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复试攻略
一、现场报到与复试(所有复试考生)
1、时间:3月22日/23日两天,分组完成 2、地点:北航学院路校区新主楼A座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地点、座位号见复试方案: http://mba.buaa.edu.cn/info/1014/7532.htm 3、携带资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试通知书、全套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4、流程 第一步:按照复试方案附件1要求的时间地点准时或提前15分到达 第二步:将身份证原件、复试通知书放置桌面左上角进行身份核验 第三步:集中进行“研究生复试基本情况问卷”填写 第四步:按面试顺序依次提交纸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后) 第五步:面试
二、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
1、加试安排

2、严格按照复试方案附件2要求参加加试:
http://mba.buaa.edu.cn/info/1014/7532.htm
3、携带资料: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试通知书、签字笔
三、温馨提示
1、请选择公共交通到校 2、北航学院路校区新主楼A座位置 附:纸版复试资格材料清单(请按顺序排列好,小夹子夹好) (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封面 (2)北航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3)一志愿复试通知书 (4)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5)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现实表现材料 (7)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 (8)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档案未在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9)其他可证明考生综合素质能力的材料(非必交项,例如大学期间或工作期间发表过的论文、获得的发明专利、职业资格证书、专家推荐信等体现考生综合素质的资料复印件)。 备注:毕业证、身份证等原件核验后当场返还,其他材料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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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商学院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为落实《扬州大学推荐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扬大教务〔2025〕57 号)文件要求,确保扬州大学商学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规范、公平、有序开展,现将本院推免工作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一、组织与领导机制为保障推免工作全程严谨可控,学院专门设立四类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职责与人员构成,并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业务指导及纪律教育,实现全流程监管,切实维护推免公平性。各小组具体组成如下:1.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工作整体统筹,组长为李志斌、解小青,成员包括姚丰华、连远强、黄春燕;2.工作小组:协助推进推免日常工作,组长由姚丰华、黄春燕担任,成员涵盖王成春、卢炜、陈杰、高功步、张斌、树友林、谭燕、张莉、连远强、徐静、吴进红、张宇、梁贤艳;3.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专项负责学生思想道德评估,组长为姚丰华,成员有王成春、吴浩、杨超;4.专家考核小组:聚焦学生专业能力与创新潜力考核,组长为连远强、黄春燕,成员包括时磊、魏艳骄、曾华盛、李康宏、周慧妮、王杰、谭燕;5.材料审核小组:负责申请材料真实性核查,组长为王成春,成员包含王吉云、陈艳、宦先鹤、李孟华、辛肇镇、盛洁、殷世文。二、推免对象范围推免对象限定为通过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扬州大学商学院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以下类型学生:1.专升本、专转本学生;2.第二学士学位学生;3.创新创业学院学生(该学院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独立负责)。三、推免名额数量本次扬州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推免工作的总指标为 42 名,将结合专业分布、学生表现等因素统筹分配。四、推免基本条件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 7 项基本要求,缺一不可:1.政治思想与道德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身心健康,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学业完成质量:学习态度端正、勤奋钻研,已修完并通过大学前三学年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无课程不及格记录(通识公共选修课、辅修课程除外);3.学业成绩排名:所修课程(不含通识公共选修课、辅修课程)的在校学习成绩排名(按第一次考试加权学分成绩计算)需处于本专业(对应年级)前 30% 以内;若学生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省赛一等奖(排名前三),则专业排名要求可放宽至年级前 50%;4.外语水平标准:需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 425 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 80 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 6.0 分及以上;若选修符合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其他语种,需达到该语种国家统一考试的相应等级;5.能力与潜力要求:逻辑思维清晰,具备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在科研创新方面展现出较大潜力,且拥有较高的专业素养;6.学术诚信底线:诚实守信、积极向上,恪守学术规范,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7.纪律表现要求: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未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五、综合表现评定对于符合基本推免条件的学生,学院将综合考量其本科期间的多方面表现,重点关注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等体现学科特色的指标,并按以下规则进行量化评分:1.评分指标与上限: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为各项表现设定量化分值,且每项指标均有分值上限,若学生在某一项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形,最终得分不超过该指标上限;2.具体评定内容:(1)科研成果:本科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科研成果被 SCI、SSCI、CSCD、EI(仅限境内中文期刊)收录;或取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单位认可的科研成果(第一作者);或科研成果获授权发明专利;或正式出版学术著作(排名第一);(2)竞赛获奖:本科期间作为主力成员,参与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可放宽至省赛一等奖;国际赛事参照国内赛事标准,要求不低于国内赛事水平;(3)特殊经历:包含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获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志愿服务经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际组织实习的经历;(4)重大贡献或荣誉:学生在本科期间取得的重大贡献或获得的重要荣誉,纳入综合表现考量;3.