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研究生选拔质量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全面考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以德为先,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考核。
(二)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完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提高生源质量。
(三)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管理、调剂管理、录取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做实做细服务保障工作,优化考生服务。
(五)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管理水平。统一实施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定《绍兴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切实保障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科学性和公平性。
(二)研究生院统一管理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统一审核学院复试、调剂、录取有关操作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三)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所在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成立复试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和督查小组,全面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1.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原则上由学位点或专业方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方向导师库指导教师随机抽签组成。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定本学科(专业)复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等。每个复试小组须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记录。
2.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担任。
3.学院督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二级学院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担任。
4.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参加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熟悉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能自始至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像、录音和书面记录),提高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凡当年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
5.学院制定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实施。实施细则一经发布,必须严格遵规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三、组织实施
(一)基本原则
1.考生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A类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时加强对考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的考察。
3.实行差额复试,一般不低于1:1.2,生源不足的学位点可适当降低复试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名单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学院公示无异后,方可开始复试。
4.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5.对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
6.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
(1)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满分500分总分降60分,满分300分总分降35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5分。符合该成绩条件的考生以下称为“上线考生”。
(2)当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时,上线考生全部进入复试名单。
(3)当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和上线考生报考专业数均多于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时:对于有上线考生的各专业,仅对初试成绩总分专业排名第一者计算相对获得值(相对获得值=考生初试成绩总分/考生报考专业对应的国家分数线总分),并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相对获得值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如果相对获得值相同的,则根据初试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当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专项招生计划数,并且上线考生报考专业数少于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时:①所报考专业内初试成绩总分排名第一者优先进入复试名单;②其他上线考生根据相对获得值(计算方法同上)进行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扣除优先进入复试考生数后的剩余数1:1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如果相对获得值相同的,则根据初试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资格审查
各学院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少数民族和退伍军人身份等信息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1.《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交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作为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的必要依据之一。
2.考生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3.应届本科毕业生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经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交验)。
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同时还需交户籍(户口)证明、定向就业意向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为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前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6.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达到国家线的考生,须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于录取结束后返还)。
7.同等学力考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报考公共管理的为5年或5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8.在读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必须联系所在院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在学信网上注销研究生学籍,否则不能参加复试。通过学籍审核的依据是:学籍学历审核下载数据中不再提示为“在校研究生”。
9.拟录取后一周内考生需提供体检证明。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体检。考生可就近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认可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体检,需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延后提交体检证明。考生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处理后果的,责任自负。
10.复试前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复试过程中有泄露考题、作弊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复试方式
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等复试方式,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应统筹安排,确保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各学院合理安排复试时间及场地。采取现场复试的,要提前告知考生复试安排,并为考生赴考预留充裕的时间。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制定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外语水平、综合能力。
2.会计专业硕士政治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中的思想品德考核和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其成绩计为合格与不合格。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5.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综合成绩60%,复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综合成绩40%。
(五)复试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依据本办法制定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
2.学院复试名单公示无异后,由学院告知考生复试时间、形式、地点、复试内容。
3.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各学院要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管理。要落实好试卷的制卷、保管、保密工作,提前准备好充足的试题,对于不同批次的考生要采用题目不同、难度相当的试卷,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考前要严格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4.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5.由复试组秘书认真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校纪委、研究生院派人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四、调剂
