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教指委秘书处赴新疆推进科技小院培养质量监测工作纪实
一、赴疆工作的总体安排与核心目标
1.工作核心目的
(1)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小院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国农业教指委秘书处牵头开展此次新疆专项工作,重点围绕两大方向推进:一是实地调研新疆地区科技小院的建设实际成效,二是针对性落实科技小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测工作。
(2)通过 “实地走访 + 深度交流” 的模式,全面掌握新疆科技小院在运行中的关键信息,为后续优化培养体系、提升服务 “三农” 能力提供依据。
2.工作时间与带队人员
(1)此次赴疆调研工作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至 24 日开展,为期 3 天,覆盖新疆多所高校及多个特色科技小院。
(2)调研团队由全国农业教指委秘书长、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郭鑫教授带队,成员包含中国农业大学多个学院的专家教授及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
二、调研首阶段:听取新疆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建设汇报
1.汇报会整体组织情况
(1)调研团队首站抵达新疆农业大学,召开科技小院建设工作专项汇报会,会议由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石书兵主持。
(2)石书兵院长首先对学校科技小院的整体建设背景、推进思路、现有规模及阶段性成果进行全面介绍,为后续专项汇报奠定基础。
2.特色科技小院建设成效汇报
(1)新疆昭苏马科技小院首席专家孟军,围绕小院在昭苏马品种改良、养殖技术推广、产业链协同等方面的工作成效进行详细汇报,重点说明技术服务对当地马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2)新疆天康生猪科技小院首席专家刘英玉,聚焦生猪养殖的标准化生产、疫病防控、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核心领域,汇报小院在助力当地生猪产业提质增效中的具体实践与成果。
(3)新疆吉木乃窄螯螯虾科技小院首席专家李斌,结合当地特色水产养殖资源,介绍小院在窄螯螯虾人工繁育、养殖环境优化、市场对接等方面的探索与突破,展现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的路径。
三、调研第二阶段:实地考察新疆多地科技小院
1.实地考察对象确定
(1)在完成新疆农业大学的汇报听取后,调研团队前往新疆阿克苏、阿拉尔、阿瓦提三地,实地考察 3 个重点科技小院,分别为:新疆阿克苏绿肥科技小院、新疆阿拉尔棉花科技小院、新疆阿瓦提棉花科技小院。
(2)选择这 3 个小院作为考察对象,既涵盖了新疆特色经济作物(棉花)相关小院,也包含了生态农业(绿肥)相关小院,能够全面反映不同类型科技小院的运行情况。
2.实地交流与信息收集
(1)调研团队与各小院的首席专家、合作导师及入驻学生展开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小院的基础条件配置,包括办公场地、实验设备、生活保障设施等是否满足教学与科研需求。
(2)围绕人才培养环节,团队重点询问研究生在小院的课程学习、实践课题设定、导师指导频次等情况,掌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实践结合的实际效果。
(3)在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方面,团队了解各小院的在研项目方向、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为当地农户、合作社提供的技术培训、咨询服务次数与覆盖范围。
(4)针对学生管理细节,团队还特别关注入驻学生的日常考勤、工作日志撰写规范与执行情况,确保培养过程的规范性与可追溯性。
四、郭鑫秘书长的互动交流与殷切勉励
1.深入一线的互动沟通
(1)郭鑫秘书长在各小院调研过程中,与入驻学生、当地农户代表进行亲切交谈,主动询问学生在小院的学习节奏、生活适应情况,以及在实践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或生活困扰。
(2)同时,郭鑫秘书长认真听取学生、农户对科技小院建设的意见建议,包括对技术服务、生活保障、合作模式等方面的改进需求,现场记录并表示将统筹考虑相关反馈。
2.对入驻学生的勉励方向
(1)郭鑫秘书长勉励在场学生要脚踏实地,充分传承和发扬科技小院 “自找苦吃” 的优良精神,主动走出实验室,深入农业生产一线、产业发展一线,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2)她强调,学生应将专业知识与 “三农” 需求紧密结合,通过服务农业生产、助力农民增收,切实提高自身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最终为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贡献青春力量。
五、参与调研工作的关键人员
1.全程参与调研的人员
(1)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石书兵,自调研启动至结束全程参与,协助协调汇报会组织、实地考察对接等工作。
(2)塔里木大学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副部长(副处长)张砾,同样全程陪同调研团队,为团队了解南疆地区科技小院情况提供支持。
2.参与现场考察的人员
(1)各实地考察小院的首席专家参与现场介绍,包括阿拉尔棉花科技小院首席专家陈国栋、阿克苏绿肥科技小院首席专家赵劲飞、阿瓦提棉花科技小院首席专家汤秋香。
(2)中国农业大学多位教授参与现场考察,分别为农学院杜明伟教授、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熊云武教授、生物学院杨永青教授,以及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任武镒,从不同专业视角对科技小院建设提出观察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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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拟开展 MPAcc 论文选题与案例写作专题讲座为帮助 MPAcc(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解决论文选题与案例写作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安徽建筑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近期发布预通知,计划举办一场专题讲座。有关讲座的具体安排及核心信息如下:1.本次讲座的核心主题为 “MPAcc 论文选题与案例写作”,将围绕该主题为相关专业研究生提供针对性指导。讲座拟定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周一)14:00 举行,举办场地设置在安徽建筑大学金寨路校区的建树楼三楼报告厅,便于校内师生前往参与。2.主讲嘉宾罗昆教授学术背景深厚,成果突出3.本次讲座邀请到的主讲人是罗昆教授,他现任职于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不仅是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还拥有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后的学习经历。在研究方向上,罗昆教授主要深耕财务管理与公司治理领域,凭借过硬的专业素养,他成功入选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队伍,同时还获得安徽省 “江淮文化名家” 青年英才称号,在财会与管理领域颇具影响力。4.在职务与社会兼职方面,罗昆教授当前担任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案例中心主任、工商管理学硕士点负责人;此外,他还身兼数职,包括中国商业会计学会智能会计分会理事、全国 MBA 百优案例评审专家、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安徽科技厅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同时也担任部分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实现了学界研究与业界实践的深度结合。5.科研与教学成果方面,罗昆教授主持过十余项高水平科研项目,涵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在学术论文发表上,他已在 SSCI、CSSCI 等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30 余篇,学术产出质量颇高。