认定时效与单位要求:(1)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事项的认定依据,记载日期需在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之前,晚于该日期的成果或活动不予认定;(2)申请者涉及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论著、发明创造、奖励等)及竞赛获奖,成果所列第一单位必须为 “扬州大学”,且需通过学校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图书馆等部门认证;4.合作成果处理:申请者与直系亲属,或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人员合作的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在学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可优先考虑此类学生。六、推免工作程序推免工作严格按照以下 5 个步骤开展,确保每环节公开透明:1.学生自主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本人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班主任及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主干课程主讲教师的推荐意见;2.学院审核与考核:(1)专家考核小组:负责审核鉴定申请者的推免资格、基本条件、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的真实性;组织相关学生在指定范围内公开答辩,答辩重点评价创新质量与个人贡献;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或答辩的学生,不纳入综合素质加分体系;(2)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意识、遵纪守法情况;考核结果分为 “合格”“不合格”,不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3.资格复核存档:学院加强对申请者资格的复核,重点核查学业成绩、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材料,排除瞒报、虚报、抄袭、造假、冒名顶替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4.综合评价导向:以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为基础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推免生遴选考试,引导学生全面发展;5.拟推荐名单确定:专家考核组根据学生所属专业大类、专业及班级人数、学科贡献率等因素考核评分,按综合成绩确定拟推荐名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 = 在校学习成绩(不含通识公共选修课、辅修课程,由前三学年应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折算为百分制 ×80%,满分 80 分)+ 综合表现成绩(满分 20 分),总分 100 分。具体测评细则见附件《扬州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七、推免日程安排结合学校要求,本院推免工作按以下时间节点推进,各环节时间不可逾期:1.9 月 5 日: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并公布推免工作办法;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家考核小组及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同时在学院官网发布推免工作办法;2.9 月 7 日下午 5 点前:申请学生提交材料,纸质版交至商学院各学工办,电子版(含①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②英语等级证书、③综合成绩评分作证材料、④查证报告)以 “班级 + 姓名” 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 007551@yzu.edu.cn,逾期不再受理;3.9 月 8 日: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完成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材料审核小组完成申请材料审核;4.9 月 10 日:专家考核小组完成材料审核鉴定,提出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拟推荐名单,并报送至学校教务处;5.9 月 12 日前:学校审核各学院拟推荐名单,确定最终推荐免试学生名单并全校公示;6.9 月 20 日前:学校将最终推荐名单上报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7.9 月 22 日 - 10 月 19 日: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志愿填报、照片上传、网上缴费。八、注意事项说明1.推免资格取消情形:学生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取消其推免资格:(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2)推免名单公示期间,受到刑事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3)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材料造假、成绩虚报等);(4)推免名单公示期间,本人主动申请放弃推免资格;(5)核查发现不符合推免条件的其他情形;2.特殊类型学生要求: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省际协作培养等签订培养合同的本科生,若被列为推免对象,需事先征得原合同单位同意;申请时需附合同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九、监督与保障措施1.回避与报备制度:(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本院推免,需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的,需主动报备;(2)申请推免的学生若存在上述亲属或利益关联,需主动向学院报备;(3)未按规定报备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或推免环节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人员,依规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且影响公平性的学生,取消推免资格;2.信息公开与申诉渠道:(1)学院严格按办法开展工作,及时在官网公布推免办法、名单、进度等信息;(2)保障学生咨询、申诉渠道畅通,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结果负责,纪检委员全程监督;3.联系方式:(1)监督电话:0514-87991918;监督邮箱:luwei@yzu.edu.cn;(2)咨询电话:教务处办公室 0514-87991236,团委办公室 0514-87979223。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扬州大学商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扬州大学商学院2025 年 9 月 5 日2025-09-25 14: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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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通大学装备制造卓越工程师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介一、招生引言作为华东交通大学直属二级学院,装备制造卓越工程师学院(简称 “卓工学院”)的设立,是学校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部署、发挥科研人才集聚优势、助力交通强国建设与江西省 “1269” 行动计划落地的重要举措。学院以培养装备制造领域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为核心使命,深度联合行业领军企业与地方重点产业单位,聚焦工程硕博士培养模式改革,推动产教融合向纵深发展,为国家及区域产业创新升级提供人才支撑。2026 年,卓工学院将首次启动独立招生工作,现面向全国诚邀有志于投身装备制造及相关领域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二、报考核心须知(一)报考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与法律规定,品德修养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制定的体检标准;4.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任一要求:5.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6.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7.