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关于报考2025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通知
各位考生: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4〕4 号)相关条款,现就 2025 年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者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适用条件
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 的国家分数线,且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网上报名时准确填报少数民族身份,报考类别选择 “定向就业”,并承诺毕业后到国务院划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普通高校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
往届少数民族考生: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报考类别为 “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和户籍均位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现工作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
二、申请该政策需提交的材料
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且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务必在2025年3月14日 12:00 前,按要求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gzmu_yz@163.com。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政策资格。

邮件相关要求:
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 考生编号 + 考生姓名 + 专业名称;
所有材料需扫描为 PDF 格式,并整合为一个文件。
三、重要说明
申请享受该政策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规定填写相关信息。未按要求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享受此照顾政策。
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报考类别、定向就业单位等信息,均以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内容为准。若提交的申请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符,一律不给予该政策待遇。
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未选择 “定向就业” 的,不得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的定向就业单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不能申请该政策;往届少数民族考生的工作单位和户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同样不具备申请资格。
申请该政策且初审通过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政策进入复试环节,请留意各招生学院发布的公告。
复试时,考生需向相应招生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考生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因材料不实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有初试加分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3 月 10 日
附件【附件 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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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MBA荣获“2024年度中国商学院最佳MBA项目TOP100”等多项荣誉11月29日,由MBAChina和经理人杂志联合主办的“2024年度中国商学院发展论坛暨教育盛典”在北京召开。本次盛典以“现代化进程中的管理智慧与担当”为主题,300余位来自政界、教育界的专家学者、商科院校代表、行业领军人物、专业研究机构和国内外主流教育媒体等相关人士现场参会,分享最新教育理念和实践经验,共同研讨中国商科教育的未来发展。盛典现场重磅发布了2024年度中国商学院系列TOP榜单,致敬榜样力量。获奖情况2024年度中国商学院最佳MBA项目TOP100 “中国商学院MBA项目TOP100”榜单由MBAChina与《经理人》杂志共同发布,并收录于中国知网,是中国MBA教育领域内极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排名榜单之一。榜单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教学质量、课程创新、师资力量、科研实力、学生反馈、国际化水平、就业竞争力以及社会影响力等多个维度,对全国数百个MBA项目进行了严格的数据收集、专家评审和综合评估,旨在推动中国商学院在管理教育领域的创新与发展,为社会培养更多具备全球视野和领导力的管理人才。2024年度中国商学院社会责任公益品牌奖 2024年度中国商学院卓越运营奖 中南大学商学院MBA项目 中南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委1997年批准的、第三批招收和培养工商管理硕士(MBA)的高校。MBA项目依托中南大学“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和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优势,围绕学院使命,以及“打造新时代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卓越商学院”学院愿景,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培养超过6000余名管理精英,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和广泛的赞誉,是国内最具影响力MBA品牌之一。2025-07-31 14: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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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管理与政策学科“十五五”战略研究专题研讨会在哈尔滨圆满落幕一、会议概况2025 年 8 月 10 日,一场备受瞩目的学术盛会——宏观管理与政策学科“十五五”战略研究专题研讨会在哈尔滨工程大学顺利召开。此次会议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的指导下,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主办,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承办的。