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招生的原则,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高质量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确保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复试时间及方式
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 2025 年 3 月下旬启动(具体时间和复试安排由学院向考生公布)。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今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以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1.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考核(笔试,满分 100 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 100 分)、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满分 100 分)和学院要求的其它考核内容(满分 100 分)。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具体复试形式和考核内容以及各部分权重见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工作细则。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对以同等学力(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时间每门为 2 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 100 分,60 分以上(含)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一科目的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试卷满分为 100 分,60 分以上(含)合格。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专业课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 30%-70% 之间,由各学院自定。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按下式计算:
复试总成绩 = 专业课考核成绩 × 专业课考核成绩权重 + 外语听说能力成绩 ×10%+ 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 ×(1 - 专业课考核成绩权重 - 其他考核成绩权重 - 10%)+ 其他考核成绩 × 其他考核成绩权重。(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外语类专业和管理类联考专业成绩计算办法由学院自行确定并在复试工作细则中明确。
复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60 分以上(含)为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学院有其他不予录取条件的须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四、复试流程
1. 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
(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学院在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其中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复试线:在国家 A 类线基础上总分降低 22 分,单科各降 5 分。
(3)我校不破格复试录取线下生。
2. 确定并通知复试考生
学院根据复试分数线确定本单位复试考生名单,将复试考生名单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并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提醒考生查看学校与学院的相关通知和复试工作细则。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 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达到复试分数线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在报到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应届生: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非应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对于报考 “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证明章的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课程进修成绩单、在 CN 刊物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的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1)。
(7)《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见附件 2)。
(8)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具体附加材料要求由各学院结合学科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9)符合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以上(1)-(7)为必须项,(8)、(9)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学院要求提交。
学院须留存以下材料:(1)-(4)项复印件各 1 份,(5)-(9)项各 1 份,所有复印件均需采用 A4 规格纸张,按(1)-(9)顺序装订在一起。
4. 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各学院按照本单位复试工作细则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复试过程中全面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5. 体检
体检在入学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6. 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复试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安排,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的硕士生,随同专业统考生一起复试。复试内容、程序与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要求相同。学校根据相关学院免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人数,差额下达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专项招生计划。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硕士生复试综合成绩单独排名,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依序拟录取。
五、调剂
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计划缺额情况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后续将在网上公布调剂工作办法,各二级招生学院将根据本单位调剂工作需要公布相应的调剂工作办法,请有调剂需求的考生及时关注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六、拟录取
1. 综合成绩 =×60% + 复试总成绩 ×40%
2.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规则、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 对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可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对其提供的证明材料经过核实后,予以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招办,研招办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5. 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出书面申请,导师和学院同意后,由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6. 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须转入学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各学院在复试、调剂过程中,应提前将相关管理规定告知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满足有关要求才能录取。
7. 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考生注意事项
1. 资格审查将于复试前进行,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学院复试细则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并按时到校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环节。考生无故不按时报到或者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2. 复试期间,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将严格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和消毒制度,提供公用消毒用品,全面保障复试师生的身体健康。
3. 考生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见附件 3),严禁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严禁以任何方式对其他人转告复试试题、答卷和相关考试内容。
八、其他事项
1. 各学院为考生提供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考生如对学院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诉。申诉人对学院的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招办投诉,投诉材料应包含学院对申诉和投诉的答复。不采纳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的内容作为复议材料。
2. 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学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4. 我校及各学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9-69868577(研招办)
0379-64231439(校纪委)
电子信箱:yzb@haust.edu.cn
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63 号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致远楼 222 房间)
邮政编码:471000
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c.haust.edu.cn/
