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重要部署,阜阳师范大学商学院于2025年8月9日发布了一篇题为“一图读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文章。该文以简洁明了的方式,对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旨在帮助广大师生和基层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政策。
一、背景与意义
形式主义问题一直是困扰基层工作的一大难题,它不仅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可能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和群众满意度降低。为解决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制定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其核心目标是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精简会议文件、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让基层工作人员能够更加专注于实际工作,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主要内容
1.精简会议文件
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时长,避免不必要的会议召开,确保会议内容务实高效。同时,对文件的印发进行严格管理,减少重复性文件的印发,提高文件质量。
推广使用电子文件和线上办公系统,减少纸质文件的使用,既节约资源又提高工作效率。
2.优化工作流程
对现有的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去除繁琐、不必要的环节,简化办事程序。通过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高效、顺畅地推进。
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减少重复劳动和信息不对称问题。
3.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形式主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严肃问责。同时,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师生和基层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通过定期开展工作评估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基层工作的真实情况,为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提供依据。
三、实施效果与展望
自《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实施以来,阜阳师范大学商学院的工作效率得到了显著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明显减轻。通过精简会议文件、优化工作流程和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不仅减少了形式主义的滋生土壤,还激发了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未来,商学院将继续深化形式主义整治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确保基层减负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师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工作观,共同推动学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总之,整治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续努力、久久为功。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营造出更加务实、高效、和谐的工作环境,为学校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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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等工作的通知各位考生: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评卷工作现已结束,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现将初试成绩查询及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5年2月24日13:00(预计开通时间)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查询本人初试考试成绩。二、成绩复核考生对成绩如有异议,可向我办提出复核申请,有关要求如下:1.受理方式: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系统操作指南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详细了解。不受理现场和其他形式的申请。2.受理时间:2025年2月24日14:00(预计开通时间)至2月2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3.复核内容:登分、合分(小题分、大题分、总分),是否漏评,错评。评卷教师宽严尺度把握等其它问题不在复核之列。4.结果反馈:复核结果将于3月上旬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内信的方式通知考生,请及时登录查看。三、后续工作我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安排及要求等将于3月中旬陆续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neu.edu.cn/)公布,请届时关注。四、咨询方式电话:024-83687556(工作时间)邮箱:neuyzb@mail.neu.edu.cn2025-08-01 10: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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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会计硕士(125300)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25版)一、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简介2004 年 3 月,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联合指导下,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 MPAcc)正式设立。北京理工大学于 2010 年成功获得该学位的授予资格。我校会计硕士专业的建设,依托于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学科。该学科始建于 1980 年,如今已构建起完善的学科体系,设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其中包含会计学方向),同时拥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在学科发展历程中,二级学科企业管理于 2008 年被评定为北京市重点学科,为学科整体实力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二级学科会计学的发展同样有着深厚的积淀。自 1987 年起,便在管理工程专业中招收财务会计方向的本科生;1992 年开始招收财务会计方向的研究生;1993 年正式开设会计学本科专业;2003 年成功获得会计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发展根基稳固。在师资力量方面,该专业师资队伍中的绝大多数教师,均拥有国内外知名高校的博士学位,或具备海外学习的经历,不仅具备扎实的学术功底,还拥有丰富的企业实践经验。此外,学校还聘请了多位来自企事业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担任校外导师,并依托多家大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实习基地,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供了有力支撑。整体来看,我校会计硕士专业在学术团队建设、研究课题开展、创新型人才培养以及国际合作等方面,均具备较强的优势,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二、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一)培养目标北京理工大学会计硕士专业教育,致力于培育学生树立经世济民、诚信服务、德法兼修的职业素养。通过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拥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与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大数据环境下会计、财务、审计及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具备战略意识与国际视野,成长为高级财务管理人才。(二)培养方式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指导小组负责制。考虑到学生的在职学习需求,采取在职不脱产的学习方式,方便学生在兼顾工作的同时完成学业。三、学制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 2 年。为保障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完成学业任务,最长学习年限可在基本学制的基础上延长 2 年,为学生的学习进程提供灵活保障。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会计硕士专业的课程采用学分制管理,总学分要求不少于 40.5 学分。具体学分分配如下:公共课学分不低于 8.5 学分,基础课学分不低于 2 学分,领域核心课学分不低于 14 学分,领域选修课学分不低于 8 学分,必修环节学分不低于 8 学分。