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印发的《关于做好我区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并且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现将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安排以及成绩复核相关工作事宜告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时间节点
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 14:00 正式对外公布,届时考生可按照指定方式查询个人成绩。
二、成绩查询具体途径
凡是报考了内蒙古工业大学的考生,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具体网址为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通过该平台查询自己的初试成绩。
三、成绩复核相关规定
若考生对本人所查询到的初试考试成绩存在疑问,可就相关考试科目的成绩提交复核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复核申请方式:仅支持通过网上系统提交申请,现场申请、电话申请以及邮件申请等方式均不予受理。
申请受理时段:复核申请的受理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25 日 9:00 至 2 月 26 日 17:00,超出该时间段提交的申请,学校将不再予以处理。
申请操作步骤:
第一步,考生需登录我校专门的成绩复核申请系统(系统网址:http://gsas.imut.edu.cn),建议选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或者 IE10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系统。登录时,用户名填写考生编号(即准考证号),密码为考生本人的证件号码。
第二步,成功登录系统后,点击 “初试成绩复核” 选项进入复核申请界面,接着点击 “申请复核” 按钮,按要求填写复核原因。复核原因的填写格式需规范,具体为:原成绩为 XX 分,联系电话为 XX,申请理由是 XX。
复核结果反馈:
对于属于全国统考科目的成绩复核结果,考生可在 2025 年 3 月 5 日 9:00 之后,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网址:https://www1.nm.zsks.cn/yzjf/)进行查询;
对于属于我校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核结果,考生需通过我校成绩复核申请系统查询,查询时间限定在 2025 年 3 月 5 日 9:00 至 3 月 8 日 17:00,逾期将无法查询。
四、成绩复核范围界定
成绩复核的范围仅包含试题是否存在漏评情况、成绩统计累计是否有误以及成绩登记是否出现错误这几类情形,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均不在成绩复核的受理范围内。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的明确规定,考生的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进行管理,因此考生不得查阅本人答卷。
五、其他补充说明
同一门考试科目,考生仅能提交一次成绩复核申请,不可重复申请。学校在收到考生提交的复核申请后,将依照规定的流程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复核工作。复核完成后,无论复核得出的成绩较原公布成绩有所增加还是减少,均以此次复核后的成绩作为最终的有效成绩。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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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大2025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盛大开幕一、开营仪式隆重举行7月20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区综合体育馆内气氛热烈,2025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开营仪式在此盛大举行。校党委书记舒歌群、校长常进、校党委副书记周丛照等校领导以及相关学院和机关部门负责人齐聚一堂,共同见证这一重要时刻。舒歌群书记为夏令营授旗,常进校长致欢迎词,周丛照副书记主持仪式。二、校长致辞,寄予厚望常进校长在致辞中向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大学生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中国科大是一片孕育梦想、成就未来的沃土,为同学们实现科学抱负提供了广阔空间。当前,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平台,为科大学子提供了施展才华的舞台。学校拥有顶尖的师资队伍、完善的学科体系和先进的科研平台,期待与同学们在明年9月的科大校园再次相聚,续写科大人的辉煌。三、营员代表发言,表达心声大连理工大学的段昊成同学作为营员代表发言。他表示,在中国科大,能深刻感受到“红专并进、理实交融”的精神内涵,“全院办校、所系结合”的传承基因,以及学校的人文关怀。短短几天的夏令营,让他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老师和同学,大家怀揣科技强国的理想,坚定职业道路的信念,期待未来能在中国科大继续深造。四、夏令营正式开营在激昂的校歌《永恒的东风》旋律和热烈的掌声中,周丛照副书记宣布2025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正式开营。随后,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姚华建教授作中国科大研究生教育情况报告,详细介绍了学校概况和研究生教育的相关情况。五、夏令营活动丰富多彩本届夏令营以“奋楫扬帆 启航青春”为主题,由研究生院主办,学校各部门为营员提供全面保障和优质服务。夏令营期间,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大学生将相聚一堂,与科学家面对面交流,走进全国知名的实验室,体验科大文化,触摸科技前沿。2025-08-21 10: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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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202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预报名通知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提高招生质量和办学水平,现就外校推免生预报名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二、报考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预计能够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三、预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日起至9月19日9:00前(即日起至9月10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点至22点,其他报名时间内系统24小时开放)到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预报名。注:1.我校推免生招生专业仅限全日制方向;2.国际商务(代码:025400)、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代码125200)、图书情报(代码:125500)、工程管理(代码125601)、会计(代码125300)不招收推免生,具体招生信息以我校公布的2026年推免生招生目录为准(预计于2025年9月下旬发布)。四、预报名信息填报推免生的预报名工作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便于考生与导师之间的多方面深层次的沟通和了解。通过推免生预报名的信息,我校导师能够提前了解考生的学科背景、学术水平,以及本科期间的综合表现,提高接收推免生的工作效率,确保选拔出高质量的优秀生源。五、注意事项1. 预报名仅作为我校充分了解考生的途径之一,有意向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的考生最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的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确认接受我校发放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 华东理工大学本校推免生不需要预报名。3. 已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的学员,仍需要预报名。4. 预报名期间我校不要求考生寄送任何纸质材料。一旦考生入围推免生面试阶段,则需要根据各学院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5. 由于某些原因错过预报名的考生,仍可登录教育部的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并参加面试。6.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预报名无效:(1)未在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规定时间内未确认接受我校发放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2)未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3)发现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4)其他特殊情况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7. 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推荐免试报名工作根据相关要求另行通知。8. 若教育部有新文件规定,相关政策按新文件要求执行。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8月26日2025-09-15 18: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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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我校完善研究生多元化招生体系的关键环节,也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手段。为有序推进2026年推免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统一部署,我校将启动推免生接收报名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接收类型我校面向本校及国内其他高校接收推免生,具体分为以下三类:(一)推免硕士生即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向符合推免资格、计划攻读硕士阶段学业的应届本科生。(二)直博生即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具备突出科研潜力、计划直接攻读博士阶段学业的应届本科生。