附件【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3:考场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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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工作组织(一)复试形式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进行,具体复试方式详见我校各招生学院公布的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方案。(https://www.gs.stu.edu.cn/list/81/post/2da28847-bdd9-406e-be91-a9be36e4a880)(二)复试方案各招生学院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各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方案并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通知,复试方案包含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复试分数线、复试内容、复试流程、评分标准、初试和复试成绩占比、录取办法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考生须及时查看相关学院网站通知。(三)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严格考生资格审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严防作弊。考生应按各招生学院的通知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并备好原件供资格审查使用。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以下材料:1.身份证(正反面):信息是否与本人相符。2.成绩单: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公章的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原件)。3.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学生证。4.往届本科毕业生:审查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5.同等学力考生:其中高职高专生审查专科毕业证书和8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本科结业生审查本科结业证书等。6.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汕头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并盖章)。8.原则上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均需是在职定向人员。非全日制考生审查《汕头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其中MBA、MPA、教育管理(代码:045101)考生须是: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学院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9.各招生学院于复试前组织考生亲笔签署《汕头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并交招生学院留存。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本单位复试规则、考场规则及考生复试前所签署的《汕头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10.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工作证书或《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四)复试内容1.考生按照各招生学院要求参加复试。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英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满分为100分。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 分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加试科目等信息详见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五)复试考核及进程安排复试考核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具体安排请留意其官网、官微公布的通知。二、调剂我校部分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相关学科专业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有关政策依据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对外公布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通知,我校2025年复试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三、录取相关规定(一)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各学科(专业)按权重折算初试、复试成绩得出总成绩。各学科(专业)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从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录取,其次再从专业非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调剂录取。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4.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资格者。四、公示复试结果经研究生院核准后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复试结束后最终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期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五、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网站上发布的通知。六、咨询、申诉及监督(一)咨询汕头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http://www.gs.stu.edu.cn/list/17/post/91e08844-f9f2-4e52-adc9-fca102f4ff50)。(二)申诉申请人对招生学院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请实名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提出,招生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起申诉。(三)监督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754-86502424,邮箱:o_yzb@stu.edu.cn附件:1.汕头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2.汕头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考生资格审查表3.汕头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2025-09-02 16: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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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理工大学经管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统筹兼顾,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一、组织保障为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确保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学院副院长、学院纪检委员、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组成。二、复试分数线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硕士(MBA)、应用统计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 A 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分数要求是在国家 A 类线单科线基础上,单科线降 15 分,总分达到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总分要求。会计硕士复试分数线为 202(单科线执行国家统一划定的 A 类地区划定的单科分数线)。三、复试方式2025 年我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网络远程复试使用的复试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请考生提前与学院联系做好设备测试和面试环境准备工作;学院联系方式 15007904599、18672100019、0791-83897863。四、复试时间依据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根据生源情况,有序错开复试,分批次分阶段复试,复试时间为:应用统计硕士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安排在 3 月 27 日开始,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工商管理硕士(MBA)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安排在 3 月 30 日开始,采取现场复试。会计硕士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安排在 4 月 1 日开始,采取现场复试。调剂专业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公布为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调剂复试时间 4 月 8 日以后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五、资格审查复试期间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本科成绩单、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验证报告、政审表等进行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现场复试的考生提前下载填写好《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复试报到时提交给二级招生单位;远程复试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请按 “序号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材料名称” 进行命名,存至一个 ZIP 压缩包,并以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复试专业” 进行命名上传至面试系统。1. 必交的材料有:① 初试准考证;② 有效居民身份证;③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与本科成绩单);④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 “学信档案” 在线申请学历(往届毕业生)、学籍(应届毕业生)验证;⑤ 《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要求实事求是,加盖公章,下载网站:https://yjsy.ecut.edu.cn/a1/ba/c456a106938/page.htm);2. 选交的材料有:⑥ 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3. 特殊的材料(仅限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⑦ 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扫描件;⑧ 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现场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3 月 30 日上午 9:00-11:00(工商管理硕士)4 月 1 日上午 9:00-11:00(会计硕士)六、复试内容现场复试(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现场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笔试包含专业笔试及思想政治理论。专业笔试的目的为了解考生对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掌握程度。考试时间 1 小时,满分 50 分。思想政治理论论文主题为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题目自拟,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准确,论证充分,逻辑清晰,字数不少于 1500 字,政治理论成绩满分 10 分。