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顺利开展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准则
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考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架构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其办公室设立在研究生院,承担着统筹与指导复试录取工作的职责。
(二)各学院需成立本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要依照教育部及学科的相关规定,落实学校的工作要求,发布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安排时间
一志愿考生的复试从 2025 年 3 月下旬启动,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安排。
调剂考生的复试则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开始,具体时间由相关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四、复试形式
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先完成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之后再根据缺额情况组织调剂考生的复试。
五、复试分数线与比例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
我校一志愿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的差额比例为 150%。在达到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 B 类考生分数线的基础上,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状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若按差额比例划定的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存在相同情况,这些考生一并进入复试。当合格考生数量未达到差额比例时,安排所有合格生源参加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会在学院官网进行公布。
(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双少)考生
通过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的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双少)资格审查,且满足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各专业双少考生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其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布。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在符合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各专业考生总分分数线的前提下,单科成绩要求为满分 = 100 分的不低于 30 分、满分>100 分的不低于 45 分,各学院依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名单会在学院官网公布。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
该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 220 分。在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享有优先录取权。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布。
(五)对于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我校会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
(六)我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破格复试申请。
六、资格审核
(一)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要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只有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参加复试。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二)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近期免冠 1 寸照片 3 张(及同版电子照片);
(3)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学历等相关材料: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成绩单;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所修学分证明;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
(5)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若无工作单位可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并加盖印章)。
定向考生需提供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签印、定向单位签字盖章)。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简称 “双少生”)还须提供:
(1)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供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2)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或户籍证明、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材料及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涉及的相应材料。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定向就业协议书。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学院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七、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的考核范围、要求、流程和方式可参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的总和,复试包含专业课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满分 300 分。
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面试成绩。
(一)学术学位
专业课笔试,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综合面试,满分 200 分,其中专业素质占 150 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占 50 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 “合格” 或 “不合格”。
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单科考试成绩满分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视为不合格。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专业学位
专业课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其形式和分值由学院确定。
综合面试分值由学院确定(包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该测试满分 50 分)。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复试内容必须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 “合格” 与 “不合格”。
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美术与书法(135600)、设计(135700)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单科考试成绩满分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视为不合格。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调剂相关规定
严格依照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执行调剂工作。
(一)我校调剂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各专业的差额比例为 300%。若按差额比例划定的最后一名考生成绩相同,这些考生一并进入复试。当合格考生数量未达到差额比例时,安排所有合格生源参加复试。在达到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 B 类考生分数线的基础上,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名单会在学院官网公布。
(二)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要满足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三)调剂申请接收专业的范围和次序原则如下: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且考试科目相同;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考试科目相近;第一志愿专业为申请调入专业的相近专业。
(四)对于申请调剂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的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五)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
(六)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
(七)所有考生的调剂申请都必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
九、录取规则
(一)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按百分制折算,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
