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相关事宜通知
依据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现就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名单审核
西北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点击查看)将上报教育部进行审核,最终的录取名单以教育部的审核结果为准,审核未通过者将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考生材料提交事宜
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zbm.nwnu.edu.cn;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下载并提交相关材料。
(一)签订相关协议(2025 年 4 月 25 日前完成)
拟录取普通考生
拟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就业类别:非定向或定向。选择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签订非定向协议书(一式二份,双面打印),毕业后自主择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需由学校、考生和工作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无需签订定向协议书)。
拟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双面打印),未签订者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须由本人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双面打印)。工作单位必须位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 5 个自治区、30 个自治州、119 个自治县(旗)。未签订该协议者,拟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由本人、工作单位和定向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预计 5 月开通线上签约功能)
(二)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2025 年 4 月 25 日前完成)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该表由考生及其所在单位填写,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填写;应届本科生由就读院系党委(党总支)填写。复试时未提交该表的考生,使用系统自动生成的表格,已提交的无需重复提交。
(三)调取档案(2025 年 7 月 10 日前完成)
所有签订非定向协议的考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定向考生必须调取档案。调档函电子版由系统自动生成,学校不再邮寄纸质调档函。若档案所在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档案单位不一致,考生需致电学院修改后重新下载调档函。调档提交工作需在 2025 年 7 月 10 日前完成,若在此时间内无法调档,考生可在新生入学时将档案直接交给所在学院,开学两周后学校将不再接收考生档案。
档案可通过国家机要部门寄送或当面转交到拟录取学院,若通过快递公司邮寄档案,考生需及时跟踪物流信息,防止档案丢失。
(四)党组织关系办理(2025 年秋季入学前完成)
拟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新生党员,必须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西北师范大学党委。办理转入手续时,新生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需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向新生组织关系转往单位发起转接申请,转接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西北师范大学 XX 学院委员会,具体接收党支部为 “中共西北师范大学 XX 学院 X 支部委员会”。原则上,所有新生党员转入党组织关系均需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外省个别未使用该系统的单位,可由转出党组织开具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
(五)住宿登记
所有拟录取为全日制的考生,须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登记住宿信息,学校将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宿舍。确因特殊原因选择不住宿的考生,在入学报到时,需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办理手续,由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并做好日常教育管理。拟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
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于 6 月中旬发放。拟录取考生务必在 4 月 30 日前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核对本人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可修改为自取或更新邮寄地址,系统将按照更新后的信息发放。
自取:本校应届生、通讯地址为 “西北师范大学” 的考生,录取通知书自取;其他需自取的考生,须将通讯地址栏修改为 “自取”。自取时,考生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到拟录取学院领取。
邮寄:填写校外地址考生的通知书将通过 EMS 寄出。未修改地址的考生,将按网上报名时填报的 “通讯地址” 发放。
四、其他事项
拟录取考生若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录取资格,务必第一时间告知学院或研招办。
考生要真实签订协议、按期提交相关材料。因弄虚作假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提交的材料全部邮寄到各相关学院,各学院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可点击查看。
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4 月 10 日
-
2026年考研初试自命题科目及大纲调整公告各位考生: 为进一步适应人才选拔要求,我校调整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部分招生专业的自命题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为方便考生备考,现将西昌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及考试大纲的变化情况公告如下:一、初试科目变化二、考试大纲修订请考生下载相关专业的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以供备考,详见附件。温馨提醒:因教育部2026年研招最新政策和要求尚未发布,本次发布的新版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和有关变化仅供参考。我校将在教育部最新招生政策文件出台后,及时公布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后续有关变化,招生信息以届时公布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学科与研究生处官网。2025-09-15 15:34:06
-
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发布!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基础上,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分类选拔、以生为本的原则,科学优化复试环节,规范实施复试管理,优化考生服务,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公示,努力提升高层次人才选拔质量。二、组织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各学院(部、中心)成立招生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审核复试、调剂、录取细则及名单;成立复试工作协调组,负责复试保障工作及考生、工作人员组织管理,受理考生投诉及应急处置,开展复试监督和巡查。三、复试安排01复试方式及环节西安交大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一般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在兴庆校区、雁塔校区、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分时、分批、分类有序开展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复试环节包括综合素质测试、信息采集、现场报到、资格审查、培训演练、复试考核、调剂、录取等。02复试时间第一阶段:3月29日—3月30日所有学院(部、中心)集中组织复试。第二阶段:4月8日—4月16日有调剂安排的学院(部、中心)开展调剂。03复试内容及形式复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知识考核、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等。综合素质测试按照各学院(部、中心)要求在复试前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独立完成。专业知识考核可采用笔试、面试、实验或实践操作等多种考核手段,其中采取笔试形式的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小时,采取面试形式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的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诚实守信等方面。