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大MBA/EMBA征稿启事:书写成长,接力梦想
一、活动背景
2025年7月30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MBA/EMBA项目组发布了一则征稿通知,旨在进一步促进MBA/EMBA学生群体之间的交流与学习,展示他们的风采与成果。《科大有约》栏目组诚挚地邀请各位同学、校友以及2026级考生参与其中,通过文字或视频的形式,分享自己的故事与见解,为整个MBA/EMBA大家庭带来启发与共鸣。
二、征稿主题
本次征稿的主题丰富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大印象”:讲述您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第一印象,以及在校园中的所见所闻。
(二)“科大生活”:分享您在中国科大MBA/EMBA项目中的学习与生活点滴,包括课程学习、社团活动、同学交流等。
(三)“备考心得”:如果您是2026级考生,可以分享自己的备考经验与心得,为其他考生提供参考。
(四)“创业经验分享”:如果您有创业经历,可以分享自己的创业故事,包括创业过程中的困难与挑战、成功经验与教训等。
(五)“管理故事”:分享您在企业管理或团队管理中的有趣故事,以及从中获得的启示与感悟。
此外,还有一些具体的主题可供参考,如“我在科大的成长故事”“校园与企业的桥梁”“新学期、新生活”“创新与科技的融合”“全球化背景下的商业机遇”以及“前沿科技与管理实践”等。
三、征稿对象
本次征稿活动面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MBA/EMBA在校生及新生、2026级MBA/EMBA考生以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MBA/EMBA校友。
四、投稿要求
(一)文章投稿
1.请将文章撰写成中文,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2.内容需原创,语言生动有趣,积极向上,确保语句通顺,无错别字。
3.请注明您的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如果稿件存在较多问题,将会退回,不予发布。
(二)视频投稿
1.时长:15秒至5分钟。
2.大小:不超过1G。
3.格式:MP4或MOV,横版、竖版均可。
4.内容要求原创,政治合格,积极向上。
5.作品形式可以是创意短视频、视频日记(Vlog)、微纪录片或微电影。
6.来稿时请附上作品名称、作品介绍(不超过30个字)、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如果视频不符合要求或质量较低,将会退回,不予发布。
五、投稿截止日期
本次征稿活动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5日。
六、投稿方式
请将您的文章或视频发送至邮箱:mba001@ustc.edu.cn,并在邮件标题和文件名中注明“投稿+姓名+项目”。
七、作品展示
优秀作品将在《科大有约》栏目中发布,欢迎大家踊跃投稿,展示自己的风采与才华。
八、结语
《科大有约》栏目组期待着收到您的投稿,感谢您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MBA/EMBA项目的关注与支持,让我们一起书写成长,接力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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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公告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 现就我校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2026年我校接收推免生专业及人数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26年接收硕士推免生招生计划表》各专业推免生名额根据报考情况在招生总数中机动调整。最终接收推免生人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的人数为准。二、申请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在学校学习期间未受任何处分。(二)申请人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如所在学校尚未完成推免生资格评定工作,但预计可取得推免生资格者,也可申请)。(三)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在该校具有硕士授权点(报考专业学位类硕士可放宽至具有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四)申请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当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本科专业以申请人教育部学信网注册学籍信息为准)。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要求,部分学科(或方向)允许跨一级学科申请,详见《2026年部分学科(或方向)接收硕士推免生跨一级学科申请条件》(五)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申请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申请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三、申请程序(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9月5日至9月11日。报名网址:https://gs1.swupl.edu.cn/xzmis/zs/tmbm/user/index.jsp报名流程: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确认报名→下载申请表→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二)提交申请材料1.申请人须在9月12日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相应学院邮箱。(1)《西南政法大学2026年接收硕士推免生申请表》(报名系统中下载,须按表中要求签字盖章)。(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4)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5)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考生下载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按要求填写盖章后提交。(6)可提交校级以上(含校级)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或著作等。(7)可提交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托福、雅思等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2.注意事项:(1)我校2026年招收直博生,申请硕士推免生的考生可以同时申请直博生,有意申请直博的考生可以查看《西南政法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直博生)工作的通知》(2)硕士推免生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志愿,重复报名者,以系统中最后一次提交的志愿为准。(3)未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者,不予受理其申请。(4)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申请无效。(5)电子版申请材料上传要求:需用原件扫描,材料按上述清单顺序排列并编号,逐项分别扫描成单独PDF格式文件,将所有文件打包为一个文件压缩包后按“推免申请材料-申请专业-申请人姓名”的方式命名文档和邮件标题后发送至相应申请学院邮箱,请勿设置文件查看或解压缩密码。3.申请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与所提交申请材料必须保持一致,且申请信息务必真实、准确。4.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四、复试安排复试时间:9月20日至9月21日;复试方式:现场复试;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复试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告栏后续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做好行程安排。五、其他事项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在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学科需求、申请人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进入推免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告栏后续通知。西南政法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23-67258893,023-67258892电子邮箱:xnzfyzb@swupl.edu.cn2025-09-18 10: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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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会计硕士复试工作办法一、会计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办法制定依据依据《黑龙江科技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招生与培养情况,特制定本会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办法。二、工作原则设定(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确保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推免工作的规范性与公信力。(二)全面考查科学选拔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重点评估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及科研潜质等综合素质。其中,学术学位推免生侧重考查专业能力、创新能力与科研潜力;专业学位推免生侧重考查专业能力、实践能力与应用能力。(三)客观评价原则考生的专业能力考核成绩需进行量化统计;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原则上需量化呈现,或明确划分等次结果,确保评价标准客观可衡量。(四)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原则实行差额复试机制,坚持择优录取,以确保生源质量为核心,秉持“宁缺毋滥”的准则,严格筛选符合要求的推免生。三、推免生申请条件1. 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2. 为当前就读高校中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教育部备案的申请,均视为无效申请。3. 学习态度勤奋,钻研精神刻苦,本科阶段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能力发展潜力。