(二)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考生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在该专业同类别中顺延录取。
(三)体检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四)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考生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非定向就业政策就业。
定向就业考生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体检不合格者。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
加试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
未经公示的考生。
(七)符合学校基本分数线的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录取。满足条件的申请免初试退役人员考生在普通计划内单独排名录取。
十、信息公开公示要求
各招生学院会在本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专项计划考生和国家政策加分需在备注中注明)以及复试成绩等信息。
学校会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等信息,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
十一、费用说明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 号)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复试费为每生 100 元(不含体检费),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缴费,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复试条件或自愿放弃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流程详见附件。
十二、申诉和复议机制
复试录取期间,考生若对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可向学院书面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投诉材料须包含学院对申诉的答复。受理申诉和投诉的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一周内,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申诉、投诉材料。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十三、监督机制
贵州民族大学纪委、省监委驻贵州民族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会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程监督。
十四、其他事项
(一)诚信复试。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在复试前须签订《贵州民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
(二)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新生入学报到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本办法由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等文件和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大学城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研究生院楼
邮编:550025
邮箱:gzmu_yz@163.com
网址:https://yjsy.gzmu.edu.cn
联系部门: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851-88124402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1:30,14:30-17:30。
贵州民族大学研招办
2025 年 3 月 25 日
附件【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x】
附件【附件2: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docx】
附件【附件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生定向就业协议书.doc】
附件【附件4: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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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关于统计研究生学术科研及专业竞赛获奖情况的通知各学院:为全面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研究与实践创新能力现状,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信息化管理效能,持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院决定组织开展全校研究生学术科研获奖及学科专业竞赛获奖情况专项统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学术科研获奖情况统计(一)统计范围1. 统计对象:覆盖我校全体在读研究生,统计工作以个人为基本填报单位。2. 内容界定:研究生在本校攻读学位期间,在学术研究、科学探索等科研领域所获得的各类别、各级别奖励均需纳入统计范畴。(二)填报流程与时间规范研究生须登录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在系统“科研管理”模块下的“学术科研获奖登记”功能区,在线完成个人获奖信息的填报工作。填报时需同步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相关官方证明文件作为佐证材料。成果类别的划分与认定,需严格参照学校最新修订的《教学科研项目与成果分类办法》执行。该登记功能为常态化开放模式,研究生在获得相关奖励后,应及时登录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填报提交后由研究生导师及所在学院依次进行审核确认。(三)填报注意事项学校在开展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各类荣誉称号评选等工作时,将直接调取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已通过审核的学术科研获奖信息,并以此作为重要评审依据。请全体研究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登记,坚决杜绝信息错报、漏报等情况。二、学科专业竞赛获奖情况登记(一)登记对象与成果要求1. 适用对象: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这一时间段内,参与特定学科专业竞赛并荣获省级第一层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生团队或个人。其中,所参赛事须属于《研究生学科专业竞赛目录》及《研究生学科专业竞赛重点突破赛事》所划定的范围。2. 登记内容:上述指定时间段内,研究生在符合要求的竞赛中所获省级第一层级及以上奖项的相关信息。(二)登记方式与时间节点1. 操作流程:研究生在完成前述“学术科研获奖登记”的基础上,需以单个获奖奖项为独立登记单元,由参赛团队负责人(若为个人参赛则由本人)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平台,进入“科研管理”板块下的“学科竞赛登记”栏目,详细填报获奖信息并上传对应的证明材料。信息提交后,由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工作。具体填报操作可参照相关《填写指南》执行。2. 时间安排:系统登记功能开放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各学院须在2025年11月7日前完成对本院研究生提交信息的审核工作。(三)特殊说明1. 同一竞赛作品或项目若获得多个奖项,仅统计其中级别最高的奖项,重复填报的信息将不予采纳。2. 同一作品或项目在不同竞赛中均有获奖的,仅需登记其获得最高层级奖项的竞赛信息,重复填报无效。3. 研究生院将依据“学科竞赛登记”系统中的最终统计结果,结合学校最新版《教学科研项目与成果分类办法》及本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研究生团队或个人落实奖励政策。请相关研究生务必确保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2025-11-17 15: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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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MBA)研究生复试拟录取结果公示一、拟录取考生后续需要完成如下工作,才能正式录取01选导师拟录取考生应仔细查阅《中南大学商学院202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表》,结合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和研究方向选择导师。选报导师为双向选择,请拟录取考生事先与导师沟通,导师同意接收后再填报:《2025年申报导师志愿表(非全MBA、EMBA)》并发送给导师。提醒导师将确定的《2025年申报导师志愿表(非全MBA、EMBA)》(附件3)在4月7日前发送邮件至专业学位教育中心MBA办公室(邮箱:mbacsu@163.com),或者导师将确认接收学生名单电话联系发给MBA办公室陈汨老师(电话:0731-88836074,QQ:575893564)。02签定向协议拟录取考生将填写好且签字盖章的一式4份的《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于4月12日前邮寄至中南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MBA办公室。特别提醒:以寄出时间为准,不提交定向协议书不予录取。收件地址收件人:陈老师收件电话:0731-88836074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南大学潇湘校区商学院江湾楼222室(为了保障收件时效性,建议使用顺丰快递)二、考生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发出,请注意关注相关通知并及时查收。三、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以书面邮件形式向学院提出,学院将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申诉受理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31-88836074,邮箱:mbacsu@163.com。