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一、个人档案安排(具体要求将另外发布通知)
全日制考生情况:
属于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考生,以及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中拟录取的非在职考生,均需把个人档案转至我校的录取学院。
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里拟录取的在职考生,则无需转调个人档案。
非全日制考生情况:
非全日制考生不必转调个人档案。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提交
所有考生,包括非全日制考生,都要提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该表需经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者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此表格可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资料下载专区(招生模块)下载。请于 5 月 10 日前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寄送到拟录取学院,也可和《体检表》一同寄送(邮寄地址及方式详见附件 1)。
三、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全日制考生:
(1)党员组织关系(学院后续会有具体通知,考生可留意):若新生党员原组织关系在陕西省内,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转接;原组织关系在陕西省外的,可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或携带纸质介绍信与身份证,在入学后办理转接。
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应填写 “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XXX 学院委员会”(例如: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委员会),去往党组织同样填写此内容。
(2)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对应的学院临时团支部,具体路径为:团陕西省委 — 省教育团工委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团委 —XX 学院团委 —2025 级研究生新生临时团支部(若有疑问,可咨询校团委,电话 029-81891748)。
非全日制考生:
非全日制考生无需转接组织关系。
四、体检相关要求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所有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包含推免生和统考生)都必须进行招生体检。为做好 2025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体检工作,请考生按通知要求执行。
西电本校拟录取考生(本校直博生可参与本次体检):西电校医院(南校区医院)会在 4 月 21 日 - 22 日(上午 8:30-12:00)组织集中体检。考生要仔细阅读附件 2 中的体检工作安排,完成抽血或胸透后,再进行其他一般项目的检查。请大家按时参加,错峰前往。体检结果由校医院直接转至拟录取学院(注意:被卓越工程师学院录取的考生,需在纸质体检表正面右上角空白处手动标注 “粤港澳大湾区基地” 或 “长三角基地”)。
校外拟录取考生:需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应届生可在本科院校校医院体检)。可使用当地体检医院的体检表或西电体检表,但必须包含西电校医院要求的体检项目(一般项目、胸部透视或胸片、肝功全套)。若不确定体检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可参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中的《西电体检表》。体检报告(须有体检结论)请于 5 月 10 日前寄至拟录取学院,可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一起寄送(邮寄地址及方式见附件 1)。
五、户口迁移事宜
全日制考生: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以及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中拟录取的非在职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迁移户口。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中拟录取的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
非全日制考生:
非全日制考生不迁移户口。
户口迁移注意要点:
(1)省外新生需提供:
① 户口迁移证明原件(A4 规格);
②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 规格);
③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 规格)。
(2)省内新生需提供:
① 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户口页,A4 规格);
②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 规格);
③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 规格);
④ 落户后,要及时在原籍派出所为户口本上本人户口页加盖迁出章。
(3)在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处,需用黑色水笔写明本人所属院系、学号、身高、血型、电话号码以及迁出地所属省市。
《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
① 户口迁移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 2 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② 户口迁移原因需注明 “大中专招生”。
③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入学前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一致。
④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信息必须完整,打印字迹要清晰。
⑤ 户口迁移证右下角加盖的派出所 “户口专用” 章必须清晰可辨,若有改动,须在改动处加盖派出所 “户口专用” 章。
⑥ 出生地和籍贯两项必须详细到市(县)。
⑦ 由于是全校新生集中落户,《户口迁移证》右下角的有效期可忽略。
⑧ 新生落户工作需经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审批后才能完成,通常在入学当年寒假前办理完毕。在此之前,若需办理身份证、护照、签证、银行等业务,请在原籍或本科院校开出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
(如有疑问,可咨询北校区党委安全保卫部 / 保卫处户籍室,电话 029-88202961)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教育部录检结束后发放。
七、其他事项
学费缴纳、贷款申请等事宜,按照研究生奖助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办理;入学报到等相关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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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规范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障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提升选拔质量与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等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与规模(一)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两类研究生招生考试执行国家统一政策与标准。我校2026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工商管理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招生学科(类别)各招生学科(类别)具体信息,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三)拟招生人数202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预计总招生规模为2153人,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可在《广西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包含推免生名额与专项计划名额,仅作为参考。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数量,结合社会人才需求、学校生源情况、办学资源及学科发展需求进行调整。二、报考条件(一)通用报考条件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相关体检要求。4.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专业学位专项报考条件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除满足“通用报考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需为非法学专业。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除满足“通用报考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需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报考)。3.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除满足“通用报考条件”中1-3项及招生学院其他要求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其中,工商管理硕士招生政策同时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4.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管理菁英人才班、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报考人员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报考条件1. 该计划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方式招生,汉族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2. 考生除满足“通用报考条件”外,还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报名时需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3. 