(一)基本条件
1.达到我校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6.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指标只能专项专用。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7.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调剂要求
1.各学位点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或以“预调剂”“采集考生调剂意向”等为名变相开展调剂工作。研究生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官网http://yjsc.usx.edu.cn/yzw/sy.htm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严禁任何教职员工和学生未经研究生院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
2.各学位点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要在调剂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向所有考生及时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学校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
4.调剂考生在系统上收到待复试(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调剂(同意录取)。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各学位点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五、录取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
3.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具体要求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排序最后如果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在新一轮调剂开始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考生,补录取考生如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3.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学院要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包括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5.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总分100分);
(3)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
(三)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加分项目不累计,各学位点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实。
(四)信息公开
对招生计划、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考生成绩、复试和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必须在学校或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
(五)时间安排
一般应于4月7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并及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传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全国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将于3月28日开通,已完成一志愿录取的招生单位可发布调剂信息;调剂模块将于4月8日开通,调剂工作同步正式启动;应于4月28日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
六、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
研究生院:0575-88348020
邮箱:yzb@usx.edu.cn
纪检监察室:0575-88342357
七、其它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不一致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综合评价、质量为先”的原则,科学优化复试环节,规范实施复试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公示,努力提升高层次人才选拔质量,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二、初试成绩要求学院在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基础上,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确定本学院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统一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三、调剂工作学院应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调剂工作细则,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统一公布。(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具体请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查询。2.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考生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6.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7. 调剂生应符合调入学院规定的具体调剂细则和要求。(二)调剂生挑选原则需要调剂生的学院依照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并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科研创新成果以及综合素质等情况选定调剂考生。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与调剂工作要求进一步制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调剂细则,提前向考生公布。(三)调剂程序1.学院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开展调剂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2.符合调剂要求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3.学院依照调剂政策和相关要求,审核调剂生材料,并在最长36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及时发送复试通知,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4.考生接到同意调剂复试的通知后,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复试。5.学校公布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进入复试调剂考生须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时间、复试安排等相关通知,按学院规定时间积极主动参加复试。6.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调剂要求,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不同培养方式(普通专业/研究方向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研究方向)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区别。四、复试工作(一)复试差额比例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复试录取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复试方式以现场复试为主,特殊情况允许网络远程(线上)复试,原则上校内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三)复试内容复试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为提高复试有效性和公正性,本次综合面试必须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重点考察学生阅读理解与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工程实践解决问题能力或实验技能和模拟计算、以及外语交流能力等。(四)复试要求1.资格审查、政审等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核查核验。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2.专业知识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或综合复试专业知识考核部分的内容按照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和范围进行命题考核。3.学院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可以自主确定复试环节的构成,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是必考环节。根据要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而且应该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4.复试题目及其评分标准与参考答案(含副题)、考生答题材料、评分得分、考生信息等在使用完毕前均系保密材料,学院须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5.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审计、图书情报等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6.考生需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体检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校医院,体检时间:现场复试期间。复试考核其他具体要求,请学院严格依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五、录取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各学院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必须优先录取,剩余招生计划再用于调剂生录取。各学院须将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录取,并根据下列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复试结束后各学院请及时将综合成绩排序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评分记录和作答情况等材料报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工商管理专硕、工程管理专硕、会计专硕、审计专硕、图书情报专硕等专业的初试科目总分300分,因此计算综合成绩时,初试总分应除以3。