会议吸引了来自华中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众多高校与科研院所的50余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学科发展前沿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通过跨学科对话机制,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宏观管理与政策学科体系出谋划策。二、开幕式致辞会议开幕式由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陈恒教授主持。哈尔滨工程大学校长助理尹航教授在致辞中强调,宏观管理与政策学科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支撑。他指出,哈尔滨工程大学凭借在船舶工业、海军装备、海洋开发等领域的学科优势,在危机管理、科技政策等方向形成了鲜明特色。尹航教授期待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深化跨学科协同,为学科发展注入新动能,推动宏观管理与政策学科在新时代背景下实现更大突破。三、主旨报告环节主旨报告环节精彩纷呈,分别由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胡玉真教授、刘微微教授、孙冰教授主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执行院长魏玖长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范英教授、天津大学杜慧滨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王健教授、西安交通大学周忠良教授、东北财经大学刘德海教授、广西大学朱帮助教授、电子科技大学汤志伟教授等8位资深专家依次作主旨报告。他们分别围绕《宏观管理与政策学科“十五五”资助战略专题研究》《绿色导向的管理决策》《人 - 机交互下公共场所生物安全防控与智能决策》《智能社会公共安全治理研究》《中国卫生政策与管理研究:范式与趋势》《数智时代下应急管理学科面临的多重挑战与若干科学问题》《面向“一带一路”和东盟的宏观管理与政策》《人工智能发展态势与监管机制》等前沿课题展开深入阐述。与会学者们积极互动,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交流,现场气氛活跃,学术氛围浓厚。四、专题研讨环节专题研讨环节采用了“世界咖啡”研讨形式,与会专家学者分为6组,围绕“创新管理与政策(G0404)”“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G0409)”“环境与生态管理(G0411)”三个主题展开三轮轮换讨论。在讨论过程中,专家学者们从跨学科视角出发,围绕学科交叉边界界定、分支学科关键词设定、研究范式革新、重大需求场景设计等关键议题碰撞思想火花。经过深入研讨,专家学者们形成了涵盖理论突破方向、方法融合路径等方面的系统性建议。研讨结束后,西北工业大学的车阿大教授、哈尔滨工程大学的苏屹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张紫琼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的王健教授等6位小组代表分别对其小组研讨要点作出关键总结,为后续的学科战略研究提供了宝贵的思路与方向。五、会议总结会议最后,魏玖长教授作总结发言。他对此次会议承办方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表示衷心感谢,并对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给予了高度肯定。魏玖长教授指出,此次会议凝聚了专家们的共识,为宏观管理与政策学科“十五五”战略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他强调,未来学科战略研究工作将进一步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绿色低碳转型、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跨学科创新推动理论体系与治理实践的双向突破,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智慧力量。六、会议意义此次宏观管理与政策学科“十五五”战略研究专题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为该学科的战略研究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思路与方向。会议汇聚了众多专家学者的智慧与力量,通过跨学科的深度交流与合作,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宏观管理与政策学科体系注入了强大动力。未来,随着学科战略研究工作的不断推进,相信宏观管理与政策学科将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学术力量。2025-08-21 10: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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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保证生源质量。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的条件,确保考生正当权益。3.坚持全面考察。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二、组织领导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学校教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突发安全事件的预防、监测和预警以及应急处置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学校复试巡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巡察。2.招生学院是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学院成立以本学院为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3.相关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建立复试专家库,成立若干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每个复试工作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工作组可下分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课(含加试)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复试专家库及复试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应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备案。复试工作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基本规范》。三、复试方式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应加强统筹,确保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采用现场复试的,要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钉钉(DingTalk)平台,相关学科(专业)需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四、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一般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课考核以及专业课加试(部分考生)。