(一)公共课公共课包含 6 门必修课程,具体信息如下:课程代码 2100271,课程名称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专硕),总学时 36,学分 2,开设学期为 1 或 2,属于必修课程。课程代码 2100232,课程名称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专硕),总学时 18,学分 1,开设学期为 1 或 2,属于必修课程。课程代码 2100003,课程名称为商务英语,总学时 32,学分 2,开设学期为 1 或 2,属于必修课程。课程代码 0200193,课程名称为国家安全概论,总学时 8,学分 0.5,开设学期为 1 或 2,属于必修课程。课程代码 2100272,课程名称为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总学时 16,学分 1,开设学期为 2,属于必修课程。课程代码 2100002,课程名称为商业伦理与企业社会责任,总学时 32,学分 2,开设学期为 1 或 2,属于必修课程。公共课整体学分要求不低于 8.5 学分。(二)基础课基础课包含 2 门必修课程,具体如下:课程代码 2100005,课程名称为管理经济学,总学时 32,学分 2,开设学期为 1 或 2,属于必修课程。课程代码 2100007,课程名称为管理统计学,总学时 32,学分 2,开设学期为 1 或 2,属于必修课程。基础课整体学分要求不低于 2 学分。(三)领域核心课领域核心课包含 7 门必修课程,具体信息如下:课程代码 2100323,课程名称为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总学时 32,学分 2,开设学期为 1 或 2,属于必修课程。课程代码 2100324,课程名称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总学时 32,学分 2,开设学期为 1 或 2,属于必修课程。课程代码 2100325,课程名称为审计理论与实务,总学时 32,学分 2,开设学期为 1 或 2,属于必修课程。课程代码 2100326,课程名称为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总学时 32,学分 2,开设学期为 1 或 2,属于必修课程。课程代码 2100026,课程名称为财务分析与经营决策,总学时 32,学分 2,开设学期为 1 或 2,属于必修课程。课程代码 2100230,课程名称为政府会计理论与实务,总学时 32,学分 2,开设学期为 1 或 2,属于必修课程。课程代码 2100223,课程名称为税收理论与实务,总学时 32,学分 2,开设学期为 1 或 2,属于必修课程。领域核心课整体学分要求不低于 14 学分。(四)领域选修课领域选修课分为 2 个模块和 1 个专题,各模块及专题包含的课程如下:1. 人工智能模块该模块包含 9 门选修课程,每门课程总学时均为 32,学分均为 2,开设学期均为 1 或 2,具体课程如下:课程代码 2100358 的商务数智化基础与应用、课程代码 2100352 的大数据思维与技术、课程代码 2100355 的智能财务与金融科技、课程代码 2100353 的机器人概论、课程代码 2100354 的人工智能概论、课程代码 2100356 的企业数字化运营、课程代码 2100359 的数智电子商务、课程代码 2100279 的数字经济概论、课程代码 2100276 的智能制造概论。2. 组织管理与创新创业模块该模块包含 11 门选修课程,每门课程总学时均为 32,学分均为 2,开设学期均为 1 或 2,具体课程如下:课程代码 2100012 的战略管理(专硕)、课程代码 2100014 的创新与变革管理、课程代码 2100018 的国际金融、课程代码 2100027 的投资学、课程代码 2100036 的管理沟通、课程代码 2100286 的能源与经济、课程代码 2100035 的员工关系管理、课程代码 2100004 的组织行为学、课程代码 2100015 的管理者的领导艺术、课程代码 2100292 的公司治理(专硕)、课程代码 2100047 的企业决策模拟。3. 人文素养专题该专题包含 3 门选修课程,具体如下:课程代码 2100224 的中国管理哲学与国学经典,总学时 16,学分 1,开设学期为 1 或 2;课程代码 2100225 的设计与设计审美,总学时 16,学分 1,开设学期为 1 或 2;课程代码 2100277 的艺术鉴赏,总学时 32,学分 2,开设学期为 1 或 2。领域选修课整体学分要求不低于 8 学分。以上课程总计学分要求不低于 32.5 学分。(五)免修规定通过注册会计师《会计》考试的学生,可免修《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课程,该课程成绩以注册会计师《会计》考试的实际成绩为准。通过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考试的学生,可免修《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课程,成绩以该考试实际成绩为准。通过注册会计师《审计》考试的学生,可免修《审计理论与实务》课程,成绩按该考试实际分数记录。通过注册会计师《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考试的学生,可免修《战略管理 (专硕)》课程,成绩以该考试实际成绩确定。通过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的学生,可免修《税收理论与实务》课程,成绩按该考试实际成绩计算。通过中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学生,其《财务管理》科目成绩达标者,可申请免修《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课程,免修后该课程成绩以中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财务管理》科目的实际成绩为准;《中级会计实务》科目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修《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课程,成绩以该科目实际考试成绩为准。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学生,其《高级会计实务》科目成绩合格,可申请免修《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课程,该课程成绩以《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实际成绩为准。在入学考试中,英语成绩符合学校免修硕士公共英语要求的学生,可申请免修《商务英语》课程。五、必修环节(一)实践环节(6 学分)实践环节的学分由两部分构成,具体如下: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拓展训练,完成训练并通过考核后,可获得 1 学分。参与企业实践活动,实践活动形式包括在工作单位开展实践、参与拓展实践、进行参观学习、开展社会实践等。该部分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学生需提交实践总结。对于拥有三年及以上会计相关工作经验的学生,可通过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报告等方式申请该部分学分,审核通过后可获得 5 学分。实践环节的具体要求,可参考《北京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环节实施办法》。(二)案例研究与开发(2 学分)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相关活动,活动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学生案例大赛、独立或协助指导老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并撰写管理咨询报告、发表案例研究方向的学术成果等。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的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与案例开发的具体工作情况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评定,学生需取得 2 学分方可完成该环节要求。六、培养环节及学位论文相关工作(一)主要环节培养环节及学位论文相关工作主要包含四个环节,分别是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可查阅《北京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环节实施办法》以及《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对于符合各项要求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学校将授予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二)时间节点要求针对 2 年制专硕,各培养环节及相关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如下: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需在第三学期开学初完成。中期检查:需在第三学期期末前完成。论文答辩:开展答辩的时间,距离开题时间至少间隔 9 个月。学位申请:学生在完成论文答辩后,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2025-09-12 14: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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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为安全、公平、科学、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有关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院(以下统称“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建若干个复试小组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设立组长一名,秘书一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专家小组须增加一定比例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校外专家。研究生院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学校将协调校内纪检监察队伍、研究生教学督导专家和研究生院工作人员以跨学院交叉形式参与研究生复试工作全过程监督。二、复试分数线调整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已录取推免生(含强基计划转段生)人数和实际上线考生情况,测算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可以向上调整或维持本单位复试分数线。