复试成绩构成占比,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等自主确定,其中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占比合计不低于80%。(二)教育部加分政策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下列情况按规定可加分: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2.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学院要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3.各学院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改变加分计算方法、扩大加分范围或另设标准。(三)不予录取等情况说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1.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的取消学籍。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四)录取规则及要求各学院要在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招生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以下要求进行:1.各学院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对一志愿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2.一志愿录取名额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对复试合格调剂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其他要求:1.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要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2.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4.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六、复试时间安排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拟定于3月28日- 4月21日进行,个别学院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请批准,可适当提前或延后复试时间,请各学院做好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并及时向考生公布。七、严肃纪律和违规处理(一)严肃考风考纪学校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二)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各学院按照招生要求,积极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对学院自己公开和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按有关规定事先在网站公布专业分数线、调剂要求、复试录取办法、学院复试录取细则、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调剂生复试名单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校申诉联系人:程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571-86919140,86915055,联系邮箱:yzb@hdu.edu.cn。2025-08-12 09:41:03
-
苏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苏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基本要求(一)复试分数线1.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招生专业/方向考生的初试情况和招生计划,自主确定不低于教育部2025年A区复试分数线。(1)同一专业/方向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复试分数线一致。(2)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方向应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该专业/方向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3)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方向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进入复试的人数。(4)若同一专业/方向进入复试的最低分考生初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复试。2. 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分数线按照国家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总分降20分进行划线。单考生原则上实行等额复试。(二)免试(初试)生复试1. 已经接收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需要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复试。2.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试(初试),直接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复试。(三)加分项目在教育部下发的符合加分规定的名单中的考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三、复试组织(一)复试形式和缴费一志愿复试工作均线下进行,复试费为80元/人。考生于复试前通过支付宝扫码缴费,未按时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请勿重复缴费。(二)复试时间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于3月下旬启动,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学科/方向复试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请各考生及时关注。(三)复试资格审查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由各单位留存备查):1.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初试《准考证》(可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提供注册有效的学生证)。2.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其中:(1)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持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对于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由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相关证明。3. 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4. 填写完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5. 除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以外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②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6.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请按序整理,前期已申请加分的考生,须携带加分材料原件现场复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故意隐瞒身份、违反相关规定,或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录取后发现,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四)复试考核研究生复试包括笔试(技能)和综合面试两部分。1. 笔试(技能)(150分)笔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笔试科目应与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一致。所有专业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笔试科目主要为思想政治理论测试;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和会计综合测试;其他专业主要为专业能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笔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笔试科目在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公布,所有加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2. 综合面试(150分)综合面试由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部分组成。各单位要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求、专业特点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促进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综合面试中可包含对考生实践或实验能力的测试,或其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绩计入面试成绩,具体办法由各单位自定。鼓励各单位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心理测试。(五)复试计分复试成绩(300分)=笔试(技能)(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四、调剂(一)基本条件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3. 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5. 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调剂。6.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二)调剂时间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将于4月8日起开通,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调剂系统”提出申请。未通过“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我校接收调剂生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五、体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六、录取1. 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对于录取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复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所在单位再次组织复试。