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及《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及上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文件精神,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机构
(一)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根据学科特点及参加复试人数情况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专业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博士学历等同副教授职称),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考生一志愿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为方便通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请加学院2025级研究生复试QQ群:336851703 。
2025年我院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如下表,最终调剂指标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确认。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二)复试流程
1. 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
审查专业:120201 会计学 125300 会计 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
地点:崇信楼北楼302
审查专业:125100工商管理 125200 公共管理
地点:崇信楼北楼303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
(4)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5)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照片,提交承诺书,保证2025年9月 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8)《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2. 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缴费方式为扫码缴费,
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3. 复试内容
(1)专业理论笔试: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学(120200)、会计学(120201)、会计(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参加专业理论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对密封后的试卷、按评分标准实行匿名评分。
(2)综合素质面试: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性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面试采取匿名面试的形式,考前考生随机抽取号码牌,根据号码牌顺序依次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评分标准实行匿名评分。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5)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会计专硕(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 复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

(2)面试
125100MBA、125200 MPA 面试
时间:2025年3月30日 地点:崇信楼南楼403、406、413、416
上午 8.30:在崇信楼南楼410面试候场区抽签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6:30
120201 会计学、125300 会计专硕、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 面试
时间:2025年3月31日 地点:崇信楼南楼403、406、413、416
上午 8.30:在崇信楼南楼410面试候场区抽签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6:30
5. 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要求
1. 申请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同时满足我院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
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本院接收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00工商管理学、120201会计学、120202企业管理、120203旅游管理、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等相关专业考生申请调剂。
(二)调剂基本程序
1. 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公告。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根据学校规定,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预计我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8日0:00。
2.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 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我院自主设定的学术要求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我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考生初试成绩、结合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本科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按照报考专业代码完全一致优先,报考专业代码一致的情况下研究方向一致优先,研究方向一致情况下按照统考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 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我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须在12小时内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5. 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经多种渠道联系仍然不接收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录取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学(120200)、会计学(120201)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5×70%+(专业理论成绩×5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20%)×30%。
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会计专硕(125300)专业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3×60%+(专业理论成绩×5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1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40%。
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专业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3×60%+(综合素质成绩×5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25%+思想政治理论成绩×25%)×40%。
(三)录取规则
1.在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录完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
2.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
3.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
4.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
(四)体检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我校校医院或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近1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交至我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 复试中专业理论笔试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与工程、会计专业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 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 体检不合格者。
(六)将由学校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八)人事档案: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的全日制考生,若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所在单位和学校签订《湖南工业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并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可以不调档,我校凭三方协议发放录取通知书。其他收到拟录取的考生,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复试监督
(一)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
(四)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五)及时受理举报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学院举报电话:0731-22183853
学校举报电话:0731-22183091,0731-22183156。
八、其他
(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二)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三)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四)未尽事宜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88号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183820