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学院做好每位考生作答情况记录。3.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满分100分) 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由学院复试工作组组织实施。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4.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 由相关学院根据《浙江农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做好题库建设和相关保密工作。专业课考核可采用笔试或者问答的方式开展,专业课笔试由招生学院根据实际自主安排,专业课问答由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并作答,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5.专业课加试(每门课100分)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浙江农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科目为准,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所有加试科目的考核形式及考核时间参照专业课考核执行。6.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图书情报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形式及考核时间参照专业课考核执行。7.复试试题(含副题)、评分标准以及参考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相关学院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学校相关要求执行。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落实保密责任,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五、复试规则1.分数线及复试比例招生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国家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自主确定本学院普通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提前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小数点进位处理),具体由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招生计划、生源情况以及缺额情况自主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应达到我校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不低于235分(管理类联考考生不低于150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30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50分。在此分数线基础上,计算上线考生初试总分与一志愿报考专业普通计划国家线总分的相对偏差并进行排序,按照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一志愿考生名单。如第一轮复试后仍有缺额,则在剩余一志愿上线考生中继续按照1:1比例顺延,确定复试名单,以此类推,录满为止。如符合要求一志愿考生复试后仍有缺额,则在相同批次调剂考生中按上述办法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录满为止。(相对偏差=[(考生初试总分-普通计划国家线总分)/普通计划国家线总分]×100%)复试名单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学生可上网进行查看。研究生院、相关学院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资格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2.成绩计算最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初试总成绩占比+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复试总成绩占比,初试总成绩(折算后)、复试总成绩(折算后)以及最终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初试总成绩占最终总成绩的比例为50%-60%。复试各部分成绩占复试总成绩比例由招生学院自行确定。六、录取规则1.研究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一志愿优先。若考生最终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若初试总成绩依然相同时,按相同的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调剂考生可根据调剂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最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的则不予录取。3.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领域或方向),可按照国家政策择优进行调剂录取。我校2024年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如下:(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2)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考生;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学科发展、专业特点、导师需求,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技能特长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考生。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4)相关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考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生遴选规则,如:初试成绩、英语水平、司法考试成绩、计算机等级、荣誉奖项等,详见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七、健康体检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需完成心理测试,测试方法与测试安排另行通知;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正式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八、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九、工作纪律1.