各招生学院向上调整复试分数线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不变,其他照顾政策复试分数线以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为基础,按照学校相关政策确定。调剂优秀考生时必须按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执行。三、调剂上线考生不足的招生学院要结合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本单位确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实际上线考生情况,根据《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办法》,确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调剂要求。最终拟录取结果以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为准。四、复试要求和程序复试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一贯表现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招生学院要根据学科特点、专业要求以及人才培养目标,对拟采取的复试方式进行充分评估,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网络远程或混合复试等方式。所有考生复试工作应于4月20日前完成,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学院根据招生规模实际可分批开展复试,原则上第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不同批次的复试考核形式与标准在同一学科内应一致。具体由各招生学院安排并提前通知考生。(一)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确定的复试名单须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复试。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应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等有关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核,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若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提出疑问,考生应配合招生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复试资格。招生学院对享受加分项目与分数线下调优惠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专项计划及照顾政策(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不累加。(二)复试材料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含调剂考生),应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学院规定的方式提交如下材料: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材料提交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等(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2.“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5.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6.申请享受加分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7.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8.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三)复试比例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由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自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四)复试形式与程序1.招生学院应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含复试形式、内容、时间、地点和复试成绩计算规则等信息)、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考生可登录招生学院网站查询,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应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和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要予以备注说明。2.招生学院应认真审查核实考生身份及其相关证明材料,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前3个工作日向招生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审核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次,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前收取。3.招生学院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由招生学院妥善保存一年,确保复试全过程可追溯。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4.复试专家组秘书要在复试时按统一格式填写《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记录每考生一份,由招生学院妥善保存。5.落实人才分类选拔机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招生学院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复试应结合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精心设计复试内容,通过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学术学位专业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类别(领域)重点考核考生的运用专业基础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以及职业素养。同时,结合考生提供的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采取远程复试的,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应以面试为主。网络面试的面试小组组成、面试程序、面试质量等必须与现场面试保持一致。网络面试采用随机抽题、即时问答等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网络面试包含英语口语及听力,还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好考生心理状况筛查。复试内容包含笔试的,须确保复试笔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能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确保科学、规范、安全。要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试题,适当延伸对考生学术创新和学术潜质的考察。各学院根据笔试题量决定笔试时间,加强对笔试过程的监控,做好考生身份验证,防止替考。通过网络远程参与复试笔试的考生,学院要提前要求考生合理调整摄像头角度,保证能监督到考生周边环境,确保独自答题,防范答题过程中考生上网查询、向他人求助、AI辅助等违纪作弊行为。学院应对考生答卷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密封处理,以确保阅卷客观公正。6.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加试,方式由学院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8.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须在复试期间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的加试成绩由招生学院在考试结束后报送研究生院。9.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复试成绩的计算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复试成绩按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定的各项成绩的权重换算成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五、录取(一)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计算而成。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X+复试成绩×Y其中,X为初试成绩权重,Y为复试成绩权重。X原则上占50%-60%,X+Y=1,X、Y权重数值按照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执行,同一个单位确定的权重原则上应相同。(二)拟录取名单确定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优先复试,优先录取,招生指标如有剩余可接收考生调剂。未能录满招生名额时,可从下一批次复试考生中再次考核择优录取。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独立排序。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单独考试考生不得跨专业录取。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三)录取类别确定1.拟录取的单独考试考生,录取为回原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2.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为回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3.