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快递单号查询通知
2025-08-27 14:30:34
来源:安徽工程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亲爱的2025级硕士研究生新生们:
首先,恭喜你们即将成为安徽工程大学的一员!在此,我们有重要事项通知大家。近期,你们的录取通知书将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寄送出去。为了确保每位新生都能顺利收到通知书,请大家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便快递工作人员能够及时与收件人取得联系。收到邮件后,也请尽快核对通知书上的信息,如有任何疑问或问题,欢迎随时与我们部门联系。
关于快递单号的查询,我们已经在附件中为大家提供了详细的信息,大家可以通过链接https://www.ems.com.cn/查询物流信息。但请注意,查询入口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延迟,如果暂时没有查询到相关信息,建议大家稍后再试。根据我们的预计,6月18日之后,大家应该就能查询到详细的物流信息了。此外,如果已经有部分新生通过线下方式到研究生部自取或代取了通知书,那么这条通知就可以忽略不看了。
以下是我们的部门信息,方便大家在需要时能够及时找到我们:
部门主页:https://grs.ahpu.edu.cn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
电话:0553-2871037
邮箱:yjszs@ahpu.edu.cn
微信公众号:安徽工程大学研招办
最后,再次欢迎各位新生加入安徽工程大学这个大家庭,希望你们在这里度过一段充实而美好的学习时光!
附件:2025级新生录取通知书快递单号.pdf
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部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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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公告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以下简称 “1105 报考点”)实际情况,现将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105 报考点报考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资格基础要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拟选择 1105 报考点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登录相关官方平台,认真阅读《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及全部附件、《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工业大学(1105)报考点公告》,确保同时满足报考招生单位相关规定与 1105 报考点要求后,方可选择本报考点。因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导致无法网上确认或参加考试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1105 报考点选择具体条件以下三类考生可选择 1105 报考点,具体要求如下:(一)报考特定招生单位的考生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5)或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招生单位代码:84901),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应届考生:本科就读学校位于北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所属高校有效期内且每个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往届考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 户口所在地为北京;② 工作所在地为北京,且 2025 年 1 月至 9 月在京连续缴纳 6 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特殊考试需求考生:报考北京工业大学,且考试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的考生。(二)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北航应届考生报考京外招生单位(考试方式为 “全国统考”),且满足以下要求的北京工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不包含报考科目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的考生;不包含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考生。(三)报考黑龙江省招生单位的考生报考黑龙江省招生单位(考试方式为 “全国统考”),且满足以下要求的考生:1. 排除情形不包含以下考生:报考 1251 工商管理、1252 公共管理、1253 会计、1254 旅游管理、1255 图书情报、1256 工程管理、1257 审计等 7 个专业的考生;报考 035101 法律(非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等 2 个专业的考生;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考试科目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的考生;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考生。2. 具体条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 本科就读学校在北京且未设置报考点(不含艺术类院校);② 本科就读学校为北京的艺术类院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 户口所在地为北京;② 工作所在地为北京,且 2025 年 1 月至 9 月在京连续缴纳 6 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特殊群体补充要求在校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时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在读及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包含培养单位联系方式及部门公章)。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需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考生可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查询各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网报公告。三、网上报名流程与要求(一)网上信息填报身份信息要求:考生须使用当前有效身份信息报名(曾用名、曾用身份证号等均为无效信息),认真填写并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考试科目等关键信息;信息修改规则: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人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后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三项关键信息提交后,无论是否支付初试费,均不得修改;若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填报并支付初试费;政策申请要求: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及报考点将进行资格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其中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资格由报考点初审,其余资格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无法享受对应政策或参与专项计划初、复试;信息责任声明:考生须了解并严格按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填报志愿与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须准确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信息错误、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不符合名单公示:1105 报考点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不符合本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名单,供考生参考;考生仍需自行对照本公告确认是否符合要求,避免因依赖公示名单导致误判;档案信息准确性:考生网报信息将在后续环节进一步核查,误填、错填或虚假填报导致信息与人事档案无法核实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涉及现实表现函调、户口转移、档案调取等事项,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学习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档案所在单位等信息;违规处理:因未按公告及政策要求报名、信息错误、虚假信息、虚假材料、未提交所需材料、未按时缴费等导致无法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均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二)学历(学籍)校验前期查询要求:考生学历、学位须符合报考要求;网报前,考生需登录相关平台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按查询结果准确填报网报信息;往届生需注意正确填写学历证书编号与学位证书编号;系统自动校验: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校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未通过校验处理: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验;网上确认时须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 1105 报考点不予确认;部分认证周期较长,建议考生提前办理,避免影响后续流程。