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南京理工大学考点(3203)公告
各位考生,请务必仔细研读以下全部内容,衷心祝愿大家在考试中发挥出色,顺利完成考试!
一、考试基础信息
考试日期:2025 年 5 月 18 日,考生需严格按照该日期准时参加考试,避免因时间记忆偏差错过考试。
考试地点:本次考试安排在南京理工大学(具体地址为孝陵卫 200 号)的第四教学楼。考生进入校园时,需凭借准考证从南大门进出。考点附有平面示意图,方便考生提前熟悉场地布局。校内的考试区域将实施封闭管理,考生必须经过安检流程,方可进入封闭考试区域。为避免因突发情况耽误入场,建议考生至少提前 45 分钟抵达考点。
二、考场规则与要求
所有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内开展,考试的整个过程都将处于视频监控之下,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考生需认真、细致地阅读《考生守则》《考生须知》等相关文件,深刻牢记考试纪律要求。特别提醒,严禁携带手机等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一旦违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自考试开始后,无论考生是否出于故意、手机是否开机、是否实际使用,一律按照作弊行为进行处理。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以及在网上报名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场考试。在每科考试结束之前,考生不允许提前交卷,也不得提前离开考场。
考生需携带的考试用品包括: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对于部分有特殊需求的科目,考生还可携带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用品。除此之外,其他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例如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以及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
考生需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答题卡上进行作答或填涂,并正确粘贴条形码,确保答题信息准确无误。
考试开始 15 分钟后,迟到的考生将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该科目的考试,且在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内部,考生需提前了解考点周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方式,避免因交通问题影响考试。
三、详细考生守则
考生需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与考试工作相关地点的秩序。
考前,考生应提前了解考场的具体位置、入场验证流程、考试时间等重要注意事项,做好充分的考前准备。
关于考试用品的携带要求,与前文一致:需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部分有需求的科目可携带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若考点为考生统一提供考试文具,则无需自行携带)。禁止携带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进入考场。
考生需使用激光打印机,在 A4 规格的纸张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后不得污损准考证上的条形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凭借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所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经验证通过后方可入场。
入场验证环节,考生需按照要求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在验证过程中,要积极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的工作,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以免影响其他考生正常入场。若出现验证无法通过的情况,需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进行后续处理。
考场指令将于考试开考前 15 分钟进行播放(或宣读),考生需在指令播放(宣读)前完成入场手续,进入指定考场。
考生需根据自己的考号,在考场内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置在桌面左上角位置,以便监考员随时进行核查。
考生必须按照答题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或填涂,并规范粘贴条形码,确保答题信息能够被准确识别。
在正式开始答题前,考生需依据 “考场指令” 的要求,使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在指定的位置填写姓名、考号等个人信息。除了在答题卡规定位置按要求填写或填涂相关内容外,不得在答题卡的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否则可能影响答题成绩。
只有在开考指令正式发出后,考生才可以开始答题,严禁在开考指令发出前提前答题。
考生需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得有吸烟、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等行为;同时,严禁出现偷看、传递答案、交换试卷或答题卡,以及抄袭他人答案或让他人抄袭自己答案等违规作弊行为。
若在考试过程中遇到试卷字迹模糊不清、卷面存在缺损、污染等问题,考生需先举手示意,待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出疑问。但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与试卷内容相关的问题,以免影响考试公平。
当考试结束指令发出时,考生需立即停止答题,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监考员收取全部考试材料,并在准考证上签字确认。经监考员签字的准考证,将作为考生交卷的重要凭据,考生需妥善保管。若考生自行交卷,且未经监考员签字验收,由此造成答题卡遗失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只有在监考员收齐全部考试材料,并宣布可以离场后,考生方可有序退场。
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所有与考试相关的材料,一律不允许带出考场,考生需在离场前将这些材料交由监考员统一处理。
在考试过程中,若考生涉嫌违规,并接到《违规处理告知书》,除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需离开考场外,其他涉嫌违规的考生可选择继续参加考试或放弃考试。但无论选择何种方式,考生都需保持冷静,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对于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将其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涉嫌违规的考生可依据《违规处理告知书》中的相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诉。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离场。若因特殊原因(如身体不适等)需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需在考点指定的场所休息、接受治疗或等待,直至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若考生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存在违纪、作弊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若涉嫌违法犯罪,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交当地公安机关,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第五条:考生若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将携带的物品未放在指定位置;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上参加考试;