拟录取的其他考生,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录取为非定向(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4.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拟录取时须审慎确定录取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学院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原则不得修改。(四)拟录取名单的公示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拟录取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等情况予以备注说明。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招生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批后,将拟录取名单上网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可于复试后在招生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查询。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招生学院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的导师信息,开学后根据有关规定报送研究生院。(五)体检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六)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招生学院可采取“函调”等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七)录取通知书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兰州大学拟定于6月下旬发送录取通知书。六、信息公开公示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招生学院须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或公示,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受理举报的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校研字〔2009〕61号)受理考生的质疑与申诉,及时调查处理。七、其他要求(一)各招生学院应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强化规矩、纪律和红线意识,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严格落实复试考试考核材料安全保密、考场监督管理等制度要求,坚持并进一步完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公正、规范的复试录取办法,及时公布复试及录取结果。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的各类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二)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专家组成。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遵守招生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坚决杜绝复试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招生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不得参与其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各个环节的工作。(三)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报到前,一旦发现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不予注册学籍;对在复试工作中存在舞弊且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罚。(四)做实做细服务。各招生学院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及时、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救济保障等服务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及时受理并帮助考生妥善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各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在此,提醒各位考生要提高对一些社会办学机构或非法网站的警惕及识别判断能力,不要相信所谓的“一对一专业辅导”“保过”“保录”等非法承诺,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切实保护自身权益。(六)各位考生来校复试期间做好个人交通安全、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如遭遇突发情况,应沉着冷静,及时向亲人、朋友、工作学习单位和我校相关复试学院联系。八、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31-8912168邮箱:yzb@lzu.edu.cn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贵勤楼B304室2025-08-01 0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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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招收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作为我国首批具备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第三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安徽财经大学不仅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大学,更是安徽省高峰学科建设高校。自1985年开启研究生教育以来,学校学科布局持续完善,现已覆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与教育学八大领域,拥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为广纳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校攻读研究生,现将我校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的具体工作办法公布如下:一、招生计划安排1. 2026年,我校计划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总计50人,其中包含“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3人以及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1人。2. 最终实际招生人数,将以最后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后续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二、招生专业范围(一)推免硕士生招生专业推免硕士生(含“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招生对象)的招生专业,涵盖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专业,既包括学术学位硕士专业,也包含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二)直博生招生专业直博生的招生专业仅为应用经济学,有意向报考的考生可参考《安徽财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该专业的具体招生要求与培养方向。三、申请基本条件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及受处分记录。2.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实践技能。3. 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4. 必须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备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推免资格,最终推免资格需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且未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资格,均视为无效。5. 申请直博生的考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经济学类;同时需具备一定的科研水平,且必须提交两份由相关专业教授(或拥有相当职称的专家)签署的《专家推荐信》,以证明其科研潜力与学术素养。四、接收时间安排推免生通过系统申请的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至10月20日。在此期间,推免生需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考志愿的填写,并及时接收、确认招生单位发送的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确保各项流程按时完成。五、申请与接收流程(一)个人申请环节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准确填报安徽财经大学(学校代码:10378)及意向报考的学科专业,确保个人报考信息完整、无误。(二)资格审核环节学校将对推免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完成后,会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未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将不再另行通知。