2025-07-31 14: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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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铁道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及录取办法为落实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以及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秉持思想引领,突出以德为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树立 “考试招生亦是育人” 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将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关键依据。推行综合评价,坚持择优录取。结合学科特性与培养需求,在复试中强化对考生的全面考察与综合评估,提升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助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崭露头角。加强严格管理,保障公平公正。坚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招录流程,保证结果公平,维护考生权益。健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考生合法利益。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二、组织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研究生学院,负责整体的组织协调事宜。招生院系主要职责及要求:(1)成立复试工作组,组长由单位行政负责人担任。负责制定院系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资格审查,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2)组建复试小组。复试工作组按学科(专业)设立若干复试小组,优先挑选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每组不少于 5 名评委(包括研究生导师、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组长由研究生导师担任,对本组复试工作负责。每组配备 1-2 名秘书,承担复试记录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3)开展培训教育。复试工作组需选派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公正廉洁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保密安全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教育,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复试要求。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前可召开会议,研究确定考察评价考生的重点内容。复试后需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表和复试情况记录表等材料按时交至研究生学院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复试面试环节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三、复试管理(一)参加复试人员范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含加分)达到国家 A 类分数线,同时处于各专业复试比例内的考生。报考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需满足:总分要求:初试总分(无加分)不低于国家控制线 15 分。单科要求:满分 100 分的单科控制线,不低于国家控制线 5 分;满分超过 100 分的单科控制线,不低于国家控制线 10 分。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接受我校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上述第 1、2 条的条件。(二)复试材料提交具体要求详见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准备填报复试科目和复试材料的通知”,考生在复试前需按学校通知要求,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道德审查表、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成绩单、学籍学历、学位等资格审查材料的原版彩色电子文档(每页按 A4 纸幅面设置)。一志愿考生在查询到复试名单后,或调剂考生收到调剂复试通知时,填报复试科目。复试材料提交时间以每批复试通知为准,材料原件由考生自行留存备查。(三)复试比例一志愿考生: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通常为 1.2—1.5,且进入复试人数不超过计划总数 50 人,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管理学院和交通运输学院各专业复试比例为 1.3;其余院系各专业超过 1.5 的按 1.5 执行,不足 1.5 的按实际比例);合格生源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调剂考生:复试比例一般为预计缺额的 3 倍左右。注:以上计算结果进位取整,最后一名有并列排名的考生全部进入复试。已拟录取推免生和专项计划等人数单独计算。(四)复试方式和时间复试方式。依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选择现场复试或网络复试。复试专业课测试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采取现场笔试、网络笔试或面试测试。其中,现场笔试时间一般为 60 分钟;网络笔试时间一般为 30 分钟(081300 建筑学、086200 风景园林和 135700 设计专业为 60 分钟);其余均在面试环节进行测试。复试地点与时间。具体复试时间以招生院系或研究生学院通知为准。现场复试的报到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 17 号;网络复试采用双机位网上面试,首选 “腾讯会议”,应急系统使用 “钉钉”,具体操作说明将在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准备填报复试科目和复试材料的通知” 的附件中发布。各专业复试方式和时间详见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通知,考生未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前在手机上安装 “钉钉”,用研招网报名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我校将通过该手机号邀请考生加入钉钉组织 “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学院”(请提前设为自动同意),相关事宜将通过钉钉或手机与考生联系。(五)复试内容和成绩计算我校所有专业的复试内容和要求如下(其中 125100 工商管理、125601 工程管理和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要求不同,单独列出):各专业的复试内容和成绩(上述 3 个专业除外)复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复试内容及成绩占比情况如下:(1)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面试环节完成,听力部分由各专业根据自身特点选择不同方式,如播放录音让考生回答问题或由复试小组成员进行问答式测试。满分 100 分,折合为 20 分计入复试成绩。(2)专业课测试:由复试小组针对招生简章所列复试科目进行考核,招生院系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在测试环节采取随机抽题作答或笔试等方式。满分 100 分,折合为 20 分计入复试成绩。(3)综合面试:复试小组可采取考生随机抽题作答、复试小组成员提问等综合形式进行。满分 100 分,折合为 60 分计入复试成绩。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专业复试内容和成绩复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复试内容及成绩占比情况如下:(1)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在面试环节进行,重点考核综合性、开放性试题。满分 100 分,折合为 20 分计入复试成绩。(2)专业课测试:由复试小组针对招生简章所列复试科目进行考核,招生学院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在测试环节采取随机抽题作答或笔试等方式。满分 100 分,折合为 20 分计入复试成绩。(3)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小组可采取考生随机抽题作答、复试小组成员提问等综合形式进行。其中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复试小组根据专业特点选择不同方式,如播放录音让考生回答问题或由复试小组成员进行问答式测试。满分 100 分,折合为 60 分计入复试成绩。工商管理(125100)和工程管理(125601)复试内容和成绩复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复试内容及成绩占比情况如下:(1)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面试环节完成,听力部分由各专业根据自身特点选择不同方式,如播放录音让考生回答问题或由复试小组成员进行问答式测试。满分 100 分,折合为 20 分计入复试成绩。(2)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在面试环节进行,重点考核综合性、开放性试题。满分 100 分,折合为 20 分计入复试成绩。(3)综合面试:复试小组可采取考生随机抽题作答、复试小组成员提问等综合形式进行。满分 100 分,折合为 60 分计入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所有专业都必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严格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所有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专科毕业或本科结业考生,具体见招生简章报考条件),在上述测试的基础上,由各招生院系组织加试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均需到学校进行现场笔试,笔试时间为 60 分钟(具体到校时间以招生院系通知为准)。(六)复试考生的照顾加分符合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加分政策和第二十三条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准备填报复试科目和复试材料的通知” 要求提交材料。