(三)网上报名其他注意事项考生须再次确认:严格按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填报志愿与选择报考点,准确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要求或信息问题导致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四)网上支付报考费选择 1105 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 月 27 日 22:00)前,通过 “网上支付” 方式缴纳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缴费成功后,考生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四、网上确认安排(一)确认方式与流程1105 报考点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考生无需到现场审核材料;网报结束后,符合 1105 报考点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网上确认;考生需按要求按时上传审核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需按时重传),待系统提示确认成功,方完成网上确认流程。(二)确认时间与通知查询1105 报考点网上确认开始时间及具体安排,将以后续发布的通知为准;考生需关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最新通知,避免错过确认时间。(三)确认须知与材料要求网上确认开始前,1105 报考点将发布 “网上确认考生须知”,详细说明材料提交要求及注意事项;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在确认前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查看;因未及时关注通知导致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特别提示符合报考单位及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通过审核的,报名信息无效;网上确认时,考生须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网报信息;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报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其他重要事项(一)报考点容量限制网报期间,北京市将根据各报考点最大容纳考生数量及已报名缴费人数,适时关闭报考点接收报考京外招生单位考生的报名功能;考生需及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及 1105 报考点发布的信息;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为准。(二)缴费与退费规则报考费的缴纳与退还,按《北京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相关要求执行;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初试费支付,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三)特殊群体便利申请在京报名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合理便利;符合 1105 报考点要求的考生,需在所选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向 1105 报考点提交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并致电确认);报考点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考试院联合相关部门评估后确定可提供的便利事项,由报考点告知考生。申请材料如下:《北京教育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成人有自理能力的无需提供);残疾考生需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患病考生需提供两个月内二甲(含)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听力残疾考生申请免除外语听说(听力)的,需按规定时间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听力检测;无法提供残疾证或医院证明的特殊情况,需提前与 1105 报考点联系。(四)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2025-10-27 09: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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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章程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山西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的管理流程,确保选拔工作有序、公正开展,特制定本工作章程。一、总则本章程所指的 “推荐免试”,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针对部分高等院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其他符合特定条件的考生,经确认其免予参加研究生初试资格后,由招生单位直接组织复试考核的选拔形式。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复试考核工作,需严格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做到政策内容透明、实施程序公正、选拔结果公开,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杜绝违规操作。所有推免生(含直博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考核,仅在复试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录取资格,未参与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组织管理1.山西大学校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校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的整体领导与统筹协调职责,负责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审核拟录取名单等关键环节,确保工作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2.校内各招生单位(学院、所、中心)需成立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推免生(含直博生)的接收实施工作,主要职责及要求如下:(1)接收推免生的各专业,需组建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不得少于 5 人,且须为符合学科专业背景要求的在岗导师或相关领域专家。(2)当年设有直博生招生计划的专业,应单独成立直博生考核工作小组,成员需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少于 5 人,其中至少包含 1 名及以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确保考核专业性。(3)复试考核的具体方式由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可选择 “单独面试” 或 “笔试 + 面试” 相结合的形式;需特别注意,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时,必须包含笔试环节,以考查其专业基础能力。三、考生申请1.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报名资格要求,方可参与我校推免生(含直博生)申请:(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学术诚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2)已正式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免生资格(以院校出具的推免生资格证明为准)。