:30:全院校联合答疑与咨询时间。
二、各参与院校宣讲学院清单
四所高校均筛选优势学院参与本次宣讲,覆盖多个热门学科领域,具体学院如下:
1.北京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绿色低碳钢铁冶金全国重点实验室(二者均为该校学科优势单位,将重点解读相关领域招生方向);
2.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该校传统优势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跨学科特色学院);
3.北京交通大学:自动化与智能学院(智能制造相关方向)、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交通基建特色方向);
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该校核心学院)、能源学院(新能源与传统能源研究方向)。
三、宣讲会主讲嘉宾阵容
本次宣讲邀请各院校资深教师担任主讲人,确保信息专业度与实用性,嘉宾信息按院校分类如下:
1.北京科技大学
(1)何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将解读材料领域招生与培养;
(2)佘雪峰:绿色低碳钢铁冶金全国重点实验室教授、博士生导师,聚焦低碳冶金方向宣讲;
2.北京林业大学
(1)向玮:林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负责林业相关学科政策解读;
(2)陈文汇: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讲解经管类研究生培养特色;
3.北京交通大学
(1)吕继东:自动化与智能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解读自动化与智能方向招生;
(2)李松锴: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秘书,侧重土木建筑学科报考指导;
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1)李全国: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地层与古生物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聚焦地学核心方向;
(2)张鸿:能源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讲解能源领域研究生招生与学习规划。
四、互动答疑与招生咨询安排
为切实解决同学报考疑问,本次活动设置专门咨询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1.咨询负责人员:
(1)北京科技大学研招办:刘老师,可解答该校整体招生流程与政策;
(2)北京林业大学研招办:李老师,负责该校各学院报考细节咨询;
(3)北京交通大学研招办:朱老师,提供该校招生政策与录取相关答疑;
(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招办:王老师,解答该校报考要求与流程问题;
2.答疑准备建议:建议同学们提前梳理报考相关问题,例如研究方向与个人兴趣的匹配、导师选择的方法、实验室资源配置情况等,以便在现场与老师高效沟通,充分利用咨询时间。
五、活动福利与抽奖设置
本次宣讲会为参与同学准备多重福利,鼓励大家积极到场互动:
1.到场基础福利:所有到场参与的同学,均可领取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四所院校联合定制的文创礼品一份,每人限领 1 份;
2.现场抽奖福利:参与 16:40 开始的咨询环节的同学,均可参与现场抽奖,奖品设置如下:
(1)一等奖:双肩背包,共 3 个名额;
(2)二等奖:1000 片装千里江山图拼图,共 5 个名额;
(3)三等奖:手持风扇(具体型号为 “口袋凉扇 3 秒降温 * 三层鸥系列手持风扇”),共 10 个名额;
(4)参与奖:磁力书签(标注 “竹影济息 竹影清息”),共 50 个名额,中奖概率较高。
六、各院校研招办咨询联系方式
若同学无法到场,或需提前了解基础招生信息,可直接联系各院校研招办,联系方式如下:
1.北京科技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 010-62332484,工作时间可咨询;
2.北京林业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 010-62336079,可咨询该校招生细节;
3.北京交通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 010-51688153,负责该校招生政策答疑;
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招办:联系电话 010-82322323,可解答报考相关疑问。
七、活动报名与组织单位信息
1.报名方式:本次活动需提前扫码预约报名(注:原页面报名二维码相关图片内容省略,按实际扫码流程操作即可);
2.主办单位: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四校联合统筹活动开展;
3.协办单位:郑州大学(提供场地与本地协调支持)、中国教育在线(协助活动宣传与报名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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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报考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湖南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要求,为保障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报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咨询方式湘潭大学报考点设立专门咨询渠道,考生在报名过程中若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31-58292051,咨询时间以工作日正常办公时段为准。二、特别提醒(一)账号安全与信息保管考生需使用本人真实信息注册报名账号,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及密码,不得向他人泄露;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账号被盗用、报名信息被篡改等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志愿填报规则考生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且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若需更改报考点、招生单位等系统不允许直接修改的项目,需先取消原有报名信息,再重新填报。(三)报名信息确认责任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后一律不可修改;若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违反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等情况,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学历(学籍)核验报名期间,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完成,建议考生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按时完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通讯方式保障考生需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真实准确且能正常使用,注意关闭信息屏蔽、拦截功能;报名考试、复试录取期间,考点及招生单位将通过上述通讯方式发送重要通知;若考生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 “湖南省教育考试违规处理电子送达系统” 送达违规处理决定书;因通讯方式不准确、信息接收不畅导致无法及时获取通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六)专项计划报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仔细查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有关事项的说明》,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七)残障考生服务残障考生报考前,建议先咨询报考招生单位及拟选择报考点的相关政策与要求;若需要考点提供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期间向相关报考点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所需便利类型及理由。(八)特殊学历考生注意事项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尚未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仔细研读所报考招生单位招生简章中的具体规定,确认自身符合报考条件后再报名;不符合条件仍报考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九)政策与信息查询考生需认真学习教育部下发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文件,准确把握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要求;需详细查阅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等信息,及时关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及相关报考点发布的公告,确保了解最新动态。