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复试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织机构,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均实行回避制度。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举报、投诉等事宜。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1.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满足《各学院学科(专业学位)进入复试基本成绩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
https://yzs.qust.edu.cn/info/1090/1638.htm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满足《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
(https://yzs.qust.edu.cn/info/1090/1637.htm)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差额比例为150%。020200应用经济学、025100金融、120200工商管理学、125100工商管理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工作。
4.125300会计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进入该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致。
5.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学科或专业,学院已划定分数线,原则上不接受调剂。
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等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四、复试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的考生,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仅限学院公布的复试名单且确认进入复试的考生登录),填报个人信息,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并完成缴费。
(http://yjsfs.qust.edu.cn)
相关通知详见《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https://yzs.qust.edu.cn/info/1090/1637.htm)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审查合格者,入学时需将原件上交学院进行复核。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3: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
材料提交和缴费时间截止到2025年3月19日上午12时。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是否通过审核,如未通过审核请按照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
五、复试形式与内容
现场复试: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125300会计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
远程复试:020200应用经济学、025100金融、120200工商管理学、125100工商管理采取远程复试的形式。
(一)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
1、复试时间
2025年3月22日8:30现场笔试,13:30现场面试。
2、复试内容(满分300分)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现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8:30-10:30,工业工程与管理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05室。物流工程与管理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04室。
政治理论及思想政治品德测试:满分为100分,得分计入复试成绩,采用现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党的二十大精神50%、思想道德修养50%,考试时长6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10:40-11:40,工业工程与管理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05室。物流工程与管理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04室。
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
外语面试:满分为20分,采用现场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
面试具体考场安排见当日通知。请3月22日13:00到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11室等候复试安排。
(二)125300会计
1、复试时间
2025年3月22日8:30现场笔试,13:30现场面试
2、复试内容(满分300分)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现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8:30-10:30,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419室。
政治理论及思想政治品德测试:满分为100分,得分计入复试成绩,采用现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党的二十大精神50%、思想道德修养50%,考试时长6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10:40-11:40,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419室。
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
外语面试:满分为20分,采用现场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
面试具体考场安排见当日通知,请3月22日13:00到崂山校区经管学院419室等候面试。
(三)020200应用经济学、120200工商管理、025100金融
1、复试时间
2025年3月23日8:30远程面试。
2、复试内容(满分200分)
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复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
外语面试:满分为2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
(四)125100工商管理
1、复试时间
2025年3月23日8:30远程监考笔试,10:00远程面试。
2、复试内容(满分300分)
政治理论及思想政治品德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远程监考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党的二十大精神50%、思想道德修养50%,考试时长6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8:30-9:30。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
外语面试:满分为2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
六、复试其他要求
(一)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需按学院规定参加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生复试成绩得分按百分制折算,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例如: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80分(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四)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初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请携带附件5《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场复试诚信承诺书》参加复试。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请于3月19日中午12点之前将附件4《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发送至指定邮箱,MBA:qustmba@qust.edu.cn,金融+经济+工管:1683073921@qq.com。在复试全过程中,任何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五)远程复试通过腾讯会议进行,参加远程复试的学生,须提前准备两台设备,两个手机号(用以登录两个腾讯会议账号),第一台为主设备(建议笔记本电脑),要求放置在考生座位正前方,视频监控范围应保证考生在坐姿状态下能够完整清晰覆盖头部到桌面位置,以方便系统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和考生查看试题;另一台为辅助设备(建议手机并用手机支架固定),用于背面监控及拍照上传试题答案,放于考生右后方45度位置,确保监控范围覆盖第一台设备的显示屏幕和考生本人头部、背部、手部(如下图所示)。请保证网络畅通并提前半小时进入会议进行测试,会议号将通过复试系统发布(提前一天),请考生自行登录查看。
七、调剂
我院暂不开通预调剂系统,研招网正式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8日零时,相关调剂工作通知另行发布,请关注我院官方网站通知。
(https://jg.qust.edu.cn/index.htm)
八、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满分100分)=折合初试成绩(100分)×70%+折合复试成绩(100分)×3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满分)×100
2.折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满分)×100
(二)各专业(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剩余计划用于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中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总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统考科目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复试中与所报考专业考生同时复试,单独进行排序,分专业以复试成绩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具体时间以复试安排为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在复试中发现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折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5.专业测试合格线为30分,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成绩低于27分者不予录取。
6.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EM)政治理论及思想政治品德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1.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的,学校将直接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不必在研招网进行操作。
2.拟录取的调剂志愿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在研招网确认。
