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学科专业带头人和研究生指导教师等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在工作小组指导下,成立相应学科(专业类别)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少于三分之二),实行组长负责制,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结合复试方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学院负责组织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历加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三、复试
(一)复试成绩要求
在满足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学院结合招生计划、考生生源和复试差额比例等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类别)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1.一志愿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报名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学科专业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资产评估(025600)总分≥300分,会计(125300)总分≥190分。
2.复试比例
各批次调剂考生参加不同复试批次的复试成绩要求及差额比例以不同复试批次的公告为准。
各批次调剂复试采用差额复试,工商管理学、应用经济学、资产评估、应用统计、数字经济、工商管理、会计(非全日制)执行差额比例以当批次调剂公告为准。按比例划定分数线后总分相同者同时进入复试范围,若符合调剂申请条件考生上线人数未达到计划招生差额人数的专业,按照实际申请人数确定。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考生在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
(https://yjsxt.qu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
提供材料包括: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盖章成绩单或自考成绩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入伍前的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学院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后对录取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我校加分及审核政策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附件3)执行。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学院2025年所有学科(专业类别)一志愿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志愿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笔试考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说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等。
1.笔试考试: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历加试。
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每门满分100。现场复试笔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笔试的流程完全一致。网络远程复试笔试的考生需按要求下载《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答题模板(A4纸)》并打印,笔试答卷提交按《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执行。
(1)专业课:考试科目以学院公布的复试科目大纲为准,计入复试成绩。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其它学科(专业)占复试总成绩的50%。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理论: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学院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形式为笔试。
2.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35%,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为保证复试成绩的公平、公正,按“复试小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式,计算考生专业面试成绩或笔试面试混合方式成绩;计算后的成绩,须由面试小组所有成员签名确认。采取多组复试的专业,同一学科(专业类别)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并制订相应导师评分的管理办法尽量消除组间分数差异,以保障各组成绩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平性。
3.英语听说测试
复试小组中包含有2名业务水平高、英语口语水平好的教师负责英语听说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英语听说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15%。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与心理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心理素质考核由学院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具有学生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经验的教师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以面试方式进行。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院将逐一形成书面材料备案。
复试全流程须录音录像,音像材料需严格密封,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后交学校保存。
(四)复试具体安排
1.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2日-23日,报到时间:3月22日8:00-11:00 C1-4一楼大厅;笔试时间:3月22日14:00-15:00专业课,3月22日16:00-17:00思想政治理论,考场另行通知。面试时间:3月23日8:00-18:00。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要密切关注学院网站信息,及时了解学院复试环节、时间安排和相关制度,严格按规定流程上传材料并参加复试,务必保持注册手机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调剂考生参照《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提前完成相应网络远程设备和软件的安装和调试。考生以在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报名材料时预留的手机号码进行主辅机位腾讯会议注册,以便系统身份认定。
3.调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无故中断。如确因设备故障或网络信号不畅等技术问题致笔试(面试)中断,调剂考生应立即电话0532-86870253联系学院金老师。
4.调剂考生需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进行远程笔试及面试。在网络远程笔试考试结束5分钟内按规定要求提交答卷,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该门课考试,并按零分处理。
5.如确因网络原因,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试或答题信息提交工作,可申请一次“再次笔试(面试)”,经复试小组组长确认同意,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同意,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再次进行笔试(面试)。
6.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取消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对已入学考生将取消学籍,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体检
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医院组织,具体安排详见入学指南,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调剂
学院调剂工作基本要求及工作程序根据《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和《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实施。
五、录取
(一)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1)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和会计专业硕士
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10%+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5%。
(2)工商管理专业硕士、会计专业硕士以外其它专业
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5%。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录取总成绩
录取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6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40%;
其中: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二)录取总成绩的排序及使用
同一学科(专业类别)一志愿考生和各批次调剂考生要根据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序,依次录取。
在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范围内,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类别)分配名额,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规则如下:
1.考生总成绩是按学院招生学科(专业)分别排序。
2.会计专业硕士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
3.参加同一学科专业同一复试批次的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