4. 品行表现良好,诚实守信,学术作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行为及学术不端记录。5. 外语语种需符合所报考专业统考科目对外语语种的要求。6. 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四、组织管理架构(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会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并决策复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对复试工作进行亲自把关、协调与督查。(二)复试工作小组组建会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从复试委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包含5名专家及1名秘书,核心职责为负责复试过程中的考核与评定工作。(三)复试工作纪检小组设立会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复试工作纪检小组,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本次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督,保障工作合规性。五、申请程序说明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参加复试。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将不再保留。六、复试与拟录取流程(一)复试名单确定与通知1. 通过对考生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查与评议,确定最终复试名单。2. 复试通知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直接发送给考生,内容包含复试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3. 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收到复试具体安排;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复试”,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二)复试内容设定考生参加复试时,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该科目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内容整体分为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具体如下:1. 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5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掌握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及专业应用能力;侧重评估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专业能力倾向,同时加强对实践经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2.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50分):包含三个维度,一是创新精神及创新能力(10分),二是外语听说能力(20分),三是求学或工作阶段的学术成果、科研经历、学科创新竞赛参与完成情况,同时涵盖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质、举止礼仪及表达能力等(20分)。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复试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总成绩=(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90%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10%。复试合计满分100分,所有成绩计算保留四位小数;复试分值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三)复试报到材料提交考生在复试报到前,需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正反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本人信息页及注册情况页)。2. 本科阶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或成绩专用章。3. 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例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专业英语考试成绩单、司法考试资格证等,以及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可证明个人素质与能力的材料。(四)体检要求说明体检安排在考生入学报到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五)拟录取流程1. 学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进行综合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2. 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接收通知后,即完成录取流程。3. 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视为主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不再进行补录。七、其他说明事项1. 集体决策制度:在复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最终结果承担责任。2. 巡查和监察制度:管理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督查工作组,对推免生招生的全过程进行巡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同步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流程合规。3. 考生违规处理:考生在申请过程中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招生规定,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4. 工作人员违规处理: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若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八、联系方式1. 办公地点:管理学院MPAcc教育中心2. 学院联系电话:0451-880362693.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80364184.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2025-10-09 09: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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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6级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多元人才选拔机制,规范选拔程序,提高选拔质量,落实“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权利,确保公平竞争”的要求,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一、组织领导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包括制定实施细则、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受理信访。二、接收专业和规模1.学院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包括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公共经济制度与政策、劳动经济学,均接收推免生。2.推免生拟接收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学院2026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的50%。3.硕博贯通:社会保障、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公共经济制度与政策、劳动经济学专业分别接收不超过1名硕博贯通考生。4.直博生: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公共经济制度与政策专业分别接收不超过1名直博生。直博生可选导师名单如下:三、申请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3.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强的研究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培养潜质;4.大学英语(或其它语种)四级考试成绩530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或其它语种)六级考试成绩430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6.0及以上;或托福TOFEL/GMAT成绩达到满分的65%及以上;或GRE成绩310分及以上。上述外语成绩均为在大学期间参加考试并取得的成绩,且获得成绩截止日期同报名截止时间一致。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二)学科(专业)条件1.考生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或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为“B”以上(含)或前 30%(含);2.考生为经济类或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可申请我校经管类各专业;非经济类或管理类专业毕业生接收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接收人数的20%;3.考生来源于综合型大学理工类学科的不受比例限制。四、申请及考核程序1.填报志愿所有申请人(包括夏令营预录取考生)必须按照要求,分别先后在我校“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和教育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和确认程序,未在系统报名和确认者一律不接收。(1)填报时间:“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7月上旬-8月31日(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9月28日24:00前(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填报要求:每名申请人只能填报我院一个招生专业,多填无效。