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与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现场复试)
一、组织架构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贯彻执行教育部、安徽省以及学校有关招生复试录取的政策法规,审定学院的专业招生计划(包括调整计划)以及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并负责开展招生相关工作。与此同时,学院还组建了招生复试工作督察小组和复试现场维护保障小组,分别负责监督纪律和提供现场维护保障服务。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1.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正友、杨哲
成员:王务均、卢成会、李青、问延安
秘书:曹祥莹
2.招生复试工作督察小组
组长:周浩然
成员:袁同成、虞维华、张勋利
3.复试现场维护保障小组
组长:袁磊
成员:钱前、朱玲
二、招生计划情况
专业代码为120400的全日制学术型公共管理学专业,招生计划指标为19人,其中包含1名推免生,无士兵计划数;专业代码035101的全日制专业型法律(非法学)专业,招生计划指标为18人,无士兵计划数和推免生;专业代码035102的全日制专业型法律(法学)专业,招生计划指标为16人,包含1名推免生,无士兵计划数;专业代码125200的非全日制专业型公共管理专业,招生计划指标为65人,无士兵计划数和推免生。
三、关于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
学院各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
(二)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比例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通常不低于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1.公共管理学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33分,政治成绩41分,英语一成绩41分,政治学62分,公共管理学62分。
2.法律(非法学)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23分,政治成绩40分,英语一成绩40分,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60分,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60分。
3.法律(法学)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23分,政治成绩40分,英语一成绩40分,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60分,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60分。
4.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64分,管理类联考成绩76分,英语二成绩38分。
(三)复试标准
考生的初试成绩需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的要求。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相关要求以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公告为准,可参考《安徽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四)接收调剂的基本要求
具体可查看《公共管理与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五)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工作开展之前,学院会对考生的相关资料进行严格核查。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如下:
1.初试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可加水印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专用,需验证原件的姓名、身份证号、相片等信息)。
2.根据报名时考生的学业水平,分别提交以下材料(五选一):
(1)学生证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验证高校教务部门注册颁发的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往届本科毕业生,需验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材料(二选一):
①专科毕业证书扫描件(专科毕业生,必须2023年9月1日前毕业,需验证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本科结业证书扫描件(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验证原件)。
(4)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请提供成绩证明,并在空白处写下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2025年安徽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保证网报信息及所提供的成绩证明真实有效,并保证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结尾处签名和日期)”。
1.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可向所在本科高校教务部门申请盖章或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并盖章)。
2.思想政治审查表。
3.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4.其他材料:
①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②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除外)还须提交2篇在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
③“定向就业”考生还须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盖章)或者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盖章)。
1.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
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需在报到时将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交给报考学院(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特别提示:
(1)若身份证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在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无需重复缴费。
(3)考生是否可参加复试,可查看学院网上通知。
(4)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六)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满分100分,涵盖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以及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均由学院组织进行考核。
1.专业素养方面,主要考察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和在本专业领域的潜力发展情况。专业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以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形式为闭卷,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
2.综合素质方面,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时考核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人文素养和心理健康情况。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学院自行组织,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从其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和发音的正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听说能力。
复试科目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复试科目
120400 公共管理学 学硕 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专硕 法学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 专硕 法学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
125200 公共管理 非全 思想政治理论、MPA专业综合
公共管理(MPA专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如下:
专业 加试科目 参考书目
公共管理(MPA专硕) 公共政策导论 《公共政策导论》(第五版),谢明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地方政府与政治 《地方政府与政治(第二版)》,《地方政府与政治》编写组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
(七)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公共管理学(学硕)、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三个专业的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专业素养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3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公共管理(MPA专硕)专业的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专业素养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
(八)复试组织
1.报到及资格审查
公共管理学(学硕)、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的考生需于3月29日上午7:30-8:30直接到佳山校区公法楼301教室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详见复试资格审查表)。公共管理(MPA专硕)同等学力考生需于3月29日下午3:00直接到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详见复试资格审查表)、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公共管理(MPA专硕)其他考生需于3月30日上午7:30-8:30直接到佳山校区公法楼301教室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详见复试资格审查表)。报到时需核对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收取考生思想政治审查表和诚信复试承诺书。
2.查验收费
考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100元/生)扫码缴纳复试费用,学院负责查验确认考生完成缴费。缴费二维码如下:
3.复试记录
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复试过程中,记录填写需规范,明确拟录取意见,并填写《安徽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4.公共管理学(学硕)、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的复试日程安排如下:
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前见学院官网公告。
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29日上午7:30-8:30 佳山校区公法楼301教室 (1)资格审查
专业笔试 3月29日上午9:00-11:00 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 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公共管理学)
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 法学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法律硕士)
复试考核(其他考核) 3月29日下午2:00开始 面试:佳山校区公法楼4楼401 候考:公法楼301学术报告厅 法律(非法学)
面试:佳山校区公法楼4楼406 候考:公法楼301学术报告厅 公共管理学(学硕)
5.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6.复试结果公示 见学院官网公告
7.拟录取 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5.公共管理(MPA)的复试日程见学院官网公告。
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前见学院官网公告。
1.同等学力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加试 3月29日下午3:00-5:30 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 加试科目:(1)公共政策导论(2)地方政府与政治
2.其他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30日上午7:30-8:30 佳山校区公法楼301教室 (1)资格审查
3.专业笔试 3月30日上午9:00-11:00 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 思想政治理论
4.复试考核(其他考核) 3月30日下午2:00开始 面试:佳山校区公法楼401 403 406 教室
公共管理(MPA)
5.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6.复试结果公示 见学院官网公告
7.拟录取 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四、录取工作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分×100)×60%+复试总成绩×40%
(二)政策性加分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其政策性加分将计入初试成绩总分。