(十)考试文具准备湖南省不统一配发考试文具,考生需自行携带符合规定的文具(使用透明文具袋包装,内装 0.5mm 黑色字迹签字笔、2B 铅笔、无封套橡皮、绘图工具等);同时需携带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其他所需用具,未按要求携带文具导致的考试不便,由考生本人承担。三、报名方式报名前提:考生需符合《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名条件,同时满足招生单位、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及所选报考点发布的相关要求;报名流程:信息填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按系统提示填报网上报名信息;材料提交:根据系统要求上传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费用缴纳:通过 “网上支付” 方式缴纳报考费;信息确认: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操作,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四、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时间(一)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重要提醒:逾期无法补报,且已填报的报名信息不得修改,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二)网上缴费时间缴费要求: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 “网上支付” 方式缴纳报考费;逾期处理: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三)网上确认时间确认周期:2025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5 日,具体操作时间以湘潭大学报考点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确认要求:所有考生均需按报考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责任说明: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湘潭大学报考点(代码:4302)接收范围拟选择湘潭大学报考点报名的考生,需严格对照以下要求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接收范围,因错选报考点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一)核心接收对象湘潭大学报考点仅接收湘潭大学(含兴湘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报考,且不包含报考管理类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二)特殊限制说明报考管理类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须选择湖南省内市州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名,具体要求详见《湖南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单独考试考生:本报考点不接收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特殊科目考生:若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相关专业,其初试自命题科目有特殊要求(如需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硫酸纸、A3 及以上尺寸纸张等,不含网上阅卷答题纸),或考试时长超过 3 小时),考生须选择该招生单位对应的报考点报名,不得选择湘潭大学报考点。六、网上缴费细则缴费范围:所有选择湖南省内报考点的考生,均需在完成报名信息填报且确认无误后,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报考费;缴费时间:需在网上预报名或正式报名期间完成缴费,逾期无法补缴,且将取消报考资格;缴费与退费要求:具体缴费标准、操作流程及退费规则,详见研招网 “网报公告” 栏发布的《湖南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缴费公告》。七、网上确认安排确认方式:湘潭大学报考点(4302)采用网上确认方式,不设现场确认环节;确认时间:2025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5 日,具体操作要求以《湘潭大学考点(4302)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确认公告》为准;材料要求:所有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按公告要求提供本人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未确认后果:未经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不得参加后续考试。2025-10-22 15: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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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2022 级各班级: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将我院 2026 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与推荐指标分配关于 2026 年推免生的申请条件、各专业推荐指标分配标准,具体内容已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各班级及申请学生可查阅该实施细则获取详细信息。二、申请推免生总积分计算方法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由三部分构成,分别是考试课总评成绩、获奖情况得分、科研与创新能力得分,具体计算规则如下:成绩构成占比:前六个学期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在综合测评中占比 70%,获奖情况占比 15%,科研与创新能力占比 15%。专业内部推荐积分公式:学生总积分 = 专业成绩分 + 科研分 + 获奖分。其中:专业成绩分 = 前六个学期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 ×70%;科研分 =(本人科研积分 ÷ 本人所在专业内科研最高积分)×15;获奖分 =(本人获奖积分 ÷ 本人所在专业内获奖最高积分)×15。补充说明: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以及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体现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均已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作为积分核算与资格评审的重要参考。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证明、竞赛获奖奖项证明,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获奖正式文件(不含各类公示材料)。其中,论文期刊分类标准按出刊时间划分:2024 年 2 月 1 日(不含当日)前出刊的论文,参照《安徽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参考目录(2021)》分类;2024 年 2 月 1 日(含当日)后出刊的论文,参照《安徽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参考目录(2023)》分类。若学生在某一加分维度(如科研、竞赛)存在多项可加分情况,原则上仅选取其中一项计算积分(具体按《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奖及科研与创新能力积分细则(修订)》执行,每一类别仅认可一项加分,且仅需提供该项目的证明材料)。三、推免工作时间节点本次推免申请材料准备与提交时间节点明确如下:材料准备阶段:9 月 3 日 —9 月 4 日,申请学生需依据《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及学院发布的推免工作相关通知,梳理个人相关材料,完成材料整理与填写。材料提交阶段:纸质材料提交:9 月 4 日 17 时前,申请学生需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含各类证明材料原件)提交至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广学楼 307 室),由艾科妮老师接收。电子版材料提交:9 月 4 日 17 时前,申请学生需将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统一提交;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为 “班级 + 学号 + 姓名”。