笔试时间:3 月 30 日下午 13:30 - 14:30(工商管理硕士专业课笔试)3 月 30 日下午 14:40 - 16:10(工商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4 月 1 日下午 13:30 - 14:30(会计硕士专业课笔试)4 月 1 日下午 14:40 - 16:10(会计硕士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地点:东华理工大学枫林校区经管楼专业面试的目的是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了解考生的思维能力、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志趣与特点,是否具有创新精神等,满分为 100 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目的是了解考生英语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 30 分。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评分。面试时间:3 月 31 日上午 9:00 开始(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3 月 31 日下午 13:30 开始(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4 月 2 日 9:00 开始(会计硕士)面试地点:东华理工大学枫林校区经管楼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是以在线综合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在线综合面试包含专业面试、专业测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专业测试成绩满分 50 分,英语听说成绩满分 30 分。专业面试的目的是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了解考生的思维能力、治学态度、个人志趣与特点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等;专业测试的目的是了解考生对指定专业基础课或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目的是了解考生英语语言表达能力。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难易程度执行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采取笔试的方式,每门课考试时间 1 个小时,满分 50 分;加试不合格者(单门课成绩未达到 30 分),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时间:3 月 30 日上午 10:00 - 12:00(工商管理硕士同等学力加试)4 月 1 日上午 10:00 - 12:00(会计硕士同等学力加试)加试地点:东华理工大学枫林校区经管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遵循的原则是实事求是,主要考核的是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此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应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工作。学校复试期间不统一安排体检,拟录取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 4 月 30 日前邮寄到学院(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 892 号东华理工大学枫林校区 叶菁(收)18672100019 );体检报告应真实客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调剂工作所有考生的调剂工作必须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承认。调剂系统考生范围参加网上报名,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未被一志愿单位录取的考生。调剂工作的基本要求(1)报考条件: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2)成绩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单科)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及申请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专业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剂。(4)科目要求: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5)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完全相同,必须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八、录取公示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入学考试总成绩是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后得出。计算公式为:(1)工商管理学硕、应用统计入学考试总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 ÷5)×0.6 +(复试成绩 ÷1.8)×0.4复试成绩 = 专业面试成绩 + 专业测试(笔试)成绩 + 英语听说成绩(2)会计硕士与工商管理硕士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 ÷3)×0.6 +(复试成绩 ÷1.9)×0.4复试成绩 = 专业面试成绩 + 专业测试(笔试)成绩 + 英语听说成绩 + 政治理论成绩如专业考生较多,分组复试时为平衡不同面试考官组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修正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修正成绩 = 考生面试成绩 × 修正系数(修正系数 = 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 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修正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修正按照分组复试项目逐项修正),最后依据修正成绩排序。录取原则是依据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排名(一志愿和调剂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开排名,“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依据复试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会计硕士与工商管理硕士依次依据复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确定排名)。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必须达到及格线(工商管理学、应用统计及格线为 108 分,会计硕士与工商管理硕士为 114 分)。成绩及名单公示复试结束三天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与研究生院网站公示。诚信复试考生本人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提交,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在 4 月 30 日前邮寄到学院。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如果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入学复查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定向就业及非全日制考生材料提交复试合格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必须在 4 月 30 日前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的《定向就业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下方二维码上传的扫描件)。九、学院举报电话与邮箱学院举报电子邮箱:myluo@ecut.edu.cn;举报电话:13330086696 。2025-08-22 15: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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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我校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环节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5〕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二)超前谋划、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细化流程;(三)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四)建立健全“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五)强化监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集体研究决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配各招生学院的招生计划,审定复试名单(含调剂考生)和拟录取名单。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二)各招生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和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组成,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各项复试工作。(三)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小组成员采用随机原则确定,复试小组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小组成员中选定。每个复试小组由5位及以上成员组成,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复试小组负责按照规定的复试程序组织实施本小组考生具体复试工作,可设立秘书1至2名,负责考生身份核验、复试情况记录等事宜。复试小组应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小组成员应现场独立评分。(四)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巡查小组,负责对各招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巡查。各招生学院应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应包括本单位纪检委员及相关人员,负责监督本单位复试办法的实施情况和复试过程,接待考生申诉,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未录取考生作必要的解释。三、复试工作方案(一)复试方式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考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调剂考生具体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应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二)复试时间1.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应在4月6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应在4月25日前完成。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各招生学院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2.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时间确定后提前5天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三)复试资格条件1.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通知。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低于120%。2.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选择填报东北电力大学,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并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低于120%。