(三)录取办法
1.各学科(专业)首先从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生源录取结束后,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若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生源仍然不足,则调整招生计划。
2.若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则初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初试总成绩也相同,则按照复试专业素养考核成绩排序。
3.各学科(专业)按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进行录取。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4.复试总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有国家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7.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将收到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原则上不再更改。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体检事宜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参照国家相关政策。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
六、其他相关事项
1.后续有关复试、录取、调剂工作的通知,考生可关注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网站“学院公告”专栏。
2.在复试期间,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本人,否则后果自负。
3.复试及录取工作期间,学院的咨询及申诉渠道如下:
咨询电话:0555-2315336,电子邮箱:cxy122@ahut.edu.cn;
申诉电话:0555-2315220,电子邮箱:zhouhaoran@ahut.edu.cn。
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
南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研究生招生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我校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第三条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落实责任制和监督制。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双一流”建设办公室、教务部、人事处、战略发展部、科学技术研究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部和财务处负责人。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方案、办法,分配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监督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切实做好保密安全检查,决策处置突发事件,问责处置落实不力、违规违纪情况等。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第四条 研招办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2.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我校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3.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5.起草、报批和公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6.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7.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8.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9.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五条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后勤服务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制定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模拟演练、决策处置突发事件等。第六条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第七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1.考务工作组 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负责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保密安全管理,全面做好考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期间,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整理归档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试题、考生答卷、评分记录、面试记录等书面材料,形成考生复试档案,整理复试视频影像资料,妥善封存保管,确保复试流程可回溯。2.复试专家组 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每个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名专任教师(其中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60%,若考核分不同环节进行,则关键环节不少于5名专任教师,一般环节不少于2名专任教师),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另配备秘书1-2人(秘书须为在岗教职人员),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记录复试情况等。复试专家组的组成人员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3.技术保障组 做好复试网络和系统的保障工作,调试复试所用硬件和软件,指导考生做好复试设备的准备和系统测试。4.后勤保障组 做好复试场地、办公用品等保障工作,对复试场所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清洁、消毒。5.监督检查组 由学院纪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做好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第八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复试管理第九条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用于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第十条 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1.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各学院复试分数线在学院网站公布。2.专项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线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外,不接收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线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不接收调剂考生。3.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审核通过的,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各学院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且须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第十一条 加分政策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加分项目不累计。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我校将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由各学院通知享受相应政策后上线考生参加复试并公示。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在计算总成绩时将加分分数计入考生的初试总成绩(单科不加分)。第十二条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对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第十三条 复试人数比例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第十四条 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各学院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交如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3.学历学籍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未取得毕业证(须2025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4)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6.其他自定义材料(1)《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和日期)。(2)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3)非全日制考生在复试前应阅读并签订《南开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告知书》。考生需提交的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各学院通知为准。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按照学院复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时间和提交方式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第十五条各批次复试前,在我校网站及各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我校不做破格复试。第十六条 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1.复试方式:原则上我校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2.复试时间、地点:2025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确定,将会在学院网站上陆续公布,请以各学院网站通知为准并提前做好准备。3.达到我校及学院复试分数线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含调剂考生和因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上线考生)须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3月24日14:00-3月26日14:00,确认网址:https://yzxt.nankai.edu.cn/intern/frontend/web/gs-grade-master-retest/index。 4.复试费用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每次90元/生。缴费方式:以各学院网站通知为准。5.复试组成复试可以由笔试、综合面试、实验、实践操作及其他考核测试组成,具体方式以学院公布为准。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每门满分为100分,有任意一门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考核形式为笔试。对于在报名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即使目前已取得本科毕业证,报名信息不得修改,复试时仍须加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十七条 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南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2.复试成绩中构成和权重,如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实验、实践操作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等由招生学院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即复试成绩计算公式为复试中各考核方式百分制成绩乘以该考核方式占复试成绩权重的积之和。第十八条 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第十九条 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各学院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提升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严禁复试小组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与复试无关的工作。对不称职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并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申请调剂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研招办将会同我校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网上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第二十条 复试保障及应急预案我校预计现场复试4000人左右。研究生院及时协调学校各部门为研究生复试做好住宿、餐饮、水电等保障工作,学院应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考生、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熟练掌握工作流程,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各学院复试过程和进展,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避免形成舆情事件和遗留问题。第四章 调剂管理第二十一条 调剂条件学校部分学院的少数专业接收调剂生,基本条件如下,接收调剂专业范围及具体条件由调剂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南开大学调剂专业的调剂成绩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2.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3.调入专业可接收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专业范围内。第二十二条 调剂要求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调剂考生,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我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3.调剂系统开放前接收调剂生学院将在学院网站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4.各学院调剂细则,由我校研招办统一审核。严禁任何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我校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第五章 录取管理第二十三条我校在本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市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二十四条 计划管理2025-07-30 17:34:13