特别提醒: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的接收截止时间均为 9 月 4 日 17 时,逾期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四、推免申请材料要求(一)学院教学办提供材料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将为各专业推免工作提供基础材料支持,具体包括:各专业学生前六学期必修考试课总成绩排名表、学生个人前六学期必修考试课成绩单。(二)申请学生需提交材料申请学生需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所有表格需使用指定模板(模板可参照学院发布的相关附件),相关加分细则与参考标准可查阅对应附件:材料清单:需用 A4 纸打印,由学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清单需完整列明提交的各类材料名称与份数。附件类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 1 份):其他证明材料: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需提供原件 1 份与复印件 1 份;所有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均需提供原件 1 份与复印件 1 份,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一致,由学院留存备案。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 年 9 月 1 日2025-10-13 09: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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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会计专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二批次调剂复试实施细则为规范开展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障选拔质量,依据《宁夏理工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学科专业特色与实际招生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循国家及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确保复试全流程透明规范,所有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参与选拔,杜绝任何歧视性对待与违规操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二)科学选拔原则结合经济管理类专业培养目标,构建 “知识 + 能力 + 素质” 三位一体的考核体系,注重考查考生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确保选拔出具备潜力的优质生源。(三)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把控复试与录取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综合素质不达标的考生坚决不予录取,不盲目追求招生数量,确保硕士研究生培养起点质量。(四)安全有序原则统筹做好复试期间的组织协调与安全保障,提前制定应急预案,防范各类突发风险,确保复试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二、复试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学院副院长、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代表为成员,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承担日常协调工作。主要职责: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流程及评分标准;确定复试工作人员(含考官、秘书、监察人员等),组织开展岗前培训,明确工作纪律与要求;审核复试考生名单,统筹安排复试时间、场地与设备,协调解决复试期间的各类问题;审定复试成绩与拟录取名单,按规定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处理考生对复试结果的异议,做好解释与沟通工作。(二)复试监督小组组成人员:由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党委委员、纪检委员及教师代表为成员。主要职责:全程监督复试各环节(含命题、考核、成绩核算、名单公示等),检查是否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监督复试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确保其遵守工作纪律,杜绝违规行为;受理考生投诉与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按程序反馈处理结果;记录复试监督情况,形成监督报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监察部门备案。(三)复试小组组成要求:按招生专业方向组建若干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 5 人,成员均为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且职称不低于讲师;每组配备 1 名复试秘书,负责记录复试过程、整理材料及成绩录入。回避要求:复试小组成员若与考生存在直系亲属、师生等利害关系,需主动申请回避;考生也可申请利害关系人回避,经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决定是否调整。主要职责:依据复试细则开展专业面试、外语测试等考核工作,按评分标准对考生表现进行客观评分;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复试过程(含作答内容、评分依据等),确保过程可追溯;复试结束后,及时汇总本组考生成绩,签字确认后提交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三、复试对象及基本条件(一)复试对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 A 类考生复试分数线(含总分及单科线)的考生;符合学校调剂要求,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申请调剂至我院,且经学院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专项计划(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二)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学业基础扎实,对报考专业领域有浓厚兴趣,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储备与学习能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相关要求;按规定完成报名手续,提交的报考材料真实、完整,无弄虚作假行为。四、复试内容及考核方式(一)复试内容构成复试总分 100 分,包含专业综合能力考核(60 分)、外语水平测试(20 分)、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20 分)三个部分,各部分考核重点如下:专业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内容:涵盖报考专业的核心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科研思维与创新意识,以及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结合经济管理类专业特点,增设案例分析题,考查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形式:以面试为主,部分专业方向增设专业笔试(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面试时考生随机抽取试题作答,考官可根据作答情况进一步追问。外语水平测试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包含自我介绍、日常对话、专业相关外语内容翻译或问答等。考核形式:面试形式,由复试小组中负责外语考核的考官提问,考生现场作答,时间不少于 5 分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内容:评估考生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纪律观念、事业心与责任感,以及心理健康状况;结合考生本科阶段思想政治表现、奖惩记录等材料综合判断。考核形式:通过面试提问、查阅考生档案材料、与考生本科学校沟通等方式开展,考核结果分为 “合格” 与 “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加试对象:以同等学力(如专科毕业满 2 年、本科结业等)身份报考的考生,需额外加试 2 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根据报考专业确定,具体科目为《管理学原理》《西方经济学》(可根据专业方向调整)。