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MBA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工作及网上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的通知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相关精神,结合我校 MBA 专业调剂的基础准则,现就该专业接收调剂考生的相关工作事宜,发布通知如下:
一、调剂专业及计划安排

二、调剂的基本条件
考生需符合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的报考资格。
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保持相同或相近,且必须处于同一学科门类范畴内。
考生初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需与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一致。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进行专业间的相互调剂。
学校将依据考生的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筛选考生参加调剂复试。
三、调剂工作实施流程
有意向调剂的考生,需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调剂申请,并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该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收学校发送的调剂复试通知,并按照通知中的安排参与调剂复试。
复试结束后,学校会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接收拟录取通知,若未按时确认,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四、调剂资格审核
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在 4 月 6 日之前,将所需材料扫描成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mba@njnu.edu.cn,邮件及文件命名格式需为 “调剂申请 + 考生编号 + 姓名”。未经过资格审核,或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与后续的复试环节。
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诚信复试承诺书》(需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扫描件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扫描件
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已获得相关证书的考生需提供)
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
在报名阶段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或 “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原件扫描件
个人详细简历(需包含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关键信息)
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其他能够体现个人能力、工作业绩的相关文件扫描件
五、调剂系统开通具体时间
我校 MBA 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的开通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6 日 0:00,系统开放时长不低于 12 小时。
其他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贾老师,联系号码为 025-83598576、025-85898295
钉钉交流群:32810004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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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管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实施办法(试行)为扎实推进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遴选与推荐工作,进一步强化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育力度,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以下简称 “政管学院”)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总则1.核心目标本办法旨在规范推免生遴选推荐流程,确保选拔工作科学有序,为研究生阶段输送优质生源,同时引导学生注重专业能力提升与创新素养培育。2.关键概念界定(1)“免试”: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环节,可直接进入复试阶段。(2)“推荐”:指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综合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后,向目标招生单位推送人选。3.工作原则与导向(1)推免工作是激励我校学生勤奋治学、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需严格遵循 “公开、公正、公平” 原则,做到 “标准清晰、程序透明、遴选公正、竞争公平”。(2)选拔过程中坚持 “德、智、体、美、劳” 全面衡量,以品德表现为首要前提,实行 “择优选拔”,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推荐。(3)在综合测评学生日常学习表现与科研能力的基础上,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能力、创新意识及创新实践能力。4.组织架构与职责(1)学院组建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包括院长、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及各系主任。(2)该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具体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全院推免各项工作;工作过程中实行 “回避制度”,所有决策均通过集体讨论确定。(3)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的组成名单及制定的实施细则,需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接受学校层面监督。二、推荐条件(一)基本准入条件1.身份要求:属于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范畴的应届毕业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订单定向免费生、优师计划学生除外)。2.思想品行要求: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道路,社会责任感强,遵守法律法规与校规校纪,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学业成绩要求(1)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良:前三学年(公共选修课不计入在内)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需处于本专业前 30%。(2)特殊情况放宽:身体存在残疾但经评估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课程成绩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至专业前 35%。(3)外语能力要求: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需通过专业四级考试。(4)特殊培养模式学生成绩认定:联合培养学生以两校已修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赴国(境)外交流学生以在校期间已修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4.创新与专业潜力要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实践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5.学术诚信要求: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记录,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二)资格排除情形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不得获得推免推荐资格:1.