(三)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指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二、接收条件所有申请人(含直博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直博生还需符合专项要求:(一)通用基本条件1. 政治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2. 推免资格要求:已在当前就读学校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3. 科研能力要求: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好的科研潜质、扎实的专业能力及较强的创新意识;4. 专业匹配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与申请的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确保知识体系衔接性;5. 学院附加要求:满足报考学院根据学科特色制定的其他具体接收条件。(二)直博生专项条件直博生的具体申请条件与考核程序,需参照《新疆大学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三、接收专业及名额(一)推免硕士生1. 接收专业范围:除法律(法学)非全日制专业、管理类专业学位外,我校其余所有硕士专业均开放推免生接收通道;2. 名额限制:各专业接收推免硕士生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0%。(二)直博生1. 接收专业范围:除法学、国家安全学、土木工程专业外,我校其他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专业,均具备直博生招收资格;2. 名额限制:原则上各专业接收直博生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的25%。四、接收材料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供学校及报考学院审核:1. 个人有效证件: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生证(需提供原件或清晰复印件);2. 学业证明材料: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完整学习成绩单,确保成绩真实有效;3. 外语水平证明: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或六级考试成绩单;4. 思想政治审查材料:《新疆大学接收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5. 科研能力证明:学术论文、出版著作、专利证书、各类获奖证明等能体现个人科研能力与专业水平的材料;6. 补充材料:报考学院根据招生需求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五、接收程序(一)网上报名报名分为意向报名与正式报名两个阶段,所有推免生需按要求完成相应阶段操作:1. 意向报名阶段(即日起至9月21日):报名操作:符合接收条件、有意向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可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推荐免试预报名系统,完成注册与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时需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并及时提交;系统说明:该预报名系统仅为我校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的辅助工具,主要用于前期复试资格审核;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仍需完成正式报名。2. 正式报名阶段(9月22日至10月19日):通用要求:9月22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含已完成意向报名的考生),需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完成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是推免生录取的必要环节,逾期未完成将无法参与后续流程;直博生特别要求:直博生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时,需在“招生类型”中明确选择“直博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要求:需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二)组织复试1. 复试组织主体: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及本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细则,筛选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自主组织复试;2. 复试考查重点:主要评估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与综合素质,具体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专业综合应用能力、心理健康状况等;3. 复试阶段安排:第一阶段(9月23日至9月25日):各招生学院完成意向报名阶段及正式报名前期大部分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形式、流程等安排,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考生;第二阶段(9月26日至10月19日):各招生学院针对正式报名后期的小部分推免生,及时组织复试,具体安排由学院另行通知考生。(三)确定待录取1. 名单拟定:各招生学院结合本学院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及细则、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评估后确定待录取名单;2. 通知发送:待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3. 时间要求:各招生学院需在10月20日前完成所有推免生的待录取工作。(四)拟录取1. 审核流程:各招生学院将待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2. 最终审定: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需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定,审定通过后上报教育部相关部门备案,完成拟录取流程。六、其他说明1. 录取后考试限制: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2. 毕业资格审查:拟录取推免生若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 纪律处分影响:推免生在录取后、入学前受到纪律处分,且入学时仍处于处分期内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4. 弄虚作假处理: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研究生院2025年9月15日2025-09-30 09: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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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坐落于吉林省长春市的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是一所具备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作为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高校、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高校,同时也是全国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单位,该校在应用型人才培养领域具备显著优势。目前,学校设有 9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教育、出版、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食品与营养、旅游管理、工程管理、设计等多个领域,拥有 6 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配备硕士生指导教师 321 人,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坚实的师资与学科支撑。一、招生规模2026 年,该校计划招收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92 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名额可查阅《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二、报考资格要求(一)通用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端正,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2)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3)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二)旅游管理专业专项条件需符合上述(一)中第 1、2、3 项要求。需具备以下工作经验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获得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三)其他说明其余报考条件及具体要求,详见《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三、报名安排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必需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则需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指定报考点。(一)网上报名时段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日 9:00 至 22:00。正式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 9:00 至 22:00。(二)报名操作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平台,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该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人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三)报考信息填写要点该校仅接收以英语作为应试语种的考生。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需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须准确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予以严肃处理。