-
辽宁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按照《辽宁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和经验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力做好研究生复试各项工作。(二)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三)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安全合规的原则,组织好复试考试,确保招生标准不降低,考试程序不缩水。(四)严格按照教育部“十公开”的有关要求,坚决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五)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六)我校复试基本线为国家A类基础分数线,主要接收理学、工学、法学、设计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门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二、复试原则(一)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成绩(单科、总分)须满足国家2025年A类基础分数线要求。(二)调剂考生须登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申请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并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辽宁科技大学调剂工作办法,明确调剂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调剂择优进入复试条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发布执行。不经调剂系统报名调剂无效。(三)调剂考生须通过调剂系统接收我校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同意复试并参加复试,复试名单依据不同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参考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以初试成绩排序按差额比例不低于150%确定,专业生源不足的,依据实际情况确定。三、复试安排(一)复试方式一志愿考生复试统一采取线下复试,复试包括笔试(个别专业含上机考试等)和面试。调剂考生复试使用国家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复试小组成员集中在面试现场与考生线上远程复试,考试过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随机确定,现场独立评分,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5人,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业学位招生复试小组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专家为复试组成员。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文字记录。(二)复试时间3月25日至26日完成一志愿复试,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别录取,首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生源,调剂复试时间待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另行通知。(三)复试内容复试包含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两部分内容,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业复试时须增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专业基础测试主要是对考生的专业素质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特别是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基础测试复习内容参考科目应提前公布。专业综合测试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考核,重点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英语听说和应用能力,本专业及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等补充材料作为参考,加强对考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考试时间采取线下复试方式的,笔试时间为120分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采取线上复试方式的,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其中专业基础测试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包含在专业综合测试中进行,且应含有专业知识点。(五)分数结构复试总分满分为240分,其中专业基础测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40分(含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测试满分20分及外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业复试总分满分为340分,其中专业基础测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40分(含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测试满分20分及外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六)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难易程度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调剂阶段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加试的,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加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七)考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明确要求考生应认真阅读承诺书内容,诚信考试并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对外透露传播。四、资格审查(一)严格考生资格审查采取线下复试方式的,复试组织单位(二级学院)考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组织单位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采取线上方式复试的,考前向考生说明视频面试纪律、需上传的资格审核相关材料及相关要求并提前做好身份核查工作,利用远程复试技术平台,运用“人脸识别”“认证识别”技术,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信息,加强考生的身份审查核验。考试当天,面试小组再次确认考生信息,坚决杜绝代考替考现象,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二)材料准备及提交1.初试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政审表)(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6.毕业论文;7.创新能力、科研成果证明材料;8.专家推荐信;9.其他能有效证明本人学术能力水平的材料10.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符合报考资格要求的相应证书和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出具的6门主干课程成绩证明。11.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试前,考生须提供上述材料,经复试组织单位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进行复试。其中第1-4项材料为必须提交项,第5-9项材料为可选提交项。第10项材料为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交项。第11项材料为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项。一志愿考生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纸质版,参加复试前交给复试组织单位审核,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审核后即刻返还考生本人,其余纸质版材料及复印件上报复试组织单位暂存,复试结束后上报研究生院存档备查。调剂考生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按顺序扫描成电子版在复试前上传至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由复试组织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审核,开学报到时,被录取调剂考生须将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材料纸质版提交复试组织单位复审,统一汇总后上报研究生院存档备查。(三)学校将加强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及相关材料的复核,确保公平公正。(四)复试期间学校不组织复试,体检相关事宜待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安排。(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如存在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复试要求(一)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有效证件进入考场,经监考教师核验后到指定位置就坐。2.严禁考生携带录音、录像设备、移动通讯设备、智能平板电脑等进入考场。3.笔试一律用黑色水性笔作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书写姓名及考生编号。4.考生应按复试组织单位的要求参加复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二)调剂考生复试要求1.设备配置要求。采用“双机位”进行复试。准备电脑1台和手机1部(或者手机2部),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WINDOWS 7及以上版本(苹果操作系统亦支持)。笔记本电脑、手机请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网络中断。手机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2.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外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3.设备摆放要求。将“双机位”分为“主机位”和“辅机位”,分别提供主辅两个视频画面。主视频画面:要求考生正对摄像头,上半身(胸部以上)及双手摆放需全程出现在视频画面范围内。辅视频画面:将摄像头放置于考生侧后方2-3米,高度1.5-2米处,要求能够拍摄到考生本人和“主机”的周围环境,以及“主机位”实时的视频画面,实现对考场的全景观察。复试考试前,考生应按上述要求固定“双机位”的摄像位置,避免复试过程中因设备晃动出现视频画面转移等状况,影响复试效果。面试全程“双机位”均需保持正常工作状态。4.个人仪表要求。复试过程中,线上复试系统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5.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确保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六、复试流程(一)一志愿考生复试流程1.考生在指定时间到复试组织单位报到,上报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复试。2.考生在指定时间规范有序参加复试组织单位统一组织的复试。3.复试过程主要通过笔试(个别专业含上机考试等)和面试进行专业基础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具体程序按照复试组织单位实际安排和要求进行。4.考试结束后,复试组织单位将对考生的笔试试卷、上机操作、面试表现等进行评分、登分、统分、核分。(二)调剂考生复试流程1.考生进入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界面(https://bm.chsi.com.cn/ycms/stu/),点击查看考生操作手册,提前熟悉考试系统操作。2.复试组织单位确定考试具体时间后,提前与考生联系,向考生说明复试纪律和相关要求,组织考生进行考试系统模拟测试和演练,并提前进行身份核验。