2.资格审查“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关闭后,我院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报学校研招办复审通过后,在学校研招办主页公布复试名单。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按照要求提交审核材料,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3.复试确认参加学院复试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1)考核时间:考核工作将依据上级政策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考核方式:线上网络远程复试(3)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专业面试成绩×70%+外语测试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和外语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4)其他说明或要求:专业面试形式为抽题回答,每名考生抽题回答2个问题。外语测试形式为听说能力测试,在专业面试结束后进行。直博考生、硕博贯通考生与普通推免生的考核方式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一致。所有考生都必须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用交谈的方式,由专人负责,考核不计分,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五、拟录取1.根据学校下达招生规模和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2.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分专业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保留到小数点后面2位),专业面试成绩分数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英语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3.申请我院直博生和硕博贯通的考生,分别在我院直博生和硕博贯通考生中排序录取,并先在其单列计划中按照综合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未录取者可列入普通推免生,按照普通推免生录取规则录取。4.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5.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务必于2025年9月28日24:00前(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陆教育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按照如下程序完成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操作流程图六、调剂1.调剂原则: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情况决定是否接受调剂,以及接受调剂的专业和人数。调剂录取时,以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征求考生意见确定调剂录取专业。2.调剂对象:学院不接受报考校内其他单位的考生调剂,院内各专业间可根据报考和复试情况进行调剂。3.调剂时间:另行通知。七、其他1.对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纪的推免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对已经入学者,取消学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本细则所规定内容与学校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学校文件为准。本细则由学院负责解释。3.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通博楼A区319办公室。4.咨询电话:(028)87092287,陈老师。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7月2025-09-15 15: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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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招收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作为我国首批具备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第三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安徽财经大学不仅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大学,更是安徽省高峰学科建设高校。自1985年开启研究生教育以来,学校学科布局持续完善,现已覆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与教育学八大领域,拥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为广纳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校攻读研究生,现将我校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的具体工作办法公布如下:一、招生计划安排1. 2026年,我校计划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总计50人,其中包含“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3人以及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1人。2. 最终实际招生人数,将以最后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后续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二、招生专业范围(一)推免硕士生招生专业推免硕士生(含“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招生对象)的招生专业,涵盖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专业,既包括学术学位硕士专业,也包含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二)直博生招生专业直博生的招生专业仅为应用经济学,有意向报考的考生可参考《安徽财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该专业的具体招生要求与培养方向。三、申请基本条件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及受处分记录。2.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实践技能。3. 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4. 必须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备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推免资格,最终推免资格需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且未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资格,均视为无效。5. 申请直博生的考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经济学类;同时需具备一定的科研水平,且必须提交两份由相关专业教授(或拥有相当职称的专家)签署的《专家推荐信》,以证明其科研潜力与学术素养。四、接收时间安排推免生通过系统申请的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至10月20日。在此期间,推免生需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考志愿的填写,并及时接收、确认招生单位发送的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确保各项流程按时完成。五、申请与接收流程(一)个人申请环节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准确填报安徽财经大学(学校代码:10378)及意向报考的学科专业,确保个人报考信息完整、无误。(二)资格审核环节学校将对推免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完成后,会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未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将不再另行通知。(三)复试环节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需按照复试通知中的要求,以及学校相关培养单位的具体安排,提前准备并提交所需材料,按时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或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四)拟录取环节各培养单位会将复试合格的考生名单上报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审核通过后,拟被录取的考生需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按照学校要求及时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六、奖助政策说明为支持推免生在我校顺利完成学业、开展科研工作,学校设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具体政策如下:1.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具体奖励名额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年度政策统一分配,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评选。2.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安徽财经大学注册学籍且处于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资助资金按规定定期发放。3. 学业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不包含未将全部人事档案关系转入学校的研究生以及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金额为12000元,二等奖学金为8000元,三等奖学金为4000元;新生学业奖学金的参评覆盖面为100%,推荐免试研究生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4. “三助一辅”岗位资助:“三助一辅”岗位包含助研、助管、助教与辅导员助理岗位。