尤为亮眼的是,他带领团队编写的教学案例成绩显著,累计有 6 篇案例入选全国会计专硕案例库与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其中《技术助力,国企担当:奇瑞新能源的 “双碳” 答卷》案例,更是荣获第十五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奖,为 MPAcc 案例教学提供了优质范本。6.双单位联合主办,为讲座质量保驾护航7.本次 MPAcc 论文选题与案例写作专题讲座由安徽省建筑经济与房地产研究中心和安徽建筑大学科学技术处共同主办。这两大主办单位分别在建筑经济与房地产专业研究、高校科研管理服务领域拥有丰富经验与资源,二者联合主办将充分整合优势,确保讲座的专业性与实用性,为参与师生搭建高质量的学习交流平台。2025-08-26 17: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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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5 级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及往年录取新生复学的工作通知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相关条款,已被录取的新生(除录取资格无效者外),可按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条件与期限由招生单位制定。经我校批准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将纳入当年招生计划进行管理。我校 2025 级硕士研究生新生,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最长不超过两年):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需居家休养治疗疾病的;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确诊怀孕的;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参与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其中,因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可延长至退役后 2 年;其他原因申请保留的,通常保留 1 年;若有国家政策或学校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需注意的是,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学生不具备学籍,不享有在校学生的各项待遇。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需完成以下材料准备:填写《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1 份;填写《西安工程大学保留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协议书》2 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入伍批准文件、医学诊断证明等)。上述材料的纸质版需在开学报到时交至研招办(临潼校区行政楼 140 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研招办邮箱(xpu_yzb@163.com)。2023 级、2024 级已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申请复学需提交:《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复学申请表》1 份;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书、医学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材料同样在开学报到时交至临潼校区行政楼 140 办公室(研招办),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上述邮箱。若放弃复学,请及时与研招办老师联系。重要提示:保留入学资格仅限录取当年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年限不得变更。获批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无法获得录取年度的研究生学籍。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供查验。逾期未取得或未通过核验的,其录取资格及保留入学资格将自动失效。研招办联系电话:029-81369220邮箱:xpu_yzb@163.com附件【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协议.docx】已下载36次附件【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复学申请表.docx】已下载29次2025-08-22 11: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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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依据教育部关于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以及学校《上海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5〕15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目标,现将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2026年推免生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推免工作核心原则1. 服务国家战略导向:聚焦高层次急需人才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优先推荐符合文化遗产保护、信息资源管理等领域国家战略需求的优秀学生。2. 立德树人科学评价: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构建科学的遴选评价体系,突出本科阶段学业表现的过程性考查,严格审核综合评价加分指标;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推荐和录取。3. 以人为本保障权益:充分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申诉权,畅通信息公开与异议反馈渠道,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公平参与遴选。4. 严格管理维护公平:建立健全推免工作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制度与回避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要求,杜绝违规操作,维护遴选过程与结果的公正公平。5. 专业报考范围限定:学生拟报考的研究生专业,须为“信息资源管理”“考古学”两个一级学科下属的相关专业,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二、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根据《上海大学2026年本科毕业生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学院共获得11个推免名额,实际推荐人数可放宽至14人(含候补名额),各专业具体名额分配如下:1. 档案学专业:推免名额5个,可推荐6人;2. 信息资源管理专业:推免名额2个,可推荐3人;3. 考古学专业:推免名额4个(含“硅酸盐质文物保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专项名额1个、“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专项名额1个),可推荐5人。若某专业出现符合条件申请人不足的情况,剩余名额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至其他专业。三、推免申请范围与条件(一)申请范围仅限上海大学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需满足以下身份要求:本科录取时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或属于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侨招生范围;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二)申请条件1. 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院将全面考查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2. 学业能力条件:追求卓越,勤奋钻研,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门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或专业实践的基础能力,且创新意识与科研潜质突出。