(三)复试环节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需按照复试通知中的要求,以及学校相关培养单位的具体安排,提前准备并提交所需材料,按时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或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四)拟录取环节各培养单位会将复试合格的考生名单上报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审核通过后,拟被录取的考生需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按照学校要求及时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六、奖助政策说明为支持推免生在我校顺利完成学业、开展科研工作,学校设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具体政策如下:1.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具体奖励名额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年度政策统一分配,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评选。2.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安徽财经大学注册学籍且处于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资助资金按规定定期发放。3. 学业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不包含未将全部人事档案关系转入学校的研究生以及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金额为12000元,二等奖学金为8000元,三等奖学金为4000元;新生学业奖学金的参评覆盖面为100%,推荐免试研究生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4. “三助一辅”岗位资助:“三助一辅”岗位包含助研、助管、助教与辅导员助理岗位。其中,助研岗位由研究生导师或所在课题组负责选聘;助管、助教及辅导员助理岗位,由设岗单位联合设岗教师共同选聘。岗位津贴发放标准与方式如下:助研岗位津贴每学期按5个月发放,每月金额为300—500元;助教、助管与辅导员助理岗位津贴每学期按4个月发放,每月金额为400元。每学期的“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将在完成岗位考核且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以上奖助政策的具体评选办法,需以学校当年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学校将根据政策调整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七、其他注意事项1. 学校在推免生招生工作中,将严格遵守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2. 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若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且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3. 推荐免试研究生在入学后,可优先选择研究生导师;同时可提前与导师沟通,接受导师的学术指导,并参与导师主持的科研项目,开展科研训练,提升科研能力。4. 若本工作方案的内容与教育部2026年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将以教育部发布的有关规定为准,学校会根据上级政策及时调整相关工作安排。5. 建议考生密切关注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便及时了解学校最新的招生政策,查询推免生招生相关的通知、信息,避免错过重要流程。八、联系方式1. 联系地址: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院(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龙湖东校区一号行政楼C209室)2. 联系电话:0552-31690513. 联系人:孙老师、查老师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6日2025-10-13 09: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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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查询及重要说明中国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志愿复试工作已圆满结束。即日起,各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可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查看个人的复试结果。关于此次复试结果,有以下几点需要考生特别注意:补录机制说明:在考生报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出现名额空缺(例如,已拟录取考生放弃资格)或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情况下,学校将依据复试成绩排序进行递补录取。特别提醒:若候补考生已被其他高校拟录取,我校将无法完成补录流程。待录取通知流程:学校后续会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特别强调: 对于我校一志愿拟录取的考生,此环节无需进行任何操作。一旦拟录取信息提交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的录取状态将被锁定。这意味着考生将无法再填报其他学校的调剂志愿,且我校亦无权为考生解锁调剂系统。后续重要事项指引:关于拟录取阶段的关键后续步骤,例如:打印调档函的具体方法修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途径寄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的要求学校接收考生档案的地址信息请所有拟录取考生务必密切关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海大研究生”发布的最新通知,及时完成相关手续。最终录取结果确认:需要明确的是,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最终录取资格,须以教育部最终审核并通过录取检查的结果为准。重要提醒: 请考生务必通过访问“阅读原文”中的链接,查看学校官方网站发布的完整通知内容。2025-08-12 17: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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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 山西师范大学考点公告为保障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报考点报考相关事宜详细说明如下,望广大考生仔细研读并遵照执行。一、报考点报考范围及要求我校报考点的考生接收范围已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明确划定,具体涵盖以下三类考生:1. 山西师范大学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注意:若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特定学科专业,且该专业要求必须在招生单位考点参加考试,则此类考生不在我校报考点接收范围内);2. 满足"太原市范围内未设立报考点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户籍、工作单位位于太原市的非应届毕业生"这一条件,且报考院校为山西师范大学、考试科目为三科或四科的考生;3. 报考山西师范大学,且第四科考试科目代码为910的相关专业的所有考生。特别提醒考生,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除非招生单位有明确特殊要求,否则切勿将报考志愿学校误选为报考点。考生务必严格依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的《山西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中的规定选择报考点。凡是未按公告要求选择报考点的考生,我校报考点将不予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二、网上报名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是硕士研究生报考的关键环节,考生需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并严格按流程操作,具体要求如下:(一)报名前准备工作1. 考生在报名前,必须仔细研读一系列重要文件,包括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的《山西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山西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以及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各自发布的网报公告,确保全面了解报名政策及要求。2. 考生需提前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不仅要满足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基本报考条件,还需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尤其是意向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明确教育部相关政策及招生单位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填报"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时务必准确选择。(二)报名时间安排1. 网上预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开放时间为9:00—22:00。2. 网上正式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开放时间为9:00—22:00。