(3)报考专业有特殊要求的,需符合对应条件:报考 “法律(非法学)硕士” 复试的推免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类专业;报考 “法律(法学)硕士” 复试的推免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法学类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符合报考条件)。(4)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须严格符合《山西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全部选拔条件,包括学术能力、科研潜质等要求。2.已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含直博生),须按以下要求完成报名流程:(1)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准确填报我校志愿,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报名。(2)按 “推免服务系统” 提示,及时完成 “复试确认”“待录取确认” 等关键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3)我校接收推免生及直博生的具体专业,可参考本章程附件内容;最终的接收专业名单,以 “推免服务系统” 公布的信息为准,学校不再通过其他渠道单独发布。四、复试录取1.申请人需在各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或线上平台,以招生单位通知为准)参加复试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推免生复试资格,不再安排补复试。2.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有提交的申请材料(含成绩单、获奖证明、科研成果等)真实、准确,不得伪造证明文件、篡改材料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无论在选拔过程中的任何阶段(包括入学后),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已获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复试考核工作,坚持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的原则,具体考核重点如下:(1)思想品德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意识及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2)能力与素质考核:突出对考生专业能力的考查,注重其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一贯表现,同时强化对科研创新潜质、学术思维能力、专业兴趣的评估,确保选拔出具备后续培养潜力的优秀学生。4.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复试考核工作,由校内各招生单位自主组织实施,具体流程如下:(1)各招生单位结合本学科专业的特色与培养需求,确定复试的具体方式(如线上 / 线下、笔试 / 面试内容)和考核标准,确保考核内容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匹配。(2)在组织复试前,各招生单位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再按既定方案组织开展综合考核,避免无效考核。5.拟录取名单的确定与上报:(1)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结合思想品德考核结果,集体研究确定各专业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2)对于直博生,各招生单位需结合材料初审结果与综合考核成绩,通过 “择优筛选” 方式确定直博生拟录取名单,确保人选具备直博培养的学术基础。6.复试结果的公布要求:各招生单位需在复试考核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以招生单位通知为准),公布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复试考核结果;公布的内容(含考生姓名、复试成绩、是否拟录取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修改;若因特殊情况(如成绩核算错误)确实需要变动,必须对变动部分的原因、内容、审核流程等作出明确说明,并按程序在本单位官网公示,接受考生监督。7.拟录取名单的审核与公示:(1)各招生单位将拟录取推免生(含直博生)名单上报后,由山西大学校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复试程序合规性、成绩核算准确性、拟录取资格符合性等。(2)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 “待录取通知”,同时在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8.推免生(含直博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不予录取:(1)未按要求参加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考核,或复试考核不合格(其中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即判定为复试不合格)。(2)在入学前(以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为准)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因延迟毕业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备,并经批准者除外)。(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相关要求,或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等问题。五、工作纪律及违规处理1.参与工作的人员纪律要求:(1)所有参与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考核(如面试官、监考员)及相关录取工作(如成绩核算、名单审核)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山西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确保公平公正。(2)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复试考核及录取工作实行 “回避制度”:若工作人员当年有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等)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直系师门、辅导学生等)参加我校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考核,必须主动向所在单位或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回避,不得参与该批次推免生的复试考核、成绩评定、录取决策等相关工作;若隐瞒回避情况,将按学校违规处理办法追责。2.工作监督机制: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实行 “监督制度” 与 “巡视制度”:(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建专项监督小组,对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全过程开展全面监督与巡视检查,重点检查复试程序是否规范、评分标准是否统一、信息公示是否及时、考生权益是否保障等。(2)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对本单位的复试考核工作进行自我监督,定期开展工作自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工作合规。3.复议制度:(1)山西大学研究生院将在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的关键阶段(如复试结果公示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设定专门时限受理考生的投诉与申诉;考生需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诉材料,说明申诉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2)对投诉、申诉反映的问题,经研究生院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将提请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需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考生,确保考生知情权。六、招生咨询与附件信息1.招生咨询方式:(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答全校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的总体政策问题,咨询电话为 0351-7011714,咨询邮箱为 yzb@sxu.edu.cn(邮件咨询请注明 “推免咨询 + 姓名 + 本科院校”)。(2)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官方网址为http://yjszsw.sxu.edu.cn/,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最新招生政策、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建议定期关注。(3)各学院(所、中心)咨询:各招生单位的具体复试安排、专业要求等问题,可咨询对应学院(所、中心);各单位咨询电话可在《山西大学 2026 年各硕士招生单位咨询方式一览表》中查询,该表的获取链接为http://yjszsw.sxu.edu.cn/lxwm/index.htm。