办公室地点:崇信楼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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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公示背景2025年4月1日,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对外发布了一则重要通知,即2025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公示。此次公示是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旨在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让广大考生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二、公示内容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拟录取名单,该名单已经经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严格审核。考生可以通过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swufe.edu.cn/)查询到自己的复试成绩明细以及拟录取结果,方便考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三、公示期限本次公示的期限为7天,从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在这段时间内,考生如果对拟录取名单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学院取得联系: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8-87352215四、名单查询方式为了方便考生查询,学院提供了详细的查询渠道。考生只需登录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即可查看自己的复试成绩明细以及拟录取结果,确保每位考生都能及时获取准确的信息。五、公示意义此次公示不仅是对招生工作的透明化管理,更是对考生权益的保障。通过公示,考生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同时也为考生提供了一个申诉和反馈的渠道,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六、编辑与审核本次公示通知由以下人员完成编辑与审核工作:执行编辑:徐艺倍责任编辑:喻乾、王子叶、徐艺倍初审:李晨复审:廖毅、胡国平终审:李涵七、附件说明公示通知中附带了《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考生可以下载附件查看详细内容。八、总结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此次公示拟录取名单,体现了学校对招生工作的严谨态度和对考生负责的精神。希望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能够顺利入学,开启新的学习旅程。2025-08-14 11: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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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4〕4 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25〕5 号)等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平稳有序做好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二)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三)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也注重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注重考试成绩,也注重一贯学业表现。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与领导。审议并决策复试和调剂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录取办法的制定、复试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二)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录取细则并组织实施。统筹做好复试场地与设施准备、技术支持、遴选复试教师等,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三、复试工作(一)复试方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综合研判,学校决定采取现场和网络远程相结合的复试方式(一志愿采取现场复试,调剂阶段复试形式由招生单位自行决定)。(二)复试时间学校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2 日至 4 月 22 日。招生单位在学校确定的时间段内,自主确定具体复试时间,提前向考生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多批次组织的复试不能简化程序,降低标准。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8 日。学校复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25 年 3 月 22 日至 3 月 26 日第二阶段:2025 年 4 月 8 日至 4 月 22 日(三)复试要求1.招生单位根据上级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应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加试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以及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差额复试比例,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等。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一志愿差额比例不得高于 150%。招生单位以招生计划为依据,结合生源情况(考生志愿、初试成绩等),一般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确定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分学科门类或专业的总成绩、单科成绩要求,下同)。所有类别、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得低于国家线。《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于复试开始前在本招生单位网站公示。招生单位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通知复试考生本人,并告知复试时间、方式等信息。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 “骨干计划”)复试考生成绩要求为:政治理论和外语均达到 30 分,业务课达到国家对普通计划考生的分数要求,总分达到国家对报考 “骨干计划” 考生总分要求。考生按初试折算分高低排序(初试折算分 = 考生初试总分 / 该专业所在学科 “骨干计划” 国家线 ×100)。根据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 120%、“民族地区工程人才专项计划”(简称 “工程硕士”)和分省招生计划的要求,首先按照 “工程硕士” 招生计划数的 15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确定该计划差额复试名单,剩余计划按照各省分省招生计划数的 150%,确定差额复试名单(总体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3.“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以下简称 “士兵计划”)复试考生成绩要求为:政治理论和外语均达到 30 分,业务课达到国家对普通计划考生的分数要求,总分达到国家对报考 “骨干计划” 考生总分要求。考生按初试折算分高低排序(初试折算分 = 考生初试总分 / 该专业所在学科 “骨干计划” 国家线 ×100)。4.根据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 120% 的要求,按照招生计划数的 150%(总体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确定差额复试名单。根据教育部规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该政策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复试考生成绩要求为:政治理论和外语均达到 30 分,业务课达到 45 分,总分达到国家对报考 “骨干计划” 考生总分要求。5.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6.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纳入 “士兵计划” 招录的除外),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上述 2 - 6 条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硕士研究生照顾或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招生单位相应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于 3 月 16 日前将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 yzb@scuec.edu.cn,报学校审核。相关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复试考生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本人,复试在相应学院进行。7.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向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8.缴纳复试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100 元。招生单位不得超标准收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9.我校各专业均不进行破格复试。10.复试其他要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学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学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其毕业体检结论适用于复试环节中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各招生单位、各专业要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环节安排要科学合理,保证时间充足,程序到位。招生单位承担对本单位相关教职工的业务培训,要宣讲政策,明确责任,强调纪律,确保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平稳。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及时受理并帮助考生,妥善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障考生等特殊群体关爱。(四)资格审查考生须按时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和毕业证书(2025 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招生单位在复试之前,须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仔细核对。