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在复试中增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环节,考核时间及形式由招生单位参照学校相关规定确定。04复试及总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由各考核内容成绩构成,各考核内容成绩所占比例及计算公式由各学院(部、中心)自主确定。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由初试和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50%,所占比例及总成绩计算公式由学院(部、中心)自主确定。具体的复试时间、范围、考核要求、流程、成绩核算规则等以各学院(部、中心)发布的复试细则为准。四、复试流程及要求1.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及复试名单各学院(部、中心)根据学校复试录取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细则包括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信息采集、复试形式及内容、复试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计算办法、复试安排、录取办法、其他事项等。各学院(部、中心)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专业特点,按照一般不低于120%比例差额划定复试分数线,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考生达到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可直接进入复试。2.综合素质测试符合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含调剂)之前登录地址:https://yzxlcs.xjtu.edu.cn/psytest, 按要求完成综合素质测试,综合测试结果仅供复试考核参考,具体测试时间及测试办法详见具体通知。 识别二维码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网址3.复试考生信息采集符合学院(部、中心)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bm.xjtu.edu.cn/), 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按照要求填报复试科目,选择复试分组等复试考核信息,并提交以下电子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签字)等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及学院(部、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包括不限于科研成果、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等),具体填报流程详见学院(部、中心)通知。 识别二维码进入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4.复试资格审查考生均须在报到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准考证等报考材料原件,此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学院(部、中心)安排专人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学校招生章程对考生身份、学历信息、报考条件(含学院(部、中心)在简章和目录中设定的要求),报考各类专项计划及享受照顾(含加分及申请免初试资格)政策的资格等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主动配合学院(部、中心)工作人员在每个考核环节开始前核验身份及相关证件。入学后,学院(部、中心)将对考生身份及相关资格进行复审。5.复试规则考生应及时查看各院复试细则并遵守《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于复试前熟悉复试的流程和要求。复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复试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要求参加各项考核环节,不得携带手机、手表等电子设备进入复试场所。复试试题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违纪行为,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五、调剂符合学校基本调剂要求的考生方可申请调剂,参加拟接收调剂学院(部、中心)组织的调剂复试,考核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调剂的相关信息详见学院(部、中心)发布的调剂通知。六、录取各学院(部、中心)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不同类别考生(含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分别进行,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并经学院(部、中心)招生工作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学院(部、中心)规定的其他考核环节不合格)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含本年度录取的推免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现实表现,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生所在单位须于4月底前通过指定方式向我校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类协议书(含定向就业)由拟录取学院(部、中心)组织在5月底前签订、验收及归档。对于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函调人事档案,由拟录取学院(部、中心)验收及归档。七、信息公开公示学院(部、中心)在复试、录取阶段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含调剂考生)(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含调剂考生)(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有疑问的考生可于公示期内向学院(部、中心)提出申诉。八、其他1.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在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学校要求提交唯一确认志愿、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考生须按报考学院(部、中心)要求参加复试各考核环节,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2.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参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执行。3.请各位考生做好复试准备,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如有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的请及时与学校、学院(部、中心)沟通。如个别考生因身体原因确实无法到校的,须向报考学院提出网络远程复试申请,学院审核批复后方可实施。请提前做好住宿、交通等相关准备。4.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及网站发布的复试相关通知,也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学校及报考学院(部、中心)取得联系。如因政策变化,学校复试安排可能发生调整,以后续发布通知为准,敬请理解与配合。5.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6.各学院(部、中心)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2025-07-30 10:28:11
-
内蒙古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工作安排的通知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14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编号:教学〔2014〕4 号),以及《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5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校内发文编号:内师校发〔2025〕34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并确定,现就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的相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普通招生类别中,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成绩需达到不低于 180 分的标准。其中,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其外国语、业务科 1、业务科 2 三门单科成绩,每科均需不低于 50 分;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则每科需不低于 60 分。师范协同提质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成绩合格线为不低于 170 分,且外国语、业务科 1、业务科 2 三门单科成绩,每科均需不低于 45 分。