相关附件:(1)附件 1:《山西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专业一览表》(PDF 格式),包含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名称、招生人数(参考)等信息。(2)附件 2:《山西大学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暂行管理办法》(PDF 格式),明确直博生的选拔条件、培养要求等内容,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重点阅读。2025-09-23 17: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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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会计专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二批次调剂复试实施细则为规范开展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障选拔质量,依据《宁夏理工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学科专业特色与实际招生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循国家及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确保复试全流程透明规范,所有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参与选拔,杜绝任何歧视性对待与违规操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二)科学选拔原则结合经济管理类专业培养目标,构建 “知识 + 能力 + 素质” 三位一体的考核体系,注重考查考生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确保选拔出具备潜力的优质生源。(三)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把控复试与录取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综合素质不达标的考生坚决不予录取,不盲目追求招生数量,确保硕士研究生培养起点质量。(四)安全有序原则统筹做好复试期间的组织协调与安全保障,提前制定应急预案,防范各类突发风险,确保复试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二、复试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学院副院长、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代表为成员,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承担日常协调工作。主要职责: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流程及评分标准;确定复试工作人员(含考官、秘书、监察人员等),组织开展岗前培训,明确工作纪律与要求;审核复试考生名单,统筹安排复试时间、场地与设备,协调解决复试期间的各类问题;审定复试成绩与拟录取名单,按规定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处理考生对复试结果的异议,做好解释与沟通工作。(二)复试监督小组组成人员:由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党委委员、纪检委员及教师代表为成员。主要职责:全程监督复试各环节(含命题、考核、成绩核算、名单公示等),检查是否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监督复试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确保其遵守工作纪律,杜绝违规行为;受理考生投诉与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按程序反馈处理结果;记录复试监督情况,形成监督报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监察部门备案。(三)复试小组组成要求:按招生专业方向组建若干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 5 人,成员均为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且职称不低于讲师;每组配备 1 名复试秘书,负责记录复试过程、整理材料及成绩录入。回避要求:复试小组成员若与考生存在直系亲属、师生等利害关系,需主动申请回避;考生也可申请利害关系人回避,经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决定是否调整。主要职责:依据复试细则开展专业面试、外语测试等考核工作,按评分标准对考生表现进行客观评分;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复试过程(含作答内容、评分依据等),确保过程可追溯;复试结束后,及时汇总本组考生成绩,签字确认后提交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三、复试对象及基本条件(一)复试对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 A 类考生复试分数线(含总分及单科线)的考生;符合学校调剂要求,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申请调剂至我院,且经学院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专项计划(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二)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学业基础扎实,对报考专业领域有浓厚兴趣,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储备与学习能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相关要求;按规定完成报名手续,提交的报考材料真实、完整,无弄虚作假行为。四、复试内容及考核方式(一)复试内容构成复试总分 100 分,包含专业综合能力考核(60 分)、外语水平测试(20 分)、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20 分)三个部分,各部分考核重点如下:专业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内容:涵盖报考专业的核心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科研思维与创新意识,以及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结合经济管理类专业特点,增设案例分析题,考查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形式:以面试为主,部分专业方向增设专业笔试(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面试时考生随机抽取试题作答,考官可根据作答情况进一步追问。外语水平测试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包含自我介绍、日常对话、专业相关外语内容翻译或问答等。考核形式:面试形式,由复试小组中负责外语考核的考官提问,考生现场作答,时间不少于 5 分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内容:评估考生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纪律观念、事业心与责任感,以及心理健康状况;结合考生本科阶段思想政治表现、奖惩记录等材料综合判断。考核形式:通过面试提问、查阅考生档案材料、与考生本科学校沟通等方式开展,考核结果分为 “合格” 与 “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加试对象:以同等学力(如专科毕业满 2 年、本科结业等)身份报考的考生,需额外加试 2 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根据报考专业确定,具体科目为《管理学原理》《西方经济学》(可根据专业方向调整)。加试要求:加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每门科目满分 100 分,考试时长 120 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意一门成绩低于 60 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五、复试工作流程(一)复试准备阶段(复试前 1 周内)名单公示:学院在官方网站公示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接受考生查询与异议反馈。考生通知:通过电话、短信或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形式、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材料审核:考生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籍证明、成绩单等),学院安排专人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场地与设备准备:布置复试考场与候考室,调试面试设备(如摄像头、麦克风、录音录像设备等),确保复试期间设备正常运行;制定考场规则,张贴于考场显眼位置。(二)复试实施阶段(按公示时间开展)考生签到:考生按通知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到,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工作人员核对身份后,引导至候考室等待。