招生单位积极运用 “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 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 “替考”。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提交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由招生单位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签字盖章后交研招办备案。不同类别的复试考生须按照如下表格所列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五)复试形式与内容各招生单位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采用 “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的 “三随机” 工作机制。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抽取考生复试次序,按次序进行复试。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招生单位随机抽取确定各专业复试小组名单,并严格保密。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招生单位要加强复试试题库建设,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提高命题质量。复试形式分为专业笔试、综合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其中外语水平测试可结合综合测试同时进行。1.笔试试卷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以《中南民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一览表》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复试试题的命制、印制、封装,承担试题的安全保密责任,确保公平公正。2.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 100 分。综合测试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一是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二是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三是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四是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五是人文素养;六是举止、表达和礼仪等。面试组成人员以专业(领域)为单位成立面试小组;人数较少的多个相近专业可合并进行;面试小组一般不少于 5 名教师(研究生导师不少于 3 人)。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要根据学科特点,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方法、评分规则,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面试过程要有记录。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成员须在面试记录单上签字。综合测试题目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制,专人保管,面试开始前随机抽取。3.外语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 100 分。测试内容为听力及口语,由各招生单位、各专业自行组织。参与外语水平测试的面试教师一般不少于 3 名。综合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5 分钟。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他考生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5.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还须加试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注: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也须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满分为 100 分,60 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核),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入场延误由考生本人负责。6.成绩计算复试成绩计算综合测试成绩 = 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 ÷ 面试教师人数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 各位测试教师成绩之和 ÷ 测试教师人数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综合测试成绩 +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 300 分,占总成绩的权重为 30%。普通计划考生总成绩计算初试满分 300 分的专业:总成绩 = 初试成绩 ×70% + 复试成绩 ×30%初试满分 500 分的专业:总成绩 = 初试成绩 ×70% + [(复试成绩 ÷3)×5]×30%“骨干计划”、“士兵计划” 考生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 初试折算分成绩 ×70% +(复试成绩 ÷3)×30%四、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条件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除外语学院外,其他招生单位一律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的考生。除外语学院外,我校其他各专业原则上只接受统考外语为英语的调剂考生,不接受小语种考生调剂。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 7 个专业学位。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报考 “骨干计划” 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 “骨干计划” 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报考 “士兵计划” 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 “士兵计划” 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 “士兵计划” 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 “士兵计划” 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二)调剂工作要求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 “士兵计划” 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接收通过其他渠道调剂考生。招生单位通过 “调剂服务系统” 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工作按照研究生院公布的调剂公告及招生单位制订的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中的规定进行。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 12 个小时。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各招生单位调剂规则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调剂信息、调剂要求、咨询服务方式等均将提前在招生单位网站发布,请考生关注。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要求,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认真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仔细审查考生提交的《中南民族大学 2025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鉴定表》。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录取(一)录取程序招生计划分配。招生单位按照学科发展需要,根据学校分配招生计划数确定各专业招生人数。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领域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骨干计划” 和 “士兵计划” 的招生计划单列。招生单位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副院长联合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交研招办。招生单位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研招办依据教育部、湖北省和学校的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初审,审核汇总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研招办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通过 “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上报拟录取名单。研招办向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由研究生院代理)与定向培养研究生签订相关协议书,对非定向研究生组织调档并政审。(二)录取规则依据招生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 180 分,笔试或综合测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骨干计划” 考生拟录取过程“工程硕士” 考生复试合格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工程硕士” 招生计划执行后,剩余 “骨干计划” 执行分省计划,在同一省区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分省计划执行完尚有剩余计划的,如果剩余计划数大于或等于有递补生源的省份数,能够再次执行分省计划,则向有递补生源的省份各追加投放 1 个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剩余计划数小于有递补生源的省份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有递补生源省份最多追加投放 1 个招生计划。“士兵计划” 考生录取过程不分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拟录取过程与所在学科专业其他普通计划考生共同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三)录取其他要求考生的民族成份以网报时填写的为准,虚假及复试时更改的民族成份无效。“骨干计划” 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须在 5 月 10 日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招生单位同意,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1 - 2 年,再入校学习,逾期不再办理。