4.复试合格但因差额未能录取的所有调剂考生,如再次申请调剂到我校其他有缺额且笔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类别),可由考生申请、经拟调剂学院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同意,无需再次复试,以最近一次复试录取总成绩参加录取排序。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1.录取时,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2.学院可以将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以便在拟录取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计划调整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
3.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青岛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样本)》(附件7),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4.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放弃的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的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拟录取。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认真落实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复试录取全过程管理。在复试过程中,学校派出督查工作组对学院复试组织情况、复试各个环节进行督导检查。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工作,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违纪违法情况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各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
纪检监察部门: 0532-85071099,jiwei@qu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2-85071303,yzb@qut.edu.cn。
(三)信息公开制度
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或公示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各学科、专业类别招生人数、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业务要求、不同复试批次所采取的复试差额比例,“双机位”远程复试组织管理要求以及具体流程、内容、方式、复试成绩使用办法、录取排名方式等,以及具体复试合格要求条件和不予录取情况)、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等。
(四)回避制度
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五)复议制度
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或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举报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答复。
(六)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老师 办公电话:0532-8687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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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及教育部和云南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 2025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2025 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二、复试录取工作机构(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纪检处负责人、研究生院行政负责人、研究生院分管研究生招生领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任务和职责包括:制定研究生招生考试、计划分配、复试、录取等宏观政策,指导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开展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全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行政负责人,研究生院分管研究生招生领导以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任务和职责包括:按年度执行国家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审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解决招生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处理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的其他重大事宜。(三)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组长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行政负责人担任。小组设置纪检委员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担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负责人应为小组成员。具体名单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任务和职责包括:负责按照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编制和审定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计划分配、复试、录取等工作的实施细则,并负责监督执行;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招生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及其他重大事项,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三、复试录取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一)复试分数线确定与调剂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和招生计划,确定《2025 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第一志愿上线情况,确定需要调剂的专业和计划,按照《云南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要求调剂考生。(二)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和查询按照差额复试原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一般不低于 120% 的复试差额比例,从满足《2025 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分择优确定复试考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通过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调剂考生复试名单通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网站或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调剂服务系统”)查询。(三)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3 月中下旬至 4 月 20 日,其中第一志愿应于 4 月 1 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 月 20 日前应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四)复试方式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方式多批次复试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但同一批次的复试方式须相同。我校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的平台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远程面试” 系统。具体复试方式及要求详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五)复试结果公布复试结束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复试结果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公布。(六)拟录取原则及公示拟录取原则(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提前公布的各招生专业(或方向)的招生名额:① 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从第一志愿(不含校内调剂考生)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取。② 若该专业(或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后仍有招生名额剩余,则按总成绩择优拟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复试成绩仍相同,则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初试总分、科目依次择优顺序(如:初试总分、思想政治、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语、业务科 1、业务科 2),具体要求详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2)非全日制专业只按定向就业方式录取。(3)以下情况考生不予录取:① 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② 复试成绩不及格。③ 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不及格。拟录取公示(1)体检不合格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列入拟录取公示名单。(2)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为 7 日。(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录取和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备案信息为准。(七)体检体检要求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项目(1)五官科:视力 / 矫正视力;(2)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甲状腺、脊柱;(3)内科:血压、发育及营养情况、神经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4)心电图;(5)化验检查:肝功、肾功、血糖测定;(6)胸部 X 透视(肺结核)。