其中,助研岗位由研究生导师或所在课题组负责选聘;助管、助教及辅导员助理岗位,由设岗单位联合设岗教师共同选聘。岗位津贴发放标准与方式如下:助研岗位津贴每学期按5个月发放,每月金额为300—500元;助教、助管与辅导员助理岗位津贴每学期按4个月发放,每月金额为400元。每学期的“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将在完成岗位考核且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以上奖助政策的具体评选办法,需以学校当年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学校将根据政策调整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七、其他注意事项1. 学校在推免生招生工作中,将严格遵守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2. 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若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且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3. 推荐免试研究生在入学后,可优先选择研究生导师;同时可提前与导师沟通,接受导师的学术指导,并参与导师主持的科研项目,开展科研训练,提升科研能力。4. 若本工作方案的内容与教育部2026年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将以教育部发布的有关规定为准,学校会根据上级政策及时调整相关工作安排。5. 建议考生密切关注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便及时了解学校最新的招生政策,查询推免生招生相关的通知、信息,避免错过重要流程。八、联系方式1. 联系地址: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院(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龙湖东校区一号行政楼C209室)2. 联系电话:0552-31690513. 联系人:孙老师、查老师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6日2025-10-13 09: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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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科学院大学(14430)网报公告本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要求,结合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 “国科大”)实际招生工作安排制定,现向社会公布。考生须仔细阅读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国科大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公告。若未按公告及政策要求报名,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未按要求提交必备材料等,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一、报考资格与招生计划说明(一)报考资格审核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须认真查阅国科大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及具体培养单位(含北京市内外各相关研究所、各院系)的招生简章,明确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确保自身符合报考资格后再提交报名申请。(二)招生计划参考2026 年硕士研究生统考考生报考的相关专业、考试科目等信息,可查阅国科大 2026 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规模,仅作参考,不作为实际录取依据。实际招生人数需以教育部下达国科大的招生计划总数为基础,结合国科大分配给各培养单位的 2026 年招生计划数,以及各培养单位根据生源状况、学科特点与布局、师资队伍等因素核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考生需及时关注报考培养单位官网发布的报考相关信息(含接收推免生情况),也可通过邮件或电话咨询培养单位招生部门,理性选择报考的培养单位与招生专业。二、报名流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完成以下操作: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填报报名信息、网上缴纳初试费,并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一)网上报名时间安排:(1)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日 9:00—22:00;(2)正式网上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 9:00—22:00;(3)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已填报的网报信息,或重新提交新的报名信息,但最终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信息。培养单位选择与信息填报:(1)凡报考国科大的考生,报名前需确定目标培养单位(北京市内外各相关研究所、各院系);(2)网上报名时,“招生单位所在地区” 需选择 “北京”,“招生单位名称” 选择 “中国科学院大学”,“院系所名称” 选择拟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按网报系统提示完成报名信息填报。报名信息填写要求:(1)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报考材料;(2)填写网报信息时,需重点核对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关键信息,确保无误;(3)特别注意:“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三项关键信息,一旦提交报考信息,无论是否已缴纳初试费,均无法修改;若确需调整,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先取消已填报的无效信息,再重新报名并缴纳初试费。报考点选择规则:(1)报考国科大各培养单位的考生,须严格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招考公告及报考点公告要求选择报考点;因未按公告要求选择报考点,导致无法通过网上确认或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报考国科大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3)报考国科大的非应届统考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历信息填报细节:(1)往届生填写学历信息中的 “毕业证书编号” 时,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填写证书右侧的 16 位以上数字编号(不要填写证书序列号,如 “No.****”);(2)若原毕业院校因更名等原因未在网报系统 “毕业学校” 可选列表中,需在 “毕业学校” 栏选择 “其他”,手工录入毕业证书上原毕业学校的名称(即证书加盖印章的名称);(3)国(境)外学历学位考生填报证书编号时,须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认证报告编号。学历(学籍)信息校验:(1)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2)为确保校验顺利,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3)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完成核验,网上确认时按考点公告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4)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使用现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完成注册与填报,网上确认时按考点公告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等)。初试费缴纳:(1)多数报考点实行网报期间 “网上支付” 初试费的方式,缴费成功后,考生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仅缴费未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2)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申请;具体缴费要求以各考点公告为准。(二)网上确认确认要求:所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所选报考点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方可生效;未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报考点 / 招生单位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须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确认材料与核对:(1)考生须按报考点规定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完成考点要求的确认手续;其他报考证明材料需依据所选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准备;(2)网上确认期间,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重点确认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习方式及考试科目等内容;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予考试。三、《准考证》打印考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四、其他注意事项初试时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报名有效性与账户安全:(1)考生只有完成网上报名、缴费、网上确认全部流程后,报名才有效;(2)网上报名后,考生需牢记研招网用户名及登录密码并做好保密,查询与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打印准考证、网上调剂等操作均需使用该账户。初试费退费:(1)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点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分配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2)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其所缴初试费由研招网统一对账结算后办理退费,预计于 2025 年 12 月底返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3)为确保退费顺利到账,考生在此期间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退费出现问题,需及时联系研招网客服。