2.复试成绩(满分300分)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两门加试课程成绩(满分100分)有任意一门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 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要调转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或非全日制的考生要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受目前我校条件限制,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4.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5. 2025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监督与复议1.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于复试开始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实名举报、投诉等事宜。2.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成立复试督查小组,监督和检查本单位复试工作。学校成立复试督查小组,加强对各单位复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学校督查电话:0512-65227655;E-mail:sdyzb@suda.edu.cn。八、其他事项1.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2. 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继续复试的资格或录取资格,如果已经录取,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3. 我校及相关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将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相关信息,考生若联系方式有变更,须及时告知到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4. 有关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有关政策与信息以研究生院及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官方网站公布为准。5.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8-01 16:13:14
-
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办法。一、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学校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复试突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等,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2、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指定一人,负责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3.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近亲属参加当年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相关专业教师担任,实行组长责任制。4.学院做好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5.对所有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二、复试工作(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1.学校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生源富余的学科专业可在此基本要求上,再划定复试分数线,并报研究生院备案。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3.对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单科下降5分,总分下降20分。各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之上,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考生须达到学院确定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才能进入复试。(二)复试方式2025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线下方式。具体请考生关注各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的复试方案,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三)考生资格审查1.做好心理素质普测。各学院要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复试准备工作,公布拟复试考生的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前,各学院须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其他相关就业证明(在被录取前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考生最终需要上传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以及提交方法请以各学院官方网站通知为准。3.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4.规范执行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除上述加分项目外,各学院不得擅自扩大加分范围、另设标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报研究生院审核。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5.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各学院应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6.各学院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要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校院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四)复试基本内容和主要形式1.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等。具体复试安排以各学院后续通知为准,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官方网站。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类考核成绩之和,总分为100分。2.复试主要内容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一般应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基本方面,各方面内容所占复试成绩的百分比由学院在复试方案中制定。专业素质能力主要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的情况。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面试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制定,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应统一。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2025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复试成绩比重须在30%-50%之间,学院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6.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在全国统一报名前已完成,不再重复进行,但须做好推免生进一步确认工作。三、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原则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调剂到该专业。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各学院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9.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10.符合所申请调剂学院规定的其他具体调剂要求。(二)调剂具体要求1.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2.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调剂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术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4.学院拟发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三)调剂工作程序1.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2.各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3.调剂考生(包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4.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5.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6.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四、录取工作1.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名额。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学院当年的招生计划。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4.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属地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被我校拟录取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5.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6.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7.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8.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五、信息公开1.招生计划公开。各学院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编制分专业计划,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2.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本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3.