(三)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之前就开始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仍继续答题;
(四)在考试过程中,出现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等行为;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七)将试卷、答卷(包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八)使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进行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九)存在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考生若违背考试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二)抄袭他人答案,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便利条件;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八)传递、接收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九)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或者试图获取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八条: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与考试工作相关场所的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以威胁、侮辱、诽谤、诬陷等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故意损坏考场内的设施设备;
(五)实施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考生若存在第五条所列的考试违纪行为之一,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若存在第六条、第七条所列的考试作弊行为之一,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目的成绩均无效;对于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当次考试的各科成绩均无效。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若情节特别严重,可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进行作弊;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行为;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若存在前款所述的严重作弊行为,也可给予延迟毕业时间 1 至 3 年的处理,在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考生若存在第八条所列的行为之一,将终止其继续参加该科目的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均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若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考生通过作弊行为获得考试成绩,并凭借该成绩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对于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考生,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第十二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教育考试机构应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参加考试,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
(二)组织团伙进行作弊;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
五、考点平面示意相关提示
本次考试的考场设置在第四教学楼,考生可通过南大门进入校园,校内的明苑餐厅可作为考生参考的场地标识,便于考生快速找到考场位置。建议考生提前查看考点平面示意图,熟悉校园内的路线,避免考试当天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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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北工业大学考点网上确认公告一、确认方式及操作流程6112 西北工业大学报考点(网上报名序号前四位为 6112)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确认工作,将全程采用网上确认模式,考生无需到现场办理。该确认系统支持电脑端与手机端双重登录操作,考生登录后需先输入学信网账号及密码,仔细核对个人网报信息无误后,按系统指引上传所需材料照片,后续等待审核结果即可。二、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一)材料上传时段:2025 年 11 月 2 日 9:00 至 11 月 5 日 12:00,考生需在此期间完成所有要求材料的初次上传。(二)补充材料时段:2025 年 11 月 2 日 9:00 至 11 月 5 日 15: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在该时段内补充提交相关材料。(三)考点审核时段:2025 年 11 月 2 日至 11 月 5 日,每日审核时间为 9:00—12:00、14:00—17:00。特别提示:考生应密切关注系统发送的确认通知,若审核未通过需及时补充材料。建议尽量在 11 月 4 日前完成材料上传,避免集中在最后一天提交,以防因审核不通过而缺乏充足时间准备补充材料。三、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选择 “6112 西北工业大学” 作为报考点且已在研招网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考资格存在问题者除外),需在本考点完成网上确认,具体包括以下四类考生:西北工业大学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西北工业大学,且户籍或工作单位位于陕西省的往届考生;报考西北工业大学的非本考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少量未报考西北工业大学的社会考生(不含考试科目时长超过 3 小时、四单元绘图或设计类考生),此类考生考试地点统一设置在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重要说明: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时长超三小时的情况,考生需选择所报考招生单位对应的报考点,切勿选择本考点。此外,6112 报考点考试地点分为友谊校区和长安校区,具体考场信息以准考证标注为准。四、网上确认材料要求及上传标准(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及规范电子证件照需为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及入学后学籍管理等档案留存。照片宽高比例需符合 3:4,考生坐姿端正,双眼平视前方,耳朵对称、双肩平衡,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占比需达 2/3。文件格式为 jpg 或 jpeg,大小介于 80k 至 5M 之间。