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截止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结业证书,且达到招生单位规定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8.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9.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二)报名流程安排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环节,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仔细核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相关手续。因考生个人填报信息错误、提供虚假材料等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1.网上报名阶段报名时段: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操作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真实材料。2.网上确认阶段具体确认时间将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公布,考生需在指定时段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的核对与确认,根据核验工作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必要时需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信息核实。(三)初试相关说明考试方式: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间:拟定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考试时段、科目安排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和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三、学院发展概况2024 年 1 月,华东交通大学成功入选江西省首批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试点单位,成为全省率先开展试点工作的 4 所高校之一;2024 年 5 月,学校正式组建装备制造卓越工程师学院,学院为正处级建制,实行独立运行管理,由肖乾副校长兼任院长;2024 年 7 月,学院正式揭牌成立,成为江西省首个完成揭牌的卓越工程师学院。学院秉持 “立德树人、需求导向、产教融合” 的核心培养理念,通过创新运行机制、搭建校企协同育人平台、组建高水平导师团队、开发核心培养资源等举措,全面推行 “四联五共” 育人机制 —— 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联合选题、联合攻关,以及师资共配、课程共设、平台共建、政策共济、成果共享,致力于培养一批能够服务支柱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卓越工程师。四、卓越工程师培养专项详情(一)培养核心目标紧扣国家战略急需与江西省重大关键领域需求,聚焦装备制造业等重点产业链,培养具备坚定爱国情怀、敬业奉献精神,拥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与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解决能力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二)培养特色与实施方式课题牵引,直击产业真问题:学院围绕产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与核心需求,联合合作企业严格筛选、凝练卓工课题,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专业实践、论文创作等培养全过程均围绕卓工课题展开,以问题为导向,推动研究生开展真实问题研究、产出实质性成果;工学交替,强化实践应用能力:硕士研究生采用校企 “1+2” 联合培养模式,第一学年在学校完成核心课程学习,后两学年进入合作企业开展专业实践与课题攻关,实现理论知识与工程实践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校企协同,双导师全程共育:充分发挥学校与企业的资源优势,落实校企 “双导师” 制度,由校企双方共同进行培养方案全链条设计、培养要素全要素配置、培养过程全过程参与,强化实质性联合培养,确保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政策倾斜,配套服务完善:卓工学院与学校各培养学院密切协作、协同发力,共同做好研究生管理服务工作。学生除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常规奖助政策外,联合培养企业还将提供实践补助、食宿保障等专项支持;学院另设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企业专业实践中作出重要贡献或实践创新能力突出的研究生。(三)招生相关补充说明具体招生专业、考试科目、拟招生人数等详细信息,可查阅《华东交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招生系统公示内容,拟招生人数为参考数值,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上级部门下达计划、报考情况、一志愿上线人数及生源质量综合确定;拟招生地方分院、合作企业的详细介绍,可通过卓工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最终招生的地方分院与合作企业以录取结果为准。五、复试与录取规则复试作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能力素质、英语应用能力等方面;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核内容及方式,将以学院后续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录取排名将依据考生初试与复试的总成绩综合排序确定;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六、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体系(一)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基础学制为 3 年,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学业的,可申请延长学习时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5 年;对于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的研究生,达到提前毕业相关要求的,可申请提前毕业,但总学习时长不得少于 2.5 年。(二)学费标准工程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 8000 元 / 学年,住宿费标准为 700-1000 元 / 学年(具体以实际住宿安排为准)。(三)奖助体系学校构建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卓工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与学校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申请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三助” 岗位补贴及各类专项奖学金;此外,联合培养企业提供的专项奖助,将按照具体培养协议执行。七、其他重要说明考生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存在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违背学术道德、专业伦理或诚实守信原则等不当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院将依据相关规定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相关文件及学校现行规章制度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华东交通大学装备制造卓越工程师学院所有。2025-11-10 13: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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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 南京农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发布通知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排,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拟定于2月24日下午14:00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查询分数,亦可通过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apply/cjcx/)查询分数和专业排名。