加试要求:加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每门科目满分 100 分,考试时长 120 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意一门成绩低于 60 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五、复试工作流程(一)复试准备阶段(复试前 1 周内)名单公示:学院在官方网站公示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接受考生查询与异议反馈。考生通知:通过电话、短信或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形式、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材料审核:考生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籍证明、成绩单等),学院安排专人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场地与设备准备:布置复试考场与候考室,调试面试设备(如摄像头、麦克风、录音录像设备等),确保复试期间设备正常运行;制定考场规则,张贴于考场显眼位置。(二)复试实施阶段(按公示时间开展)考生签到:考生按通知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到,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工作人员核对身份后,引导至候考室等待。抽签排序:复试开始前,在监督小组见证下,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顺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考核开展:考生按顺序进入考场,在考官指令下开始考核,复试秘书全程记录考核过程与考生作答情况;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录像资料由学院统一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同一复试小组的考官对考生采用相同的考核标准,确保评分公平。成绩核算:单考生复试结束后,考官现场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秘书汇总成绩,经考官与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及时录入系统。(三)复试后续阶段(复试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成绩公示:学院在官方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的复试成绩(含各分项成绩),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学院按程序组织复核并反馈结果。拟录取名单确定:根据 “录取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 ÷ 初试满分)×60% + 复试成绩 ×40%” 的公式计算考生录取总成绩,按专业方向从高到低排序,结合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录取总成绩相同,优先参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仍相同则参考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名单上报: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六、录取规则及要求(一)录取基本规则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 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意一门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复试期间存在作弊或不诚信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需按学校要求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可能取消录取资格。(二)专项计划录取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实行计划单列、单独排序、单独录取,录取标准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不与普通计划考生混合排序;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如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基层服务项目加分等)的考生,按国家规定计入初试总成绩后再参与排序录取。(三)录取后续要求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提交档案等),逾期未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七、考生注意事项材料准备:提前按要求整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确保原件与复印件齐全、真实,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准时参与:按复试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迟到 15 分钟以上视为放弃复试资格;线上复试考生需提前调试设备,确保网络通畅,按规定时间进入复试平台;遵守纪律:复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通讯或存储设备进入考场,不得录音、录像、录屏或传播复试内容,违者按作弊处理;诚信应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与学术诚信,复试中如实回答问题,不隐瞒、不造假,若存在不诚信行为,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信息关注:密切关注学院官方网站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平台发布的通知,及时了解复试时间、地点、成绩公示等信息,因个人未关注信息导致错过相关环节的,责任自负。八、联系方式(一)咨询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952-2218668、0952-2218669联系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学院路 1 号宁夏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二)监督联系方式监督电话:0952-2218670联系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学院路 1 号宁夏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办公室宁夏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2025 年 3 月2025-09-19 17: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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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25 级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及档案邮寄指引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25 级硕士研究生新生请注意,学校预计在 6 月中下旬陆续发放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关键材料,同时会在研究生院官网开启新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收集工作,烦请各位新生密切关注官网通知,避免错过重要信息。为帮助新生顺利完成入学前准备,现将党(团)组织关系转接与档案材料邮寄的具体要求详细说明如下。特别提醒:仅非定向考生需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邮寄手续;此外,自入学报到前至报到后的三个月内,新生不得变更个人基本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若擅自变更,可能会影响入学资格审查及学籍电子注册流程,务必谨慎对待。一、党组织关系转接要求1.材料携带与提交:所有党员(包括预备党员)需自行携带纸质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入学报到当天,将介绍信提交至所在研究生二级学院的党总支。需特别注意,介绍信抬头必须填写 “中国共产党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党委”,转入单位需准确填写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XX学院”(“XX学院” 需根据新生所属专业对应的学院填写,如社会工作专业对应 “社会工作学院”)。2.材料密封与审查:在党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相关档案材料需由原档案保存单位密封后,转交至新生所在的研究生二级学院。新生党员需提前确认个人党员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并在向生源地单位党组织申请转接时,明确告知学校对档案材料的要求。