拍摄时需露出完整五官,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避免形成阴影;光线均匀,脸部及鼻部无发光、高光、光斑、阴影或红眼现象;人像对焦清晰、层次分明,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不得通过 PS 等编辑软件进行任何修改,包括人像特征调整、翻拍旧照等,否则将影响审核结果。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时需将本人身份证持于手中,确保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入镜,头部与肩部保持端正,五官无遮挡。文件格式为 jpg 或 jpeg,大小在 80k 至 5M 之间,身份证上所有文字、图案需清晰可见、完整无缺,不得被手指遮挡或捏住关键信息。特别提醒:若居民身份证核验未通过,考生需按系统提示额外上传身份证人像面与国徽面照片,确保证件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二)按报考身份补充上传材料往届毕业生(1)户籍在陕西省的考生:需上传本人有效居民户口簿,包含盖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及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以及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 “常住人口登记卡” 页;若为集体户口,仅需提供个人单页即可。(2)户籍不在陕西省但在陕工作的考生:需上传近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公积金缴费证明,作为在陕工作的有效依据。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1)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于 2026 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还需额外上传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毕业证明、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2)往届毕业生:2002 年以后毕业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 年以前毕业的考生需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同时所有往届考生均需补充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国(境)外毕业生:已毕业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应届考生需上传学生证等有效在读证明材料。(4)在读研究生:需上传所在培养单位校级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的 “同意报考” 证明文件。(5)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等个人原因导致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按要求上传对应学籍学历证明外,还需补充上传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包括记载曾用名与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制式变更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上传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确保两份材料信息完整、清晰可辨。报考西北工业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需提前上传三项材料: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研究生介绍信、相关领域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从西北工业大学研招网下载填写的《西北工业大学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报名审批表》。上述材料需经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操作。在陕就读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需上传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在读证明文件,确保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其他特殊情况考生需按照网上确认系统备注的审核意见,补充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以系统提示为准。特别提醒:考生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均需真实、有效,严禁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材料。若因材料不实导致后续无法参加考试、录取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上传材料照片大小需不小于 80K,若材料照片模糊不清、无法准确辨识关键信息,将被标记为 “审核不通过”,考生需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供审核。五、审核结果查询及后续处理(一)审核结果反馈时间一般为考生上传材料后的 24 小时内(若集中提交时段考生人数较多,可能出现延迟,敬请谅解)。考生需及时登录研招网查询审核状态,避免错过补充材料时间。(二)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的未通过原因,在规定补充材料时段内完善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等待二次审核;若经核查不符合本考点接收条件,考生需尽快联系其他符合要求的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避免影响正常考试。(三)当考生完成所有材料上传流程,且系统显示审核状态为 “审核通过” 时,即表示网上确认成功,无需再进行其他操作。六、重要注意事项(一)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报名费缴纳,未按规定缴费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无法参与网上信息确认。(二)每位考生仅能确认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切勿重复提交或修改报名信息后未重新确认。(三)考生在进行网上确认前,需仔细核对本人网报信息,确保姓名、身份证号、报考院校、报考专业等关键信息准确无误,确认后将无法修改。(四)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信息不实等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五)以同等学力身份(不含本科结业生)报考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 2 年(毕业时间需在 2024 年 9 月 1 日之前),同时需详细了解并符合报考院校关于同等学力报考的各项具体要求,若因不符合院校要求导致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六)西北工业大学将通过信息平台、学校官网、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向考生发布相关通知、文件及消息,以上发布渠道均视为有效送达。考生需密切关注各类通知信息,避免因个人疏忽遗漏重要事项,影响考试及录取流程。七、诚信考试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相关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考试相关规定,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2025-11-11 10: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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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经管2025级MBA新同学,报到须知来了!01 现场报到时间2025 年 9 月 7 日(周日)8:00-11:0002 现场报到地点同济大厦 A 座一楼及二楼大厅(地铁 10 号线同济大学站 1 号出口处)详细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 1500 号同济大厦 A 座经济与管理学院03 报到流程及注意事项报到流程:新生抵达报到地点后,先进入同济大厦 A 座一楼大厅,在此完成身份证查验、人脸识别以及录取通知书扫描操作。