体检其他注意事项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在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近 2 个月内(按提交截止时间计算)的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时间详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四、复试录取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提前组织工作人员和考生进行模拟演练,考生须配合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各项复试准备工作,拒不配合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严格复试资格审查。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明确复试资格材料提交方式和提交截止时间。重点对复试考生以下材料进行审查:(1)考生身份验证审查身份证、准考证,重点审查复试考生身份是否相符。(2)考生初试考试成绩审查考生初试考试成绩是否达到《2025 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学历学籍审查考生学历学籍是否真实,可审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4)审查毕业年限及毕业专业① 学历为高职高专毕业的考生,毕业须满两年或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 2025 年 9 月 1 日)。②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等硕士研究生毕业须满 2 年或以上,本科毕业须满 3 年或以上,高职高专毕业须满 5 年或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 2025 年 9 月 1 日)。③ 法律(法学)考生高校毕业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代码为 0301)。④ 法律(非法学)考生高校毕业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代码非 0301)。(5)享受照顾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进行申报,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定向协议书和户口本复印件。(6)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7)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等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8)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的考生须提交立功表彰相关证明材料。3. 考生须严格按照学校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4. 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五、复试考核内容与成绩计算(一)复试考核内容专业综合测试主要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结合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科研潜力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高职高专、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按招生章程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组织,每门课程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试题可采取综合性、开放性多种形式,具体方式详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复试期间进行组织,考核形式由各单位自主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审查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可采用面试或函调方式进行。(二)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所有成绩计算应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 = 外语测试成绩 ×20% + 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60% + 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20%。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旅游管理以及项目管理等初试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专业的复试成绩由外语测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以及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四项内容构成,各项成绩所占复试成绩比例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学科和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公布。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科目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初试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60% + 复试成绩 ×40%。六、复试费用标准复试费:100 元 / 人,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加收 80 元 / 人。七、监督与复议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到复试现场或通过网络巡查平台进行巡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各单位纪委书记(纪委委员)须全程监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凡违反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疑问,可在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不得作为复议材料。考生如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在 2025 年 4 月 25 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和反映。(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 - 65128174邮箱:yzb@ynufe.edu.cn地址:云南财经大学行远楼 A305 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学校纪检处电话:0871 - 65114879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八、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8-15 10: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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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及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部署,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招生考试工作的根本标准,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二、组织机构(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考试招生工作。(二)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统筹、协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三、复试对象(一)达到2025年上海海洋大学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二)达到我校各学院调剂要求并接受我校调剂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四、复试内容和方式(一)复试内容1.为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内容。坚持分类指导,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学术素养、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可设定以下考查指标:(1)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思想观念、道德品质等);(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3)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4)外语能力(听说、读译等);(5)学院设定的其他考查指标。2.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增加思想政治理论相关知识的考核,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4.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5.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6.心理普查测试。考生在复试前须登录网址:http://210.5.159.76:6011/ ,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于每天9:00-17:00致电:谢老师(18939838576);王老师(18019006081);张老师(021-58559439转828)。(二)复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个别专业可根据需要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复试安排以各招生学院发布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复试通知为准。五、复试时间及资格审查(一)复试时间拟定于3月下旬起开展一志愿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以各学院官网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二)复试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 下载模板)2.应届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3.往届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验证)4.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1份。5.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院系)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1份。(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 下载模板)6.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8.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按照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提交相应材料。9.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复试材料。