3.我校2025年不组织破格复试。4.所有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执行。(四)复试资格审核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1.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1份;(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成绩单;(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学历学籍信息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证明原件;(5)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和本科成绩单)1份,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可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或档案部门复印件并盖章;(6)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为5月31日);(7)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8)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见附件1);(9)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2);(10)各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获奖证明等其他材料;(11)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12)退役大学生须提供《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2.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参加复试考生应下载《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与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身份证等原件除外)一起装订成册在复试报到时上交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复试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上需贴免冠一寸近照1张。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复试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五)复试内容各招生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科学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学院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和考核重点。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也要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原则上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加强试题安全保密管理,严防试题泄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①思想品德考核;(面试)②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③综合素质考核;(面试)④专业能力考核。(笔试)思想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我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复试科目,重点考核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应按照《招生章程》中复试科目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范围,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课程。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笔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4.各招生学院应严格做好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六)录取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8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50分)。工商管理专硕、会计专硕、工业工程与管理专硕:复试成绩(满分3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8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满分100)+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50分)。2.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3.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4.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4),按照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成绩或笔试成绩低于A区相关学科单科国家线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记入录取成绩,但对于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满分100分,60分以下不予录取)。(3)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4)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7.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七)复试缴费复试费标准为200元/人次,缴费方式及时间由各招生学院负责告知复试考生。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八)体检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结果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体检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体检费用由校医院按照规定收取。体检时间由各招生学院与校医院商定。四、复试工作要求(一)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二)为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各招生学院要采用“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考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三)各招生学院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各招生学院要提醒考生在本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四)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所有参与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六)各招生学院复试命题人员和参与复试工作的相关人员均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见附件5),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七)各招生学院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任何人不得干预复试结果和录取结果,不得更改复试成绩。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八)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五、调剂工作(一)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申请调入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和成绩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4.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工学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工学照顾专业的,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二)具体要求1.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2.我校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3.调剂具体要求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4.其他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六、公示(一)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二)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三)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七、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办公地址:东北电力大学西校区东石头楼311室。联系电话:0432-64806432电子邮箱:dbdlyzb@163.com考生举报电话:0432-64806569八、其他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附件【附件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2: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doc】附件【附件3: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人员联系方式.pdf】附件【附件4:2025年各学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含推免生).pdf】附件【附件5: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doc】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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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办法为规范做好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及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的各项规定,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与公开性,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各硕士招生单位制定推免复试专项方案各硕士招生单位需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政策及学校制定的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与特色,制定针对性的推免复试实施细则。其中,推免复试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自身工作进度确定后,单独通知相关考生。二、推免生复试组织与实施推免生复试工作围绕名单确定、资格审查、考核安排及成绩计算四个核心环节开展,具体要求如下:1. 复试名单确定与体检安排(1)审核与反馈时间:9 月 12 日至 9 月 17 日期间,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需对考生提交的推免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逐一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明确告知考生是否获得参加复试的资格。(2)体检要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可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下载中心” 板块,自行下载体检表;随后需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的医院完成体检,并在参加复试时,将体检表与其他报名所需材料一并提交至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由招生单位进行统一审核。