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生源质量情况、学科发展实际需求,自主划定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但该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统一设定的上述复试合格线。二、复试工作安排各培养单位需严格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5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中的具体规定,有序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各培养单位须在 2025 年 6 月 10 日中午 12:00 前,将本单位制定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以及确定的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统一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各培养单位需在 2025 年 6 月 15 日之前完成所有复试工作,复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后,及时告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各培养单位须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下午 17:00 前,将本次复试的结果及相关配套材料整理齐全,报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特此通知。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6 月 9 日2025-08-26 16:53:02
-
合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规模2026 年,我校拟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为 582 名,该数字未包含高等研究院的独立招生计划。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 567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 15 名。各专业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计划人数仅作为参考依据,最终实际招生人数将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二、报考资格要求(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素养。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制定的体检相关标准。考生的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等院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顺利毕业的本科生。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 2 年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满足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附加条件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学位、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一)中第 1、2、3 项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工作经验条件: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三)初试加分及政策申报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自资格取得之日起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且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录取资格,多项加分项目不可累加。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高校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阶段按要求准确填报相关申请信息。相关部门及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我校会在复试前开展资格复审,最终确定考生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其中,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资格由报考点负责初审,其余资格由对应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完成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也不得参与相关专项计划的初、复试。(四)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条件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补报。我校将组织免初试申请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合格者将予以拟录取。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说明我校 2026 年继续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给我校的专项计划指标为准。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仅限士兵身份)供学校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与该专项计划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招生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已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项目,则不可参与该专项计划调剂。四、报名与确认流程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按要求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主动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仔细核对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无法补办相关手续。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需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一)网上报名具体要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报名时段为 9:00—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时段同样为 9:00—22:00。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做好准备。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的补充核验工作。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循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主动了解网上确认流程、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内容,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后续工作。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用,缴费相关要求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二)网上确认具体要求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负责组织实施。所有考生必须认真核对并最终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相关补办手续。若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及报考点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确定考生是否具备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予考试及录取,一经发现立即按规定处理。报考点或我校发现考生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等违规行为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五、入学考试安排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具体安排如下:(一)初试相关规定初试科目设置: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教育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此类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由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德语及各专业业务课自命题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上午考试时间为 8:30—11:30,下午为 14:00—17:00。