信息获取渠道:从网上报名开始至考试结束期间,因教育部网报系统未开放考生联系方式下载功能,国科大及各培养单位无法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相关信息;考生须主动关注国科大招生信息网或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中发布的考试考务通知 / 公告,及时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避免遗漏重要信息影响考试。推免生录取要求:所有被国科大各培养单位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 填报志愿、完成接收拟录取相关程序;已被接收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招生考试的网上报名与确认,否则将取消其推免拟录取资格。个人信息变更提示: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至硕士入学前,请勿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因信息变更导致录取检查错误、无法录取、无法进行学籍注册或新生入学落户等问题,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尽事宜:本公告未提及的其他事项,均以教育部、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0-22 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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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1. 2026年我校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的拟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可通过《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进行查询。该《专业目录》包含丰富的关键信息,如各招生学院(部)的咨询方式、对考生前置学历专业的要求、具体考试科目、学位类型(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等,是考生规划报考方向的重要参考依据。2. 特别提示:《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五位数为“Z”的专业属于我校自设专业,此类专业围绕学科发展前沿与特色方向设置,考生在选择时可重点关注其培养目标与课程体系。3. 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的生源质量、学科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对初始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招生资源的合理配置。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及时公布,考生需留意相关通知。二、报考基本条件(一)国籍要求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合法的报考资格。(二)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考生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习惯,符合研究生阶段对思想政治素养的基本要求。(三)身体健康要求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科研与实践活动需求。(四)学业水平要求考生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学业水平条件:1. 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需注意的是,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即新生报到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2. 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往届本科毕业生)。3. 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报考更高层次或不同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4.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规定专业(具体哪些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需参照《专业目录》),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2)已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及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能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正式学习证明与完整成绩单;且报考专业需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语种均可)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外语专业考生无需满足此项要求)。(五)特殊身份考生要求1. 我校明确规定,研究生不得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若为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当前就读学校的同意,并在考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本指南第六点“报名”中(二)的相关内容);在网上报名时,此类考生须在“备用信息1”字段中填写“在读”字样。此外,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从原培养单位办理完成退学手续,确保学籍状态符合我校要求。2. 考生须严格符合《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如部分专业对前置专业的限制、对科研经历或实践能力的特殊要求等,确保自身条件与专业培养需求高度匹配。三、几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特殊报考条件(一)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考生除需满足本指南第二点“报考基本条件”的所有要求外,还需满足前置学历专业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即前置学历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具体而言,非法学专业指非普通本科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非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公安与司法大类相关法律专业、非自学考试形式法学类本科专业,且未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背景。(二)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考生需同时满足本指南第二点“报考基本条件”的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前置学历专业)须为法学专业。法学专业具体包括:普通本科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公安与司法大类的有关法律专业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本科毕业生、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三)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教育管理(教育专业学位)考生需满足本指南第二点“报考基本条件”中(一)(二)(三)(六)的各项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复试前按照招生学院(部)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进修成绩单等):1. 本科毕业后,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需先满足我校相关学业要求(具体为: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及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与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外语专业考生除外),且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此条件仅适用于工商管理专业)。四、学习方式、报考类别、学制及收费标准(一)学习方式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与职业规划选择: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学习,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实践实习等培养环节,确保投入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完成学业。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在从事本职工作或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通过周末集中授课、节假日学习、线上线下结合等灵活时间安排与多样化学习方式,进行非脱产学习。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2026年我校全国统考非全日制专业包括:045101教育管理、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3. 学历学位证书说明:无论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要在我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标准,均可按照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获得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并被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证书,两类证书均受国家法律认可,具有同等效力。(二)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考生需结合自身就业规划自主选择:1.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的报考类别,将在录取阶段自动生成对应的录取类别信息,毕业后需按照该类别对应的就业方式落实工作;一旦报名信息确认,报考类别、录取类别及就业方式均不可修改,考生需谨慎决策。2.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照合同约定到定向单位就业。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如劳动争议、离职手续办理等),需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3.