新生入校后,学校相关部门会对党员资格及档案材料进行集中核查,若出现组织关系介绍信缺失、档案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等情况,学校将不予认可其党员身份。3.补充通知渠道:上述党组织关系转接要求,后续还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送给各位新生,建议新生收到通知书后再次核对相关流程,确保无遗漏。二、团组织关系转接要求1.接收方式与平台:团组织关系转接采用线上办理模式,通过 “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 平台完成,原则上无需提交纸质版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该平台官方登录入口为:https://zhtj.youth.cn/zhtj/ ,新生可提前收藏网址,方便后续操作。2.接收时间规定:团组织关系线上接收的时间范围为 “开学报到后至开学后一周内”,学校不会提前开启接收通道,请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接,避免逾期影响关系转入。3.线上转接路径:不同专业新生需按照对应路径选择转入组织,具体如下:(1)社会工作专业:依次选择 “中央和国家机关 — 全国总工会机关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 社会工作学院 —2025 级社会工作硕士班团支部”;(2)新闻与传播专业:依次选择 “中央和国家机关 — 全国总工会机关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 文化传播学院 —2025 级新闻与传播硕士班团支部”;(3)资源与环境专业:依次选择 “中央和国家机关 — 全国总工会机关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 安全工程学院 —2025 级资源与环境硕士班团支部”;(4)法律(法学)专业:依次选择 “中央和国家机关 — 全国总工会机关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 法学院 —2025 级法律(法学)硕士班团支部”;(5)公共管理学专业:依次选择 “中央和国家机关 — 全国总工会机关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 公共管理学院 —2025 级公共管理硕士班团支部”;(6)会计专业:依次选择 “中央和国家机关 — 全国总工会机关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 劳动经济学院 —2025 级会计硕士班团支部”。需额外注意:在 “智慧团建” 平台操作时,若遇到 “转入组织是否在北京 / 福建 / 广东” 的选项,需选择 “否”;后续点击 “申请转入组织” 时,在弹出的选项中选择 “中央和国家机关” 即可。4.纸质材料提交:新生的团员证及团组织关系相关材料,需在入学报到时自行密封携带,并提交至所在研究生二级学院,由学院统一归档。5.通知同步渠道:上述团组织关系转接要求,也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送,新生可结合通知书内容进一步确认操作细节。三、档案转寄具体信息1.调档函与邮寄方式:学校发放的调档函将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寄送给新生。新生需提前与原学校、档案保存单位沟通,确认档案邮寄方式为 EMS(邮政特快专递)—— 因档案涉及个人重要信息,EMS 在安全性和可追溯性上更有保障。2.建议邮寄时间:考虑到暑假期间学校接收窗口可能存在不便,为避免档案丢失,建议新生将档案邮寄时间安排在 9 月上中旬(具体邮寄时间段将在调档函中明确标注,以调档函信息为准)。3.各专业档案转寄详情:不同专业新生的档案需寄往对应学院,具体信息如下:(1)社会工作专业:档案转寄单位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转寄部门为社会工作学院,转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 45 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社会工作学院,联系人为范小琳,联系电话为 18911725567,邮政编码为 100048;(2)新闻与传播专业:档案转寄单位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转寄部门为文化传播学院,转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 45 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文化传播学院,联系人为王程羿,联系电话为 18543292005,邮政编码为 100048;(3)资源与环境专业:档案转寄单位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转寄部门为安全工程学院,转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 45 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安全工程学院,联系人为陶吴群,联系电话为 13718547769,邮政编码为 100048;(4)法律(法学)专业:档案转寄单位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转寄部门为法学院,转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 45 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联系人为刘亚男,联系电话为 010-88561849,邮政编码为 100048;(5)公共管理学专业:档案转寄单位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转寄部门为公共管理学院,转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 45 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联系人为于双,联系电话为 010-88561968,邮政编码为 100048;(6)会计专业:档案转寄单位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转寄部门为劳动经济学院,转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 45 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经济学院,联系人为姚俊宇,联系电话为 17838623386,邮政编码为 100048。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5 月2025-09-03 15: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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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为安全、公平、科学、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有关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院(以下统称“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建若干个复试小组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设立组长一名,秘书一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专家小组须增加一定比例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校外专家。研究生院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学校将协调校内纪检监察队伍、研究生教学督导专家和研究生院工作人员以跨学院交叉形式参与研究生复试工作全过程监督。二、复试分数线调整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已录取推免生(含强基计划转段生)人数和实际上线考生情况,测算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可以向上调整或维持本单位复试分数线。各招生学院向上调整复试分数线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不变,其他照顾政策复试分数线以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为基础,按照学校相关政策确定。调剂优秀考生时必须按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执行。三、调剂上线考生不足的招生学院要结合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本单位确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实际上线考生情况,根据《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办法》,确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调剂要求。最终拟录取结果以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为准。四、复试要求和程序复试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一贯表现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招生学院要根据学科特点、专业要求以及人才培养目标,对拟采取的复试方式进行充分评估,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网络远程或混合复试等方式。