经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招生单位本年度的招生计划。七、体检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八、信息公开公示(一)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的原则,及时、充分、规范的进行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按照《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第十一章的规定执行。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二)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九、违规处理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录取工作中一定要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学校的声誉。要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工作机制,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加强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对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细则、复试录取过程、招生计划执行、复试督查自查、信息公开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招生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与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管理和年终目标考核挂钩。举报电话:研究生院 027 - 67843396/67842123纪委办、监察处 027 - 67841676(二)实行巡视制度复试期间,学校监督巡视组对复试现场进行巡查,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做法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及其领导的责任,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四)实行回避制度复试命题、面试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复试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五)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检举渠道的畅通。对于考生提出的疑问,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应及时答复;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十、附则(一)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湖北省及我校相关通知要求执行。如我校公布内容与上级最新政策相冲突,按照上级最新政策执行。附件【附件1:中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附件【附件2:中南民族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鉴定表.docx】2025-08-28 10: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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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哈尔滨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学院组织机构与职责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生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与考生联络,并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下设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成立复试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下设成绩复核小组,负责复核本学院所有复试成绩及总分。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周长群副组长:王卫、李国辉成 员:姚锋敏、王莉静、孙嘉轶、董媛媛、徐莹莹、杨仲基、康鑫、张立岩、张婧思2.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组 长:王卫副组长:张昊成 员:刘璐、杜鹃、各复试面试小组秘书3.复试纪检监察小组组 长:周长群副组长:李国辉成 员:李永华、郭琳咨询和受理申诉负责人:刘璐(学硕)、张昊(专硕)联系电话:0451-86392239;13796002293(刘老师)0451-86392288;15846392288(张老师)电子邮箱:jgxyyz@hrbust.edu.cn4.成绩复核小组学术硕士考生成绩复核组:刘璐、王岩专业硕士考生成绩复核组:张昊、杜鹃二、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学院计划3月22日完成一志愿合格上线考生复试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具体批次和时间安排视调剂情况而定。三、复试方式1.一志愿阶段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考核,调剂阶段拟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复试方式。2.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内容及要求如下:复试分为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内容,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1)专业素养考核,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研究潜质,满分50分。(2)综合素质考核,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理论,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满分35分。(3)外语水平考核,考察考生的听力和口语水平、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满分15分。(4)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3.报考会计、工程管理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在复试中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复试总分=面试成绩×9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10%。4.以同等学力身份(满足学校课程及学术相关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每门课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5.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四、复试分数线1.一志愿复试分数线注:单科成绩按照国家线对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执行。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任一考试科目单科成绩在A类分数要求线下5分以内(含5分),初试总分在A类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且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3.我校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专项计划,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4.各专业应实行差额复试,学院自主确定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对生源不足的专业,以国家线为基准复试线。五、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学院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准备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1.考生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2.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3.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4.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调剂复试考生提供)。5.哈尔滨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7.初试准考证(一志愿复试考生提供)。8.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六、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1.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2.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3×70%+复试总分×30%七、录取1.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分批次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之和排序。如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3.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5.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学校请假,并获得学校同意。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八、其他1.本细则由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研究生处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2.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处相关文件执行。3.一志愿复试考生实名加入经济与管理学院一志愿复试“钉钉”平台群。群号:117290001444; 4.复试相关工作安排请关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学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后续通知。2025-08-28 17: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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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辽宁省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5〕7 号)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校具体实际,制定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本录取工作办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一、总则第一条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为人民选拔出创新能力强、专业素养好和综合素质优良的人才。