具体科目安排为:12 月 20 日上午考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考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考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 14:00 起考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其成绩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初试科目分值: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科满分依次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会计、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仅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我校在复试阶段进行考核。(二)复试相关规定我校复试采用差额复试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招生计划数,则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将通过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另行公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阶段为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六、学习方式与学制我校 2026 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统一为 3 年,具体学习方式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类执行。七、收费标准与奖助体系学费标准:全日制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8000 元 / 生 / 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中,(0451)教育、(0552)新闻与传播、(0251)金融、(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五个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暂定为 15000 元 / 生 / 学年,其他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8000 元 / 生 / 学年。最终学费标准以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下达的正式文件为准。奖助体系:相关奖助政策将按照国家及我校最新规定执行,具体可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发布的信息。八、其他重要说明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考时需填报非定向就业,入学后须将个人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并进行全日制就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考时需填报在职定向就业,否则报名资格无效。我校不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该类考生不享受国家及学校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我校不举办任何针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邮购书籍资料的相关服务。凡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章程,并自愿接受本章程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九、补充说明复试和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等未尽事宜,将由我校另行制定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方通知。十、最终依据本招生章程未尽事宜,均以《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 号)文件要求为准。2025-10-27 09:32:25
-
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为规范开展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推荐工作,依据青岛理工大学《青理工校发[2021]33号文》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机构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统一部署,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组成如下:1. 组长:孟凡勇、赵辉 2. 副组长:柳志广、万鹏、董德坤 3. 成员:申建红、王志强、张振森、朱雪欣、刘玮琳、刘丁、宋晓峰 4. 秘书:田东、高鹏磊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院推免细则、分配专业推免名额、审核学生申请资格、组织综合排名核算、确定拟推荐及候补名单、处理推免过程中的异议与申诉。二、推免名额分配工程造价专业有毕业生 104 人,总分配名额 6 个,候补名额 3 个;工程管理专业毕业生 98 人,总分配名额 6 个,候补名额 3 个;工业工程专业毕业生 101 人,总分配名额 5 个,候补名额 3 个;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毕业生 60 人,总分配名额 3 个,候补名额 2 个;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毕业生 36 人,总分配名额 3 个,候补名额 1 个。 各专业毕业生合计 399 人,总分配名额合计 23 个,候补名额合计 12 个。三、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申请参与学院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8项条件,缺一不可:1. 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直接排除推免资格)。 2. 身份条件: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6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及独立学院学生。 3. 学业表现条件:学习态度勤奋,善于钻研,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基础;本科阶段所有课程首次考试(考核)均无不及格记录。 4. 学术诚信条件: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或校级及以上处分记录。 5. 品行素养条件:社会责任感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品行优良,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或实践活动,综合素质良好。 6. 身心健康条件: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能够正常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 7. 成绩排名条件:本科前6个学期学习总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环节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需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前30%(含30%);若专业排名前30%的总人数低于该专业推免指标,可按排名依次顺延至满足指标人数。 8. 外语水平条件:需提供以下任一外语水平证明(证明需在当年9月1日前获得):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60分,或六级成绩≥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75分(成绩有效期2年); (3)GRE考试成绩≥295分(成绩有效期5年); (4)雅思(IELTS)考试成绩≥5.5分; (5)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五级(PETS-5)成绩≥60分; (6)第一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学生,需提供等同于大学英语四、六级水平的官方成绩证明。 四、综合排名成绩计算办法推免综合排名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成绩”与“综合能力成绩”两部分构成,满分10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排名成绩 = [(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值/本专业平均学分绩点第一名值)×100]×80% + 综合能力成绩×20%** (一)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规则1. 课程范围:仅计算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以下课程成绩: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以及额定学分的公共选修课(若公共选修课模块学分超出额定要求,选取成绩较高的课程计入)。 2. 计算标准:严格按照《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明确的学分绩点计算方法执行,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5位,确保精度。 3. 成绩认定:以课程首次考试(考核)成绩为准;办理缓考手续且未参加首次考试的,以缓考成绩为准;首次考试无故旷考的,成绩按“不合格”认定,不计入有效绩点。 (二)综合能力成绩计算规则综合能力成绩从“科研论文(Z1)、科研竞赛(Z2)、参军入伍(Z3)、志愿服务(Z4)、国际组织实习(Z5)、综合荣誉(Z6)”6类指标进行评价,所有成果需在当年9月1日前获得,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 成绩构成:综合能力成绩 = ∑(Zi成绩×Zi权重),其中Z1-Z6单项满分均为100分,权重分别为:Z1占30%、Z2占50%、Z3-Z6各占5%。 