该计划分专业招生,具体招生专业与计划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报考考生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建议考生提前规划、理性报考。(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1. 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除满足“通用报考条件”外,还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及招生学院其他要求。2. 报名时需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入伍前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信息(含《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复试前需提供上述证件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者,不得参与该专项计划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3.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申请该专项计划;未申请加分者,不可参与该专项计划调剂。4. 该计划招生专业为体育类别,具体计划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报考考生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五)特定专业报考条件1. 心理健康教育领域专业学位:除满足“通用报考条件”外,报考前所学本科专业需为心理学、应用心理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家庭教育、应用统计学、神经科学、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社会工作、精神医学、运动与公共健康之一。2. 学科教学(英语)专业学位:除满足“通用报考条件”外,报考前所学本科专业需为英语类专业(代码050201、050261、050262等)。3. 体育学与体育专业学位:跨学科考生(毕业专业非体育学类专业,含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休闲体育、体能训练)需具备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要求全脱产学习。(六)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条件申请享受该政策的考生,除满足报考专业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且网报时未按规定申报、定向信息不符等情况均不享受该政策:1. 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网报时需申报该政策,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报考类别选择“12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承诺毕业后在广西就业;复试前需提交户口本(户主、父母及考生页)复印件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广西民族大学少数民族应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2. 少数民族在职人员: 网报时户籍与工作单位均需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需申报该政策,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报考类别为“12定向就业”,定向及学习工作单位均填写原单位,承诺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复试前需提交户口本复印件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当地社保局出具的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连续6个月工资发放证明、《广西民族大学少数民族在职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相关注意事项: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不享受该政策。考生身份、报考类别、定向单位等信息以网报确认内容为准,材料与信息不一致者不享受政策。初试成绩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国家线且符合其他要求者可上线,但能否进入复试需结合一志愿上线情况、专业排名及招生计划确定。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不得调剂至其他专业,不单独列招生计划,与一志愿正常上线考生按初试总分共同排名,且不重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七)免初试报考条件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八)推免生报考条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具体要求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录取的推免生,推免资格自动失效。三、报考程序考生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本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确认符合要求后再进行报名。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网报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者,不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与专项计划考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阶段流程,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核对确认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所有考生均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所选报考点要求完成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1. 时间与平台: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考生需浏览报考须知,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要求报名;报名期间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2. 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3. 注意事项:考生需确保符合报考条件与政策要求,因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自行承担。准确填写网报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信息错误或虚假材料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自行承担。如实填写奖惩情况,尤其是国家教育考试中的违纪作弊记录,弄虚作假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网报时按要求填报信息与材料;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分值不累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网报确认信息为准。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信息。(二)资格审核1. 报名资格审核: 我校在报名系统开放期间全面审查考生信息,重点审核前置学历、专项计划填报合规性、学籍学历校验结果、专业对报考类别及背景的要求等;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需在报名期间提交补充材料,材料不合格或逾期提交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自行承担。学历(学籍)校验:考生可提前登录学信网查询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者需及时认证,并在报名截止前将认证报告电子版按指定格式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将《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电子版按指定格式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在读研究生:需将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版按指定格式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体育学、体育硕士跨学科考生:网报时需在“备用信息1”填写证书信息,并将证书扫描件电子版按指定格式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网上确认结束后,我校将再次核查报名信息,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准考;考生需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预留修改时间,报名后5-7天关注手机短信、研招网消息及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保证报名手机号正常接收信息。2. 复试资格审查:复试阶段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材料原件,以及享受照顾政策、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3. 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国家招生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学历学位。(三)网上确认1. 时间与要求:选择我校报考点(代码4508)的考生,网上确认公告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确认时间由报考点安排,需自行查阅。考生需配合报考点提交补充材料,按要求采集图像等电子信息。2. 电子证件照要求:背景为白色,近三个月正面、免冠、无妆彩色证件照。人脸水平居中,双眼平视,耳朵对称,嘴巴闭合,头部和肩部端正,占照片比例2/3,脸部无遮挡。着正装,不化妆、不PS、不抠图,不佩戴眼镜、隐形眼镜、首饰、美瞳。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不超过5M,宽高比例3:4(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校园一卡通等,需谨慎对待)。3. 信息确认: 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确认后不得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网上确认后至新生取得正式学籍前,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否则影响录取、报到及毕业的,责任自行承担。(四)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四、初试(一)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二)考试科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三)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安排考场,具体信息详见准考证。