完成一楼流程后,前往二楼大厅,由班主任收取录取通知书正本与体检报告,并为新生发放新生材料包。注意事项:为提升报到时的效率,建议新生提前完成缴费事宜。考虑到现场交通情况,建议大家选择绿色出行方式,报到当天学校不提供停车场地。04 报到需携带材料(所有同学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在学校报到现场,由学院工作人员进行查验;(所有同学必须携带)《同济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正本),学院会对其进行收取和扫描,扫描完成后将存入学生个人档案;(仅非全日制学生携带)若非全日制研究生已依据校医院要求完成体检,需携带项目完整的体检报告,在报到当天提交给所在学院;若尚未完成体检,也可在报到当天按照规定时间到校医院完成体检;(仅全日制学生携带)近期正面免冠 1 寸证件照片 1 张(用于办理住宿手续),请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和学号;(仅全日制学生携带)党 / 团组织关系相关材料,具体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报到告知单》、团员证、《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团员报告通知单》,学生需将这些材料提交给学院党委或总支 / 团委;(仅全日制学生携带)《户口迁移证》(务必注意不要放入学生档案中),请在迁移证右上角用水笔注明学号、身高、血型、学院、联系电话,由学院统一收集后上交校户政科(校户政科不接受新生个人申报户口)。2025-09-09 18: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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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入学教育是研究生开启学术生涯的 “启蒙第一课”,与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阶段教育、毕业前夕的总结教育共同构成了完整的研究生教育体系。为助力 2025 级研究生新生更快融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节奏、适应校园生活环境,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情况,现就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总体原则与核心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深入领会并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执行全国与全省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扣立德树人这一根本教育任务,遵循 “价值引领为核心、目标导向为抓手、多元协同为支撑、分类实施为路径” 的工作原则。突出研究生教育的 “研” 字核心特质,科学设计入学教育的内容模块与实施方式,确保实现 2025 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全员覆盖。通过系统教育,引导新生坚定理想信念方向,合理规划学业发展路径,培育优良学术风气,锤炼坚毅意志品格,为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整体质量奠定坚实基础。二、核心任务与重点内容(一)理想信念塑造与价值目标引导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四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深化、科技 - 教育 - 人才一体化发展理念普及等核心内容,采用专题宣讲会、主题研讨沙龙、师生座谈分享会等多样化形式,帮助研究生新生夯实理想信念根基,引导其将个人学术追求、职业发展与国家战略需求、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紧密结合,树立 “为国治学、为民科研” 的远大志向。(二)爱校荣校情怀与学科专业认同培育系统梳理我校办学历程及各学科专业发展中的重大突破、标志性成果与杰出校友事迹,通过校史院史专题展览、优秀校友经验分享会、组织新生走进实验室与科研团队交流等活动形式,全方位展示学校的办学底蕴、学科专业的发展脉络、学术前沿动态、优质师资力量与高端科研平台。以此增强研究生新生对学校的归属感、对所在学科专业的认同感与自豪感,激发其投身学科建设与学术研究的热情。(三)科学道德规范与学风建设宣传教育借助科研诚信专题讲座、学风建设案例宣讲、导师与新生见面会等场景,开展系统性的学术规范教育、学术创新思维培养与实践创造能力引导。帮助研究生新生建立良好的科研工作习惯,明确学术道德底线要求,自觉抵制抄袭、篡改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共同营造 “崇实求真、严谨治学” 的优良学风与校风。(四)身心健康管理与校园安全知识普及通过心理健康专题讲座、朋辈互助交流、专业心理辅导等形式,开展心理适应调适、人际交往技巧、学习压力调节等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同时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新生校园文化生活,引导新生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应对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生活挑战。围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等重点领域,采用情景模拟演练、应急处置实操、安全专家讲座等方式,提升新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与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操能力,共同维护平安、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五)日常管理规则与培养政策解读说明通过新生班级见面会、导师组专题会议、微信公众号推送、QQ 群在线答疑等多种渠道,向研究生新生详细解读学校及所在培养单位在研究生日常管理、培养环节设置、课程学习要求、实习实践安排、奖助体系标准、科研训练计划、学位授予条件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与操作流程。帮助新生快速明确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目标,科学制定个性化的学习与科研计划。三、组织形式与时间规划2025 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由研究生院(部)统筹组织,采用 “多职能部门联动协作、各培养单位分工落实、分阶段有序推进” 的实施模式,教育周期从 2025 年暑期延续至开学后一个月,具体分为入学前线上教育与入学后线下教育两个阶段,详细安排如下:(一)入学前教育(2025 年暑期)入学前教育以线上学习为核心形式,由研究生院(部)负责统筹实施。主要依托 “西北大学研究生教育” 官方公众号(NWUYJSY)、西北大学研究生院(部)官网两大平台,结合入学教育核心任务要求,策划并制作图文指南、教学视频等多类型学习资源,按 “学校概况”“研究生学习要点”“培养政策解读” 等主题系列分阶段推送,帮助新生在入学前提前熟悉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特点与学校基本情况。(二)入学后教育(2025 年 9 月)入学后教育以线下集中教育为主,各培养单位需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色、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及新生实际需求,落实入学教育各项任务。强化实践体验式教育:组织新生参观校史馆、侯伯宇纪念馆、学校博物馆、图书馆、学科专业特色展览室等校内重要场馆,通过讲解员深度讲解、沉浸式互动体验等方式,加深新生对学校文化底蕴与办学成就的认知。