备用系统的使用和测试请按照学院要求进行。3.考生应提前测试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考前要按照要求线上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上传资格审查材料,主动配合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核查、报考资格审查、网络复试环境安全检查等。4.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登录系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开始前,提前30分钟做好复试准备并保持通讯畅通,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候场。5.复试过程主要包括个人汇报、专业基础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等环节,专业基础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采用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两种方式,考生根据题目或问题进行口头作答。外语能力测试主要使用初试外语语种就自身情况等进行口头陈述。具体程序请按照复试组织单位实际安排和要求进行。6.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复试组织单位规定方式与复试组织单位保持沟通。考生复试结束退出考场,复试教师根据考生表现进行现场评分。(三)复试录取结果将于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天。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日内向研招办提交书面复议申请,学校将在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复议并给予答复。七、录取原则(一)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总分按照60%权重计算,复试总分按照40%权重计算。总成绩最终按百分制折算为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0.6+复试总分÷2.4×0.4;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业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3×0.6+复试总分÷3.4×0.4。录取原则为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二)凡复试总分低于145分、专业基础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外语听力测试成绩低于12分、外语口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业复试总分低于205分、专业基础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外语听力测试成绩低于12分、外语口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6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考核项目中任何一项未参加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三)针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确认“待录取”。(四)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其档案需要交由学校保管。录取为我校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供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学校将在拟录取结束后收取考生定向培养协议电子版进行审核,请拟录取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开学报到时考生须将定向培养协议原件上交所在学院,学校将严格审查考生定向培养协议。(五)考生一经录取,一律不得更换录取至其他招生单位。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得补录。八、其他说明1.学校不向考生收取复试费,调剂考生使用远程面试系统所需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2.考生须承诺学历、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者,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3.我校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会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我校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但因考生个人疏忽大意等原因造成的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复试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请密切关注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公众号相关通知。5.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与有关学院协商处理,重大问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6.本办法由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最终解释。7.咨询电话:0412-5929930、5929419;8.举报邮箱:lkdyzb@ustl.edu.cn;举报电话:0412-5928097、5928176。2025-08-21 18:17:13
-
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切实做好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和《集美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招生办〔2025〕1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原则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复试录取的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成立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负责制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专业不同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复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统一标准。复试内容围绕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学院成立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程督查复试、调剂、录取过程,监督、检查各复试小组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以报考时的信息为准,严格按照学院的复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版通过“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 http://yjszsxs.jmu.edu.cn/ASPX/Student/stulogin.aspx)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初试准考证。 2.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还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3.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 2025 年 9 月 1 日前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情况调查表(可从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 5.《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可从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本人亲笔签字)。 6.《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仅工商管理专业硕士考生提供)。 7.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学院对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未按时间提交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四、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考核,学院根据学校招生办公室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实行差额复试,学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1.5。其中,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统考招生计划 150%的,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二)学院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 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的调剂考生,并根据初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复试名单报送学校招生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三)学院 2025 年工商管理学学术型硕士拟招收 13 名,审计学学术型硕士拟招收 4 名,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拟招收 29 名。 五、复试形式、时间、内容和要求 (一)复试形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统一使用“随会”软件平台对考生进行复试,考生操作规程将在学院主页(http://ms.jmu.edu.cn/)研究生教育栏目下的“研究生招生”栏目公布。 (二)复试时间 学院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将在学院主页(http://ms.jmu.edu.cn/)研究生教育栏目下的“研究生招生”栏目公布,同时也会在复试考生 QQ 群通知或电话通知。 (三)复试内容 网络远程复试考核主要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基础和能力(技能)考核三个部分,其中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复试除前三项考核外,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复试小组将围绕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复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命制专业基础和能力考核题目,多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四)复试要求 1.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工商管理学、审计学 2 个学术硕士复试成绩构成: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5 分,综合素质测试 35 分,专业能力测试 50 分。 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复试成绩构成: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5分,综合素质测试 35 分,专业能力测试 50 分(含《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占 15 分)。 2.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科目选取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进行排名,但加试成绩达不到 60 分的,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3.考生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如遇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考生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总分等高低进行排列。 4.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签名。复试过程全程做好详细记录、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复试试题、复试提纲、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由各学院妥善保存备查,复试评分表(须有复试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复试记录本、录音、录像交由校招生办公室统一保存,保存期为三年。 5.学院可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组织一次或多次复试,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采用统一标准。 六、调剂 第一志愿录取人数少于统考招生计划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复试申请。 ( 一 ) 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将及时审核申请材料,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https://yz.chsi.com.cn/) (二)调剂生应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三)申请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和我校基本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 A 区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七、录取流程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校招生办公室。