第一志愿考生在复核成绩时已提交的,不再受理;调剂考生务必在调剂报名前将材料发送至 stduyzb@stdu.edu.cn,并拨打 87935136 电话确认。最终均以本人在研招网报名申报并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七)复试规范和要求各招生院系同一专业的各复试小组,试题难度和评分标准应保持统一。网络复试应尽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综合面试环节充分尊重复试小组的评价选择权,在全面考查考生基本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同时,综合面试成绩要有一定的区分度,切实选拔出优秀人才。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填写《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并给出评语。复试小组成员按要求在成绩单上签字。四、录取管理(一)录取计划管理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目录计划数为我校各专业预计招生人数(含推免生),具体招生计划将根据上级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上线情况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二)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 = 初试成绩 / 折合系数(满分为 500 分专业折合系数为 5,满分为 300 分专业折合系数为 3)×70%+ 复试成绩 ×30%。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考生的总成绩即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确定拟录取名单时以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为准。(三)录取规则每个院系各专业按总成绩排名(若按方向招生则以方向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初试总分(含加分)、初试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科目分数高低排序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复试按照本办法执行,各专业按专项计划单独排名录取。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考生单独排名、单独录取。我校招收 “国际产学研用中外联合培养计划” 硕士生 4 人,由招生院系从拟录取人员中遴选(导师需经学校认定后方可招生),入学后由中方导师和海外合作导师联合指导。(四)体检要求新生报到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身体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相关要求,若考生因身体原因不符合要求,务必在复试前提前告知学校,未告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情况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综合面试低于 60 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一门成绩低于 60 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小组可确定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并在复试成绩汇总表空白处写明意见说明,单独报研招办。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调剂条件、存在替考、违纪作弊或接受他人或机构任何方式助考以及体检、思想政治道德审查不合格等情况,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审查等环节,若发现复试环节存在作弊、原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被录取前,需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五、工作纪律考生不得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网络直播,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情况,如有违反,将按违纪或作弊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考生必须遵守复试考试纪律和上述要求,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由他人替考,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入学考试身份真实且无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反,我校将在任一环节取消考生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等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参与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应认真、严格执行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参加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复试和录取工作。六、信息公开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河北省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信息公开,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招生录取信息均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七、监督和复议考生如发现违规违纪或有异议的问题,请实名向学校申诉和复议,学校对考生实名申诉和复议的问题,经认真调查属实的,将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受理考生申诉和复议的电话:0311-87935021,邮箱:stduyzb@stdu.edu.cn,地点:第五教学楼 113 室。八、联系方式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 17 号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050043Email:yanzhaoban@stdu.edu.cn微信公众号:stduyjs信息发布网址:https://yjs.stdu.edu.cn/咨询电话:0311-87935136上述事项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通知,内容如有与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3 月 21 日2025-09-01 1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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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1号)及《山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复试成绩要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需满足:管理类专业外语不低于3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不低于80分,总分不低于121分;其他学科单科不低于30分,总分不低于244分。二、复试名单确定办法复试实行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若合格生源数量不足,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学院(部)可结合招生计划、上线情况及专业特点适当调整。按比例划定复试名单时,复试人数采取进位取整方式,总分相同的考生一并纳入复试范围。三、复试方式除部分调剂专业根据学科特性、生源情况可采用远程复试外,其余专业均实行现场复试。远程复试的具体专业详见学校调剂公告,相关系统操作要求、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单独发布的操作手册。四、复试费用依据上级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非艺术类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80元,艺术类考生缴纳240元,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另缴120元加试费。所有复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缴费后不予退费,未缴费者不得参与复试,具体缴费方式将另行通知。五、复试日程安排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计划于3月29日启动,调剂考生复试工作计划于4月8日启动,详细日程安排请查阅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工作办法。六、考生复试资格审核考生须按时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交的,需向招生单位提交情况说明,经核实后可延期提交。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考生需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远程复试考生可线上提交材料,入学时需上交原件复核,线上提交标准参照《硕士研究生远程复试审核材料清单》(附件2)。现场复试资格审核需查验的主要材料如下:1.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除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提供自考成绩单打印件。2. 往届本科毕业生:除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时间较早无法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说明:报考教育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的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须在2022年9月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须在2020年9月1日前颁发。3. 同等学力考生:除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需提供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及复印件。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除需提供应(往)届毕业生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5. 