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1、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已经经过严格的评分、核分、登分、复核、比对等环节。考生若对考试成绩确有疑问,请在2025年2月25日上午9:00至2月26日下午16:00期间内向我办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查时仅核实有无漏判,成绩累计有无错误,有无登错分。2、我办届时将开通初试成绩复查申请平台(请阅读原文查看),不受理现场、电话、邮件、传真等其他任何形式的申请,请考生知悉。3、复查结果通知: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分别由省考试院和我校尽快安排专人复查,请考生于3月1日下午17:00后登录初试成绩复查申请平台查看复查结果。若成绩有误,经上级批准后我校将会对成绩作出更正。4、复试、调剂等工作安排须在国家线公布后进行,由教育部和省考试院统一部署后另行通知(预计3月下旬),请关注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南农研招”,我校届时将发布相关通知,请安心复习,耐心等待。其他参考事项:1、我校2024级各专业录取人数(请阅读原文查看)及2025级各专业已录取推免生人数(请阅读原文查看)。2、我校2024级各学院专业复试分数线(请阅读原文查看)。3、请根据上述1、2项信息结合本人专业排名自行做好复试或调剂准备,我办不对任何考生提供进入复试可能性预测。注:以上数据仅供参考。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南京农业大学研招办2025年2月18日2025-08-01 16: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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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如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了报考要求的,则报考条件按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要求执行)。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第(一)、(二)、(三)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3.非全日制专业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报名信息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且报名结束后也不能更改报考信息,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必须选择“12 定向就业”。除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外,云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考生,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二、报考程序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一)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二)网上报名及要求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学校招生章程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网址:https://www.chsi.com.cn)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考点及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少数民族地区的就业单位(工作单位)。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加分项目不累计。未按规定在报名系统中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10.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指定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三)网上确认及要求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确认结束后,学校还将对所有报考点上报的确认信息进行全面核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编入准考库并编排准考证号,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律设置为不准考。5.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三、初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云南省招考频道将在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发布考生成绩查询方式,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https://www.ynzs.cn/)四、复试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并公布,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学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报考云南民族大学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注:考生成绩达到国家线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要求的不一定能进入复试,还需根据一志愿正常上线考生情况、考生在报考专业中的成绩排名情况以及该专业招生计划等因素来确定能否参加复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按上级计划下达时的相关要求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前学校会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整体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学校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如有必要,经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时学校将组织考生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未达到体检要求的,不予录取。五、调剂学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会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学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调剂考生志愿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对申请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校在复试时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会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七、录取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 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录取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经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学校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录取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以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人数为准。本简章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其中包括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一志愿录取人数和调剂录取人数。