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组织实践教学基地参访、职业资格认证专题讲座、行业领域专家见面会等活动,强化 “专业知识与行业实践深度融合” 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丰富教育形式与内容维度:以 “开学第一课” 主题教育、新老生学习经验交流会、导师与新生面对面沟通会、行业发展专题讲座、职业规划工作坊等多元形式开展入学教育。组建由学术专家、优秀朋辈代表、管理干部、辅导员、杰出校友、行业导师组成的多元化教育团队,增强新生对教育内容的认同感,提升入学教育的实际效果。开展博士研究生专场教育:针对博士研究生新生,在其入学后的第一周内,组织开展线下集中专题教育。重点解读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核心内容、学制与学习年限规定、科研成果量化要求、学术诚信基本准则等关键信息,通过现场答疑互动、签署学术诚信责任承诺书等环节,确保博士生新生全面掌握培养细则与学术规范。推进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教育:针对涉及实验操作的研究生新生,通过安全手册发放、线上安全课程学习、线下安全培训等多种渠道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重点讲解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常见安全事故案例深度分析、安全防护设备使用方法及应急处理流程。其中,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等单位,需单独制定实验室安全教育专项实施方案,明确教育内容要点、实施形式及考核标准,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四、工作要求与材料报送(一)强化组织保障机制各培养单位需高度重视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组建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入学教育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结合学校整体工作要求与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入学教育实施计划,确保教育内容覆盖所有核心模块、教育对象覆盖全体新生。各培养单位须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前,将本单位具体实施计划提交至研究生院(部)备案。(二)加强跨部门协同联动研究生院(部)将联合保卫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校医院、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职能部门,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与实际工作情况,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前梳理形成入学教育专题资源清单(含讲座主题、专家资源、活动形式等)。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入学教育需求,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围绕特定主题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三)营造良好教育氛围各培养单位应充分运用校园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及校园公告栏等线下载体,及时报道入学教育的进展情况、特色活动与典型案例,积极营造 “全员参与、全程育人” 的良好教育氛围,增强入学教育的互动性与感染力,深化育人成效。(四)及时开展工作总结各培养单位需在入学教育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与成效亮点,系统整理活动过程中的图文资料、视频素材等,形成结构化的书面总结报告,为构建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长效机制提供实践支撑。各培养单位需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至研究生院(部)。若有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全伟联系电话:88308613研究生院(部)2025 年 8 月 2 日2025-08-25 13: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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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为切实做好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安徽 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 施办法(2022 年修订)》(校政〔2022〕94号)、《关于 做好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的通知》(校党政办〔2025〕1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 院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 作,研究确定推免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工作小组组成如下:组 长:姚德利 耿 娜成 员:王建民 胡珊珊 王向前 荀守奎 杨 健马文婷 郑博雅 亓 源 耿家营 程云鹤兰国辉 朱俊奇 耿纪超二、推荐对象我院2026 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 士学位、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三、推荐条件(一)候选人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 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 劳全面发展;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 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4.在本科前三年考试无不及格课程(正考成绩,即首次 记载的原始成绩),体育成绩合格,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和毕业证书;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6.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正考成绩)在本年级本 专业名列前15%。(二)本校直博生遴选要求除满足(一)中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提交至少两名所报 考学科领域内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且本科专业与申请攻读 博士专业属于相同的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三)有特殊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满足(一)中的1、2、3、4、5基本条件,经2名以上 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有关材料经学院审核鉴定,其所 有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可放宽到前40%。(四)本校退役大学生遴选要求本校大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满足(一)中的1、2、3、4、5基本条件,其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可放 宽到前40%,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军功 者可获得推免资格。(五)研究生支教团等专项推免计划遴选要求“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国防科工招生单位补偿计划”专项推免计划,按有关专项 计划工作文件遴选。四、名额分配学院2026年推免生指标为26个。以专业人数为基础, 本着选拔优秀和专业均衡的原则,会计学、金融学分别5个 指标,财务管理4个指标,电子商务3个指标,人力资源管 理、市场营销分别2个指标,资源与环境经济学1个指标, 剩余4个为竞争性指标。