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各专业复试结果,结果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5.调剂方案公开。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6.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7、学院对于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也要及时主动予以公开。六、学校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教科南207室电话:0571-88320119传真:0571-88320119E-mail:yzb@zjut.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通讯地址:浙江杭州拱墅区潮王路18号邮编:310014各学院咨询及申诉渠道请查看相应学院网站。2025-08-05 14:40:47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商学院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中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效率和保证生源质量,既维护考生权益,又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120200工商管理学、020200应用经济学、025400国际商务、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125300会计、125700审计六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一、招生指标、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根据研究生院相关文件,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名额如下: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01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及录取工作。02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命题及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评定,每个面试专家组人数至少 5人,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考生的外语能力测试、创新及应用能力、专业知识及知识面、政治理论(MBA、会计、审计 3 个专业学位考核)等由面试专家组成员负责测试并评定成绩。03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的组织、考场秩序的维持、考生身份的验证、面试过程的录音、面试成绩的计算、录入等工作。04根据本院各专业复试一志愿考生数量,应用经济学(复试 17 人)和工商管理学(复试3 人)学硕成立 1 个面试专家组(复试人数共 20 人);国际商务专硕成立 1 个面试专家组(复试 19 人);审计专硕成立 1 个面试专家组(复试 16 人);工商管理专硕(MBA)成立 2 个面试专家组(复试全日制 25 人,非全 27 人);会计专硕商学院(南京校区)复试 49 人,无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复试 25 人,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复试 61 人,共 135 人,成立 7 个面试专家组。05为了维持考试的公平性,面试前学院召开专家组会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考生通过抽签决定其面试所在组和面试顺序。一志愿考生面试在 3 月 31 日和 4 月 1 日完成,调剂生面试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06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记录由学院保存到考生毕业。三、复试内容及复试程序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01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书一志愿考生于 3 月 30 日(周六)上午 8:30-11:00 接受资格审查,同时领取复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地点如下: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国际商务、审计:阅江楼 502;会计:阅江楼 512;工商管理(MBA):线上审核,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以 MBA 中心官方通知为准。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查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按顺序准备好以下材料,并将复印件装订成册:(1)《复试资格审查表》(2)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3)考生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2024 年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考生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加盖考核单位公章。应届生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填写;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的政工或人事部门填写;未就业考生由本人人事档案或户籍管理部门填写);(7)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8)考生 CET-4、6 级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9)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还须出示其工作单位同意该考生为该单位“定向培养”的公函;(10)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1)单独考试考生须携带论文(或业务骨干证明)、两名专家推荐信、同意定向就业本单位的证明;(1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交《报考 202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同时须在 3 月 28 号前缴纳复试费 80 元。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请考生自留底稿。凡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参加复试。如果考生材料暂时缺失,本人必须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在复试后一周内补齐资格审查材料,否则查实后有权取消拟录取资格。02心理素质测试考生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 8:00-30 日 16:00 登录心理测试网站,根据提示输入个人信息后进入测试板块(手机号码为研招网报名时所使用手机号),所有项目全部完成后才能提交,心理素质测试成绩只作参考不计入复试总分。网址:http://ehall.nuist.edu.cn/xsfw/sys/xlpcapp/*default/index.do03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2024 年 3 月 30 日(周六)下午 13:30-16:30,考试时间为 3 小时。笔试地点安排如下: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国际商务、审计:明德楼 N403会计:明德楼 N404、N408、N411,共 3 个考场,每个考场 45 人,具体名单分配届时请查看考场门口考生名单。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黑色水笔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下午 13:10到明德楼各专业对应考场参加考试(每个考场门口有该考场考生名单请仔细查看,不要走错考场)。具体科目参见我校《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内容参见我校《2024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大纲》。应用经济学笔试科目 F44《宏观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笔试科目 F45《统计学》、国际商务笔试科目 F32《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满分均为 150 分,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核。会计专硕笔试科目 F28《会计学(含政治理论)》、审计专硕笔试科目 F34《审计学(含政治理论)》,总分 150 分,其中:专业课部分满分 120 分,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核;《政治理论》部分满分 30 分,在面试环节以口头回答问题形式进行考核。《政治理论》成绩计入专业课笔试总分。04综合面试(含外语能力测试)(1)面试内容:综合面试满分为 150 分,其中含外语能力测试 50 分,主要包括创新及应用能力、专业知识结构及综合能力和外语能力的考察等。综合面试成绩低于 90 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2)面试时间、地点会计、MBA 一志愿面试时间:3 月 31 日(周日)上午 8:30 正式开始;12:00-13:30 中午休息;下午 13:30 开始。地点安排如下:会计 1 组:阅江楼 502,会计 2 组:阅江楼 520,会计 3 组:阅江楼 542,会计 4 组:阅江楼 543,会计 5 组:阅江楼 546,会计 5 组:阅江楼 418,会计 7 组:阅江楼 431。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在线面试(具体 ID 另行通知)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国际商务、审计一志愿面试时间:4 月 1 日(周一)上午 8:30正式开始;12:00-13:30 中午休息;下午 13:30 开始。地点安排如下: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学硕:阅江楼 502国际商务专业硕士:阅江楼 543审计专业硕士:阅江楼 546(3)面试程序A. 面试顺序及分组抽签抽签时间:3 月 30 日(周六)上午 8:30,资格审查的同时。抽签地点:各专业资格审查地点。B. 面试安排①请全体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在面试当天指定面试时间之前抵达指定地点候考,迟到15 分钟即取消复试资格。候考考生必须在指定候考地点(阅江楼 426)候考,不得随意离开。注:考生一律不准带手机、电脑等电子通讯物品进入侯考室和考区,否则按违纪处理。②轮到进行面试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带领,到面试考场验证身份证、准考证。考试进入面试现场后,首先进行外语能力测试,主要包括:1)英文自我介绍(3-5 分钟);2)考生随机抽取一道非开放性试题题号,由双语考官用英文朗读题目内容,考生回答。外语能力测试结束后,考生依次抽签回答专业知识题、创新及应用能力题各 1 道。审计专硕、会计专硕、MBA 考生另外抽取 1 道政治理论题进行回答。③到达面试考场,请清晰慢速地报出准考证号码、姓名,以使得面试专家能够核对记录。抽取题目后清晰读出题目序号以及题干内容,并进行回答。④面试结束,取回准考证并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和候考区逗留,如发现已考考生与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双方均按作弊论处。⑤考生在候考区可以阅读书籍等,但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特别是不得与已经完成面试的同学有任何联系,否则按作弊论处。