2. 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各招生单位需对考生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学生证、本科阶段(大一至大三学年)的完整学习成绩单、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如四六级证书)及各类获奖证书(如有)。同时,考生需提前将 “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体检表” 及 “诚信复试承诺书” 等材料,发送至各招生单位指定的联系人邮箱(邮箱地址可查询:https://yz.gdufs.edu.cn/lxwm.htm),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将影响复试资格。3. 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规范(1)复试基本形式:复试考核采用 “现场复试” 与 “网络远程面试” 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具体考核形式可根据专业需求选择 “笔试” 或 “面试”。(2)复试纪律要求: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严禁录音,复试结束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口头、文字、电子文档等)向外界泄露复试题目、考核流程及相关内容。若考生违反复试纪律,出现违纪、作弊等行为,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3)复试内容设置:复试内容需全面覆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具体分为笔试与面试两类:① 笔试考核: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长通常为 2 至 3 小时。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核心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扎实性、深厚性与宽广性),判断考生是否达到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础能力要求。② 面试考核:考核内容:重点评估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否合格、知识结构是否合理、专业基础知识是否牢固、实践(实验)操作能力是否达标、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包括听说读写)以及心理素质是否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考核时长:为保证考核的充分性,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 20 分钟。考核规范:复试面试小组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一进行面试;若考生人数较多,可分多个小组同时进行考核,但各小组需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考生考核顺序,且所有小组需执行统一的评分标准,确保考核公平。面试环节通常采用 “考生随机抽取试题 — 考生当场作答 — 考官补充提问” 的流程,考官可根据考生回答情况,就相关知识点或问题进一步追问,深入了解考生能力。方案制定:各招生单位需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与内容,并设计明确的评分标准及评分表格,确保考核过程可追溯、评分结果可核查。4. 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成绩构成需涵盖外国语听力测试、外国语口语测试、专业测试等核心模块。各招生单位需在本单位制定的推免复试方案中,清晰界定各模块的分值占比及成绩计算方式,并将该方案上报学校研究生院进行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执行。三、推免生拟录取工作规则推免生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 “集体决策、计划统筹、规范流程” 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1. 拟录取名单确定流程各招生单位需组织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与党政联席会议,对考生的复试成绩、材料审核结果等进行细致审查,并开展集体讨论;最终需严格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2. 招生计划统筹与录取类别确定各招生单位需统筹协调推免招生与统考招生两项工作,不得将某一专业的招生计划全部用于推免招生,需为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同时,各招生单位在确定推免生的拟录取专业及研究方向时,需同步明确考生的录取类别(如全日制、非全日制等)。3. 拟录取排序与关键考核要求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均必须参加复试环节,无复试成绩者不得进入拟录取名单。各招生单位需按照本学科、本专业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特别注意:复试中的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及 “体检” 两项内容,不纳入录取总成绩的量化计算,但只要其中一项考核不合格,考生将被直接取消拟录取资格。4. 推免服务系统操作要求教育部将搭建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该系统的开通时间将另行发布公告。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志愿填报、录取结果确认及信息备案公开等所有环节,均需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在线完成。学校会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送 “同意接收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网上报名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不再保留其录取名额。最终的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信息,均以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的内容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且未在该系统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5. 不予录取的情形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考生,将被直接取消录取资格:(1)本科阶段专业课程存在补考或重修记录的;(2)曾受到学校记过及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3)未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免资格的;(4)推免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的;(5)未参加推免复试的;(6)提交的推免申请材料存在虚假信息(如伪造证书、篡改成绩单等)的;(7)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或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6. 体检标准与复检要求考生的体检结果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3 号)的相关规定,方可获得录取资格。若招生单位对考生的体检结果存在疑问,可要求考生在入学报到前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四、推免生录取资格复审对于已获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环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会对其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推免资格真实性、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获取情况、入学前纪律处分情况等。未通过此次资格复审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若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本科就读学校纪律处分的,学校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五、咨询方式考生若对推免复试录取工作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咨询:咨询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20-36207044;020-36773606咨询邮箱:yanjiusheng@gdufs.edu.cn六、申诉方式若考生对推免复试录取过程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室提出申诉,具体联系方式如下:申诉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20-362070652025-10-09 09: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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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于2025年4月1日对本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进行了公示。此次公示的名单详细记录了各学院、各专业拟录取考生的相关信息,包括准考证号、姓名、总分、复试成绩以及总成绩等。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通过联系复试学院查询自己的复试成绩。公示的拟录取名单详情请点击官网查看:https://yjszs.hfut.edu.cn/2025/0401/c13524a311126/page.htm2025-08-22 11: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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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研究生招生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我校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第三条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落实责任制和监督制。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双一流”建设办公室、教务部、人事处、战略发展部、科学技术研究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部和财务处负责人。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方案、办法,分配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监督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切实做好保密安全检查,决策处置突发事件,问责处置落实不力、违规违纪情况等。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第四条 研招办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2.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我校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3.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5.起草、报批和公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6.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7.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8.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9.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五条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后勤服务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制定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模拟演练、决策处置突发事件等。