(六)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才能正式取得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七)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复查,未通过入学复查考试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九、其他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本方案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
0532-88959186(学硕、金融专硕、MEM)
0532-88956657、0532-88956128(MBA)
0532-88959202(MPAcc)
监督举报电话:0532-88957577、0532-88958952
监督举报邮箱:jgxy@q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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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稳妥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2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1号)等文件精神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复试工作文件要求,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科学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二、组织领导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统筹协调招生计划、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集体决策重大问题。组建复试业务小组、舆情监测小组、监督检查小组、医疗保障小组、安全保卫小组等。2.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等组成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落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组织学科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日程安排等,开展复试考生资格审查。3.一级学科组建由二级学科主任等组成的一级学科复试工作小组,落实学校学院决定,部署复试具体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二级学科可组建由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的二级学科复试工作小组。与复试考生为亲属及血缘关系的,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复试试题,制定考核评价标准,接受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每个复试工作小组安排复试助理1人,负责考生联络、维护考场秩序、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等。三、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1.考生必须符合《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要求。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的B类考生分数线。进入复试考生比例,按学校发布学科招生计划的120%进入复试。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对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满足《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基本要求且总分不低于251分(满分300的学科不低于151分)。我校采用考生初试成绩与报考专业的国家B类分数线的差值进行排序。联考考生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分进行折算并计算“线差”。按照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线差”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线差”相同时,按照外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满足《延边大学关于招收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基本要求且总分不低于2025年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采用考生初试成绩与报考专业的国家B类分数线的差值(“线差”)进行排序。联考考生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分进行折算并计算“线差”。按照考生的“线差”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线差”相同时,按照外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四、复试准备工作1.学院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学院应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包括复试时间、程序、复试录取注意事项、投诉或举报受理渠道及其他相关规定,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2.确定参加复试工作人员各学院、学科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3.命制复试试题及评卷各学科要严格按照初试自命题工作有关规定和招生目录中参考书目命制A、B卷两套复试试题。各单位应做好复试命题的保密工作,严格做好试题命制、分装、保管等环节管理。命题及接触试题的人员均须签订《复试工作保密责任书》。复试试题、答案和《复试工作保密责任书》须存档,保存期为三年。4.审查考生资格。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在复试前,按照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要求和审查内容,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资格审查汇总表由审查人签字后存档。考生须通过复试平台提供如下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1)居民身份证;(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成绩单;(4)往届考生的毕业(结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国外学历考生的学历认证报告;(6)学科要求的其他材料。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3)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4)不符合《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条件者。五、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要求1.复试时间: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于2025年3月29日-31日,具体时间详见研究生院官网通知;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将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详见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后续通知。2.复试方式:我校2025年复试工作采用现场笔试+面试方式。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笔试)。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测试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评估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创新能力。学科按照招生目录中参考书目命制复试试题。(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核考生在本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情况等。(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面试)。考核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4)加试(笔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完成上述三项测试后,还须加试两门课程。加试课程每门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4.复试要求。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本学院各学科复试工作,确保学科复试场所和时间的安排,保证命题、考试、判卷流程的规范化、严格命题、监考、判卷、复试组组成人员的选拔标准的一致性,同一专业(领域)的复试方式、时间、难度和评定标准要统一。复试期间,复试小组成员注意言行规范,严禁做任何与复试无关的事情。5.诚信复试考生要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按照要求,签订并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复试, 并在复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六、考试成绩1.复试成绩满分2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10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合格分数线为120分,复试分数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2.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之和,为招生考试总成绩。(1)初试满分为500分专业的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2)×40%(2)初试满分为300分专业的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2)×40%(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线差÷5)×60%+(复试成绩÷2)×40%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关于调剂我校调剂复试方式为现场笔试+面试。我校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领域),将开通调剂,具体调剂信息,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我校接收调剂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进行,不收取纸质申请材料。八、关于录取1.学科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调剂考生单独排序,根据调剂计划按总成绩择优录取。2.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在学校调整招生指标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3.考生体检工作由各学院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九、信息公开1.学校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延边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7日。期间如有变动,在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后另行公示7日。3.学校开通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可在公示期指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咨询和申诉,电话(0433)2732079。十、违规处理1.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2.