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05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大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学历码是 3 或 4)加试科目参见我校《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 100 分,每门考试时间 2 小时。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同等学力加试时间地点安排请查看《复试通知书》中相关信息。0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在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考核材料。在复试过程中,由复试小组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面试环节成绩的评定1.综合面试、外语能力测试成绩、政治理论(审计、会计和 MBA 考生考核)这 3 项考核成绩由专家组成员当场逐项打分,每一项评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在该考核分项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2.关于同一专业不同面试小组复试成绩的调整说明为了消除同一专业不同面试小组成绩的差异,保证各组间成绩均分与标准差相同,作如下换算:设:面试第一组的平均分为 P1,标准差为 S1;面试第二组的平均分为 P2, 标准差为 S2;面试第 i 组的平均分为 Pi, 标准差为 Si;i 为实际面试组的数量若面试第一组考生成绩为 X1,面试第二组考生成绩为 X2,...面试第 i 组考生成绩为 Xi,则最终调整后复试成绩分别为:五、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构成,其中初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占比为 60%,复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占比为 40%。对于初试满分 500 分的专业: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0.4对于初试满分 300 分的专业: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6+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0.4考生复试成绩由专业课考核成绩与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构成,其中专业课考核成绩在复试成绩中占比为 50%,综合面试考核成绩在复试成绩中占比为 50%。其中: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专业课考核(会计、审计、MBA 专业含政治理论)/1.5*0.5+综合面试考核(含外语能力测试)/1.5*0.5各专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别排定名次,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由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排定名次的优先顺序依次为:综合成绩、初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排名按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分别排名。同一专业一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按全日制、非全日制不同学习方式分别排名;同一专业不同校区的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校区分别排名;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名。六、调剂复试程序01调剂申请条件根据 2024 年生源情况,我院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接收调剂生。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相关政策按照我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执行。具体调剂信息参考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调剂公告。02调剂生筛选标准拟调剂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MBA)考生报考专业代码前 2 位应为 12,初试科目是管理类联考科目,报考非全日制的依分数高低筛选,若最后一名有同分,则同时进入调剂复试。03调剂复试安排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载的研招网调剂系统内考生的调剂信息遴选调剂复试考生。调剂复试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调剂复试名单为准。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与一志愿复试及录取工作标准相同,并实行相同的组织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具体调剂复试日程安排以后续正式通知为准。七、其它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参加面试的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组人员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面试试题及与命题工作有关的内容,如专家组成员的组成等。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必须向学院主动提出,进行必要的回避。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八、监督和复议1.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2.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举报电话:025-58731002)。3.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在复试或拟录取名单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电话:025-58731201,邮箱:yzb@nuist.edu.cn)九、相关工作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4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十、解释权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商学院。2025-08-13 10:55:55
-
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依据《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一)成立由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学科专业带头人和研究生指导教师等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二)在工作小组指导下,成立相应学科(专业类别)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少于三分之二),实行组长负责制,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结合复试方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三)学院负责组织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历加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二、工作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三、复试(一)复试成绩要求在满足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学院结合招生计划、考生生源和复试差额比例等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类别)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1.一志愿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报名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学科专业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资产评估(025600)总分≥300分,会计(125300)总分≥190分。2.复试比例各批次调剂考生参加不同复试批次的复试成绩要求及差额比例以不同复试批次的公告为准。各批次调剂复试采用差额复试,工商管理学、应用经济学、资产评估、应用统计、数字经济、工商管理、会计(非全日制)执行差额比例以当批次调剂公告为准。按比例划定分数线后总分相同者同时进入复试范围,若符合调剂申请条件考生上线人数未达到计划招生差额人数的专业,按照实际申请人数确定。(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复试考生在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https://yjsxt.qu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 提供材料包括: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盖章成绩单或自考成绩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入伍前的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学院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后对录取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我校加分及审核政策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附件3)执行。(三)复试形式与内容学院2025年所有学科(专业类别)一志愿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志愿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笔试考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说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等。1.笔试考试: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历加试。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每门满分100。现场复试笔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笔试的流程完全一致。网络远程复试笔试的考生需按要求下载《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答题模板(A4纸)》并打印,笔试答卷提交按《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执行。(1)专业课:考试科目以学院公布的复试科目大纲为准,计入复试成绩。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其它学科(专业)占复试总成绩的50%。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理论: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学院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形式为笔试。2.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35%,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为保证复试成绩的公平、公正,按“复试小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式,计算考生专业面试成绩或笔试面试混合方式成绩;计算后的成绩,须由面试小组所有成员签名确认。