3. 成绩表现条件:强化本科阶段学业全过程评价,各学年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遴选的基础指标,毕业学年学业成绩需高于同专业非推免生平均水平;学业成绩以课程首次考试成绩为准,截至2024-2025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10,且无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必修课程;非因课程安排等客观原因,需完成截至2024-2025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前,专业教学计划表中所有学科基础课的修读任务。四、推免遴选指标设定与计算 (一)遴选指标组成推免遴选指标由“学业综合成绩”与“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加分指标”两部分构成,具体如下:1. 学业综合成绩:指截至2024-2025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按专业教学计划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首次考试成绩的平均绩点,是遴选的核心基础指标。2. 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加分指标:涵盖6类体现学生综合素质与特长的项目,具体包括:第一类:入伍服兵役经历;第二类:有组织的志愿服务经历;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第四类:科研创新成果(如学术论文);第五类:学科竞赛获奖;第六类:体育竞赛获奖。指标特殊认定规则科研创新成果(第四类):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高水平期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论文;若为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指导教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需提供导师书面推荐信,明确学生实际贡献;学生与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成果,不纳入加分范围。学科竞赛获奖(第五类):仅限学生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与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竞赛需在《上海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指导目录》(国家级及以上)范围内。 (二)学术专长审核认定1.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鉴定;2. 对于联合发表论文或联合参赛的学生,指导教师需出具推荐信,客观说明学生在成果中的具体贡献;3. 学院组织提交此类成果的学生开展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材料审核专家小组结合材料与答辩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审核不通过的成果不纳入加分。(三)指标权重设定1. 学业综合成绩:权重75%;2. 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加分指标:总权重25%,各类别具体权重如下:入伍服兵役:30%;有组织志愿服务:5%;国际组织实习:5%;科研创新成果:35%;学科竞赛获奖:20%;体育竞赛获奖:5%。3. 加分细则按学科特点制定(详见下文“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评分细则”),同一类别有多项加分项时,仅取最高分值一项,且不超过该类别权重最高分。(四)总分计算公式总分 = 首次考试平均绩点 × 0.75 +(相关项目指标总分 ÷ 100)× 4 × 0.25** 其中,**相关项目指标总分 = 入伍服兵役项得分×0.3 + 有组织志愿服务项得分×0.05 + 国际组织实习项得分×0.05 + 科研创新成果项得分×0.35 + 学科竞赛获奖项得分×0.2 + 体育竞赛获奖项得分×0.05**五、推免工作时间安排1. 9月2日:学院在官网发布《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遴选标准与流程。2. 9月5日上午10: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完成报名,填写《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2026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提交材料:成绩大表原件、专业排名证明原件、全面发展相关项目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复印件等);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未完成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3. 9月6日下午13:00:学院组织公开答辩,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审核学生学术专长;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遴选指标与专家审核意见,综合考察学生情况,在学校下达名额范围内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4. 9月7日:学院在官网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5. 9月10日:公示结束后,学院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务部报送《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报告》,附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6. 9月12日后: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校推免名单;教务部公示全校推免名单,并将名单上传至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六、推免工作注意事项1. 制度与决策规范: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需在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推免相关制度、细则、拟推荐名单等重要事项,需事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院党委汇报;选拔标准、程序等信息需向全院学生公示,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严防不正之风干扰。2. 回避与报备要求:学院推免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需主动申请回避;非直系亲属报名的,需主动报备;教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院参加推免的,需主动报备,相关领导干部全程回避;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需签署《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承诺书》,学生申请推免时也需主动报备回避关系;未按规定报备的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处理;未报备且影响公平的学生,取消推免资格;拟推荐名单公示时,需标注有回避关系的学生。3. 申请与推荐流程: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由导师或辅导员填写推荐意见并签署推荐表,确保推荐材料完整有效。4. 材料真实性与异议处理:学生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对推免办法有疑问可向学院咨询;有异议的,需在学院拟推荐名单公示结束前向学院纪检部门实名反映,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处理;学院无法解决的争议,学生可在学校推免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申诉,争议双方需现场陈述理由,由校领导小组最终裁决。5. 