(四)成绩查询初试成绩将在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打印成绩单,我校不再另行寄发。五、复试与录取(一)复试与调剂1. 复试资格: 我校将在教育部二区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确定复试成绩要求及学术要求;考生需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复试资格,错过复试者责任自行承担。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按规定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籍)/学位证书及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材料准时参加复试。2. 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考核,采用笔试、面试、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与创新能力等;具体内容、方式及复试成绩占比,详见各招生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细则。3.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等管理类联考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 复试安排: 具体复试安排以我校后续公布的通知为准,考生需关注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官网。5. 调剂: 调剂工作办法、调剂计划等信息,将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 (二)体检考生体检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三)录取1. 录取原则: 我校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按教育部及广西招生政策,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原则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2. 专业调整: 考生录取后不允许转专业。3. 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管理菁英人才班、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仅招收定向就业类别,且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读期间不得解除定向协议或更改定向单位。非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将人事关系、档案调入我校,户口可自主选择是否迁入;其他定向就业考生,户口、人事关系、档案不得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4. 其他要求: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自行处理,若影响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6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六、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七、学费与奖助学金(一)学费1. 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金融、会计、翻译、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戏剧与影视、音乐、设计类别为14950元/年;工商管理为30000元/年;其他类别为13000元/年。2. 非全日制研究生: 工商管理为450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26年实际标准以广西物价主管部门核定备案为准。(二)奖助学金1.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以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评选,用于支持学业完成。国家奖学金:学校按相关制度组织评选与推荐。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申请。2. 非全日制研究生: 我校目前未设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3. 定向就业考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外),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八、培养地点与住宿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地点包括相思湖校区、思源湖校区、武鸣校区,具体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其中,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管理菁英人才班、公共管理硕士,学校不安排住宿。九、毕业与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毕业时须回定向地区(单位)工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在职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应届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不得拒绝,否则学校将取消其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资格。考生毕业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将转寄定向就业单位发放,学籍档案等材料同步转寄。 十、违规处理1. 考生在任何阶段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考试、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学历学位。2. 考生在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与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校生由所在学校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由所在单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考生违规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人事档案,作为升学与就业的参考依据。十一、其他事宜1.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考生需及时上网查询。2. 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导师联系方式及考试大纲;各专业研考参考书目详见相关文件,近三年自命题真题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招生”栏目下载。3. 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视为已阅读并接受本章程与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和要求。4. 考生需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规定。5. 本章程信息若遇国家政策调整,以调整后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等上级部门招生录取政策执行。十二、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科技楼404室邮编:530006电话:0771-3262606(二)各招生学院关于报考专业、研究方向、授课方式等具体问题,考生可致电相关招生学院咨询,联系方式可通过研究生院官网查询。2025-10-09 10: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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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发布一、普通计划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所报考专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线,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相关招生简章确定复试名单。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所报考专业A类考生国家线,按照考生总分与报考学科基本要求(见上表)的差值排序(初试满分300分制的专业折算成500分制),由高到低通知复试。四、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00分。五、学校线是考生参加复试的最低成绩要求。各学院(系)可根据本单位学科(方向)特点、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数确定不低于学校线的成绩要求或差额复试比例。六、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将于3月中旬陆续启动,请考生及时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学院(系)发布的相关通知,保持联系方式通畅,及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复试安排以各招生学院(系)发布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复试通知为准。2025-07-30 13: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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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需求,特制定本简章,明确中国民航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具体要求与流程。一、招生规模设定2026 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总计 1351 名,该规模包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等各类招生类型。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 536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 754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 61 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已接收推免生数量、报考生源质量、学校发展规划等因素,对各专业招生名额进行适当调整。最终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将在各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正式公布。