所有考生复试工作应于4月20日前完成,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学院根据招生规模实际可分批开展复试,原则上第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不同批次的复试考核形式与标准在同一学科内应一致。具体由各招生学院安排并提前通知考生。(一)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确定的复试名单须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复试。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应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等有关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核,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若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提出疑问,考生应配合招生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复试资格。招生学院对享受加分项目与分数线下调优惠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专项计划及照顾政策(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不累加。(二)复试材料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含调剂考生),应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学院规定的方式提交如下材料: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材料提交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等(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2.“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5.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6.申请享受加分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7.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8.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三)复试比例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由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自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四)复试形式与程序1.招生学院应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含复试形式、内容、时间、地点和复试成绩计算规则等信息)、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考生可登录招生学院网站查询,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应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和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要予以备注说明。2.招生学院应认真审查核实考生身份及其相关证明材料,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前3个工作日向招生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审核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次,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前收取。3.招生学院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由招生学院妥善保存一年,确保复试全过程可追溯。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4.复试专家组秘书要在复试时按统一格式填写《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记录每考生一份,由招生学院妥善保存。5.落实人才分类选拔机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招生学院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复试应结合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精心设计复试内容,通过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学术学位专业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类别(领域)重点考核考生的运用专业基础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以及职业素养。同时,结合考生提供的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采取远程复试的,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应以面试为主。网络面试的面试小组组成、面试程序、面试质量等必须与现场面试保持一致。网络面试采用随机抽题、即时问答等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网络面试包含英语口语及听力,还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好考生心理状况筛查。复试内容包含笔试的,须确保复试笔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能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确保科学、规范、安全。要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试题,适当延伸对考生学术创新和学术潜质的考察。各学院根据笔试题量决定笔试时间,加强对笔试过程的监控,做好考生身份验证,防止替考。通过网络远程参与复试笔试的考生,学院要提前要求考生合理调整摄像头角度,保证能监督到考生周边环境,确保独自答题,防范答题过程中考生上网查询、向他人求助、AI辅助等违纪作弊行为。学院应对考生答卷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密封处理,以确保阅卷客观公正。6.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加试,方式由学院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8.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须在复试期间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的加试成绩由招生学院在考试结束后报送研究生院。9.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复试成绩的计算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复试成绩按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定的各项成绩的权重换算成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五、录取(一)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计算而成。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X+复试成绩×Y其中,X为初试成绩权重,Y为复试成绩权重。X原则上占50%-60%,X+Y=1,X、Y权重数值按照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执行,同一个单位确定的权重原则上应相同。(二)拟录取名单确定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优先复试,优先录取,招生指标如有剩余可接收考生调剂。未能录满招生名额时,可从下一批次复试考生中再次考核择优录取。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独立排序。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单独考试考生不得跨专业录取。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三)录取类别确定1.拟录取的单独考试考生,录取为回原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2.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为回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3.