推免资格保留与取消:获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6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学校不再将其列入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境外公派留学申请,不受理放弃推免资格申请;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推免资格: ① 毕业学年学业成绩未达要求,或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② 推免拟录取后至入学前触犯法律或受校纪处分; ③ 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如考试作弊、论文抄袭、虚报成果); ④ 未报备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公平。6. 推免资格与录取关联:申请本校推免生但未获学校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申请外校推免生但未获学校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承诺均不被承认。7. 加分细则制定与审核责任:“入伍服兵役”加分细则由学校武装部制定,“有组织志愿服务”由校团委制定,“国际组织实习”由校国际部审核,“体育竞赛获奖”由体育学院制定; 学院材料审核专家小组负责审核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真实性,确保加分合规。8. 失信行为处理:学生申报推免时需谨慎决策,未履行承诺书约定的,视为失信行为,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9. 咨询与申诉渠道:推免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联系电话66136008;投诉及申诉:联系电话66133167;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七、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评分细则(一)入伍服兵役(权重30%)以学校武装部《关于2026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入伍服兵役”相关条款的说明》为依据,具体评分如下:1. 圆满完成服兵役任务的,得80分;2. 获连级表彰、嘉奖或荣誉称号的,加5分,总计85分;3. 获营级表彰、嘉奖或荣誉称号的,加10分,总计90分;4. 获团级及以上表彰、嘉奖、荣誉称号,或个人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加20分,总计100分;5. 多项表彰不累计加分,仅取最高分值;6. 学生需提供获奖材料原件供核验,无法提供原件的不予加分。 (二)有组织志愿服务(权重5%)以《上海大学2026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志愿服务项目认定指导意见》为依据,以“志愿汇”平台记录为准,具体评分如下:1. 本科期间有有组织志愿服务经历,服务时长不足20小时的,得80分;时长20小时及以上的,得90分;2. 获省市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的,加10分;获校级/区级“优秀志愿者”的,加5分;参与校内外疫情防控专项志愿服务的,加5分;多项加分取最高值,不累计;3. 学生需提交志愿服务材料原件,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4. 志愿服务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逾期经历不计分;5. 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三)国际组织实习(权重5%)1. 学生提交国际组织实习证明材料,经学校国际部审核通过的,得100分;2. 实习证明造假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四)科研创新成果(权重35%)1. 学术论文: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C刊及以上期刊发表专业论文:100分;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导师第一、学生第二):50分;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80分;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导师第一、学生第二):40分;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C刊、北大核心以外的学术刊物正刊发表专业论文:50分;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导师第一、学生第二):25分;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C刊、北大核心以外的学术刊物增刊(专刊)发表专业论文:10分;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导师第一、学生第二):5分;2. 学术论坛入选: -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论文入选上海大学本科生学术论坛并获奖: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优胜奖10分;3. 创新创业项目:国家级项目主持人:80分,参与人:10分;市级项目主持人:50分,参与人:8分;校级项目主持人:20分,参与人:5分;推免前已终止的项目不计分,未完成项目需签订完成承诺书;4. 学术论文以见刊(或网络首发)为准,加分需结合论文内容与期刊质量,由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审定;5. 违反学术道德或材料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五)学科竞赛获奖(权重20%)仅限《上海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指导目录》(国家级及以上)范围内的竞赛,具体评分如下:1.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持人:一等奖100分、二等奖90分、三等奖80分;第一、第二参加人:分数减半;其他参加人:20分;2. 教育部教指委创新性优秀科技作品:主持人:80分;第一、第二参加人:分数减半;其他参加人:20分;3. 学校认定的其他全国性竞赛:主持人:一等奖80分、二等奖70分、三等奖60分;第一、第二参加人:分数减半;其他参加人:20分;4. 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六)体育竞赛获奖(权重5%)以学校体育学院制定的评分细则为依据,具体评分如下:1. 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1-3名100分、4-6名85分、7-8名70分;2. 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前8名100分;3. 全国学生运动会:前6名100分、7-8名85分;4. 学生需提交赛事秩序册、成绩册等原始材料,多次获奖取最高值,不累计;5. 成绩认定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12时,逾期成绩不计分;6. 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七)其他规则1. 同一类别有多项加分项时,仅取最高分值一项,不重复累加;2. 学生总分相同时,以首次考试平均绩点高者优先;3. 对评分结果有异议的,需实名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4. 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 2025年9月2日2025-09-28 09: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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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关于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一、申请条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2025届本科毕业生。二、接收专业及人数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拟定2800人,其中接收推荐免试生总人数不超过我校硕士生招生规模的50%。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一)报名与复试1.第一轮报名:9月7日-9月14日15:00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报名的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志愿)。2.学科复试:9月18日-9月20日开展第一轮复试。具体复试安排由学科组织。3.第二轮报名:9月28日-10月6日12:00在中国研招网推免系统报名。4.第二轮复试:拟定10月9日-10月12日开展第二轮复试。具体复试安排由学科组织。参加夏令营或第一轮复试且被拟录取的考生不需要参加本轮复试。5.