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相关单位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十一、其他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2025-08-25 16: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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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湖北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基本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包括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制订、复试过程的监管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组(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研究生教学督导等组成)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工作预案,快速妥善处置复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各招生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订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指导开展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各招生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情况。各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命制(含保密)。每个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由 5 名及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设组长 1 名,同时至少配备 1 名小组秘书。各招生学院应对该专家组构成做好保密工作。各招生学院应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进行审核。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资格复试生源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上线生源情况,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划线原则。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划定同一复试分数线。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所有专业的复试线,包括总分线和单科线都不得低于国家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根据专项计划指标、一志愿报考的学科专业、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等方面综合考量后统一划定。符合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规定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后,须达到学校初试成绩上线要求;“双少生” 须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国家分数线。所有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的考生,入围复试名单,按学校和招生学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我校考生初试成绩上线要求见附件《湖北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线》。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已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且通过学校资格审核的考生,根据规定可免初试直接参加复试,经复试考核合格即可予以拟录取。四、复试方式及内容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两种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自主确定,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对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笔试等复试内容,采用网络远程方式难以实施的,招生学院可进行一定调整。复试内容一般包含以下方面:(一)笔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满分 100 分,由各学院组织,主要为专业知识考核。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二)面试。满分 200 分,包括综合面试(150 分)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 分),由各学院组织。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20 分钟。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及身心状况等方面进行考察,还可要求考生提供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及专业排名情况、各类奖励情况、科研成果、毕业论文或实习实践报告等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等情况的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视具体情况还可采取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等方式。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了解考生外国语听说表达能力,给出不同主题,由考生围绕所选主题作答。测试内容包括日常对话、广播新闻、专业外文文献等。(三)心理测试。考生心理素质测试由各学院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安排组织,测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由学院通知考生。五、复试相关安排时间安排我校复试分批次进行,总体安排为 3 月 22 日 —24 日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4 月 20 日前完成接收调剂考生的复试。各招生学院复试具体安排见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各学院通知到考生。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复试期间由各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无证考生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考生须按学校和招生学院要求的形式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3)应届考生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大学成绩单;(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国(境)外学历考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6)报考 “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7)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定向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拟录取阶段须提供定向协议);(8)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9)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0)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复试流程以各学院发布的实施细则中要求的流程为准,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复试设备要求双机位,考生须准备电脑和手机,具体流程见招生学院公告栏发布的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六、复试工作要求及保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国家保密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复试的安全保密工作。复试试题管理工作要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执行,确保科学、规范、安全。做好复试工作人员及专家组成员遴选和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亲属回避制度。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当场给出成绩。同一招生学院同一学科专业不同复试工作专家组之间要保证考试流程、选拔标准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复试前对考生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 “替考”。考中采取 “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 “作弊”。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复试过程要做好详细记录,考生面试过程均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完毕后笔试成绩原始登分表和面试评分记录表等材料原件交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招生学院复印留存。招生学院要把好关键环节关,落实 “一岗多控,多岗监督” 机制,反复校验比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精心组织准备场地、设备、工作人员等,复试过程环节提前演练,做好设备、网络故障等方面应急预案,确保复试过程规范、严谨、有序。七、考生总成绩的计算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 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考生总成绩 =(初试总分 ÷ 初试满分)×100×60% +(复试总分 ÷ 复试满分)×100×40%对须加试的考生,加试成绩是否合格作为录取依据之一,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等 4 个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录取原则对于不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各招生学院应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各招生学院应对本专业(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方向)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政治(或管综)与外语成绩之和、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对于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方向),分别按照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排序,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若非全日制考生上线生源不足,在考生自愿且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前提下,规范引导同专业全日制上线考生按总成绩依次向非全日制调剂录取。如招生计划仍未完成,可从校内、校外其他专业调剂生源中择优录取。非全日制考生须为在职人员,录取类别为 “定向就业”,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若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其名额可按录取办法递补录取。