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我校招生指标后,分专业录取人数将根据考生一志愿上线情况、导师人数、学科建设需要等进行适当调整。八、信息公开公示学校提前在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章程中包括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招生计划、奖助办法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在复试、录取阶段(含调剂,下同),学校及相关招生院系提前在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且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九、违规处理考生应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考生(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学制、学习方式、学费及学习校区(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费8000元/年,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社会工作、翻译、出版、新闻与传播、法律(法学)、国际中文教育、电气工程、药学、金融、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体育、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会计、资产评估、应用统计、应用心理、博物馆、设计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费12000元/年,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2.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学费16000元/年,学制3年,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公共管理(非全日制)学费15000元/年,学制3年,学习地点在莲华校区。十一、研究生奖助项目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十余项奖助项目,具体名额、资助标准及评审程序等以学校文件为准。十二、报考咨询网上集中咨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29日。考生还可在学校正常工作时间内选择到校咨询或致电咨询,学校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咨询电话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十三、其它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其他公告与本章程(含附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含附件)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云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云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参考书目3.云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加试参考书目4.云南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录取数据统计表附件【附件1:云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已下载62700次附件【附件2:云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参考书目.pdf】已下载27915次附件【附件3:云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加试参考书目.pdf】已下载20089次附件【附件4:云南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录取数据统计表.pdf】已下载21654次2025-09-08 10: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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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确认公告为确保我校报考点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确认工作顺利开展,保障考生报考流程有序推进,现将网上确认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网上确认时间安排网上确认系统开放时段为 11 月 1 日至 11 月 5 日,每日操作时间为 9:00-17:00;考生提交确认材料的最终截止时间为 11 月 5 日中午 12:00。已完成报名费用缴纳与确认的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研招网),或扫描教育部官方公布的对应二维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按照系统页面提示逐步上传报考所需资料。为避免因材料审核不通过需补充修改时时间紧张,建议考生尽量在 11 月 1 日至 3 日期间完成初次材料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本次硕士研究生报名将视为无效,无法参与后续考试。二、考生需上传的资料清单考生需根据自身报考身份与实际情况,对照以下要求上传对应资料,具体分类如下:(一)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上传的资料需上传三类材料,分别为: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拍摄的照片、本人标准电子证件照,以及本人学生证(若学生证无法提供,可上传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替代)。(二)在我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需上传的资料此类考生需按入学时间区分,上传不同材料:2025 年 9 月入学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仅能以第一学历身份报考,需同步上传四类材料 —— 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照片、本人标准照、第一学历的毕业证原件与学位证原件、第二学位就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026 年毕业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可选择以第一学历报考,也可选择以第二学位就读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若选择以第二学位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需上传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照片、本人标准照、学生证原件。(三)学籍学历核验未通过考生需上传的资料需上传四类材料: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照片、本人标准照、本人学生证、学籍学历核验证明;若因个人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核验未通过,还需额外出具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特别提醒:学籍学历核验证明必须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证明材料无效。三、资料上传具体要求上述需上传的所有资料,均需以图片形式提交。其中,考生个人照片需由本人亲自拍摄,不得使用他人照片或翻拍旧照;其他纸质类证明材料,需使用原件通过扫描生成图片后上传。所有上传图片的大小、尺寸、格式必须符合系统规定,确保内容清晰、信息完整。若因图片模糊、信息缺失导致网上确认无法通过,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具体要求细分如下:(一)考生照片上传要求个人标准照:需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容彩色电子证件照,背景为白色(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等场景);拍摄时需保持坐姿端正,双眼平视镜头,嘴巴自然闭合,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的占比约为 2:3。手持身份证照片:需拍摄本人上半身手持身份证(正面)的画面,确保头部不被遮挡,面部五官清晰可辨,身份证正面的所有信息(文字、图案、个人信息等)完整可见,无模糊或遮挡情况。