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在个人诚信记录、思想政治表现方面存在不良记录。2.前三学年所修课程(公共选修课除外)中,存在正考(首次考试)不及格的科目。3.属于在其他高校借读的学生(非本校在读培养学生)。三、工作程序1.前期筹备与名额分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每年度推免工作总体安排,结合学院学科发展需求与实际情况,以 “改革导向” 为核心,优化推免名额分配方式;重点支持重点基础学科、卓越人才培养项目等学校重点改革领域,明确年度推免工作具体安排并组织实施。2.学生申请与材料初审(1)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需在第七学期开学初期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带个人相关成果证明、奖励证书及其他佐证材料(如学术论文、竞赛获奖证明等)。(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资格条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完成后将初审结果汇总整理,并向全体学生公示。3.综合考核办法制定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 “推免生综合考核成绩实施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及流程,确保考核工作规范可追溯。4.综合考核实施与成绩计算(1)学院依据本实施办法及既定工作安排,对初审合格的学生开展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由 “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成绩” 与 “综合素质评定成绩” 两部分构成,总分 100 分,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考核成绩 = 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满分 90 分,不含公共选修课)+ 综合素质评定成绩(满分 10 分)。(2)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成绩计算方式:平均学分绩点 ÷5×90(例如:平均学分绩点为 4.0 时,该部分成绩为 4.0÷5×90=72 分)。(3)综合素质评定成绩计算与审核① 评定内容:主要考察学生在学科竞赛获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大创项目)立项、发表学术论文(或学术作品)、其他各类荣誉奖励等方面的表现。② 成绩计算逻辑:个人综合素质评定成绩 =(学生个人各项认定分数累计值 ÷ 全院申请学生中各项认定分数累计最高值)×10;例如:某学生各项认定分数累计为 80 分,全院最高累计值为 100 分,则该生综合素质评定成绩为(80÷100)×10=8 分。③ 成果排除情形: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依据,不纳入个人推免综合考核成绩计算范围。④ 材料审核要求:学院组建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综合素质认定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排查抄袭、造假、冒名顶替、有名无实等问题;根据材料审核情况,可组织相关学生围绕认定材料进行公开答辩。⑤ 审核记录要求: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需对审核结果给出明确鉴定意见并签字确认,相关材料存档备查;审核及答辩全过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可追溯;审核未通过或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其材料不纳入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计算。(4)综合素质评定成绩限制:该部分成绩仅通过材料审核与成果认定计算得出,不得通过选拔性测试、面试等其他环节进行考核。(5)排名与拟推荐人选确定:学院按专业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限额,确定 “拟推荐人选名单”;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长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5.学院层面二次审核与公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拟推荐学生的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二次复核;复核通过的拟推荐学生名单,需在全院范围内再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收到异议,学院需及时调查核实,并公布最终处理结果。6.学校层面审核提交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申报情况汇总整理后,提交至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对学生资格及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核。7.学校层面审定与公示(1)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情况汇总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最终拟推荐名单。(2)审定通过的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需组织调查核实,并向全校公布处理结果。8.最终资格确认与系统填报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经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需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完成推免资格确认。9.违规处理规定若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同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依规依纪处理。10.推免方向引导与学业管理(1)学院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同时,也支持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到其他高校、科研单位攻读硕士研究生。(2)强化对推免生本科阶段的全过程学业评价,加强推免生毕业学年的学业管理,确保推免生在本科阶段收尾环节仍保持良好学习状态。四、附则1.专项计划推免要求:“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的推免生选拔,参照本办法执行,其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详细要求以当年学校发布的专项通知为准。2.特殊项目推免办法:“研究生支教团” 等特殊项目的推免工作,由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本办法,结合项目特点制定专项推免实施办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执行。3.办法施行时间与冲突处理(1)本办法自文件公布当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大学体育成绩纳入推免考核的相关要求,从 2025 级本科生开始执行。(2)若学院此前发布的其他文件中,涉及推免工作的内容与本办法不一致,一律以本办法规定为准。4.解释权与政策调整: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归政管学院所有;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发布新的推免政策,以最新政策规定为准。5.本实施办法由政管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发布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29 日。附件:《政管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奖励加分细则(20250624)》(docx 格式)2025-09-23 16: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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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学校推免生招收流程,保障选拔工作公平、科学、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办学实际与研究生培养需求,特制定本章程。一、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申请我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品德修养良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对学术研究或专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实践能力。