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2)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总分满分 300 分低于 180 分;复试总分满分 200 分低于 120 分);(3)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百分制低于 60 分);(4)体检不合格者;(5)定向就业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者;(6)报名考试、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经确认存在作弊和弄虚作假行为者;(7)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录取规定者。九、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办理调剂手续。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资格线。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我校相关学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的,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学院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定向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等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和学校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咨询渠道等信息,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十、体检安排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须体检,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十一、复试缴费经省物价局核准,复试考生每人缴纳费用 100 元,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纳渠道:湖北工业大学财务处官方缴费平台。十二、复试工作监督及复议监督与巡查。各招生学院是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责任主体。在复试录取工作期间,学院要落实 “一岗多控、多岗监督” 机制,全面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组,在复试过程中将开展复试巡查工作,对各单位的复试录取细则、复试录取过程、招生计划执行、复试督查自查、信息公开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巡查。责任追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守保密纪律,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信息公布与复议。招生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公告、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等信息。最终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录取无效。考生如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申诉电话:027 - 59752000(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27 - 59750034(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十三、其他事项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2025-08-27 1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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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一、组织工作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和若干复试小组,具体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二、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商学院2025年计划招收专业:学术学位:020200 应用经济学;120200工商管理学专业学位:025100金融;125300会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125100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具体招生人数将参考学校分配的指标,并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招生情况作适当调整。三、复试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程序规范、科学选拔、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保证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人才脱颖而出。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考生进入复试基本条件1.复试比例学院各招生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不低于1: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进入复试。2.复试成绩要求学院除会计(全日制)外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符合国家线要求的A类考生全部进入复试。会计(全日制)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201分(含)以上且单科过A类考生分数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不低于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相应学科门类(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85%,保留整数(总分、单科)。(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对考生考试资格进行审查,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相关电子版材料,包括:1.身份证;2.准考证;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4.本(专)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专升本学生只需提交本科阶段成绩单);5.《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6.《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入伍前学籍学历有关证明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准参加复试;8.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考生还须提交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劳动合同均可)和《济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9.其他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享受照顾加分政策审核通过的考生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分值计入其初试成绩。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三)复试方式、内容 1.复试方式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方式进行复试,可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ujn.edu.cn/查看复试工作安排。2.复试主要内容(1)专业综合测试①(020200)应用经济学考试科目:《经济学综合》。闭卷考试。时长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②(120200)工商管理学考试科目:《管理学综合》。闭卷考试。时长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实践能力测试①(025100)金融考试科目:《金融市场学》。闭卷考试。时长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②(125300)会计考试科目:《会计综合》。闭卷考试。时长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③(125100)工商管理考试科目:《工商管理专业综合》。闭卷考试。时长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综合面试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采用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品德和心理状况等综合素养。综合面试总成绩为 200 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 50 分,合格分数3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等考核满分150分,合格分数9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报考125300会计;125100工商管理(非全日制)的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见《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四)复试成绩计算1.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考生复试成绩总分400分,计算公式:考生复试成绩=实践能力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2.其他考生复试成绩总分300分,计算公式:考生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或实践能力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五)复试费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 号)的规定,考生通过招生管理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复试程序。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四、录取(一)总成绩核算方式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权重相加,初试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40%,成绩核算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1.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3×60%+复试总成绩÷4×40%2.其他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5×60%+复试总成绩÷3×40%(二)总成绩排名方式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总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分别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复试、综合面试、初试外国语成绩。(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复试考生成绩在商学院网站(网址http://sxy.ujn.edu.cn/)查看。五、体检录取考生在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六、其他1.如对复试工作有疑问,可拨打学院咨询电话:0531-82769270(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金融)0531-82767791(会计、工商管理)。2.如对复试录取工作有反映建议、举报意见,可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531-89736986。