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按照“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就业,学校将为其提供就业指导、招聘信息推送等就业服务。4. 特殊规定: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及对口支援专项计划的考生,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不得选择非定向就业。 (三)学制与培养校区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学制、学费标准,以及培养(住宿)所在校区等信息,可参考《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及培养所在校区》文件,最终信息以学校研究生院正式公布的内容为准。(四)收费标准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将参照东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中公布的相关内容执行;最终收费标准需以入学当年相关主管部门(如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批复的标准为准,考生可提前登录该栏目了解往年收费情况,为学业规划做好经济准备。五、奖助办法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将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2026)》执行。该方案仅适用于人事档案完整转入我校,且未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全日制研究生,自2026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施。方案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等多种奖助类型,具体的申请条件、资助标准、评审流程等细节,考生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方案全文,提前了解奖助政策,为研究生阶段的学业生活提供保障。六、报名流程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并按要求缴纳报考费,逾期将不再补办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一)报考点选择考生需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的要求,选择本人学习所在地、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具体的报考点选择要求,可参考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对应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避免因报考点选择错误影响报名流程。(二)网上报名1. 报考资格自查: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研读本指南中的报考条件、《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定,逐一核对自身条件,确认符合报考资格。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期间,我校将安排专人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包括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的证明材料、“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专项证明材料、跨学科考生的前置专业信息、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报名信息等;考生需按照要求报考并提交材料,若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应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否则将不予准考。2. 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具体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预报名阶段填写的信息与正式报名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报名开放时段为9:00-22:00,考生需在该时段内完成报名信息的填写与提交。3. 报名平台与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的网报公告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考生的报名号、登录密码,以及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是后续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关键依据,务必截图保存并妥善留存,避免丢失。4. 奖惩情况填报:考生需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的奖惩情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时,因违纪、作弊行为所受处罚的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的情况;以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说明的其他奖惩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5. 学历(学籍)校验与材料补充: (1)网报期间,“研招网”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确认信息的有效性与准确性。 (2)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无法参加考试。考生需在报名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进入硕士网报模块提交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及操作说明以系统提示为准,常见材料包括: ① 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届时可毕业考生:提交学习期间的完整成绩单及在读证明(需注明预计毕业时间)。 ② 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交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或主考院校、网络教育平台)出具的成绩证明,证明需明确标注已修课程成绩及预计毕业时间。 ③ 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④ 已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 在读研究生: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退学证明,证明需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明确标注“同意报考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或“已办理退学手续”。 ⑥ 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除提交上述学历(学籍)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目前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户口簿个人信息页(需标注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记录),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证件号码变更证明。6. 初试加分与照顾政策申请:符合《管理规定》条件,且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照《管理规定》及“研招网”的要求,准确填报申请信息(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加分、少数民族地区考生照顾政策等)。教育部将组织相关部门、报考点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最终加分情况以教育部下达的审核结果为准;相关考生需在复试前,按照我校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如退役证、户籍证明等),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的加分或照顾政策。需注意的是,加分项目与照顾政策不可累计享受;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与照顾政策(具体规定可参考《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7. 报名信息真实性责任: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如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等关键信息)、填报虚假信息、伪造报名材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8. 诚信考试承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在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诚信参加考试。9.残疾考生如需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三)网上确认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具体信息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2.所有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可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七、考试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整体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考生需按要求依次完成各阶段考核,具体安排如下:(一)初试阶段考试时间与地点: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为初试统一时间,考生需在该时段内参加所有科目考试;初试具体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规划安排,考生需在考前通过准考证确认具体考场信息。准考证获取与使用:考前 10 天左右,考生需自行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考试时间、地点、允许携带的考试用品等关键信息及要求,均以准考证标注内容为准。需特别说明的是,本年度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中,无考试时长超过 3 小时的科目,且无需要使用计算器、画板、画笔等特殊工具的自命题科目,考生按常规考试用品准备即可。