若某专业申请人员少于指标数,该 专业指标将用作竞争性指标。五、推荐程序(一)组织报名(9月3日 - 9月4日)学院研究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在学院网站通知公 告栏公布。召开推免工作动员会,组织学生自愿申请,申请 者须填写《安徽理工大学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申请审核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二)资格审查(9月5日 - 9月8日)学院根据推免生遴选条件,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 审,统一到相关部门进行认定,择优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学生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创新创业项目、国际组织实习、 志愿服务、个人荣誉等综合素质考核遴选指标中的某一方面 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 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2025-10-13 09: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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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及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说明我校各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具体招生计划,以各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考生可自行查阅对应学院通知了解详情。二、接收专业范围 1. 推免硕士生接收专业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全日制专业,涵盖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与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均开放接收推免硕士生。 2. 直博生接收专业我校所有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资格的博士招生专业,均可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即招收直博生。三、申请流程与要求(一)申请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我校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2. 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学风严谨端正,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3. 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专业基础扎实、素养良好,拥有研究生培养潜力;4. 已获得本科就读高校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5. 若在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等经历(即学术专长生),在同等申请条件下将享有优先录取资格;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二)申请材料清单申请人需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且必须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其处于招生工作的任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1. 《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需按要求填写完整);2. 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确保成绩信息真实有效;3. 校级及以上级别各类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需清晰体现获奖名称、级别与获奖时间;4. 国家英语四级证书、六级证书或对应成绩单的复印件各2份,用于证明英语水平;5. 若申请人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论文复印件1份(非必交材料,如有可补充);6. 仅直博生需提交的材料: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职称(或其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三)申请操作流程申请工作通过指定系统线上完成,具体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1. 系统注册自9月18日起,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操作。2. 志愿填报与后续环节(1)志愿填报:9月22日至10月16日期间(各学院可能会发布具体报名时间,以学院官方通知或公示信息为准),申请人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志愿;(2)志愿审核与复试通知:9月23日至10月18日,各招生学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考生提交的报考志愿及申请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审核完成后会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同意复试”通知及复试安排。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按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线上确认接收复试通知,并按时参加复试;(3)待录取通知与确认:9月25日至10月18日,各招生学院将对复试合格、拟同意录取的考生,在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并明确告知考生待录取的专业类型。考生需按照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线上完成“待录取”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四、初审与复试安排1. 初审组织各学院将结合本学院招生计划及考生申请情况,制定具体的复试录取办法,该办法需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执行。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负责,审核的具体标准与流程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材料初审结束后,学院会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明确复试时间与相关要求,申请人需及时回复是否确定参加复试。2. 复试要求复试以提升选拔质量为核心目标,重点考查考生能力,尤其强化对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学院将结合考生复试成绩、申请材料情况及综合素质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复试成绩、各学院咨询与申诉渠道等详细信息,可在各招生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所有申请人必须按照报考学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每位申请人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0分钟,面试全过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确保流程规范可追溯;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进行,具体的复试实施办法、复试成绩构成比例及差额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与生源情况自行确定。