2. 单项认定规则: (1)Z1(科研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若有多篇论文,仅取1篇最高质量的计入。 (2)Z2(科研竞赛):仅限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要求);若有多项竞赛获奖,仅取1项最高级别奖项计入。 (3)Z3(参军入伍):以学生提供的服兵役证明为准,按服役时长与表现评定成绩,具体参照学校相关优抚政策执行。 (4)Z4(志愿服务):仅限参加国家、省、市、校级官方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按活动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评定成绩,多项服务经历仅取1项最高级别计入。 (5)Z5(国际组织实习):以学生提供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相关机构、国际非政府组织)实习证明为准,按实习时长与岗位相关性评定成绩,仅取1次最高质量实习经历计入。 (6)Z6(综合荣誉):仅限获得国家、省、市、校级官方授予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等),按荣誉级别评定成绩,多项荣誉仅取1项最高级别计入。 3. 特殊成果处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依据,不纳入综合能力成绩计算;在综合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此类成果可作为优先推荐的辅助依据。 4. 计算依据:Z1、Z2的具体评分标准,参照《管理工程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科技创新成果计算办法》执行。 五、推免工作实施程序推免工作按“细则公示—学生申请—材料审核—综合排名—名单确定—学校审定”的流程分步开展,具体步骤如下:(一)细则公示阶段学院根据学校推免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在学院官方网站全文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保学生充分了解申请条件与流程。(二)学生申请阶段1. 申请时间: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限内,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2. 材料清单: (1)《青岛理工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需手写签字); (2)《青岛理工大学推免生承诺书》(承诺确认“待录取”后不擅自放弃,违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本科前6学期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提交原件及PDF扫描件,扫描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pdf”); (4)外语水平证明、科研成果证明、竞赛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若有非直系亲属参与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需额外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 3. 专业身份说明:申请时专业身份(如转专业、辅修专业)变更未满1学期的学生,需向原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由原学院协助完成资格初审。(三)材料审核阶段1. 资格初审:学院联合学校学生处、团委、保卫处、教务处等部门,对申请学生的身份、成绩、奖惩记录等基本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 成果审核: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成员需为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进行真实性与有效性审核,重点排查抄袭、造假、冒名等问题: (1)实行“代表作评价”机制,聚焦成果的创新质量与学生个人实际贡献; (2)每位专家需对学生的特殊专长项目(如论文、竞赛)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3)若三分之一及以上专家认定某学生成果存在问题,立即取消其推免申请资格;学术论文需额外提交学术检索报告(如知网、万方检索证明); (4)审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审核的成果不纳入综合排名。(四)名单确定阶段1. 综合排名:学院按各专业推免名额,在专业内根据学生综合排名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同时按学院总推免名额0.5倍的比例(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排名确定候补名单,候补名单需标注“候补1”“候补2”等序号,明确替补顺序。 2. 名单公示:拟推荐名单与候补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学校审定阶段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拟推荐名单进行终审,审定通过后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正式获得推免资格。六、推免工作要求 (一)违规违纪处理1. 严格查处推免过程中的学术不端行为,对提交虚假材料(如伪造论文、虚报奖项)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国家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同时按学校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如通报批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等)。 2. 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违规线索,学院需及时上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开展调查,确保处理结果公正合规。(二)推免资格取消情形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2026年入学前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 未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或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2. 受到法律制裁、行政处罚,或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校级及以上处分; 3. 被查实在推免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等行为。(三)监督与申诉机制1. 监督制度: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与监察部门监督,学院需公开咨询与申诉渠道,确保过程透明;工作小组成员需签署《推免工作廉洁承诺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 申诉流程:学生对推免结果有异议的,需按《青岛理工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办法(修订)》(青理工校发〔2017〕8号)规定,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交申诉,说明申诉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小组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学生对学院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四)信息公示制度1. 公示内容:学院需在网站公示推免程序、时间安排、资格初审名单、综合排名成绩、拟推荐及候补名单、咨询与申诉电话等关键信息,确保学生知情权。 2. 公示期限:资格初审名单、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终审后的推荐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无效,不得作为推免依据。(五)回避制度1. 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含工作小组成员、专家审核小组成员),若与申请学生存在直系亲属、近姻亲或其他利益关联关系,需主动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回避申请表》,申请回避相关审核、排名或决策环节。 2. 申请学生若有亲属参与学院推免工作,需提前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未按规定报备的,取消推免资格。(六)责任追究制度1. 学校对推免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管理松懈、审核不严、违规操作的学院、职能部门或审核专家,严肃追究当事人与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的进行全校通报。 2. 对存在违规推免问题的学院,学校将按本年度推免名额的50%核减其下一年度推免名额,确保推免工作严肃性。七、特别说明1. 符合推免条件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放弃推免资格声明》,声明需存档备查。 2. 已确定为拟推荐的学生,必须按要求填写《青岛理工大学推免生承诺书》,拒不填写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3.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公开公示。 4. 公示与咨询渠道: (1)学院公示地点:管理工程学院办公楼(C1—2)3楼大厅宣传栏、学院官方网站; (2)学院申诉与监督电话:0532-86875173、0532-86870803; (3)学校举报渠道:教务处电话0532-8507112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532-85071099。 5. 本细则未明确的特殊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商议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6. 本细则由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 2025年9月3日2025-09-26 17:14:00