复试成绩不及格(60 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应于 5 月 9 日前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和《集美大学研究生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项目要求和承诺书可从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体检达不到录取要求的,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的,将按规定予以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接受广大考生的监督。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考生如有疑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 (五)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六)新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可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填写《集美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一)学院将认真执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本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对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院和校招生办公室协商解决。 (二)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录取复核,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后 3 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在研究生复试和录取期间,学院将接受上级管理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校招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的现场巡视和网络远程检查。 (四)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对违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规定的单位、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五)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将配合校招生办公室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等有关信息。 (六)实行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限内均可接受考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于 5 个工作日内反馈投诉人或申诉人。 学院监督电话:0592-6182176 学校监督电话:0592-6181580(纪委)、0592-6182393(招生办),投诉邮箱:jiwei@jmu.edu.cn。 九、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与上级文件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2025-09-03 16:24:55
-
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5〕1号)文件及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现制定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统筹做好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科学、公平和公正。二、组织领导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其中,学校承担主体责任,学院(学部)承担主办责任。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分管学生处的副书记、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办公室(巡查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宣传部、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教务处、研究生处、财务处、保卫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校医院等机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并指导开展学院(学部)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各招生学院(学部)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学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学院(学部)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研究生导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学院(学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工作原则(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招生学院(学部)要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坚持以招生学院(学部)为主、相关职能部门为辅,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各招生学院(学部)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其中,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及其职业发展潜力。根据选拔的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五)坚持差额复试,强化复试考核。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六)坚持客观科学评价。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招生学院(学部)每个专业或研究方向(已在学校招生简章公布按专业研究方向招生的)的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七)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八)坚持严格规范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九)坚持统筹考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特点,科学制定复试方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即报考条件相同、考试科目相同、复试录取相同。四、工作程序及要求2025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9日-4月4日,具体由各招生学院(学部)确定,并提前通知复试考生相关准备工作和要求;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将在4月8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逐步开始,具体复试时间以我校发布的公告中的时间和各招生学院(学部)复试通知时间为准。复试场地均由各招生学院(学部)在本学院(学部)内设置。(一)复试报到考生的复试报到工作由招生学院(学部)组织完成。学院(学部)在复试前应对考生提交的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加分考生)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院(学部)必须对考生进行人证识别,同时必须在复试现场外对考生进行拍照(考生手持身份证、准考证,要求照片中考生的证件号码清晰可见)存档备查。关于考生资格审核,学院(学部)可参看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及提前准备复试材料的通知》。同时,学院(学部)要现场与每一位复试考生签订《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往届考生、国外学历考生必须在复试时向学院(学部)提交规定的材料,否则不予复试。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2)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3)《报考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书》。(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本人与定向就业单位(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要求就业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必须都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可以不在同一个区域)(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3)《报考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书》。(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往届考生、国外学历考生(1)所有往届考生必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者任选其一,因后者申请较为容易,建议申请后者),不能按时提交的,取消拟录取资格。(2)国外学历考生须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学历并进行学历认证,下载《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学院(学部)要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资格复审要求如下:(1)达到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应在“良好”以上。(3)推荐后,本科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情况。(4)推荐后,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任何违纪违法情况。5.学院(学部)要加强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资格审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6.复试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费为180元/人,其余考生为100元/人。复试费由各招生学院(学部)现场统一收取。(二)复试1.专业笔试(1)专业笔试内容所有复试考生均须考一门专业科目,同等学力、跨学科、调剂考生须再加试一门科目。专业科目和加试科目须与我校2025年招生简章复试加试科目表中公布的科目一致,学院(学部)不得擅自更改。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试题由学院自行命制,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专业笔试要求专业笔试一律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不得低于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2.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能力。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必须统一。考生面试顺序由学院(学部)在面试前随机确定。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百分制)如下:(1)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高职高专的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学习成绩及进修过不少于3门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占5%。(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占35%。(3)外语听说能力(非英语专业的考生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专业的考生进行第二外国语,即日语、西班牙语、法语等语种的听说能力测试),占20%。(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30%。(5)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占5%。(6)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占5%。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生处协助招生学院(学部)完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招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学部)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方式:(1)审查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可下载)。(2)学院(学部)可在面试阶段设置合理环节,详细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4.心理测试(1)由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负责,测试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院(学部)。(2)各学院(学部)确定心理测试时间后,须提前1-2天上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由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协调后安排。(3)相关部门及学院(学部)要按规定对心理测试结果保密。5.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精神开展体检工作。拟录取考生须在接收拟录取通知后提供三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和《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体检承诺书》,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三)调剂学院(学部)要本着“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调剂原则,对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给予调剂。