报名期间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查询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验。申请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申请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也需在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将不享受相应政策。考生需认真核对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后填报志愿与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信息错误或虚假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用。(四)网上确认规范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用于核验。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不得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需按照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将不予准予考试。四、报考资格审核该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此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经审查发现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五、诚信考试要求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书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六、考试组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一)初试安排考生需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非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成绩国家不予承认。初试科目安排如下:(1)12 月 20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2)12 月 20 日下午:外国语(3)12 月 21 日上午:业务课一(4)12 月 21 日下午:业务课二具体考试科目可查阅《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101 思想政治理论、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204 英语(二)、302 数学(二)、333 教育综合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余科目均由该校自主命题。(二)复试安排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环节,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作为录取的必要依据,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预计在 2026 年 3 月下旬至 4 月进行,具体安排将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通知。该校将在国家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情况与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标准及其他学术要求。所有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学校将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具体要求及安排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将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旅游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笔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调剂与录取规则(一)调剂管理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生源情况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办法将提前通过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及本单位内部调剂的考生)均需通过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对于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二)录取规则学校将依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将依法保障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修养及诚信状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确认后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及上报范围。被录取的新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按时到校报到。无法按时报到的考生,需提供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若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将被取消。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及标准按照教育部最新规定执行。八、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一)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关注考生的现实表现,涵盖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情况的审查,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报的考试作弊处罚记录,将诚信状况作为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的关键依据。对于曾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二)考核方式复试期间,学校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部门及导师与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也可采取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的方式开展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与品德情况。函调的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九、学习与就业形式(一)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试招生工作将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标准。(二)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其个人档案无需转入学校。十、学制与收费标准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 3 年。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10000 元,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1200 元。十一、奖助政策体系为保障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针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主要奖助政策如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年 8000 元,二等奖学金每年 5000 元,三等奖学金每年 2000 元。“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学校鼓励研究生参与助研、助教、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工作,为研究生提供实践锻炼机会。学校根据实际需求设置相关岗位,岗位酬金为每月 500 元,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国家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在校期间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 6000 元。国家奖学金: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 20000 元,具体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十二、体检安排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将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将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通知。十三、培养校区安排该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将在凯旋校区开展。十四、其他事项本招生详解未尽事宜,按照《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动态将及时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通知。2025-10-29 16: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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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管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实施办法(试行)为扎实推进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遴选与推荐工作,进一步强化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育力度,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以下简称 “政管学院”)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总则1.核心目标本办法旨在规范推免生遴选推荐流程,确保选拔工作科学有序,为研究生阶段输送优质生源,同时引导学生注重专业能力提升与创新素养培育。2.关键概念界定(1)“免试”: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环节,可直接进入复试阶段。(2)“推荐”:指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综合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后,向目标招生单位推送人选。