采取多组复试的专业,同一学科(专业类别)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并制订相应导师评分的管理办法尽量消除组间分数差异,以保障各组成绩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平性。3.英语听说测试复试小组中包含有2名业务水平高、英语口语水平好的教师负责英语听说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英语听说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15%。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4.思想政治素质与心理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心理素质考核由学院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具有学生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经验的教师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以面试方式进行。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院将逐一形成书面材料备案。复试全流程须录音录像,音像材料需严格密封,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后交学校保存。(四)复试具体安排1.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2日-23日,报到时间:3月22日8:00-11:00 C1-4一楼大厅;笔试时间:3月22日14:00-15:00专业课,3月22日16:00-17:00思想政治理论,考场另行通知。面试时间:3月23日8:00-18:00。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要密切关注学院网站信息,及时了解学院复试环节、时间安排和相关制度,严格按规定流程上传材料并参加复试,务必保持注册手机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调剂考生参照《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提前完成相应网络远程设备和软件的安装和调试。考生以在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报名材料时预留的手机号码进行主辅机位腾讯会议注册,以便系统身份认定。3.调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无故中断。如确因设备故障或网络信号不畅等技术问题致笔试(面试)中断,调剂考生应立即电话0532-86870253联系学院金老师。4.调剂考生需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进行远程笔试及面试。在网络远程笔试考试结束5分钟内按规定要求提交答卷,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该门课考试,并按零分处理。5.如确因网络原因,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试或答题信息提交工作,可申请一次“再次笔试(面试)”,经复试小组组长确认同意,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同意,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再次进行笔试(面试)。6.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取消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对已入学考生将取消学籍,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五)体检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医院组织,具体安排详见入学指南,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四、调剂学院调剂工作基本要求及工作程序根据《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和《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实施。五、录取(一)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1)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和会计专业硕士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10%+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5%。(2)工商管理专业硕士、会计专业硕士以外其它专业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5%。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2.录取总成绩录取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6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40%;其中: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满分)×100分。(二)录取总成绩的排序及使用同一学科(专业类别)一志愿考生和各批次调剂考生要根据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序,依次录取。在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范围内,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类别)分配名额,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规则如下:1.考生总成绩是按学院招生学科(专业)分别排序。2.会计专业硕士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3.参加同一学科专业同一复试批次的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4.复试合格但因差额未能录取的所有调剂考生,如再次申请调剂到我校其他有缺额且笔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类别),可由考生申请、经拟调剂学院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同意,无需再次复试,以最近一次复试录取总成绩参加录取排序。(四)拟录取名单确定1.录取时,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2.学院可以将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以便在拟录取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计划调整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3.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青岛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样本)》(附件7),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4.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放弃的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的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拟录取。六、相关工作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复试录取全过程管理。在复试过程中,学校派出督查工作组对学院复试组织情况、复试各个环节进行督导检查。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工作,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违纪违法情况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各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纪检监察部门: 0532-85071099,jiwei@qut.edu.cn。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2-85071303,yzb@qut.edu.cn。(三)信息公开制度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或公示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各学科、专业类别招生人数、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业务要求、不同复试批次所采取的复试差额比例,“双机位”远程复试组织管理要求以及具体流程、内容、方式、复试成绩使用办法、录取排名方式等,以及具体复试合格要求条件和不予录取情况)、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等。(四)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五)复议制度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或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举报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答复。(六)学院联系方式联系人:金老师 办公电话:0532-868702532025-08-21 10:09:26
-
暨南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招生单位:依据学校 2026 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会议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告知如下:一、各招生单位(以下统一称为 “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全面统筹本单位推免研究生的招生录取事宜。其职责包括制定本单位复试小组工作的基本准则,集体审议各专业复试方案、复试教师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工作内容;对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开展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指导各学科组与专业复试小组推进工作;此外,还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妥善处理考生提出的复试成绩核查及申诉请求,保障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有序开展。二、各学院需从研招工作群获取《2026 年推免生复试套表》,并于 9 月 10 日下午 16:00 前,在学校推免生报名系统内提交复试方案,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 “研招办”)报送本院复试方案的纸质版。该复试方案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统一发布。各学院必须严格依照已审核的复试方案组织各项复试工作。三、接收录取推免生指标相关要求各学院各专业点要参考历年招收推免生的情况,结合 2026 年考生报名的实际数据,合理确定各专业接收录取推免生的名额。各学院接收推免生的总名额,需与此前上报研招办的 2026 年暨南大学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信息保持一致,且各专业必须为统考招生预留相应的招生指标。四、时间安排与工作流程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 2026 年推免生复试工作将采用线下复试的形式进行。