已取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资格经所在学校公示无异议。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适应硕士或博士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或虽受处分但已过处分期限,无尚在限制期内的违规记录。二、招生类别及专业(一)招生类别与专业范围推荐免试硕士生:除密西根学院外,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开放接收推免生,考生可根据自身专业背景与发展需求选择报考。推荐免试直博生:我校所有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具备接收直博生的资格,重点选拔具有突出科研潜力的优秀本科生。(二)招生规模限制为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学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总规模,不超过当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50%;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以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数据为准。三、接收推免生程序(一)网上申请与材料提交申请时间:自本章程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20 日 15:00,申请系统 24 小时开放。申请平台: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需登录 “南京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成绩、科研经历等内容,并完成提交。材料上传要求:申请者需将以下材料扫描为电子版,按编号顺序整合为 1 个 PDF 文件后上传至申请系统(无需寄送纸质材料):(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2)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 版);(3)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扫描件(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4)《政治思想情况表》;(5)《推荐免试生申请表》(报考硕士生需提交)或《直博生申请表》(报考直博生需提交)。(二)组织架构与复试安排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统筹推免生录取工作;各学院分别成立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委员会” 与 “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前者负责指导本学院复试考核组织工作,后者负责监督复试全流程,保障公平公正。复试考核实施:各学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分批次、分阶段组织复试考核,以研究生招生专业(二级学科或一级学科)为单位组建复试考核小组,每组由 5 名及以上相关学科领域的导师组成。(1)直博生考核:需重点强化科研能力评估,可采用实验操作、学术报告、科研论文写作等多种形式,综合考察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潜力与能力。(2)跨学科报考考核:跨学科或跨专业申请的考生,原则上需报考相关或相近学科;复试中需针对性加强对考生跨学科基础知识、专业适配性的考核,确保其具备后续学习的基础素养。(3)思想品德考核: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通过面谈、材料审核等方式,考察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等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操作志愿填报:已通过我校相关院系选拔且取得本科学校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 9:00-9 月 23 日 9:00 登录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按前期院系拟选拔的专业及研究方向填报志愿;未按指定专业或研究方向填报的,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通知接收与确认:(1)复试通知:我校将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 9:00 起,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2)待录取通知:2025 年 9 月 25 日 9:00 起,学校通过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超时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学院将启动替补录取程序。(3)确认限制:考生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中仅能确认 1 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确认后不得更改或撤销。(四)名单公示与备案2025 年 10 月 20 日前,我校完成所有推免生接收工作;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审定,最终上报教育部备案。四、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一)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 887 号)等文件规定,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2026 级硕士研究生具体收费标准,将参照教育部及江苏省相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二)奖助政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基础保障: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0.6 万元 / 年)、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0.5-0.7 万元 / 年)及导师助研津贴(标准为 0.24 万元 / 年);荣誉奖励:优秀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 万元 / 人)、校长奖学金(3 万元 / 人)及各类冠名奖学金;其他支持:学校设有 “助研、助教、助管” 校内岗位,研究生可通过岗位工作获得津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困难补助或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础保障: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1.5 万元 / 年)、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1.2-1.8 万元 / 年),且导师助研津贴不低于 0.9 万元 / 年;荣誉奖励:优秀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3 万元 / 人)、校长奖学金(5-8 万元 / 人)及各类冠名奖学金;其他支持:同样可申请 “三助” 岗位津贴、困难补助或国家信用助学贷款,保障学业顺利完成。五、其他说明(一)回避与监管要求学院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需加强对本校教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子女报考本校推免生的监管,确保选拔过程透明。推免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存在收费辅导教学关系等)报名参加我校推免招生,需主动申请回避;若有非直系亲属报名,需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备。(二)材料真实性与违规处理各院系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考生需保证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弄虚作假(如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存在其他影响推免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若未严格履行职责、违反招生政策,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三)录取资格与通知书发放学校不提供纸质版接收函,2026 年推免生录取通知书预计于 2026 年 6 月寄发,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其推免拟录取资格:(1)2026 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报名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3)入学报到前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且处分仍在有效期内。