3.工作原则与导向(1)推免工作是激励我校学生勤奋治学、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需严格遵循 “公开、公正、公平” 原则,做到 “标准清晰、程序透明、遴选公正、竞争公平”。(2)选拔过程中坚持 “德、智、体、美、劳” 全面衡量,以品德表现为首要前提,实行 “择优选拔”,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推荐。(3)在综合测评学生日常学习表现与科研能力的基础上,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能力、创新意识及创新实践能力。4.组织架构与职责(1)学院组建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包括院长、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及各系主任。(2)该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具体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全院推免各项工作;工作过程中实行 “回避制度”,所有决策均通过集体讨论确定。(3)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的组成名单及制定的实施细则,需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接受学校层面监督。二、推荐条件(一)基本准入条件1.身份要求:属于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范畴的应届毕业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订单定向免费生、优师计划学生除外)。2.思想品行要求: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道路,社会责任感强,遵守法律法规与校规校纪,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学业成绩要求(1)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良:前三学年(公共选修课不计入在内)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需处于本专业前 30%。(2)特殊情况放宽:身体存在残疾但经评估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课程成绩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至专业前 35%。(3)外语能力要求: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需通过专业四级考试。(4)特殊培养模式学生成绩认定:联合培养学生以两校已修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赴国(境)外交流学生以在校期间已修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4.创新与专业潜力要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实践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5.学术诚信要求: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记录,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二)资格排除情形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不得获得推免推荐资格:1.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在个人诚信记录、思想政治表现方面存在不良记录。2.前三学年所修课程(公共选修课除外)中,存在正考(首次考试)不及格的科目。3.属于在其他高校借读的学生(非本校在读培养学生)。三、工作程序1.前期筹备与名额分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每年度推免工作总体安排,结合学院学科发展需求与实际情况,以 “改革导向” 为核心,优化推免名额分配方式;重点支持重点基础学科、卓越人才培养项目等学校重点改革领域,明确年度推免工作具体安排并组织实施。2.学生申请与材料初审(1)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需在第七学期开学初期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带个人相关成果证明、奖励证书及其他佐证材料(如学术论文、竞赛获奖证明等)。(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资格条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完成后将初审结果汇总整理,并向全体学生公示。3.综合考核办法制定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 “推免生综合考核成绩实施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及流程,确保考核工作规范可追溯。4.综合考核实施与成绩计算(1)学院依据本实施办法及既定工作安排,对初审合格的学生开展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由 “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成绩” 与 “综合素质评定成绩” 两部分构成,总分 100 分,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考核成绩 = 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满分 90 分,不含公共选修课)+ 综合素质评定成绩(满分 10 分)。(2)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成绩计算方式:平均学分绩点 ÷5×90(例如:平均学分绩点为 4.0 时,该部分成绩为 4.0÷5×90=72 分)。(3)综合素质评定成绩计算与审核① 评定内容:主要考察学生在学科竞赛获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大创项目)立项、发表学术论文(或学术作品)、其他各类荣誉奖励等方面的表现。② 成绩计算逻辑:个人综合素质评定成绩 =(学生个人各项认定分数累计值 ÷ 全院申请学生中各项认定分数累计最高值)×10;例如:某学生各项认定分数累计为 80 分,全院最高累计值为 100 分,则该生综合素质评定成绩为(80÷100)×10=8 分。③ 成果排除情形: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依据,不纳入个人推免综合考核成绩计算范围。④ 材料审核要求:学院组建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综合素质认定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排查抄袭、造假、冒名顶替、有名无实等问题;根据材料审核情况,可组织相关学生围绕认定材料进行公开答辩。⑤ 审核记录要求: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需对审核结果给出明确鉴定意见并签字确认,相关材料存档备查;审核及答辩全过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可追溯;审核未通过或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其材料不纳入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计算。(4)综合素质评定成绩限制:该部分成绩仅通过材料审核与成果认定计算得出,不得通过选拔性测试、面试等其他环节进行考核。(5)排名与拟推荐人选确定:学院按专业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限额,确定 “拟推荐人选名单”;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长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5.学院层面二次审核与公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拟推荐学生的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二次复核;复核通过的拟推荐学生名单,需在全院范围内再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收到异议,学院需及时调查核实,并公布最终处理结果。6.学校层面审核提交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申报情况汇总整理后,提交至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对学生资格及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核。7.学校层面审定与公示(1)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情况汇总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最终拟推荐名单。(2)审定通过的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需组织调查核实,并向全校公布处理结果。8.最终资格确认与系统填报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经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需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完成推免资格确认。9.违规处理规定若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同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依规依纪处理。10.推免方向引导与学业管理(1)学院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同时,也支持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到其他高校、科研单位攻读硕士研究生。(2)强化对推免生本科阶段的全过程学业评价,加强推免生毕业学年的学业管理,确保推免生在本科阶段收尾环节仍保持良好学习状态。四、附则1.专项计划推免要求:“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的推免生选拔,参照本办法执行,其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详细要求以当年学校发布的专项通知为准。2.特殊项目推免办法:“研究生支教团” 等特殊项目的推免工作,由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本办法,结合项目特点制定专项推免实施办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执行。3.办法施行时间与冲突处理(1)本办法自文件公布当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大学体育成绩纳入推免考核的相关要求,从 2025 级本科生开始执行。(2)若学院此前发布的其他文件中,涉及推免工作的内容与本办法不一致,一律以本办法规定为准。4.解释权与政策调整: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归政管学院所有;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发布新的推免政策,以最新政策规定为准。5.