特别提醒:考生提交的个人标准照与手持身份证照,均不得使用修图软件进行美化处理(如各类商业机构拍摄的精致证件照等),也不得通过翻拍已有照片获取;照片需如实反映考生近期真实相貌,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美瞳或隐形眼镜;拍摄环境需保证光线均匀,避免脸部出现高光、光斑、阴影或红眼问题;头发长度及造型不得遮挡五官,也不得在面部形成明显阴影。上传的个人标准照将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数据库、教育部学籍学历照片库、考生提交的手持身份证照进行系统自动比对,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系统会将考生状态标记为 “待补充材料”,考生需重新拍摄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照片。若后续多次比对仍存在问题,将直接影响考生正常参加考试及未来的毕业流程。(二)纸质证明材料上传要求学生证:需完整上传学生证的封面页、个人信息页(含照片与基本身份信息)、注册页(需有完整注册记录)。若学生证未按规定注册,或不慎丢失且无法及时补办,需上传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丢失的考生,还需额外上传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需确保验证报告上的验证码或编号清晰完整,无模糊或遮挡,便于系统顺利核验信息。四、网上确认其他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均需对照上述要求,完整上传必需的证明材料。若考生所报考的招生单位对材料有额外要求,需严格按照招生单位规定,补充上传对应的其他资料。如在资料准备或上传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我校报考点或所报考的招生单位咨询。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随时关注研招网发送的短信通知,同时注意关闭手机的信息屏蔽、拦截功能,避免错过重要通知。根据通知内容不同,考生需采取相应行动:若通知要求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需按照通知明确的时间与地点准时前往;若通知提示需补充材料,需在 11 月 5 日中午 12:00 前完成补充材料的上传;若通知显示确认通过,考生可安心投入后续备考;若通知告知确认失败,考生将无法参加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对考生个人材料的审核,将贯穿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全过程,考生需对本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责任。若发现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报名条件不符,将不予准许其参加考试或录取,一经发现此类情况,将随时进行处理。若查实考生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报考点与招生单位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责任。2025-10-23 09: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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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实施方案及名额分配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山东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2号)文件规定,为确保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和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葛永波、书记任海伦任组长,成员由王守海(本科教学副院长)、刘惠萍(主管研究生副院长)、张贞梅(主管本科副书记)、王斌教授和武恒光教授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逸夫楼310办公室。2.会计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负责人、系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具体职责:按学校文件要求制定本学院遴选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确定并公示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对相关人员申诉、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等。3.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校纪委和社会的公开监督。二、推荐办法推免生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考核推荐、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方法产生。推免工作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把提高选拔质量作为工作核心,遵循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工作原则,突出能力考察,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评价。(一)推免生申请条件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1.纳入我校国家普通高考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且在境内外交流学习累计不超过一学年。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6.按期完成前六个学期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未曾有不及格现象。每学年素质测评成绩(参见《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7.大学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且达到426分(非英语语种60分) 或通过国家四级考试且达到533分(非英语语种75分)。8.学业成绩(计算办法后述)符合以下要求之一:(1)会计学专业创新实验班的学生,学业成绩位列同班级所有学生前60%(含);其他学生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除创新实验班以外所有学生前15%(含)。(2)在我校学习期间,以山东财经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并署名第一作者,在同期适用的《山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中规定的A2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的学生且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全部学生前60%(含);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的学生且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全部学生前40%(含)。其中B类论文中文期刊须是CSSCI或CSCD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增刊、副刊),外文期刊须取得SSCI、SCI、EI(期刊)、A&HCI(期刊)检索证明。(3)在我校学习期间,参加全国大学生竞赛项目中获得国家级第一层次奖励的学生且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全部学生前60%(含);获得国家级第二层次奖励或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和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四项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学生且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全部学生前40%(含)。(4)入学后(或通过新生入伍手续)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当年研究生报名条件,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获得“优秀士兵”称号、团级及以上嘉奖,且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全部学生前60%(含)。符合上述(2)(3)(4)条规定,在A2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全国大学生竞赛项目中获得国家级第一层次奖励的学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荣获两次“优秀士兵”称号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英语成绩可适当放宽至国家四级考试426分(非英语语种60分)。