3.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2025-08-20 15: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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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要求以及《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要求,制定学校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做好学校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公平和公正。二、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校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研招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定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复试录取办法,统筹开展学校博士研究生考核及录取的各项工作,协调落实考核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二)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监察工作小组,其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博士招生命题工作,负责组织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笔试及面试组织实施,负责总成绩计算和确定拟录取名单;监察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本学院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检查。(三)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代表学校与招生学院签订《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责任书》,招生学院与工作人员签订《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人员保密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三、工作原则(一)坚持以招生学院为主,相关职能部门为辅原则,充分发挥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二)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招生选拔质量。(三)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五)坚持严格规范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杜绝超计划录取,强化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强化试题管理。四、资格审核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及材料评审要求如下:各招生学院为报考学生资格审核的责任单位,依据《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各招生学院制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对系统网报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二)资格审查内容:1.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身份证、年龄、准考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要严格核查完整注册后的《研究生证》。3.《云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管理部门盖章,如果考生没有工作单位,则由保管档案所在地查阅档案如实填写并盖章。若发现考核表中有作假者,则取消考生录取资格。4.《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5.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信。6.考生一旦被我校录取,必须进行全脱产学习。拟报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三)考生登录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上传所需材料,各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阶段;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由招生学院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备,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五、材料评审及笔试工作(一)“申请-考核制”考生。各招生学院组织材料评审专家组,成立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材料评审组,对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初审打分。材料评审专家组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初审成绩。(二)“普通招考”考生。由招生学院组织考生进行笔试考核。笔试科目为:1001《英语》(无听力部分)、2001《中医基础综合》和3001《中医临床综合》。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2025年5月22−23日,考试地点: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三)各招生学院依据材料初审成绩和初试成绩,将进入复试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六、复试和综合考核(一)学校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和综合考核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二)各招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不同学科的培养需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成立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面试考核组,对申请考生素质和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创新意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等方面。(三)面试内容及要求1.达到我校报考条件,通过考核初审或初试,最终进入面试考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研究方向拟录取人数的3倍。2.各招生学院须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进行面试。3.面试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学院须在面试现场外对考生进行拍照(考生手持身份证,要求照片中考生的证件号码清晰可见)存档备查。4.面试总时长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具体如下:(1)考生PPT汇报个人基本情况及科研计划:内容包括学科背景、外语水平、科研经历、已获成果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注:不得提及毕业院校、导师姓名、考生姓名)。重点考核考生科研思维能力。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2)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说能力、学科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和科研能力考核。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进展的熟悉程度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素质与潜能。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面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招生学院要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察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面试程序须严格规范,学院监察工作小组要全程参与监督。各学位点专家组成员要认真填写各项综合考核评分、情况记录表。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要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每一位考生做出客观的评价。考核结束后,专家组成员在相关评分记录表上签字,秘书收集并整理后,由学院研招工作小组组长和监察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后签字,在规定时间内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6.同一学科(专业)各专家组的考核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7.面试时,若考生回答完所有题目,且明确表示不再补充作答时,可提前结束面试。8.在面试现场,所有教师、工作人员的手机一律关闭,交由学院监察工作小组统一管理。面试过程中严禁出现教师、工作人员随意进出的情况。每位考生的整个面试过程必须保证考官全体全程在场。9.面试期间,各招生学院所有面试考场须全程全景摄像,并确保摄像设备的录音录像功能正常。面试考场视频在面试结束后由学院存档备查。七、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一)学院组织“材料初审”(“申请-考核制”考生)或“初试”(“普通招考”考生)后,根据制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进行打分或初试评卷结果,及时公布考生成绩(折算百分制),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不超过该专业研究方向拟录取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名单。(二)学院组织面试结束后,需根据本办法规定,及时计算出考生入学考核总成绩,对考生进行考核结果排序。(三)排序原则:1.按照分专业、分方向进行排序。2.在同一专业和同一方向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四)入学考核总成绩构成1.“申请-考核制”考生。考生考核总成绩由“材料初审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材料初审成绩(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核总成绩=材料评初审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2.“普通招考”考生。考生考核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八、录取(一)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原则1.执行专业方向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2.按各专业各方向考生入学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入学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3.学院研招工作小组提出拟录取意见和拟录取名单。4.若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在本研究方向内按顺序递补。5.若某研究方向无人考核合格,出现招生计划空缺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在每位导师招生总学生数不超过2人的基础上可将空缺招生计划调整到同一专业的其他导师,考生则按入学考核总成绩排序进行调剂。调剂原则为:(1)不得跨类别和跨学科进行调剂,只能在同一类别同一学科内调剂;(2)空缺招生计划优先调整到同一专业的“储才计划”导师;(3)若同一专业无“储才计划”导师,则将空缺招生计划调整到同一专业同一研究方向的其他导师;(4)同一专业同一研究方向内仍未完成调剂,则将空缺招生计划调整到同一专业非同一研究方向的其他导师;(5)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与调剂。