入场凭证要求:考生参加初试与复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请考生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使用和保管证件,避免因证件遗失或损坏影响考试。考试科目查询: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可参考《东北师范大学 2026 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部分对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会在《专业目录》“备注” 栏中明确标注。其中,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包括:101 思想政治理论、201 英语(一)、204 英语(二)、202 俄语、203 日语、301 数学(一)、302 数学(二)、303 数学(三)、311 教育学专业基础、312 心理学专业基础、314 数学(农)、333 教育综合、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398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397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97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除上述科目外,其余考试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科目。(二)复试阶段复试资格与名单确定:各招生学院(部)(以下简称 “招生院部”)会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因素,在复试开始前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具体成绩要求及复试名单。复试前,各招生院部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复试细则(包含复试时间、地点、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与复试名单,考生需及时关注查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组织,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专业目录》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若某专业合格生源数量不足,将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我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破格复试申请。加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部分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加试具体科目、跨学科报考的认定标准等,可参考《专业目录》相关内容;是否属于跨学科报考,由各招生院部根据考生前置专业与报考专业的关联性进行判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四类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该科目成绩将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复试结果影响: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我校不再对其进行后续录取流程审核。报考资格审查:复试开始前,我校将对所有进入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籍证明等报名材料,以及考生整体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全面的审查。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不得参与后续考核。复试规则依据:复试相关的具体规定与细节要求,以复试前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考生需以该办法内容作为复试准备与参与的核心依据。八、录取流程(一)拟录取名单确定与公示各招生院部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细则,综合考量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统一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接受考生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再进入后续录取流程。(二)体检安排体检工作将在考生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后组织开展。体检标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对身体条件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九、其他重要说明特殊招生类型办法:推荐免试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及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办法,将由我校另行制定并发布,相关考生需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后续通知。退役人员免初试政策:根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内容:“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此类考生的招生计划单独列出,相关考生需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审核通过后,需在全国统考考生复试期间,按照对应招生院部的复试安排参加复试。考生军功表彰是否符合免初试条件,由教育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与免初试复试环节。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对口支援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单独设置,招生对象为受援高校的在职教师,且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含本科同等学力)与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同时符合本报考指南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此类考生需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包含初试与复试),网上报名时,须在 “备用信息 1” 字段中填写 “对口支援” 字样。复试录取工作将按照当年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录取工作文件执行,考生报考类别须选择 “定向就业”,毕业后需回到原工作单位服务。现役军人报考: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需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定的规定与流程办理报名、考试等手续,确保符合军队与地方教育部门的双重要求。招生声明:我校从未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研究生招生信息发布、宣传推广、报名协助等相关工作。具体声明内容可参考《东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的郑重声明》。政策调整与补充:本报考指南中未提及的未尽事宜,我校将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若 2026 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新政策对相关安排进行调整,并及时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调整内容,确保招生工作符合国家最新要求。十、咨询方式及监督举报途径考生需密切关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各招生院部官网发布的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招考流程、时间节点、政策要求等信息。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服务号 “东师研招” 推送招考相关资讯,建议考生关注该服务号,及时获取最新动态。若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一)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08(二)招生院部咨询关于报考专业的培养方向、课程设置、导师信息、跨学科报考判定标准、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等具体问题,需咨询对应招生院部,各招生院部的咨询方式可参考《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部)及咨询方式》文件。(三)其他专项咨询方式学籍相关问题:咨询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电话:0431-85099629;学制及培养环节问题:咨询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电话:0431-85098152/9602;奖助学金、档案管理、定向合同问题:咨询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办公室,电话:0431-85099691;住宿相关问题:咨询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办公室,电话:0431-85099717;学位授予相关问题:咨询学位办公室,电话:0431-85099638;学费相关问题:咨询财务处,电话:0431-85099359;就业相关问题:咨询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电话:400-998-7757。(四)监督举报方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监督,具体监督举报方式以东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官方网站公布的内容为准,考生与社会各界可通过该渠道反映招生过程中的问题。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9 月2025-09-29 15: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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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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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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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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