二、招生专业范围招生专业详情可查阅我校发布的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需注意的是,目录中各专业标注的招生人数,是以 2025 年实际录取人数为基础拟定的参考数据,非最终确定名额。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仅可选择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硕士专业学位所覆盖的招生专业进行报考。三、报考条件说明(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考生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持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满足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此类考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且需同时符合两项要求:一是通过 8 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含公共课)考试,并提供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二是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补充条件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按下列规定执行: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符合本简章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符合本简章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需满足相应工作经验要求: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有关规定。(三)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要求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我校推荐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可查阅《中国民航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四、报名程序安排依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阶段流程,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无法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若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报考前需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中国民航大学发布的网报公告、通知等文件,确保报名流程合规。(一)网上报名环节报名时间:以教育部统一公布的时间为准。报名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需按招生单位要求选择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网上报名信息填写注意事项: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需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经历,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尤其要说明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的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选择填报志愿;若因不符合条件及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安排。初试加分政策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分值不可累加: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属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一是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是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专项计划报考要求: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其中,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免初试政策申请: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无法补报;我校将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政策申报与审核要求: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相应资格(其中,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申请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调剂。(二)网上确认环节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实施;我校报考点(代码 1247)的具体网上确认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考生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按核验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一经发现立即处理;若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五、初试相关安排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因信息泄露或证件丢失造成损失。初试日期:以教育部统一公布的时间为准。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初试科目:详见《中国民航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六、复试、调剂与录取规则(一)复试安排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核心环节,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是录取的必要前提,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我校将在国家线基础上,结合生源数量、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并在复试方案中公布。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复试期间,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以及对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不予安排复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无需加试。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二)调剂安排对于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我校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明确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和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三)录取规则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我校将对拟录取考生开展全面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体检工作将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七、信息公开与公示要求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前,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开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及经审定的各院(系、所等)实施细则,同时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结束后,将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名单若有变动,将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各学院需在本院网站上,公开复试细则、调剂办法、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招生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在专业间调整)、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于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公布考生名单时需注明相关情况。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我校将按要求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要求上传至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进行公开。未经我校公示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政策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我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八、报考类别与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按就业去向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约定就业,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九、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学费为 8000 元 / 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各专业学费为 10000 元 / 生・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学费为 28800 元 / 生・年。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按标准缴纳学费。(二)奖助政策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中,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助学贷款申请流程等,按我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十、学制设置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制为 2.5 年,全日制专业学制为 3 年。