第二条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科学、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三条 相关部门、各院(所)要切实重视此项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发挥复试作用,强化复试考核筛选功能,保证研究生录取质量。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第四条 复试过程中严格过程管理,确保复试开展全程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考试流程、考核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二、组织管理第五条 学校切实落实招生录取主体责任,主要负责领导是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到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监督;研究生院分管负责领导是我校研究生录取的直接责任人,做到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组长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统一制定研究生招生分配计划和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学校研招办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审核各院(所)制定的复试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统一指导各院(所)复试工作,统一审核各院(所)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和调剂拟录取名单,统一发布公示拟录取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等事宜。第六条 各学院(所)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复试专家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书记和院长共同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相关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学科方向带头人(负责人)和导师代表等;招生复试专家组组长由相关学科带头人(负责人)或学科方向带头人(负责人)担任,由 5-7 人的研究生导师组成,秘书 1 人。根据复试内容和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招生复试专家组,承担不同复试内容,完成该专业全部复试考生该部分复试内容的考核。第七条 各学院(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主要职责是:1.根据教育部、辽宁省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依据已掌握生源和完成分配计划任务所需制定细则,一专业一策,并报研招办审定、备案。实施细则要符合培养单位学科特点,明确衡量标准、测试程序以及调剂方案。2.组织成立本单位招生复试专家组,负责专家库建设。指导并培训招生复试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学术学位硕士复试专家组应由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专业学位硕士复试专家组应由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专业学位导师人数不足的可以聘请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的学术学位导师参加)。3.负责确定本学院所有专业复试考核内容的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负责保管试题库。4.负责审核并妥善保存各招生复试专家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5.负责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进行资格审查,负责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报研招办审定、备案,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审定,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第八条 招生复试专家组在所在学院(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相关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是:1.负责考生复试考核的(含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相关工作。2.负责考生复试的面试相关工作。招生复试专家组成员在线下专业能力素质考核及综合面试时时需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招生复试专家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其工作行为,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责权。三、资格审查第九条 学院(所)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以下材料:1.初试准考证;2.身份证原件;3.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从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5.政治审查表;6.考生自愿提供的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7.其他。第十条 考生资格审核材料在复试前提交学院审核。新生开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复查,对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做退学处理。四、计划分配第十一条 我校结合辽宁省一流学科、博士点学科、优势特色硕士点学科、一般硕士点学科、国家和省级一流专业、特色专业所在学院,参考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和上一年度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分配。同时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若存在学术不端、论文抽检不合格、师德师风等情况,对出现问题的相关学院、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减。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推荐免试生计划和各类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分配至具体学院,实行全校统筹。学校将根据生源及社会需求等情况对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实行动态管理。五、复试时间、比例、内容及要求第十二条 复试拟于 3 月下旬开始,具体各专业复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各学院实施细则。研招办统一在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各学院(所)向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调剂志愿考生分批分时段发出复试通知,明确考生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确保复试工作通知到位,各招生单位做好电话联系记录。复试工作分阶段进行:1.前期准备阶段: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学校复试工作办法和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2.第一阶段复试:各招生学院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复试开始前,考生必须签订《沈阳农业大学 2025 年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留在学院备查。3.第二阶段复试:4 月 8 日-4 月 28 日,在国家调剂平台开通后,各招生学院根据第一阶段复试拟录取结果,公布调剂名额,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及录取等工作。4.硕士拟录取审查:研究生院对全部拟录取数据开展复查,数据修改,并对全部拟录取考生公开公示,5 月 20 日前上报教育部录取审查。第十三条 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总分及单科分成绩均超过国家A 类地区相应门类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满足所报考专业招生政策的考生,即为我校合格生源。合格生源超过招生规模的学科(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方向),进入复试的比例为拟招考录取计划数的 130%;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 130%的学科(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方向),所有满足本专业(领域、方向)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第十四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要符合招生复试有关规定,同时总分和小分分数线达到以下要求:1.第一志愿及调剂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初试总成绩和单科分数线均达到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第一志愿及调剂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初始总成绩、小分均不低于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 90%。第十五条 复试形式及内容复试内容包含思想政治考核、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四部分组成。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各占 100 分,满分 2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调剂复试各专业不同批次复试形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实施细则,但同一专业同一批次的复试必须选用同一种形式,同一专业复试难易程度应基本相同。采取线上远程复试的,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 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1.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以及综合文化素质等方面。2.