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调剂。1.调剂程序招生学院(学部)根据上线人数和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调剂专业名单及调剂条件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调剂系统中进行设置。研招网全国调剂系统开启后,申请调剂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系统填报志愿,我校调剂系统关闭后,学院(学部)在系统中按照我校公布的调剂要求筛选考生,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学院(学部)才能发送复试通知短信。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短信后,在约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回复。我校调剂窗口每次开放时间为12小时,若部分专业调剂仍有缺额,我校将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提前公示并再次开启缺额专业调剂窗口,直至调剂完成。若部分专业经多次开放调剂窗口仍未能完成调剂时,该专业招生计划缺额将调整至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调剂考生必须于规定期限内在调剂系统中报名。2.考生调剂条件(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5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例如,调剂我校法律(法学)专业硕士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前所学专业条件。详见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二区国家分数线。(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即一志愿报考的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入专业代码前四位应一致。(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应相同,且初试科目数与调入专业科目数一致。其中,考数学一(科目代码为301)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二(科目代码为302)、数学三(科目代码为303)或自命题数学的专业,考数学二(科目代码为302)的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三(科目代码为303)或自命题数学的专业。未考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考生原则上不得申请调入我校初试科目含数学的专业。我校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5)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相关专业的考生可调入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相关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相关专业的只允许调入专业学位相关专业,不允许调入学术学位相关专业。(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国家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报考年限条件。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只接受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我校其他调剂专业的报考要求,以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调剂公告》、《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附件《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中的要求为准。(8)除涉及二外考试科目的专业外,其余专业仅接受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的考生。(9)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10)我校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调剂。(11)我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12)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13)其它调剂规定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调剂政策为准。3.调剂要求(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2)学校根据一志愿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招生网站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严禁各招生学院(学部)任何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学校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将根据各招生学院(学部)确定的学术选拔要求,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5)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四)录取学院(学部)要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具体要求如下:1.以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允许出现跳录情况。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择优录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2.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一律不予录取。3.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各学院(学部)不得自行公示。公示七日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4.对于一志愿拟录取的要求一志愿上线考生拟录取学院、专业、学习形式、专项计划要与报考信息一致,如需调整到其他学院、专业、学习形式、专项计划的,须经调剂系统报名,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完成调剂、复试及录取步骤。提高分数线后未进入复试、复试后落选的一志愿考生,可经调剂系统报考学校其他相关专业,但不得未经过调剂系统擅自调整。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不得调剂,也不得更换专业录取。5.对调剂拟录取专业的要求调剂考生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报名专业一致。调剂考生报名后,如需调整到其他学院、其他专业或调整学习方式的,必须经过调剂系统更改报名志愿,并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完成所有调剂、复试及录取步骤。6.对推免生拟录取的要求达到录取条件的推免生原则上都录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以不予录取,但必须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放弃申请。推免生放弃拟录取后的招生计划,由推免生原拟录取学院的相关专业继续执行。若推免生拟录取已上报教育部系统,无法取消时,招生计划不得再次执行。7.对拟录取考生的成绩要求(1)考生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笔试成绩按百分制必须达到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3)复试笔试和面试环节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予录取。五、考试总成绩及成绩复核(一)成绩计算方法1.考生初试成绩占50%。2.考生复试成绩占5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3.考生考试总成绩为折算为百分制的初试成绩(50%)与复试成绩(5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专业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初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按(初试成绩总分÷3)计算。(2)如专业笔试科目为2门,专业笔试成绩=(专业笔试总成绩÷2),依此类推。(二)考试总成绩排序方式1.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以及不同报考学习方式考生分开排序(第一顺序)。2.各专业分开排序(第二顺序)。不能几个专业一起排序,也不能按研究方向排序(在我校招生简章及调剂公告中明确按研究方向录取的除外)。3.严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与专业笔试成绩,依次录取。(三)成绩复核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程序及要求参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暂行办法》。各招生学院(学部)不得自行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不得自行开展成绩复核。六、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招生学院(学部)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录取各项工作中。招生学院(学部)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领导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复试录取工作。(二)严格规范组织复试,确保公平公正。各职能部门、招生学院(学部)要严格规范复试的组织和开展。招生学院(学部)在复试中要加强对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的考查,要结合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同时,要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三)各学院(学部)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及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四)招生工作中,全面实行回避制度。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有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院(学部)复试的工作人员一律提前回避。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五)实行工作确认签名制度。在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工作环节中,落实“谁参与,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做实做细监督和追责工作。(六)招生学院(学部)务必做好保密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复试试题安全和考生电子信息安全。(七)招生学院(学部)要深化信息公开。各招生学院(学部)要在学院(学部)网站上开设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复试安排、招生人数等信息。各招生学院(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在招生录取期间安排专人值守,负责考生答疑。(八)复试期间,所有复试考场必须全程全景摄像,并确保摄像设备的录音录像功能正常。复试视频在复试结束后学院(学部)存档备查。复试小组成员打分及签字必须用黑色的碳素笔,禁止使用铅笔打分。考生的复试原始成绩打分表及考生复试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由学院(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院纪检员签字密封由学院(学部)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九)学院(学部)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的统分、核分必须在学校监督员和学院(学部)纪检员的监督下交叉核对。交叉核对无误后,报学院(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再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终审。(十)实行监督员交叉监督机制。学院(学部)选派的监督员将以学校监督员的身份完成交叉学院(学部)面试过程的全程监督。(十一)监督投诉电话0871-6591008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71-65911266(纪检监察处)七、其它要求1.参加复试的考生入校时,须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各招生学院(学部)复试通知。2.呈贡校区招生学院(学部)的复试考生从学校1号-7号门入校;一二·一联大校区的管理学院复试考生从一二·一大街校门或建设路侧门入校。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3月26日2025-09-08 11:20:38
-