加大招生工作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相关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要充分重视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3.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申诉受理,具体申诉受理机构为研究生院招生办。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电话:0571-63743970申诉邮箱:yjszs@zafu.edu.cn监督电话:0571-63740121监督邮箱:jw@zafu.edu.cn 十、其他1.本方案适用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相关学院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2.以上规定与办法如与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2025-09-05 1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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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2025级MBA研究生新生入学指南亲爱的 2025 级 MBA 研究生们:欢迎加入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大家庭!九月,你们将踏入校园开启 MBA 学习之旅。为帮助大家提前熟悉环境、做好入学准备,我们特编写这份指南。录取通知书及新生纪念品将陆续寄出,祝大家在师大 MBA 项目中收获成长,成为更好的自己!上海师范大学 MBA 教育中心二〇二五年六月一、学校入学安排录取通知书寄送录取通知书正分批寄送,各位同学请注意查收。可登录学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c.shnu.edu.cn/b0/e5/c17243a83171717/page.htm) 查询《2025 年硕士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寄发情况》,了解快递进度。新生报到须知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务必仔细阅读其中的说明材料,关注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c.shnu.edu.cn) 发布的新生入学通知。同时,登录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r.shnu.edu.cn/ksxt) 下载《新生须知》,按流程完成入学前各项操作。二、学院特色活动全程职业发展支持MBA 项目为学生提供从入学到毕业及后续的全周期职业发展服务,由职业发展中心与学生事务部联合开展,涵盖四个阶段:入学阶段:以 “融合聚力・扬帆新程” 为主题,帮助全体新生快速融入集体;在校阶段:围绕 “乐享学习・逐梦前行”,为一、二年级学生提供学业与职业规划指导;毕业阶段:聚焦 “创新发展・成就自我”,助力毕业生顺利就业;毕业后:通过 “终身学习・共赴卓越” 活动,维系校友联系,支持持续成长。新生入学系列活动6 月:线上开班仪式。成立非全日制及全日制 MBA 班级,介绍本学期教学计划与活动安排。7 月:“融智聚力・创领新程” 素质拓展。旨在凝聚新生力量,以创新思维开启学习新征程。8 月:企业竞争模拟训练营(线上)。自愿参与,表现优异者可参加院赛,通过后可申请免修第二学期 3 学分的 “企业竞争模拟” 管理实践课。9 月:开学典礼暨始业教育。包括学院开学典礼、入学教育、校史馆参观、班级建设、学联招新等;导学辅导将详解教学计划与培养安排。10 月:智慧教育活动。由 AI 教育俱乐部组织线下活动,帮助学员掌握人工智能在教育及职场中的应用技能,赋能职业发展。特别提醒:始业教育和导学辅导为必修环节,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班主任 / 辅导员请假并提供证明。活动具体安排将由班主任 / 辅导员提前通知,以最新通知为准。三、生活实用指南校园美食地图学校食堂及周边美食丰富,满足各地口味需求:紫薇苑(徐汇校区东部,两层):一层有西北风味餐厅、家常菜馆及各类面食、炒菜;二层含教师餐厅、高教云餐厅,还有瑞幸咖啡、韩式料理、香锅、蒸菜等特色美食。香樟苑(徐汇校区西部,两层):一层有大食堂、海尚面包房、铁板烧、麻辣烫等;二层设大食堂和川菜馆(目前装修中,布局可能调整)。桃李居:一层教师餐厅中午 12 点后对学生开放。小吃街(香樟苑至澡堂沿线):涵盖西餐、鸡公煲、麻辣烫、山东煎饼等小吃。周边商圈:桂林公园旁的桂园茶馆、田林路鑫耀中城、徐汇日月光中心(漕宝路 33 号)、徐汇万科中心(定安路 55 号)等,可满足多样化饮食需求。住宿安排全日制学生:宿舍由学校统一分配,具体入住事宜以学校通知为准。非全日制学生:学校不安排住宿,学院合作酒店可享协议价(预订时说明为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2025 级 MBA 研究生”):和颐至尊酒店:徐汇区漕宝路 124 号,电话 021-34019797同文君亭酒店:徐汇区桂林路 17 号,联系人杨华(13916488880)也可选择徐汇田林、漕河泾、闵行古美等周边区域的经济型酒店,骑行 20 分钟内可达,部分步行 10 分钟即到。交通指南上海南站→徐汇校区:乘地铁 15 号线至 “桂林公园站”,或公交 763 路至 “上海师大站”。上海火车站→徐汇校区:地铁 1 号线至 “汉中路站” 换乘 12 号线至 “桂林公园站”;或 1 号线至 “锦江乐园站” 换乘 166 路至 “上海师大站”。上海虹桥站→徐汇校区:地铁 2 号线至 “娄山关路站” 换乘 15 号线至 “桂林公园站”;或公交 173 路至 “沪青平公路吴宝路站” 换乘上青线至 “上海师大站”。虹桥国际机场→徐汇校区:地铁 10 号线至 “上海动物园站” 换乘上青线至 “上海师大站”;或 2 号线至 “娄山关路站” 换乘 15 号线至 “桂林公园站”。浦东国际机场→徐汇校区:市域机场线至 “景洪路站” 换乘 15 号线至 “桂林公园站”;或机场 7 线至 “上海南站” 换乘上青线至 “上海师大站”。希望这份指南能为你提供便利,期待九月与你在师大相见!2025-08-13 18: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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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商学院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为落实《扬州大学推荐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扬大教务〔2025〕57 号)文件要求,确保扬州大学商学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规范、公平、有序开展,现将本院推免工作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一、组织与领导机制为保障推免工作全程严谨可控,学院专门设立四类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职责与人员构成,并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业务指导及纪律教育,实现全流程监管,切实维护推免公平性。各小组具体组成如下:1.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工作整体统筹,组长为李志斌、解小青,成员包括姚丰华、连远强、黄春燕;2.工作小组:协助推进推免日常工作,组长由姚丰华、黄春燕担任,成员涵盖王成春、卢炜、陈杰、高功步、张斌、树友林、谭燕、张莉、连远强、徐静、吴进红、张宇、梁贤艳;3.