-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一、总则为强化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保障硕士研究生入学质量与招生流程的顺畅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规定。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以下统一称为 “招生单位”)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旨在培育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扎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同时培养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需坚守服务国家战略、按需确定招生规模、全面综合考量、择优录取且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推动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工作。招生涉及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下统一称为 “学科专业”),必须经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批准或备案。教育部将联合国家相关部门,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制定并下达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单位需结合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以及自身办学条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确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招生人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复试则由招生单位自主组织。初试和复试均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组成部分,教育部会统一明确初试与复试的时间安排。初试方式包含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三种类型。其中,全国统一考试与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涵盖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以及招生单位自主命题、联合命题科目。单独考试与推荐免试工作,需聚焦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紧密结合招生单位的学科专业优势。单独考试重点面向相关行业企业一线的优秀在职科研或技术骨干选拔人才,推荐免试则重点面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开展单独考试招生的招生单位,以及在推荐免试招生中承担推荐工作的高校(以下简称 “推荐高校”),均需具备相应的资格。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试题(包含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材料,必须依据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类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试招生工作,需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遵循相同的政策与标准。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需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的原则,严格规范管理流程,落实考试招生回避制度、信息公开等要求。考生应秉持诚信原则参加考试,自觉遵守各项考试管理规定。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一)教育部职责研究制定并发布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相关政策、工作规定与实施办法,统筹部署全国考试招生工作,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全国考试招生工作的执行情况。联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并下达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同时下达年度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与年度推免生名额。确定初试阶段全国统一命题的科目,编制相应考试大纲并组织命题工作。会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指导全国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考试招生工作的示范培训活动。指导并督促各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包含承担相应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 “省级招委会”)监督管理本地区的考试招生工作,调查处理考试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二)省级招委会职责执行教育部关于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管理与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明确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具体职责分工。积极适应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新形势与新变化,加强机构与队伍建设,完善考试招生工作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地区研究生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综合运用多种措施,完善防范与打击考试作弊的工作体系,统筹做好本地区的组考、安全保障、防疫等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招生单位制定并发布招生章程(包含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下同),开展招生咨询、报考资格审核、初试与复试组织、录取工作以及招生信息公开等工作,同时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的印制及保密、保管等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招生单位做好自主命题科目的命题、制卷、寄送以及保密、保管等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合理设置报考点与评卷点,组织实施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强化试题试卷的保密与保管措施,按时、准确、规范地上报相关信息数据。统筹建设与使用标准化考点,协调部署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安排充足的考位与考试工作人员,为考试组织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及时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重大问题,需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与教育部报告。指导、管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招生单位的考试与招生工作。优化考试服务,畅通咨询申诉渠道,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的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考试招生工作人员的待遇保障与激励机制,依法维护考生与考试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招生单位主管部门职责指导所属教育司(局)依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办法以及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监督管理其考试招生工作。配合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在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与人员的责任。