抽签排序:复试开始前,在监督小组见证下,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顺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考核开展:考生按顺序进入考场,在考官指令下开始考核,复试秘书全程记录考核过程与考生作答情况;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录像资料由学院统一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同一复试小组的考官对考生采用相同的考核标准,确保评分公平。成绩核算:单考生复试结束后,考官现场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秘书汇总成绩,经考官与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及时录入系统。(三)复试后续阶段(复试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成绩公示:学院在官方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的复试成绩(含各分项成绩),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学院按程序组织复核并反馈结果。拟录取名单确定:根据 “录取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 ÷ 初试满分)×60% + 复试成绩 ×40%” 的公式计算考生录取总成绩,按专业方向从高到低排序,结合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录取总成绩相同,优先参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仍相同则参考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名单上报: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六、录取规则及要求(一)录取基本规则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 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意一门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复试期间存在作弊或不诚信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需按学校要求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可能取消录取资格。(二)专项计划录取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实行计划单列、单独排序、单独录取,录取标准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不与普通计划考生混合排序;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如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基层服务项目加分等)的考生,按国家规定计入初试总成绩后再参与排序录取。(三)录取后续要求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提交档案等),逾期未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七、考生注意事项材料准备:提前按要求整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确保原件与复印件齐全、真实,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准时参与:按复试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迟到 15 分钟以上视为放弃复试资格;线上复试考生需提前调试设备,确保网络通畅,按规定时间进入复试平台;遵守纪律:复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通讯或存储设备进入考场,不得录音、录像、录屏或传播复试内容,违者按作弊处理;诚信应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与学术诚信,复试中如实回答问题,不隐瞒、不造假,若存在不诚信行为,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信息关注:密切关注学院官方网站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平台发布的通知,及时了解复试时间、地点、成绩公示等信息,因个人未关注信息导致错过相关环节的,责任自负。八、联系方式(一)咨询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952-2218668、0952-2218669联系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学院路 1 号宁夏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二)监督联系方式监督电话:0952-2218670联系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学院路 1 号宁夏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办公室宁夏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2025 年 3 月2025-09-19 17: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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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2年MBA专业拟接收调剂考生的预通知 南京师范大学MBA南京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是我校重点发展专业,经初步测算,拟接受调剂考生,欢迎有意向的考生按如下要求办理预调剂信息登记:一、调剂基本要求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③初试科目应与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初试科目相同(即管理类联考考试科目),并且符合报考我校MBA专业条件。 ④具体调剂原则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正式调剂申请、调剂时间及要求以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相关通知为准。⑤对申请调剂的考生,择优遴选。二、预调剂工作流程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前请有调剂意向的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信息表,以便MBA中心统计和联系。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出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调剂复试通知,并按照安排参加调剂复试。复试后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确认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特别提醒:仅以信息统计表方式提交调剂意向登记而未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的,调剂无效。三、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具体开通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留意我校MBA中心网站及公众号信息。南京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2022.3.182025-08-07 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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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2025级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9月亲爱的2025级研究生新生:你们好,热烈欢迎你们来到天津科技大学!为便于办理报到手续,现将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说明如下,请认真阅读,办理相关手续。滨海校区、河西校区新生分别到相关学院报到,具体内容如下:一、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两校区新生集中报到时间为9月6日、7日8:30-17:00,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跟学院进行书面请假,经学院批准,方可延期报到,但假期不能超过两周。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者,取消入学资格。