3. 录取否决情形若申请人出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或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将不予录取。五、待录取与公示流程1. 待录取名单报送各学院自行组织完成复试工作后,需在10月18日前,将同意待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名单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2. 名单审核与公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学院报送的待录取名单进行审议,确定最终拟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若公示内容需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详细说明,并就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由学校报送至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备案。3. 录取确认说明推免生(含直博生)的最终录取结果,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学校不再单独寄发《推荐免试生接收函》,考生无需领取校验码与登记表,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操作。六、体检安排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需按照我校要求,及时前往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含二级甲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完成后,需将带有明确体检结果的体检表,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周内寄送至报考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并结合招生学院相关规定执行。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七、奖励资助政策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可按照学校当年发布的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参与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具体资助标准与申请流程以当年办法为准。八、其他注意事项1. 各学院将根据推免生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工作,每一批次的考核与评分均独立开展,按综合评价结果择优选拔,未经复试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2.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例如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等),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3.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或在毕业前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其录取资格;4.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5. 我校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含直博生)中,直博生的入学资格仅在录取当年有效;6. 直博生入学后身份为博士生,可按照学校规定享受博士生相关奖助学金待遇。若直博生因任何原因转为攻读硕士学位,自确定转段之日起,将终止享受博士生待遇,且需如数退还已享受的直博生与硕士生待遇差额后,方可办理转段相关手续;7. 学校纪检监察室将对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8. 本通知内容若与国家最新发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存在不一致,以国家政策为准;9. 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所有。九、咨询与申诉方式 1. 申诉流程考生若对推免生接收环节的相关工作存在异议,需先以书面形式(需实名)向报考学院提起申诉,学院需对申诉内容予以受理并作出明确答复;若考生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一步提起申诉。 2. 咨询与申诉联系方式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东教科南楼207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邮编:310014联系电话:0571-88320119传真:0571-88320119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2025-09-30 10: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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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预报名公告为确保四川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保障招生质量与考生权益,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申请基本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招生要求,品德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2.须为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本人所在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3.需在 2026 年研究生入学前,顺利完成本科阶段全部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若无法按时毕业或获学位,将取消录取资格。二、接收专业范围本次商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学位类型为专业学位,具体包含两个专业方向,详情如下: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 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 125604。特别说明:因我校 2026 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尚未正式公布,申请人可先参考 “四川大学 2025 年推免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查询相关信息。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当年生源质量与数量情况进行适度调整。三、申请、复试及录取流程1. 预报名及材料提交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院正式开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预推免系统报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申请人需登录四川大学预报名系统,在线填写《四川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下载该表并加盖本人所在学院公章;(2)将以下 “所需申请材料” 的电子版按顺序扫描合并为 1 个 PDF 文件,再打包为压缩文件提交至上述预报名系统(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 “申请专业 + 姓名”,且压缩包大小不得超过 20M);(3)预报名系统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9 日 17:00,申请人务必确保所填信息与提交材料真实、准确;(4)备注:可先下载申请表完成盖章,再上传全部材料;若需修改信息,也可重新上传材料以覆盖原有内容。