十一、其他重要说明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以 “研招网”、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内容为准;考生需及时、认真阅读相关通知,避免遗漏重要信息。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及培训,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发放考研相关资料;考生若遇到非法冒名网站、微信、邮件、电话等诈骗信息,可向我校举报或直接报警。研究生培养学院所在校区,由学校统一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在职考生报考前,需与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好报考研究生产生的各类问题;若出现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学校无法获取相关材料或调取档案等情况,导致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据此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官方平台公布。十二、咨询与监督渠道通信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 2898 号联系部门: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2-24092146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2-240922422025-10-20 14: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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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证道,逐梦天山——我校MBA出征新10喜获佳绩2025 年 5 月 30 日至 6 月 2 日,备受瞩目的第十届商学院新疆挑战赛(简称 “新赛”)在新疆昌吉成功举办。作为国内商学院领域极具影响力的赛事,本届活动吸引了来自全国近 80 所院校的 1400 余名师生参与,大家怀着对挑战的热忱与对梦想的追求,共同开启了这场充满激情的逐梦之旅。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积极响应,组建了 19 人的参赛队伍,分别在 A 组、B 组、C 组三个组别中展开激烈角逐。值得骄傲的是,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杨振东以队员身份参赛,凭借出色的耐力与稳定的发挥,斩获男子 C 组第七名;队员林青同样表现亮眼,一路过关斩将,最终夺得女子 C 组季军。此外,我校 MBA “竣跑队” 因出色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团队凝聚力,荣获 “卓越组织” 团队奖,为学校赢得了荣誉。本届 “新赛” 的赛道设置极具挑战性,分别位于江布拉克和天山天池两大景区,沿途地形复杂崎岖,既有广袤无垠的草原,也有浩瀚深邃的森林,还有奇特壮美的峡谷。比赛期间,新疆地区日照强烈,烈日炎炎,但我校参赛选手丝毫没有退缩。他们身着统一队服,带着太理人的坚韧与执着,勇敢踏上赛道。在草原上,他们尽情奔跑,感受风的速度与大地的辽阔;在森林中,他们谨慎前行,克服复杂路况带来的阻碍;在峡谷里,他们艰难跋涉,每一步都充满力量。选手们在欣赏新疆绝美自然风光的同时,也充分体验了越野竞速带来的乐趣,用实际行动展现了不畏艰难、勇于挑战的精神风貌。这场赛事为期两天,总赛程超过 40 公里,对选手的体能和意志力都是极大的考验,同时也深刻检验着团队的协作能力。在赛道上,壮丽的自然景色与选手们奋进的身影交相辉映,构成了一幅动人的画面。队友之间配合默契,遇到困难时相互扶持、并肩作战;即便与其他院校的选手相遇,大家也会主动加油鼓劲,这份跨越院校的友谊,成为了推动彼此不断前进的强大动力。虽然赛事的时间短暂,但这段 “新赛” 之旅所留下的记忆却无比珍贵,如同陈年老酒般,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发醇厚,每当选手们回忆起这段经历,心中都会涌起温暖而激昂的情绪。作为被誉为 “最美商学院赛事” 的活动,商学院新疆挑战赛自 2016 年 6 月首届举办以来,始终以商学院人群为核心定位。它不仅致力于增强不同院校间的文化交流,还积极促进 “一带一路” 经济建设,助力参与者探寻神秘的西域文化,大力倡导自然和谐与体育竞技相结合的赛事理念。经过多年的发展,“新赛” 已成为亚太地区商学院之间融合沟通的重要桥梁,同时也搭建起了内地与新疆文化交流的关键平台,为区域文化交融与经济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展望未来,我校 MBA 教育中心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精心筹备和组织各类活动,鼓励更多学员积极参与全国重大 MBA 赛事与交流项目。学校将持续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交流平台,深度整合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提升 MBA 教育的深度与广度,优化教育模式,拓宽学员的学术视野,为学员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助力他们在人生的赛道上同样能够 “以身证道,逐梦前行”。2025-08-26 10: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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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我院师资力量雄厚,截至目前,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达 48 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67.60%;45 岁以下青年教师 35 人,占教师总量的 49.29%。2026 年,我院将继续面向全国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工作,现将具体招生事项公布如下:一、招生学位类别及招生计划本次招生学位类别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包含 6 个专业研究方向,本年度计划招生 84 人,最终录取指标以校研究生院确认结果为准。具体招生领域(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费标准及授课方式如下:专业名称: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200)研究方向:(1)51 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2)52 公共政策(3)53 公共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4)54 公共经济管理(5)55 教育管理(6)56 应急管理考试科目: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 英语二学费标准:60000 元 / 全程授课方式:周末授课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本次招收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仅接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报考。二、报名条件报考我院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品行良好。(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四)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本科毕业之后需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达到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备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时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录取前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或已取得原就读学校的学历(学位)证书。三、报名流程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考生需按要求完成全部流程:(一)报名阶段具体要求网上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完成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事宜由相关报考点负责组织实施。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网上确认工作,仔细核对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按照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重要提示:所有考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逾期将无法补办报名手续。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点选择: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二)专项申请要求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四、初试安排(一)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非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成绩一律不予承认。(二)考试方式及时长:初试均采用笔试形式,每科考试时长为 3 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管理类综合能力(总分 200 分)12 月 20 日下午:外国语(英语二,总分 100 分)(三)考试大纲及命题: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二)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生可参考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主编的对应科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管理类联考复习资料可选用国内知名出版社组织编写的辅导用书。(四)考务组织:初试的组织实施及考务管理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五)成绩查询:初试成绩将按照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可届时登录网站查询并打印成绩通知。五、复试相关(一)复试分数线划定:我院将在教育部制定的 A 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质量、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等实际情况,确定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入围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网上公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考生的复试入围分数线,由我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另行制定。