(一)复试时间定为 9 月 17 日至 19 日,具体安排可查阅各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二)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采用网络远程测试方式,测试时间为 9 月 15 日至 19 日,具体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方案。未参与心理测试的考生,其复试成绩将视为无效。(三)考生复试流程依次为:考生凭借《推免生复试通知书》(可在研招网推免生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到报考院系办理报到手续→参加心理测试→参与复试(包含专业笔试与面试)→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资格考生提交体检报告。(四)体检方面,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在当地二甲及以上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自考生取得同意接收函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需将体检表原件邮寄至拟录取学院。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五)学校会向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发放同意接收函。(六)9 月 20 日 12:00 前,各学院需以单位为主体,向研招办报送以下三类材料:一是暨南大学 2026 年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二是暨南大学 2026 年推免生待拟录取名单;三是暨南大学 2026 年推免生不合格名单。五、复试内容与相关要求(一)复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本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创新精神及能力、实践(实验)能力、科研潜力、事业责任意识、团队协作能力,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复试总分设定为 200 分,由面试和笔试两部分组成,每部分各占 100 分。其中,面试包含综合素质与能力、专业素质与能力两个板块,每个板块各 50 分。综合素质与能力板块中,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占 10 分、外语听说能力占 10 分、基本素养占 30 分;专业素质与能力板块涵盖三个方面内容,分别是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 30 分、创新能力与科研潜质 10 分、专业认识与个人发展 10 分。(二)强化复试导师遴选工作,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各学院要挑选师德良好、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导师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充分发挥并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因为导师群体作为复试方案的执行者,直接影响选拔效果。各招生单位需高度重视复试导师的遴选、教育、培训与管理工作。需制定复试导师的遴选办法、培训方案及行为规范,加强对复试导师在政策、业务、政治、纪律等方面的教育,让导师熟悉政策内容、掌握规则要求、学会选拔方法,提升导师科学选拔人才和规范执行政策的能力。要明确复试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与纪律要求,与复试导师签订工作责任书,充分发挥并规范导师群体的作用。各学院及复试导师必须高度重视复试工作,将其视为近期研究生教学工作中的核心任务,确保在人才选拔过程中投入足够的资源与精力。对于招生人数较多的学院,不得压缩时间、仓促推进,务必为复试安排充足时间。(三)各学院需按照入学初试的统一标准,认真做好复试阶段笔试的命题、审题、制卷与评卷工作。笔试试卷及答案在启用前属于国家秘密材料,复试命题工作需在命题室内使用专用计算机及存储设备完成,严禁在公用计算机或服务器上进行命题操作。制卷与评卷工作需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要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不同学院、不同学科需结合自身特色,精心规划复试内容,制定更科学的考核标准,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四)各复试小组组长需在复试前组织导师共同商议复试流程及考察重点,科学设计提问内容,详细记录复试情况。每个复试小组需由不少于 5 名教师和 1 名工作秘书组成,其中复试教师应从研究生导师、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中选拔,且研究生导师人数不少于 3 名。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共同研讨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小组成员需在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需交由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五)各学院要加强过程监管,建立并完善 “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的 “三随机” 工作机制。强化技术支持与安全保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 “研管办”)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为 10 年,以备后续查阅。(六)复试流程需统一规范,各环节难易程度需大致相当,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0 分钟,确保考生有充足的时间表达个人观点。(七)复试前,必须将复试相关信息通知到每一位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通知方式需有效且能留存记录,如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录音等,同时需获取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的回复,并将回复记录保存至录取通知书发放之时。(八)若有与考生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员参与复试,该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本次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所有参与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人员,均需签订《保密责任书》。(九)部分学院可能因搬迁、人才培养、实验、实习等原因,导致考生入学后的培养地点及住宿所在校区发生变动,具体情况以学校最终安排为准。各学院需在复试过程中向考生明确说明这一情况。(十)科学布置复试现场,严格规范复试流程。在面试现场,导师需关闭通讯工具,并由专人集中保管。复试期间,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纪委办公室 / 监察处及督导委将前往各学院进行巡视,详细检查复试开展情况。六、成绩评定与拟录取规则(一)面试和笔试的及格分数线均为 60 分,复试总成绩及格分数线为 120 分,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将按照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二)各专业的拟录取名单需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确定。(三)各学院需在复试工作结束后的 24 小时内,向研招办上报复试结果。(四)学校向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发放同意接收函。取得接收函的推免生,需于 9 月 22 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推免服务系统” 中完成报名确认手续,具体时间以该系统开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手续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七、监督机制与申诉流程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与指导,逐步完善监督、巡视及复议制度,并对复试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及复试结果承担全面责任;同时,需委派专人负责,设立专线(包含电话与邮箱)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等事项,并按要求妥善处理相关问题。(一)复试成绩复核流程考生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学院研管办接收并受理申请→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核工作→学院研管办组织开展成绩复核→安排专人向考生回复复核结果。(二)申诉及受理流程考生提交书面申诉→交由学院研管办→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以书面形式向考生回复处理结果。考生提交书面申诉→由信访办公室(以下简称 “信访办”)受理→转交研招办→研招办移交学院研管办→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反馈至研招办→研招办转交信访办→信访办以书面形式向考生回复处理结果。(三)申诉联系方式研招办联系电话:85220045;信访办联系电话:85220015;申诉电子邮箱:bluesky_0001@163.com。八、复试工作结束后,所有原始材料(包括会议纪要、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记录、复试打分表、复试笔试试卷、安全责任书、音像材料及收取的考生资料等)需由学院研管办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 10 年,以备查阅。各学院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对原始材料进行详细检查,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原始材料进行抽查。特此通知暨南大学2025 年 9 月 10 日2025-09-12 18:20:08
-
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
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
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 其他人都在看
- 热门推荐
-
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入学MBA(05金融方向、06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投管理方向)全国联考报考指南 -
1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含MBA)
-
2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25年工程管理硕士(MEM) 招收调剂通知
-
3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2025年四次调剂复试流程
-
4复旦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
-
5中央财经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审计硕士(MAud)接收调剂考生的通知
-
62025年MPAcc招生录取政审调档通知
-
72025年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调剂复试通知
-
8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
9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旅游管理专硕MTA项目意向登记公告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