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用网上问卷方式,测试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未进行心理素质测试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各学院要责成专人组织参加本院复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具体测试细则及结果反馈另行通知)。3.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是对考生对所报考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或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形式可选用笔试或线下现场问答方式,满分 100 分(具体形式见各学院实施细则)。考核科目严格按照学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会计、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硕士考生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占 30 分。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复试科目知识点测试问答(满分 50 分/35 分)(2)复试科目相关专业素质和技能问答(满分 50 分/35 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思想政治理论课知识问答(0 分/30 分)4.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能力素质,满分 100 分。综合能力考核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意志品质和品德;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⑤外语听说能力;⑥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⑦实践、实验动手能力。具体详见学院硕士招生复试实施细则。5.专业能力素质考核与综合能力考核的具体要求(1)每名考生考试考核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指定 1 名秘书做复试记录,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语,并妥存备查。(2)考核过程中要求测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准出入测试考场和等待场所。面试前,复试小组成员要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不得随意出入面试现场。(3)考生多的学科(专业)可以按照流水线进行,由同一批人员对所有该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考核,保证一个标准要求考生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4)复试小组在考试考核前要召开会议,统一明确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等。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 10%(不含 10%)时,视为该分数无效,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5)考核要进行现场录像、录音和记录,考场录像和录音由复试工作人员负责。复试小组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题、录像文件、录音文件及复试记录要交到研招办统一保存,至少一年。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试题由培养单位负责命制,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培养单位复试中的专业综合课科目相同。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 2 小时,满分均为 100 分,60 分及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各院(所)复试前,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 60 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加试时间、科目、地点等详见各学院(所)复试实施细则,加试成绩在报录取名单前提交研招办备案。第十六条 复试命题1.复试命题包括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等的命题工作。2.试题的内容、题型、题量等要充分考虑学科发展的需求,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需认真准备试题内容,严格做到“一人一卷”。复试命题所有命题人员均须进行登记备案,并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第十七条 复试要求各学院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复试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认真组织模拟演练。复试开始前要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考生、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熟练掌握工作流程,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第十八条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所)将所负责的成绩汇总,经学院(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研招办,考生复试的原始材料汇总交到研招办存档备查。六、总成绩与录取第十九条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相加之和。总成绩计算公式(1)适用于除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以外的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用公式(2)计算。注:复试专业课满分>100 的科目,折算成百分制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1 位小数。第二十条 录取办法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学校公布分专业、分学习方式计划录满为止。2.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按初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3.第一志愿进入复试且复试合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报考专业单独排队录取。申请调剂复试者,按照剩余专项计划数,不区分类别和专业,按照初试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入复试,录满为止。第二十一条 录取类别1.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2.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下同)、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日制学习,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者);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学习,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3.非全日制原则上均为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第二十二条 不予录取原则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第二十三条 复试不合格的确认。1.综合能力考核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 60 分(不含60 分)者,视为不合格。3.开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对录取的研究生组织体检,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取消入学资格,做退学处理。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纪者视为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学院(所)须在复试后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报研招办备案。— 14 —第二十四条 复试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各学院(所)的复试标准和办法评分,评分要客观、公正,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各学院(所)复试结束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成绩交到研招办。研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七、调剂工作第二十五条 调剂工作的具体实施参见《沈阳农业大学 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及各学院(所)复试实施细则中的调剂规定。八、破格复试第二十六条 破格复试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文件执行,有必要开展破格复试工作时,以后续相关通知为准。九、信息公布与公示制度第二十七条 研招办在学校研招网上公布复试办法、学院(所)实施细则、复试名单、调剂工作办法。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第二十八条 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需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第二十九条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 7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第三十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进行指导,对复试结果予以审查。研招办组织复试督导小组对各院(所)的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第三十一条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第三十二条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 复试录取工作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纪委的监督、检查。学校纪检部门电话:024-88487035 转 802。第三十四条 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电话:024-88487057;邮箱:10157yz@syau.deu.cn。第三十五条 学校党委宣传部采取“人防+技防”的方式,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对各大搜索引擎、主流热点网络媒体进行 24 小时实时监控,确保及时发现与我校研究生复试相关的舆情问题并迅速予以解决,事件处置办法依据《关于印发沈阳农业大学网络舆情研判和处置工作制度的通知》《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辽宁省高中等教育考试委员批准后执行。