(四)政策更新与申诉渠道本章程所述内容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学校工作安排发生变动,将以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考生需及时关注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获取更新通知。推免生招生申诉方式:申诉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 666 号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申诉电话:025-84395345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25 年 9 月 12 日2025-09-26 13: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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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 2025 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录取相关材料核对及协议签署通知为严格遵循教育部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与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山西大学 2025 年录取硕士研究生通知书、调档函等材料的邮寄发放,以及定向协议书签署等关键工作,保障新生入学流程顺利推进,特向各位 2025 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发布以下通知。一、通知书邮寄地址与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信息核对各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系统,完成通讯地址与档案所在单位信息的核对与修改(若需),具体要求如下:1.核对时间与登录系统说明(1)核对时间:考生需在6 月 12 日至 6 月 17 日期间完成所有信息核对操作,逾期未操作将影响后续通知书邮寄与调档工作;(2)系统登录:登录平台为 “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服务系统”,具体网址为https://yjszsksd.sxu.edu.cn/logon。首次登录时,用户名统一为考生本人的 “考生编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若身份证号码末尾为字母 X,需使用大写格式);成功登录后,须按照系统提示及时修改初始密码,保障账号安全。2.通讯地址核对与修改要求通讯地址是录取通知书邮寄的唯一依据,考生需重点核查:(1)若登录后确认通讯地址无误,直接点击系统中的 “保存” 按钮即可;(2)若需修改通讯地址,新地址需填写至 “门牌号” 级别,确保准确、详细;同时,所留手机号码需为考生本人常用号码,且保证在开学报到前始终处于可联系状态;信息修改完毕并二次确认无误后,点击 “保存” 按钮完成操作;(3)特别提醒:若考生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确认通讯地址,学校将默认按照考生报考时填写的原始通讯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若因考生个人填写信息不详尽、不准确,导致通知书等材料邮寄延误、丢失或无法送达,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3.档案所在单位信息核对与修改要求仅录取为 “非定向就业” 类别的考生需完成此项操作,档案已存放于山西大学的考生无需办理调档手续,具体要求如下:(1)若档案所在单位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直接点击系统中的 “保存并提交” 按钮即可;(2)若档案所在单位信息发生变动(如档案从原学校转至人才市场等),考生需先向现档案所在单位申请出具 “存档证明”,且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3)后续操作:将变动后的档案所在单位名称(需严格按照存档证明公章上的文字准确填写)录入系统;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现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存档证明扫描为一个 PDF 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 “考生编号 + 姓名 + 修改调档函.pdf”;完成文件上传后,点击 “保存并提交” 按钮,完成档案信息修改流程。二、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签署要求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硕士研究生,需按不同类别完成协议签署,未按要求签署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具体要求如下: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此类考生的定向就业协议签约工作需通过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 在线完成,平台具体网址为https://mz.chsi.com.cn/mzjh/htgl/。关于签约的具体流程、时间节点、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考生需密切关注该平台及山西大学研究生院后续发布的专项通知,避免错过签约时间。2.其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除上述计划外,其他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硕士研究生,均需与学校签订《2025 年山西大学定向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合同书》(合同书模板可查看本通知附件),具体要求如下:(1)打印规范:需使用 A4 规格纸张,按照 “正反两面” 的格式打印合同书,不得拆分页面或改变格式;(2)填写与签章:考生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合同内容(其中 “学号” 信息需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依据通知书上的内容补充填写,暂未收到通知书时无需填写);填写完成后,考生本人需在指定位置签字;同时,合同中的 “甲方” 为考生录取时所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需由甲方在对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丙方” 为考生本人,无需额外盖章;(3)提交要求:签订完成的合同书需妥善保管,待开学报到时提交给所在培养单位的研究生辅导员;合同中的 “乙方” 为山西大学(即考生的培养单位),合同书交回学校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签署,无需考生自行联系。三、通知附件说明附件内容:本通知配套附件为《2025 年山西大学定向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合同书》,文件格式为 docx;附件获取:考生可通过本通知原文中的附件链接下载合同书模板,下载后需核对文件完整性,若出现下载失败或文件损坏,可联系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解决。2025-09-23 18: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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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20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拟录取考生(含推免)关于思政考核表和调档函的通知一、思政考核表 下载: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均需填写思政考核表,详表请直接登录系统下载https://yz.scu.edu.cn/dagl/ (打开网站请勿关闭弹框,按提示填好后直接登录),非全日制考生仅点击“下载电子思政考核表”。提交: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请于5月20日前将盖章后的思政考核表扫描上传至系统:https://yz.scu.edu.cn/ksfw/login/ 二、调档函(仅全日制)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含推免生)需领取调档函,调档函下载地址同思政考核表:https://yz.scu.edu.cn/dagl/ 三、档案寄送地址 详见调档函。 四、档案寄送时间 1. 全日制往届生档案寄回时间截止日为5月20日; 2. 全日制应届生档案于毕业后寄出,予以审查。 五、党组织关系转接商学院2025年党员组织关系接收信息待通知。 