6.学院负责在录取前再次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材料评审和评价结果、综合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对本单位考生的录取结果负责,如有考生对面试成绩、录取提出质疑时,其报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二)确定录取名单的程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三)录取教育部审核通过录取名单后,研究生处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九、体检及收费(一)体检招生学院考核结果公布后,拟录取考生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补录及需要复检的考生可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提交给学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和体检结论,对考生提出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的明确意见。录取考生入学时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二)复试费收取事宜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考生复试费为150元/人。考生需在复试前完成缴费环节。考生交费后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参加复试的 ,已支付的初试费和复试费不予退回。十、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招生学院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中。招生学院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领导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二)各招生学院应加强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及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三)招生工作中,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招生考试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考试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四)本人、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教师,不得参加各科试题的命题,不得接触当年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人员名单等涉密材料,不得知晓命题、面试等工作安排情况。(五)导师只负责对考生进行考核,无权做出对考生是否录取的承诺。如果引起纠纷,一切后果将由导师自行承担。(六)招生学院务必做好保密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试题安全和考生电子信息安全。在录取结果未公布之前不得泄露考生成绩、考试过程、排名等情况。(七)加强规范管理,深化信息公开。要求各学院开设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专栏,及时发布复试工作方案、实施细则、面试时间和安排等信息。(八)学院考核结束后,成绩的统分、核分由两名专职统分核分工作人员在学校监督员、学院纪检员的监督下交叉核对无误后,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终审。(九)实行监督员交叉监督机制。各学院选派的监督员将以学校监督员的身份完成交叉学院面试过程的全程监督。十一、考核监督和复议(一)保密要求考核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其保密工作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果在研究生处统一对外公布前属于保密信息,任何人员不得提前对外公布。(二)回避制度考核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参加考核者,应予回避,不得参加与考核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三)考核监督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处对考核工作实施规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面试现场进行检查,加强监督和管理;学校纪检处负责对综合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四)考核复议若出现特殊或争议情况,需要另行解决时,由学院研招工作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校研招领导小组决定。十二、附则(一)本办法由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三)本办法自我校下一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实施办法发布以后自行废止。(四)监督电话:学校研究生处0871-65918241学校纪检处0871-65918263监督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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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苏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基本要求(一)复试分数线1.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招生专业/方向考生的初试情况和招生计划,自主确定不低于教育部2025年A区复试分数线。(1)同一专业/方向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复试分数线一致。(2)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方向应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该专业/方向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3)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方向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进入复试的人数。(4)若同一专业/方向进入复试的最低分考生初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复试。2. 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分数线按照国家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总分降20分进行划线。单考生原则上实行等额复试。(二)免试(初试)生复试1. 已经接收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需要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复试。2.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试(初试),直接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复试。(三)加分项目在教育部下发的符合加分规定的名单中的考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三、复试组织(一)复试形式和缴费一志愿复试工作均线下进行,复试费为80元/人。考生于复试前通过支付宝扫码缴费,未按时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请勿重复缴费。(二)复试时间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于3月下旬启动,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学科/方向复试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请各考生及时关注。(三)复试资格审查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由各单位留存备查):1.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初试《准考证》(可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提供注册有效的学生证)。2.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其中:(1)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持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对于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由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相关证明。3. 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4. 填写完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5. 除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以外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②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6.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请按序整理,前期已申请加分的考生,须携带加分材料原件现场复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故意隐瞒身份、违反相关规定,或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录取后发现,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四)复试考核研究生复试包括笔试(技能)和综合面试两部分。1. 笔试(技能)(150分)笔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笔试科目应与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一致。所有专业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笔试科目主要为思想政治理论测试;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和会计综合测试;其他专业主要为专业能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笔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笔试科目在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公布,所有加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2. 综合面试(150分)综合面试由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部分组成。各单位要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求、专业特点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促进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综合面试中可包含对考生实践或实验能力的测试,或其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绩计入面试成绩,具体办法由各单位自定。鼓励各单位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心理测试。(五)复试计分复试成绩(300分)=笔试(技能)(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四、调剂(一)基本条件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3. 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5. 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调剂。6.