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专项负责学生思想道德评估,组长为姚丰华,成员有王成春、吴浩、杨超;4.专家考核小组:聚焦学生专业能力与创新潜力考核,组长为连远强、黄春燕,成员包括时磊、魏艳骄、曾华盛、李康宏、周慧妮、王杰、谭燕;5.材料审核小组:负责申请材料真实性核查,组长为王成春,成员包含王吉云、陈艳、宦先鹤、李孟华、辛肇镇、盛洁、殷世文。二、推免对象范围推免对象限定为通过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扬州大学商学院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以下类型学生:1.专升本、专转本学生;2.第二学士学位学生;3.创新创业学院学生(该学院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独立负责)。三、推免名额数量本次扬州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推免工作的总指标为 42 名,将结合专业分布、学生表现等因素统筹分配。四、推免基本条件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 7 项基本要求,缺一不可:1.政治思想与道德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身心健康,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学业完成质量:学习态度端正、勤奋钻研,已修完并通过大学前三学年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无课程不及格记录(通识公共选修课、辅修课程除外);3.学业成绩排名:所修课程(不含通识公共选修课、辅修课程)的在校学习成绩排名(按第一次考试加权学分成绩计算)需处于本专业(对应年级)前 30% 以内;若学生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省赛一等奖(排名前三),则专业排名要求可放宽至年级前 50%;4.外语水平标准:需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 425 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 80 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 6.0 分及以上;若选修符合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其他语种,需达到该语种国家统一考试的相应等级;5.能力与潜力要求:逻辑思维清晰,具备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在科研创新方面展现出较大潜力,且拥有较高的专业素养;6.学术诚信底线:诚实守信、积极向上,恪守学术规范,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7.纪律表现要求: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未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五、综合表现评定对于符合基本推免条件的学生,学院将综合考量其本科期间的多方面表现,重点关注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等体现学科特色的指标,并按以下规则进行量化评分:1.评分指标与上限: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为各项表现设定量化分值,且每项指标均有分值上限,若学生在某一项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形,最终得分不超过该指标上限;2.具体评定内容:(1)科研成果:本科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科研成果被 SCI、SSCI、CSCD、EI(仅限境内中文期刊)收录;或取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单位认可的科研成果(第一作者);或科研成果获授权发明专利;或正式出版学术著作(排名第一);(2)竞赛获奖:本科期间作为主力成员,参与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可放宽至省赛一等奖;国际赛事参照国内赛事标准,要求不低于国内赛事水平;(3)特殊经历:包含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获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志愿服务经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际组织实习的经历;(4)重大贡献或荣誉:学生在本科期间取得的重大贡献或获得的重要荣誉,纳入综合表现考量;3.认定时效与单位要求:(1)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事项的认定依据,记载日期需在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之前,晚于该日期的成果或活动不予认定;(2)申请者涉及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论著、发明创造、奖励等)及竞赛获奖,成果所列第一单位必须为 “扬州大学”,且需通过学校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图书馆等部门认证;4.合作成果处理:申请者与直系亲属,或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人员合作的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在学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可优先考虑此类学生。六、推免工作程序推免工作严格按照以下 5 个步骤开展,确保每环节公开透明:1.学生自主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本人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班主任及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主干课程主讲教师的推荐意见;2.学院审核与考核:(1)专家考核小组:负责审核鉴定申请者的推免资格、基本条件、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的真实性;组织相关学生在指定范围内公开答辩,答辩重点评价创新质量与个人贡献;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或答辩的学生,不纳入综合素质加分体系;(2)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意识、遵纪守法情况;考核结果分为 “合格”“不合格”,不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3.资格复核存档:学院加强对申请者资格的复核,重点核查学业成绩、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材料,排除瞒报、虚报、抄袭、造假、冒名顶替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4.综合评价导向:以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为基础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推免生遴选考试,引导学生全面发展;5.