第六条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第七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1.考务工作组 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负责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保密安全管理,全面做好考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期间,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整理归档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试题、考生答卷、评分记录、面试记录等书面材料,形成考生复试档案,整理复试视频影像资料,妥善封存保管,确保复试流程可回溯。2.复试专家组 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每个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名专任教师(其中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60%,若考核分不同环节进行,则关键环节不少于5名专任教师,一般环节不少于2名专任教师),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另配备秘书1-2人(秘书须为在岗教职人员),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记录复试情况等。复试专家组的组成人员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3.技术保障组 做好复试网络和系统的保障工作,调试复试所用硬件和软件,指导考生做好复试设备的准备和系统测试。4.后勤保障组 做好复试场地、办公用品等保障工作,对复试场所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清洁、消毒。5.监督检查组 由学院纪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做好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第八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复试管理第九条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用于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第十条 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1.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各学院复试分数线在学院网站公布。2.专项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线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外,不接收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线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不接收调剂考生。3.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审核通过的,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各学院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且须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第十一条 加分政策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加分项目不累计。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我校将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由各学院通知享受相应政策后上线考生参加复试并公示。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在计算总成绩时将加分分数计入考生的初试总成绩(单科不加分)。第十二条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对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第十三条 复试人数比例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第十四条 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各学院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交如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3.学历学籍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未取得毕业证(须2025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4)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6.其他自定义材料(1)《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和日期)。(2)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3)非全日制考生在复试前应阅读并签订《南开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告知书》。考生需提交的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各学院通知为准。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按照学院复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时间和提交方式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第十五条各批次复试前,在我校网站及各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我校不做破格复试。第十六条 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1.复试方式:原则上我校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2.复试时间、地点:2025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确定,将会在学院网站上陆续公布,请以各学院网站通知为准并提前做好准备。3.达到我校及学院复试分数线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含调剂考生和因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上线考生)须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3月24日14:00-3月26日14:00,确认网址:https://yzxt.nankai.edu.cn/intern/frontend/web/gs-grade-master-retest/index。 4.复试费用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每次90元/生。缴费方式:以各学院网站通知为准。5.复试组成复试可以由笔试、综合面试、实验、实践操作及其他考核测试组成,具体方式以学院公布为准。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每门满分为100分,有任意一门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考核形式为笔试。对于在报名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即使目前已取得本科毕业证,报名信息不得修改,复试时仍须加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十七条 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南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2.复试成绩中构成和权重,如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实验、实践操作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等由招生学院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即复试成绩计算公式为复试中各考核方式百分制成绩乘以该考核方式占复试成绩权重的积之和。第十八条 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第十九条 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各学院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提升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严禁复试小组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与复试无关的工作。对不称职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并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申请调剂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研招办将会同我校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网上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第二十条 复试保障及应急预案我校预计现场复试4000人左右。研究生院及时协调学校各部门为研究生复试做好住宿、餐饮、水电等保障工作,学院应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考生、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熟练掌握工作流程,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各学院复试过程和进展,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避免形成舆情事件和遗留问题。第四章 调剂管理第二十一条 调剂条件学校部分学院的少数专业接收调剂生,基本条件如下,接收调剂专业范围及具体条件由调剂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南开大学调剂专业的调剂成绩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2.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3.调入专业可接收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专业范围内。第二十二条 调剂要求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调剂考生,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我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3.调剂系统开放前接收调剂生学院将在学院网站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4.各学院调剂细则,由我校研招办统一审核。严禁任何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我校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第五章 录取管理第二十三条我校在本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市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二十四条 计划管理2025-07-30 17: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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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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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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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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