考生须保证复试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六、调剂我校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考生调剂。具体办法详见后续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上海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七、录取(一)录取成绩计算1.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成绩。2.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公共管理专业的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3)*0.7+复试成绩*0.3。3.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拟录取人员名单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3.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每门考试科目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体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九、监督与管理(一)实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参加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教师和复试工作人员应当回避接触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学院要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三)学院畅通有效的申诉和监督渠道,考生如对学院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诉。(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巡视与督察。咨询电话:021-61900053(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监督电话:021-61900075(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监督邮箱:yjsb@shou.edu.cn十、其他本办法由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2025-08-20 10: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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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机构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研究生院院长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政策,领导处置各类研究生招生突发事件。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对学院复试录取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和学科专家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政策,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制定后应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根据复试方案要求开展包括复试专家、工作人员、考生等的培训工作,组织演练。按规定开展本学院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根据考生申诉,对本学院有关考试招生过程进行核查、处理并给予答复。3.学院复试小组学院可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应学科专业(方向)负责人担任,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1人须具备良好的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能力,与考生有利益相关的成员须回避。复试小组根据学院复试方案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确保复试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复试小组应配备足量秘书人员协助复试组织等相关工作,秘书不参与复试评分。4.学院纪检督查小组学院成立纪检督查小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一般由学院纪委委员组成。学院纪检督查小组对学院复试录取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重点督查复试考核程序的规范性,不干预具体业务工作。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调查处理学院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并及时上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三、复试形式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四、复试时间及地点1.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4日—4月3日;调剂复试时间为4月8日—4月15日。2.复试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北校区(具体地点各学院另行安排并通知)。五、复试内容根据分类选拔要求,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其中专业知识考核一般采用笔试形式,综合能力考核一般采用面试形式,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知识考核要求自行确定是否需要加试其他内容,包括实验或上机考试等。考核具体要求在学院复试方案中予以公布。1.专业知识考核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2.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学院可要求考生提供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能力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在综合能力考核中参考评议。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一般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初试中已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本项考核由学院纳入面试环节,在复试方案中予以公布,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初试中未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5.心理健康评测心理健康评测是对考生个性心理特征进行评测的重要方式,作为复试录取参考。6.诚信评判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健全举报制度,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审核和甄别力度,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六、复试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3月21日起各学院陆续发布复试方案。1.复试分数线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实际情况,按照一般不低于120%比例差额统筹划定复试分数线,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2.制定复试方案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主要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复试流程、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原则上为30%-50%,由各学院根据考核要求自行确定并公布。3.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学院须对拟准予复试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得参加复试。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存疑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满足《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中规定加分政策要求且通过审核的,须在3月23日前向学校研招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复试考核专业知识笔试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由学院组织进行。综合能力面试由各学院组成的复试小组组织进行,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考核方式、考核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其他内容考核组织形式由学院自定。5.体检体检工作一般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不合格。6.其他考生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成绩合格的标准由学院在复试方案中明确。有以下情况者视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1)未参加复试者;(2)复试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七、调剂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按照实际需求,合理制定调剂政策,由学院另行通知。八、录取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制定的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同时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学校将再次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九、公示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十、申诉渠道学院成立纪检督查小组,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调查处理学院招生录取过程中的考生申诉问题,具体见学院复试方案。考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程序向研究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申诉。申诉电话:029-81891244申诉邮箱:yzb@xidian.edu.cn十一、咨询方式研招办咨询电话:029-81891244学院咨询电话:https://gr.xidian.edu.cn/info/1059/9063.htm2025-08-01 11: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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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浙江理工大学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注意事项我校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统一参照《浙江理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所有推免生的复试、录取环节,均需通过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保流程规范、信息可追溯。