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二)调剂时间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将于4月8日起开通,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调剂系统”提出申请。未通过“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我校接收调剂生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五、体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六、录取1. 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对于录取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复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所在单位再次组织复试。2.复试成绩(满分300分)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两门加试课程成绩(满分100分)有任意一门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 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要调转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或非全日制的考生要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受目前我校条件限制,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4.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5. 2025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监督与复议1.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于复试开始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实名举报、投诉等事宜。2.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成立复试督查小组,监督和检查本单位复试工作。学校成立复试督查小组,加强对各单位复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学校督查电话:0512-65227655;E-mail:sdyzb@suda.edu.cn。八、其他事项1.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2. 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继续复试的资格或录取资格,如果已经录取,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3. 我校及相关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将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相关信息,考生若联系方式有变更,须及时告知到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4. 有关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有关政策与信息以研究生院及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官方网站公布为准。5.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8-01 16: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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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等文件要求,为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德才并重,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创新潜质、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核,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规范招录程序,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处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日常工作。(二)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由校纪委副书记任组长,研究生院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生院、各招生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中的问题。(三)各培养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一级学科带头人、专业(领域)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导师代表。负责组织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及时处置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等。(四)各培养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纪检委员任副组长。负责检查监督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中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与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五)各一级学科、专业(领域)成立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由一级学科带头人、专业(领域)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本学科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相应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六)各学院以本方案为依据,制定科学、规范、公正的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各学院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与录取方案主要包含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名单、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名单、各学科复试小组名单、复试实施具体办法、面试时间和地点、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与地点等(专业课笔试科目按招生简章设置,使用同一复试科目笔试试卷的学科专业须在同一时间组织笔试,由一级学科、专业(领域)所在学院统一协调和组织)。复试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各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需报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和实施。三、复试基本条件(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二)复试名单确定所有学科专业采取差额形式复试,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在达到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各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初试成绩排名和差额比例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统一的专业排名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第一志愿复试名单将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学校根据公布的调剂原则确定,名单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四、考生资格审查(一)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应在复试前指定专人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收取相关复印件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3.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单。5.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证明,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该类考生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7.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8.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打印《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和《报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9.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考生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由各学院留存。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二)加分资格审查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在复试前3天(以提交时间为准)向研招办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研招办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相应的分数。逾期将不予受理。(三)复试费缴纳参加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可通过微信平台缴费,复试费缴纳标准:120元/人。缴费时间:另行通知。缴费方式:微信平台缴费。缴费步骤:打开手机微信,点击微信右上角“添加朋友”,选择“公众号”后搜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关注并进入该公众号后点击“常用业务-学生在线缴费”进入登录界面,输入学生身份证号、姓名和验证码登录,选择考试费项目后完成缴费。(联系电话:0731-85623986黄老师或0731-85623225周老师)。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调剂考生的缴费方式由学院另行通知。五、复试方式和内容学校明确招生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招生工作小组基本规范和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行为基本规范,细化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考工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复试应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考工作方案,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狠抓细节,扎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相关工作。要加强与考生的联系,考前核实考生的联系方式,确保能及时联系考生。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各学院如因特殊原因,确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须报研究生院批准。复试分批次安排。先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安排见报考学院网站。