2025-08-22 1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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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后续安排各位2025级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云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完成公示。为保障录取流程顺利推进,请务必按以下要求完成后续事项:一、体检报告提交要求若复试阶段未在学校校医院体检,需自行前往二甲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并于规定时间向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体检报告。→ 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七十三条;→ 后果:体检未达标者,学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执行:具体提交时间、方式以学院通知为准。二、定向就业合同签订流程录取类别为“12 定向就业”的考生,需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属归档核心材料)。普通计划定向考生:下载《云南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附件1),填写后按学院要求提交,学校统一办理签章后返还;专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骨干人才计划拟录取考生,联系录取学院签订对应定向合同;→ 注意:逾期未交合同者,学校可取消拟录取资格;提交方式、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三、调档函获取与档案转移今年调档函自助打印:2025年5月16日16:00起,登录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stuyz.ynu.edu.cn/),通过“调档函打印”模块下载后彩色打印,再联系档案存放单位调档。(一)需调档的考生范围全日制学习形式、“11 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且非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全日制学习形式、“12 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定向单位为生源地教育厅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二)无需调档的考生范围录取类别为“12 定向就业”(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除外)的考生;本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调档由学校内部协调处理)。(三)调档函使用细则若档案单位不接受彩色打印版,联系录取学院获取纸质盖章版;调档函“抬头”需考生根据档案存放地自行填写;严格按调档函时间节点、邮寄地址操作,档案未按时寄达将影响奖助学金评定;档案调入学校后,无特殊情况不得调出;各学院档案接收地址详见《云南大学2025年档案接收地址及接收人信息》(附件2),切勿直接寄到研究生院!四、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确认录取通知书(含相关材料)预计7月初通过EMS寄送。系统内“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默认源自研招网报名信息,请务必在2025年5月16日10:00—5月30日10:00登录招生系统(https://stuyz.ynu.edu.cn/),通过“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维护”模块核对。若地址/电话变更,需在规定时间内修改(逾期不再受理)。五、入学资格保留申请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无法2025年按时入学的考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申请流程: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yjs-grs.ynu.edu.cn/),在“学籍异动申请”模块提交申请(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字母小写)。→ 特别提示:入学当年学费、学制等政策若有调整,以当年规定为准。六、“校园生活卡”线上办理研究生新生需通过招商银行APP在线开卡(用于发放奖助学金、贷款、补助等)。办理时间:2025年5月16日9:00—6月3日17:00。操作参考:《关于研究生新生办理“云南大学校园生活卡”的温馨提示》(附件3);咨询电话:招商银行0871-63182380;云南大学财务处0871-65032387。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新生党员需在入学时将组织关系转入我校,优先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网上转接:联系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将关系转至“中共云南大学XX学院委员会”;线下转接:若原单位未联网,由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纸质介绍信(抬头:“中共云南大学XX学院委员会”,去处:“云南大学XX学院”),入学时交录取学院。各学院党委及联系人信息见《云南大学各院级党委组织关系联系人名单》(附件4)。八、团组织关系转接(一)线上转接入学后1个月内,团员需登录“智慧团建”系统(https://zhtj.youth.cn/zhtj)发起转出申请,经原学校团组织审批后转入我校对应学院团组织。(二)线下转接入学后向所在学院团组织递交团员证(可附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学院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盖章办理。九、户口迁移事项定向生、昆明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五区居民户口的研究生无需转户口;非定向生(五城区居民户口除外)可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但毕业后学校不保留户籍。(一)办理要求迁移证信息必须齐全:“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一致;“身份证号码”与出生日期匹配;“籍贯/出生地”需写至“市县”(如云南省昆明市);盖章清晰;户口在校期间不接受入学前信息修改(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迁移证反面用铅笔注明血型、身高、学院及联系电话;办理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逾期不受理);新生报到后自行到校区提交落户材料。(二)呈贡校区就读考生省外迁入: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省内迁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首页、户主第二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迁往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云南大学。(三)东陆校区就读考生省外迁入: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省内迁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首页、户主第二页、本人页)或户籍证明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寸免冠照;迁往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52号云南大学。户口咨询:呈贡校区0871-65930322;东陆校区0871-65033862。十、其他说明后续政策若有调整,学校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请持续关注。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云南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云南大学2025年档案接收地址及接收人信息关于研究生新生办理“云南大学校园生活卡”的温馨提示云南大学各院级党委组织关系联系人名单云南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5月15日2025-08-13 10: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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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理工大学经管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统筹兼顾,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一、组织保障为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确保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学院副院长、学院纪检委员、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组成。二、复试分数线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硕士(MBA)、应用统计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 A 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分数要求是在国家 A 类线单科线基础上,单科线降 15 分,总分达到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总分要求。会计硕士复试分数线为 202(单科线执行国家统一划定的 A 类地区划定的单科分数线)。三、复试方式2025 年我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网络远程复试使用的复试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请考生提前与学院联系做好设备测试和面试环境准备工作;学院联系方式 15007904599、18672100019、0791-83897863。四、复试时间依据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根据生源情况,有序错开复试,分批次分阶段复试,复试时间为:应用统计硕士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安排在 3 月 27 日开始,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工商管理硕士(MBA)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安排在 3 月 30 日开始,采取现场复试。会计硕士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安排在 4 月 1 日开始,采取现场复试。调剂专业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公布为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调剂复试时间 4 月 8 日以后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五、资格审查复试期间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本科成绩单、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验证报告、政审表等进行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现场复试的考生提前下载填写好《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复试报到时提交给二级招生单位;远程复试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请按 “序号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材料名称” 进行命名,存至一个 ZIP 压缩包,并以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复试专业” 进行命名上传至面试系统。