(二)复试时间及比例复试时间:拟安排在 2026 年 3 月底前完成。复试形式:采取差额复试形式,一志愿考生复试差额比例不超过 15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差额比例不超过 300%。具体差额比例将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在后续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中明确。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将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及我院官方网站公布,考生需按照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要求参加复试。(三)资格审核: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同时对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安排复试。(四)纪律要求: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相关内容,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五)复试内容及形式:复试主要包含笔试、面试等形式,其中面试为必考环节。复试内容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复试录取办法。(六)外语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将在复试过程中进行,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七)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具体加试科目及要求将在学院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方式为笔试。(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九)联合培养:我校与省内高校等相关单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六、调剂规则(一)调剂要求: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由我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制定,并在我校复试录取办法中一并公布。(二)调剂渠道:考生需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按照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流程办理调剂手续。(三)专项计划调剂限制:我校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其他院校的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考生申请调剂。七、录取工作(一)录取原则:在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我院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障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三)录取检查:拟录取考生若未通过录取检查,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四)定向就业手续:拟录取为公共管理硕士(MPA)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后不转移人事关系,需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福建师范大学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就业合同》,并提交《硕士研究生档案审查表》。若合同中注明的用人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考生须在录取前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未按要求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录取资格无效。(五)保留入学资格: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者除外),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保留条件、保留期限及办理流程,详见《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闽师研〔2020〕13 号)相关条款。(六)体检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我校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确定体检标准,具体要求可在研究生院网站 “文档下载区” 查询下载。拟录取考生需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录取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若在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导致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被退学等后果的,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八、入学报到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照《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工作。若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需向学院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九、违规处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于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职考生,将及时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无论何时查实,均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十、学制与学费公共管理硕士(MPA)采用在职培养模式,学制为 3 年,学习年限最长可延长至 5 年。学费标准为 60000 元 / 全程,授课安排原则上为周末授课。若学费标准有调整,将以福建省最新政策及当年学校发布的收费标准为准。十一、在校学习期间待遇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享受现行相关奖助学金政策。十二、其他事项(一)本招生简章由福建师范大学文化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二)我校任何二级单位及工作人员均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问题,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四)自 2017 年起,我校不再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五)我校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如下:单位代码:10394福建师范大学 MPA 教育中心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 8 号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四楼 406邮编:3500072025-10-31 14: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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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规范开展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障招生流程公开、公平、公正,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详细说明招生培养目标、类别、计划、报考条件、报名流程、考试安排、复试录取规则及其他重要事项,供考生参考。一、培养目标致力于培育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具备强烈爱国情怀与法治意识,道德品质优良,主动承担服务国家、奉献人民社会责任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两类:一是掌握本学科扎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可胜任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二是具备较强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类别硕士研究生招生从就业方式、学习方式、学位类型三个维度划分,具体要求如下:(一)按就业方式划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包含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正式录取前,分别与招生单位(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入学后按合同约定方向就业,毕业后直接到签约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考生毕业时,按照个人意愿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无固定就业单位限制。(二)按学习方式划分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两类研究生执行统一的考试招生政策与录取标准,保障招生质量公平统一。全日制:考生需按学校规定时间全日制在校学习,遵循正常教学安排与管理要求。非全日制:我校所有标注 “非全日制” 学习方式的招生专业,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考生需在工作之余完成学习任务,平衡工作与学业。(三)按学位类型划分硕士研究生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可通过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代码进行区分:学术学位: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非 “5” 或 “6” 的专业,以培养学术研究能力为核心目标。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 “5” 或 “6” 的专业,以培养实践应用能力为核心目标,更贴合行业岗位需求。三、招生计划本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规模约为 3900 人,该数量包含推荐免试研究生、转段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研究生等各类专项招生名额。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约 3400 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约 500 人。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标注的招生人数仅为参考数值,并非最终录取人数。