第一志愿复试结束,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根据计划完成情况,公布调剂计划和调剂复试信息,参加调剂的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参加调剂计划的复试,调剂复试相关安排见报考学院网站。(一)复试时间各学院在3月10日-4月28日完成复试。第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2日-23日,调剂复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二)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重视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查。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考核。1.笔试(闭卷考试)复试笔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同等学力加试。专业课: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考试时长不得少于90分钟。满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理论:依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的要求,对报考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并将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长不得少于90分钟。满分为100分。2.面试面试是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是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1)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2)测试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以及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情况。(4)考生参与实习、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计算机、外语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情况等。(5)发表论文、授权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成果。面试还需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和职业道德等方面。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组织形式多样,可以和面试同时进行,也可以由专门的测试小组单独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际运用英语知识的能力,以口语对话或笔试等形式考察学生英语听说能力。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六、破格复试的政策及要求对初试公共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等考试科目)成绩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分以内(含2分),但业务课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破格复试工作严格按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申请条件及程序详见我校2025年破格复试公告。七、调剂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进行调剂。所有考生的调剂都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一)调剂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二)调剂程序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我校将公布调剂计划信息,考生可以填报调剂志愿,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相关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具体程序如下:1.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相关学科专业的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3.学校根据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综合素质、培养潜力等因素确定复试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4.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5.学校根据复试及录取结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6.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三)其他要求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学科专业变更和学习方式变更(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须按照要求进行调剂。2.学校按照各学科专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学术要求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3.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八、录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一)总成绩的计算方法1.满分500的专业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初试政治理论+初试外国语)×1.5+业务课1+业务课2〕/6×60%+复试笔试成绩×1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20%。2.满分300的专业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初试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联考〕/3×60%+政治理论成绩×5%+专业综合考试成绩×1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5%+面试成绩×20%。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二)录取规则按照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1.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2.同一批次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3.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录取。4.如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录取。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录取。6.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安排在统考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合格后单独排序录取。(三)其他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者。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3.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5.体检或心理健康普查不合格者。6.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学院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上述条件的要求。九、体检拟录取考生在当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扫描后发至各学院研招办邮箱。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十、奖助学金及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为所有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学校不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奖助学金办法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学费收费标准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62号)、《关于调整我校部分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中南林发〔2024〕60号)文件为准。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十一、其他事项(一)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招办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二)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校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三)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学费收费按照学制年限收取。(四)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五)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或者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学校不负责提供住宿。(六)被录取的新生(推免生除外)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期满入学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七)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和心理健康普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八)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十二、联系方式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联系方式:0731-85623266 电子邮箱:yjsyyzb@csuft.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5年硕士招生)2.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 电话联系方式:0731-85623108 电子邮箱:jwjcc@csuft.edu.cn3.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崇德楼1202室4.联系人:王老师 贺老师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 报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附件2.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docx附件3.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docx2025-08-27 11: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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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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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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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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