1. 必交的材料有:① 初试准考证;② 有效居民身份证;③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与本科成绩单);④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 “学信档案” 在线申请学历(往届毕业生)、学籍(应届毕业生)验证;⑤ 《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要求实事求是,加盖公章,下载网站:https://yjsy.ecut.edu.cn/a1/ba/c456a106938/page.htm);2. 选交的材料有:⑥ 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3. 特殊的材料(仅限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⑦ 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扫描件;⑧ 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现场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3 月 30 日上午 9:00-11:00(工商管理硕士)4 月 1 日上午 9:00-11:00(会计硕士)六、复试内容现场复试(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现场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笔试包含专业笔试及思想政治理论。专业笔试的目的为了解考生对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掌握程度。考试时间 1 小时,满分 50 分。思想政治理论论文主题为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题目自拟,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准确,论证充分,逻辑清晰,字数不少于 1500 字,政治理论成绩满分 10 分。笔试时间:3 月 30 日下午 13:30 - 14:30(工商管理硕士专业课笔试)3 月 30 日下午 14:40 - 16:10(工商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4 月 1 日下午 13:30 - 14:30(会计硕士专业课笔试)4 月 1 日下午 14:40 - 16:10(会计硕士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地点:东华理工大学枫林校区经管楼专业面试的目的是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了解考生的思维能力、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志趣与特点,是否具有创新精神等,满分为 100 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目的是了解考生英语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 30 分。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评分。面试时间:3 月 31 日上午 9:00 开始(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3 月 31 日下午 13:30 开始(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4 月 2 日 9:00 开始(会计硕士)面试地点:东华理工大学枫林校区经管楼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是以在线综合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在线综合面试包含专业面试、专业测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专业测试成绩满分 50 分,英语听说成绩满分 30 分。专业面试的目的是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了解考生的思维能力、治学态度、个人志趣与特点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等;专业测试的目的是了解考生对指定专业基础课或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目的是了解考生英语语言表达能力。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难易程度执行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采取笔试的方式,每门课考试时间 1 个小时,满分 50 分;加试不合格者(单门课成绩未达到 30 分),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时间:3 月 30 日上午 10:00 - 12:00(工商管理硕士同等学力加试)4 月 1 日上午 10:00 - 12:00(会计硕士同等学力加试)加试地点:东华理工大学枫林校区经管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遵循的原则是实事求是,主要考核的是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此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应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工作。学校复试期间不统一安排体检,拟录取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 4 月 30 日前邮寄到学院(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 892 号东华理工大学枫林校区 叶菁(收)18672100019 );体检报告应真实客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调剂工作所有考生的调剂工作必须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承认。调剂系统考生范围参加网上报名,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未被一志愿单位录取的考生。调剂工作的基本要求(1)报考条件: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2)成绩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单科)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及申请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专业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剂。(4)科目要求: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5)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完全相同,必须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八、录取公示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入学考试总成绩是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后得出。计算公式为:(1)工商管理学硕、应用统计入学考试总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 ÷5)×0.6 +(复试成绩 ÷1.8)×0.4复试成绩 = 专业面试成绩 + 专业测试(笔试)成绩 + 英语听说成绩(2)会计硕士与工商管理硕士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 ÷3)×0.6 +(复试成绩 ÷1.9)×0.4复试成绩 = 专业面试成绩 + 专业测试(笔试)成绩 + 英语听说成绩 + 政治理论成绩如专业考生较多,分组复试时为平衡不同面试考官组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修正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修正成绩 = 考生面试成绩 × 修正系数(修正系数 = 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 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修正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修正按照分组复试项目逐项修正),最后依据修正成绩排序。录取原则是依据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排名(一志愿和调剂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开排名,“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依据复试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会计硕士与工商管理硕士依次依据复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确定排名)。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必须达到及格线(工商管理学、应用统计及格线为 108 分,会计硕士与工商管理硕士为 114 分)。成绩及名单公示复试结束三天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与研究生院网站公示。诚信复试考生本人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提交,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在 4 月 30 日前邮寄到学院。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如果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入学复查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定向就业及非全日制考生材料提交复试合格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必须在 4 月 30 日前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的《定向就业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下方二维码上传的扫描件)。九、学院举报电话与邮箱学院举报电子邮箱:myluo@ecut.edu.cn;举报电话:13330086696 。2025-08-22 15: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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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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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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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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