一、复试资格审查(一)材料准备要求考生参加复试前,需按以下清单准备并提交相关材料,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将作为资格审查的核心依据:身份与学籍证明:本人有效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 1 份(复试时需携带原件,供现场核验身份);学业成绩证明:本科期间所有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1 份,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需携带备查,确保成绩真实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 / 六级考试成绩单、TOEFL 或 IELTS 等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 1 份(原件需携带备查);荣誉奖励证明:大学期间获得的各类荣誉称号、学科竞赛奖项、技能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原件需携带备查);科研能力证明:在校期间参与学术科研、科技创新活动的相关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申请的专利证书、科研项目参与证明等复印件 1 份(原件需携带备查);思想政治审查材料:《浙江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原件 1 份,需提前由考生本科所在学院的政治工作部门审查并盖章(该表将在考生确定拟录取后,转至学校学生线存档);直博生专项材料: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额外提供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 2 位教授(或研究员)出具的推荐书原件 1 份(推荐专家不得包含拟报考导师);艺术类考生专项要求:考试所需工具由考生自行准备。(二)审查结果与凭证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学院负责,审查通过的推免生,将获得《推免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考生需凭《推免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后续所有复试环节,未取得合格单者不得进入复试。二、复试日程安排复试包含体检、报到审查、心理测试、笔试、面试、外语测试等多个环节,各环节时间与地点按以下要求执行:(一)体检安排校内考生:体检时间:2025 年 10 月 13 日;体检地点:下沙校区考生在学校校医院,临平校区考生在临平区运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要求:体检无需空腹,需通过扫码支付体检费 60 元;各学院需在 10 月 11 日上午 11:00 前,提交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至相关部门。校外考生:可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近三个月内的体检结果寄达报考学院,逾期未提交视为体检不合格。(二)考生报到与资格审查组织主体:由各招生学院自主负责;时间与地点:由各学院根据复试整体安排确定,考生需以学院通知为准,按时前往指定地点完成报到与资格审查。(三)心理测试组织要求:具体时间与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特殊说明:本校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因前期选拔时已参加过心理测试,本次无需重复参与;各学院需至少提前一天将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名单发送至研招办相关人员,并通知考生按时参加测试。(四)笔试、面试及外语测试时间与形式: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具体日程,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与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方式:采用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本校考生统一参加现场复试,校外考生采用线上复试;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复试内容、考核标准必须保持一致,确保公平性。操作规范:复试环节需做到全程、全方位、无死角录音录像,录像资料需存档备查;每个笔试考场需安排 2 名及以上学校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担任监考;开考前,笔试与面试教师需将个人手机交学院统一保管,同时要求考生关闭手机并统一收管;线上复试需参照《浙江理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执行;若组织业务课笔试,各学院需认真填写《业务课笔试签到表及考场记录单》,并在学院内存档留存。考核内容:复试环节主要包含业务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具体操作规范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考生(统考生)复试要求一致。三、推免生类型我校 2026 年接收的推免生包含两类:普通类型推免生:符合教育部推免资格要求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通过学校研究生支教团选拔,具备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该类考生心理测试可免重复参与)。四、推免服务系统操作要求推免生报名、复试通知接收、拟录取确认等关键环节,均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系统开放时间与功能如下:报名功能:9 月 22 日 9:00 起,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通知发送功能:9 月 23 日 9:00 起,系统开通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发送功能,各学院将通过系统向考生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并确认。研究生院研招办2025 年 9 月 22 日2025-09-30 10: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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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位考生:感谢您申请中国农业大学MBA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5〕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特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制定本办法。一、组织管理为切实保障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我校MBA中心特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进行,该小组由学院中心领导、导师代表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2025年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工作小组在招生工作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录取原则,全面衡量考生情况,择优录取,做到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联考复试分数线为:工商管理硕士(125100)总分≥151分,英语≥40分,综合能力≥90分满足以上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取得我校MBA复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中国农业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名单》请登录研究生招生申请系统,前往“通知公告”栏目查看(https://yzk.cau.edu.cn)注:1、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2、请各位考生在复试阶段保持手机畅通。3、我校MBA中心不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调剂。三、复试程序复试信息确认考生请在3月18日18:00前登录我校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k.cau.edu.cn) 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进入后点击“确认参加复试”按钮,提交复试审查材料并缴纳复试费。逾期未进行复试确认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前,MBA中心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的数据比对)等方式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复试材料齐全、合格方能进入复试。因未及时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而造成不能参加复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复试方式及时间(1)复试采用现场方式开展,包括笔试和面试;(2)考生参加复试时须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请提前做好准备;(3)复试考核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和23日两天,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复试。复试现场,需交材料清单如下:(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封面(附件3下载);(2)联考成绩单和准考证;(3)中国农业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4下载);(4)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一份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5)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份;(6)学历认证报告一份: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②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文件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其中一项(7)盖红章的大学成绩单(由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的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公章;档案未在工作单位的,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的大学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8)背景材料(主要包括《推荐信》、教育类获奖证书、工作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级等、创业经历,海外工作或学习经历,地市级奖励等体现考生综合素质的资料复印件,非必交项);(9)详细中文个人简历六份(一份装订)英文简历3份(一份装订)。