其中,“所需申请材料” 具体包括:(1)《四川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需从预报名系统生成并下载,且加盖本人所在学院公章);(2)本人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清晰扫描件;(3)个人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至少包含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大学英语四 / 六级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以及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4)个人简历(需清晰体现本科学习经历、学术成果、实践经历等关键信息)。2. 材料审核与复试安排(1)我院计划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前后,在预推免报名系统内完成所有申请人的材料审核工作;(2)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获得参加我院预推免复试的资格;(3)复试的具体形式(如线上 / 线下)、时间安排及考核内容,将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前后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请申请人及时自行查阅,同时保持手机、邮箱等通讯工具畅通;(4)若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如未及时查看通知、通讯不畅等)未能按时参加复试,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3. 推免服务系统报名与确认(1)已获得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正式报名;(2)所有意向推免至我院的申请人,必须在 “推免服务系统”(中国研招网平台)开放后,按要求完成系统内填报流程,未完成该流程者无法参与后续录取环节;(3)学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及时响应申请人报名信息,并陆续发送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4)为保障推免工作高效推进,已取得推免资格且确定选择我院的申请人,务必在 “推免服务系统” 开放的第一时间完成报名,收到复试或拟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响应;(5)若申请人逾期未在系统内完成填报,或未及时确认相关通知,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学校将撤销已发出的通知。4. 录取后书面材料提交(1)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确认录取后,申请人需在 2025 年 10 月 13 日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供核验:① 体检报告(需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项目需符合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② 《四川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具体表格见附件,需按要求填写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2)书面材料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 29 号四川大学商学院 410B 办公室,收件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28-85415581;(3)材料邮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3 日(建议选择顺丰快递邮寄,请勿使用同城快递或闪送方式,避免材料延误或丢失)。四、奖助学金体系四川大学为研究生构建了完备的奖助保障体系,该体系由国家奖助金与学校奖助金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1.国家奖助金:包含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的研究生)和国家助学金(覆盖范围广,为研究生基本生活提供保障);2.学校奖助金:包含学校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表现等评定)和学校 “三助” 岗位津贴(研究生可通过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工作获得津贴)。关于奖助体系的详细政策、评定标准及发放方式,可查阅《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版),具体内容请登录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询。五、咨询联系方式若申请人在预报名、材料准备、复试安排等环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联系电话:028-85415581(工作日办公时间内可咨询,建议提前整理好问题,提高咨询效率)。六、举报受理渠道为保障推免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院设立专门举报受理渠道,接受社会及考生监督:举报电话:028-85471683;举报邮箱:sxyxf@scu.edu.cn。举报内容需真实、具体,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我院将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依规核查处理。七、其他重要事项1.申请人需对所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若经核查发现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无论处于哪个招生环节,均不予录取;已拟录取的,将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体检结果不符合招生要求,或在 2026 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申请人的目录查询、信息注册、照片上传、费用缴纳、志愿填报、复试通知接收、待录取确认等操作,均需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上完成;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资格。4.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学术不端问题(如论文抄袭、成果造假等)或个人诚信缺失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并视情况通报其所在高校。5.申请人应密切关注我院官方网站、预报名系统及 “推免服务系统” 发布的各类招生文件、通知,因个人疏忽(如未及时查看通知、错过时间节点等)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6.若教育部或四川大学后续出台关于推免研究生招生的补充规定或调整政策,将按照最新规定执行,我院会及时在官方渠道发布更新通知,请申请人持续关注。四川大学商学院2025 年 8 月 29 日2025-10-10 14: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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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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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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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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