实际招生人数需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后续学校将根据考生报考热度、初试成绩分布等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同时,各专业实际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以最终录取的推免生名单为准。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考试科目等与报考相关的详细信息,考生可登录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获取。四、报考条件(一)通用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无违法违规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统一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同时满足报考专业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如有)。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类型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此类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若为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持有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 2 年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已进修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 4 门及以上相关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此类考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可凭现有学历(学位)报考。若为在校研究生(含本校及外校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避免出现学籍冲突。(二)专业学位特殊报考条件报考部分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通用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专项要求: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通用条件中第 1-3 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已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同样具备报考资格)。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通用条件中第 1-3 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不得跨专业报考。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方向(专业代码 125601)、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需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通用条件中第 1-3 项关于国籍、政治素养、身体健康的要求。(2)学业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之一: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视为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需额外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相关规定。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需为符合国家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且同时满足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需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报考其他专业学位:仅需满足通用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无额外专项限制。(三)非全日制专业报考补充要求我校所有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 “定向”,且报考类别代码需填写 “12”。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后户口、档案均不转入学校,不参与学校奖助学金评选,学校也不统一安排住宿,需自行解决学习期间的住宿问题。(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且符合硕士研究生通用报考条件的人员。其中,“高校学生” 包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仅开放 7 个专业学位领域,具体为:学科教学(思政)(非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非全日制)、法律(法学)(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工程管理(非全日制)、物流工程与管理(全日制,01 物流工程与管理方向)。考生报名时,需明确选择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如就读学校、专业等),以及入伍时间、退役时间等相关服役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可查。(五)推荐免试研究生报考条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即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填报志愿,并按我校要求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正式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若违规报名,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五、报名流程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缺一不可。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随后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本人图像采集,并缴纳报考费用。(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逾期无法补报。报名平台与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按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专业、报考点等相关内容。报名时,需确保本人身份证号、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手机号等信息准确无误,且上述信息需保证在 2026 年 9 月前有效,避免因信息失效导致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无法正常寄送,影响后续入学。注意事项:(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需注意:一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重复报名且未删除无效信息可能影响后续确认与考试。(2)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考生需及时到该网站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并在网上确认开始前,将认证报告提交我校进行核验,否则可能影响报名资格。(3)考生需对本人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如伪造学历、隐瞒学籍状态等),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考生需提前了解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招生政策,严格按照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考专业与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选错报考点等问题,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试或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确认要求与时间:所有考生(推荐免试研究生除外)均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确认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密切关注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避免错过确认时间。确认材料:考生进行网上确认时,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以及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向我校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原件与《退出现役证》原件(仅限士兵身份考生)。信息核对: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确认,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一律不得修改。若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信息偏差,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图像采集:考生需按照报考点的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信息的采集工作,图像信息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材料,需确保图像清晰、符合规范。六、初试安排(一)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初试前 10 天左右,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与密码,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打印后需保持正反两面整洁,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与复试时,均需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二)初试时间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考试时间安排如下: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若个别专业因考试科目特殊,需安排超过 3 小时的考试,具体时间将由教育部另行通知,考生需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为准。