考生报名后需准备以下材料(待学科通知,按要求提交)(1)南方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2)本科学校推免公示名单截图或证明,学生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3)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件。(二)复试组织及内容1.复试组织:我校推免生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培养单位组织,同一学科组复试组织形式相同,具体以学科通知安排为准。2.考生入学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各复试小组以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为录取唯一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3.复试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4.所有拟录取考生(含夏令营、第一轮及第二轮复试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请于9月28日起,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正式报名,完成系统确认复试及确认录取程序,不在系统及时同意复试及录取的视为放弃。5.考生获得拟录取后,体检、政审等合格者,即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四、接收直博生相关事宜(一)直博生的招收对象为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接收直博生的专业为我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三)直博生学位类别均为学术型,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本招生简章由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20-61648841,61648036。南方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详见我校研招网通知网址:https://portal.smu.edu.cn/yzw/info/1002/10511.htm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4年9月6日2025-08-01 1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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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为规范我校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各项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切实提升生源质量,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基本原则1.始终坚守公开、公平、公正与科学选拔的根本准则,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衡量、择优遴选,确保推免生接收质量;2.在选拔过程中,重点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应用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关键维度的考核,精准筛选优质人才;3.积极拓展优质生源渠道,主动吸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切实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为考生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推免生接收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机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研究生院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包括政策制定、流程把控、信息公示等工作;各学院作为具体实施单位,承担本学院推免生的复试组织、资格审核、拟录取名单初定等任务。三、招生计划1.2026 年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具备推免生接收资格,将面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开放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不参与推免生接收工作,不设置推免招生计划;2.2026 年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计划,将以《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在该目录正式公布前,考生可暂参考《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各专业推免相关信息;3.各专业最终实际招收的推免生人数,并非完全固定,将根据考生报考热度、复试整体情况,并结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与人才培养需求,进行动态、适当的调整。四、推免生申请条件1.考生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科就读院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身心健康,在整个本科学习阶段未受到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2.考生所在的本科院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具备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校;同时,考生本人需在本科毕业前,成功获得所在院校授予的推荐免试资格,且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五、申请程序1.时间与系统操作:9 月 22 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官方网址:http://yz.chsi.com.cn/tm/)将正式开通,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系统,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完成志愿填报操作;2.复试通知回复:研究生院会对报考我校的考生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及时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通知后,需在系统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确认参加复试” 或 “放弃复试” 的回复操作,未按时回复的,将默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3.复试与拟录取名单确定:相关学院会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复试考生名单,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复试考核;复试结束后,学院将结合考生复试表现,综合评定并确定本学院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六、复试要求(一)复试材料准备1.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提前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具体提交方式(线上上传或线下提交)以各学院通知为准:2.身份与学籍证明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或清晰复印件);3.个人能力证明材料:本人在本科阶段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参与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材料等(如有)。(二)复试形式与内容1.复试形式:复试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无需考生到校参加现场复试;2.复试时间:初步计划于 9 月 20 日至 21 日开展复试工作,但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专业特点与考生情况微调时间,最终复试时间以各学院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3.