9.具备前6条所述基本条件的学生,且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全部学生前60%(含)、大学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且达到426分,同时满足专项所列条件者可以申请专项推免。具体见《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印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的通知》。(二)综合成绩排名学生的综合成绩由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发展性素质成绩三部分组成,均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综合测评成绩×15%+学业成绩×75%+发展性素质成绩×10%综合测评成绩全面反映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为学生在本校学习学年已取得的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每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学院依据同期适用的《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规定的评测细则确定。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校学习学年数。学业成绩是学生在本校学习学期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载明的成绩确定(保留两位小数),同一课程有多个成绩的取首次成绩。计算公式为:学业成绩=∑(必修课程成绩×课程学分)/∑必修课程总学分。发展性素质成绩突出反映学生的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依据学生在校表现、学术科研、全国大学生竞赛和承担国家重要义务等活动中优异表现确定。1.发展性素质成绩由素质测评成绩和卓越素质成绩两部分组成,均采取百分制。发展性素质成绩计算办法:发展性素质成绩=素质测评成绩×20%+卓越素质成绩×80%2.素质测评成绩是指同期适用的《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素质测评成绩。3.卓越素质成绩主要包括学术创新素质成绩、学科竞赛素质成绩、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素质成绩和其他素质成绩。卓越素质成绩得分累加计算,最高为100分。(1)学术创新素质成绩学生以山东财经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并署名第一作者在同期适用的《山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中规定的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特类计100分,A1类计80分,A2类计50分,B类计20分。其中B 类论文中文期刊须是CSSCI或CSCD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增刊、副刊),外文期刊须取得SSCI、SCI、EI(期刊)、A&HCI(期刊)检索证明。(2)学科竞赛素质成绩学生在全国大学生竞赛项目中,每获得国家级最高层次奖励1项计100分(集体奖中,参赛者为两人的,首位计60分,第二位计40分;参赛者为三人及以上的,首位计50分,第二位计30分,第三位计20分,其他计10分);每获得国家级第二层次奖励1项计70分(集体奖中,参赛者为两人的,首位计40分,第二位计30分;参赛者为三人及以上的,首位计35分,第二位计20分,第三位计15分,其他计8分)。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每获得国家级第三层次奖励1项计50分(集体奖中,参赛者为两人的,首位计30分,第二位计20分;参赛者为三人及以上的,首位计25分,第二位计15分,第三位计10分,其他计5分),每获得国家级第四层次奖励1项计30分(集体奖中,参赛者为两人的,首位计18分,第二位计12分;参赛者为三人及以上的,首位计15分,第二位计9分,第三位计6分,其他计3分)。因参赛者贡献度无法量化、参赛作者位次无明确排序的,参赛者得分原则上平均分配。(3)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素质成绩入学后(或通过新生入伍手续)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当年研究生报名条件,在服役期间获得团级及以上嘉奖的每次计5分;荣获“优秀士兵”称号的每次计10分;荣立三等功的每次计30分。所获各类奖励、荣誉分别计算总分,取最高分值项计算,各项得分之间不累加计算。(4)其他素质成绩其他素质成绩由学校根据当年上级文件和人才培养需求确定。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日期截止到推免当年8月31日。三、推免工作程序会计学院本次推免严格按照《山东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2号)执行:1.9月1日,会计学院成立了包括院长、书记、副院长、副书记和教师代表的研究生推免领导小组。并报送学校领导小组备案。2.9月1日,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实施方案,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定并在学院内公开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名单。3.9月2日,名单内学生根据推免条件自愿向学院申请,填写并提交《推免生资格申请表》,同时提交四、六级成绩单、竞赛获奖证书、论文期刊和学生成绩单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应对申请学生进行登记并要求学生签字确认。学生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即取消推免生资格。4.9月8日,学院统计学生申请情况,对符合申请条件未申请的学生,学院应要求学生说明情况并签字确认自愿放弃申请。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将审核结果报送教务处审核。四、管理与监督1.推免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有子女或亲属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应主动提出回避。2.学院应积极向学生宣传推免工作政策和推荐办法,及时通过有效方式公示公开推免生名额、过程性结果、咨询申诉渠道及其他学生应知的各类工作信息。3.学院应切实遵守推免政策规定,扎实做好推免工作,对推免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工作材料存档备查。4.学生应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通知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5.学生对推免工作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时,各学院应尽快给予答复或者做出解释;学生也可向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反映或申诉。凡是在推免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招生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理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6.本办法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本办法与学校其他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7.以本办法为基本依据,学校按照当年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推免政策制定当年度《山东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2号)并执行。8.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25.9.12025-09-18 16: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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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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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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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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