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除准考证、身份证外,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研究计划、所获奖励、发表论文等补充材料,可在审核现场提交。七、复试方式与内容(一)现场复试考生1. 笔试:包括专业课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课考试:时长2-3小时,满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限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的专业学位考生,时长1.5小时,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时长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2.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以下内容: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及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运用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实践能力与专业技能,重点测试实验操作、社会实践、专业素质等方面的表现。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考查外语听、读、说能力,满分50分,合格线为3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二)远程复试考生1. 专业课考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招生单位根据参考书目命制充足题库,考生随机抽取并即时回答,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 综合面试:围绕以下内容展开: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及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运用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实践能力与专业技能,重点测试实验操作、社会实践、专业素质等方面的表现。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考查外语听、读、说能力,满分50分,合格线为3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限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的专业学位考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招生单位命制充足题库,考生随机抽取并现场回答,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时长一般为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招生单位根据参考书目命题,考生随机抽取并现场笔答,完成后将答题纸拍照上传;原始纸质答卷需妥善保管,录取考生入学时提交存档。以上复试内容的考查顺序和时长,由各复试小组根据专业特点及复试人数确定,每位考生考查时间不低于20分钟。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状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及心理健康等方面。各招生单位通过审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或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考生须如实填写并保证材料真实,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九、体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全日制考生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校医院统一体检;非全日制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两周内,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常规健康体检,体检内容可参照《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检表》(附件4),并及时将体检报告或体检表扫描版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十、调剂学校将依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发布调剂信息,具体调剂要求、调剂人数、调剂程序及日程安排等详见学校调剂公告。调剂考生的复试要求和内容与一志愿考生一致。十一、录取(一)总成绩核算方式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及图书情报专业: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2、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其他专业: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2、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二)总成绩排名方式按专业分配招生计划的,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研究方向分配招生计划的,总成绩按研究方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招生计划,按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全日制考生单独排队录取。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加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等任一环节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后,可不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但需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未按时提交的,取消拟录取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不转入学校,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定向培养证明,未按时提交的,取消拟录取资格。(四)其他学校科教融合专项、职业技术教育培养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等招生计划,已统筹分配至各相关招生单位。考生调剂至上述项目需了解并同意相关培养计划,其中科教融合专项考生第一学年在我校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学年起在联合培养科研院所开展实践学习、科研锻炼等,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后,颁发我校学历学位证书。十二、违规处理研究生复试的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按照国家关于初试的文件规定及标准执行,考生须严格遵守。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校生将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三、申诉渠道4月20日前,学校受理考生的投诉与申诉。对于考生反映的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认真调查处理,经查实的,将责成相关单位和复试小组进行复议。申请复议或投诉者须陈述事实及依据,对无中生有、蓄意诬陷者,需承担相关责任;匿名投诉、举报不予受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1-86180869 纪委监督电话:0531-86180290十四、联系方式(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办公楼0304室,电话:0531-86180869 长清湖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文昌楼319室,电话:0531-86180804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jszs.sdnu.edu.cn/index.htm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山研 师招 (二)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http://www.yjszs.sdnu.edu.cn/info/1021/1068.htm2025-08-18 17: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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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 管理硕士项目 硕士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 年管理硕士项目硕士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1. 各专业(项目)复试入围分数线2. 总成绩核算方式与排序标准总成绩核算方式总成绩满分为 1000 分,具体构成如下:总成绩 = 初试成绩(满分 500 分)+ 复试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1 +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4。排序标准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将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最终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3. 组织方式复试相关的资格审查环节与考核环节,均采用现场参与的形式开展。4. 复试费用缴纳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登录 “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 完成 100 元复试费的缴纳。无论因何种原因,缴费后未参与复试的考生,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5. 具体流程安排(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于 3 月 25 日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进行,工作人员将对进入复试的考生逐一开展现场审查,详细安排将通过邮件告知考生。