拟录取的其他考生,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录取为非定向(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4.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拟录取时须审慎确定录取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学院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原则不得修改。(四)拟录取名单的公示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拟录取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等情况予以备注说明。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招生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批后,将拟录取名单上网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可于复试后在招生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查询。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招生学院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的导师信息,开学后根据有关规定报送研究生院。(五)体检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六)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招生学院可采取“函调”等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七)录取通知书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兰州大学拟定于6月下旬发送录取通知书。六、信息公开公示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招生学院须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或公示,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受理举报的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校研字〔2009〕61号)受理考生的质疑与申诉,及时调查处理。七、其他要求(一)各招生学院应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强化规矩、纪律和红线意识,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严格落实复试考试考核材料安全保密、考场监督管理等制度要求,坚持并进一步完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公正、规范的复试录取办法,及时公布复试及录取结果。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的各类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二)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专家组成。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遵守招生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坚决杜绝复试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招生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不得参与其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各个环节的工作。(三)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报到前,一旦发现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不予注册学籍;对在复试工作中存在舞弊且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罚。(四)做实做细服务。各招生学院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及时、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救济保障等服务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及时受理并帮助考生妥善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各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在此,提醒各位考生要提高对一些社会办学机构或非法网站的警惕及识别判断能力,不要相信所谓的“一对一专业辅导”“保过”“保录”等非法承诺,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切实保护自身权益。(六)各位考生来校复试期间做好个人交通安全、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如遭遇突发情况,应沉着冷静,及时向亲人、朋友、工作学习单位和我校相关复试学院联系。八、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31-8912168邮箱:yzb@lzu.edu.cn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贵勤楼B304室2025-08-01 0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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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级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提交协议书的温馨提醒一、通知背景与重要性亲爱的2025级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同学们:大家好!首先,恭喜你们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即将踏上新的学术征程。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在正式被录取之前,需要完成一项重要的手续,即与招生单位以及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这一协议不仅是你们未来学习与职业发展的保障,也是各方权益明确的重要依据。二、协议书下载与填写要求请各位拟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尽快登录阜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并打印《阜阳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在填写协议书时,请务必仔细阅读每一条款,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协议书需一式三份,每一份都需按照要求签字盖章。三、提交方式与截止时间完成协议书的填写和签字盖章后,请务必在2025年5月23日之前,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将协议书邮寄至我校研究生处。请注意,邮寄方式必须选择EMS,以确保文件能够安全、准时送达。四、邮寄信息邮寄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西路100号阜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处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558-2595335邮编:236037五、注意事项在邮寄协议书时,请妥善保存好邮寄凭证,以便后续查询邮件状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为你解答。六、结语再次感谢各位考生对阜阳师范大学的信任与支持。我们期待着你们的到来,也相信你们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祝你们一切顺利!阜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处2025年5月14日2025-08-25 16: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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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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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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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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