六、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登录系统填写https://yz.scu.edu.cn/ksfw/login/ (同思政考核表提交系统)温馨提示:通知书收件信息请填写长期有效的地址,一经提交不再更改。 七、奖助金评定全日制考生请留意录取通知书及附件中的相关说明。 八、温馨提示1.本校应届毕业生(档案已在四川大学)无需领取调档函,无需填写思政考核表。2. 为确保通知书发放顺利,建议各位考生在9月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之前,保持电话畅通,切勿更换电话号码,如需更换,请务必告知最新联系方式。3. 特别提醒:本次下载和提交为两个系统,均无需注册,直接登录即可。4. 非全日制定向委培协议相关信息待后续通知。 商学院MEM/MPAcc教育中心2025年4月9日2025-07-06 22: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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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6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通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2026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预报名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接收推免生专业为除工商管理(MBA,专业代码125100)、教育管理和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以外的其他全日制招生专业(具体招生专业最终以我校发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2026年我校计划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超过总计划数的50%,实际招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二、报名申请条件推免生申请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获得本科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二)思想政治素质高,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专业基础扎实;(四)通过CET四级考试(非外语类专业)。三、报名申请程序(一)推免生须于9月8日9:00-9月17日12:00登录我校研招系统预报名,9月12日-17日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审核回复考生是否获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间由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具体通知。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最终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二)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逾期不参加的将视为放弃。复试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本科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大一到大三期间)、外语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等材料,以供资格审查。(三)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体检表,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于复试时将体检表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并提交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审核。(四)推免生复试1.推免生须按规定参加复试;2.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具体由各招生单位决定并通知。3.对跨一级学科申请的学生,相应考核标准由各招生单位制定。四、拟录取(一)所有获得推荐资格的应届生均须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缴费、录取及信息备案工作(未经我校公示或未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予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确认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二)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列为统考生。(三)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四)如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五、推免生资格复审对获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由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六、咨询电话(一)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https://yz.gdufs.edu.cn/lxwm.htm(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20-36207044,020-36773606。七、温馨提示(一)在复试前,若考生尚未知晓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可先参加我校复试。(二)参加复试后,若考生取得当年推免生资格,则复试成绩有效;若未取得推免生资格,则复试成绩无效。若上级部门对2026年招生政策有新调整或规定,以新政策为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9月5日2025-09-18 09: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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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管理科学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为扎实推进学院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遴选工作,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核心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精准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持续提升人才培养整体质量,依据《成都理工大学推荐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架构设置(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学院专门成立 2026 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承担推免工作的统筹开展、工作方案审批及推选结果审定职责。该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成员涵盖学院纪委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教师代表及辅导员,总计 15 人。(二)专家审核小组同步设立专家审核小组,由 11 名具备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小组将联合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人员,共同完成申请推免学生学术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的考察与鉴定工作。同时,建立申报材料交叉审核机制,组织教务科、学生科及各专业教师开展联合审核,严格把控材料质量。二、遴选原则与核心要求(一)基本工作原则推免生遴选全流程严格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确保程序透明化、操作规范化、结果公开化,保障每一位符合条件学生的合法权益。(二)立德树人导向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将思想品德考核置于推免遴选的重要位置,以德育为先。重点考查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及遵纪守法情况,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推荐。(三)学业表现核心地位突出学生本科阶段的一贯学业表现,强化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遴选的基础性指标,充分体现学业成绩在推免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四)全面发展评价导向构建综合评价体系,将符合全面发展要求的各类表现纳入推免遴选指标。