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5〕1号)文件及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现制定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统筹做好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科学、公平和公正。二、组织领导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其中,学校承担主体责任,学院(学部)承担主办责任。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分管学生处的副书记、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办公室(巡查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宣传部、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教务处、研究生处、财务处、保卫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校医院等机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并指导开展学院(学部)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各招生学院(学部)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学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学院(学部)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研究生导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学院(学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工作原则(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招生学院(学部)要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坚持以招生学院(学部)为主、相关职能部门为辅,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各招生学院(学部)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其中,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及其职业发展潜力。根据选拔的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五)坚持差额复试,强化复试考核。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六)坚持客观科学评价。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招生学院(学部)每个专业或研究方向(已在学校招生简章公布按专业研究方向招生的)的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七)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八)坚持严格规范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九)坚持统筹考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特点,科学制定复试方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即报考条件相同、考试科目相同、复试录取相同。四、工作程序及要求2025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9日-4月4日,具体由各招生学院(学部)确定,并提前通知复试考生相关准备工作和要求;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将在4月8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逐步开始,具体复试时间以我校发布的公告中的时间和各招生学院(学部)复试通知时间为准。复试场地均由各招生学院(学部)在本学院(学部)内设置。(一)复试报到考生的复试报到工作由招生学院(学部)组织完成。学院(学部)在复试前应对考生提交的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加分考生)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院(学部)必须对考生进行人证识别,同时必须在复试现场外对考生进行拍照(考生手持身份证、准考证,要求照片中考生的证件号码清晰可见)存档备查。关于考生资格审核,学院(学部)可参看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及提前准备复试材料的通知》。同时,学院(学部)要现场与每一位复试考生签订《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往届考生、国外学历考生必须在复试时向学院(学部)提交规定的材料,否则不予复试。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2)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3)《报考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书》。(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本人与定向就业单位(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要求就业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必须都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可以不在同一个区域)(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3)《报考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书》。(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往届考生、国外学历考生(1)所有往届考生必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者任选其一,因后者申请较为容易,建议申请后者),不能按时提交的,取消拟录取资格。(2)国外学历考生须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学历并进行学历认证,下载《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学院(学部)要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资格复审要求如下:(1)达到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应在“良好”以上。(3)推荐后,本科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情况。(4)推荐后,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任何违纪违法情况。5.学院(学部)要加强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资格审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6.复试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费为180元/人,其余考生为100元/人。复试费由各招生学院(学部)现场统一收取。(二)复试1.专业笔试(1)专业笔试内容所有复试考生均须考一门专业科目,同等学力、跨学科、调剂考生须再加试一门科目。专业科目和加试科目须与我校2025年招生简章复试加试科目表中公布的科目一致,学院(学部)不得擅自更改。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试题由学院自行命制,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专业笔试要求专业笔试一律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不得低于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2.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能力。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必须统一。考生面试顺序由学院(学部)在面试前随机确定。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百分制)如下:(1)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高职高专的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学习成绩及进修过不少于3门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占5%。(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占35%。(3)外语听说能力(非英语专业的考生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专业的考生进行第二外国语,即日语、西班牙语、法语等语种的听说能力测试),占20%。(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30%。(5)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占5%。(6)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占5%。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生处协助招生学院(学部)完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招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学部)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方式:(1)审查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可下载)。(2)学院(学部)可在面试阶段设置合理环节,详细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4.心理测试(1)由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负责,测试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院(学部)。(2)各学院(学部)确定心理测试时间后,须提前1-2天上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由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协调后安排。(3)相关部门及学院(学部)要按规定对心理测试结果保密。5.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精神开展体检工作。拟录取考生须在接收拟录取通知后提供三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和《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体检承诺书》,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三)调剂学院(学部)要本着“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调剂原则,对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给予调剂。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调剂。1.调剂程序招生学院(学部)根据上线人数和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调剂专业名单及调剂条件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调剂系统中进行设置。研招网全国调剂系统开启后,申请调剂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系统填报志愿,我校调剂系统关闭后,学院(学部)在系统中按照我校公布的调剂要求筛选考生,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学院(学部)才能发送复试通知短信。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短信后,在约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回复。我校调剂窗口每次开放时间为12小时,若部分专业调剂仍有缺额,我校将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提前公示并再次开启缺额专业调剂窗口,直至调剂完成。若部分专业经多次开放调剂窗口仍未能完成调剂时,该专业招生计划缺额将调整至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调剂考生必须于规定期限内在调剂系统中报名。2.考生调剂条件(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5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例如,调剂我校法律(法学)专业硕士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前所学专业条件。详见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二区国家分数线。(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即一志愿报考的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入专业代码前四位应一致。(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应相同,且初试科目数与调入专业科目数一致。其中,考数学一(科目代码为301)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二(科目代码为302)、数学三(科目代码为303)或自命题数学的专业,考数学二(科目代码为302)的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三(科目代码为303)或自命题数学的专业。未考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考生原则上不得申请调入我校初试科目含数学的专业。我校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5)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相关专业的考生可调入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相关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相关专业的只允许调入专业学位相关专业,不允许调入学术学位相关专业。(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国家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报考年限条件。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只接受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我校其他调剂专业的报考要求,以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调剂公告》、《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附件《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中的要求为准。(8)除涉及二外考试科目的专业外,其余专业仅接受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的考生。(9)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10)我校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调剂。