二、各学院报到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一)报到地点:滨海校区:机械工程学院:中院5号楼北侧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西院11号楼门前化工与材料学院:中院8号楼门前人行主干道及小广场生物工程学院:中院2号楼门前与中科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联培学生前往天保青年公寓文体中心三楼报到海洋与环境学院:中院1号楼门前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中院4号楼西侧人行主干道外国语学院:中院7号楼西侧人行主干道理学院:中院4号楼南侧一楼大厅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中院4号楼-6号楼之间过道处马克思主义学院:中院7号楼与通往图书馆路南侧人工智能学院:西院8号楼前小广场河西校区:艺术学院:篮球场西侧廉洁文化园地经济与管理学院:16号楼正门前文法学院:21号楼侧边(17号楼斜对面)(二)报到时间:9月6日、7日 08:30-17:00(三)迎新期间学院联系电话机械工程学院,电话:18822025055/19822093681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电话:19822093780化工与材料学院,电话:19822093712生物工程学院,电话:19822093662、13583037969海洋与环境学院,电话:19822093725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电话:19865044501理学院,电话:18633189850外国语学院:电话:18310633086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电话:18810977512人工智能学院,电话:19822093617/13622181876马克思主义学院,电话:13820254215艺术设计学院,电话:19822093797经济与管理学院,电话:18722073025文法学院,电话:13132572011三、职能部门迎新点:研工部绿色通道、财务处:滨海中校区图书馆一楼;河西校区体育馆一楼;研究生院咨询处:滨海中校区图书馆一楼;河西校区体育馆一楼。四、研究生报到程序1.现场身份验证:新生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博士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所在学院迎新点报到。新生到各学院迎新点,打开手机“新生报到系统”,出示个人报到二维码,由学院老师扫描学生二维码,并逐项进行新生身份查验。学院核验新生录取通知书并留存副联,核查学生本人身份证姓名、照片与招生信息核对表照片是否一致,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硕士查验本科毕业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博士查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同等学力申硕人员核验课程学习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费缴纳凭证。留存的复印件等材料考生须提前准备齐全。2.缴费:已通过“科大通”或统一支付平台缴纳规定费用的新生,出示“科大通”已缴费界面;报到时尚未缴费或未足额缴费的新生,可直接使用“科大通”手机APP自助缴费,或到财务缴费处办理缴费手续。缴费收据将在开学后统一下发各学院。3.“绿色通道”:因家庭经济困难需办理生源地贷款等特殊情况学生,可提前在迎新系统中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对于没有在线上填报的学生,报到时可由学院审查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新生按照“绿色通道”工作流程办理。4.校城通卡:在学院迎新点领取校城通卡。5.户口迁移、个人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手续,在新生报到入学后办理。6.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需要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本人签字、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交研究生院招生科审批,同时还需要提供保留入学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入伍通知书、基层就业证明等)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025年录取支教团研究生也需要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不需要再提交其他证明材料);放弃入学资格新生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放弃入学资格声明书(本人签字)。五、住宿办理新生可在迎新系统中查询本人住宿安排,直接到所在公寓办理入住手续。如需购买被褥等装具,可在宿舍区就近刷卡购买宿舍装具。研究生院2025年9月4日2025-09-15 13: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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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通知各位报考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为保障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初试成绩及排名查询安排依据江苏省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整体工作部署,我省本次考研初试成绩将于 2 月 24 日 14:00 正式对社会开放查询,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jseea.cn)查询个人初试成绩。我校将在全省成绩公布后,于 2 月 26 日 14:00 起开放考生成绩排名查询服务,具体查询规则及操作方式如下:查询入口:考生需访问指定网址(http://202.119.243.70/#/app/rank/query),准确输入本人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后,即可进入查询页面。排名查询范围:仅提供总分 500 分制下达到 260 分及以上,或总分 300 分制下达到 150 分及以上考生的排名信息;未达到上述分数标准的考生,暂无法查询排名。排名统计规则:排名统计以 “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且考试科目相同” 为基准,同时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进行排名统计。排名用途说明:本次查询的排名仅作为考生参考依据,最终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需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后续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排名变动说明:若后续成绩复核导致部分考生成绩调整,进而影响排名,本次开通的查询系统将不再对排名结果进行更新调整。二、初试成绩复核流程若考生对个人初试成绩存在疑问,可按以下规定申请成绩复核,每位考生最多可申请复核一门考试科目。申请时间限定:复核申请仅受理 2025 年 2 月 25 日 9:00 至 2 月 26 日 16:00 期间提交的申请,超出该时间段提交的申请,学校将不予受理。申请方式要求:考生需扫描通知对应的专属二维码(二维码见原通知附件),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及申请复核科目信息,包括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后六位、需复核科目代码等;若填写的个人信息存在错误或遗漏,将直接导致复核申请被驳回。复核结果反馈:学校在审核考生申请资格通过后,将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开展复核工作。其中,统考科目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复核,我校自命题科目由学校安排专人进行复核。若经复核确认成绩存在错误,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完成成绩更正后,学校将在 3 月 2 日前通过电话联系考生,告知更正结果;若复核后确认成绩无误,则不再单独向考生反馈结果。申请形式规范:本次成绩复核仅接受网上申请这一种形式,不受理考生现场到校申请、通过邮件申请或电话申请等方式;同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申请信息不完整或错误、申请复核科目数量超过 1 门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均不予受理。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官方链接:http://gra.njtech.edu.cn/zsw/) 或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 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后续复试相关通知。若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5-58139194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2 月 20 日2025-08-27 17:25:38
考研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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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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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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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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