复试内容与分值: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50 分,由两部分组成:(1)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满分 30 分;(2)专业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思维能力、实践应用能力及创新潜力等,满分 120 分;4.其他要求:复试过程中的纪律要求、流程细节等,将参照《西北政法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执行,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或相关学院官网,查阅具体通知内容。七、录取1.待录取通知发送与回复:研究生院会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及时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回复 “确认接受待录取” 或 “放弃待录取”,未按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2.复试合格线要求:所有参与复试的推免生,其复试量化总成绩必须超过 90 分(不含 90 分);若总成绩低于或等于 90 分,将直接判定为复试不合格,学校对复试不合格的推免生不予录取;3.承诺书签订:所有被确定为拟录取的推免生,均需按照学校要求,签订相关承诺书,明确个人在入学资格、成绩真实性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4.名单公示:学校会将最终确定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研究生院官网等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录取过程公开透明。八、奖助政策1.为保障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习与生活,激励研究生积极投入学术研究与实践创新,学校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构建了长效、多元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该体系以 “国家助学金 + 国家奖学金 + 学业奖学金 + 多元化单项奖学金 + 研究生三助岗位” 为核心,具体内容如下:2.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6000 元 / 生 / 年;发放对象:所有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全日制研究生(无身份或学业限制,只要属于全日制培养方式即可);发放方式:按自然月分期发放,确保资金及时到位。3.国家奖学金发放标准:20000 元 / 生 / 年;评选方式:并非全员享受,需按照学校发布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等相关制度,结合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实践表现等进行综合评选,择优确定获奖人选。4.学业奖学金奖项等级与标准: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不同等级的发放标准与评选比例不同:(1)一等奖学金:6000 元 / 生 / 年,评选比例约为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 10%;(2)二等奖学金:4000 元 / 生 / 年,评选比例约为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 15%;(3)三等奖学金:2000 元 / 生 / 年,评选比例约为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 30%;5.评选依据: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等级,主要依据研究生上一学年的综合评价成绩(包括学业成绩、科研表现、综合素质等)确定;6.特殊说明:由于一年级研究生尚未产生上一学年的综合评价成绩,因此一年级研究生不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选。7.多元化单项奖学金学校设置多项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领域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具体如下:(1)满天星奖学金:发放标准为 20000 元 / 生 / 年,按照学校制定的专项评选制度开展评选;(2)玖犁奖学金:发放标准为 5000 元 / 生 / 年,依据学校相关评选规则确定获奖人选;(3)立心奖学金:发放标准为 10000 元 / 生 / 年,按照学校对应的管理制度组织评选;8.通用说明:各类单项奖学金及上述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具体评选流程、申报时间、发放细则等,均以学校每年发布的最新管理制度为准。9.研究生 “三助” 岗位岗位设置:学校根据《硕士研究生 “三助” 岗位管理办法》,投入专项经费,设置 “助研”(协助导师开展科研工作)、“助教”(协助教师开展教学辅助工作)、“助管”(协助学校或学院开展管理服务工作)三类岗位;岗位津贴:学校为担任 “三助” 岗位的研究生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津贴标准根据岗位类型与工作强度确定;岗位目的:通过 “三助” 岗位实践,鼓励研究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在参与科研、教学、管理的过程中,提升自身的科研能力、实践操作能力与综合素养。九、其他事项1.系统解锁说明:对于已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我校将不再为其办理系统解锁手续,考生需谨慎确认待录取意向;2.学院联系方式:各学院官方网站链接:https://www.nwupl.edu.cn/info/iList.jsp?cat_id=11686(考生可登录学院官网查询更多专业复试信息);各学院推免咨询电话:可通过以下链接查询:https://grs.nwupl.edu.cn/ggtz/126456.htm(若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对应学院电话咨询)。2025-09-23 16: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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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分数线公布!MBA复试分数线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MBA)复试分数线正式公布如下:管理类综合70分,英语35分,总分151分。所有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都已入围复试,MBA教育中心将不会通知到考生个人,请大家积极认真准备复试;《复试细则》、复试名单等信息将发布于MBA教育中心官网:http://mba.hust.edu.cn/zs/zsdt.htm,请各位考生保持密切关注。以下转自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基础上,各招生院系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除专项计划外,考生必须达到院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才能进入复试。一、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根据教育部与湖北省招办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全部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集中线下复试时间:3月21日(周五)—23日(周日)(MBA复试时间:3月23日)我校复试工作将陆续开展,各院系复试工作细则将于近日陆续公布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官微和相关院系网站公告,做好出行安排。二、各院系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2025-07-29 17: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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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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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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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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