建议考生合理规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初期和末期的网站访问高峰时段,选择错峰填报,以避免因网络拥堵导致报名受阻。(三)报名操作规范1. 报名平台登录:考生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简称"研招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后,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考点及报考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信息填报。2. 志愿填报要求:每名考生仅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志愿。3. 信息修改规定: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若报名成功后需修改信息,登录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修改非关键信息;若需修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关键信息,必须先取消当前有效志愿,再重新进行报名。4. 学历(学籍)校验: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实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对于校验未通过且在该网站查询不到本人信息的考生,需尽早向相关单位申请学历(学籍)核验材料,以便在网上确认阶段按时提交给报考点。5. 专项计划申报:符合初试加分政策、免初试条件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准确填报相关申请信息。相关部门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政策或参加专项计划的初、复试。其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该专项计划,并准确填写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6. 报考费缴纳: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切勿重复缴费,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报名信息无效。只有收到缴费成功通知后,考生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报考费不予退还。根据《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4]323号)规定,在山西省参加硕士研究生初试的报名考试费标准为:四科考试每人次180元,三科考试每人次135元,两科考试每人次100元。请注意,网上确认期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缴费。7. 信息真实性承诺: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认真、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是在填写高中毕业以后的奖惩情况时,需全面如实填报,包括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处罚,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的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以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说明的其他奖惩情况等。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8. 账号安全管理: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切勿向他人泄露,防止个人信息泄露造成利益损失。同时,要牢记用户名和密码,避免因遗忘导致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或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问题。9. 合理便利申请:残疾考生若需要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报考点、招生单位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沟通并提交申请,以便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安排。三、网上确认流程及材料要求(一)确认时间安排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及各报考点在2025年10月下旬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同时务必留意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网上确认通知,及时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二)确认材料提交考生需根据自身身份类型,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报考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具体要求如下:1. 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我校报考点报考条件):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还需额外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2. 非应届毕业生(按户籍条件选择我校报考点):需提供户口簿、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 非应届毕业生(按工作地条件选择我校报考点):除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外,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连续3个月在太原市缴纳社保的证明。特别提醒: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具体的报考材料要求,请考生在网上确认前再次查阅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相关通知。(三)确认流程规范1. 考生需按照报考点规定的要求和流程,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对于故意扰乱报考点确认秩序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报考资格。2. 所有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均必须参加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四、考试安排及相关要求(一)初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1. 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2. 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二)考试入场凭证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否则将无法进入考场。五、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为维护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山西省有关规定,对违规违纪考生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对于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无论在哪个阶段被查实,都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2. 对在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从严处理。其中,在校生将由所在学校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录取。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器材或其他帮助、为实施作弊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均已触犯刑法。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将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六、考生其他注意事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考场均设置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为严厉打击作弊行为,考点将实施严格的安检措施,严禁考生将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三位一体"身份识别设备及金属探测仪等防作弊器材进行全身检测。为确保顺利入场并保持良好考试状态,建议考生尽量不要携带手机前往考点,同时避免穿戴带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考生入场时,必须同时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并及时关注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通知,全面了解考试相关信息。山西师范大学报考点2025年10月9日2025-10-21 1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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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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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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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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