请将以上材料按照1-9顺序进行装订,复试现场提交进行资格审核。四、复试安排及流程复试时间1、时间:2025年3月22日至23日(两天),请着正装参加面试。2、地点: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经济管理学院节约楼(东南门入校)3、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详细个人简历(英文2份,中文5份)、笔试文具及其他要求携带的现场资审材料。4、要求:请复试考生8:00前到达指定考场,8:30前携带考试文具进入笔试考场,迟到15分钟(含)及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请复试考生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详见附件2)。复试安排及考核内容五、复试成绩录取成绩按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确定,其中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构成如下:专业能力笔试:满分20分(闭卷),主要考察考生专业能力。政治理论笔试:满分10分(闭卷),考察考生对思想政治理论的掌握和理解。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分,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专业能力面试:满分60分,主要考察专业知识(20分)、综合素质与创新(3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10分)。复试为差额复试,所有达到中心复试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须全程参加复试各项复试环节,否则成绩无效。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被复试专业拟录取。六、体检与拟录取1、复试期间暂不要求体检,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2、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公示,一般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一天发布。考生可在中国农大MBA微信公众号(CAUMBA),MBA教育中心网站(http://mba.cau.edu.cn/)3、以下情况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2)资审材料提交不全或提供虚假信息者;(3)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均需达到60分及格线才有录取资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4)违反考试纪律、考试作弊者;(5)不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者。七、复试费用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复试费(100元/生)。复试费缴纳后一律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1)缴纳时间:3月18日18:00前;(2)缴纳方式:登录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后点击“缴费”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缴费。(网址:https://yzk.cau.edu.cn/logon)八、违规处理1、考生出现违反本考场规则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我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对应处理。轻则取消复试成绩,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情节严重,如替考,组织作弊等,交由公安机关依照《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处理。2、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组织开展新生复查。如新生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3、本方案公布后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4、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九、监督检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及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巡查,监督复试过程的规范性与公平性。学院投诉举报电话010-62738512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010-62732880校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10-62736994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十、联系我们招生电话:62738516/6561联 系 人:焦老师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行政楼 邮 编:1000832025-07-31 17: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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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基本原则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组织机构(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相关规定并组织考务工作;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处置研究生招生中的突发应急事件;学校和招生学院设立督察组,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情况。三、招生计划学校下达2025年各学院招生计划,招生学院结合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学位点合格评估及专项核验等要求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四、复试组织(一)复试分数线1.各招生学院参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下称国家分数线),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少骨生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分数线。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下称退役生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分数线。4.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退役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复试。(二)复试要求1.应采取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学科或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2.招生学院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保密教育,签订诚信承诺书,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3.招生学院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核,对考生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三)复试方式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各招生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确定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应保持同一复试方式,若必须采用混合复试方式,应确保不同复试方式在考试流程、导师团队构成、选拔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和公平性。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一律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现场复试需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复试组织工作需规范有序,防止拥堵。面试时考生应在候考教室有序候考,切忌在走廊等过道处聚集等候。(四)复试内容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察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应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实践素质,应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的潜力。根据选拔的需要,可综合应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多维度考察。要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也要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1.复试内容:应包含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专业知识考核、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含一贯学业表现)等。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各部分权重及相关要求,并在复试工作细则中予以公布。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的复试内容、形式、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复试时长依各学科专业而定,其中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招生简章中所列复试科目考核(除技能考核外)均为闭卷笔试方式,笔试时长不少于60分钟。2.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五)少骨生和退役生复试少骨生和退役生复试工作由相关学院完成,调剂和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完成。复试录取办法及复试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六)复试时间第一批复试时间: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7日,其中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于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复试时间:如第一批复试期间有未完成的计划,将进行第二批复试。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4月24日。复试具体安排见招生学院实施细则。(七)复试费复试费100元/人,缴费操作办法见附件3。