考生需在审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以下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红色公章)、考生诚信承诺书,以及考生自述(内容需包含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与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除此之外,考生还需在该系统提交中、英文个人简历,每份简历仅限一页 A4 纸。若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上传(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所有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为 3 月 21 日上午 10:00,考生需在此之前在系统内完成全部材料提交。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需展示以下材料原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考生诚信承诺书。未参与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无论最终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材料(包含成绩单)均不予退还。(2)复试考核安排复试包含笔试与面试(面试中包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考生需提前 15 分钟到达考场外等候入场。复试笔试:3 月 25 日进行专业课笔试,考试形式为现场闭卷笔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将通过邮件通知考生。复试面试:3 月 26 日进行现场面试,具体安排将以邮件形式告知考生。6. 相关注意事项(1)考核重点复试重点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思想状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思维敏锐度、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相关实践能力等。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将在面试过程中进行,通过让考生回答外文提问的方式开展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2)复试参与要求考生需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指定的方式(或地点),严格遵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参与所有复试考核环节,不得缺席。(3)政策法规学习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的 “政策法规” 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确保充分了解复试相关的政策法规要求。(4)通信畅通要求请考生保持通信方式畅通,及时查看短信与邮箱信息,密切关注我院发布的各类通知,避免错过重要安排。2025-09-08 13: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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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为做好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生接收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一、机构设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各学院(部、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部、中心)推免生接收工作。二、接收专业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及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均接收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直博生)。三、申请条件(一)申请推免硕士生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申请人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3.申请人须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名额),且必须经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示。4.身体健康,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二)申请推免直博生除须满足上述(一)中各项条件外,还须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推免直博生还应提交以下材料:1.《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申请-考核表》1份;2.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3.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4.《东北石油大学接收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1份;5.含本人简历、在学期间所获奖励、学术成果证明、参与科研情况和研究计划书等的申请材料。四、接收流程(一)报名1.申请人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支付,按系统程序填报东北石油大学推免硕士生、直博生招生志愿。2.学校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点击确认,并根据各学院(部、中心)安排准时参加复试。(二)复试1.复试主要目的考查考生本科成绩是否真实;考查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程度、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培养的潜力;考查考生外语口语、听力能力;考查考生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了解考生大学期间的学习情况和学习、工作成果。2. 复试考核人员组成各学院(部、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各学院(部、中心)成立由主管领导参加、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导师及专业课教师组成的复试(面试)工作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3. 复试内容及要求(1)推免硕士生① 专业综合面试。每生不少于20分钟时间,满分50分。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表达能力、知识的广度、深度及创新意识、创新思维的能力和素质。面试题目由面试人数3倍以上的题目库组成。② 外语口语及听力能力测试。每生不少于10分钟时间,满分50分。③ 思想品德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④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接收。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接收。(2)推免直博生① 综合能力面试。重点对考生学科背景、专业素养、专业英语、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各部分分值权重可根据学科特点由综合考核工作小组自行确定。②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及格,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接收。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接收。4.复试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5.推免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同意“待录取”,由我校将经过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6.参加当年东北石油大学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并取得“优秀营员”称号的学生优先录取。7.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的推免生,优先录取。五、奖励政策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中石油奖学金、王玉普励学奖学金、王涛英才奖学金等奖项。奖学金标准参见当年研究生招生简章。1.推免硕士生免收第一学年学费,推免直博生免收前两年学费。2.所有推免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取得学籍后,直接享受新生奖学金。六、其他事项1.申请人在任何时间段内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2.申请人填报志愿和接收拟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认接收,不得提出放弃。3.推免生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本科学业。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4.报考直博生且通过复试者无须在中国研招网上办理博士报名手续。5.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6.按照东油校发〔2022〕57号“关于修订《东北石油大学本硕连读实验班实施方案》的通知”推荐的本硕连读推免生,硕士学制为2年,名单由东北石油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在推免公示结束后提供研究生部。其培养方案由各学院(部、中心)组织所属学科制定,自本科阶段第四学年起由其硕士导师制定硕士阶段培养计划,根据课程安排进入硕士课程学习阶段。7.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2025-09-16 15: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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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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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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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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