(三)初试科目设置根据报考专业类型不同,初试科目设置分为以下几类,各科目满分分值明确:多数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科满分依次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四科总分为 500 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学术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各科满分依次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三科总分为 500 分。应用心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各科满分依次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三科总分为 500 分。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为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各科满分依次为 100 分、200 分,两科总分为 300 分。(四)自命题科目要求我校自主命题的考试科目,均不允许考生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每科考试时间统一为 3 小时,初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需在指定考场内完成答题,遵守考场纪律。七、复试与录取(一)复试重要性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核心组成部分,并非简单的 “二次筛选”,而是用于深入考查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如逻辑思维、沟通表达、科研潜力等)的关键环节,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前提,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二)复试办法公布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年度招生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复试时间、复试内容、复试形式、评分标准等关键信息,并提前在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开,确保复试工作透明化。(三)复试材料审查学校在复试阶段,将对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报名材料原件审查,审查内容包含居民身份证、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往届考生的学历证书等。若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规定(如学历证书无效、证件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等),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需额外参加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具体加试科目可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五)部分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这五个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安排在初试阶段,而是由我校在复试过程中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六)加分政策执行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执行,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如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等),在初试成绩基础上给予相应加分,具体加分项目与分值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管理规定为准。(七)体检安排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被拟录取之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同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若考生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八)录取规则录取依据:我校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量考生的考试成绩(包含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两者按一定比例折算为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与道德品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确保录取过程公平、公正、择优。定向就业考生签约要求: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正式录取前,分别与我校(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明确三方权利与义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如解除劳动合同、工作交接等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新生报到要求: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报到;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需提供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长需符合学校规定。无故逾期 2 周仍未报到的新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境外学历对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八、其他重要事项(一)学制设置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6 年,即考生需在 3 年内完成学业,若因特殊情况(如科研任务未完成、休学等)需延长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6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分为 2 年或 3 年两类,具体以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为准;相应的最长修业年限分别为 4 年(对应基本修业年限 2 年)或 6 年(对应基本修业年限 3 年),延长学习时间需符合学校相关规定。(二)学费标准我校各类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费标准,将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部门及学校最新发布的文件执行,具体收费金额与缴费方式将另行公布,考生可关注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获取学费相关信息。(三)奖助政策国家层面: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且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贴学习与生活费用;表现特别优异、符合评选标准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考生将获得高额奖励。学校层面: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同时积极拓展社会资源,设立社会类奖学金项目,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参与评选。其他支持:我校每年为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量的 “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岗位,通过参与岗位工作获得相应报酬;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户籍所在地的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缓解学费与生活费用压力。(四)考研辅导与考试大纲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辅导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研辅导培训,考生需警惕各类虚假辅导宣传,避免上当受骗。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的考试范围,以学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考生可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大纲内容,针对性备考。(五)招生信息发布渠道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信息(包含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录取名单等),均通过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开,考生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及时获取最新招生动态,避免因信息滞后影响报考。(六)章程效力说明本章程内容若与教育部发布的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或章程中未提及的其他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文件要求为准,确保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国家政策。(七)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咨询部门:青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答考生关于报考条件、报名流程、考试安排、录取规则等方面的疑问。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 308 号。邮政编码:266071。联系电话:0532-85953655。考生若对招生工作存在疑问或异议,可通过上述渠道咨询;若需申诉,可按学校相关规定提交申诉材料,学校将依法依规处理。2025-10-21 14: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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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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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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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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