(11)我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12)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13)其它调剂规定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调剂政策为准。3.调剂要求(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2)学校根据一志愿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招生网站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严禁各招生学院(学部)任何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学校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将根据各招生学院(学部)确定的学术选拔要求,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5)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四)录取学院(学部)要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具体要求如下:1.以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允许出现跳录情况。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择优录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2.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一律不予录取。3.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各学院(学部)不得自行公示。公示七日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4.对于一志愿拟录取的要求一志愿上线考生拟录取学院、专业、学习形式、专项计划要与报考信息一致,如需调整到其他学院、专业、学习形式、专项计划的,须经调剂系统报名,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完成调剂、复试及录取步骤。提高分数线后未进入复试、复试后落选的一志愿考生,可经调剂系统报考学校其他相关专业,但不得未经过调剂系统擅自调整。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不得调剂,也不得更换专业录取。5.对调剂拟录取专业的要求调剂考生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报名专业一致。调剂考生报名后,如需调整到其他学院、其他专业或调整学习方式的,必须经过调剂系统更改报名志愿,并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完成所有调剂、复试及录取步骤。6.对推免生拟录取的要求达到录取条件的推免生原则上都录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以不予录取,但必须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放弃申请。推免生放弃拟录取后的招生计划,由推免生原拟录取学院的相关专业继续执行。若推免生拟录取已上报教育部系统,无法取消时,招生计划不得再次执行。7.对拟录取考生的成绩要求(1)考生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笔试成绩按百分制必须达到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3)复试笔试和面试环节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予录取。五、考试总成绩及成绩复核(一)成绩计算方法1.考生初试成绩占50%。2.考生复试成绩占5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3.考生考试总成绩为折算为百分制的初试成绩(50%)与复试成绩(5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专业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初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按(初试成绩总分÷3)计算。(2)如专业笔试科目为2门,专业笔试成绩=(专业笔试总成绩÷2),依此类推。(二)考试总成绩排序方式1.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以及不同报考学习方式考生分开排序(第一顺序)。2.各专业分开排序(第二顺序)。不能几个专业一起排序,也不能按研究方向排序(在我校招生简章及调剂公告中明确按研究方向录取的除外)。3.严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与专业笔试成绩,依次录取。(三)成绩复核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程序及要求参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暂行办法》。各招生学院(学部)不得自行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不得自行开展成绩复核。六、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招生学院(学部)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录取各项工作中。招生学院(学部)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领导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复试录取工作。(二)严格规范组织复试,确保公平公正。各职能部门、招生学院(学部)要严格规范复试的组织和开展。招生学院(学部)在复试中要加强对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的考查,要结合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同时,要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三)各学院(学部)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及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四)招生工作中,全面实行回避制度。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有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院(学部)复试的工作人员一律提前回避。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五)实行工作确认签名制度。在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工作环节中,落实“谁参与,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做实做细监督和追责工作。(六)招生学院(学部)务必做好保密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复试试题安全和考生电子信息安全。(七)招生学院(学部)要深化信息公开。各招生学院(学部)要在学院(学部)网站上开设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复试安排、招生人数等信息。各招生学院(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在招生录取期间安排专人值守,负责考生答疑。(八)复试期间,所有复试考场必须全程全景摄像,并确保摄像设备的录音录像功能正常。复试视频在复试结束后学院(学部)存档备查。复试小组成员打分及签字必须用黑色的碳素笔,禁止使用铅笔打分。考生的复试原始成绩打分表及考生复试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由学院(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院纪检员签字密封由学院(学部)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九)学院(学部)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的统分、核分必须在学校监督员和学院(学部)纪检员的监督下交叉核对。交叉核对无误后,报学院(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再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终审。(十)实行监督员交叉监督机制。学院(学部)选派的监督员将以学校监督员的身份完成交叉学院(学部)面试过程的全程监督。(十一)监督投诉电话0871-6591008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71-65911266(纪检监察处)七、其它要求1.参加复试的考生入校时,须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各招生学院(学部)复试通知。2.呈贡校区招生学院(学部)的复试考生从学校1号-7号门入校;一二·一联大校区的管理学院复试考生从一二·一大街校门或建设路侧门入校。2025-08-15 13:54:14
-
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2025 年 4 月 30 日 17:05:27 发布依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现对我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相关事宜详细说明如下:一、公示期相关安排1.本批次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期限设定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2.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及考生的监督与咨询,若对公示内容有疑问,可通过后续提供的联系方式反馈。二、拟录取考生类型说明1.本次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中,所有考生均为通过 “申请考核” 方式参与报考的考生;2.除 “申请考核” 类型外,本批次公示名单未包含其他报考类型的考生。三、专项计划考生标注规则1.针对纳入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本次公示名单中已通过 “备注” 栏目的信息进行明确说明;2.考生可直接查看名单内的 “备注” 内容,确认自身或其他相关考生的专项计划归属情况。四、拟录取及递补核心原则1.本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工作严格依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指标开展,全程遵循 “择优录取” 原则,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与科学性;2.若出现已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的情况,将按照所有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录取后续符合条件的复试合格考生;(1)递补过程将严格对照初始录取标准,不额外增设或降低录取条件;(2)递补结果将同步履行公示程序,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五、正式录取的前置审核要求1.本次公示的 “拟录取名单” 仅为阶段性结果,并非最终正式录取依据;2.该拟录取名单还需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只有在审核通过后,相关考生方可获得正式录取资格;3.若审核过程中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录取政策、材料造假等问题,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且不进行后续递补。六、联系方式及违规处理办法1.公示期间及后续招生流程中,考生若有疑问、咨询或反馈需求,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1)联系电话:010-62732200;(2)联系邮箱:huiqing2020@cau.edu.cn;2.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监督,一旦查实考生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造假、考试作弊等),将不受公示期限制,随时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七、公示附件说明1.附件 1:《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社会学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PDF 格式),包含社会学专业所有复试考生的成绩及拟录取情况;2.附件 2:《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共管理学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PDF 格式),包含公共管理学专业所有复试考生的成绩及拟录取情况。2025-09-03 14:46:14
-
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
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
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 其他人都在看
- 热门推荐
-
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入学MBA(05金融方向、06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投管理方向)全国联考报考指南 -
1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含MBA)
-
2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25年工程管理硕士(MEM) 招收调剂通知
-
3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2025年四次调剂复试流程
-
4复旦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
-
5中央财经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审计硕士(MAud)接收调剂考生的通知
-
62025年MPAcc招生录取政审调档通知
-
72025年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调剂复试通知
-
8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
9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旅游管理专硕MTA项目意向登记公告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