未缴费者不予复试,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八)复试资格审核请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按照招生学院指定方式和时间提交,用于复试资格审核。1.初试准考证(如遗失,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2.身份证;3.毕业证原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PDF原件,可在线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5.加盖公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最后学历为本科或专科);6.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及其证明材料(如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等);7.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8.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定向就业合同(合同模板见附件4),需签字盖章;9.若为退役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免初试退役人员还需提交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证明材料。此项材料直接提交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可发送至邮箱yzb@ctgu.edu.cn,也可将纸质版送交信息技术中心楼J-1523。10.已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和《知情承诺书》。五、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加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且研究生考试报名时填报了相关信息的考生,请于2025年3月21日下午5点前向研究生院提供服务协议书、考核合格证明、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有意考生请于2025年3月21日下午5点前向研究生院提供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单位职工身份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单位公积金缴费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压缩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邮箱yzb@ctgu.edu.cn。除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外,其他材料原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内寄达研招办。也可将相关证明材料直接送交我校研招办审核(信息技术中心楼J-1523)。六、调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各招生学院调剂工作办法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一)调剂条件调剂考生必须满足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且初试成绩达到调入我校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二)调剂原则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我校已审定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接受调剂专业范围》内。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我校设置的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三)的,可接收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调剂考生;我校设置的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二)的,可接收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一)的调剂考生。反之不接收调剂。我校设置的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二)的,可接收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反之不接收调剂。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8.报考少骨生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出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入该计划录取。9.报考退役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10.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11.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三)调剂程序复试录取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不一致、全日制调剂到非全日制等考生,都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1.招生学院需在调剂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调剂工作办法,发布调剂名额。2.考生查看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3.招生学院查看调剂考生信息,根据以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向审核合格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复试。4.招生学院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系统录取专业需与公示专业一致。所有调剂必须在调剂系统完成,未通过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各招生学院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名单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四)其他1.我校第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全日制专业不接受普通计划考生调剂,非全日制专业不接受调剂。2.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3.填报我校调剂志愿36小时后会自动解锁,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锁志愿,请考生提交解锁申请(需手写签名)纸质文档或照片给学院。4.我校少骨生仅接收工程类全日制计划考生,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完成。5.我校不接收退役生计划调剂考生。七、录取工作(一)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100-a)%+复试成绩*a%(学院可根据学科情况自定复试成绩权重,一般在30%-50%),其中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二)普通计划考生录取办法1.申请免初试的考生,复试合格者优先拟录取。2.其他考生拟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优先拟录取;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充足的专业,优先拟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拟录取调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如何确定拟录取顺序,学院应在实施细则里明确。(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下同);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非全日制考生未与学校、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者不予录取。(四)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完成体检。在三峡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的,将体检缴费凭证提交给学院,不用提交体检报告;在校外医院体检的,应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提交给招生学院。(五)学费及奖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发放标准,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六)入学核查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信息公开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一)研究生院公布信息1.公布三峡大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含举报申诉渠道。2.公示享受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申请免初试退役生名单。3.公示拟录取名单(含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将另行公示7日,并说明情况。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不得录取。4.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二)招生学院公布信息1.复试前,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各专业招生计划(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习方式、招生计划等)、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调剂工作办法、录取办法、咨询电话、举报申诉渠道等。2.复试结束后,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为3日。(三)考生咨询和申诉招生学院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三日内可接受考生相关申诉。考生向学院复试督查小组递交书面申请,督查小组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处置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复核。(四)学校举报申诉方式纪 委:电话0717-6393832,邮箱jwjcc@ctgu.edu.cn研究生院:电话0717-63932562025-08-27 14: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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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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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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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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