本实施办法由政管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发布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29 日。附件:《政管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奖励加分细则(20250624)》(docx 格式)2025-09-23 16: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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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规范推进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吸引优质生源,我校决定开展推免生预报名工作。现面向国内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布预报名相关事项说明,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一、推免生报考条件 (一)基础报考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意愿,道德品质良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2. 为国内各高校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硕士阶段学习与实践任务。(二)专业匹配条件1. 学术学位专业:鼓励工学、理学等学科背景的考生报考,支持跨学科报考以促进学科交叉融合;2. 专业学位专业:原则上要求考生本科专业名称与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部分专业有专项限制,具体如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开头):仅招收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考生;护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400):仅招收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本科护理学(或助产学)专业考生;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200):仅招收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本科口腔医学专业考生;药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500):仅招收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本科药学或相近专业(如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等)考生;公共卫生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300):仅招收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本科医学相关专业(如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等)考生;图书情报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500):具体招收条件需查阅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内容。(三)后续升学优先条件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若后续申请我校“硕博连读”或“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可获得优先录取资格;具体申请要求以我校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为准。二、接收专业与计划限制1. 接收专业范围: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发布的《山西医科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中,所有招生专业均开放推免生接收通道,考生可根据专业匹配条件选择报考;2. 招生计划限制:全校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总数的50%,各专业具体名额以招生简章(目录)公布为准。三、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一)网上报名安排1. 预报名阶段:预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9月10日15:00至2025年9月17日12:00;操作方式:有意向报考的考生需登录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完成注册与报名,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考专业、学业成绩、科研经历等内容。2.正式报名阶段: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时间为准(预计2025年9月18日起);操作方式: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同时查阅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填报正式志愿;3. 复试通知发放:学校对预报名及正式报名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二)资格审查要求1. 材料提交: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院系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交院系复试小组,一份由研究生学院存档):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显示正反面信息);本科阶段最高学历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标注专业排名);学籍证明(由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学籍信息存在疑问的考生,需额外提供权威机构(如学信网)出具的学籍认证报告;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体现科研或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专利证书;体现外语水平的证明(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托福/雅思/GRE成绩报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证明等。2. 材料真实性承诺:考生需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若发现材料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提交的申请材料不予退还。3. 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未通过审查或材料不全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四、复试组织与调剂(一)复试内容与形式1. 复试构成:包含“专业课考核(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与“面试”两部分,具体考核内容由报考院系根据专业特点确定:专业课考核/住培招录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核心知识、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以及专业技能的应用能力;面试:评估考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及学术思维。2. 过程管理: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录像资料作为复试档案留存,确保考核过程可追溯、结果公正。(二)调剂复试安排通过我校某院系/专业复试但未被录取的推免生,可根据个人意愿,申请参加我校其他院系或其他专业的调剂复试;调剂复试的具体安排由接收院系另行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剂报名与确认。五、录取工作安排1. 录取依据:各院系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排名,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无论成绩高低,均不予录取。2. 录取时限:全校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将于2025年10月20日前全部结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3. 录取确认:拟录取考生需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按复试成绩依次递补。六、学费与奖助学金政策(一)学费标准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学费按每生每年8000元标准缴纳,具体缴费方式与时间以学校当年入学通知为准。(二)奖助学金体系1. 学业奖学金: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在符合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前提下,可直接获得一等优秀学业奖学金;后续学年根据学业成绩、科研表现等参与奖学金评审;2. 其他奖助:推免生还可参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我校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如科研创新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的评选,具体评选办法以学校当年发布的奖助学金管理规定为准。七、联系方式1. 通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55号 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 邮政编码:030619;3. 咨询电话:0351-3985363(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可咨询报名、复试、录取相关问题)。考生可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获取推免生接收工作最新动态;如有疑问,可通过上述方式咨询。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9月2025-09-26 17: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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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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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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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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