拟推荐名单确定:专家考核组根据学生所属专业大类、专业及班级人数、学科贡献率等因素考核评分,按综合成绩确定拟推荐名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 = 在校学习成绩(不含通识公共选修课、辅修课程,由前三学年应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折算为百分制 ×80%,满分 80 分)+ 综合表现成绩(满分 20 分),总分 100 分。具体测评细则见附件《扬州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七、推免日程安排结合学校要求,本院推免工作按以下时间节点推进,各环节时间不可逾期:1.9 月 5 日: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并公布推免工作办法;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家考核小组及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同时在学院官网发布推免工作办法;2.9 月 7 日下午 5 点前:申请学生提交材料,纸质版交至商学院各学工办,电子版(含①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②英语等级证书、③综合成绩评分作证材料、④查证报告)以 “班级 + 姓名” 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 007551@yzu.edu.cn,逾期不再受理;3.9 月 8 日: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完成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材料审核小组完成申请材料审核;4.9 月 10 日:专家考核小组完成材料审核鉴定,提出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拟推荐名单,并报送至学校教务处;5.9 月 12 日前:学校审核各学院拟推荐名单,确定最终推荐免试学生名单并全校公示;6.9 月 20 日前:学校将最终推荐名单上报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7.9 月 22 日 - 10 月 19 日: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志愿填报、照片上传、网上缴费。八、注意事项说明1.推免资格取消情形:学生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取消其推免资格:(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2)推免名单公示期间,受到刑事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3)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材料造假、成绩虚报等);(4)推免名单公示期间,本人主动申请放弃推免资格;(5)核查发现不符合推免条件的其他情形;2.特殊类型学生要求: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省际协作培养等签订培养合同的本科生,若被列为推免对象,需事先征得原合同单位同意;申请时需附合同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九、监督与保障措施1.回避与报备制度:(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本院推免,需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的,需主动报备;(2)申请推免的学生若存在上述亲属或利益关联,需主动向学院报备;(3)未按规定报备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或推免环节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人员,依规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且影响公平性的学生,取消推免资格;2.信息公开与申诉渠道:(1)学院严格按办法开展工作,及时在官网公布推免办法、名单、进度等信息;(2)保障学生咨询、申诉渠道畅通,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结果负责,纪检委员全程监督;3.联系方式:(1)监督电话:0514-87991918;监督邮箱:luwei@yzu.edu.cn;(2)咨询电话:教务处办公室 0514-87991236,团委办公室 0514-87979223。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扬州大学商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扬州大学商学院2025 年 9 月 5 日2025-09-25 14: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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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 学年秋季学期经济管理学院开学初期补缓考安排为确保 2025-2026 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教学工作平稳推进,清晰告知本科生补缓考相关要求,现将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补缓考具体安排通知如下:本次本科生补缓考工作拟定于 2025 年 9 月 6 日至 9 月 12 日开展,各类型课程的考试时间及查询方式详细说明如下。一、补缓考时间具体安排1.非体育类通识必修课与跨学院开设必修课:该类课程补缓考时间定为 2025 年 9 月 13 日(周六)至 9 月 14 日(周日),考生需在此期间按安排参加考试;2.大学体育必修课:单独安排补缓考,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周二)下午 3:00,考试地点设定在红旗操场,关于该课程的具体考试方式及额外要求,需考生主动与文体学院联系确认;3.其他类别必修课:除上述两类课程外,其余必修课的补缓考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6 日(周六)至 9 月 12 日(周五)。二、补缓考时间与地点查询方式1.通识必修课(含跨学院开设的必修课):此类课程的补缓考时间、地点安排,需考生登录学校教务处官方网站查询,以官网发布信息为准;2.经济管理学院自主开设的必修课:该类课程补缓考安排需查阅本次通知附带的 “附件 1:2025-2026 学年秋季学期经济管理学院开学初补考安排终稿”;3.教务系统查询开放时间:学校教务系统将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正式开放补缓考相关信息查询功能,考生可届时登录系统查看个人考试安排。请相关考生务必重视查询时间节点,及时获取考试信息,提前做好备考准备,避免因错过查询或考试时间影响正常学业。2025-09-01 1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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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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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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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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