科学设定各项遴选指标的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若在同一方面存在多项加分情形,原则上仅取其中一项计入。(五)其他核心要求所有推免生必须符合学校推免条件并获得学校推免名额;学院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权利,尊重并维护考生在选择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及招生类型方面的自主选择权。三、申请基本资格条件(一)身份要求须为 2026 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除外)。(二)思想政治要求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政治思想表现良好,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三)品德纪律要求品德优良,无尚未解除的处分记录。(四)学业能力要求学习态度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具备较好的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校期间重修课程累计不超过 2 门。(五)学术诚信要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记录。(六)外语水平要求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和应用能力,能够满足跟踪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及开展学术交流的需求,具体要求为截至 2025 年 9 月 1 日前,CET4 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四、遴选实施流程(一)名额确定依据学院推免名额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确定依据包括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国家及区域发展战略需求、拔尖人才培养需要,以及学院的培养能力、学科专业优势特色、科研创新实际成效等。(二)专业名额分配学校下达至我院的 2026 年推免名额共计 47 人。学院结合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专业办学水平等实际情况,对名额进行分配:1. 工商管理专业 8 人;2. 电子商务专业 8 人;3.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 5 人;4.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10 人;5. 物流管理专业 6 人;6.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0 人。各专业若因申报人数不足等原因导致推免名额未使用完毕,剩余名额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专业培养能力、学科专业优势特色、科研创新实际等情况进行统筹调配。(三)具体工作安排由学院各相关年级辅导员组织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学生提交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先由学院教务科、学生科及各专业教师联合开展交叉审查,审查通过后再提交专家审核小组进行最终审核。具体时间节点安排如下:1. 学生报名阶段:9 月 6 日 - 9 月 7 日,9 月 7 日上午 12:00 截止报名(申报表需在教务处网站下载,逾期未提交申请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推免资格);2. 成绩核算与初步筛选阶段:9 月 7 日 - 9 月 8 日,完成学生专业必修课程成绩及综合表现成绩的核算工作,确定初步候选人名单;3. 审核与公示阶段:9 月 9 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拟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五、综合评分与推荐规则(一)思想品德考核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的指导下,学院党委负责对申请推免学生的政治素养、思想素养、人文素养等方面的政治思想品德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二)综合成绩计算与排序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依据综合评价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推荐人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评价成绩 =【课程平均成绩 ×85% + 综合表现成绩 ×15%】。其中,课程平均成绩计算方式为:课程平均成绩 =Σ(某门课程成绩 × 该课程学分)/ 总学分。课程范围限定为四年制学生前三年在校期间,本专业培养方案内的所有必修课程(即培养方案计划内应修课程),课程成绩以第一次修读成绩为准,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纳入推免课程成绩计算。对于五级制课程成绩,按以下标准换算为百分制:优 = 95 分;良 = 85 分;中 = 75 分;及格 = 65 分。(三)综合表现成绩评分标准综合表现成绩的具体评分办法与记分标准由学院结合各专业特点制定,且该成绩已按 15% 的权重完成折算。六、公示与审批流程(一)公示要求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后,学院将在官方网站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3 天。公示结束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异议处理学院畅通考生举报、投诉、申诉渠道。公示期间,若对候选人名单存在异议,可直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工作小组将对异议情况进行复议和核实,经确认存在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推免资格。七、志愿填报指导学院将指导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通过教育部学信中心 “推免服务系统” 查询各招生单位的推免生招收章程及专业目录,完成报考志愿填写,并及时接收和确认招生单位发送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 为推免生自主报考提供保障,推免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推免生须按照要求前往所报考的接收院校参加复试,取得该校的拟录取资格(以 “推免服务系统” 公示信息为准),并将相关情况报送教务处备案。八、纪律要求与监督机制(一)回避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存在收费辅导教学等利益关联)报名参加推免,须主动申请回避;若有非直属亲属报名参加推免,须主动报备。相关学生在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相关关系。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二)学院监督职责学院高度重视推免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严格遵守推免政策,扎实做好本学院的纪检监督工作,确保推免遴选工作全程公平、公正、公开。(三)违规处理办法推免遴选工作在学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开展。对违反推免规定或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的人员,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已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九、附则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或召开会议讨论决定。宜宾校区相关专业参照本实施细则开展推免遴选工作,并须于 2025 年 9 月 8 日 22:00 前将遴选结果提交至管理科学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进行公示。2025-11-04 10: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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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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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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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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