(四)招生单位职责招生单位需将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纳入本单位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落实 “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招生管理规章制度,持续梳理招生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并完善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压实本单位各相关部门、院(系、所等)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成立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 “招生单位招委会”),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负责人以及研究生招生管理、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严格执行 “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 的工作规程,审议并决策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明确本单位各相关部门、院(系、所等)在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分工,并加强监督管理。其中,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需加强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制度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信息化建设以及政策咨询、信访受理等工作,负责统筹管理招生宣传、考试组织、调剂、录取等工作,统一审核院(系、所等)考试招生各环节的实施细则,统一公开招生信息(包含招生章程、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剂信息等),统一监督检查各院(系、所等)考试招生工作的执行情况,统一审核复试(包含调剂复试,下同)及拟录取名单,统一办理录取相关手续。未经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同意,院(系、所等)不得擅自开展考试招生各项工作。院(系、所等)主要负责同志是相关自主命题科目命题与复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积极适应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新形势与新变化,加强机构与队伍建设,完善考试招生工作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单位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办法,所在地省级招委会的管理与实施办法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本单位的招生章程、体检要求及有关工作方案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体检、录取、招生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组织本单位自主命题管理(包含命题、制卷、寄送、保管等环节)、复试等工作,全力保障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保密。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设立报考点与评卷点,做好考生报名、组考、评卷(包含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自主命题科目)等工作,并按时、准确、规范地上报相关信息数据。依法维护考生与考试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优化考试服务,畅通咨询申诉渠道,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考试招生工作人员的待遇保障与激励机制。三、报名(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条件报名人员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与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的学业水平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的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需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二)特定专业学位报名要求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需符合上述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需符合上述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上述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项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自 2027 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 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 125604),也需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三)单独考试报名条件符合上述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项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及以上,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及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且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2)符合有关试点高校面向残障考生开展单独考试相关报名条件的人员。(四)报名其他规定除经教育部批准或同意的有关专项计划外,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具有歧视性的报考条件。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报名时间为 9:00—22:00。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平台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无法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若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包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省级招委会需统筹考虑考生规模、考务组织、服务保障等因素,安排充足的考试服务资源,合理设置并公布报考点,妥善安排考生报考与咨询工作。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招生单位应在本考点为所有报考该学科专业的考生组织考试。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为更多考生就地报考提供服务,考生户籍所在地应做好考生报名的兜底服务保障工作。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 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与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项目,分值不得累加:(1)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除上述加分项目外,各地各招生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加分范围、另行设置加分标准。报考地处二区(具体范围见第四十八条)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报考。(2)其余专项计划,按照相应文件规定执行。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招生单位和报考点需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的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不得准予其参加考试、录取,一经发现需及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以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2025-10-28 14:37:59
-
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
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
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 其他人都在看
- 热门推荐
-
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入学MBA(05金融方向、06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投管理方向)全国联考报考指南 -
1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含MBA)
-
2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25年工程管理硕士(MEM) 招收调剂通知
-
3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2025年四次调剂复试流程
-
4复旦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
-
5中央财经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审计硕士(MAud)接收调剂考生的通知
-
62025年MPAcc招生录取政审调档通知
-
72025年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调剂复试通知
-
8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
9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旅游管理专硕MTA项目意向登记公告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